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特 Herbert Lionel Adolphus Hart
英國著名的法理學家,二十世紀最重要的法律哲學家。站在承繼傳統法實證主義的立場,扮演承先啟後的關鍵性角色,開啟學者對於法哲學問題進行熱烈論辯的學術風氣。
哈特先後在牛津大學學習古代史、哲學與法律。一九五三年,他擔任牛津大學法理學講座教授。一九六八年辭去職務,致力於邊沁著作的整理與編纂。
哈特發展出了一套精深的法實證主義理論,曾先後和自然法學派的代表富勒(Lon L. Fuller)、德沃金(Ronald Dworkin)等展開著名的論辯。直到他去世前,仍持續針對各方對他的評論,反覆思考其哲學上的立場問題。
重要著作包括:The Concept of Law(1961)、Law, Liberty, and Morality(1963)、Punishment and Responsibility(1968),以及 Essays on Bentham(1982)。
哈特先後在牛津大學學習古代史、哲學與法律。一九五三年,他擔任牛津大學法理學講座教授。一九六八年辭去職務,致力於邊沁著作的整理與編纂。
哈特發展出了一套精深的法實證主義理論,曾先後和自然法學派的代表富勒(Lon L. Fuller)、德沃金(Ronald Dworkin)等展開著名的論辯。直到他去世前,仍持續針對各方對他的評論,反覆思考其哲學上的立場問題。
重要著作包括:The Concept of Law(1961)、Law, Liberty, and Morality(1963)、Punishment and Responsibility(1968),以及 Essays on Bentham(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