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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孩子讀懂文學的19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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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讓愛看小說的孩子,同時獲得輕鬆寫出好作文的能力; 讓少看小說的孩子,懂得利用劇情線索,發現輕鬆寫讀書心得的魅力—— 《教你讀懂文學的二十七堂課》作者湯瑪斯‧佛斯特教授精煉閱讀重點, 不管孩子愛看的是《暮光之城》還是《魔戒》,讀懂文學真的有訣竅! ◎哈利波特是唯一一個身上有疤的小說主角嗎? ◎在《暮光之城》的愛德華之前,還有哪些你聽過的吸血鬼? ◎《波西傑克森》裡的希臘眾神,在哪些故事中出現過? ◎《納尼亞傳奇》學了《聖經》什麼? ◎為什麼故事裡的主角(比如說《魔戒》的佛羅多)總是那麼倒楣?作者都故意整人嗎? ——湯瑪斯.佛斯特教授說:一切都不是巧合,事出必有因! 湯瑪斯.佛斯特教授在美國密西根大學教文學及寫作二十五餘年,以豐富的學識與教學經驗,整理出十九個讀懂文學的大絕招。本書列舉多部知名的當代作品,包括《哈利波特》、《暮光之城》、《頑童歷險記》及《波西傑克森》等,以最淺顯易懂(又有趣!)的方式,帶領年輕讀者走入文學世界;搭配閱讀書單,一邊練習切入文學作品的角度,一邊實際去應用。在文學的世界裡,一切事物都有兩層意涵:一個是字面上,一個是字面下:只要學會看見字面下的意涵,讀懂文學就再也不是難事! 從讀書心得到大學的第一門課,作者透過各式各樣、平易近人的範例,提點讀者文學裡的多重含義;引用的體裁橫跨短篇故事、詩作到電影劇本等,讓每個人都能輕鬆成為專業讀者。 本書不僅提供青少年讀者必讀的經典作品表列,也提供實作練習的機會——瞧,哪怕是吸血鬼或是英雄救美的冒險故事,都有令我們大開眼界的知識深藏其中——別讓孩子錯過挖寶的機會! 【各界推薦】 ◎陳美儒(建中國文老師) ◎梁欣榮(台大外文系系主任) ◎張東君(科普作家) ◎張碧娟(北一女校長) ◎陳超明(實踐大學應用外語系講座教授) ◎李欣穎(台大外文系副教授) 「孩子不會在這本書裡看到研究文學的論述,但是會發現非常有用的文學指南。讓孩子能一邊閱讀一邊思考,啟發他們更廣泛地閱讀。」 ──《圖書館週刊》 「這本輕薄短小的文學指南提供了孩子一扇正確的窗口,能接受文學微風的洗禮──而且絕對不會把孩子嚇走。」 ──《書單雜誌》 「本書篇篇直指重點,而且沒有閱讀年齡的限制……我覺得每個孩子都該讀這本書,尤其是愛閱讀的孩子。」 ──讀者Marcella

目錄

推薦序 導言 第一課 每趟旅程都是一場追尋(不過也會有例外) 第二課 你是我的貴客:聖餐禮的二三事 第三課 你是我的佳肴:吸血鬼的二三事 第四課 凡結構方正者,必為十四行詩 第五課 我好像……在哪裡看過它? 第六課 有疑惑?可能典出莎士比亞喔 第七課 還是有疑惑?這次可能是典出聖經喔 第八課 糖果屋、糖果巫,傻傻分不清楚 第九課 神啊!這真是太希臘了 第十課 雨非雨、雪非雪、春非春 第十一課 這是象徵嗎? 第十二課 凡事都脫不了政治 第十三課 地點是很重要的 #期中報告 只有一個故事 第十四課 我有缺陷,我不同凡響 第十五課 瞎眼必有因 第十六課 心病不只是心病,疾病不只是疾病 第十七課 別只用眼睛看 第十八課 他是認真的嗎?談談反諷 第十九課 隨堂測驗 跋 推薦書單 謝辭

內文試閱

  

【導言】   他是怎麼辦到的?

  林德納?那個懦夫?   沒錯,就是林德納那個懦夫。不然你們以為惡魔該長什麼樣?如果他渾身通紅,拖著一條尾巴,頭上有角、腳上長蹄,那麼就連傻子都知道得拒絕他的提議   我和學生正在討論韓絲貝莉的劇作《烈日下的詩篇》(A Raisin in the Sun)。當我暗示林德納是惡魔的化身時,大家立刻七嘴八舌提出文章開頭的那些問題。   楊格一家是住芝加哥的非裔美國人,他們在白人社區買房子,頭期款也繳了。林德納是一名懦弱的白人。他個子矮小,手拿一張支票去拜訪楊格家,他(以及全社區的鄰居)希望這家人收下支票,搬出社區。   起初,主角華特.楊格自信滿滿地回絕林德納的提議。華特的爸爸才剛過世,楊格家領到一大筆保險金,他認為家中經濟無虞。然而,才剛送走客人,華特就發現有三分之二的保險金遭竊。突然之間,林德納羞辱人的提議變成楊格家的救贖。   西方文化裡,與惡魔交易的故事淵遠流長,其中大多取材自《浮士德》的故事。在這個古老傳說裡,惡魔以一生的富貴與歡愉交換浮士德的靈魂。浮士德興高采烈地答應交易,痛快地享受美好時光。然而,當惡魔將他瀕死的靈魂拖往地獄時,浮士德後悔莫及。《浮士德》的故事常被改編,每個版本裡的惡魔都提供了主角心心念念之物(如權力、知識、能打敗洋基隊的快速球),條件則是要主角放棄自己的靈魂。   在韓絲貝莉的版本裡,雖然林德納在提議買下楊格家時,並未向華特索求靈魂,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在要求華特出賣靈魂,但他的所作所為就是這個意思。華特可以從家人面臨的危機解脫──只要他承認自己不如這些新的白人鄰居,承認自己的驕傲、自尊、人格都能被金錢收買。   如果這不是出賣靈魂,什麼才是出賣靈魂?   但是,華特成功抗拒了惡魔的誘惑。他認清了自我,並看清這項交易真正的代價,及時醒悟,拒絕林德納的提議。華特打敗心魔以及拿著支票來訪的惡魔,成為英雄。他通過考驗,並未墮落,而且保住了自己的靈魂。      在我與學生的對話過程中總會出現這種情形:兩方面面相覷,我臉上寫著:「什麼?你們看不出來?」學生臉上則寫著:「看不出來啊,根本是你編的吧?」基本上,我們讀的是同一個故事,但分析文本的方法不同。   這感覺很像是我自己憑空捏造出一套詮釋文本的方法,但一切只是因為我的閱讀經驗比較豐富罷了。多年的閱讀經驗讓我累積了一套「文學閱讀法」,這套法則有一組特定模式、慣例和規則,我們可以學習以這套法則閱讀文學作品。   小說和故事有一套龐大的慣例與規則,包括角色、故事節奏、篇章結構、觀點等等。詩也自有許多規範,戲劇亦然。這三種文類都有共通慣例。如春天通常有著相同的涵義,而白雪、黑暗、睡眠亦然。   只要文本中提到春天,我們都會出現相同的概念,例如青春、希望、羔羊、蹦蹦跳跳的孩童,不勝枚舉。若是繼續琢磨,或許還會觸及其它概念,譬如誕生、新生、復甦。   好,先假設你說的對,世上真有一套慣例,能帶領讀者開啟文學閱讀的大門,但該怎麼做才能了解這些慣例?   就跟那些登上卡內基音樂廳的音樂家一樣:多加練習。   在讀者初次閱讀一篇小說時,總會把注意力放在情節與角色上:這些角色是誰?他們做了什麼?碰到什麼好事?遭遇哪些厄運?故事情節會牽引著讀者的情緒。他們或喜或懼、或笑或哭、或樂或憂。這種反應是每位作家都夢寐以求的。   然而,當文學系教授在閱讀文本時,雖然情緒也會受內容影響,但主要還是把注意力放在其它要素上,並且會不斷提出別的問題。例如:喜悅或焦慮的情緒從何而來?這個角色是否似曾相識?是否在哪裡看過這個情節?如果你能學會提出這些問題,就能以全新眼光來閱讀並理解文學,而你的閱讀經驗將會更有收穫,也會更有趣。      

【第一課】   每趟旅程都是一場追尋(不過也有例外)

  好,這樣說好了:假設你正在閱讀一本書,故事發生在一九六八年的夏日,主角是某位平凡無奇的十六歲男孩──姑且稱他為基普.史密斯吧。基普期盼著青春痘能在入伍前全部消失。而現在,他正騎著單車前往超市買吐司。他的單車無法變速,煞車還是那種超遜的腳煞車,所以騎這輛車很糗,騎著它幫媽媽跑腿,更是丟臉。一路上,他碰上幾件令人不爽的事:比方說他跟德國牧羊犬起了衝突,接著在超市停車場發生的事更讓他覺得倒楣透頂:他在這裡看見夢中情人凱倫坐在東尼.富斯豪嶄新的克萊斯勒跑車裡。她笑容滿面,兩人正打打鬧鬧。   基普本來就討厭東尼,因為東尼姓富斯豪,而不是平凡無奇的史密斯;因為東尼那輛鮮綠色的跑車速度媲美光速,因為東尼這輩子活到現在,從來不必工作。笑得開懷的凱倫忽然轉頭,看見不久前約她出去的基普,她瞥了他一眼,又回頭繼續笑得花枝亂顫。   基普走進超市購買媽媽吩咐的「神奇牌」吐司,就在伸手探向吐司的那一刻,他決定向海軍陸戰隊的徵兵官員謊報年齡──即使這代表他將前往越南打仗。他一定要離開這個落後的小鎮。如果他留在這裡,永遠都不會有任何變化,這裡唯一重要的就是你爸有多少錢。   以上是個怎樣的情況?   如果你是教文學的老師,而且不是個腦袋秀逗的文學老師,就會知道剛才讀到的是一則騎士遇上敵手的故事。   換句話說,剛剛上演的是一齣追尋的戲碼。   不過這看起來只是一個普通男孩去超市買白吐司啊。   沒錯,但請你思考一下,構成追尋的要素是什麼?不外乎騎士、險路、聖杯、惡龍(至少一隻)、邪惡騎士、公主。看起來沒錯吧?我認為追尋有這些要素就夠了。在剛剛的故事裡,基普就是騎士,凶惡的德國牧羊犬就是險路,「神奇牌」吐司則是聖杯,嶄新跑車無異於惡龍(相信我,一九六八年出產的克萊斯勒跑車厲害到會噴火),東尼就是邪惡騎士,凱倫則是公主。   聽起來似乎有點牽強附會。   一開始確實有這種感覺,不過請思考一下追尋包含的五項要素:      1.追尋者   2.目的地   3.前往目的地的指定原因   4.沿途的挑戰與考驗   5.前往目的地的真正原因      第一項要素很好懂,追尋者就是踏上追尋之路的人,不論他知不知道這是一趟追尋之旅。事實上,追尋者往往都在狀況外。第二項與第三項要素是相輔相成的:有人叫主角前往某處完成某事,例如啟程去尋找聖杯,前往超市買吐司,前往末日火山,把魔戒丟進火山裡。總之,就是主角出發去完成某件事。   請記住,第三項要素是指定的原因,因為第五項要素才是真正的重點。   追尋的真正原因與指定原因絕對是不同的。事實上,追尋者通常無法達成別人指派的任務(佛羅多一路風塵僕僕前往末日火山,但他把魔戒丟進火山熔岩了嗎?沒有,他沒有這麼做。這是真的,如果不信不妨重讀一次。)那麼,為何主角要踏上追尋之路?我們為什麼要在意這些事?因為追尋者誤以為別人指派的任務就是真正的任務,所以他們才啟程。然而,我們這些讀者知道這趟旅程將帶來啟發。追尋者還不明白追尋之旅上唯一重要的課題就是自己,追尋的真正原因,始終都是為了了解自己。   佛羅多或許拯救了世界脫離黑暗魔君索倫的魔掌,不過其實只是好運使然。追尋真正帶來的啟發,是他能重新理解憐憫的重要性,以及需要被憐憫的是誰:咕嚕、佛羅多自己、或許還有中土大陸的每個人。   不然看看另一個例子吧。我想你一定知道這本書:《鬼靈精》。   等等,鬼靈精踏上追尋之旅?   沒錯,故事架構如下:      1.追尋者:住在洞穴裡、壞脾氣的鬼靈精再也受不了聖誕節的噪音和慶祝活動,以及普天同慶的歡樂氣氛。   2.目的地:從山頂洞穴到山下遠處的胡維爾村。   3.前往目的地的指定原因:偷走全部的聖誕禮物、聖誕樹、聖誕裝飾。   4.挑戰與考驗:乘著雪橇下山的危險旅程、打包聖誕禮物與裝飾品的浩大工程、碰到兩歲的小女孩(她只問了一個問題就讓鬼靈精的一番努力陷入危機)、乘著超載的雪橇回到山上的艱辛路程。   5.前往目的地的真正原因:了解聖誕節的真諦、讓縮小的心脹大,變回原來大小(甚至更大)、找到真正的快樂。      一旦掌握要訣,就能看出《鬼靈精》其實遵循了「追尋」文學的傳統手法,《魔戒》、《頑童歷險記》、《星際大戰》、《洞》也是「追尋」的故事。主角前往某處完成某事的故事,大多屬於這類文學,尤其如果出發與行動最初並非主角想出來的點子。   話說在前頭,在本書中,有時我會說得言之鑿鑿,彷彿某個看法永遠正確無誤,我在此道歉。討論文學時,「永遠」與「絕不」這兩個詞語沒有太大意義,只要某個理論看似永遠正確,某個聰明的傢伙就會冒出來寫出一個作品,證明事實並非如此。   不妨思索一下追尋之旅吧。有時旅程失敗,或者有時主角不願動身。另外,每趟旅程真的都是追尋之旅嗎?這要看情況。在某些日子裡我也只是開車上班,沒有冒險、沒有成長,我敢說,有些文學作品裡的旅程也一樣,有時是出於情節需要,作者安排筆下的角色單純地往返於住家與公司之間,這種旅程跟追尋毫無關聯。話雖如此,一旦某個角色踏上旅程,我們就該留意一下,看看是否有什麼事情發生。   一旦讀懂追尋的意義,剩下的就易如反掌了。

作者資料

湯瑪斯.佛斯特(Thomas C. Foster)

湯瑪斯.佛斯特是美國密西根大學的英文教授,擁有25年教學經驗,教授古典及當代小說、戲劇、詩以及創意寫作。他曾著述多本關於20世紀愛爾蘭及英國小說與詩歌的作品,現居於美國密西根州東蘭辛市。

基本資料

作者:湯瑪斯.佛斯特(Thomas C. Foster) 譯者:廖綉玉 出版社:木馬文化 書系:木馬人文 出版日期:2014-06-05 ISBN:9789863590224 城邦書號:A0500168 規格:平裝 / 單色 / 196頁 / 15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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