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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暮光之城》作者史蒂芬妮.梅爾X《飢餓遊戲》作者蘇珊‧柯林斯大力推薦!
Yesterday, Love was such an easy game to play…
愛情是你的一切……嗎?
獻給女孩獨一無二的披頭四雋永好歌時光
只有一件事情能夠讓我解除痛苦:我去找四個絕對不會背叛我的男人,他們絕對不會讓我心碎,也不會讓我失望。
約翰、保羅、喬治、林哥。
任何人只要曾經因一首歌而獲得拯救,或是藉由一首歌喚起某種情感或回憶,或是在腦中藉由播放音樂來淹沒某段對話或場景,就會明白我的心情。
佩妮厭倦了男孩子與約會,發誓不再談戀愛。她經歷過太多次糟糕的約會,也遭到太多惡劣的男孩傷害。
雖然這只是她個人的選擇,但大家馬上就開始探詢她的決定,看來有許多人跟她一樣,厭倦女孩子為了追求男孩而試圖改變自己(通常只會變得更糟),或厭倦於男孩子毫不關心的態度。
她從披頭四的專輯《比伯軍曹寂寞芳心俱樂部》獲得靈感建立了「寂寞芳心俱樂部」,沒想到立刻吸引許多女孩,佩妮發現自己謝絕約會的決定幾乎讓她成為傳說人物。
糟糕的是,「寂寞芳心俱樂部」的領導人似乎遇到了她無法不去喜愛的男孩……
伊莉莎白.歐柏格的《寂寞芳心俱樂部》訴說一段有趣的愛情故事,只要你曾發誓不再戀愛(但到頭來仍舊重拾愛情),一定能對這本書產生共鳴。
【好評推薦】
◎趣味盎然的傑出處女作。所有曾墜入愛河——或曾發誓不再戀愛——的人必讀的書。——史蒂芬妮.梅爾,《暮光之城》作者
◎這是一本愉快的成長故事,學習定義自己而不排拒愛情。——蘇珊‧柯林斯,《飢餓遊戲》作者
◎充滿活力的出道作。——柯克斯書評
◎這部和善的復仇劇,很難讓人不為之著迷。——紐約時報書評
◎《寂寞芳心俱樂部》完全顛覆青少年的約會原理,證明女孩子能夠不去管這些「規則」,仍舊過著腳踏實地、快樂而獨立的生活。——羅倫.密拉克,《待會再談》(暫譯)作者
◎在我念高中的時候,為什麼沒有遇到佩妮和她的「寂寞芳心俱樂部」?佩妮具有極大的魅力——聰明、活潑又充滿「女力」——就像作者本人。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讀她下一部作品。——珍.卡洛妮塔,《我的好萊塢祕密生活》(暫譯)作者
內文試閱
第一章
當我五歲的時候,我夢見自己和某個男人踏上教堂的步道。
好吧,正確地說,是某個「男孩」,因為他也跟我一樣才五歲。
我打從出生時就認識奈特.泰勒,我們的父親從小就是朋友,每一年奈特和他父母親都會到我們家共度暑假。我的嬰兒手冊上貼滿了我和奈特的照片:兩個嬰兒在一起洗澡、小時候在後院的樹屋玩耍、還有我最喜歡的一張——我倆在表姊的婚禮上打扮成小小新娘與新郎。(這張我穿著白紗禮服、奈特穿著晚禮服的照片立刻就被高掛在臥房牆壁上。)
每個人都開玩笑說,有一天我們會真的結婚,而奈特和我以前也這麼想,我們以為兩人是天作之合。我不介意跟他玩戰爭遊戲,而他甚至也會跟我玩洋娃娃(雖然他不願意承認);他會幫我推鞦韆,我會幫他整理他那些動作英雄公仔;他覺得我綁辮子很好看,我覺得他很可愛(即使在他短暫的矮胖時期);我喜歡他父母,他也喜歡我父母;我想要一隻英國鬥牛犬,他想要一隻巴哥犬;我最喜歡吃通心粉和起司,他也一樣。
女孩子對於自己的對象還能要求更多嗎?
對我來說,期盼夏天來臨就等於期盼見到奈特。也因此,我的許多回憶都圍繞著奈特打轉:
❤初吻(八歲的時候,地點是在我的樹屋裡。事情發生後我揍了他,接著就哭了)。
❤第一次牽手(當我們在三年級的清潔活動走失時)。
❤第一張情人節卡片(用紅色圖畫紙剪成心型,上面寫了我的名字)。
❤第一次露營(奈特和我十歲時,在家裡後院搭了帳篷,整晚待在裡面)。
❤第一次欺騙父母(我去年獨自搭火車到芝加哥去見奈特,卻告訴爸媽我那天晚上和好友崔西在一起)。
❤第一次「真正」親吻(十四歲的時候,這次我沒有揍他)。
在那次親吻之後,我更加期待暑假到來。我們不再是玩辦家家酒,這份感情是真實的,和小時候不一樣;此刻的紅心不再是用圖畫紙剪裁,而是活生生在跳動……是真實的。
當我想到夏天,我就想到奈特。當我想到愛情,我就想到奈特。當我想到任何事情,我都會想到奈特。
我知道這個暑假會發生什麼事——奈特和我會在一起。
學期最後一個月格外難熬,我開始倒數計時他回來的那一天,我和朋友一起去買「見奈特用的衣服」,我甚至為了他買下生平第一套比基尼。我依照奈特在鄉村俱樂部打工的時間表,在我爸的牙醫診所辦公室計畫自己的時間表。我不希望受到任何阻礙。
然後事情發生了。
他來了。
他變得更高。
他變得更成熟。
他不再可愛——而是性感。
而且他屬於我。
他想要我,我也想要他,事情顯得如此簡單。
很快地,我們就會在一起——我們終於會真正在一起。
但是我並沒有得到我所期待的童話故事。
因為男人都會變。
他們會說謊。
他們會踐踏妳的心。
我透過殘酷的方式理解到童話故事與真愛並不存在。
完美的男人並不存在。
至於那張天真無邪的小小新娘和總有一天會傷害她的傢伙合照的照片呢?
那張照片也不存在了。
我看著它在火焰中燃燒。
第三章
我感到悵然若失,我必須躲起來,逃離一切。
只有一件事情能夠讓我解除痛苦:我去找四個絕對不會背叛我的男人,他們絕對不會讓我心碎,也不會讓我失望。
約翰、保羅、喬治、林哥(註2)。
任何人只要曾經因一首歌而獲得拯救,或是藉由一首歌喚起某種情感或回憶,或是在腦中藉由播放音樂來淹沒某段對話或場景,就會明白我的心情。
當我遭到奈特批評而受創時,回到房間之後便將音響的音量開到極大,甚至連床都在震動。披頭四永遠是我的安全毯,他們在我出生之前就已經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事實上,要不是因為披頭四,我根本不會出生。
我爸媽是在約翰.藍濃被刺殺的那天晚上在芝加哥一座公園搭起的臨時祭壇相逢的,後來他們又依據披頭四的三首歌曲替自己的女兒命名:〈露西在天上戴著鑽石(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可愛的麗塔(Lovely Rita)〉、以及〈潘妮巷(Penny Lane)〉。
我的兩個姊姊幸運地得到正常的中間名,但我爸媽卻給了我完整的藍濃/麥卡尼(註3)歌名作為名字:潘妮.巷。我甚至是在二月七日出生的,也就是披頭四第一次來到美國的紀念日。我不相信這只是巧合,我猜我媽非常有可能會為了讓我在這一天出生而拒絕提早分娩。
我們家的家庭旅遊幾乎都在英國利物浦度過,我們寄出的每張聖誕卡都是披頭四專輯封面的圖案。老實說,我或許應該要痛恨披頭四,作為某種反叛的形式,但相反地,披頭四卻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不論我高興或悲傷,都會從他們的歌詞與音樂得到慰藉。
此刻我試著用最大音量的「救命!」(註4)來遺忘奈特的話。我一邊聽音樂一邊拿出日記,皮革封面的日記本在我手中感覺格外沉重,好幾年來記錄在其中的情感替它增添重量。我打開本子,瀏覽其中的內容,幾乎都填滿了披頭四的歌詞。對於其他人而言,或許只是無意義的聯想,但對我來說,這些歌詞比字面上的意義更重要,就像是一幅幅的生活照:有悲傷、有喜悅,也有與男孩子相關的事。
其中當然也有不少令人心碎的經歷。我開始瀏覽過去的交往記錄。
丹.沃克,四年級(註5),根據崔西的說法,他是個「超正點的男人」,我在剛上高二的時候和他交往了四個月,一開始事情進行得還不錯——如果你對「不錯」的定義是每星期五和城裡所有其他情侶一起去看電影、接著去吃披薩——後來丹開始把我跟《成名在望》這部片中同樣叫潘妮巷的女孩搞混。電影中的女孩是個超誇張的搖滾樂迷,所以丹那顆笨腦袋就以為如果他用吉他彈〈通往天堂的階梯(Stairway to Heaven)〉這首經典名曲,我就會放棄所有抵抗。但我很快就理解到,外表和吉他技術是沒有任何關係的。當丹發現我堅持不肯脫下褲子,便改彈別的曲調了。
接著我又認識了德瑞克.辛普森,我很確信他跟我約會的唯一理由,是因為他以為我那當藥劑師的母親可以給他毒品。
達崙.麥克威廉也好不到哪去。在我今年夏天為奈特狂熱之前,我們交往了一陣子,他原本表現得可圈可點,但後來卻開始和蘿拉.加沃斯基搭訕,而她又是我的好朋友。最後他因為同一天和我們兩個約會而露出馬腳,他完全沒想到我們兩人會彼此對照行事曆。
丹(Dan)、德瑞克(Derek)、達崙(Daren)——光是高二這一年,我就被這些傢伙背叛、欺騙、利用。我學到什麼教訓?遠離名字以D開頭的男孩,因為他們都是惡魔(Devil)。
也許奈特的真名是〈破壞夢想的但丁(Dante the Destroyer of Dreams)〉,因為他比那些D開頭的傢伙加起來還要惡劣十倍。
我放下日記。沒錯,我很氣奈特,但我更氣自己,我為什麼要做這種事?這些交往經驗除了讓我心碎,又給了我什麼?我應該更聰明、更懂事才行。
我是否真的希望繼續被利用?真的有人值得我去跟他交往嗎?
我以為奈特值得,但我錯了。
我起身想要打電話給崔西——人在悲傷時都需要同伴——然而這時我瞥見某樣東西。我走向我最喜歡的披頭四海報,用手撫摸上面的文字:比伯軍曹寂寞芳心俱樂部(Sgt. Pepper's Lonely Heart Club Band)。
過去七年以來,我每天都看到這張海報,這張專輯是我最喜歡的唱片之一,我曾經反覆聽上好幾百遍,不過這個專輯名稱在我眼中一直都像一個很長的單字。然而現在其中七個字卻和其他文字分開,透露出嶄新的意義:
寂寞
芳心
俱樂部
事情就這麼發生了。
這些文字具有特殊的意義。
寂寞、芳心、俱樂部。
理論上,這個名詞聽起來應該很悲哀,但專輯中的音樂卻完全沒有悲哀的氣氛。
不,「寂寞芳心俱樂部」是和悲哀完全相反的東西,它充滿了活力。
答案一直就在我面前:我可以找到不再被背叛、欺騙或利用的方式。
我要停止和爛男人交往並折磨自己。我可以享有單身的所有好處,也終於可以專心做自己。高三會是我——潘妮巷.布魯恩,寂寞芳心俱樂部的創始人兼單一成員——最棒的一年。
註2披頭四的成員名。披頭四(The Beatles)為一英國樂團,於1960年成立於利物浦,1970年解散。成員為約翰‧藍儂(John Lennon)(節奏吉他、主音、作詞作曲)、保羅‧麥卡尼(Paul McCartney)(貝斯、主音、作詞作曲)、喬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主音吉他)及林哥‧史達(Ringo Starr)(鼓手)。
註3藍濃/麥卡尼:約翰.藍濃與保羅.麥卡尼是披頭四大多數歌曲的創作者。
註4此處雙關披頭四1965年錄製及發行專輯的《Help!》。
註5美國許多高中為四年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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