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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一年內,他從最受關注的「兒子」,成了「父親」。
從寫著「終生大事,談何容易?」的「男友」,成了「老公」。
每一首喚醒記憶的曲子,
每一幕導向未來的景色,
這一次,劉軒把它們都寫了下來。
談到愛情,他說:「我一手牽著大肚子的老婆,一手推著滿車重要和不重要的東西,慢步前往停車場,前往幸福的未來。」
談到親情,他說:「思念是不需要親身經歷的,也不一定要疼痛或失去才能襯托它的意義。它其實是個選擇,對任何我們賦有情感的人、事、地、靈,獻上一點內心的感激。」
談到小孩,他說:「如果有一天,我有幸能陪著女兒在婚禮上共舞,而如果她那時候突然湊到耳邊,把兒時的搖籃曲悄悄唱回來給我聽,我不只心會溶化,八成還會老淚縱橫。」
談到音樂,他說:「聽著緩慢空靈的音樂,看到的世界似乎跟著慢下來;聽著憂傷的歌曲,路邊陌生人的談笑也會帶點惆悵。我們的眼睛會隨著音樂的導引而特別注意某些細節,也會讓我們看到的景象被賦予另一層涵意。」
談到旅行,他說:「當我終於有一天流浪到了世界的盡頭,親眼目睹這片壯烈淒美的晚霞時,那句話必然在腦海中響起,成為最適當的旁白:『最終,我們都是與自己和上帝獨處著。』」
關於現代生活,關於自我和家庭,
關於城市,關於一段旋律可能延伸的極限,
關於那從遠方回來之後,
忍不住想要找個人訴說一下的心情故事……
「我們一輩子所忘記的,是否勝過我們所記得的?所記得的,是否又充滿著自我編輯的內容呢?年紀大了,我發現記憶愈來愈不可靠,或許正是因為我對「記憶」的本質,產生了懷疑。我覺得它們像是浮在腦海裡的輕舟,若是沒有栓好,再回到碼頭,可能發現它們早已漂走。」——劉軒
序跋
前言
Dear讀者:
還是不得不說,時間過得真快。感覺好像前幾個月才辦上一本的新書發表會,細數一下,卻已經時隔一年多了。
這就是時間的奧妙,乍看一年半不算什麼,但像個彈簧般拉開來,裡面一圈又一圈,夾了好多東西。
對我個人而言,過去的十幾個月可以說是充滿了意義重大的改變。或許因為看到上一輩的辛苦,「成家立業」一向是我既期待又擔心的「課題」。但就像面對一幅超複雜的拼圖,一開始眼花繚亂、不知所措,等到逐漸拼出一點眉目,就愈發投入,生活也因為充實,而時間過得特別快。
「時間」造就了這本書,但真正的主角是「記憶」。我們從記憶中重拾過去的光陰,但也用記憶中的經驗構思未來。因此,有了自己的家,開始慎重規劃未來的同時,也讓我更加珍惜記憶裡的故事,包括那些不屬於我個人,而是與家庭和社會共享的歷史。這本書裡的〈思念〉、〈洗衣狂想曲〉、〈火焰之地〉……等,都是在這種感觸之下完成的,我稱它們為「記憶中的漫遊」。
至於「城市」與「節奏」的相關篇幅,有不少出自《Brand名牌誌》和《Cheers快樂工作人》專欄。還記得當初接下名牌誌的邀稿時,我很擔心自己不夠了解名牌,而後來寫的文章,也果然和名牌都沒啥關係。但我喜歡它們,因為那反應了我對城市和時尚的觀點。《Cheers》則是以比較知識性的角度分享我的音樂世界。在這本書裡,我將那些專欄文章全部改寫,讓它們在不受篇幅的限制下,表達出更完整的概念。有幾個短篇故事出自《蘋果日報》的「越夜越野」專欄。當時版面有限,許多故事剛開頭就得結束了。真正的「導演版」總算能在這裡露面-the real story is here!
這本書的完成,要感謝很多人,從最初和我磋商題材、每個月催稿催到手軟的雜誌和報紙編輯們,到努力讓這本書如期上市的時報出版全體同仁,你們辛苦了!還有我的經紀公司,齊石傳播,以及對我最重要的家人,無論多忙都願意幫我看稿、給我建議的老爸,和隨時從紐約傳來關心和愛的老媽;當然還有老婆,我們是一個團隊,我愛你!再說就肉麻了……最後要向各位讀者介紹我的女兒,劉千千——未來爺爺和爸爸書中的主角!
感謝所有的讀者們。因為你們的支持,《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才能在誠品排行榜上一站就是半年多。因為你們的支持,我才能再有機會從台大到北京清華、從高雄到吉隆坡舉辦演講。以前每天都有陌生人對我說:「我從小看你爸的書長大!」現在也經常有人說:「我從小看你的書長大!」這些比我年輕的讀者,許多比我早結婚,所以如今每次我在臉書上問一個有關寶寶的問題,沒幾分鐘就會得到一大堆回覆。時間、歷練和學習,確實拉平了我們的差距。謝謝各位讀者朋友,你們是我最大的財富。
希望大家的人生能夠不斷進階,心靈永保自由。下次在路上碰到,歡迎來打個招呼,或隨時來我的網上小窩坐坐。每次聽你們的流浪故事,總讓我感覺很過癮;人生雖然經常改變,但不能變的就是對生命的那股熱情。
雖然難得遠征蠻荒之地,但必有閒情於城市漫遊!
劉軒2011.1, Taipei
內文試閱
思念 Remembrance
之前認識一個朋友,某天看他穿著背心,發現胳臂上刺了一個年輕女生的臉。
那看起來不像他老婆,想必是某前女友。我想,還是別問,話說誰沒在天真狂妄之年,因為熱戀做出一些傻事?聽說用雷射洗刺青又貴又痛。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那是他好幾年前在空難中去世的姊姊。她曾是空姐,飛機墜在澎湖外海,無人倖免。
從此之後,我對那位朋友的感覺徹底改變。以前都覺得他是個樂天型的小伙子,最愛在夜店找人拚酒,但每次看他穿著襯衫,都忍不住想到那底下藏的祕密,他的思念,以及用青色墨水在身上刺下的憂傷。
我們身體布滿著生命的烙印,有些刻意、有些無意,但每個都是回憶。瞧,我下巴有一條疤痕,正是二年級追女生的後果。為了耍帥,我爬上高班的滑梯,還半途站了起來,才剛說「看我」就劈哩啪啦滾了下去,醒過來在醫療室。
瞧,奶奶曾經在房間拉起上衣,給我看她下腹的那道傷痕,說:「你爸爸就是這麼出來的。」
我曾經用手碰過那微凸、白色的刀疤。奶奶疼嗎?當年一定疼死了!難怪爸爸對你那麼孝順。
奶奶常提起自己的爸爸,我的曾外祖父。他長年出差,每次回家不僅帶著「天津狗不理包子」和熟嫩的柿子,見到女兒被纏小腳就怒斥:放了它!曾姥姥不敢辯,把奶奶的腳解開泡在鹽水裡復原,老爺一出門,又立刻綑上。所以奶奶少女時最思念的就是爸爸回家。
她們那一代的女人真苦,先是抗戰,接著內戰,自己從京城逃到台灣,好不容易和爺爺團聚,不過幾年,爺爺就病逝了。小時候陪她跪在床邊禱告,最常聽她自言自語的就是「主啊,快點把我接回去!」我則一旁默默念著:「主啊,不要聽她的,讓奶奶多活幾年!」抬頭看著爺爺的照片,戴著小圓框眼鏡,好年輕,像是奶奶的兒子。
老爸也對爺爺充滿思念。爺爺給他買大塊的巧克力,吃稀飯時總給他裝滿滿的一碗肉鬆。爺爺常帶爸爸釣魚,把他往腳踏車上面的小籐椅一放,一手執釣竿 ,一手騎車。河邊的薑花送來淡淡的幽香,藍色的月光閃在水面的波紋之間。這些全是老爸九歲之前的回憶,但後來也成了我的回憶,因為好幾次在老爸的文章裡讀到這個場景,那麼美,讓我這個小孩子也開始思念起「老台北」。
那時,我們已經全家搬到了美國,離家不遠有個小湖,我和老爸常去那裡跑步,一邊跑一邊考試。老爸指著水面:怎麼形容?「波光粼粼。」指著岸邊的柳樹。「柳暗花明。」好,桃花源記,開始背!「Oh, NO」老爸嚴肅地說:「不要忘了你的根」但有一天他突然停下來,指著水邊興奮地說:「薑花,還有野百合」我還在喘,只見他大步大步踩入草叢,彎下腰消失了片刻,又猛地站起來,揮著雙手快步奔向我:「跑、跑」這時我才看見他頭上圍了一群黑黑的東西。我們兩人死命跑了幾百公尺,停下來時還有馬蜂纏在頭髮裡,被螫到的地方好燙。但其實我很開心,因為老爸常提起薑花。現在,我也有自己的記憶可以轉述了。
其實我很幸運,半生平平順順,不像身邊的許多長輩和朋友一樣失去過雙親和家鄉。我的思念總是個美好的選擇,像那些印象派畫家筆下霧濛濛、粉嫩嫩的意境一般。身邊的人都有好多的思念,而我呢?最鮮明的就是八歲離開台灣時,最後一天在小學操場看到的火紅晚霞。
二十歲那年,有一天媽媽突然告訴我:「你知道爸爸不是奶奶生的嗎?」
我突然覺得世界顛倒了過來。不,我不知道原來爸爸是「過繼」到劉家的。不,我不知道當時他才兩歲,身體不好,親生爺爺已不在世,當時劉家爺爺在銀行工作,有能力照顧,而且劉家奶奶無法生育,於是接養爸爸成為她的兒子。
原來,奶奶肚子上的疤痕,是當年開刀切除子宮留下來的。
劉家爺爺去世之後,老爸的親兄弟曾經來找他。當時老爸才十七歲。奶奶哭著告訴他:「你走,就不要回頭。你留下來,就當劉家人。」
老爸選擇留下來,而且直到奶奶去世,都堅守承諾,沒有「明著」和親生的家庭來往。
奶奶2000年去世了,享年九十三歲。隨之我才終於見到另一邊的親戚們。原來老爸有五個哥哥,全在美國,孩子也都像我一樣在美國長大。我身邊突然多了好幾個ABC表兄弟姊妹,大家來到紐約團聚。那次我拍了很多照片,始終無法把一生累積的記憶和眼前的景象對在一起。有一張合照是老爸和幾個哥哥並排搭著肩,彼此長得還真像。
幾年後,我在台灣隨著二伯到陽明山上,把親生爺爺的骨灰請出來,準備從台灣送到美國西岸,去和我的親生奶奶合葬。我代表父親向一輩子沒見過的爺爺鞠躬行禮。二伯對著骨灰罈說:「爸爸,我來接你去美國住了,那裡很好……」說著說著就哽咽了。
至於把老爸養大,也看我一路進入大學的奶奶呢?她葬在紐約,一個離家不遠的教會墓園,左鄰右舍是義大利人和韓國人。她這一輩子思念的北京老家,生前爸爸曾帶她回去過。她思念多年的丈夫,老爸也曾帶她看過。最後奶奶告訴爸爸:「還是睡在美國吧!住到台灣的山上多冷!要看看你們,還得坐飛機。」
我現在真想對她說:「奶奶啊!紐約可比台北冷多了!」上次舊曆年回去看她,墓園冰天雪地,墳前的土硬得插不了花。我回到台灣多年,已經不習慣美國東北的天氣,猛發抖,老爸看見了,馬上對我說:「行個禮,趕快回車上去!」
但回到了台灣之後,我還是不甘心,於是今年清明節,我騎著腳踏車爬上六張犁的山坡,沿途買了兩束鮮花,找到了劉家爺爺的墳,細細打掃了一遍,插上花,鞠了三個躬,說:「爺爺啊,現在只有你我住在台灣了。我想對你說,奶奶很好,她一直都很想你,但我相信你們應該已經在天上團聚了……」
我去那裡的目的很簡單:我在思念。身為第三代外省人、第二代台灣人、第一代美國移民,我雖然在和平之中長大,在國際都市之間穿梭自如,但直到最近才發現,我繼承了好多大江大海的歷史、好多人的理想和期望。思念是不需要親身經歷的,也不一定要疼痛或失去才能襯托它的意義。它其實是個選擇,對任何我們賦有情感的人、事、地、靈,獻上一點內心的感激。
公車載著掃墓的民眾不時從鄰近的路邊駛過。我坐在墳邊的松樹底下,心裡卻很平靜,想著紐約,想著父母和妹妹,想著奶奶,想著床邊爺爺的照片,也想著在長滿了薑花的淡水河畔和著爺爺一起釣魚,那個我從來不曾體驗,卻在記憶中揮之不去的思念。
洗衣狂想曲 Laundromat Rhapsody
大一那年,我學校曾有個盜衣賊,專門從洗衣間偷學生的衣服。因為洗衣間需要宿舍鑰匙才能進去,所以大家都認為一定是同學幹的,只不過半年下來,幾乎每個人都遭過竊,卻從來沒逮著那傢伙。
那時候,男生洗衣服的原則是「能撐多久算多久」。像我的室友,每隔兩個月才會處理堆在牆角的臭衣襪。許多人來學校之前從來沒自己動手洗過衣服,因此狀況百出,不是深淺色全泡在一起,就是烘乾烘太久,L號全縮成S號。還時常有人不看說明,一次倒太多洗衣精,導致機器口吐白沫,地上也總是黏黏的。
為了避免巔峰時段的人潮,也為了保護自己的東西,我專挑深夜去洗衣間。靠在運轉的機器上看書,聽著烘乾機轟隆的馬達伴隨著鈕釦與金屬的咯噠聲,聞著另人窒息的肥皂味,成為了我大學最鮮明的記憶之一。
冬天的某一晚,洗衣間很暖和,我坐在機器上打著瞌睡,忽然聽到開門,一個高高的男生晃進來又晃出去,我還沒回神,他已經拿起洗衣袋走了。一陣冷風吹進來,讓我突然清醒。奇怪,為什麼之前沒看過那傢伙?他為什麼不打招呼?我追出去,卻已經不見人影。
也許真的是被我碰到,之後也就很少聽到盜衣賊的消息了。
畢業後,許多同學搬進鬧區的小套房,附近的自助洗衣店則成為社會新鮮人的lounge。就像以前的宿舍一樣,店裡有個買賣傢俱和應徵室友的告示欄,還有一疊疊的外賣菜單。晚上八、九點,只見年輕男女坐在店裡的各個角落疊著衣服、翻著雜誌,偷偷打量著彼此。洗衣店的邂逅,造成了多少愛情肥皂劇?我只能想像,自己卻從來沒運氣嘗試。
以前在波士頓常去的那家自助洗衣店,牆上有個板子,上面釘了好多襪子,短的、長的、棉的、毛的、脫線的、破洞的……孤零零地掛在那兒,雖然另一半很可能就在幾尺之外,卡在機器與牆壁的夾縫之間,卻天地永別,就像城市裡的單身男女,近在咫尺,卻一輩子沒緣分。
又過了幾年,大家從小套房畢業,升級到較大的公寓。我這時從紐約搬回台灣,所做的前十件事情之一,就是去南昌路的二手電器行買台洗脫烘機。看著它擺在公寓的陽台上,莫名其妙覺得自己長大了。雖然房子還是租的,但那感覺又向「成家立業」邁進一步。
那時候,我的朋友圈包括了許多在台灣教英文的外籍老師。他們偷偷告訴我:「台灣女生把我寵壞了!下課回家發現女友不在家,但床鋪好了、衣服洗好了、房間打掃得一乾二淨!」西方女孩子多半要結婚之後才願意為另一半做家事,所以老外把到台妹,都可以享受一段皇帝般的生活。但他們也會有點憂心地問我:「這麼傳統的女孩,連衣服都幫我洗,萬一分手了,會不會發瘋?」
我一開始很灑脫地說:「受不了熱就別待在廚房!凡事寧可自己來!」但後來我發現自己也和他們一樣,愛上了那種被寵的感覺,直到遇見現在的另一半。她嫌我不會洗衣,我嫌她不會做飯,各別在家裡劃出一片領土;皆大歡喜。
轉眼又是幾年過去。在社會經過了一番打拚之後,我終於能夠搬進新家了。就當我決定把陽台上那忠心服務多年的洗脫烘機丟掉的前幾天,它竟然稀裡嘩啦吐了一灘水,便從此罷休。連機器都似乎知道,當人生進階時,有些緣分是無法伴隨的。
我把家裡的衣服扛到附近的自助洗衣店,出門前還特別挑了一本小說,準備重溫那窩在洗衣間啃書的舊情。但台灣的洗衣店比三溫暖還悶,坐了一會兒就發暈。於是把衣服放進烘乾機後,我便先出去洗頭,心想:「反正這又不是紐約,衣服應該不會被偷吧!」v
過了半小時回到洗衣店,碰見一名中年男子。他與我擦肩而過,走到店門口坐上摩托車,好像要開口,又沒說什麼。我看著他騎走,打開烘乾機拿出衣服,竟然發現我最愛的一條牛仔褲和新買的浴巾,還有幾件常穿的T恤都不見了!
洗衣店牆上有個服務電話。打過去,老闆說店裡有監視器,約我隔天看錄影。我很確定盜衣賊就是我碰見的那位落魄中年人。後來再想想,他應該穿不下我的衣服啊!難道他在偷衣服給兒子穿嗎?
隔天回到店裡,老闆正蹲在閉路電視旁邊倒帶。「這種事,我們這裡只發生過一、兩次,你真倒楣!」他說。回到當天的錄像,閉路電視的四格畫面中,我正把衣服放進烘乾機。在另一個畫面裡,一個男的坐在旁邊。我一走,他便起身拿出塑膠袋,假裝要加洗衣粉,打開我那台烘乾機之後還挑選了一番,裝滿了袋子再快步離開。
我盯著螢幕看,那盜衣賊原來是一個理著小平頭、穿著白汗衫的男生,完全不像我記得的那個中年人。
老闆把帶子繼續快轉著:「哈!這時候你回來了!」
只見我一個人緩緩地進門,從畫面的一個格子走入另一個格子。當我發現衣服不見時,還一直搔頭。
「中年男子呢?」我問。
「什麼中年男子?」
鏡頭所拍到的各個角度,包括店門口,清楚顯示我是獨自走回店裡的。盜衣賊早在我回來之前就揚長而去。至於那位中年男子,半個影子也沒拍到!更奇怪的是,就在我打開機器前,彷彿好像還意識到什麼,突然往外看了一下,但門口的畫面,竟然也是空空的!
所以,那位擦身而過,騎上機車前還與我對望一眼的中年男子,難道是……?
從科學的角度來看,有可能因為我近期曾見過一位長相可疑的中年男子,當驚覺衣服被偷的那一剎那,潛意識便把兩件不相干的記憶,拼湊了起來,造成時空的混淆。腦海裡的畫面那麼清晰,讓我實在很難接受它是個幻覺,但我也知道,幻想可以比真實的記憶更加鮮明。這一點,更令我不安。
我們一輩子所忘記的,是否勝過我們所記得的?所記得的,是否又充滿著自我編輯的內容呢?年紀大了,我發現記憶愈來愈不可靠,或許正是因為我對「記憶」的本質產生了懷疑。我覺得它們像是浮在腦海裡的輕舟,若是沒有栓好,再回到碼頭,可能發現它們早已飄走。
因為小時候常搬家,每個家都成為了記憶的碼頭。兒時所發生的每一件事,我都很清楚記得它發生在「台北的家」、「紐約皇后區的家」、「紐約灣邊的家」、「大頸區的家」……。它們不僅僅是地點,也象徵著某一個時代、某一種心境。
而自從離開家上大學之後,洗衣間反而成為了另外一個記憶碼頭。從以前第一次自己洗衣服,享受獨立的快活;後來交給另一半洗,享受被寵的溫暖,到現在幫孩子洗衣,享受做家事的平靜與踏實……這段成年的經歷,就在肥皂泡泡和高速脫水之間過去了,分為不同的機器、不同的空間,見證了我逐漸懂事的每一段過程。
今天,當我坐在書房裡寫下這些故事的同時,家裡的洗衣機正轉著,裡面是女兒的小衣襪,而她用的浴巾正曬在樓頂,再過兩小時就乾了。平淡的日子,伴隨著嗡嗡的旋轉聲和撲鼻的香味度過。
再轉幾圈,不知又是幾年?
作者資料
劉軒
哈佛大學學士、哈佛教育學院心理學碩士、哈佛教育學院博士候選人。 台北「軒言文創」的創始人和北京「學問在線」的教育總監。 身兼數職,活躍於文字和音樂,愛挑戰跨領域的創意製作:故宮的動畫配樂、時尚品牌發表會、podcast節目、大型舞曲派對DJ。 著有:《不敗學習力:學霸都在用的10大聰明讀書法》、散文集《Why Not?給自己一點自由》和《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暢銷心理學力作《Get Lucky! 助你好運》、《心理學如何幫助了我》和《成為更好的自己:未來少年的18堂心理必修課》。 以正向心理學為基礎,幫助人們優化生活,並為自己打造繽紛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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