.跨越四分之一世紀的珍藏! 也許,你是從《八百萬種死法》接觸卜洛克;也許,你是從2005年卜洛克訪台旋風認識卜洛克,他不只是全球推理迷心中的神,梁朝偉、王家衛更是他的忠實讀者。這一次,卜洛克將帶你讀小說、寫小說,完整擁有、認識卜洛克筆下的迷人世界! |
-
徒步旅人:深入台灣20條故道,在走路與獨處中探索島嶼記憶,與自己對話
-
世界上最透明的故事(日本出版界話題作,只有紙本書可以體驗的感動)
-
【親簽版】咖啡館推理事件簿7:將方糖沉入悲傷深淵(限量扉頁作者親簽版.百萬暢銷系列十週年最新續集)
-
一之瀨尤娜飄浮在空中【現象級動畫電影《夏日幽靈》姊妹作!】
-
各種悲傷:失眠、幽閉恐懼、家有膽小狗⋯⋯瑣碎到難以啟齒的小困擾與小怪癖【短篇故事集】
-
無貌之神【不朽名作《夜市》再進化,獻給大人的暗黑童話】
-
瓊瑤經典作品全集:窗外(限量燙銀流水編號創作60周年紀念典藏電影劇照書衣精裝版,國際巨星林青霞驚豔世人首次主演經典長片))
-
來自天堂的雨【紀念版套書】
-
薇奧菈在草地嬉戲:拉娜・德芮詩集【獨家中英對照版】
-
【新譯】十二國記-魔性之子
內容簡介
導讀
「就是紐約……紐約就是建在曼哈頓島上。」
「什麼?紐約在一座島上?」
「這孩子居然不知道自己家鄉是在島上。」
──帕索斯‧《曼哈頓站》
八百萬種死人的方法?這是什麼意思?您在一部偵探小說中看過最多的死法有多少種?──我個人所知的紀錄是And Then There There None﹝台灣過去有一譯本,名為《童謠謀殺案》﹞是克麗絲蒂的作品,書中十人出場,無一倖免,連偵探帶兇手全掛。
或者我們換個方式問:為什麼是八百萬?答案是,八百萬是整個紐約市的總人口數﹝當時﹞,全紐約人全死光是什麼意思?當然,小說沒這麼狠,這只是說一種可能性、一種合情合理的假設,真正的意思接近台灣名小說家朱天心所說過的:免於隨時隨地皆可死去的自由。
在某些特殊的時空、特殊的情境下﹝如紐約或現在的台北市﹞,人真的市狠脆弱無助的,隨時隨地會莫名死,去其間不分種族、不分枕域、不分男女老幼、不分聖賢才智平庸愚劣,你可能只是去陽台晾個衣服,或在自家餐桌旁喝杯咖啡云云,因此,我們很容易察覺,一九四一年美國總統佛蘭克林‧羅斯福在致美國國會咨文中所揭的「四大自由」實在太不切實際也太天真了點,死亡,可以甚至往往你來不及恐懼之前舊找上你並且完成──這是種更大的恐懼呢?或換個心情想,竟是一種幸福?
把諸如此類的想法藏一本偵探小說的書中,很顯然,寫作者是個有想法、有信念之人。
卜洛克和史卡德
對世界有如此強烈信念的偵探小說作家,想來最該是漢密特、錢德勒一脈的冷硬私探派──這人叫勞倫斯‧卜洛克,一九九四年美國「愛倫坡獎」得主,當代犯罪小說大師。他筆下的私探名為馬修‧史卡德,是名離職離婚的前警員,也是名戒酒中的前酒鬼,他不願也不耐煩申請私探執照,願者上門,倒不是流浪漢型的人物,勿寧接近現代社會常見的某種自由工作者。
從半世紀前漢密特和錢德勒為偵探小說注入「真實」這個元素之後,美國的偵探小說便很難假裝沒事,再回到范‧達因以及之前大西洋彼岸的英國古典推理傳統,因此,在消遣之外,總藏著一個蠢蠢欲動的企圖:描述人的處境,孤獨的個人和日趨複雜的社會一種永不休止的角力,以及節節敗退後的微弱反擊和療傷止痛,甚至如福克納在他領諾貝爾獎時那段著名致謝辭所說的:「當人類末日之鐘敲響了,並從那最後的夕暉中,從寂無潮音的岩涯中逐漸消失時,世界上還會留下一種聲音:人類那微弱卻永不耗竭的說話聲音。」
據我個人所知,名作家朱天文曾令人駭異的用「優雅」二字來形容卜洛克筆下這位私探史卡德先生,這是不是讓人直接想到五O年前錢德勒筆下那名優雅高貴的冷硬私探元祖菲力普‧馬羅?是滿像的,差不多的正直,差不多的聰明且言辭幽默,也差不多的孤獨,只除了史卡德的形象更渺小了些,譏肖轉成了自嘲,波本威士忌換成了黑咖啡和可樂,對正義的熱望也冷卻成寒涼世界的一點點火光或可望之取暖──我覺得史卡德很像老了五十歲的菲力普‧馬羅。
「那又怎樣」的哲學問題
卜洛克在每部小說中都不惜花一大筆墨寫史卡德戒酒、出席AAA﹝暱稱戒酒協會﹞的聚會,寫得之複雜之微妙之飽滿真實,不由讓人懷疑這一定是卜洛克自己的親身經歷,否則哪可能這麼傳神且流水般一路辯證不完。
但戒酒幹什麼?成功的又一天沒喝酒有怎樣?你因此變得更快樂或更有價值一個人?卜洛克筆下這些在大紐約是踽踽獨行的人,不止史卡德自己,也包括警察、酒保、包打聽的丹尼男孩、千奇百怪的各個妓女,甚至包括才teenage的小鬼頭阿傑,無不是老練世故、墊起腳來就能一眼洞穿人生盡頭之人,多看兩眼、多問兩句有關意義的問題,當場就會問倒自己再找不到活著的理由﹝一個無親無故、隻身住破旅館、靠領救濟金過活的老頭子,即使不喝酒又怎樣?這是史卡德的老年夢魘﹞,因此,他們很自然不敢膽望未來,不敢沒事問「那又怎樣」一類的哲學問題,只能低著頭過日子,除了生物性的本能驅力外,他們尋求的往往是:做為人的一點最原初的善意,一點最單純的感動、一點你也明明曉得「那又怎樣」的自我設定目標完成﹝比方說破一個案、莫名其妙把收入十分之一扔教堂奉獻箱、戒一天就成功一天云云﹞他們也不問自己等什麼,反倒有點天真的行禮如儀。
這個城市
在卜洛克另一部小說《刀鋒之先》﹝Out of the Cutting Edge﹞中,有一段寫到史卡德向某個酒保要個地址,酒保不給,兩人劍拔弩張起來又馬上自覺孟浪相互道歉,「你知道,這個城市。」當下,兩人便默契十足芥蒂全消──這個城市是紐約,罪惡之都,美國偵探作家協會票選「最佳謀殺城市」的第一名,每個人皆可隨時隨地死去的地方,卜洛克小說的永恆場景和主題。
紐約這個特質似乎全世界路人皆知,很多人不敢想、但也很多人努力再想:這個城市這樣一路下去最後會怎樣?我記得多年之前好萊塢有部片子好像叫「紐約大逃亡」之類的,時間設定在未來,說彼時的紐約已成為世界最大的監獄,四面豎立了高牆隔絕起來,所有的凶惡罪犯空投進裡面,讓他們弱肉強食,自生自滅。
滿俏皮也滿聳人聽聞的,但不太對。
不太對的原因是:一種全然的、純粹的、無趣的惡人之國,可怕是可怕,但就像鬧鬼的古堡一樣,除非你倒楣或無知不小心誤蹈其中,否則也沒什麼,你大可離它遠一些。
若說罪惡有什麼可怕,在於它鮮豔、它芬芳,它召喚遠人以來之:性、酒精、毒品、金錢、藝術、權力、乃至死亡無一不能如此。
我不想覆誦多少人講過的,紐約有怎樣最好的咖啡和食物,有最好的戲劇、藝術甚至電影﹝他們有伍迪‧艾倫﹞、有最好的橋云云,我知道,他們甚至還有最好的大聯盟棒球隊,有絕對不是最好但真的是最粗暴的籃球隊﹝但他們的確有最好的街頭籃球﹞。我想指出的只是,在我認識的人之中,最古井不波也最少欲望的人可能是小說家鍾阿城,但阿城曾告訴我他每回去紐約,「他媽的一待就半年,走不了。」原因是阿城喜歡博物館、喜歡藝術品和畫,看不完──紐約連阿城這樣的人都叫得來留得住,我不認為有太多的人能無動於衷。
就像紐約港口站著的自由女神身上所刻的文字,那些貧苦無依的,那些受盡壓迫的,那些渴望自由……全都可已到我這裡來──是的,他們全來了,什麼都來了。
我一直覺得卜洛克小說最好看的相當一部分,便在於他寫的紐約,這個潘朵拉的盒子,讓所有他筆下的死亡在無比的華麗和無比的險刻凶殘之間穿梭而行,就像《八百萬種死法》這部小說裡的,穿梭在一個優雅且深非洲藝術的黑人皮條客,和他旗下六名這個能寫詩、那個懂報導文學的千奇百怪妓女之間;而話說回來,也虧得有紐約這麼個城市來支撐,這樣的死亡才得已成立,才說得過,不致於輕飄飄的一吹就走,猶能如當年的漢密特和錢德勒一般,鐵釘般又深又牢的打進讀小說的人心裡。
美好的結尾
我也喜歡這部小說的結尾,小說的最後一行。
我總無來由的想到一段禱告詞,據馮內果說,是出自一個希望再也不沾一滴酒的酒鬼﹝其實是馮內果自己,但多像史卡德﹞之手:「主啊,請賜我平靜,能接納我無法改變的事,請賜我勇氣,能改變我可以改變的事,並請賜我智慧,讓我能辨別這兩者的不同。」
(本文轉載自臉譜推理星空網站)
序跋
我開始寫馬修‧史卡德的故事,是在一九七三年底。我其他的小說系列都是無心插柳的──一開始只打算寫單本書(或者像「殺手凱勒」系列,原先只是個短篇故事),然後一連串的因緣巧合,才發展成系列作。不過史卡德系列不同,在我寫第一本書的第一章之前,就已經打算要發展成一系列了。我先寫了一份提案,然後戴爾出版公司(Dell)的總編輯比爾‧葛羅斯(Bill Grose)同意了,我就陸續寫出前三本書(《父之罪》、《謀殺與創造之時》、《在死亡之中》)。
這三本書在一九七五~六年出版了,但當時在戴爾出版新小說的時機並不好。儘管這三本書的書評不錯,《謀殺與創造之時》還獲得一九七八年愛倫坡獎的提名,但書的發行狀況不理想,賣得也不好。當時我以為馬修‧史卡德就到此為止,但我錯了,而且錯了不只一回。
之後我寫了兩篇史卡德的短篇小說,〈窗外〉(Out the Window)和〈給袋婦的一支蠟燭〉(A Candle for the Bag Lady),兩篇都發表在《希區考克推理雜誌》(Alfred Hitchcock’s Mystery Magazine)上;另外,我又在一九八○年寫了第四部史卡德小說,《黑暗之刺》。我沒理由認為哪家出版社會願意接手一個失敗的系列,但這是我當時想寫的,於是我就寫了。第一個看到這本書稿的出版社發行人是Arbor House公司的Don Fine,他把這本書以精裝本形式出版(戴爾版都是直接出平裝本),結果在讀書俱樂部的銷售成績不錯,又授權了平裝本,同時還有幾篇很正面的書評。馬修‧史卡德復出成功了。
※
但他開始改變了。
這是我在一九七三年始料未及的。當時我以為,如同類型小說裡絕大部分的人物,不管寫幾本,史卡德基本上都會保持不變。他不會老去,也不會改變日常行為模式。他在阿姆斯壯酒吧裡靠後方的角落,永遠會有個老位子;他會喝他的不摻水純威士忌或加進咖啡裡,看時間早晚或心情好壞或月亮圓缺而定。老天在上,他幹嘛要改變呢?
我不確定他有太多的選擇。
我並沒有先入為主地認為,主角的變化或成長或老去,就會決定一個系列的品質。系列小說的一大魅力,就在於讀者可以回到一個之前曾愉快探訪過的世界,更深入了解他們喜歡上的各個角色。我寫柏尼‧羅登拔「雅賊系列」的時間,大概就跟史卡德系列一樣久,但柏尼從不曾步履蹣跚或增長年紀或更有自覺,而且也沒有必要。
但史卡德,我卻是以另一種層次的現實感來經營的。在寫一本書的時候,如果不讓主角受到前一本裡種種經驗的影響,我就沒法認真寫下去。他必須成長,他必須改變,而且,他必須老去。
從《黑暗之刺》開始,這一點就變得很明顯,這本書的結尾是史卡德首次感覺到他有飲酒的問題。他還走進了匿名戒酒協會的聚會──旋即匆匆出來,去了阿姆斯壯酒吧。
但當時我覺得,他會再回去的。
※
下一本書是《八百萬種死法》,比起前面四本書,這本的篇幅是兩倍。原因是這本書一口氣同時在處理三件事情。
第一件,跟前面四本一樣,是關於調查一樁犯罪的故事。這當然是全書鋪陳的主軸,就跟任何犯罪小說該有的大方向一樣。
但這只是一部分。在試圖解開琴‧達科能的謀殺之謎的同時,史卡德也在跟自己瀕臨危機關頭的酗酒問題搏鬥。他努力戒酒、勉強去參加匿名戒酒協會,一直是整本書的主要元素。
最後一件,如同書名所暗示的,這是一部沉思錄,談生活在紐約、以及其他任何地方的險惡本質。
一九八一年,我花了一整個夏天搭灰狗巴士漫遊全國各地,歸來後的那個秋天,我就在寫這本書。當時我住在華盛頓高地的港口大道,不過大部分生活還是以格林威治村為中心──在夏天的巴士之旅前,我就住在這裡。我每天寫作告一段落後,大半都會買一份紐約的《每日新聞報》,然後搭乘往下城方向的A線地鐵。在車上,我仍深深沉浸在史卡德的世界裡,而我所看到的報紙新聞──有關隨機的暴力和猝死──往往就不覺間融入了次日的寫作中。
寫這本書時,我一直很擔心篇幅。顯然對一本犯罪小說來說太長,尤其是第一人稱敘述的偵探故事。但我知道必須讓故事自行發展,我也不想加以設限。另外一定要說明的是,無論是編輯Arnold Ehrlich或發行人Don Fine,都從來沒有針對篇幅表示過憂心。相反地,他們一拿到書稿就趕著編印──那幾年Arbor House幾乎做任何事都很趕,就像巴頓將軍的部隊,速度快得讓後勤補給趕不上──然後在一九八二年初夏出版,正好就是我寫這篇後記的二十五年前。
老天,這二十五年跑到哪兒去了?
※
《八百萬種死法》在評論界一片叫好,《紐約時報》還登出一篇讚許有加的書評。《時代》周刊派了一名攝影師到我位於布魯克林區綠角的公寓──或許是受到史卡德的客戶錢斯的啟發,我寫完書不久,就搬到了這裡──替我拍照。不過後來照片和書評都沒有登出來過。即使如此,書的銷量還是相當不錯,二刷加印了一小批,還發行了一個讀書俱樂部版本。這本書被提名愛倫坡獎,又提名並贏得夏姆斯獎,同時也讓整個史卡德系列獲得前所未有的矚目。
然後,我以為這個系列結束了。
天曉得我不想結束。我喜歡馬修‧史卡德,覺得他迷人的性格和口吻,讓我寫作起來饒富趣味。但對我來說,他的故事好像都已經說完了。
到這時為止,史卡德系列的五本小說都各自獨立,但也可以視為史卡德五部曲的五個部分。而在最後一本,整個故事走到了終點。在結尾中,史卡德歷經了一次心靈的滌淨,這種滌淨通常是一生只有一回──也許在真實人生並非如此,但卻是小說中的通則。馬修‧史卡德才剛處理過他人生的核心問題,而且顯然解決了。之後他可能會有人生的重心,否則他也很難過繼續過下去;但他往後的人生,會有讀者想看嗎?更重要的是,我有欲望繼續寫下去嗎?
當時我總告訴大家,史卡德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後來我嘗試寫第六本小說,但似乎寫出來的一切都筋疲力盡而失去生氣,太明顯了。
我無計可施。他的故事結束了。
※
好吧,顯然我錯了。從那時開始,我又寫了十一本馬修‧史卡德的小說,最近一本是《繁花將盡》。史卡德繼續成長、改變、老去。在第八本書中,由於史卡德和伊蓮‧馬岱過去都曾有淵源的一名殺手出現,使得這兩個人重逢,發展出戀情。過了幾本書,他們結了婚,搬到史卡德原居公寓對街的凡登大廈。在這中間,史卡德拿到了私家偵探執照,沒多久又放棄了。
然後,到了現在,我發現自己再一度很確定,史卡德和我緣份已盡。他已經年近七十;儘管身體還很健康,但要出去冒險犯難還是有點嫌老了。他好像準備好要退休了。
然而,以前我犯過錯。以後的事情誰曉得呢。
※
老有人問起那部《八百萬種死法》改編的電影,所以我大概也該談談。大家都看過書,卻老想談電影。誰曉得為什麼?
當初導演奧利佛‧史東(Oliver Stone)買下這本書改編電影的優先權,也寫了一兩個模糊的劇本初稿。然後又有其他人接手,但電影遲遲未能完成,最後在一九八九年終於上映,影評不好,票房很差,就這樣。男星傑夫‧布里吉(Jeff Bridges)和安迪‧賈西亞(Andy Garcia)表現出色,但仍不足以挽救整部電影。而且上頭決策的人後來又開除了導演哈爾‧艾許比(Hal Ashby),沒讓他參與最後的剪輯,可是艾許比最厲害的地方就在於剪輯,所以開除他也對電影成績不會有幫助。(這是艾許比最後一部電影,我不知道這部片是不是導致他後來過世的原因之一,但總之也不意外。拍攝期間我見到他,注意到他的喜悅中有一絲憂愁,後來看到電影時,我就完全明白為什麼了。)
電影取材自原著的部分並不多──這是個徹頭徹尾的紐約故事,但很奇怪,電影卻把背景搬到了洛杉磯──不過我從不覺得電影製作者的首要目標是如實在銀幕上呈現作者的版本。我覺得,電影的主要目標只有一個,就是要拍出一部好電影。但是很可惜,這部片子卻沒能做到。
※
在初版過了整整四分之一個世紀後,《八百萬種死法》以漂亮的精裝版重新問世,對我真是莫大的喜悅。Arbor House的初版如今已經成了搶手的收藏品(「收藏品」的意思,就是表示有人願意以高出真正所值的價錢去買它),就連第二刷和讀書俱樂部的版本都變得很貴了。這個新版本可以滿足收藏者,以及想買本裝訂精緻的永久版放在書架上的熱心人士,填補長期以來的遺憾。
而且各圖書館也可以添購一本曾名列許多犯罪小說經典書單的著作。我很開心,也希望你們喜歡這本書。
勞倫斯‧卜洛克 於格林威治村
作者資料
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
1938年出生於紐約水牛城。除了極少時間之外,卜洛克幾乎都定居於紐約市內,並以該城為主要背景,從事推理文學創作,成為全球知名推理小說家,因而獲得「紐約犯罪風景的行吟詩人」美譽。 卜洛克的推理寫作,從「冷硬派」出發而予人以人性溫暖;屬「類型書寫」卻不拘一格,常見出格筆路。他的文思敏捷又勤於筆耕,自1957年正式出道以來,已出版超過50本小說,並寫出短篇小說逾百。遂將漢密特、錢徳勒所締建的美國犯罪小說傳統,推向另一個引人矚目的高度。 卜洛克一生獲獎無數。他曾七度榮獲愛倫坡獎、十次夏姆斯獎、四次安東尼獎、兩次馬爾他之鷹獎、2004年英國犯罪作家協會鑽石匕首獎,以及法、德、日等國所頒發推理大獎。2002年,繼1994年愛倫坡獎當局頒發終身大師獎之後,他也獲得夏姆斯終身成就獎。2005年,知名線上雜誌Mystery Ink警察獎(Gumshoe Award)同樣以「終身成就獎」表彰他對犯罪推理小說的貢獻。 「馬修.史卡徳」是卜洛克最受歡迎的系列。透過一名無牌私家偵探的戒酒歷程,寫盡紐約的豐饒、蒼涼和深沉。此系列從一九七○年代一路寫到新世紀,在線性時間流淌聲裡,顯現人性的複雜明暗,以及人間命運交叉的種種因緣起滅。論者以為其勝處已超越犯罪小說範疇,而達於文學經典地位。 相關著作:《屠宰場之舞(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行過死蔭 之地(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刀鋒之先(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酒店關門之後(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八百萬種死法(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謀殺與創造之時(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馬修‧史卡德自傳》《黑暗之刺(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在死亡之中(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父之罪(紐約犯罪風景塗繪全新設計版)》《酒店開門之前 卜洛克的作家養成記》《死亡藍調》《聚散有時》《蝙蝠俠的幫手(增訂新版)》《烈酒一滴》《繁花將盡》《死亡的渴望》《每個人都死了》《向邪惡追索》《一長串的死者》《惡魔預知死亡》《行過死蔭之地【《鐵血神探》電影原著小說】》《屠宰場之舞》《到墳場的車票》《刀鋒之先》《黑名單》《八百萬種死法》《酒店關門之後》《謀殺與創造之時》《黑暗之刺》《在死亡之中》《父之罪》《八百萬種死法》
- 若有任何購書問題,請參考 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