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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文學院最受歡迎的23堂小說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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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好小說,不會只說故事而已! 「純屬虛構」的故事,如何讓人越陷越深、欲罷不能? 美國文學評論大師 湯瑪斯.佛斯特教授最新力作 國內英美文學權威 陳超明教授專文導讀 小說愛讀者與未來新銳作家必備的「小說教戰手冊」! 給自認很愛小說你:請先問自己以下3個問題。 如果答不出來,恭喜!你就是這本書的目標讀者! 1、小說的前幾頁到底有什麼用處? 世界上小說何其多,而讀者也不是呆瓜,想讓他們心甘情願買帳,作家當然得在小說開頭的前幾頁就下足功夫。打開小說第一頁的那一刻,誘惑就開始了,不信你看看以下這兩個例子: 「戴洛維夫人說她要自己去買花。」--吳爾芙《戴洛維夫人》 「我沒聽過比這更慘的故事。」--福特《好軍人》 小說的第一頁,會使盡渾身解數、張牙舞爪的吸引你的目光。戴洛維夫人為什麼非得自己去買花?他買什麼花?那個「很慘的故事」到底是什麼?到底有多悲慘?小說成功的「開場白」,讓我們心甘情願地被作者牽著鼻子走。 那麼小說的前幾頁呢?它們負責給讀者工具,告訴讀者「該怎麼讀」。作者把祕密全藏在小說的前幾頁裡,但只有一小部分的聰明讀者,才有機會去發現、進而享受它。如果你想一窺小說真貌,徹底讀懂它,而不只是欣賞一個有趣的故事而已,就來上這門「美國文學院最受歡迎的小說課」吧! 2、誰在主導全局?作者、主角還是敘事者? 猜猜對作家而言,提筆寫小說最大的難題是什麼?答案是決定這本小說將由「誰」來說故事。是主角自己、主角的親密友人?還是另一個置身事外的聲音? 小說的「敘事觀點」究竟有多重要?曾有人說:「改變敘事觀點就想改變信仰。」好的敘事觀點,就像一個好的說書人,可以讓故事變得更精彩,高潮迭起,絕無冷場。畢竟這個「聲音」將陪你走完一本短則三萬字、長則二十萬字的路途,你能不去了解它嗎? 為什麼這部小說的旁白置身事外?那部小說卻像上帝一樣無所不知、無所不曉?其實這都是作者的精心安排。原來!全知全能的「神的觀點」適合用來講述長篇故事;英式偵探小說得透過華生醫生的眼睛,福爾摩斯才顯得如此神祕迷人;美式偵探小說則要主角親上火線才夠刺激,讓讀者也跟著熱血沸騰。這本書中,佛斯特教授將分別從7大常見的敘事觀點,分析各類型的小說。 3、故事的主角究竟長什麼樣子? 請在腦海中想個你最愛小說的其中一個角色。好了嗎?接著,拿紙筆把他畫下來。告訴我,他的眼睛是大是小?體重多少?身高多高?頭髮的顏色呢?臉上有沒有雀斑? 就算你仔細讀過,也肯定畫不出這幅鉅細靡遺的人物肖像,因為作家根本沒告訴我們這麼多細節。福樓拜在寫《包法利夫人》時,連她眼睛的顏色都搞不定了,你還期望他告訴你包法利夫人長的是圓是扁?關於角色的形貌,好的作者絕不會提示太多,剩下的得由讀者自行建構、腦補。如果每個讀《傲慢與偏見》的女人都愛過達西先生,我的達西肯定與你認識的不同,也絕非電影的樣子。 真正讓角色生動的元素,不在於鉅細靡遺地描述,而是「欲望」。你大可不必知道角色的長相,但必須了解他內心的渴望。在《燈塔行》中,蘭姆西太太的欲望是關乎家庭的;蘭姆西先生則一天到晚沉浸在他的哲學遊戲裡;至於另一個角色莉莉,她始終在找尋認同感,而那也是屬於她的欲望。佛斯特教授認為,只要順著角色間的「欲望衝突」按圖索驥,一定能讀懂小說。 ◎你一定知道狄更斯、珍‧奧斯汀、海明威,但透過這本書,你可以真正讀懂他們 還記得第一次讀小說的經驗嗎?不論你讀的是武俠、歷史、推理,還是愛情小說,我們常會深陷其中,就算犧牲睡眠也在所不惜;讀罷後,更往往久久不能抽離。小說究竟有何魅力?即使是同一本小說,讀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的閱讀感受,也都各不相同。 我們都明白,小說家想說的不只是「故事」而已,他們表達的可能是對社會價值觀或現象的反動,也可能是透過書寫來傳達理想──然而,無論小說家想表達的究竟是什麼,故事都不只是故事,它們背後的意義,才是小說真正的精神。 小說很簡單,但其實也很不簡單。進入這座寶山,你豈能空手而返?為了讀出更多樂趣、享受作家精心擘劃、隱藏在小說中的那些祕密,我們需要領路人--美國文學院最受歡迎的教授「湯瑪斯‧佛斯特」。 佛斯特教授繼《教你讀懂文學的27堂課》之後,這回要帶領讀者更進一步地探究「小說」這個史上最受歡迎的文類。本書中,佛斯特教授引用超過兩百本經典文學名著,傳授23個「讀懂」小說的技巧,揭開作者為小說蓋上的神祕面紗,讓我們這些「芸芸讀者」,得以一窺小說的真貌。 《傲慢與偏見》、《大亨小傳》、《百年孤寂》……,你也許讀過這些經典小說,但透過這本書,你可以真正讀懂它們;如果你一本也不認識,那也沒關係,因為讀過這本書後,你保證會迫不及待想閱讀它們! ◎現在就重讀一本你愛的小說,完完全全占有它,一次又一次地 這是你永遠應該保持的態度──去擁有你閱讀的小說。不是去買一本,而是在心智上徹底地占領那些作品,把它們變成「你的」。閱讀是一場作者與讀者之間心靈及想像力的撞擊,而你的心靈和想像力與作者的同等重要。在這場閱讀交易裡,你可以運用本書提供的線索,掌握小說家寫在作品裡,卻不親口告訴你的那些祕密,讓它變得比「好看」更好;甚至透過一次又一次地反覆閱讀,讓小說進一步染上你的顏色,成為獨一無二的超棒小說。 這輩子,你可能沒辦法成為第二個狄更斯、珍・奧斯丁或馬奎斯,但卻可以透過閱讀他們,建構出只屬於你的「私小說」,這就是閱讀的歧異性,也是小說最迷人的地方。現在就重讀一本你愛的小說吧!重新占有它,一次又一次地。讀它千次也不嫌多,因為小說正如它的名字novel,永遠都是新的。 【本書特色】 1、旁徵博引多達275部小說,讓讀者可以一口氣接觸許多經典小說。 2、深入淺出分析各項小說寫作手法,是小說愛讀者與未來新銳作家必備教戰手冊。 3、獨家收錄英美文學權威陳超明教授專文導讀,台美兩位大師精彩授課一次網羅。 4、台灣版特別附錄後翻式索引頁,方便查找作家與書名,延伸閱讀更多小說。 【台灣各界名人 好評推薦】 ◎國內英美文學權威【專文導讀】 ◎陳超明(實踐大學講座教授) ◎王聰威(聯合文學雜誌總編輯、小說家) ◎郝譽翔(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語創系教授) ◎許榮哲(耕莘青年寫作會文藝總監) ◎陳珊妮(全方位音樂人) ◎張靜之(新生代優質演員) ◎肆 一(暢銷作家) ◎譚光磊(版權經紀人) 「像我這種非文學科班出身的人,如果早些年便讀到這本書,或許會變成更厲害的小說家。(現在也不遲就是了!)」 ──王聰威(聯合文學雜誌總編輯、小說家) 「當你懂得小說的時候,這個世界最美和最惡的東西,都將臣服於你腳下。」 ──許榮哲(耕莘青年寫作會文藝總監) 「彷彿回到外文系的課堂,聽著最敬佩的教授講話。「一本書會開啓更多的書。」湯瑪斯・佛斯特為我們打開了小說世界的大門,那世界,精彩而美麗。」 ──張靜之(台灣新生代演員) 「若將小說比喻成一棟房子,讀了這本書,讀者不一定能成為建築師;但是你會瞭解房子的構造、材質、裝飾、動線,並開始想像住進這棟房子裡的自己。」 ──潘美岑(本書譯者) 「但丁有他的領路人維吉爾;至於我們這些其他的人,我們有湯瑪斯・佛斯特。」 ──尼可拉斯・巴斯本斯(美國作家、文學評論家) 「湯瑪斯・佛斯特教授慷慨地與我們分享他受過文學訓練的眼光、認真傾聽的耳朵、以及難得的解碼天分,讓文學的藝術活靈活現地展露。」 ──湯瑪斯・林區(美國詩人、散文作家) 【美國Amazon讀者 實用推薦】 佛斯特教授的「聲音」,讓我宛如回到最愛的大學課堂一樣美妙。 這本書啟發我,讓我重新檢視過去閱讀過的小說;然後我發現,那些我曾認為很難讀懂的小說,都變得更和藹可親了。 愛書者必讀!「閱讀」也許是一個興趣或嗜好,但這本書卻能讓你從中獲得意想不到的無限快樂。 無論你是閱讀新手或老手,這本書都能幫助你真正讀懂最艱深的小說。

目錄

〔作者序〕小說,為什麼而讀?
〔導讀〕愛上小說,與小說永不分離

〔Intro〕在很久很久以前
歷史是一條深河,不同風格循環消長,成就出最受世人歡迎的文類──「小說」

〔第1章〕「誰」來教你讀懂小說?
搭訕破冰、公然誘惑,小說的前幾頁到底有什麼用處?

〔第2章〕你心嚮往卻到不了的地方
在倫敦貝克街頭你遇不到福爾摩斯,即使街景多麼相似

〔第3章〕誰在主導全局?
決定小說後續發展的第一步:找到「好的說書人」

〔第4章〕別相信任何人
不要相信眼前,尤其是小說中第一個開口說話的人

〔第5章〕聽見小說裡的「聲音」
故事的「聲音」是高亢或沉穩,娓娓道來還是聲嘶力竭?

〔第6章〕動人的故事「純屬虛構」
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人,小說家用文字造男造女

〔第7章〕「反派角色」占盡風頭
我們不會愛上冷血的變態殺人魔,除非在小說裡

〔第8章〕小說中的「呼吸記號」
小說能不能沒有「章節」,說故事一氣呵成?

〔第9章〕專注「微小之處」
「無所不在」,其實只是一個「特定的地方」

〔第10章〕故事主角也需要「幸運物」
你一定記得這句話:戴洛維夫人說她要去買花

〔第11章〕遊戲在字裡行間
「他很不錯,而且很糟糕。」這句話究竟是褒是貶?

〔第12章〕關乎生命的句子
如果小說家是造物者,句子就是吹進故事中的「生命氣息」

〔第13章〕用你的「耳朵」閱讀
調整「內在耳朵」的頻率,就能聽見小說的聲音

〔第14章〕淹沒在文學的「意識之流」
佛洛伊德談潛意識,小說家則帶領讀者潛入角色的意識之中

〔第15章〕「欲望」構築的虛擬世界
我們不必知道角色的長相,但必須了解他內心的渴望

〔第16章〕小說中的「內在故事」
昨天我作了場夢,夢裡的我正在作夢──這就是「後設小說」

〔第17章〕靈感,究竟從何而來?
小說是個人、社會與過去作品的「集體經驗」,沒有絕對的原創

〔第18章〕平凡角色的致命吸引力
所有人都知道魔法是假的,那《哈利波特》為什麼能成功?

〔第19章〕小說,不只是小說
小說家以故事當誘餌,引你進入「大思想」中

〔第20章〕誰弄壞了我的小說?
小說敘事沒有通則,「失控的作品」也可能是舉世佳作

〔第21章〕沒有結局的結局
什麼是「好的結局」?是完美收場、餘韻未了,或者根本有兩個結局?

〔第22章〕擺脫不掉的歷史傷痕
所有小說都受歷史的影響,即便小說家並不自覺

〔第23章〕擁有你的小說
你大可對狄更斯的作品有意見,因為那本小說早已屬於你

〔Finale〕一場無止境的旅程
踏進小說世界,你只會越陷越深,別怪我沒事先警告你!

〔謝辭〕
〔索引〕

導讀


  

愛上小說,與小說永不分離


  ◎文/陳超明(實踐大學應用外語系講座教授)
  
  
  You have been in every prospect I have ever seen since – on the river, on the sails of the ships, on the marshes, in the clouds, in the light, in the darkness, in the wind, in the woods, in the sea, in the streets.
  
  (妳存在於我所看到的視野中──在河上、在船帆裡、在溼地裡、在雲端、在黑暗中、在風裡、在樹林裡、在海上、在街道上。)
  
  狄更斯在《遠大前程》這本小說中,以令人驚奇的文字,寫下男主角皮普對愛慕女性艾絲特拉的激烈示愛。這些內心的話語,不但點出這本十九世紀小說驚心動魄的情慾,也寫下百年來感染讀者的深情記錄。這令人動容的語言,激起了讀者深藏內心的情感,也建立了讀者與小說間親密的聯結,這就是小說的魅力!
  
  閱讀一本十九世紀小說往往耗費時日,也得不斷接受作者文字與觀念的挑戰,而讀者願意接受小說家這般的挑戰與折磨,其實正是這種「魅力」的牽引。湯馬斯˙佛斯特這本《美國文學院最受歡迎的23堂小說課》就是要協助我們讀者解開這個「魅力」的祕密。
  
  作者一開頭就點出了小說的永恆價值:不斷為讀者創造驚奇,不斷引導讀者發掘小說世界所帶來的可能性與創意!唯有永續的文字,才能帶來永不間斷的驚奇與創意。在這個文字漸漸式微的年代裡,作者仍然堅持小說文字的神奇力量,不僅僅強調文字的魔力,更在接下來的二十幾章中,從閱讀手法、說書人的角色、情節鋪陳到結局的驚喜,不厭其煩地引導我們從小說的結構去咀嚼小說的美味:小說的情節引人入勝;說書人角色變化多端;簡短文字蘊涵深意;人物對話儼然浮現諸多哲理。作者不僅以傳統的閱讀手法來引導我們好好閱讀小說,也提醒我們閱讀小說時常會忽略的幾個地方:例如,第五章要我們去傾聽小說的聲音;第十二章提到小說文句中的生命氣息;第二十一章更點出混亂的美感,這些令人回味的小說美學,似乎突破了傳統小說評論的窠臼,創造出嶄新的閱讀境界。
  
  這本書有不少的章節值得一讀再讀。例如,小說想解決全人類(或每個人)的問題,其實就是先從一個個人,一個地方開始,先把一個確切的東西處理好。從個人出發,從小地方著手,一本好的小說可以帶我們讀到所有人的內心。此外,小說的靈感從哪裡來的?古典詩人與作家常訴諸神的力量,認為透過「繆思女神」的協助,那是才氣的展現;而本書作者則認為所有小說都是過去經驗的累積,以「個人、社會與過去作品的集體經驗」來開發靈感。小說作品都是依循傳統卻又突破傳統的創新產物,游離於過去、現在與未來,企圖拉近人與社會的距離。那小說家的才智如何評斷?好好去閱讀第十七章「靈感,究竟從何而來?」,你會得到滿意的答案。
  
  一本好的「小說導讀」絕對不是學院派的理論與分析批評手冊,它必須帶領讀者展開新的閱讀視野,很高興在這本書裡,能獲得這樣美好的經驗。作者雖出身學院,但放棄學院的厚重文字,以幽默口吻及精鍊文字,深入淺出,娓娓道來小說所創造出來的神奇世界。談到海明威的冰山理論,佛斯特透過角色分析來檢視人物的複雜性,淺顯易懂。此外,不同的章節也從不同的觀點,來勾畫各類型小說的閱讀方式:後設小說的內在邏輯、意識流小說的文字遊戲、奇幻小說的致命吸引力以及歷史小說的使命,讓讀者有如進入小說叢林,處處充滿驚喜與探險的樂趣。
  
  這是一本突破傳統閱讀模式的閱讀指引,也是一本開拓我們視野的小說美學。作者一步一步解開小說奧祕,希望我們愛上小說,也希望我們讀小說,不僅是個只看情節與結局的膚淺讀者,而是有如大學裡的文學教授,品嚐小說的一點一滴。最後,這位小說教授更警告我們,小說的美與魅力無所不在,有如皮普愛上《遠大前程》的艾絲特拉:一但愛上,小說便「存在於我所看到的視野中──在河上、在船帆裡、在溼地裡、在雲端、在黑暗中、在風裡、在樹林裡、在海上、在街道上。」
  
  讀者,你準備好了嗎?誠如作者所言:閱讀她、你就擁有她,永遠也不願跟她分手。狄更斯在《遠大前程》的最後一句話:「我看不見會讓我與她再度分離的陰影。」(I saw no shadow of another parting from her.)說得對極了!

序跋


  

小說,為什麼而讀?

  
  當《頑童歷險記》中的哈克與吉姆乘著竹筏一路航向南方時,我們身在何處?為什麼身為讀者的我們,能夠認同出現在約翰‧加登納的小說《葛蘭多》裡的那隻怪物?你是否曾覺得自己就像《窗外有藍天》的女主角露西,或是《尤利西斯》的
  男主角布魯姆?還是《蘿莉塔》中的變態韓伯特、亨利‧費爾丁筆下的湯姆‧瓊斯、《BJ單身日記》裡的布莉琪?
  
  「小說」讓我們與各式各樣的人物相遇,發現自己未曾意識到的部分,或是自己不斷壓抑的一面;而我們也透過小說,造訪現實生活中永遠不可能去或根本不想去的地方,不必擔心自己是否能安全返家。同時,「小說」也開創無限的可能性,光是那巧妙的敘事創意,就讓「讀小說」這件事變得趣味無窮,無論你是不加思索,或是精明的讀者,都無法抵抗它的誘惑。
  
  「小說」之所以能夠歷久不衰,是來自於它「合作」的本質:讀者將自己投注在書中角色發生的故事裡,積極主動地創造意義,從而獲得莫大的快樂——這種親密的感覺是從戲劇或電影中無法得到的。打從第一行文字開始,作者與讀者間一來一往的遊戲,會一直持續到小說的最後一個字為止,最後即使將書闔上,書中故事仍舊迴盪在讀者的腦海裡。
  
  這種「一來一往」的過程,並不是虛擬的。從開頭的第一頁,每本小說就不斷乞求讀者閱讀它,同時也告訴讀者它想被「怎麼讀」,提示即將發生的每一場好戲;而身為讀者的我們,就得決定是否要跟著作者的計畫走,也就是要不要繼續往下讀。讀者得決定自己是否同意作者認為重要的事,是否要將自己的知識與想像投射在書中的事件和人物上,要不要把情感均勻地灌注在小說的每個面向,而不僅僅只是故事情節而已。
  
  進一步來說,讀者與小說、作者建立了一個「祕密同盟」,共同創造意義,就算作者活在好幾個世紀以前,小說也能在當下這一刻,跟著我們一起呼吸。讀者主動、深入的閱讀是小說延續生命的關鍵,而小說當然也豐富了讀者的生命。
  
  ◎小說不死,它會不斷創新,給讀者無限驚奇
  
  一九六七年,「小說」面臨了一些挑戰,前景堪慮。美國期刊中兩篇極具影響力的論文,使「小說」的未來蒙上一層陰霾。法國評論家兼哲學家羅蘭‧巴特發表了一篇名為〈作者已死〉的文章,文中他將建構文本意義的責任,也就是所有詮釋的空間,全都給了讀者,而作者(巴特稱之為「抄寫員」)不過是「導體」,歷史和社會積累的文化透過作者這個「導體」,注入到文本之中。
  
  「作者已死」這個說法,並不是巴特開的玩笑,而是他想否定人們一直以來的認知──文學作品的作者具有幾近神聖的「權威」。在這裡,我們必須注意一點:巴特之所以這麼說,是為了鼓勵讀者帶著「主動性」和「創意」來閱讀,至於實際上該如何做到,之後我們也會討論。
  
  另一位美國小說家約翰‧巴斯,也在《大西洋月刊》中發表了〈窮途末路的文學〉,暗示小說這個文類已然奄奄一息。他認為寫作小說的「花招」已經用得差不多了,標題中的「窮途末路」,指的就是小說的「可能性」,換句話說,小說必須找到新方法來維持不墜的地位。從歷史來看,一九六七這個年代,出現了許多關於舊方法、舊形式終將被淘汰的論調,其中大多隱含了對於新事物的期盼,而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在舊金山海特街與艾許勃利街角發跡的「嬉皮文化」。
  
  只是當時的巴斯並不知道,小說的救星正風塵僕僕地趕來,同年,英國和哥倫比亞的小說家同時為這個文類開創出新的道路。英國小說家約翰‧符傲思的《法國中尉的女人》大概是小說史上,第一本以商業小說之姿,徹底改變小說理論風貌的例子。「我活在亞倫‧霍格里耶與羅蘭‧巴特的年代。」在第十三章的開頭,他明確表明這絕對不是一部以英國維多利亞時期為背景的歷史小說,雖然整本書維妙維肖地營造出維多利亞時代的氛圍。全書一面以維多利亞時期的角色與設定來逗弄讀者,同時又不忘提醒讀者這是一部虛構的、二十世紀的作品,只是故意挪用維多利亞時期的表現手法而已。這種嶄新的文學手法讓銷量急遽攀升,一舉成為該年度美國排名第一的暢銷小說。而另外那部哥倫比亞小說,不用我說你也知道,就是馬奎斯的《百年孤寂》。這部作品的新形式,除了「後設」之外,還有如火山爆發般力道十足的「魔幻寫實主義」。
  
  這兩部作品扭轉了局勢,迫使巴斯於一九七九年,又在同一本期刊上發表〈蓄勢待發的文學〉。文中他承認這十年來發生了出乎他預料的變化,或許小說還是有未來的。他引用了馬奎斯和伊塔羅‧卡爾維諾的作品,作為小說形式創新的依據。那麼,他所謂的「變化」究竟為何?是大家都開始模仿這些小說家嗎?當然不是!因為就連小說家自己,都無法仿造他們自己的作品。世界上只會有一本《百年孤寂》,僅此一家,別無分號,即使是馬奎斯本人,也無法寫出第二本。更重要的是:這些小說開創了文學形式嶄新的可能性──這種有趣的創意,完全抓住讀者的目光。
  
  進一步來說,我認為這些質疑小說的文章,讓我們更加了解小說的歷史。小說一步步地走向死亡與奄奄一息的同時,卻也不斷地自我創造、重獲新生。用哲學家赫拉克里特斯的比喻來說:「沒有人會掉入同一條河裡兩次。」小說也是如此,原地踏步就等同於沉滯淤塞。那些我們認為總是維持一貫風格的作家,例如狄更斯、艾略特、海明威等,其實一直都在變化、成長,從這本小說到下一本、再下一本.,優秀的作家會不斷為自己設立新的挑戰。至於那些原地踏步的作家,他們的作品總是無精打采、單調無趣,而且賺不到幾個錢。我舉的例子雖然是作家,但小說形式其實也是如此。小說的「移動」,未必是前進或後退,因為在文學領域中,「進步」的概念不過是鏡花水月。但是,小說確實在改變,而且也一定得改變,你看小說的英文名稱「novel」不也有「新穎」的意思嗎?所以,小說當然要帶給讀者新奇的東西才行,這樣才能名符其實呀!
  
  ◎所有小說都是文學,所有文學並非都是小說
  
  我有一位學校同事兼好友,發現這本書與我前一本著作《How to Read Literature Like a Professor》書名只差一點點,於是問我:「小說和文學有哪裡不同?」這個問題問得很好,像我們這些專攻文學的人,絕對問不出這樣的問題,但這卻是外行人馬上就會產生的疑問。這讓我立刻想到邏輯學的三段論:「所有的豬都是動物,但並非所有的動物都是豬。」把「豬」換成「小說」,再把「動物」換成「文學」,大概也說得通。所有的小說都是文學嗎?學院內外可能會有不少反駁的聲浪。有不少的文學專業人士,想在自己研究領域四周築起高牆,任由自己決定哪些作者該納入或排除。舉例來說,強納森‧法蘭森該不該與賈姬‧柯林斯歸在同一類呢?
  
  每部小說的寫作品質好壞,當然有很大的差異,不只是小說,詩、散文、戲劇、電影、歌曲,甚至是打油詩也一樣,一定有優劣之分。然而我想強調的是,它們都屬於「人類心血結晶」的同一個領域,而我們管那個領域叫「文學」。不論如何,文學總是在前,而文類的區分在後。
  
  對我來說,他們都在寫作,而寫作只有兩種類型:「好」與「壞」。好吧!我承認有時候還會有第三種類型──「極糟糕的劣等作品」,不過,就讓我們姑且把它歸在「壞」的那類吧!好,所以我們同意所有的小說都是文學,但反過來說,所有的文學並不都是小說,因為我們還有抒情詩、史詩、詩劇、短篇小說、戲劇,以及大導演伍迪‧艾倫和幽默作家大衛‧塞達里斯在雜誌《紐約客》上寫的那些東西,都屬於文學的範疇。
  
  所有文學都有一些共通元素,不管是詩、戲劇或是小說,我們都可以看到模式創造、意象營造、譬喻語言、細節雕琢、虛構成分等等,這份清單可以一直列下去。然而,也有一些元素只限於某個特定的文類,而這本書將會仔細地探究小說特有的元素。「你不會又要講那些平板角色或是立體角色吧?」我知道,章節、觀點、風格、敘事聲音、開頭結尾、角色塑造……,這對你來說已經是老調重彈了,然而我要強調的是,雖然這是同一套概念,但卻可以用與教科書不同的方法處理。
  
  這些概念十分重要,它們是「意義」誕生的地方,是化不可能為可能的門戶。當作者選用某個開場白,就表示他放棄了一些選擇,但也同時開.了其他可能性,作家們展現角色的方式雖然有所限制,卻也因此決定了能被這樣展現的某類角色。總而言之,作者「怎麼說」故事,與故事的情節同樣重要。
  
  身為讀者的我們,也別忽略一件事──如何回應作者的技巧也很重要。我不會像羅蘭‧巴特那樣,把作者給殺了,但是關於「讀者很重要」的說法,我絕對和他站在同一邊。畢竟,我們是作者進入墳墓多年後,還活著並決定讀這本書的人,我們將決定這本書是否仍具意義,要不要同情書中人物與他們所面臨的問題,是不屑一顧還是莞爾一笑。
  
  去讀讀小說的第一段吧!如果你認為這本書不值得花寶貴的時間來閱讀,那麼它在「意義的國度」裡就等於不存在。或許有一天,這本書會在另外一位讀者的手中活過來,但是現在,它和《小氣財神》裡的鬼魂馬里一樣,死得透透徹徹。身為讀者,你曾想過自己有這麼大的權力嗎?然而,我必須提醒你:擁有「權力」,也意味著有相應的「責任」。既然我們這些讀者掌握了小說的「生死大權」,我們就該試著多了解它們一些,不是嗎?

內文試閱


  

「誰」來教你讀懂小說?

  
  ──搭訕破冰、公然誘惑,小說的前幾頁到底有什麼用處?
  
  看過逛書店的人嗎?他們從書架上挑一本書,看看封面、讀讀封底,接著翻翻作者序和推薦文……,然後呢?就如你所想的,幾乎沒有人會馬上翻到第二十三章開始仔細閱讀。如果那本書的前幾頁無法引人入勝,它就會立刻被放回書架,因為你無法耐著性子,把整本書讀完。
  
  我們說話需要「開場白」,小說家也一樣。從扉頁開始,小說就不斷對讀者施展魔法,更酷的是,讀者也對他正在閱讀的小說施展魔法。這麼說好了,小說的開場白,可以被當作一紙社會契約、舞會邀請函、遊戲規則表,或是一種極為複雜的「誘惑手法」。聽起來有點極端,對吧?不過這就是小說的「開頭」被賦予的任務。
  
  小說邀請我們投注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一步步走進它龐大複雜的佈局裡,但我們卻不知道前面有什麼正在等著我們。「誘惑」就是這麼開始的!它迫不及待地告訴你,當你走進這部小說時,你可以期待些什麼。更重要的是,小說的開頭能吸引讀者參與其中。讀罷小說,我們可能憂鬱傷懷,或是充滿愛意;我們也可能心存感激,或被傷得體無完膚。不論是哪一種,這場閱讀都將成為一個難忘的經驗。
  
  小說的開頭好比是一張「入場券」,邀請讀者入內盡情玩耍。小說的第一頁,與其說是一張「保證書」,更像是「商業本票」,它在對你呼喊:「嘿!我這裡有好貨,你一定會喜歡的!相信我嘛!試一下呀!」由此可見,小說的第一句話有多麼重要。
  
  我們不妨來讀讀下面幾個例子,看看你會不會被它們吸引。
  
  「接下來呢?」──《發條橘子》
  
  「戴洛維夫人說她要自己去買花。」——《戴洛維夫人》
  
  「我沒聽過比這更慘的故事。」——《好軍人》
  
  「許多年之後,當他面對行刑隊,奧雷良諾‧布恩地亞上校將會回想起,他父親帶他去尋找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百年孤寂》
  
  「這是宇宙不變的定律:有錢的男人一定正缺個老婆。」——《傲慢與偏見》
  
  「那個年代,當大部分的蘇格蘭年輕人正把裙子撩起,在田裡犁田、播種時,芒戈‧帕克正把他的光屁股露給路達瑪部落的酋長阿里‧依布‧法陶地看。」——《水音樂》
  
  讀了這些例子,你能忍住不繼續往下讀嗎?這些開頭激起你的好奇心:戴洛維夫人買什麼花呢?什麼故事這麼悲慘?芒戈‧帕克究竟是哪根蔥?他幹嘛光著屁股?最後一個例子出自鮑爾的第一本書《水音樂》,這本小說就如它的開頭一般狂放不羈,舉凡不道德的事件、豐富的文字意象、令人啞口無言的驚奇,與稀奇古怪的幽默,這本書都應有盡有。鮑爾之後的小說及短篇故事都和這本書一樣,早在開頭前幾頁,文字就張牙舞爪地吸引你的注意。
  
  ◎讀懂小說的方法,就藏在小說的第一頁裡
  
  那麼,小說的第一頁就代表整本書嗎?當然不是。有一次我在課堂上問學生:「哪個搖滾樂團總是寫出讓人一聽就上癮的旋律?」同學舉手回答:「AC/DC。」出乎意料地,回答我的並不是彪形大漢,而是個保守害羞的女孩。我同意她的看法,雖然光那一小段旋律,並不足以讓這群澳洲來的中輟生成為史上最棒的搖滾樂團,但是他們的前奏確實出色!鮑爾小說的開頭也是如此。以音樂來比喻,如果少了前奏,一首曲子就無從開始,自然也無法吸引聽眾聆賞。小說也是如此,它從第一頁開始,就透露接下來將會出現哪些令你無法移開目光的情節,使你迫不及待地想往下讀。更重要的是,它會教我們「怎麼讀」。什麼?它怎麼教?是的,你沒聽錯。我甚至可以建立一個公式,姑且稱為「小說起頭法則」吧!小說的開頭,就是教你「如何閱讀小說」的第一課。每當翻開一本新小說,我們就得重新學習如何閱讀、如何走進它所構築的世界。當你埋首閱讀,它也正在為你上課,教你如何「讀懂」它。
  
  你不相信嗎?再好好想想。以羅勃‧B‧派克的史賓瑟系列推理小說和福克納的《聲音與憤怒》為例,除了字數都很多、書頁間的空白之外,它們還有其他共同點嗎?所有重要的元素──敘事風格、角色的呈現方式、進出角色意識的方式、對話、情節,簡直是南轅北轍。你可以對福克納的作品有意見,但卻不能否認他鋪陳的情節相當引人入勝、對話時有機鋒。
  
  現在,你一定會這樣想:「福克納的作品很難閱讀,可是,隨便一個鄉巴佬都可以讀懂派克的作品耶!」然而,事情絕對不像你想的這麼簡單。派克為主角史賓瑟創造一種特別的態度和氣質,在史賓瑟這位敘事者與周圍其他角色身上都鋪陳出獨特的節奏,讀者們仍需學習,才能漸漸習慣這個故事的氛圍。多數人都喜歡派克勝過福克納,但是這並不代表派克沒有細心地經營他的作品,我們仍需經歷學習的過程,才能讀懂它、欣賞它。
  
  另外一個可以區別小說型態的要點,就在於同作者兩部小說之間的差距;舉例來說,派克為我們上的課,也適用於另外一本小說,如果你已經讀過《尋找瑞秋》,那麼《卡斯克爾之鷹》也會很容易上手。相反地,福克納從來不寫類似的作品,所以就算已經讀過《聲音與憤怒》,也不能幫助我們讀《八月之光》或《押沙龍,押沙龍!》,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帶給讀者新的挑戰,而我們也能在每部小說的第一頁看見這些改變。
  
  「小說」這堂課的上課鐘,在你翻開第一頁時就響起了。以馬奎斯《百年孤寂》的開頭為例吧!那句融合上校、行刑隊與冰塊的著名開場白是這樣的:許多年之後,當他面對行刑隊,奧雷良諾‧布恩地亞上校將會想起,他父親帶他去尋找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讀者需要知道的事幾乎都融於這句話中,單單一句話就建構了小說中的家族關係(父子)、他們身處的動盪時代(行刑隊),還強調「魔幻」的成分,這個成分的源頭不是冰塊,而是從它所使
  
  用的動詞——「尋找」而來,說明冰塊在這孩子心中有多麼神奇!隨著小說情節展開,我們可以知道,這個家族住在赤道附近的哥倫比亞,他們所處的時代還沒有電。從這句話我們還可以聽見敘事者的口吻,他如何呈現資訊、選用字詞等,這類資訊也在接下來的兩段文字中源源不絕地展開。
  
  這個技巧可不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才有的「特技」,無論是羅勃‧B派克的推理小說、安妮塔‧雪瑞佛的家庭小說、丹‧布朗的驚悚小說、其他膾炙人口的羅曼史小說,或是哈代、霍桑、海明威這些名家的經典作品,它們都在做同樣的事情——給讀者工具,告訴讀者該怎麼讀。不管是什麼類型的小說,最先帶給讀者的都是各式各樣的資訊——角色、事件、地點、時代以及來龍去脈,並更進一步地透露引申的意涵、反諷,甚至作者此刻關注的議題。
  
  ◎這十八種魅惑人心的技巧,就藏在小說第一段中
  
  總而言之,小說的第一頁、第一段,甚至是第一句話,都是教你如何閱讀這本書的工具。你或許會想問:「它們究竟是怎麼做到的?」在這裡,我歸納出以下十八種技巧。當然啦!這十八種技巧作者們不一定全部都會使用。你閱讀時也許會覺得,作者根本不費吹灰之力,就傳達了他們想要傳達的資訊,但其實他們背地裡可是費盡一番苦心呢!
  
  你問我十八種會不會太多?其實,我們從小說的第一頁中,甚至還可以找出更多作者的手法,但我認為,與你分享這十八種美妙的技巧就已經足夠了。
  
  一、風格
  
  作者使用長句或短句?句型簡潔還是複雜?語調是急促,還是從容不迫?使用多少形容詞與副詞?這就是風格。隨便挑一本海明威的小說,只要讀第一頁,就會對他那簡短、宣告式的句子印象深刻,覺得他大概打從娘胎裡,就被「ly」結尾的字嚇得魂飛魄散,才會變成一個如此排斥使用副詞的作家。然而,任何一位美國推理小說家——例如約翰‧麥當諾、羅斯‧麥當諾、雷蒙‧錢德勒,或是米奇‧史畢林,甚至琳達‧巴恩斯,只要閱讀作品的第一頁,就可以發現他們字裡行間中的「海明威風格」,早已透露自己是海明威的粉絲。
  
  二、語調
  
  每部小說都有它獨特的語調。是哀傷欲絕,還是就事論事、不帶感情?甚至是反諷、挖苦?你還記得珍‧奧斯汀筆下那個有名的開頭嗎?這是宇宙不變的定律:有錢的男人一定正缺個老婆。這可以說是小說史上最經典的語調了!它拉開了「敘事者」與「不變定律」之間的距離,讓珍‧奧斯汀藉著反諷的語調,暗示兩件事:老婆可以理所當然地花光富老公的錢,以及女人都希望找個「多金單身漢」而非「窮光蛋」。短短一句話,竟然可以做到這麼多事,你能不佩服她嗎?
  
  三、情緒
  
  「情緒」和「語調」有點類似,卻又不太一樣,「語調」指的是敘事者的聲音,「情緒」則是指敘事者描述時所帶的感情。舉例來說,不論我們如何描述《大亨小傳》敘事者的語調,敘事者尼克‧卡洛威傳達出的情緒是「悔恨」、「罪惡感」,甚至「憤怒」,這些情緒都隱藏在他看似理性的陳述裡。他雖然以理性的語言,反覆思考父親對他的告誡,以及特權的不平等,但卻不時於字裡行間,流露出非理性的情感,所以讀者不禁會好奇,敘事者沒說出來的究竟是什麼?

  四、用字遣詞
  
  小說使用哪類的字詞?是常見還是罕見?易懂或艱澀?它的句型完不完整?如果答案都是後者,那麼作者究竟是不小心的,還是故意的?這些都關係到小說的用字遣詞。安東尼‧伯吉斯的《發條橘子》就是只以一個簡單的問句「接下來呢?」作為開頭,卻成功迷惑讀者的小說,也是我認為所有小說中,用字遣詞最「出神入化」的例子。書中的敘事者,是一個沒受過什麼教育的年輕壞蛋艾力克斯,但他卻能說出媲美大文豪莎士比亞的繁複言語,他的辱罵精彩生動,令對手百思不得其解,他的敘述與讚美熱情洋溢,他的咒罵堪稱「了不起的發明」,語言甚至摻雜了虛構的俚語,讓讀者不得不留心聆聽。我們從這部小說的開頭幾段,就可以了解全書的語言特性。雖然《發條橘子》是個比較極端的例子,但我想說的是,每部小說都有它獨特的用字遣詞,每位作者所使用的字都是細心挑選過的,越讀下去,就越能夠明白作者的用意。
  
  五、敘事觀點
  
  這裡的重點,並不在於是「誰」在說這個故事,事實上,我們讀過的多數小說中,讀者都無從得知敘事者的真實身分,然而,這個「誰」與故事、角色之間的關係,讀者卻能一眼就看出來。首先,這是「他」還是「我」的故事呢?當小說以「我」為主詞來敘事,讀者會期待碰到一個具體的角色,也許是主角或配角,而讀者對這位敘事者,馬上會產生懷疑,我們會在下一個技巧中詳細討論這點。如果小說以「他」當主詞,我們就可以大膽假設,這本小說以「第三人稱」作為敘事觀點。假如小說用「你」來敘事,局勢將整個扭轉,讓讀者恨不得找個地方躲起來。所幸以第二人稱敘事的小說很少;但少歸少還是有的,像是伊塔羅‧卡爾維諾的《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湯姆‧羅賓斯的《穿著青蛙睡衣半夢半醒》,我們可以想見,閱讀它們的經驗一定非常古怪。
  
  敘事觀點就和所有的文學規則一樣,它們都是為了被打破而存在。有時候,某個角色兼敘事者會使用一個不真實的「第三人稱」敘事觀點,有些例子則是以一個置身事外的敘事者「我」來開頭。然而就算小說中有這麼多繁雜的變化,讀者通常還是能在開頭的前幾段就得到暗示。
  
  六、敘事者的存在感
  
  現在,我們可以來討論剛剛跳過的另外一個「誰」。這個敘事聲音是具體的角色嗎?在故事裡還是在故事外?是一個僕人談論他的主人們,還是一個被害者提及他的加害者?關於這點,小說的開頭很快就會給我們暗示。若是「第一人稱」的小說,這個敘事聲音的存在會很明確,像是海明威《旭日又升》中的傑克‧巴恩斯以及《戰地春夢》中的費德列克,他們都馬上就對讀者展現自己的存在,從小說的第一句開始,這些角色的個性就刻印在每一個字裡。換作「第三人稱」的小說,情況又是如何呢?十八世紀的小說敘事者都很有個性,宛如讀者親切的同伴,他們與我們一樣,同為住在這個世界上的男男女女,知道所謂的「人」是怎麼一回事,並興味盎然地觀察身邊鄰居性格上的小缺點。亨利‧費爾丁的《湯姆‧瓊斯》和珍‧奧斯汀的《傲慢與偏見》都是很好的例子。
  
  而下一個世紀,狄更斯的敘事聲音,迂迴地滲入《我們共同的朋友》,在開頭就開門見山地挑明敘事者將會積極參與接下來的故事,當一個熱情的觀察者兼評論者。進入二十世紀以後,採用第三人稱的敘事者通常是冷淡、疏離且冷酷的,像海明威及安妮塔‧布魯克納的作品。把接下來這個你可能在學校讀過的例子,與狄更斯的作品比較看看吧!這個敘事聲音比較孤高、疏遠,不太可能像維多利亞時代的作家那樣,情感豐富地介入故事情節之中。他是個年邁的老人,獨自在墨西哥灣流中一條小船上捕魚,至今已去了八十四天,一條魚也沒捕到。
  
  七、敘事態度
  
  敘事者如何看待人物和他們的行動?珍‧奧斯汀的敘事者們通常是愉快的、有一點疏遠、帶著些許的高人一等。至於狄更斯的敘事者,第三人稱敘事通常是認真的、參與其中且直接的;如果是第一人稱,則是未經世事、誠摯且溫柔的。而福樓拜《包法利夫人》裡的敘事者,則是出了名的冷酷、疏離,這是作者對於浪漫時代敘事者過度涉入小說的反動。有趣的是,福樓拜拒絕過去的慣例,卻意外地創造出下一世紀最為風行的敘事慣例。
  
  八、時間框架
  
  這些事件發生於何時?與我們同時代,還是很久以前?我們如何得知?小說涵蓋的時間是長還短?如果敘事者也同時是書中人物,故事是發生在他年輕時,還是晚年呢?這些要素就是小說必備的時間框架。再讓我們回到馬奎斯《百年孤寂》的開頭。「多年以後」這四個字真的很神奇,首先,這預示了小說將會涵蓋很長的一段時間,足夠描述一個牽著父親的手的小男孩長大,獲得權力後又再失去的過程。然而,它還展現了另一個神奇之處——「很久很久以前」,這聽起來就像是「童話故事」的開頭。的確,《百年孤寂》講述的是一個奇特時空,早已不復存在、無從追溯。如果有哪個小說家對馬奎斯的「多年以後」不感到嫉妒,我想,他對於「寫作」一定不夠投入。
  
  九、時間管理
  
  這部小說中,時間的流轉是快或慢?講述故事的時間是發生的當下,還是好久以後?尼可拉斯‧貝克閃爍如寶石的小品《夾層樓》,故事「全部」發生在敘事者搭乘電梯從一樓到夾層樓這短暫的時間裡。為了完成這個了不起的特技,作家必須把時間拉長到極致,於是他利用很多回憶和岔題的技巧,而這樣的「敘事策略」也在小說的開頭就必須展現出來。
  
  十、地點
  
  地點就是背景嘛!沒錯,但是地點不只是背景。地點是一種物質性的存在、一個表達想法的形式,也是一種看事情的方式。聽起來很抽象?讓我們回到之前提過的作品《水音樂》,以它為例吧!在那本書的第二段,讀者得知蘇格蘭人芒戈‧帕克是一個探險家,在西非尋找尼日河的途中迷失方向。在這裡,「地點」不只是事發現場,也是故事本身。當然,這個地方就是他的所在地,但這還暗示著他是個外來者,是大航海時代的先鋒,也是個粗心大意的人,因為犯下重重錯誤才落魄至此。以這個角度來看,「地點」竟成為小說的「主題」。我們看著芒戈反覆捅婁子,一次又一次把自己逼入災難性的局面,都是因為他不了解當地的自然、文化和地理——換句話說,這些就是「地點」。
  
  十一、重複意象
  
  重複意象是指文學作品中一再重複出現的東西,它可以是意象、行動或文字形式,簡而言之,就是任何一而再、再而三出現的事情,像是《水音樂》裡因為芒戈對歐洲文化的自負,所帶來的一連串災難,像是《百年孤寂》裡反覆出現的奇蹟與上校的死裡逃生,或是《戴洛維夫人》裡的花。
  
  十二、主題
  
  「主題」大概是所有英美文學課的必考題,但它其實是有關「關於」這件事。我這麼說絕對沒有故意混淆你們的意思喲!「故事」是推動小說前進的力量,也是我們關注的焦點,而「主題」則是賦予小說價值的東西。簡單來說,「主題」就是小說的「旨趣」,有時候它很簡單,例如多數推理小說的主題,都是罪行被揭發、惡人難逃法網,以及社會秩序的恢復。然而,主題還可以是更細微的東西,例如英國偵探小說家阿嘉莎的作品,通常就隱含著次要的主題——貴族階級的墮落。你有沒有注意有多少壞蛋就住在貴族莊園裡?他們有多無能、多腐敗,又多愚蠢?你以為那只是巧合嗎?當然不是!又有時候,主題會和「重複意象」重疊,因為不斷重複的意象是作者用來加強全書主旨的途徑。以《戴洛維夫人》為例,小說的主旨之一「回憶」,在第一頁就已經出現了,當克萊麗莎走在一九二三年的一個美麗的六月天裡,她馬上回憶起自己十八歲時某個極為相似的一天。過去的日子,不斷透過回憶與舊識重現在她面前,這個貫穿全書的主題,早在小說的開頭就透露給讀者了。
  
  十三、反諷(或缺乏反諷)
  
  有些小說從頭到尾都非常嚴肅,這讓我馬上聯想到十九世紀所有的小說,噢!不包括馬克‧吐溫,也不包括福樓拜,不過我想你一定知道我指的是哪些小說。其他小說或多或少都帶有反諷口吻,「反諷」可能是以用字遣詞、戲劇化、喜劇性,或出乎預料的發展等手法呈現,而這些技巧通常在小說的開頭就展露無疑。派克的史賓瑟偵探小說系列之一《卡斯克爾之鷹》是這樣開始的:現在已是午夜,而我才剛結束偵查的工作回到家。在這個初夏的暖天,我跟蹤一個盜用公款的罪犯,想觀察他要怎麼花這筆不義之財,結果我費盡力氣,只抓到他在國家銀行對面、丹佛斯廣場的三明治鋪吃炸肉排。這案子雖沒什麼代表性,不過在丹佛斯市這地方,你能犯的罪大抵就是如此,讓人提不起勁來。
  
  故事敘事者兼主角史賓瑟,對於他私家偵探這份職業,態度十分嚴肅,比如他開槍殺人時,從來不會表現出懷疑或反諷的態度,但每當他「談到」自己的職業時,就「反諷」得不得了。他知道自己所選擇的專業,遊走在道德的邊緣,這樣的自覺滲透到他所使用的句子裡,他甚至想切割「真實的自我」,不和「專業的自我」混淆:我也是一個細心的情人和超棒的廚師,喜歡吃晚餐配紅酒,不單是那個受僱於人的硬漢,只會威脅人和開槍而已。
  
  他也知道丹佛斯市或是任何一個小鎮的夜晚,都可以找到各式各樣的罪犯,所以他那樣說,只是對自己的職業感到沮喪而已。整本偵探小說的精彩之處,就在於敘事者史賓瑟在這兩種角色裡不停轉換,一會兒描述驚險的槍戰,一會兒又用反諷、疏離的口吻來評論自已的這份工作。
  
  十四、韻律
  
  小說裡有兩種韻律:「文字」與「敘事」。「敘事」的韻律需要一些時間才能建立,而「文字」的韻律,讀者很快便能心領神會,更重要的是,它還能提示讀者更大的敘事韻律將如何運作。韻律與前面提到的「用字遣詞」相關,不同之處在於「用字遣詞」取決於作者選用「哪類」的字詞,而「韻律」則由字詞被放在句子的「何處」來決定。實際上,用字遣詞與韻律是不能分開的,韻律的建立有賴作者選用的字詞,而韻律也能使這些字詞變得更加豐富多彩。
  
  好,讓我們回到韻律。作者是劈頭就給讀者很多資訊,還是語帶保留呢?是開門見山直接表明,還是把資訊隱藏在層層的子句後面?作者讓字詞一個接著一個,令讀者沒機會喘口氣,還是讓字詞緩緩地迂迴前進?以下是芭芭拉‧金索夫《毒木聖經》的開頭:想像一座奇特的廢墟,一座世上從未出現過的奇特廢墟。首先,想像一片森林,我要你當森林的良心,將眼睛放在樹上,樹筆直而高聳,樹皮光滑卻帶有斑紋,就像那肌肉發達的動物過度生長。這片森林裡的任何一寸空間都充滿生命:精緻的毒蛙,身上佈滿像是戰士出征前在臉上塗的顏料,互相挨著交配,把牠們珍貴的蛙卵隱藏在落葉上;藤蔓緊勒著自己的同類,永不止息地爭奪陽光;猴子的呼吸,蛇腹在樹枝上輕滑而過。
  
  這段文字的韻律如何?它冷靜、經過精密計算、感覺游刃有餘,但每個細節都像在警告著前方暗藏危險。為什麼作者選擇使用森林的「良心」(conscience),而非比較中性的「意識」(awareness)?為什麼用「精緻」(delicate)來形容毒蛙?這完全是名家手筆,刻意藉此營造「寧靜而危險」的氣氛。這也是小說正對讀者表明:「你可以不喜歡我,但是至少你得知道你即將面對的是什麼。」
  
  十五、步調
  
  小說的步伐是快是慢?讓我們來讀讀下面這個例子,亨利‧詹姆斯的《仕女圖》:某些情況下,生命中可能會有幾小時,比這個稱之為下午茶的儀式更為可喜。無論你喝不喝茶——當然,有些人從來不喝;不過這個場合總是很愉快的。在我心中,有一個開啟這簡單故事的方式,為這項無害的消遣,提供絕妙的場景,這場小小的盛宴,在一座鄉間老宅邸的草地上舉辦,就在一個我稱之為完美、燦爛的夏日午後。
  
  想當然爾,這個故事並不像百米賽跑,這段文字的每一句話,都表現出「從容不迫」的態度——長而抽象的字詞、「有些人從來不喝」(some people never do)這類的贅語,這些敘述不疾不徐地舖陳事件的背景。你知道嗎?你必須習慣它,詹姆斯的敘述絕對不狂亂、不急躁,所有他想在敘事中呈現的重點,例如角色心理的剖析與內心上演的戲碼,都需要時間鋪陳,急不來的。
  
  十六、期望
  
  這裡的期望包括作者與讀者的期望。我說「讀者的期望」,你肯定認為我瘋了,但是你的期望就明擺在小說的第一頁呀!雙方的期望是小說互動性最強的空間,就算不在第一頁,也會在其他頁面中出現。作者會率先發表他的期待,這位小說家是像英國小說家喬治‧艾略特一樣,期待他的讀者有充分的時間與耐心嗎?還是像美國小說家湯瑪斯‧品瓊,期待他的讀者「很酷」,喜歡搞怪與不按牌理出牌的敘事?或是像英國幽默小說家伍德豪斯,盼望一個悠閒、歡快的同伴?
  
  這本小說希望讀者費多少心思閱讀?作者理想中的讀者,又需具備什麼態度?這些都是作者對讀者的要求。不過,有個地方是讀者說了算的,那就是——我們想不想讀這本小說?我們是否同意作者的用字選詞?我們是不是那個「超酷」的讀者?我們期待小說為自己做些什麼?小說的第一頁,其實就是作者與讀者之間協商、合作的開端。作者為了這個協商過程付出許多,讀者也是如此。讀者的期盼(我想從這本小說得到什麼)與作者的期望(我想從讀者身上得到這些)一樣重要。小說第一頁是兩造心靈交會的時刻,也是讀者決定要不要讀下去的依據。
  
  十七、人物角色
  
  小說中的人物雖然不一定會在第一頁就冒出頭來,但絕大多數的情況都是如此,尤其是主角。主角(protagonist)一詞的字根源自希臘文,意為「第一位行動者」,而這些「行動者」吸引讀者的能力,不管是二十一世紀初的小說,或是西元前五世紀的戲劇,都是一樣的。
  
  如果是「第一人稱」的小說,讀者馬上就會遇到這號人物,像是《頑童歷險記》的主角哈克‧芬、《陪審員》的主角麥克‧漢默,或是《蘿莉塔》的主角韓伯特。即使我們一開始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曉得他在這部小說中扮演的角色為何,但是他就在那裡。「第三人稱」的小說也是如此,讀者很快就會遇到「他」或「她」,比如「戴洛維夫人」在小說開始的第一個字就出現了。喬伊斯的《尤利西斯》則是這樣開場的:「臃腫的巴克‧馬利根緩慢地..」馬利根雖然不是主角,但卻是主角的勁敵。更別說馬奎斯《百年孤寂》的起頭了,奧雷良諾在家族的百年興衰史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說了這麼多,我只希望你記得:想要開始一部小說,「人物」是很好用的。
  
  十八、讀懂小說的「教戰手冊」
  
  前文的十七個元素都是告訴讀者小說希望被「怎麼讀」,當然,這取決於我們是否要隨從作者鋪好的路走。但其實每部小說都希望讀者能以某種特別的方式閱讀,讓我們一起檢視下面的例子:我坐在浴缸裡,為我那喜愛冥想的腳掌塗抹肥皂,一邊唱著歌,如果我沒記錯的話。「花園旁那雙我最愛的蒼白的手..」如果我說當時我想跳起碰碰舞,那便有欺騙我的讀者之嫌。那個夜晚,後來被證明是人獸皆避之唯恐不及、惹人厭的夜晚。我的阿姨達莉雅從她在烏斯特郡賓克利區的鄉村宅邸寫信給我,問我能否幫她一個忙,帶一對姓楚阿特的夫婦去用晚膳。
  
  「達莉雅阿姨」這個名字,可能已透露出她與故事的敘事者是親戚,但是如果你曾讀過伍德豪斯的「伍斯特與基輔斯」系列小說,你馬上就會知道敘事者是誰。就我所知,只有一個敘事者擁有「愛冥想的腳掌」,也只有他會唱那種光看歌名就覺得無聊到極點的歌,還驕傲地不惜岔題告訴讀者。「碰碰舞」已經透露出這個角色的特性,更不用說像是「人獸都避之唯恐不及」這樣的形容詞,角色的個性躍然紙上。對那些不熟悉伍德豪斯的讀者來說,這個段落承諾給讀者乾淨俐落且滑稽的幽默,更重要的是,這是一個「讀者教戰守則」的絕佳範例。
  
  這個段落充滿各樣的資訊,不論角色、敘事態度、風格、用字遣詞,還是句中奇怪的轉折,他對阿姨、階級與社經地位的態度,甚至是音樂品味,都一再顯示作者的巧思。所有讀者需要知道的東西都濃縮在這段文字裡,唯一沒透露的,只剩下敘事者的名字以及重要角色「基輔斯」。但其實讀者也可以稍稍推論出來,像這樣一位了無生氣的敘事者,鐵定需要另一個重要角色來輔助他。總結來說,讀者學到最重要的事是什麼呢?這本書百分之百不是俄國文學家杜斯妥也夫斯基那掛的,而是可以讓人「鬆口氣」的小說。你看見沒?以上所有東西,都用一段文字就解決了!
  
  值得慶幸的是,前文提到的所有技巧,並不會在每本書的第一段文字就出現——雖然一定會出現不少,即使只有十個,對讀者來說也已經夠受的了!小說開頭僅僅一頁,讀者卻懈怠不得。然而,第一頁就代表整本小說嗎?當然不是!否則哪還需要其他幾百頁文字呢?要記住的是,所有的元素都只是整本小說建構意義的「起點」,還有更多深刻的意涵靜待讀者慢慢挖掘。所以,我們還是得繼續往下讀囉!

作者資料

湯瑪斯.佛斯特(Thomas C. Foster)

湯瑪斯.佛斯特是美國密西根大學的英文教授,擁有25年教學經驗,教授古典及當代小說、戲劇、詩以及創意寫作。他曾著述多本關於20世紀愛爾蘭及英國小說與詩歌的作品,現居於美國密西根州東蘭辛市。

基本資料

作者:湯瑪斯.佛斯特(Thomas C. Foster) 譯者:潘美岑 出版社:采實 書系:愛悅讀 出版日期:2014-04-07 ISBN:9789866228919 城邦書號:A2050044 規格:平裝 / 單色 / 336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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