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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屍體.解剖室2:謀殺診斷書:專業醫師剖析188道詭異又匪夷所思的病理、毒物及鑑識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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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麥卡維提獎(Macavity Award)最佳推理類非小說 ◆愛倫坡獎(Edgar Award)最佳犯罪實錄 本書是福爾摩斯的約翰.華生! 請問醫師: ◎肉毒桿菌可以用來做為謀殺工具嗎? ◎眼盲有可能偽裝嗎?.精神鑑定是怎麼進行的? ◎把水管清潔劑注射到一個人的體內會發生什麼事? ◎把氰化物加入用於隱形眼鏡用的生理食鹽水中,可以做為殺人手段嗎? ◎被扼死的案件能否佯裝成死者墜樓身亡? ◎已埋葬十二小時的屍體會不會產生氣味? ◎人有可能躲進一具屍體中嗎? ◎莎士比亞《泰特斯‧安特洛尼克斯》中的泰特斯如何把屍體磨碎,細到可以做成肉餅? ◎「被打到橫隔膜痙攣」是什麼意思? 本書由專長法醫學,同時參與《CSI犯罪現場》、《怪醫豪斯》知名影集編劇工作的萊爾醫師 從上千封來信中,篩選出188道最具有挑戰性且最饒富趣味的瘋狂提問。 內容包括犯罪現場、鑑識人員、外傷、屍體解剖、死亡原因等五大常見犯罪元素, 萊爾醫師的回答周詳且非常實用,一定能讓喜好推理作品與犯罪影集的讀者大呼過癮! 【名家推薦】 「不能少的一本書……沒有萊爾醫師睿智的忠告,別想寫醫學推理小說。」 ——李‧戈德伯格(Lee Goldberg),作家、美國人氣影集編劇,著有《神經妙探》(Monk)、《謀殺診斷書》(Diagnosis Murder)偵探小說集。 「犯罪作家與任何對鑑定感興趣者的絕佳資源……本書將開啟您對各型各色巧妙犯罪、破案技巧與情節轉折的想像。」 ——馬特‧威頓(Matt Witten),熱門影集《豪斯醫生》製作人 「每位犯罪小說作家最好的朋友……是我的必備藏書,就跟《英文寫作指南》一樣。」 ——海莉‧艾弗容(Hallie Ephron),《Writing and Selling Your Mystery Novel》作者 「每位犯罪作家的通訊錄都有萊爾醫師的電子郵箱,每位有抱負的作家書架上都有萊爾醫師的工具書,不是沒有原因的!他的意見來自於醫學專家的大腦,更來自於作家的心與想像。每當我又陷入法醫鑑定的困境時,萊爾醫師永遠都是我的救命英雄。」 ——P.J.派里斯(P.J. Parrish),《夜墓驚魂》(Unquiet Grave)作者 【好評推薦】 ◎「我超愛這本書!身為驚悚小說作家,我一直想辦法讓故事情節盡量逼真。本書可以助我一臂之力。本書內容直接了當:作家提出問題,身為醫師的作者詳盡回答這些情境在真實生活中如何發生。有幸一窺其他作家正在琢磨什麼稀奇古怪的情節也充滿樂趣!」 ◎「犯罪小說作家或犯罪元素故事的絕妙資源。本書有各種如何做掉故事角色、如何藏匿屍體,以及屍體腐敗與鑑定的相關資訊,解釋簡單易懂且非常有趣。全書以閒聊的問答形式寫成。不管你是想讓小說中的角色消失,或是想在家庭晚餐上做為聊天話題,我都大力推薦本書!」 ◎「本書是犯罪或驚悚小說家的案頭書!內容簡單明瞭,本身是醫師的作者搜羅作家問他有關真實生活情境的許多問題,並以醫學觀點加以回答。本書能幫助我寫出更逼真的情節。讀到作家們為自己的書所想出古怪又有趣的點子也樂趣無窮!」

目錄

第一篇:外傷、疾病、醫師和醫院
Part I: Traumatic Injuries, Illnesses, Doctors, and Hospitals(共有61道問題)

 請問醫師:
  1 流血致死的症狀與徵候為何?
  2 人在洞穴中沒有食物或水的情況下可以存活多久?
  3 一個孩子在緬因州海岸寒冷的海水中可以生存多久?
  4 環境溫度過高多長時間會導致懷孕婦女死亡?
  5 商業客機上一般如何救治心臟病?
  6 車禍被害者有可能失憶十天後,突然又恢復記憶嗎?
  7 頭部受創有可能造成對傷前所發生的事失憶嗎?
  8 一個男人在車禍重傷後,可以在沙漠存活多久?
  9 人被開槍射中何處可能會存活下來但半身殘廢?
  10 心臟中箭會發生什麼事?
  11 如何治療手部中槍的人?
  12 腦血管瘤破裂的症狀為何?
  13 上吊自殺會發生什麼事?
  14 噬肉菌(flesh-eating bacteria)會如何侵害人體?
  15 眼盲有可能偽裝嗎?
  16 放血這種古老醫術是如何進行的?目的又是什麼?
  17 因車禍昏迷且從未恢復意識的患者可以活多久?
  18 鹽水算是好的抗菌劑嗎?
  19 亂倫所生下的孩子會有先天缺陷嗎?
  20 美國清教徒時期(Puritan Times)的醫療環境如何?
  21 精神鑑定是怎麼進行的?
  22 什麼情況會讓人出現妄想?
  23 腦部受傷或心理打擊有可能造成暫時失語或失聰嗎?
  24 僵直症(Catatonia)患者可以進行什麼動作?
  25 長期被關在完全黑暗的房間裡的人會出現什麼精神狀況?
  26 什麼情況會造成一個正常人暴怒?
  27 梅毒在一九六○年代如何診斷與治療?
  28 居家懷孕檢測最早在何時問世?
  29 何種創傷或疾病會讓一個人不孕?
  30 心臟去顫器有可能致死嗎?
  31 一八八六年,美國中西部是如何治療白喉?
  32 給對花生過敏的人食用花生能否害他喪命?
  33 一八一六年的醫師做什麼事會讓自己被逐出醫界與社會?
  34 哪種創傷有可能在一年後復發並危及性命?
  35 一個人遭到毒打有可能產生肺栓塞(pulmonary embolism)致死嗎?
  36 一八三三年已經在用「癌症」(Cancer)這個詞嗎?
  37 一八二六年的醫師會如何治療乳癌患者?
  38 什麼測試或檢查可用來區分體型矮小的成人與兒童的差別?
  39 一八○○年晚期,一名小女孩在美國西部邊境歷經壞疽與腿部截肢,她有可能倖存下來嗎?
  40 古埃及針對疼痛與受傷有什麼醫藥治療?
  41 將空氣注入靜脈中可致人於死嗎?
  42 人死後可以將屍體放血嗎?
  43 若把一個人的臉壓入沸水之中,會出現什麼後果?他會怎麼個死法?
  44 一九六○年代,可以用哪種藥物或手術讓連續強暴犯性無能?
  45 把叉子插進一個人的喉嚨會造成什麼傷害?
  46 用刀子殺害某人最「仁慈」的方式為何?
  47 保險套能不能用來急救被碎玻璃嚴重割傷者的性命?
  48 哪種傷害可使人暫時癱瘓,之後又恢復正常?
  49 假性懷孕(Hysterical pregnancy)患者的症狀為何?
  50 一八七○年,如何受治療心理疾病?
  51 一八九○年的美國仍存在著脊髓灰質炎(Polio)嗎?
  52 氣膠化病毒(aerosolized virus)多快能擊垮一個人?
  53 哪種槍傷或穿刺傷會讓女性被害者無法生育?
  54 一九八○年代的醫療技術,能否讓處於植物人狀態的懷孕女性順利生產?
  55 在荒野地區被熊咬傷該如何進行救治?
  56 過度激烈的脊椎按摩能否致人於死?
  57 一九○○年初期,有什麼得以控制出血的有效民俗療法?
  58 一八九○年代,毒血症(toxemia)是已認知的病症嗎?
  59 醫師為什麼要在接生前清洗雙手?
  60 一艘正在航行的船隻爆發天花疫情,船員的情緒會受到什麼影響?
  61 人若進入太空的真空狀態會發生什麼事?
  
第二篇:毒物、毒素、藥物和毒品
Part II: Poisons, Toxins, Medications, and Drugs(共有43道問題)

  62 哪種藥物會讓人失憶?
  63 一杯酒有可能讓平時滴酒不沾的人受到傷害甚至死亡嗎?
  64 驗屍時,法醫能否判定被害者喝下的是哪種酒?
  65 注射抗凝血劑能否讓某人的刀傷失血狀況更嚴重?
  66 可以對被害者下毒一段時間,讓他出現中風症狀,最後死亡嗎?
  67 什麼藥物可使人麻痺,卻又保持完全清醒?
  68 連續服用多少劑量的阿斯匹靈幾天,就會出現明顯的副作用?
  69 使用哪種毒氣足以殺死一整個房間的人?
  70 瘋癲帽工症候群(Mad-Hatter Disease)是什麼時候首度提出的?
  71 一瓶存放已久的氯仿(Chloroform)其強度是否足以使人失去知覺?
  72 喝下氯系漂白水企圖自殺會有什麼後果?
  73 把水管清潔劑注射到一個人的體內會發生什麼事?
  74 一九八○年代,對海洛因使用過量的治療方式為何?
  75 一個裝填海洛因的氣球在毒梟胃裡可以維持完整多久?
  76 死刑犯在接受致命藥物的注射後,還有可能救得活嗎?
  77 給人服用什麼藥物會導致憂鬱及自殺傾向?
  78 何種藥物能使看守囚犯的警衛失去意識?
  79 所謂的「吐實藥」(Truth Serum)是怎麼運作的?
  80 變更一名年長女性的藥物有沒有可能致死?
  81 一九六○年代,何種藥物會讓人出現如嚴重酒醉般的狀態?
  82 中世紀有什麼藥物可以讓人失去意識?
  83 酒精加贊安諾(Xanax)可以多快使人斃命?
  84 被響尾蛇咬傷的初始症狀,以及相關的長期問題為何?
  85 遭響尾蛇咬傷頸動脈是否會迅速致死?
  86 烏頭(aconite)是一種有效的毒藥嗎?法醫驗屍時能否找出死因?
  87 讓酗酒者吃下抗凍劑(Antifreeze)能否致死?
  88 什麼藥物可以讓人嚴重不適,但不致於喪命?
  89 讓重度過敏者使用過期或更換過的藥物有可能致死嗎?
  90 給住院的病患注射鉀(Potassium)可以快速使他斃命嗎?
  91 把氰化物加入用於隱形眼鏡的生理食鹽水中,可以做為殺人手段嗎?
  92 哪種化學物質可把香菸變得有毒?
  93 沼氣(Sewer Gas)如何致人於死?
  94 在按摩乳液中加入何種毒物能讓運動員斃命?
  95 兇手若用相思豆毒素(abrin)毒害某人,法醫可以找得出原因嗎?
  96 生產基因改造的毒玉米可以做為宗教恐怖組織的手段嗎?
  97 何種獸醫用藥可用來殺害我筆下的人物?
  98 肉毒桿菌(Botox)可以用來做為謀殺工具嗎?
  99 何種毒素可製成「冷凍子彈」(Frozen Bullet)讓人猝死?
  100 兇手能否利用注射二氯甲烷(Methylene Chloride)來偽裝被害者是死於一氧化碳中毒?
  101有毒的加州蠑螈(California Newt)如何致人於死?
  102 若竊賊計畫侵入一處宅邸,他可以用什麼鎮定劑給看守的狗兒下藥?
  103 慢性硒(Selenium)中毒的症狀為何?
  104 墮胎用的草本艾菊(Tansy)有可能致人於死嗎?
  
第三篇:警察、犯罪現場和犯罪鑑識實驗室
Part III: The Police, the Crime Scene, and the Crime Lab(共有42道問題)

  105 警方何時可以移動犯罪現場的屍體?
  106 濺灑在磁磚地板上的血要多久才會凝固?
  107 屍體的腐化進程為何?屍體被丟進水裡為什麼會浮起?
  108 屍體或凶器若被丟入水中,一般來說證據可以保存多久?
  109 可以從被害者被截斷的指頭上採集到兇手的指紋嗎?
  110 可以從塑膠袋上採到指紋嗎?
  111 人死後傷口的血還會流多久?
  112 警方會怎麼檢驗失蹤者的汽車?
  113 警方有可能追查出非法製造藥物的共同來源嗎?
  114 若某處被發現埋有數具屍體,鑑識小組會如何搬移以及檢驗呢?
  115 儲存的血液可以用來偽裝謀殺案嗎?
  116 一九九○年代早期有DNA鑑定嗎?
  117 有可能在多年後在刀上發現血液和DNA嗎?
  118 粒線體DNA(Mitochondrial DNA)可來以追蹤某人的血系嗎?
  119 毒物檢測可以測知被害者是長期吸毒者嗎?
  120 犯罪現場所找到的彈殼能否用來辨識槍枝?
  121 如何在犯罪現場的彈殼上動手腳,始其無法做為證據?
  122 法醫能否判定屍體上的瘀傷是在死前或死後造成的?
  123 一九三九年,精子可用於血型判定嗎?
  124 凍死在冷凍櫃中與凍死在偏僻山區,屍體有什麼差別?
  125 屍體在週期性結冰的沼澤中五年後會有什麼變化?
  126 已埋葬十二小時的屍體會不會產生氣味?
  127 埋在水泥下五個月的屍體將是什麼狀態?
  128 眼球轉動能否透露一個人是否說謊?
  129 什麼方法可使印在次頁的書寫痕跡現蹤?
  130 電子郵件中所使用的語言可用來判定寄件者的身分嗎?
  131 探員能否判斷犯罪現場的毛髮與纖維證物是故意設局的?
  132 驗屍官能否判定頭部中槍的被害者屍體是在死後一小時遭人移動?
  133 被棄置屋內好幾個月的屍體會乾屍化嗎?
  134 在屍體上找到的沙能否用來判定案發地點?
  135 如何檢測人體中的海洛因?
  136 遭到謀殺的被害者死後一年毛髮是否可檢測出汞?
  137 能否辨識出用以切割某種毯子的工具?
  138 出生與死亡証明及DNA鑑定可以用來證明父母身分嗎?
  139 一九八○年代,可能把子彈跟某特定武器進行比對嗎?
  140 警方或犯罪現場的鑑識人員能否看出被裁縫工具劃破動脈的死者是死於意外還是他殺?
  141 哪種藥物可以讓被刺傷的被害者流血更加嚴重?
  142 若某人死於創傷,兇手能否以心肺復甦術騙倒調查人員相信該人是因槍傷而死?
  143 兇手能否用麻醉藥來偽裝被害人是死於自殺,但其實是槍殺案件?
  144 一九四一年時可發現屍體中留有鴉片酊(laudanum)嗎?
  145 毒物檢測可以區分出安定文(Ativan)、Restoril、煩寧(Valium)嗎?
  146 在濺血的犯罪現場噴灑血液,能否混淆魯米諾(Luminol)對最初血跡型態的判斷?
  
第四篇:法醫、屍體和屍體解剖
  Part IV: The Coroner, the Body, and the Autopsy(共有25道問題)

  147 哪種不甚明確的驗屍結果會讓一個菜鳥病理學家看出端倪,而經驗較豐富的前輩卻沒看出來?
  148 屍體被丟入河中多長時間,被害者遭性侵的證據才會消失?
  149 是否有從屍體體溫準確判斷死亡時間的公式?
  150 觸電死亡的驗屍結果為何?
  151 法醫如何判定什麼凶器造成某刺傷?
  152 法醫可分出古老骨骸和新鮮骨骸嗎?
  153 一具一百五十年的骨骸可判斷出性別嗎?
  154 如何辨識乾屍的身分?
  155 驗屍官有可能從四十年歷史的骨骸取得DNA嗎?這對於辨識被害者是否有幫助?
  156 雙胞胎的DNA圖譜相同嗎?
  157 運用DNA分析判定性侵需要多久時間?
  158 在被毆打致死的案件中,驗屍官如何判定是拳頭或棍棒所造成的?
  159 若一名懷孕的婦女遇害後被扔進湖中,胎兒會有什麼變化?
  160 在割腕死亡的案件中,法醫能否判定謀殺和自殺的不同?
  161 驗屍能否發現死者曾接受過大型顏面重建術?
  162 被扼死的案件能否偽裝成死者自高樓墜下身亡?
  163 驗屍官能否區分出遭受攻擊的瘀傷與跌落導致的瘀傷?
  164 屍體棄置在寒冷的山上兩個月後會變成怎樣?
  165 法醫能否根據被害者肺部的積水判定溺斃處?
  166 法醫能否判定被害者是溺斃於雞尾酒缸,而非湖泊?
  167 死者頭部遭重擊致死,能否用射擊傷口掩飾,讓整起案件看起來像是自殺?
  168 驗屍官能否判定上吊的死者是自殺還是他殺?
  169 能否從槍傷的穿入傷口看出兇手使用滅音器?
  170 若近期曾接受輸血,有可能干擾DNA分析嗎?
  171 法醫驗屍時能否看出死者過去曾接受過何種外科手術?
  
第五篇:雜項,多半是稀奇古怪的問題
  Part V: Odds and Ends, Mostly Odds(共有17道問題)

  172 如果一個人被釘在十字架上,他的死因為何?
  173 人有可能躲進一具屍體中嗎?
  174 把人頭放進木箱中在北海漂流,浸泡水中多久仍得以辨識?
  175 瀉藥要多久才能發揮藥效?
  176 一個人有可能死於想像出來的疾病嗎?
  177 「被打到橫隔膜痙攣(get the wind knocked out of you)」是什麼意思?
  176 僵屍會留下殺人證據嗎?
  179 法醫能否判定死者是被大蟒蛇殺害的?
  180 屍體在火星上會不會腐化?
  181 法醫能否判定被害者是死於狼人口中?
  182 某人在被「傳送(Teleported)」到另一個地點的同時,若正巧頭部中彈,他能存活下來嗎?
  183 什麼是穿刺癖(Picarist)?
  184 一個人有可能在日曬機上嚴重燒傷嗎?
  185 探員能辨認出嵌合體(Chimera)嗎?
  186 莎士比亞《泰特斯‧安特洛尼克斯》(Titus Andronicus)中的泰特斯如何把兩具屍體磨碎,細到可以做成肉派?
  187 林肯若是在今日中槍,他有可能活下來嗎?
  188 如果用絲巾偽裝吐出靈質(ectoplasm),會不會窒息而死?

內文試閱


引言

  
  我的第一本問答書《謀殺和重傷害罪:醫師解答神祕小說作家的醫學和法醫問題》(Murder and Mayhem: A Doctor Answers Medical and Forensic Questions for Mystery Writers)於二○○三年問世。此後,我接到許多來自世界各地各種文類作家詢問更饒富興味也更有挑戰性的問題。我手上有超過一千個問題要一一過濾,選擇哪一些要放入本書確實是令人卻步的一件事。我必須承認我重讀每個問題、編輯所選的問題,最終把一些我認為甚至比第一冊還有趣的問題集結成冊的過程讓我享受其中。
  
  遺憾的是,其餘的數百個問題無法倖存,原因無他,只是因為本書空間不允許。每個沒用上的問題都很有趣、有教育性,也值得被放上來,不過如果納入這些問題,本書很容易就成為兩倍厚。
  
  這次我決定做法有些不同。如果問題的作者願意,我就註明出處。不過一些作家還是偏好不要註明姓名,而有些作者則因為聯繫資訊失效純粹聯絡不上。
  
  你將看到一些問題是出自專業、已有多本著作、曾獲獎的作家,有一些問題則是正準備催生第一本書的作家。這些在寫作生涯不同階段的作家有什麼共同點?他們都是正準備編織情節的說故事者。他們每個人都有強烈的好奇心與把故事講對的慾望。他們在空白的紙張或空空如也的電腦螢幕前坐下時都有相同的希望:我可以編出有趣而可信的故事嗎?我可以把腦中的故事以條理清楚的方式付諸文字嗎?我如何可以讓讀者讀起來欲罷不能?
  
  許多提問者已有出版的書籍與個人網站。你可造訪他們的網站並閱讀他們的書。你將因此獲益。
  
  本書目的
  
  正如同我前一本書《謀殺和重傷害罪:醫師解答神祕小說作家的醫學和法醫問題》,本書不僅為了教育與娛樂作家,更是為了喜歡閱讀、看電影,或純粹喜歡好故事的普羅大眾所寫。閱讀這些問與答將揭露作家創造的心靈圖像,以及建構故事情節的思考過程,藉此讓我們更理解作家如何創作。我有信心讀者們會在本書中找到許多有趣、有教育性、幽默又匪夷所思的事。
  
  在回答每個問題時,我試圖提供作家們足夠的背景資訊,藉此為其特定醫療或法醫議題建構脈絡,同時回應他們特定場景的細微資訊。我的目標是讓作家運用這些剛學到的知識來編寫更能取信於人的場景或故事。我盡量讓每個問與答獨立存在,同時盡量減少其他問題已提到不必要的重複。
  
  非本書目的
  
  本出版品內容絕不可用作任何病症的診斷或治療用途。即使最簡單的問答內容亦需數十載的教育與經驗方能用於真實生活的狀況中。
  
  雖然我已致力確保本書資訊準確並於科學上無誤,許多主題仍過於複雜,無法在應付現代醫學的細微與爭議處時詳加解釋。醫學之道如是也。問題回答街用於小說寫作與故事講述的脈絡中,不應用於其他目的。
  
  ◎本書不得用為任何犯罪活動或傷害任何人之用途。
  
  上吊自殺會發生什麼事?
  
  問:我正在寫一則故事,內容提到一名十二歲少女企圖上吊自殺。她在快要斷氣前被人發現。請問在踢倒梯子、失去意識與死亡之間,她會歷經何種生理階段?她被人發現後,有可能被救活或甦醒(毫髮無傷)嗎?動作必須多快?
  
  答:上吊通常是窒息死亡,亦即腦部缺氧。這是因為套索被身體重量向下拉緊,壓迫呼吸道與頸動脈所致。頸動脈位於頸部兩側,供應血液至腦部。雖然呼吸道可能受阻而妨礙呼吸,但多數上吊案例中,造成意識喪失與死亡的真正因素通常是頸動脈受到壓迫,阻斷進入大腦的血流。除非是司法上的絞刑(法律刑罰),否則頸椎(頸部脊椎骨)骨折的情況並不常見。
  
  在自殺上吊的情況中,被害人通常以手邊可用之物做為套索。繩索、皮帶、床單、衣物與電線都是常用工具。有時被害人會綑綁自己的雙手來防止改變心意。這是一個重要的事實,因為雙手綑綁似乎暗指為凶殺案件,或被害人尋求他人協助加工自殺。情況並非如此。當然這是指被害人可自行綑綁的方式。他殺也不無可能。如果被害人並非自行綑綁雙手,他可能試圖掙脫,而靠近套索的肌肉可能出現擦傷或割傷。
  
  既然窒息是頸動脈受到壓迫而非呼吸受阻,被害人會很快失去意識,通常在一分鐘內,也可能僅短短二十秒。腦部需要持續不斷地供血,當血流被阻斷時,意識會快速喪失,並在一到五或六分鐘內死亡。時間上,兒童似乎比成年人「耐受」。
  
  依照你描述的情節,如果少女在幾分鐘之內被人發現,即便她當時已失去意識,當套索一鬆開時,她很快就會甦醒過來。她的頸部可能出現上吊常見的V型瘀傷。接著她會被送往醫院急診室,接受頸部X光檢查來評估傷勢,或由神經科醫師判定腦部是否受到任何損傷。她可能完全恢復正常或產生腦損,甚至昏迷數小時、數天、數週、數月或數年之久,取決於腦部缺血多長時間,及其耐受度而定。情況因人而異。
  
  若是企圖自殺的案例,院方會照會精神科醫師,並讓被害人留院觀察直到判定她返家安全無虞。醫師有法律和道德責任將病患留院觀察,不論病患和她的父母的意願為何。意思是說,家長可能會要求讓她出院回家,但法律上醫院可將她留置,直到判定她不會再做出威脅自身安全的行為。當然警方也可能介入,因為上吊可能是虐童事件的部分或其結果。悲哀的是,有時候孩子會視上吊為脫離受虐的唯一方式。
  
  連續服用多少劑量的阿斯匹靈幾天,會出現明顯的副作用?
  
  問:背景是一九一一年的倫敦,我筆下五十七歲的偵探才剛被診斷出罹患風濕症(rheumatism)。然而在此同時,傳來一名皇室成員遭人綁架的消息,他便旋即被召往蘇格蘭場(Scotland Yard,倫敦警察廳)協尋失蹤的男孩。為了順利進行調查,他服用了過多的阿斯匹靈。我的問題是:四到五天內要服用多少劑量的阿斯匹靈,才會導致暈眩、思緒混亂、耳鳴、噁心及嘔吐症狀,但不至於要他的命?他有可能變得幾乎喪失行為能力,讓他的醫師夥伴擔心他的性命不保嗎?如果是這樣,這名具有鋼鐵般意志的偵探要花多久時間才能充分復原,重新回到案子上?
  
  約翰‧穆勒(John Mullen)
  加州包威市(Poway)
  
  答:你所描述的症狀確實是阿斯匹靈(乙醯柳酸〔acetylsalicylic acid,ASA〕)中毒的情形。每個人的中毒劑量不同,根據年齡、體型、罹患的疾病、服用藥物、身體反應與代謝(分解或破壞)藥物的情況(尤其是阿斯匹靈),以及其他種種因素而有極大的差異。也就是說,無法準確判定某人必須攝取多少劑量才會導致中毒。範圍極廣。這也代表你有很大的轉圜餘地來編寫故事,因為無論如何它都是可信且準確的。
  
  目前無法得知阿斯匹靈的致死劑量,但單一劑量三十克幾乎能達到致命程度。一份標準成人劑量的阿斯匹靈為五喱(grain)或三二五毫克。一喱約為六十五毫克,一公克相當於一千毫克。這意謂著一次服用九十片阿斯匹靈幾乎可以做掉任何人。顯然遠遠小於這個劑量便能造成你所描述的毒副作用。一次服用六至八片或許就能產生效果,若一次服用多達二十片,在任何人身上恐怕都會造成問題。連續服用阿斯匹靈數日,藥物的毒性效果在短時間內可能不會出現,但隨著你筆下人物每天增加劑量,血液中的藥物濃度也將隨之上升。
  
  我建議你安排他一天服用十二至二十片左右(這種情況並不少見,因為人們認為阿斯匹靈不需要處方,應該相當安全),持續四到五天,他的症狀約莫從第二天或第三天就會開始顯現並且持續進展。要是每六小時服用三或四片,就能符合你的需求。一旦停藥,他的症狀會在一至兩天內消失,整體情況則依症狀的輕重程度而定。為了保險起見,你可以讓他休息兩天,接下來他的症狀應該就能獲得減緩,足以回到偵辦的案子上。
  
  另外,當時許多藥物都是由藥劑師大量進貨,再依照顧客需求進行分裝。因此,藥房大多以粉末形式製成藥包(利用小包裝紙)販售阿斯匹靈。用藥指示通常是每數小時配水吞服一劑,或把粉末溶於水中服下。這裡的重點是,藥品劑量完全取決於特定藥劑師的技巧與秤重儀器,差異極大。那名偵探可以一次服用三、四劑,一天五到六次。
  
  所謂的「吐真劑」是怎麼運作的?
  
  問:一名二十一歲的女性喝下硫噴妥鈉(sodium pentothal)之類的「吐真劑」(Truth Serum)接受審訊。我的研究顯示,當事人會出現類似酒醉的反應。這是真的嗎?服用過量會發生什麼事?我故事中的英雄如何把她從死亡邊緣救回來?
  
  詹姆士‧李(James Lee),筆名戴斯隆(Destron)
  菲律賓
  www.fictionpress.com/~destron
  
  答:吐真劑其實只是鎮靜劑,而且正是這種鎮靜效果使其在審訊中發揮作用。有效的審訊技巧之一為睡眠剝奪,這可以瓦解當事人的防備,減緩其心智功能,讓他們說出原本不肯透露的事。但這個方法需要一些時間。大約兩至三天,也可能更長。而硫噴妥鈉等鎮靜劑則能在數分鐘內產生相同的作用。被害人會感到異常疲倦且心智混亂,防衛減弱,心智過程趨緩,容易說出原本不該說的話。
  
  如同其他所有鎮靜劑一樣,劑量過多將導致意識喪失、昏迷、呼吸中止與死亡。想救她一命的話,你筆下的英雄必須請求醫療協助並試圖喚醒她。倘若她在醫護人員趕到前沒了呼吸,他必須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直至救援抵達。或者直至藥效消退,不過那就要幾個鐘頭了。
  
  在按摩油中加入何種物質能讓運動員斃命?
  
  問:我筆下有個人物是職業曲棍球選手,我打算利用毒物經由皮膚吸收的方式把他做掉。我需要一種能加進賽前按摩油的物質,且事後訓練員可以洗淨雙手避免中毒。它必須在三至四小時左右發揮作用。我的想法是,讓運動員接受賽前按摩、打完比賽,然後在淋浴間或按摩室被人發現死亡。有這種毒物嗎?有的話,其症狀為何?
  
  泰瑞‧馬丁斯(Terry Martens)
  加拿大安大略漢米爾頓(Hamilton)
  
  答:能夠透過皮膚吸收的毒物不多,而且也沒有一種完全符合你的需求。主要問題在於你的時間安排。經由皮膚致死的藥物通常作用都很快,所以要遲至三、四個小時顯得困難。但或許有個變通方法。
  
  我們可以快速排除幾種常見毒物。氰化物在數分鐘內就會發生作用,訓練員的手也會吸收這種物質,所以選手和訓練員都會被人發現陳屍在按摩室中。重金屬如鉛、汞和砷也可能透過皮膚吸收,但它們並不適用,因為多數情況下需要長達數週的重複接觸,才會致使生病或是死亡。
  
  如果你能修改一下故事時間線,局部鎮靜劑如吩坦尼(fentanyl,或譯芬太尼)或可派上用場。吩坦尼這種鎮靜劑會讓那名曲棍球選手產生嗜睡症狀,用量足夠則會造成呼吸中止,然後死亡。吩坦尼為貼片式藥劑,品名多瑞吉(Duragesic)。這種藥物用於紓緩癌症疼痛及其他疾病引起的劇烈疼痛,也可以注射方式做為術前麻醉使用。二○○二年,俄國特種部隊曾以氣化形式的吩坦尼來鎮壓占領莫斯科某歌劇院的車臣叛軍。吩坦尼吸入時的作用非常快速。
  
  我會建議你安排被害人賽後再接受按摩,看起來也比較合理。按摩是為了讓肌肉放鬆,幫助人體代謝乳酸等毒素,所以運動後按摩較佳;運動前按摩反而適得其反。他可以是最後一個接受賽後按摩的選手,隨著吩坦尼發生作用在過程中睡著。按摩師可能會在完成後對他說:「好了,」以為選手會醒來、去沖個澡、收拾自己的東西,然後離開,沒想到被害人實際上已陷入昏迷。按摩師離開後,被害人會呼吸中止死亡。而他的隊友可能先離開去當地酒吧慶祝,以為他晚點就會出現;當他仍不見蹤影時,或許有人會去找他,這才發現他已經沒了氣息。毒物學家或許會發現按摩油或乳液中含有吩坦尼,就此展開調查。
  
  我認為唯一的問題是部分藥物同時透過訓練員的手部吸收,所以他也開始感到昏昏欲睡。但在漫長的一天後,他可能只覺得自己累了。他可能把按摩時間縮短,清洗雙手,然後回家。一旦摻有藥劑的乳液從他手上洗掉後,其作用也迅速消失。
  
  如何辨識乾屍的身分?
  
  問:若被害人已化為乾屍,要辨別死亡約二十五年的乾屍身分需費時多久?我希望可以用衣服來辨識身分,但還有其他方式可供參考嗎?
  
  莫琳‧道林(Maureen Dowling)
  紐約傑佛遜港(Port Jefferson)
  
  答:不論屍體化為乾屍與否,甚至已死亡數十年,法醫和法醫人類學家都會以他們所掌握到的任何訊息來辨別並判定死因與死亡方式。如果法醫懷疑為他殺,屍體的身分更顯得重要。為什麼?因為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或許九成以上,被害者都是遭認識的人殺害。這意謂著辨識出被害人身分將縮小嫌犯範圍,最終揪出凶手。
  
  乾屍在鑑定上有其特殊的挑戰。被害人的體型、年齡、性別與種族在多數情況下都可以輕易判定,如此一來將大為縮小案件所涉及的範圍。如果被害人是一名四十歲左右的男性,身高約為六呎,法醫將自失蹤人口報告中尋找符合這些描述的人。埋葬或丟棄處所發現的衣物與其他物件也很關鍵。皮夾裡若留有駕照,顯然有助於案件的進展。沒有的話,屍體身上的珠寶、皮帶、鞋帽衣物等,必定是在某處製造或販售,找出這些物件的製造處及購買地點,對於辨識屍體身分也相當重要。膠布、防水布或其他用以包裹屍體的材料或製作棺木的材質(如果有的話)也有助於辨識。有時,凶手會留下挖掘工具或其他器械,甚至是謀殺凶器,這些多少都能提供協助。
  
  屍體可能還會有刺青和外科手術的傷疤。刺青通常特色鮮明,可輕易追蹤到刺青師。外科手術疤痕,如心臟手術或膽囊摘除手術等,能排除一些涉案疑點並納入其他可能性。而外科手術所置入的裝置如人工髖關節與心律調節器等上頭都有序號,因此易於追蹤。
  
  若將乾屍的手指浸入水中或甘油裡,有時仍可取得指紋。水分或甘油能促使肌理豐滿,常可藉此取得指紋。法醫也可以小心切下手指皮膚,並壓在兩片載玻片之間,如此一來或可辨識出指紋。取得的指紋將與聯邦調查局自動指紋辨識系統的資料比對,或與疑似是死者的人士進行指紋比對,DNA與牙齒也可與某些失蹤名單的類似資訊比對。不過在死後二十五年,這些資料可能已難以取得。
  
  辨識過程可能僅花幾分鐘、幾小時,也可能長達數週或更久。實際情況是,許多屍體一直無法辨識出身分。所需時間端賴找到了什麼證據,以及警方和法醫多快能把這些資訊跟某失蹤者比對。例如,法醫可能先為乾屍進行牙齒X光照射。若警方手中正好有一名獲報失蹤的對象,最後一次被目擊的地點在乾屍發現的附近區域,且兩者的生理特徵相似,法醫就會請法醫牙科醫師自失蹤者的私人牙醫診所處取得X光片,再與乾屍進行比對,之後或許能夠辨識成功。這個過程需要數小時或數日
  
  用叉子刺穿一個人的喉嚨會發生什麼事?
  
  問:兇手拿著叉子從前方攻擊被害人,被害人的氣管遭到刺穿,而叉子留在原處。這種情形會造成多少失血,以及被害人的呼吸功能會受到什麼影響?在場的人該如何處理這種傷勢,以拯救被害人的性命?被害人若未接受治療可以支撐多久?
  
  大衛‧考伯特(David Corbett)
  著有《惡魔的紅頭髮》(The Devil’s Redhead)、
  《一角完事》(Done for a Dime)、《天堂血》(Blood of Paradise)
  www.davidcorbett.com
  
  答:情況需視受到傷害的結構而定。叉子或任何刺入喉嚨的物品可能造成的傷害有好幾種,頸動脈、頸靜脈、氣管、喉頭(喉頭或喉結)和甲狀腺都很容易受到波及。
  
  頸動脈(carotid artery,頸部喉頭後方兩側各有一條)由主動脈攜帶充滿氧氣的血液至大腦。倘若任一條頸動脈以任何方式受損、被切斷或堵塞,流至大腦的血液供應會立即減少,被害人可能在幾秒或幾分鐘內倒地死亡。若頸動脈有裂口,出血情況會十分大量且呈搏動性,並於數分鐘內流血致死。除非失去意識,否則被害人仍能說話或是呼叫。
  
  頸靜脈(jugular vein,一側一條,離頸動脈非常近)從腦部攜帶血液至上腔靜脈回流至心臟。倘若頸靜脈受到上述傷害,出血將十分快速,但無搏動。既然上行至大腦的血流沒有改變,被害人並不會立即死亡(至少是在出血量多到使血壓降低產生休克之前),而是逐漸失去意識,流血至死。這個過程可能需要好幾分鐘,如果出血停止,也就有可能存活下來。兩者都有可能。
  
  甲狀腺位於氣管的兩側,其中有一部分稱之為甲狀腺峽(thyroid isthmus),越過氣管連接左右兩半。這個區域位於喉頭下方,若受創將導致嚴重出血,但血不至於流光。然而,如果氣管或喉頭也遭到穿刺,血液有可能進入氣管或肺部,造成嚴重的呼吸困難,甚至死亡。被害人可以說是被血給淹死的。
  
  氣管或喉頭受傷的情況與前者類似,不同之處在於聲帶位於喉頭的內腔,傷勢有可能連帶波及此部位。因此,被害人的聲音會變得刺耳,或無法言語。喉頭下方的氣管出現大型的破洞或穿孔都會使人無法言語或發出任何聲音。為什麼?因為無論發出任何聲響,空氣都必須通過聲帶。如果氣管的破洞在喉頭下方(總是如此),肺部的空氣將穿過該洞流到體外,永遠不會到達聲帶。如果是叉子、尖齒造成的小洞,空氣應該足以抵達聲帶。被害人可以發出咕噥聲、呻吟、低語,但可能無法放聲大叫。
  
  現在來談談你提到的被害人。
  
  氣管被叉子穿刺可能不會傷及頸動脈或頸靜脈,所以突然死亡與嚴重出血的情況應該不會發生。如果甲狀腺被刺傷,則會造成一些出血,情況可能嚴重或輕微,看你想怎麼安排。兩者都有可能。他的呼吸功能可能嚴重受損或僅受到一點影響。同樣視你情節而定。被害人可以說話或呼救嗎?在你設定的故事中應該可以,因為叉子還留在原處。這麼做能有效塞住破洞,使空氣得以循正常路徑通過聲帶。
  
  治療的關鍵有兩方面:控制出血與維持呼吸道暢通,使被害人能夠呼吸。傷處局部施壓或許能止住、減緩出血情形。若出血流進氣管與肺部,這就是個大問題了。
  
  被害人應該被翻向一側,讓血液較容易從喉嚨與嘴巴排出。更重要的是,由於地心引力使然,任何進入肺臟的血液都會流進較低的位置──稱之為低位區(dependent area)。而距離肺底較遠的部位仍可保持乾燥與正常功能。人僅需一片肺葉即能存活,所以被害人可存活很長一段時間,並維持側姿直至送抵醫院。至於是否應將叉子拔除?在多數情況下是的,尤其當穿刺物阻塞了呼吸道。唯一留置原處可能較佳的情況是叉子刺穿頸動脈或頸靜脈,拔除可能導致出血更多。這種情況並不常見,但有可能發生。
  
  在割腕致死的案件中,法醫能否判定謀殺與自殺的不同?
  
  問:法醫根據什麼證據來辨識割腕者是自殺還是他殺?
  
  答:他或許能夠分辨,也或許無從分辨起。但至少他會注意下列幾點:
  
  割腕的角度:一個人能否以該角度割腕?不論是被害人自己或由凶手持刀,切入手腕的角度各有不同。例如,若傷口是從手腕的小指側劃至大拇指側,這對於自殺的人來說不太順手。雖然有可能做到,但法醫會覺得可疑。理論上應該是反方向,即手腕平放在膝上、床上或浴缸一側,割痕由橈骨朝尺骨方向。
  
  猶豫割痕:企圖自殺者在割到深入動脈前,幾乎都會先輕割幾道。為什麼呢?首先,因為痛得要命。此外,割腕所需的深度與力道比多數人想像中要大。因此,當事人可能會先割幾道較淺的割痕與刻痕才會鼓足勇氣割得夠深。多數人輕輕劃傷自己便會停止,因為實在太痛了,完全不如他們想像中那麼戲劇化。
  
  血流模式:血液會隨地心引力往下流淌。如果被害人坐著,血液會滴落,流到他的膝上、雙腿、鞋子與地板上。如果他是躺著,血會流到床上。一旦血流模式與被害人所處地點和姿勢不符,法醫就可能起疑。
  
  割傷的屬性:如果兩隻手腕都有傷口,法醫可能會確認是否真為被害人自身所為。傷口若深及動脈,可能連帶切斷手部與手指的肌腱。這代表手部與手指已無法正常活動。雖然不是百分之百,但這種狀況多半不是自殺。由於肌腱被割斷,被害人無法抓握利刃,自然無法割傷另一隻手腕。
  凶器:用來自殺的工具上應留有當事者的指紋,而且指紋應與其持刀的方式吻合。否則,法醫會起疑並深入探究。若該工具從現場消失,案件可能朝向他殺偵辦。自殺者通常不會丟棄工具,即便如此,丟棄處也會留下血跡。
  
  精神解剖(psychological autopsy):自殺通常其來有自。法醫精神科醫師會深入研究被害人的過去,包括家庭、工作、社交狀況與用藥習慣等等。當他確認被害人的個性開朗、對未來志向遠大且關係穩定,他可能會開始懷疑這樣的人是否真會走向自殺一途。反之,若被害人意志消沉,不久前才分手或失業,或生重病,自殺的可能性就相對提高。而沒有留下遺書或給掛念對象的訊息也是必須多費心思調查的重點。雖然自殺者不一定都會留下遺書,但通常會有。
  
  遭扼死的案件能否偽裝成跳樓自殺?
  
  問:我筆下的被害人遭到勒死或悶死,而後屍體被放在高樓下偽裝成是她自己跳樓身亡。何種傷痕、瘀傷或線索會透露出真相?被害人死後多久會出現這些傷痕?
  
  蘿絲瑪麗‧羅德(Rosemary Lord)
  加州洛杉磯
  著有《好萊塢今昔》(Hollywood Then and Now)、《洛杉磯今昔》(Los Angeles Then and Now)
  
  答:勒殺或悶死事件會透露出一些跡象,這些線索足以讓法醫判斷實際發生了什麼事。然而,這些跡象也可能不存在,以致法醫無法斷言。
  
  悶死是以外力阻止空氣進入鼻子或嘴巴。這與窒息不同,窒息是口內或喉嚨有異物「阻塞」。悶死通常是以枕頭、寢具、塑膠袋或凶手以手輔助。當工具為枕頭或塑膠袋時,被害人身上通常不會留下痕跡,除非用力掙扎。在被害人試圖掙扎,而凶手企圖控制被害人的情況之下,被害人臉上通常會留下擦傷或瘀傷。若不見外部瘀傷,且屍體尋獲前枕頭或袋子已被拿開,那麼法醫可能無從判定死因,因為悶死本身極少留下任何生理證據。
  
  如果凶手以勒殺做為行凶手段,一般會使用索狀物或雙手。以手為手段的話,稱為扼死(manual strangulation);以繩索電線或其他彈性材料為凶器,稱為索狀物勒死(ligature strangulation)。上吊基本上是以體重致使索狀物(通常是繩子)縮緊的勒殺形式。扼死或索狀物勒死原則上屬於他殺,而上吊主要為自殺。
  
  所有的勒殺案件死因皆為大腦缺氧,亦即腦部氧氣含量不足。這是因為勒殺阻擋氣管,致使被害人無法呼吸,加上阻塞頸動脈,導致血液無法流至大腦。這兩者中,又以頸動脈阻塞為失去意識與死亡的主因。頸動脈經由頸部自主動脈通往腦部,且為血液供應至腦部的主要來源。
  
  雖然並非通則,但所有形式的勒殺經常導致結膜(眼球周邊粉紅色部分)與鞏膜(白色部分)出現點狀出血(petechial hemorrhages)。點狀出血是指血液滲進結膜與鞏膜所造成的小紅點或血絲。勒殺使頸部靜脈壓力急遽升高,此壓力傳送至眼球的血管,因而造成滲血並發生點狀出血。
  
  被害人頸部的痕跡通常合併出現挫傷(瘀傷)與擦傷(刮傷)。攻擊者扼死被害人時,手指的壓力可能留下指狀瘀傷。擦傷可能是攻擊者的指甲所致。攻擊者用手指緊握被害人的頸部時,指甲可能因此深入或刮傷被害人的皮肉。
  
  在扼死的情況下,被害人的臉部常見充血,並可發現眼部點狀出血的情形。多數攻擊者都用了比必要更多的蠻力,所以也可能造成頸部肌肉受傷,法醫經常在驗屍時發現這部位的肌肉出血。喉頭處的甲狀軟骨(thyroid cartilage)上角骨折與舌骨骨折在扼殺攻擊中都是常態。
  
  索狀物勒死是以限制的套環在頸部縮緊,使用工具通常是繩索、金屬絲、電線,以及領帶、腰帶、長襪等衣物。如果該物品材質柔軟,如毛巾或床單,被害人頸部不會留下可見痕跡,因為它所造成的瘀傷可能很廣且分散,不易察覺。事實上,倘使被害人遭到勒殺,而做為犯案工具的軟質索狀物被帶離現場,法醫較難判斷確切死因。反觀若是細長形的索狀物如電線,被害人頸部則會留下一道深深的溝槽或勒痕。有時,瘀傷會透露出所用索狀物的紋路,繩索的編織或鏈條的扣環更是清楚可見。
  
  索狀物勒死跟扼死的情況類似,被害人的臉部通常會充血,連帶鞏膜與結膜點狀出血。不同的是,頸部肌肉出血與甲狀軟骨、舌骨骨折較不常見。
  
  一旦法醫發現勒殺或悶死的跡象,他會判定這就是死因。萬一未發現這些跡象(枕頭與塑膠袋悶死是不留痕跡的最佳選擇),他可能無法就此斷言。
  
  你安排的情節問題在於,屍體被放置在地上,而且身上並沒有跌落的相關傷勢,所以法醫不會推論死因為墜樓。如果沒有外傷,可能是被害人於尋獲處遭到殺害,或屍體被棄置在此。跌落或墜樓致死會造成腦部、內臟與骨骼損傷,且依高度的不同,跌落所造成傷勢會有輕重差異,例如骨折與內臟器官破裂。如果沒有這類傷勢,法醫不會推論被害人是跌落致死。
  
   所以,你筆下的壞蛋應該把屍體自高樓拋下,才會出現這些傷勢。即便如此,還是有時間點的問題。在被害人被悶死,隨即被推落大樓的情況下,受傷處會有出血的現象。例如股骨(大腿骨)骨折,骨折處出血。要是被害人沒有遭勒殺的跡象,而骨折處出血、脾臟與腎臟破裂,法醫可能歸結死因為墜樓。至於是意外、自殺或他殺,則留待警方判斷。
  
  但若勒殺與墜樓間超過三至四分鐘,就不會有出血現象。為什麼?因為死人不會流血。人一旦死亡,心臟旋即停止跳動,血液停止循環,並且在短短數分鐘內形成血凝塊。因此當法醫發現骨折與內臟破裂卻未出血時,他就知道這些傷勢是在被害人死後發生。既然死人不會流血也不會跳樓,他會推論這是一樁謀殺案。
  
  人有可能躲進一具屍體中嗎?
  
  問:我正在為手邊的恐怖故事思索一個詭異的點子。一名身材嬌小的女性需要在氣候嚴峻的環境中讓自己保暖。如果她想切開一具男性屍體爬進去,她需要挖掉什麼?她非常的嬌小,而死者是個大塊頭。我想知道,一個人的體溫在死後可維持多久?她能否躲在死屍中保暖四到五小時?這麼做行得通嗎?
  
  蒂芬妮‧崔普(Tiffany Tripp)
  加州科斯塔梅沙(Costa Mesa)
  
  答:這真是一個聰明又邪惡的點子。我愛極了。
  
  那名女性的個頭愈嬌小,男性體型愈壯碩,這個方法成功的機率就愈大。但無論如何,她都必須把屍體內部整個清空才行。她可以從胸骨下緣至恥骨處把腹部打開。這麼做可以維持肋骨完整,使她的藏身處結構更穩固。如果把肋骨也一併去除(這是件很困難的事),屍體就會崩塌。
  
  她需要清空屍體腹部,把膀胱、腎臟、腸胃、肝臟、胰臟和脾臟割除,接著移除橫隔膜,而後伸進胸腔挖除心臟、肺臟與食道。待這些步驟完成後,屍體內部便完全清空,她可以蜷曲身體躲進腔室中。
  
  屍體每小時降溫華氏一‧五度左右(約攝氏十七度),但在割除所有內臟器官後,會加速降溫的速度。不過,屍體至多降至與環境溫度相同。屍體若是在房間裡,會逐漸降至室溫。若暴露在寒冷的戶外,則會降至與周圍的空氣溫度一致。要是在休士頓八月的炎熱車庫中,屍體可能還會增溫。
  
  假如她身處空曠且嚴寒的地區,挖空的屍體將有如小型冰穴般保護她。萬一受困在暴風雪中,這麼做還可能救她一命。冰穴可以保存身體熱氣,並防止熱氣逸散至空氣中,也能讓人不受寒風和低溫侵襲。挖空的屍體對那名年輕女性來說具有相同效果,她可輕易存活妳情節需要的四至五小時。

作者資料

道格拉斯.萊爾(Douglas P. Lyle)

本身是心臟病學家,也是執業醫生,即使在忙碌的工作之餘,仍不忘持續創作。2005年,以《法醫.屍體.解剖室2:謀殺診斷書》(Forensics and Fiction)獲得麥卡維提獎、愛倫坡獎的殊榮;2013年,更以《法醫.屍體.解剖室:犯罪搜查216問》(More Forensics and Fiction)得到安東尼獎、阿嘉莎獎及愛倫坡獎的肯定,其他非小說作品亦多次入選美國最佳圖書獎,如《法醫.屍體.解剖室3:重返犯罪現場》(Murder & Mayhem)、《鑑識取証天才班》(Forensics For Dummies)等。 萊爾醫生的多部驚悚推理小說,像是《惡魔的遊樂場》(Devil’s Playground)、《盲目測試》(Double Blind)、《慾海醫心》(Royal Pains)等書,也有相當高的評價。他還寫過一篇論文,題為「驚悚片中出現的凡爾納恐怖神祕島:百年必讀」(Jules Verne’s The Mysterious Island appears in Thrillers: 100 Must Reads and his short story)。 他於迪西爾斯大學(DeSales University)教授線上法醫科學課程,並主持Podcast「Criminal Mischief」;個人網站https://writersforensicsblog.wordpress.com,部落格https://www.dplylemd.com/,犯罪與科學廣播節目https://www.dplylemd.com/radio-shows。他曾與知名影集編劇一同工作,如《法律與秩序》(Law and Order)、《CSI 犯罪現場:邁阿密》(CSI: Miami)、《神經妙探》(Monk)、《法外柔情》(Judging Amy)、《冷案》(Cold Case)、《怪醫豪斯》(House)、《靈媒緝凶》(Medium)、《滅罪紅顏》(Women's Murder Club)、《第六感尋人》(1-800-Missing)等片。目前居住在加州。

基本資料

作者:道格拉斯.萊爾(Douglas P. Lyle) 譯者:毛佩琦 其他:孫家棟/審訂者 出版社:麥田 書系:不分類 出版日期:2014-04-11 ISBN:9789863440611 城邦書號:RV1054 規格:平裝 / 單色 / 352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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