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排行
內容簡介
黑暗過後,盼望與光明終將到來
這些令人痛心的故事、這些暗室裡的女人們,真真切切存在於台灣的角落
翻開紙頁,你將聽見那微弱的呼聲,理解那永難磨滅的痛楚
請與她們並肩同行,成為照亮陰暗的那道光!
被賣到妓院的少女一天至少要接二十個客人。繳不出二十支牌,初犯挨罵,再犯就要拖到地窖受到殘暴的體罰,有的會被吊起來打,有的則是被迫脫光衣服挨打,甚至還有生吞蟑螂的不人道處罰……
十五歲的時候,爸爸對我性侵害,我懷疑十四歲就自殺獲救的姊姊也一樣。這件事持續五年,他每天都要。後來我住校,但只要一回去,他就要……
我那時候是高中生,一大早出門搭公車去上學,我沒有化妝,而且戴著眼鏡,那天很冷,我還穿著厚厚的衣服,突然就被人拿刀抵住,被強押到地下室性侵……
施暴的丈夫不僅用腳踢打她的身體,還用沉重的機車鎖猛力敲擊她的頭顱,導致頭殼破裂出血,住院縫了好多針。可是她猶然期待,施暴的先生有機會改變……
這些故事或許只是新聞上的一分鐘畫面、報紙上的一小格篇幅,但卻是她們,一輩子的陰影。三十年來,勵馨基金會從一個小小的據點,成長為十七個事務所的全台在地服務,始終站在弱勢婦幼的身邊。
從陪伴庇護、倡議立法到監督施政,勵馨起念於一個能為不幸少女遮風避雨的中途之家,然而,在這些臨床服務中,他們看見僅止於保護服務是不夠的,必須從防堵犯罪的前端著手。於是成功倡議了保護兒少的專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也帶動國際間對童妓問題的重視。倡議修正和制定「防暴三法」,讓受暴婦幼的人身安全獲得公權力保護……
這本書記錄了勵馨這一路披荊斬棘走過的足跡,也匯聚了許多人性故事,有陰暗亦有光明。但願掩卷嘆息之餘,每個人都能成為照亮受苦之人的那道光。
【本書特色】
★勵馨基金會為雛妓、被家暴少女及婦女發聲,永遠站在關懷的第一線。本書不僅是其三十年來披荊斬棘的心路歷程,更是台灣社會運動的完整紀錄。
動容推薦——
▍導演 吳念真
▍中華民國第十、十一任副總統 呂秀蓮
▍律師 沈美真
▍主播 林益如
▍律師 林永頌
▍監察委員 高鳳仙
▍主播 陳雅琳
▍奧運國手 張嘉哲
▍鄭南榕基金會終身志工/總統府資政 葉菊蘭
▍台灣大學社工學系副教授 劉淑瓊
▍律師 賴芳玉
▍台灣大學暨中山大學社會學教授 蕭新煌
▍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瞿海源
▍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監事 蘇芊玲
目錄
推薦序 在台灣有一條名之為「勵馨」的河 賴芳玉
推薦序 照亮暗室的光 蕭新煌
各界推薦
自序 走過三十年—勵馨的性別公義之路 紀惠容
第一章 吶喊自由
1. 高愛琪和梁望惠
2. 彩虹專案
3. 我的姊妹妳在哪裡?
4. 鐘聲響起時
第二章 勵馨園
1. 從分進到合擊:普世合一的平信徒運動
2. HOME
3. 李媽媽的女兒出嫁了
第三章 華西街慢跑
1. 六萬雛妓等待救援
2. 紀姊
3. 反雛妓的社會運動策略再思考
4. 風聲鶴唳華西街
第四章 反雛妓立法
1. 修法或立法之辯
2. 聚焦「兒童人權」的反雛妓立法論述
3. 立院實戰
4. 處罰嫖客是罪有應得還是情緒性報復主義?
5. 亞洲第一個關注不幸少女法案
第五章 立法之後
1. 持續監督,努力不懈
2. 致使人口販運走向末路窮途
3. 服務和倡議同行:勵馨網絡服務時代的來臨
4. 從性交易到性剝削的正名之路
5. 新興NGO的催生
第六章 從庇護到安置
1. 路得記
2. 雛形初具的三階段安置
3. 勵馨兒少及婦女網絡服務的持續挑戰
4. 獨立宿舍的突破再出發
5. 女性外勞庇護所
第七章 性侵
1. 蒲公英:脫掉羞恥的衣服
2. 勵馨娃娃
3. 受害者、倖存者、倡議者
4. 宗教性侵:勵馨行動介入唐台生案
5. 恐龍法官和白玫瑰運動
第八章 城市非行少年
1. 青少年外展服務:取經香港
2. ㄋㄧㄠ車
3. 泡沫紅茶店、撞球間、河堤公園的籃球場
4. 女性風險不斷的一生
5. 葛珞思,Girls!
第九章 婦女防暴
1. 防暴三法
2. 龍山十年(一九九八~二○○七)
3. 修法大戰
4. 象爸爸著火了:目睹暴力兒少的創新服務
5. 新移民婦女受暴的最早關注
第十章 性別意識翻轉中的受暴婦女新世代
1. 家暴立法二十年
2. 受暴婦女新世代
3. 從《陰道獨白》到《拾蒂》三部曲
4. 面對暴力根源:性別不平等
第十一章 國際勵馨
1. 國際連結:反人口販運
2. 國際連結:聯合國周邊NGO平行會議的持續參與
3. 全球服務:從北美紐約、東南亞柬埔寨,到非洲的南非和肯亞
4. 國際連結:少女充權
5. 國際連結:婦女庇護、終止婦女受暴
第十二章 性別勵馨
1. 邁向性別公義之路
2. 從少女保護到少女充權
3. 女性自主發聲
4. 性平議題的未來挑戰
5. 持續為性別公義而戰
序跋
推薦序
在台灣有一條名之為「勵馨」的河
賴芳玉
勵馨基金會以都市社會運動為斧,在台灣鑿出一條以人為本、性別平等價值與文化的河流。
一九九三年,我剛來到台北這個大都市擔任執業律師。我對台北印象最深的就是華西街,或許因為殺蛇和紅燈區的獨特性,讓華西街總披著禁忌和神祕的面紗。
那一年,我透過電視媒體看到勵馨基金會(以下簡稱勵馨)發起反雛妓運動,命名為「反雛妓華西街萬人慢跑活動」。那個場面相當驚人,展現的是一種柔性、健康、陽光的街頭運動模式,吹散了華西街原有陰暗、血腥的味道。
一九八七年台灣解嚴後,全台展現蓬勃的社會力。義大利社會運動學者梅盧西(Melucci)是新社會運動頗具代表性的人物,他在一九八九年提出,社會運動或集體行動本身就是訊息,運動過程涉及網絡建立,及另類、替代性價值和生活方式的出現,它們支持、反映和促進社會的結構性轉變。社會運動是符號生產過程,並塑造出特定的詮釋架構。
學者王志宏在他的國科會專題計畫「都市社會運動與文化治理:一九九○年代迄今的台北經驗」部分研究成果(2009)提到梅盧西的理論,「詮釋架構是一種詮釋藍圖,讓個人能定位、認知、辨識和標誌發生於生活空間和外在世界的事情。」
在我記憶與認知,這場華西街的運動是勵馨的分水嶺,她本多從事第一線個案服務,例如中途之家等,但這場街頭運動把勵馨推向兼具都市社會運動體質的公民團體。在這場符號生產過程,將反對兒童從事性交易及保護兒童等價值作為運動的主要訊息,把台灣社會底層販賣、剝削弱勢女童,迫使她們從事性交易的結構翻出來,重新界定、辨識,再透過公共政策擬定法案。
那時我還栽在血腥難辨真偽的社會案件,壓抑著不舒服,埋首於驗屍照,也為了土地開發案踩著高跟鞋到山坡地勘驗,既周旋在財團或黑道間,也深入市井小名的竊盜案或互助會倒債案。
不過我沒有忽略勵馨這條河,正自台灣北部蜿蜒流動著,或許因我在台北執業,所以耳邊還經常傳來她的潺潺流水聲。
執業幾年後,我對擔任律師的價值發生嚴重牴觸,那是一種宛如誤入叢林的小白兔,在黑森林,閃著紅紅的眼睛,戰慄的望向森林深處隱藏的邪惡,等待下一次的奔走。我自問:黑森林裡可有小白兔嚮往的綠草如茵?
直到一九九七年,我一頭栽進性侵害防治的個案工作,也由於性侵害被害者多為女性,對於女性集體經驗與社會結構的關聯性,我有了更深,也更近距離的觀察。因此我突然大量遊走於勵馨及其他婦女團體。
那是一種找到價值歸屬的感受,我從律師的單打獨鬥,找到跨專業領域的夥伴關係,在社會運動歷程對自己和群體重新認識及定位。簡單說,我經歷著認同的過程,認同並非一開始就自然的存在,而是藉由過程認識自己,也體悟自己是更大團體的一份子,那是一種價值的定位到歸屬的過程。社會運動讓自己的體驗和生命歷程賦予新的意義。於是,對於律師的價值,我重新賦予了它的意義與價值。
一九九九年《家庭暴力防治法》全面實施,勵馨在華西街附近駐點,協助婦女保護工作,之後也展開受暴婦女的庇護所服務。當時我固定到勵馨駐點提供義務律師的諮詢工作,並共同參與家庭暴力防治的倡議與監督(數個婦女組織成家暴防治聯盟,之後法人化為台灣防暴聯盟)。因此我的價值隨著家暴防治的機緣匯入了勵馨這條河,雖不在河的上游,卻在中下游,偶有我踩入或交集的軌跡。
近年,都市社會運動的面貌有了些許變化,肇因於世代與科技逐漸改變社會結構。加上台灣於二○○五年左右開始積極推動「性別主流化」的工作,以性別統計、性別預算、性別影響評估、性別分析、性別意識培力、性別平等專案小組運作為主要推動工具,並為協助各部會分階段逐步落實性別主流化政策;二○一二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國內法化。
於是從婦女到性別,從保護到平權,台灣婦女團體在都市社會運動的命名、定位、標籤都有了些許的調整。從原先濟弱扶傾的保護性工作,轉變到強調獨立、自主、平等、反歧視的運動,也從原來的女性主義擴及為性別平等運動,尤其近年婚姻平權運動相當蓬勃,甚至在二○一七年促成大法官會議七四八號解釋,宣示民法關於婚姻制度未納入同性婚姻為違憲,並促立法機關於二年內完成修法。
勵馨並未放棄被害者保護的工作,但在性別運動的過程中,也是持認同並且積極參與的態度,甚至在許多涉及非性別卻為重要人權議題,足以影響台灣公共政策時,都可見到勵馨的身影。勵馨的河在這數十載的歲月中,已然從女性議題綿延到更寬廣的人權議題,唯一不變的是,她與政府的河並行,總在彼岸盯著彼岸。
不可否認的,三十年的勵馨已然標註在台灣地圖裡,至今,川流不息。
(本文作者為律師)
推薦序
照亮暗室的光
蕭新煌
幾年前,我邀請勵馨參加我的《書寫台灣第三部門史》(二○一四~二○一五)寫作出版計畫,在那套書裡的「勵馨故事」就讓很多讀者深深感動和感佩,那篇專章也讓勵馨基金會的二二七年發展史,接觸到更多的學術界人士,效果頗好。
一晃幾年,勵馨已走進三十年歲月,我有幸被邀先睹為快這本《暗室裡的光:勵馨走過三十年》新書,更讓我了解勵馨三十年來對台灣的點滴貢獻。
一言以蔽之,勵馨是一個典型的台灣公民社會NGO。它有以下幾個特色:1.純民間,不靠政府、不附庸任何政黨;2.都市專業新中產階級的組織性格濃厚,所以重論述和遊說,但在一開始也不忘情在街頭為受害的雛妓吶喊求救;3.從倡議到立法,再到服務,具有三合一的組織目標、策略和作為,為一個難得的三功能完美結合的NGO。
勵馨是台灣公民社會第三部門的典範組織之一,它與眾多的同類異界NGO合譜了一九八○年代以來,近四十年台灣第三部門奮鬦史的高昂樂章,也編織了台灣NGO的完整光譜。
除了以上的特色和典範定位之外,我讀完這本新書之後,更能清楚隨著勵馨NGO歷程看到它的奉獻史。從一九八七年的上街救雛妓開始,勵馨就轉向立法的推動,如一九九五年倡議立法《雛妓防治法》、一九九七年的《犯罪性侵害防治法》,到一九九八年《家庭暴力防治法》和二○○五年《性騷擾防治法》的立法。足見勵馨有著一流的組織動員和遊說工夫。
除了倡議和立法之外,勵馨的社工性格也展現無遺,不忘直接服務那些需要被協助的受害個案,如協商專線、輔導中心、中途之家等。所以我才會稱讚勵馨是一個三合一的典範NGO。
我對本書第十一章的「國際勵馨」也特別感到興趣。勵馨進行國際連結,投入國際反人口販運,參與UN周邊NGO平行會議,訴說台灣心力;到東南亞的柬埔寨和非洲的南非和肯亞服務,並自二○一三年頒發「亞洲女孩人權獎」,以上都足見勵馨已將台灣的第三部門帶進世界。
勵馨走過三十年,也留下從「救援不幸個人」到「實踐理想的集體目標」的組織足跡。我相信,勵馨這個深刻的足跡永遠不會被沖刷、被磨滅,只會吸引更多更有志於第三部門NGO事業的年輕人去追隨。
勵馨謙虛的說自己是「暗室裡微弱的光」,但我要說,勵馨是道道地地已「照亮暗室的光」,也讓台灣的社會多了很多值得珍惜的亮光。
(本文作者為國立臺灣大學暨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教授)
自序
走過三十年—勵馨的性別公義之路
紀惠容
勵馨走過三十年,回想三十年來陪伴過的女孩、婦女朋友們,我仍然很心痛。
一九八三年,勵馨基金會創辦人高愛琪、梁望惠在台北廣慈博愛院擔任英文教師義工,那兒收容了許多被迫從娼的不幸少女。一開始,她們為女孩的遭遇感到悲傷,但也慶幸只要出了廣慈,孩子就會有新的生活。但是,幾年過去了,當初說要回來的少女沒有一個履行承諾。直到有一天,她們在台北街頭偶遇其中一位女孩,很震驚的發現她重回火坑,女孩說:「我沒有家,沒有地方可去。」
少女從娼問題就像是一條河,有人在下游搜救,但是上游還是不斷漂來不幸少女,有的被撈起,更多的就這麼漂過去,然後消失了……
曾經有一對因亂倫受害的小姊妹花剛到勵馨時,仿若冰封下的女孩。既不會笑,單薄衣衫下的身體對刺骨寒風也沒有反應,她們以「不感覺」來回應痛苦的創傷。性侵害是一個巨大的創傷,台灣每年發生的性侵案件超過一萬件,平均每三十五分鍾就發生一宗性侵案。她們就像是沒有嘴巴的人,說不出創傷與感覺。
台灣的家暴案件更嚴重,歷年來,平均每年通報超過十萬件,幾乎每四.五分鐘就發生一宗家暴案。有一位七十歲的阿嬤長期受到家暴,幾乎完全喪失自我,來到勵馨中途之家接受諮商重建後,她說:「有勵馨真好,我終於知道不用被打的感覺了。」「不用被打」本應是天生自然的權利,但阿嬤卻到七十歲才「終於有機會」恢復上帝的榮美,並找到力量的出口,實在令人心酸。
勵馨在一九八八年正式成立,創辦宗旨開宗明義即寫著:「勵馨本著基督精神,以追求公義與愛的決心和勇氣,預防及消弭性侵害、性剝削及家庭暴力對婦女與兒少的傷害,並致力於社會改造,創造對婦女及兒少的友善環境。」
回顧三十年、展望未來,在公平正義未完全實現前,支持我們走下去的無非就是上帝的愛與公義,以及台灣社會的鼓勵和支持。
三十年來,勵馨堅持服務與倡議同行,陪伴了無數的受傷女性。從教育宣導、立法、個案服務一直到國際串連的發聲,女性的需要漸漸被看見,台灣社會也越來越願意重視性別議題, 但是我們仍在通往性別公義的路途中,一刻也不能懈怠。
檢視勵馨的核心價值,包括:
一、以信仰反省與實踐的非營利組織
從設立中途之家、反雛妓運動、少女保護的行動者、充權少女與婦女,到共創性別公義的社會。勵馨在不同階段的角色扮演,除回應設立宗旨的目標,也不斷從信仰反省與實踐中,找出在不同社會環境中所應扮演的角色,成為勵馨經營的核心思考。
二、以服務為基礎的社會倡議
回顧勵馨走過的足跡,我們與一般社福團體最大的差異點在勵馨的社會倡議是以服務為基礎,不論各式社會行銷和隱性勸募活動,包括反雛妓華西街慢跑、立法遊說、兒少保護法通過、重要他人理念推廣、少女保護網絡籌建,乃至於蒲公英中心的成立及承接各地的婦女服務中心,都不只是婦女運動理論,而是從服務中看見少女、婦女的需求,而出發的倡議。秉持這個理念,結合政府及民間的力量,讓勵馨的服務在地方落實生根,幫助更多的少女與婦女。
三、以性別充權的服務與倡議
作為第三權的非營利組織,同時以關心女性為主要議題,我們強調從性別的角度與結構性的問題,關照弱勢女性族群的問題。同時就機構角色與願景的規畫,勵馨也從過去上對下的角色扮演轉變為平行、陪伴,幫助女性找到自我、啟動女性自我意識、開展女性價值協助者的角色。勵馨認為這是全球性的趨勢,也是社會未來的走向。
四、以案主為主體的發聲,到經濟獨立
勵馨的倡議與服務以案主為主體,包括定期「儀典」,如勵馨日(紀念勵馨的創始日)、聖誕慶祝會、女孩畢業聚會、勵馨女兒回娘家,這些聚會都從一九八八年傳承至今。另外,創辦個案自主發聲的方案,如光腳愛麗絲劇團、葛洛斯女孩劇團、橄欖石少女工坊、甜心巧克力工坊、愛馨物資分享中心、琉璃珠愛馨工坊、V-shop等,到更進一步協助有就業需求之婦女與少女進入就業市場,達到經濟獨立自主,進而得以獨立生活,讓她們從原本社會定義的負產值,扭轉而成正產值的人口。
三十年來,勵馨的服務對象從被賣、被剝削、無家可歸的少女,到被性侵、青少女懷孕,還有媒體報導的檳榔西施、鋼管女郎,以及承受家暴的婦女朋友。勵馨感受到這些暴力深深傷害女人的靈魂,那麼到底暴力的根源在哪裡?
檢視台灣一些約定成俗的語言,就可以知道答案了。像是「破麻」「賤內」「厭食女」「援交妹」「恐龍妹」「玻璃天花板」「豬不肥肥到狗」「賠錢貨」「老處女」「剩女」「敗犬」「貞節牌坊」「恰查某」……感受到這些語言的傷害了嗎?其實,這些性別刻板框架、父權體制思維,深深鑲進社會文化裡,這才是暴力的根源。它宰制了男人與女人,卻也壓迫了女人,讓女性成為第二性,甚至被言語、行為暴力、性侵所對待,缺乏自信也缺少社會支持去對抗。若我們不改變社會文化與結構,再多的服務也只是補破網而已。
勵馨本著基督精神,堅持服務與倡議同行,除了陪伴受傷女性,也很自然的雙軌並行,走上倡議之路。從中途之家到反雛妓運動,從保護少女到充權女性,到現在進入終極目標「終止性暴力,共創性別公義的社會」。不僅隨著服務對象的需求進行服務創新,更要改變社會問題的結構性因素,過程中我們面對了各式各樣的權勢挑戰。若說勵馨在台灣書寫歷史,毋寧說勵馨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學習實踐基督的精神。
最後,勵馨自我期許,我們重視同工權益,培育有能量的幸福同工。我們承諾,繼續往終止性/性別暴力的路上努力,在台灣共創性別公義社會,建立和諧互助的夥伴關係,讓每一種性別都被善待,每人都享有美善生活。
(本文作者為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內文試閱
3.李媽媽的女兒出嫁了
第二少女中途之家
一九九○年八月,因應案主緊急庇護需求,名為「勵馨之家」的第二少女中途之家開辦。一九九一年間,北市社會局轉介一個急迫需要安置的個案。勵馨社工員玥好前往評估,發現那是家內性侵,所以女孩的家已不再安全,這位女孩亟需一個替代性的溫暖家園。
「我們第一次評估這種類型個案,對於家內性侵議題也不熟悉。那位女孩對父親有情感轉移的問題,把自己當作父親的小情人。那時候的我們並不確定,是否有能力服務這種類型個案。我也擔心這個個案和雛妓的案型很不同,兩者混在一起不知道會不會有負面的結果?」最後玥好並沒有接下這個亂倫案的轉介安置。
勵馨園的工作人員必須審慎思考,不同類型的個案適不適合混居安置。又由於營運前兩年,主要從事不幸少女的第二階段後送安置。所以還得評估,一旦納入短期安置,讓緊急庇護個案住進來,會不會影響到原來服務對象的團體動力?不過玥好仍向勵馨董事會積極反映,這種新興個案的急迫安置需求。
勵馨董事會經過討論後決定另闢場所,開辦短期安置的勵馨之家。同時,讓打算入住勵馨園的少女先在勵馨之家適應一段期間,經過社工評估合適長期安置,才搬進勵馨園。當時兩處的房舍都是租用的,偶爾也會擔心房東不肯出租,或鄰居不願少女在社區進出。
從一開始,勵馨的主管機構及合作的政府單位都是台北市社會局,每位收容的少女也都是其委託安置的,社會局僅提供每位少女一些生活費用,中途之家的運作經費則由勵馨募款補足。在籌畫開辦短期安置中心「勵馨之家」的那段期間,梁望惠發現,內政部也有「加強推展社會福利獎助作業要點」可以補助民間團體購置房舍,於是開始寫計畫打算申請補助。時任立委的母親梁許春菊問她,人家有答應要補助你們嗎?當然是沒有!但是梁望惠認為,既然勵馨的條件合乎規定,就不妨申請看看。結果,原先只打算申請補助購置一個房舍,到最後內政部竟然批准了「勵馨園」與「勵馨之家」兩個房舍的補助款。當然,勵馨也要自籌三分之一,不過這筆經費已經幫了很大的忙。「當時我們的口袋中並沒有多少錢。」梁望惠認為,這是上帝成就的大事,遠超過人的期望和想像。
一九九二年二月,內政部補助了勵馨一筆經費,作為購置中途之家房舍之用。勵馨園和勵馨之家同步搬遷,兩個中途之家分置於同一棟公寓的上下樓層。兩者從區隔案主類型開始,逐步調整劃分為緊急短期和中長期的不同安置階段,形同少女庇護服務的擴大升級。
生輔員李媽媽和菊芳阿姨則是這個服務擴展年代,日常陪伴少女的兩位女性「家長」。同時期的台灣女性庇護環境匱乏,勵馨基金會先驅設立的中途之家,因而需要多元接納不同的安置對象。因此流浪街頭的蹺家少女或尋求緊急庇護的攜子婦女,陸續成為第二中途之家服務拓展對象。
恆久不變的關懷:李媽媽
李媽媽在勵馨工作長達十一年,陪同女孩們經歷生命療傷的漫長過程,生活輔導對象廣泛涵蓋了早期被賣雛妓、非被賣從娼少女、離家少女,或者是心理創傷嚴重的遭受性侵女孩等。
二○一七年十月十五日下午,李媽媽重回座落於新店大坪林的勵馨總會,在辦公室內接受訪談。她退休十五年了,也透露自己日益年長,心臟已裝入好幾個支架。可是她一談起當年女孩們,依舊熱血,是個眼眶輕易就泛紅的「社會的母親」。「我有時候想起這些個案還是很擔心她們,有幾個孩子一直烙印在我的腦海裡。想丟掉,可是人啊,感情啊,有些記憶是甩不掉的!」
這個孩子不管冬夏都穿著同樣厚薄的衣褲,像是身體痲痺,不再感受任何冷熱變化。她曾被賣到紅燈戶,苦苦熬過好幾年,最後竟對自已稚齡的體膚喪失了人類本能感知。這個失去身體感覺的孩子離開中途之家二十多年了,李媽媽卻還是牽腸掛肚,不知道她過得好不好。
李媽媽不曾忘懷孩子們的臉,那是一張非常甜美可愛的臉龐。「還好嗎?」任誰挨近噓寒問暖,她都只有冰冷、拒人於千里之外的表情,不肯多說一個字。曾經,媽媽的男朋友、哥哥,接連對她性侵,這麼大的傷害,向全世界閉鎖自我是她唯一的防衛武器。李媽媽光是等她開口,一等就是兩年。
又有一次,李媽媽陪同昔日被賣的原住民少女返回原鄉探視家人,她們的出現在村子裡引起一陣騷動。「對面那一家,還有一個女孩子要賣。」鄰居將眼前的陌生人誤認為買賣部落少女的外來人口販子。放眼望去新蓋的房子,絕大部分是賣掉家中女孩換來的。有多少新落成的家屋,就有多少女孩的暗夜悲泣。她親眼目睹,那個年代的原住民社會因著貧窮,不得不把女孩當作變賣救急的資產。
我可以耐心等妳!
那天晚上,勵馨之家庇護的八個孩子集體蹺家了。隔日一大早,李媽媽處變不驚,她最感稀奇的,是這麼唯一沒有出走的孩子。「她為什麼沒有受到那八個孩子影響?她們沒有威脅她嗎?」
經過更多相處後才終於明白,看來柔弱模樣的女孩為何擁有自主力量,終究不肯與其他女孩們同流?原來她來自弱勢的聾啞家庭,每回她跟李媽媽講話,都以面對聽(語)障父母一樣的直視,細細閱聽李媽媽的臉。於是女孩比同齡女孩更懂得察言觀色,也更懂得言語之外的真心關懷。
女孩沒有在同儕壓力下一走了之,或許就和李媽媽日常體貼的感召有關。這個女孩晚上睡覺不敢關燈,都是李媽媽細心為她保留一盞燈,方能照亮她內在無止境的暗夜。
若是遇到勵馨孩子的蹺家習慣復萌,李媽媽會跟她們達成民主協議,是要蹺早上,還是蹺下午?而非全面防堵她們蹺家的需求。當孩子完成蹺家儀式歸來,她會委婉轉換話題,關懷眼前孩子:「最近過得好嗎?」如果幸運能被信任,聽聞孩子訴說一連串出走心得,也得鍛鍊出不驚奇、不打壓,但也不一定贊同的三不能耐。
「自願」,真的是自願?
當勵馨的收容對象開始涵蓋非被賣從娼少女時,李媽媽遇到了孩子對她輔導角色直接反抗的挑戰。「有女孩跟我表明立場,她就是喜歡蹺家、喜歡交男朋友,被遺棄也沒關係。她已經上國中,我覺得繼續上學對她未來會比較有幫助,所以拜託她去上學。她不要我也覺得沒關係,那就陪她去找工作,但她也不以為然,拒絕配合。」
女孩回嗆:「李媽,我幹嘛那麼辛苦?我接客一個禮拜賺到的錢,絕對比工作一整個月的薪水還多。我才不要工作!」李媽媽毫不氣餒:「我可以耐心等妳。」後來深入了解才知道,女孩說喜歡過著自棄生活,竟源自於她爸爸對她亂倫性侵的傷害。這樣的個案直接服務亦讓玥好等少女庇護一線社工員思考,所謂「自願」從娼,也可能是少女在情感或物質資源匱乏下,無奈的選擇。「自願」從娼也可能是個社會迷思。更何況孩子尚未成年,仍在成長摸索中,哪裡能說她們從娼是「自願」的呢?中研院社科所曾做過雛妓問題調查研究,後來也擔任勵馨董事的伊慶春教授就說過,少女未成年,就沒有「自願從娼」這回事!
小芬也是個非被賣從娼的少女。公權力保護管束的判決,讓她勉為其難在勵馨中途之家整整生活了兩年。「我想再回去上班。」女孩離園的臨別時刻,如此談起她的未來計畫。她還是認為,私娼館那些人是好人,肯在她最落魄的景況下收容她。女孩感恩圖報:「我經痛的時候,他們還會燉補湯給我喝。連我的父母都沒有這樣細心照顧過我。」
「我們賭吧!相信這兩年我們的努力不會白費,就讓她回去吧!」李媽媽這麼安慰玥好。
幾個禮拜以後,自願回籠的少女視野不一樣了。她很快察覺,娼館老鴇當年對她無微不至的照顧,只是把她當作搖錢樹罷了,她終於認清其中的剝削利害關係。「我想回來,繼續升學念高中。」這是她二度自願抉擇的另一條路。玥好在勵馨工作多年深感,只有基督徒在上帝的感召底下,才能如此無私、毫無條件的付出。
每到黃昏,她就開始害怕
每到黃昏,天色漸次轉暗,那個孩子就開始害怕。天黑就寢的時候,還會直嚷著我睡不著、我不敢睡覺。「李媽,您不可以比我先睡著喔!」她在小學的年紀就進勵馨,一直住到高中,這個階段的繁重課業時常讓她忙到超過晚上十點的關燈時間。但李媽媽總是陪伴,她會來到女孩的床舖前跪地禱告,聲聲祈禱讓聞者敬畏到不敢驚擾,晚禱會持續到女孩安靜下來、放心睡著了,李媽媽才起身離去。
「天氣這麼熱,妳幹嘛穿這麼多!」「不行,我一定要這樣包著……」這名少女曾經在路上遭人強暴。她從此把下身緊緊包裹起來。只穿褲子,不再穿裙子。
李媽媽在「勵馨之家」十年的生活輔導工作,每個時期總會遇見幾個孩子,需要「家長」們特別用心在她身上。
有個小學年紀的孩子,只在那兒接受了半年庇護。可是李媽媽一直記得,她不大講話,也經常一個人躲藏起來,她的眼神更是終日惶惶然,像是隨時等著配合別人似的。
女孩的母親是個無力保護女兒的弱智者,她常在一天內輪流遭受爸爸、伯父和哥哥的性侵。李媽媽觀察發現,這個孩子極度缺乏安全感,感覺她的心靈和喪失主權的身體老早就已分開了。她的退縮讓李媽媽強烈意識到,家內性侵受害者的內在療癒是條迢迢長路,她們喪失安全感的嚴重程度遠大於一般的強暴受害者。畢竟,那傷害的痛楚來自曾經最信任的親人……
李媽媽也曾經陪伴三姊妹共同走過父親性侵的創傷療癒歷程。大姊選擇讓交往的男友了解自己在少女時期遭遇的亂倫傷害,進而攜手,走入了幸福婚姻。二姊在勵馨的支持下讀完大學。後來她們終於能夠原諒父親,搬回原已破碎的家。等到父親過世,她們的家又復原了。
這世間怎會有這麼多痛苦
李媽媽進入中途之家工作的前兩三年,情緒常常伴隨著少女們的故事每日翻騰。晚上返家就寢前想起個案際遇,便覺得世間怎有這麼痛苦的事?於是悲從中來,眼淚濕遍了安睡的枕頭。後來只好尋求上主安慰:「我常常覺得失敗。沒有一天,我覺得學會了,或是我懂了。」
李媽媽本名陳麗卿,是梁望惠就讀台南女中時高中團契的輔導,被望惠邀請到勵馨來。她初進勵馨的月薪只有八千,任職公營事業的夫婿常會笑稱她是勞工中的難民。她的大兒子還一度跟弟弟抱怨:「不要跟媽媽講話,媽媽現在都跟那些雛妓在一起,已經變成無知無識。」李媽媽在傷痛中不忘與自己的心喊話:「是我自己,甘願走上這條奉獻的道路。」因此雖遭逢至親的批評和歧視,皆不足以動搖對上帝的信心。
「勵馨之家」有讀經晚禱的共同屬靈分享,更有女孩們參與公共庶務、籌畫節日特別活動,以及輪流上超市買菜,每日餐桌上一起吃飯的家庭生活安排。李媽媽印象深刻:「有孩子告訴我,她們長到十六歲了,還沒有機會跟家人一起坐下來吃一餐飯。總是自己一個人看電視吃飯,沒有過溫暖。」
中途之家的共食就是為了營造出大家都是一家人的集體感受,但仍歷經了諸多考驗與重新培力。這些少女大多挨餓過,所以她們有一頓沒一頓的慘澹記憶全反映在如今的共食環境中,只要任何一道菜餚上桌,就會先搶先贏,一下子挾個精光。
一線生輔員的危機處理智慧
勵馨庇護的少女每個月都有定額的零用金,以供個人平日花用,但李媽媽還是會以個人奉獻的方式,塞錢給有特別需求的女孩。這些出自關懷的小小動作,讓蒙受照顧的少女多年後仍感念不已。
「我能夠做這麼久,是因為我有信仰,隨時可以跟神諮商。當我覺得很難過、說不出話的時候就會默默禱告,仰望上帝。」李媽媽坦言,有時候收容少女的狀況,也會讓工作人員感到害怕。
「有一個孩子手拿一把刀,好像要殺我的樣子。但我很篤定,沒有害怕。一兩天前我就知道,自己可能會碰到危險,可是我沒有跑。」李媽媽當時坐著,握刀的女孩就站在她咫尺之距的身邊,這時正好有個同事走進來要跟李媽媽交談,原來僵持的氣氛霎時改變,那位同事也機警勸說少女放下刀,誠懇溝通下,現場危機也漸漸緩和下來。
一段時日後,那位拿刀的少女態度終於變得柔軟。她向其他勵馨人員坦承,李媽媽很愛她,她是知道的。
就這樣,李媽媽逐漸磨練出一線生輔員的危機處理智慧。
後來又發生了一起意外事件,有位放棄庇護的蹺家女孩從中途之家跑掉,卻又打電話向李媽媽求援,希望能去她家借宿一晚。李媽媽呵護女孩心切,毫不猶豫答應了。
但沒料到的是,女孩身後早有三、四個男人一路跟蹤,就在李媽媽住家大樓的一樓大廳徘徊等待,擄人意圖明顯。直到隔日,李媽媽害怕之餘仍鎮定下樓,雖然知道是道上兄弟,仍禮貌寒暄,主動招呼他們要不要上樓坐坐?
直到那個女孩平安離去,李媽媽拉開窗簾才赫然發現,裝設兩層厚玻璃的住家落地窗竟遭子彈射擊,打出兩個圓圓的孔洞。她說:「感謝神。我們家裡的人都不知道,也只有我一個人明白那是什麼記號!」
她們也是有娘家的!
李媽媽只有兩個兒子,但她卻在勵馨十年中,多次當了少女們的「娘家媽媽」。連她的老鄰居都很驚奇,李媽媽竟然有女兒要出嫁了!
一九九二年,那是李媽媽正式在勵馨工作的第一個禮拜。她的側背皮包裡頭置放的一萬塊錢現金,竟然不翼而飛,但她不動聲色,沒有任何反應。
工作了一段時日後,有天,一位跟她十分要好的少女提醒她:「李媽,小心!妳的錢在皮包裡,快掉出來了。」
原來這位女孩扒功一流,鮮少失手,但這次又向身邊李媽下手時,竟在即將得逞的半途自動縮回。於是,裝有鈔票的信封袋就像長腳一樣,安全滑返了李媽的皮包。
李媽媽是怎麼做到的?「我默默觀察著她的需要,有時會送她一些小東西,有時帶她出門會問她:『妳想吃什麼?我請妳。』慢慢的,她了解我是愛她的,不用對我防衛。再來,她也漸漸覺得,不能再偷拿我的錢。」李媽媽真的等到了這一天。
幾年後,女孩先有後婚,打算和漁港男孩共組家庭。李媽媽就成為她娘家的媽媽,專程跑了一趟她未來的夫家,和她婆婆平起平坐,有尊嚴的洽談雙方婚事。終於,女孩有了一個始終陪伴的「社會的母親」。
另一個女孩很早就被家人遺棄了,要結婚時,勵馨「家長」李媽媽再次扮演女孩娘家的媽媽。「我們先去拜訪她未來的夫家、探望她的婆婆,覺得他們很有誠意跟我們的孩子結婚,這才放心。」
她即將結婚的對象是過去私娼館內負責接送的馬伕,李媽媽親上第一線談判這件婚事。她老練觀察後發現,對方的家庭社經地位比一般人還高些,而女孩的未來婆婆也約略知道這個媳婦的過去,所以李媽媽堅持:「我們女方要吃餅,也要正式宴客。」希望能從一開始就為女孩爭取平等的對待。
李媽媽比真正嫁女兒還事事講究,甚至還幫女孩安排了一場告別單身派對。結婚當天,女孩從李媽媽家拜別父母,風光出閣,李爸爸全程配合演出。當鄰居好奇詢問:「李太太,妳有女兒啊?我們怎麼都不知道!」李媽媽更是笑開懷。
中途之家的全體工作人員都成了那場喜宴坐主桌的阿姨、表哥或堂姊。社工員玥好有感而發:「我們要讓她的夫家知道,她也是有娘家、有靠山的。」
第六章 從庇護到安置
1.路得記
待產家羊
「咩耶、咩咿、咩咩……」
路得學舍(以下簡稱「路得」)訪客才在辦公區內坐定,耳畔卻傳來由遠趨近,低沉的陣陣羊叫聲。這可能是從工作人員電腦上播放的生態音樂吧?她猜想。
幾分鐘後,右側落地玻璃門外,如假包換現身的,是一頭烏黑發亮的土羊。
「母的,最近要生了。」六十五歲的卿姊是七個「路得媽媽」中最年長者。學舍豢養的母羊即將臨盆,這起南方庇護所的盛事,讓隨時備戰的卿姊成了孩子們寄予厚望的「小羊接生婆」。
四月天的高雄午後,雙層獨棟的路得學舍生意盎然,當然還包括大廳入口角落,正安穩躺睡娃娃車內的頭好壯壯嬰孩。他是另一位路得媽媽友珍,直到四十餘歲才歷險產下的孩子,也是路得的家人。
對路得媽媽們而言,路得是她們服務少女的終身工作場所,更是曾經生、老、病,一起走過死蔭幽谷的共同家園。
寬敞廚房連通的後院草地是供黑羊兄橫衝直撞的肥美草場,牠正用頭上的尖角親暱示好。南台灣豔陽底下四季茂生的這片草區,更是幾代路得少女生活療癒的場所。「每個月至少會有兩個週末,大家都要出去拔草。這是住過這裡的每個孩子最大的共同記憶。以前她們覺得很痛苦,如今卻都好懷念那些一起拔草勞動的回憶。我們一邊聊天一邊拔草的情景,成了特別的路得經驗。」最年輕的路得媽媽于慧分享。
黑羊兄成為了路得的新成員,除了養在後院吃草,也是為了安慰孩子,撫平她們失去老黃金獵犬的孤寂。路得家園開辦的近二十年間,同住屋內的那隻老狗一直是受庇護女孩無聲的傾訴對象,哪個女孩正偷偷哭泣牠全知道。牠也超會撒嬌,當女孩們面對內在創傷的磨難,痛苦到說不出話時,只要躺到牠身邊或讓牠趴在身上,就能在溫暖的柔毛中獲得慰藉。也有女孩會把牠當成最佳「諮商師」,不設防的說出心內話。于慧不會打擾他們,只會遠遠看著這些家屋成員們放鬆的日常。
一個可以吃飽安睡的安全居所:小鳥飛回來了
路得開辦之初,是由台北勵馨總會差派鄭敏菁主任,協同一組人員南下進駐支援。第四年,其後接棒的余瑞美主任回職北部,由秀萍接任學舍管理職,這才開啟了在地人完全接手服務的路得少女庇護新頁。
路得座落的地方遠離市區,也是某公部門「蚊子館」的閒置空間再利用。七○年代興建房舍後即閒置,一度成為爬藤蔓生的遺棄地。千禧年後,身為起家厝的勵馨園結束階段任務,而首創南台灣兒少安置的路得,即成為今日開枝散葉的十五座勵馨家園中,足以召喚初始精神的庇護典範。
卿姊十八年來堅守生輔崗位,無非是要讓學舍成為少女們三餐吃得飽、晚上睡得穩妥的安全居所。「這是很重要的。我們要讓孩子們知道,一回來這裡就有人守候。」值班的清晨,卿姊一定會親自送孩子出門上學,溫暖道別。一個離案的孩子說:「好想念那時候要去上學前,卿姊帶我們禱告,祈求上帝賜福我們。」每日下午四點以後,孩子們陸續放學回來,路得媽媽們就會彼此密報:「小鳥飛回來了。」
路得媽媽也會和輪值的孩子一起為大家煮食。「她們以後出去,可能都回不了原生家庭,所以必須學會自己照顧自己,這是最基本的生活能力,我們一定要教會她們。」替代母女們一起煮食的美味廚房,也是家園內最佳的情感交流之處。
中長期安置的路得女孩中,曾有過年紀最小的小學五年級生。睡前晚禱時間,路得媽媽們每次聽聞孩子的苦難告白,總會流下不捨的心酸淚。「我們路得孩子最喜歡的是什麼?擁抱!每次晚禱結束,我們都會給彼此擁抱。長大離開的孩子回來,第一件事也是跟我們擁抱。」
有次于慧帶路得女孩們出去逛夜市。
「那是什麼?」女孩指著糖葫蘆問。
「糖葫蘆。」
「吃起來是什麼味道?」女孩追問。
「妳沒吃過嗎?」于慧訝異。
「我沒有童年。」
女孩的黯然回答讓于慧語塞,她把錢塞給女孩。「妳去買來吃吧!」那一晚,路得少女們共享一大串甜蜜的糖葫蘆,那是她們重新經歷童年與家庭之愛的第一步。
有個家中務農的路得女孩,從小就得像個大人,忙碌於自產水果的包裝、出貨。過早扮演起承擔家計壓力的媽媽角色,讓她即使到了路得,還是習慣活得像個小大人。于慧於是鼓勵:「妳應該回到自己的年紀,像個孩子呀!」以少女為主體的路得家園,終於能讓她重新學習當個孩子。
家人:不只我們疼她們,她們也疼我們
社會福利體系中的一線工作者,也可能成為「負傷的工作者」。國內中途之家生活輔導員的離場流動率高,一般不容易撐過三、四年。即使是倡議與服務同行的壯大勵馨,工作年資滿十年以上的生輔員,也只在台北、苗栗、彰化和台東等地,分別出現了屈指可數的一人。
卿姊,服務十八年;于慧,服務十八年;秀萍,服務十七年;秀英,服務十七年;友珍,服務十四年。這份資歷列表,正是路得生輔媽媽們頑強不退的生命奉獻勳章。
作者資料
趙慧琳
一九六四年生,臺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博士,曾擔任聯合報攝影與文字記者、新故鄉文教基金會專任研究員,於二○○○年開始嶄露頭角,陸續榮獲了第十五、十六、十八屆吳舜文新聞獎,用深具人文關懷的筆法、仔細的觀察,分別以〈文化家園重建系列報導〉〈新興的潮流:國民美術系列報導〉以及〈另類西施檳榔西施的文化觀察系列報導〉獲得文化專題報導獎。 二○○七到二○一八年,由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贊助寫作計畫,已完成〈大肚城歸來的祖靈〉〈番仔寮追想曲〉,預計於二○一八年年底完成〈太陽的城市〉。著有《有我照你:埔基愚人們的在地化長照故事》《大肚城,歸來》等書。
勵馨基金會
成立於一九八八年,本著基督精神,以追求公義與愛的決心和勇氣,預防及消弭性侵害、性剝削及家庭暴力對婦女與兒少的傷害,並致力於社會改造,創造對婦女及兒少的友善環境。
注意事項
- 本書為非城邦集團出版的書籍,購買可獲得紅利點數,並可使用紅利折抵現金,但不適用「紅利兌換」、「尊閱6折購」、「生日購書優惠」。
- 若有任何購書問題,請參考 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