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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澳洲國寶級作家馬格斯.朱薩克,
《偷書賊》後潛心構思13年,
獻上描繪愛與親情的感動作品
☆出版當天,空降排行榜第一
★作品總銷量超過18,000,000本
☆十三年漫長等待終於結束
★跨越時間、空間與海洋的家族史詩,
☆描繪澳洲廣闊大地的文學鉅作
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故事,故事裡總有一座橋,這座橋,就是家人。
鄧巴家的男孩沒有母親,也不需要父親。
母親的病逝雖在他們心中留下傷痛,父親的離家卻讓兄弟羈絆更加堅強。但在他們以為人生也許就是如此時,父親突然回到家,提出令人不解的要求:他希望五人跟他去蓋一座橋。五兄弟中,只有克雷願意答應。其餘四人不明白這座橋有何意義,也不懂他為什麼背叛兄弟情誼。但從好久以前克雷就知道:他就是那座橋,只有他,能修復這個家庭受的一切創傷。
面對傷痛,我們從不陌生,卻不知道怎麼把自己治好。
我們啟程到遠方找希望,奇蹟卻在一開始出發的地方。
經歷十三年沉潛淬練,愛與溫暖的傳信人馬格斯‧朱薩克再次帶來撼動人心的美麗作品。這個充滿心碎與感動的家族史詩將揪住你的心臟,直至最後一頁。
***
―― 馬格斯.朱薩克作品 ――
《偷書賊》
文字餵養人類的靈魂,讓我們與世界連結,
愛給我們活下去的勇氣,並訴說一段撼動死神的感人故事......
9歲小女孩莉賽爾和弟弟在戰亂中被迫送到寄養家庭,但弟弟不幸死在旅途中,莉賽爾在弟弟冷清的喪禮後偷了一本掘墓工人的手冊,為的是要紀念自己永遠失去的家庭。
莉賽爾藉由閱讀與文字所散發的力量,讓死神驚訝地睜大了眼睛,一面收取戰場上的靈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奧:為什麼人類一面展現殘酷的殺戮,一面又有發自內心的關愛呢?
《傳信人》
一趟驚奇、神祕又詭譎的傳信之旅,
有笑有愛也有淚!
不滿二十歲的艾德靠開計程車賺錢。他的人生不特別爛,但也不特別好。然而,一切都在他阻止了一樁銀行搶案後改變――
一張寫上陌生住址與時間的方塊A撲克牌來到門前,上面寫著各種荒謬任務,待他完成。艾德的人生也因此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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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試閱
殺手看來像是中年男子
如果在開始之前(至少就這個故事而言),有一臺打字機、一隻狗,還有一條蛇,那麼故事真正開始(也就是十一年前),有的就是凶手、騾子,還有克雷。不過,即便是在最初階段,也需要有人先採取行動,就那天而言,就是凶手。畢竟是他將一切向前推動,也使得我們都向後回顧。
然而他做的只有來到這裡,在六點的時候。
那天也是一個典型的二月傍晚,熱到會冒煙。建築物被烤了一整日,太陽還高掛在天空,日光灼痛皮膚。我們不怕高溫,我們信任高溫,又或者是高溫限制了他的行動。有史以來、五湖四海所有殺手中,他肯定最為可悲。
他的身高中等,五英尺十英寸。
他的體重普通,七十五公斤。
不過不要誤會,他是個穿著西裝的垃圾;他彎腰駝背,他支離破碎;他站得歪歪倒倒,彷彿等著虛空來了結他的一生,只是並不可能,至少在今天不可能。這感覺來得突然,但今天似乎不是能讓凶手好過些的日子。
沒辦法,他感覺得到。
他能嗅到那氣氛。
他永生不死,而這也許就概括了許多事情。
在凶手覺得不如歸去的時候,卻深深相信自己刀槍不入。
後來他在弓箭街口站了好久(至少十分鐘),並且因為自己終於抵達此處鬆了一口氣—─但也因為來到這裡驚恐不已。這條街看起來沒有什麼需要注意的。此處微風悶熱卻徐緩,煙味之濃,彷彿能觸碰到的實體;汽車不像熄火停在街邊,反倒像被捏掉引擎。躁動、憂心又一聲不吭的鴿子停在電線上,壓得電線直往下沉。這整座城市彷彿趴伏在街道邊大喊著說:
凶手,歡迎回來。
環繞身周的聲音是如此溫暖。
如果你問我,我會說你捲入了一些麻煩……然而,說麻煩似乎太過輕描淡寫,你根本是麻煩大了。
他也知道。
沒有多久,高溫壓境。
此時弓箭街也因此躁動起來,幾乎像是磨刀霍霍,而凶手也感染到這股亢奮。他感覺到外套裡不停往上竄的情緒,問題也隨之而來:
他真能繼續往前,完成故事的開頭嗎?
他真能完成嗎?
最後,他又感受了一下這奢侈的氛圍,這萬事俱靜的恐怖,然後吞了口口水,摩挲著頭上像皇冠一般亂翹的頭髮,正色下定決心,走向十八號。
他的西裝正在燃燒。
是的,那天他是為了五兄弟而來。
就是我們,鄧巴家的男孩。
從最大到最小的順序是:
我、羅里、亨利、克雷頓、湯瑪斯。
從此,我們跟以往再不相同。
不過,說句公道話,他也不一樣了。為了讓你至少了解一下這名凶手到底走入了一個怎樣的狀況,我應該先把我們的樣貌跟你說說。
很多人當我們是小流氓,是野蠻人。
大致而言,他們沒說錯。
我們的母親過世了。
我們的父親逃走了。
我們像混混那樣罵髒話,像拳擊手那樣跟人打架;我們相互痛毆,戰場在泳池畔、桌球桌旁(桌子永遠都是第三或第四手,架在後院凹凸不平的草地上),還有大富翁、飛鏢比賽、橄欖球比賽、打牌比賽,以及我們弄得到手的所有東西。
我們有一架沒人彈的鋼琴。
我們的電視被判無期徒刑。
我家沙發已經用了二十年。
有時若聽見電話鈴聲,我們其中之一會走出去,沿著門廊跑到隔壁鄰居家。那裡只有齊曼老太太,她買了新的番茄醬,但打不開瓶蓋。而不管跑去隔壁的是誰,他都會再跑回來,任憑前門「碰」一聲關上,生活繼續向前。
沒錯,對我們五人來說,生活永遠都會繼續向前。
生活是我們之間揍進身體又再毆出的玩意兒,尤其是在一切都沒問題或全是問題的時候。那時,我們會出門,在傍晚時分跑上弓箭街,在這座城市裡到處走:塔樓、街道,一派憂鬱的樹木。我們聆聽從酒吧、屋舍、街區拋出的那些喋喋不休的對話,心中確信這裡真是我們的地盤。我們其實有點想把所有對話收集起來、夾到臂下,統統帶回家。至於隔天起床會不會發現一切再度消失─—這些建築、這些耀眼的燈光—─我們並不在乎。
喔對,還有一件事。
而且這可能是最重要的一件事。
就我們所知,在飼養怪寵物的小眾族群中,只有我們偷偷藏了頭騾子。
這頭騾子可了不起了。
這隻問題動物名叫阿基里斯。我們家在市郊,如果要詳述牠是如何趁著市區賽馬複賽的當兒跑到我們家後院,幕後花絮簡直比老奶奶的裹腳布還長。一方面是因為這故事牽涉到我們家後面廢棄的馬廄、練習道、過時的地方法案,以及一位不大擅長拼字的憂傷胖老人,另外則與我們過世的母親、跑路的父親,還有最小的兄弟湯米.鄧巴有關。
那時我們也沒問家裡每個人的意見,總之騾子突然出現引發了爭議。在跟羅里大吵數次之後——
(「欸,湯米,這是怎樣?」
「啥?」
「你說啥是什麼意思?你是想唬爛我嗎?後院有隻驢欸!」
「牠不是驢,牠是騾。」
「有什麼差?」
「驢是驢子,騾子是兩種不同……」
「我不管牠是不是四分之一血統的馬去跟天殺的席德蘭小馬混種,是說這傢伙在晒衣繩下搞屁啊?」
「牠在吃草。」
「我知道!」)
—─總之,我們把牠留下來了。
或者說精闢些,是騾子沒走。
湯米大多寵物都是這樣,但阿基里斯有幾個狀況,最值得一提的是:這頭騾子野心勃勃。我家後面的紗門壞掉很久了,只要後門有點縫隙,牠就會走進屋子(至於有時根本是後門大開的狀況……嗯,這就別提了)。這種事至少一個禮拜發生一次,所以我也每週至少發飆一次,內容聽起來大概是這樣:
「去他的上帝!」當時這些褻瀆語言我講得特別猖狂,大家最知道的就是我會在上帝前面加去他的。
「我沒跟你們這些小混帳講過嗎?我已經講了他媽的有上百次!要關後門!」
諸如此類的。
而這又再次讓我們回到凶手身上。他怎麼可能知道?
他可能一到家裡就猜到了,我們都不在家。
他可能早就知道自己必須做出決定,要不是用他的舊鑰匙,就是在門口等—等我們回家。然後他就要問那個問題、提那個提議。
他早預料到自己會遭到嘲笑,那甚至可以說是他自找的。
但情況完全不是這樣。
打擊好大。
在這令人傷心的小屋,死寂襲來。
還有那名小偷、那個扒手、那頭騾子。
六點十五分左右,他一步一步走過弓箭街,那頭肩負重荷的生物正在眨眼睛。
就是這樣。
凶手在弓箭街對上的第一雙眼是阿基里斯的;你對阿基里斯可是怠慢不得。阿基里斯站在廚房裡面,就在距離後門幾步之遙的冰箱前,斜斜的長臉掛著牠一貫「你是在看啥小」的表情;牠鼻翼掀動,嘴巴甚至還在嚼東西,一派漫不經心,卻又控制得宜。如果牠是賣啤酒的,那牠的表現真是他媽的好極了。
然後呢?
此刻負責發話的似乎是阿基里斯。
起先是這座城市,現下是這頭騾子。
理論上,這還算合理。如果要說城市的哪個角落可能出現這頭長了一張馬臉的物種,除了這裡再無他處。這兒有馬廄、有練習場,還可隱約聽到賽馬聲。
但騾子又怎麼說?
這股驚嚇筆墨也難形容,眼下環境對情況更是毫無幫助。這間廚房的擺設和氛圍自成一格。
牆壁暗沉沉。
地板乾又裂。
髒碗盤一路延伸至水槽。
還有高溫,啊,那股高溫。
恐怖而沉重的高溫使得向來警惕的騾子都暫時放下好鬥心。屋裡甚至比外頭還糟,這等成就不容小覷。
不過,阿基里斯不要多久就回到正事。還是說,是凶手嚴重脫水,產生了幻覺?在世上這麼多的廚房之中……他考慮了一下要用指關節去揉眼睛,抹掉幻象。可是沒用。
他眼前所見都是真的。
他非常確定這隻動物—─這隻身上有斑有點,由灰色與淺棕組成,臉面覆蓋毛髮,眼睛很大鼻孔寬闊,一派悠然自得的混帳模樣的騾子的確站在他眼前,在有裂縫的天花板之下。見到騾子得意洋洋的模樣,他明白了一件事:
凶手會做的事情有很多,但無論如何,他都不該回家。
犯錯狂
從前從前,鄧巴家過往歷史的潮汐中曾有一個女人,她有許多名字;她是個了不起的女人。
一開始,她出生時的名字是潘妮洛普.勒丘什科。
彈鋼琴時獲得的名字是犯錯狂。
流亡過程中,他們叫她生日女孩。
她給自己的綽號是歪鼻新娘。
還有最後的最後,她死去時的名字是潘妮.鄧巴。
她從小看到大的書中,有個詞非常適合描述她成長的地方。
她來自一片潮溼的曠野。
許多年前,一如那些在她之前抵達的人,她來時拎著一只手提箱,以有力的眼神注視一切。
這裡刺眼的光線令她震驚。
這座城市—─
這裡很熱,野蠻又蒼白。
太陽簡直是野蠻人,是徜徉天空的海盜。
它搶劫、它掠奪。
它什麼都要染指,從最高聳的混凝土,到水面上最小的泡泡。
在她之前待過的國家,在東方集團之中,太陽像是某種玩具或小擺飾。在那遙遠的國度,天氣要陰要雨、要下冰雹或下雪,都由它們控制,跟那顆偶爾露臉的可笑小黃球無關。溫暖的天氣不常,即使是最最乾燥的下午,還是有下雨的可能,毛毛細雨任意濡溼雙腳。此時共產主義歐洲正在慢慢走下坡。
此事從各種方面定義了她:她的流亡,她的孤身一人。
或更精闢地說,孤單,寂寞。
她忘不了降落此地時感受到的驚慌與恐懼。
坐在盤旋的飛機上,從空中往下看,這座城市似乎完全被水包圍(而且是鹹的那種)。可是落地沒多久,她就感受到真正的壓迫者威權,臉上也立刻布滿汗水。下了飛機,她站在一群人中,或說一大堆人,不對,他們根本是某種雜牌軍。大家都同樣驚嚇,同樣渾身汗溼。
經過漫長等待,許多人聚在一起,他們被趕進某座室內停機坪。那些球形的燈都亮著,整個空間瀰漫熱氣。
「名字?」
沉默。
「護照?」
「Przepraszam?(不好意思?)」
「唉唷我的天。」穿著制服的男子踮起腳尖,高高在上看著這群新來的移民,他們的表情如此痛苦、如此悶熱!—─他終於看到他要找的人—─「嘿,喬治!比利斯基!我幫你找到了一個……」
但這個快二十一歲(可是看起來像十六歲)的女孩讓他移不開目光。她緊抓著那灰色的小冊子,捏得像是想從側邊擠出空氣。「呼造。」
她露出微笑—─聽天由命的那種。「好,親愛的。」他打開小冊子,徒勞無功地試圖破解她姓名拼湊出的謎團。「勒卡席—─啥?」
潘妮洛普伸出援手,羞怯但清楚地說:「勒—丘什—科。」
她在這裡誰也不認識。
她在奧地利山間的營區待了九個月,那些跟她同營區的人都逃走了,他們一家一家地被送走,往西越過太平洋。而潘妮洛普.勒丘什科將走得更遠。眼下她先來到這裡,接下來就是去難民營,好好學英文、找份工作,找個地方生活下去。然後……這是最重要的:買個書架,還有一架鋼琴。
一個灼熱的新世界在她眼前開展,而她想要的東西就這幾個。隨著時間過去,她也真的得到了,而且遠遠不只這些。
在這世上,你一定會遇到某些人,聽他們說些不幸的故事,而你不曉得他們到底是做了什麼才落到這種下場。
潘妮.鄧巴,我們的母親,就是其中之一。
重點在於,她不認為自己不幸。她會把一綹金髮塞到耳後,表示自己並無悔恨。她獲得的比過往失去的多太多,對此我大致同意。可是我還是發現厄運總有辦法再找上她,而且多半是在她人生的轉捩點上。
她母親生她的時候死了。
婚禮前一天,她撞斷鼻梁。
接著,當然是後來的纏綿病榻。
她過世的故事更了不起。
她出生時的問題在於年紀與壓力。就生育小孩而言,她的雙親年紀都大,母親在手術中努力掙扎了好幾個小時,筋疲力盡死去。她的父親瓦迪克.勒丘什科也筋疲力盡,但他活了下來,他盡其所能將她養大。身為一名路面電車的駕駛,他很有個性,怪癖也多。大家都覺得他長得像史達林(不像本人,比較像雕像)。或許是因為八字鬍,或許有其他原因,也可能因為這個人總是拘謹,或是因為他不多話。安靜的人往往更引人注目。
不過私底下的他又是另一回事,比方說,他擁有三十九本書,卻特別喜歡其中兩本。可能是因為他在斯賽新長大,鄰近波羅的海,又或者他打從心底深愛希臘神話。無論原因為何,他都不停重讀那兩本書—─或說那兩篇史詩,故事裡的角色總在海上徜徉。長書架歪扭地站在廚房裡,兩篇史詩擺在書架,塞在「ㄏ」的那區。
《伊利亞德》,以及《奧德賽》。
其他孩子的床邊故事是小狗小貓和小馬,可陪著潘妮洛普長大的是快腿的阿基里斯、足智多謀的奧德賽,外加其他希臘史詩的名字與稱號。
呼風喚雨的宙斯。
愛笑的阿芙蘿黛蒂。
製造恐慌的海克特。
以及與她同名的那位,有耐心的潘妮洛普。
潘妮洛普和奧德賽的兒子,深謀遠慮的泰勒馬庫斯。
以及她的最愛:
阿迦門農,諸王之王。
無數夜晚,她躺在床上,倘佯在荷馬所敘說的場景。這些故事一再由人重述,擁有許多版本。一次又一次,希臘船隊揮軍前往深如酒水的海洋,或者挺進潮溼的曠野。他們揚帆航向玫瑰色黎明,而那個沉靜的小女孩為此深深著迷。故事點亮了她嫩薄的臉龐,父親的聲音彷彿越來越小的海浪,拍拂著直到她沉沉睡去。
特洛伊人明日將再次回歸。
明晚,長髮飄揚的希臘軍隊的船將再次啟航,帶她遠走。
除了史詩,瓦迪克.勒丘什科另外又教給女兒一項對生活有正向影響的技能:彈鋼琴。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
我們的母親受過良好的教育。
她的床邊故事是希臘名著。
還學習古典音樂。
不是這樣。
這是另一個世界,是另一個時代的殘留。這代代相傳的書本收藏幾乎是她的家族僅存的一切,鋼琴甚至是從牌桌上贏來的。而此刻,瓦迪克和潘妮洛普都還不知道,這兩樣東西在後來都變得至關重要。
它們會讓女孩與父親更加親近。
也會讓女孩再也無法回家。
他們住的是三層公寓。
跟其他的街區長得一模一樣。
遠遠望去,他家就像水泥塑型的歌利亞頭上的一盞小燈。
靠近點,會發現屋子簡樸而四面狹窄。
窗邊擺著一架直立式鋼琴,顏色深黑,扎實強壯,光滑如絲緞。每天早晚,在固定的時段,老先生會以嚴謹而沉穩的態度陪她坐下。他的八字鬍貼著皮膚,在鼻子和嘴巴之間散發剛毅的氣氛,只有在替她翻譜時才會動一下。
而潘妮洛普,她彈著琴,專注地看著那些音符。起先是兒歌,後來他送她去上課,去上那些他根本負擔不起的課,所以出現巴哈、莫札特和蕭邦。在練琴的那段時光,外頭的世界往往一個眨眼就變換形貌。天氣從冰寒轉變為強風吹襲,從晴朗變成一片陰鬱。彈奏前,女孩會微微一笑。父親則會清清喉嚨,然後節拍器輕輕地敲。
有時她能聽見他的呼吸聲混在音樂之中,提醒潘妮他的存在,不是大家開玩笑的什麼雕像。可是,就算她能感覺到自己彈錯新練的小節,惹父親發怒,他的臉色還是介於無表情和失控中間。就算一次也好—─她很想看他爆發的模樣,例如用力拍腿,扯著灰白的頭髮。然而他從來沒有失控過,只會拿著一根雲杉樹枝。每回她的手腕姿勢垮下,或者又彈錯音,他就直接抽她指關節。那是很痛的。某個冬日早晨,她依舊是那個蒼白羞怯,縮著身體的小孩;那天她被抽了二十七下,因為她犯下二十七個彈琴的錯誤,父親因此為她取了個綽號。
快上完課了,外面正在下雪,他叫她停下來,然後舉起她的雙手。她的手被打過,這雙又小又暖的手與父親修長如方尖碑的手指形成對比。他輕輕握緊她的手。
作者資料
馬格斯.朱薩克
1975年出生於雪梨,父母分別為奧地利及德國後裔。他是當代澳洲小說界獲獎最多、著作最豐、讀者群最廣的作家,迄今已經出版《傳信人》(I Am the Messenger,澳洲兒童圖書協會年度選書,木馬2008年出版)、《敗犬》(Underdog)、《拳師魯賓》(The Fighting Ruben Wolfe,ALA青少年類最佳圖書)、《追馬子》(Getting the Girl)等書。 朱薩克從小就喜歡寫故事,他說自己的腦海裡永遠有好幾個故事在打轉。大學畢業後他當了老師,但後來專心投入寫作。《偷書賊》的故事源自他幼年時父母講述的情節,二次大戰時他的父母年紀還小,曾經親眼目睹盟軍轟炸漢堡之後的慘狀,也看過納粹押解猶太人前往死亡集中營的悲劇。朱薩克說,父母講述的情景他一直記在心裡,也曉得自己總有一天會把這些故事寫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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