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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歷險記(美國文學之父馬克‧吐溫跨越三個世紀經典雙書之二)
- 作者:馬克.吐溫(Mark Twain)
- 出版社:麥田
- 出版日期:2019-05-02
- 定價:399元
- 優惠價:79折 315元
- 優惠截止日:2025年1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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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十二國記-魔性之子
內容簡介
若說《湯姆歷險記》是馬克.吐溫最知名的作品,
被海明威譽為「現代美國文學起點」的《哈克歷險記》,
就是他的最高傑作。
【本書特色】
◎海明威譽為「現代美國文學起點」,艾略特讚嘆為「大師傑作」
◎當年因文化禁忌、種族迷思成禁書,今日卻成最能呈現美國十九世紀南方風貌與中西部意識萌芽期的經典
◎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蔡秀枝教授細膩解說,從湯姆到哈克,完整剖切馬克.吐溫創作軌跡
◎名家譯者宋瑛堂全新譯本,譯後專文談詮釋過程
◎刪節章節重現
【內容簡介】
一個想逃離酒鬼父親的男孩
一個想追求自由的黑奴
一段映照社會縮影的偉大旅程
和湯姆一起找到寶藏的哈克終於有家可歸,天天過著不愁吃不愁穿的日子,
卻被禮儀教條壓得快喘不過氣來。這樣的生活也好,只要別扯上那位會打他的酒鬼老爸,沒想到,他的爸爸又現身了!他想方設法使出「詐死」之計擺脫父親,這時又遇上想追求自由的黑奴吉姆,兩人便結伴同行,同坐一艘木筏。在密西西比河上,他們見過人性的貪婪,也見過種種危機,哈克與吉姆憑著冒險的精神,終將通過死亡的考驗……
本書因涉及種族歧視與文化禁忌,當年被視為駭人禁書,歷經三個世紀,如今哈克的歷險成了文學史上最能完整呈現美國十九世紀南方河畔風貌的經典描摹。
與《湯姆歷險記》的童真相較之下,《哈克歷險記》的冒險更危險,也更黑暗,是一部深深撼動大小讀者的跨時代經典。
內文試閱
前情提要:終於有家可歸的哈克得開始適應「文明生活」,一日三餐、每晚洗澡、天天上學,習慣自由來去的他真是渾身不自在。不過,只要不跟酒鬼老爸在一起,這樣的生活其實還是能勉強適應。然而,好日子往往無法長久……
經過三、四個月,如今季節已經進入隆冬了。多數時候,我乖乖上學,學會拼字閱讀,也會稍微寫點東西,九九乘法能背到六七三十五。我認為,就算我永生不死,我也不可能再背更多了。我不把數學看在眼裡。
起先,我討厭上學,但過了一陣子之後,我變得還能忍受。每次我特別煩的時候,我就蹺課一下,隔天挨的揍反而讓我精神飽滿。所以,我上學愈久,就愈覺得輕鬆。慢慢的,我也有點習慣寡婦的管教,聽了不再覺得那麼刺耳。有房子可住,有床鋪可睡,我多半覺得很拘束,但在天氣變冷之前,我有時偷溜去樹林裡睡覺,情緒安定不少。我最愛以前的日子,但我漸漸也喜歡現在的新生活,有一點點喜歡。寡婦說,我的進步緩慢但堅定,表現令她非常滿意。她說我沒有丟她的臉。
有天吃早餐時,我一不小心打翻鹽巴罐,急忙伸手去抓一把鹽,想往左肩膀後面扔掉,趕走霉運,不料被華森小姐制止。她說:「雙手收回去,哈克貝里,東西老是被你搞得亂七八糟!」寡婦趕緊替我打圓場,可惜我很清楚的是,她講再多好話也不能為我解運。早餐後,我出門,擔心發抖著,不曉得今天有什麼倒楣事會掉到我頭上。想避開霉運的方法很多,窮煩惱也沒用,所以我乾脆什麼事也不做,只是抱著鬱悶的情緒到處蹓躂,時時提防警覺。
我走進前院,登上過籬梯,翻越高高的木板圍牆。剛下過一場小雪,地面積雪三公分厚,我見到上面有鞋印。有人從採石場上來,在過籬梯附近站一會兒,然後在院子圍牆外徘徊。奇怪的是,這人在外面逗留卻不進來,我愈想愈迷糊。我想跟著鞋印追下去,但我先彎腰看鞋印,起先什麼也沒注意到,仔細一看,才發現左靴子的鞋跟有大鐵釘交叉成十字,作用是避邪。
我馬上站直,趕快跑下山,不時回頭望,幸好沒有人跟過來。我儘快跑到柴契爾法官家。他說:
「哇,怎麼喘成這樣,孩子?你是來領利息嗎?」
「不是的,法官,」我說:「有利息給我嗎?」
「喔,有,半年的利息昨晚來了,有一百五十幾元。對你來說不是小數目。你最好讓我幫你轉投資,連同你原來的六千元,因為利息被你領走,你一定會花光。」
「不會的,法官,」我說:「我不想花錢。我一毛錢也不想領——最先那六千也不要了,全給你。我想把六千元和利息全部給你。」
他一臉驚訝,想不透原因。他說:
「孩子,你這話什麼意思?」
我說:「求求你不要問我。你願意收下吧?願不願意?」
他說:「這個嘛,我被你搞糊塗了。是不是出了什麼事?」
「拜託你收下嘛,」我說:「什麼都別問我——這樣我就不必說謊。」
他端詳我片刻,然後說:
「喔!我大概知道了。你想把所有財產賣給我——不是送給我。這才是你的意思。」
說完,他在紙上寫了一些字,默念一遍,然後說:
「好了。你看,這上面寫著『對價』,意思是我向你買,付錢給你。你收下這一元,在這裡簽收。」
我簽名後離開。
華森小姐的黑奴吉姆有個毛球,和拳頭一樣大,是從牛的第四個胃拿出來的。吉姆常用這個毛球卜卦。他說,這毛球裡面住著一個知道天下事的鬼神。所以那天夜裡,我去找吉姆,告訴他說,我爸又回村子裡了,因為我在雪地上看到他的鞋印。我想知道的是,我爸想幹什麼?他會不會住下來?吉姆拿出毛球,對它講一句話,然後舉起來,鬆手讓它落地。毛球沉穩穩掉在地上,只滾了大約三公分。吉姆再試一次,緊接著再試,結果都一樣。吉姆蹲下去跪著,耳朵湊近毛球聽著,可惜也沒用。他說毛球不肯講話。他說,有時候,毛球看到錢才肯開口。我告訴他,我有一個舊的兩毛五假銀幣,表面很光滑,鍍銀掉了一小片,露出銅的顏色,騙不倒人,就算鍍銀好端端的也一樣,因為表面太光滑了,感覺油油的,一拿出來就穿幫。(我不想說法官剛給我一元。)我對吉姆說,這銀幣看起來很假,不過毛球說不定願意收下,因為它八成分辨不出真偽。吉姆拿假錢過去嗅一嗅,咬一咬,揉揉看,然後說,他可以想辦法讓毛球以為這是真錢。他說,他可以切開一個生的愛爾蘭馬鈴薯,把硬幣插進裡面,隔天早上就看不見銅色了,也不會再有油光,村民見了也不會懷疑,見了就收,毛球更容易信以為真。我以前就知道馬鈴薯能剋假幣,只是我一時沒想到。
吉姆把硬幣放在毛球下面,然後再跪下去聽。這一次,他說毛球顯靈了。他說,如果我想聽命運,毛球可以算命給我聽。我說,那就算給我聽吧。於是,毛球告訴吉姆,吉姆轉告給我聽。他說:
「你的老爸還不曉得他想幹什麼。有時候他想離,有時候他想留。上上策是靜觀老爸的行動。兩個天使在他頭上兜圈子飛,一白一黑。白天使全身發亮,能引他走正路幾步,然後黑天使會飛過來攪局。最後成功的是哪一個天使,無人能預料。但你包準平安。你往後包準遇到相當多的禍害,相當多的歡樂。有時你會受傷,有時你會生病,但你終將痊癒。你的人生將有兩女陪伴,一白一黑,一富一貧。你將先娶貧後娶富。勸你儘量避水,勿輕言冒險,注定被吊死的人不怕水淹。」
同一夜,我點蠟燭,上樓進我房間,見到我爸他坐在裡面——可不是我活見鬼喔!
●
其實我進門先把門關好,轉身才看見他。我以前一見他就害怕,因為他揍我揍得好凶。我猜我這時也害怕,但才過一分鐘,我發現我其實不怕他——最先見到是真的嚇一跳,呼吸有點卡住,因為我沒料到他會出現。但我馬上回過神來,知道他不值得我擔心,我也不怕他。
他快五十歲了,外形也顯得老,長頭髮糾結骯髒,披頭散髮的,像藤蔓似的,掛在晶亮的眼珠子前面。他的黑頭髮沒有一根白絲,亂七八糟的長鬍鬚也全黑。沒被頭髮遮住的臉皮完全看不到血色,只看得見白;而且不是白人的白,是讓人看了想吐的白,是讓人起雞皮疙瘩的白——白樹蟾的白、魚肚白。至於他的衣服,全是破布。他一腳的腳踝翹到另一腳的膝蓋上,翹腳上的靴子有破洞,露出兩腳趾,還不時動來動去。他的舊帽子丟在地板上——黑色寬邊軟氈帽,帽頂像鍋蓋塌下去。
我站著看他,他坐著看我,椅子前腳稍微翹起來。我放下蠟燭。我注意到窗戶開著,可見他是從柴棚爬進來的。他不停上上下下打量我。一陣子之後,他說:
「衣服漿過,是嘛——厲害。你以為你是一個了不起的大人物,對不對?」
「是又怎樣,不是又怎樣?」我說。
「少跟老子耍嘴皮,」他說:「我不在的這段時間,你變得這麼愛裝腔作勢啊。你等老子我挫一挫你的威風吧。聽說你也在受教育,能讀書又能寫字。你以為你現在高你父親一等了,因為他不會讀寫,對不對?等著老子教訓吧。誰說你可以搞這些個狂妄自大的東西?——是誰教你的?」
「寡婦。是她教我的。」
「寡婦,是嗎?是誰告訴寡婦說,她可以亂管別人家的閒事?」
「沒有人告訴她。」
「哼,看老子教她怎麼管閒事。你給我聽著,不能再去上學了,聽見沒?誰敢教我兒子瞧不起父親,裝模作樣的?當心別被我逮到你又去那學校,聽見沒?你母親死前也一樣不會認字,不會寫字。全家族的人活著的時候,老少都是文盲。我就不會,而你竟敢在我面前膨風成這樣。我看不下去了——你聽見沒?哼,你讀書給老子聽聽看啊。」
我拿起一本書,開始朗讀一段華盛頓將軍打仗的內容,讀了大約半分鐘,他大手一揮,書被他打掉,飛到房間另一邊。他說:
「沒錯,你真的能讀書。剛才聽你講,我還不信。你給我聽著,不准你再裝模作樣了。老子不准。耍小聰明的小鬼,我會去埋伏你的;你敢再靠近學校一步,被我逮到,你就有得受了。再過幾天,你也會開始信教。老子我沒有這種兒子。」
他拿起一張有藍有黃的圖,上面畫著一個男孩和幾頭乳牛。他說:
「這是什麼東西?」
「是老師給的,因為我成績好。」
他把圖撕碎,說:
「我可以給你更好的東西,老子賞你一頓牛皮鞭。」
他坐著嘟噥咒罵一分鐘,然後說:
「看你,現在成了一個香噴噴的公子哥兒啦,不是嗎?有床可睡,有寢具,有鏡子,地板上還有地毯,你的親爸爸卻在鞣革場和豬睡。老子沒有你這種兒子。在我揍死你之前,我會先把你這身花樣打掉。你可神氣巴拉囉,聽說你發財了。有這回事嗎?」
「他們騙你的,哪有那回事?」
「對老子講話當心點,少跟我頂嘴,我已經快忍不下去了。我才回村子兩天,老是聽見你發財的事。消息也傳到下游好遠的地方了。所以我才回來。你的那筆錢我要定了,明天去全給我拿來。」
「我又沒錢。」
「少騙我。錢在柴契爾法官手裡。你去給我弄來。我要。」
「我不是說過了,我沒錢。不信你去問柴契爾法官,他會講同樣的話。」
「好,那我去問他,我也會逼他吐錢出來,不然可以問出一個理由。對了,你口袋裡有多少?全給我。」
「我只有一塊錢而已,想用在——」
「你想用在哪裡都一樣,乖乖交出來。」
錢被他拿走,他咬咬看,確認是不是假錢,然後說他想進村子買威士忌,說他一整天沒酒可喝。他爬窗戶,站到柴棚上,又探頭進來,罵我愛裝腔作勢,想高他一等。我以為他走了,他再一次探頭進窗戶,禁止我上學,如果我再不休學,他打算去突襲我,揍我。
隔天,他喝醉了,去找柴契爾法官,臭罵法官一頓,逼法官交出錢,但法官不依。他發誓說,他會提出告訴,逼法官吐錢。
法官和寡婦請法院禁止他靠近我,申請讓兩人之一成為監護人,可惜這位法官是新來的,對我爸的臭名不熟,竟然說,除非萬不得已,法院不宜干預家務事,不應拆散家庭。新法官說,他不願意從父親手中奪走親生骨肉,柴契爾法官和寡婦只好認輸。
這下子,我爸可得意了,坐都坐不住。他說,我再不去幫他籌錢,保證把我打得渾身烏青。我向柴契爾法官借三元,被老爸拿去買醉,然後在村子裡到處鬼叫亂罵,拿著錫鍋敲到將近半夜。後來他被關了,隔天出庭,被判再坐牢一星期。然而,他說他滿意了;說他是小鬼的親爹,說他準備把兒子打得哇哇叫。
出獄後,新法官說,他想幫我爸改邪歸正。他把我爸帶回公館,給他一套乾淨體面的衣服,早午晚餐都讓他和家人同桌,對他可以說是和善到極點。晚餐後,新法官教他戒酒之類的道理,勸到他哭著說自己太傻了,糊塗耗掉大半生,從今以後他想改過自新,成為一個光明磊落的好國民,希望法官能幫助他,不要輕視他。法官說,聽他這樣講,好想把他抱進懷裡。夫人見法官哭,她自己又哭了起來。我爸說,他從小就一直被人誤解,法官說他相信。我爸說,不得志的人最想要的是同情,法官也認同他的說法,大家又哭成一團。就寢時間到,我爸他站起來,伸一手說:
「各位紳士淑女,看我的手,握住它,跟它握一握手。這隻手曾經和豬為伍,如今不是了;如今它是一個踏上新生活的人的手,它寧死不肯再走回頭路。各位記住我的話——不能忘記我說過這幾句話。這手現在乾淨了;握握看,不要怕。」
全桌人陸續和他握手,哭哭啼啼的。法官夫人甚至吻他的手。然後,他在保證書上面簽字——不會寫姓名的他以打叉代替。法官說,此時是有史以來最神聖的一刻,總之差不多是這意思啦。然後,他們送他進一間漂亮的客房。半夜三更,他渴得難受,爬窗戶出去,從門廊頂順著支柱滑下,用他的新大衣換來一瓶俗稱「四十桿」的劣酒 ,然後爬窗戶回房間,喝得爽歪歪。快天亮時,醉醺醺的他又爬窗戶出去,從門廊上面滾下去,左手臂摔斷兩處,日出之後被人發現時,他已經被凍個半死不活。屋主進客房找人時,發現房間變得天翻地覆,連走路都有困難。
法官他覺得不是滋味。他說,像我爸這種人想自新,除非用獵槍伺候,否則別無他法。
延伸內容
【推薦序】逃離聖彼得斯堡與自由之路(《哈克歷險記》解說精采摘錄)
◎文/蔡秀枝(國立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教授)
雖然《哈克歷險記》與《湯姆歷險記》在標題上相近似,在書籍上市時,也特別說明《哈克歷險記》是《湯姆歷險記》的姊妹作(companion),但是從主題、語言、寓意到敘事方式等,《哈克歷險記》卻完全迥異於《湯姆歷險記》。如果《湯姆歷險記》是馬克.吐溫對美好童年時代(一八四○年代美國社會)懷舊夢想的凝縮,那麼,《哈克歷險記》無疑地就是馬克.吐溫用以戳破《湯姆歷險記》鋪就開展出的這個永恆美好的夏日懷舊夢想的一個重磅打擊。
◎懷舊夢遮蔽下的現實
《哈克歷險記》講述的是一心想要逃離酒鬼父親壓迫與毒打的哈克,與從華森小姐家逃跑的黑人奴隸吉姆,共同乘坐木筏離開聖彼得斯堡(賈克森氏島)去尋求自由的故事(湯姆是在吉姆被抓去關入費爾普斯莊園時才登場)。藉由哈克和吉姆的脫逃與歷險,馬克.吐溫揭開了種族主義之下美國擁奴社會的偏見、殘酷、剝削與不人道,也同時藉他們溯河而上經過密西西比河畔的幾個城鎮,暴露出小鎮居民的自私、虛偽、低俗、貪婪,甚至凶殘。《哈克歷險記》不僅完全顛覆了《湯姆歷險記》裡聖彼得斯堡所展現出的溫暖人情味與城鎮風情,甚至連湯姆在費爾普斯莊園所設計的「協助吉姆的脫逃計畫」都只是「再度釋放」一個早已經是自由人的黑人。馬克.吐溫借古(吉姆脫逃的一八四○年代)諷今(馬克.吐溫寫作期間,一八七○到一八八○年代),寓意深刻地諷刺當時黑人即使已經被解放,卻仍然飽受種族主義歧視、社會既定文化偏見和吉姆.克羅法(Jim Crow laws)的限制,未能享有政治、法律、教育等各方面應有的公民權利 。
◎禮教的束縛與黑奴悲歌
當哈克與吉姆的木筏漸漸離開聖彼得斯堡,他們兩人就已經開始脫離社會、文化與道德的枷鎖,只是這枷鎖對哈克與吉姆而言,代表著不同的意義,也因此指向不同的自由之地。哈克不願再被酒鬼父親殘暴毒打與威脅,所以要利用假死來斷絕與他父親的關係。同時他也不想再回到收養他的寡婦家,因為他對生活與環境的要求不高,與其吃飽喝足、睡在床上、學習禮儀宗教等繁文縟節,不如隨意撿些別人丟棄的殘食,睡在沒人要的大木桶裡,自由自在地生活,不受禮教約束。《哈克歷險記》裡,充分顯露哈克與湯姆因為家庭教養、生活環境、教育、宗教等因素而導致的迥異個性與思考模式。湯姆心懷浪漫英雄主義、幻想著組織幫派當海盜或強盜、成為風雲人物獨領風騷。哈克則不喜歡處在人群之中,寧願脫離群眾,孤獨一人,更不想穿上整齊乾淨的衣服,被逼著學習基督教與白人社會的禮儀規矩。哈克之所以需要離開聖彼得斯堡,是被社會禮教與父親的殘暴權威所迫。因此他毋需跑太遠,只需要離開社會人群,躲到賈克森氏島就可以了。
雖然哈克不會用道德的標準去評價人與事,但是他從白人家族間因為某些莫名仇恨或以榮譽為名的恐怖家族殺戮中,理解到表面高尚的白人社會內部所存在的暴力與殘忍。而他對於航程中遇到的兩個自稱為國王與公爵的大騙子無所不用其極地在沿河村鎮騙錢的作為,亦是發自內心地厭惡。這是哈克內心尚未被污染的真摯情操與判斷力。
但對於黑人吉姆而言,只有北方不蓄奴的州界才是黑人的歸鄉,他要的是身為人,而非貨物的尊嚴,以及不被奴役與殘害的人權。聖彼得斯堡(或其他蓄奴州的城鎮)對吉姆而言,代表著種族主義對黑人的迫害與奴役。種族主義經由文化與道德的包裝,讓白人社會得以將黑人貶為低等生物,將他們當作貨物買賣,並作為奴隸使喚。所以在這趟大河歷險裡,吉姆是哈克的老師,他教會了哈克不要用種族主義來看待人。
然而哈克這樣超越種族與膚色的友誼與情感,最終仍是必須要面對社會蓄奴制度的批判,以及道德和良心的責難。身處蓄奴的社會裡,哈克對黑人的認知很簡單:他們是「黑鬼」(nigger) ,是奴隸。所以協助黑鬼逃跑就是邪惡的人,上帝會懲罰他。即使哈克幾經考慮,想要遵從社會教育提供他的道德與良心的準則,而且也已經寫下信函要告訴華森小姐,逃跑黑奴吉姆的下落時,最終卻依舊能違背良心與道德的苛責,決心讓自己「下地獄」(因為他所犯的罪行上帝在天上看得一清二楚),去幫助吉姆脫逃以獲得自由。此時哈克內心的掙扎,包含了屬於現實社會裡的教條、道德觀與良心養成,和屬於純真的、不含種族主義偏見與沒有任何利益剝削的心態,清楚凸顯了兩者之間的衝突對立,暴露了所謂社會公認的道德(蓄奴的正當性)與良心(協助黑人奴隸逃亡是比偷竊更糟的罪行),其實可能只是在某種教條、意識型態或主義信念的教育養成下所形塑出的扭曲觀念。至此,《哈克歷險記》完全脫離了《湯姆歷險記》的懷舊範疇,並且豎起了「現實之鏡」,照向《湯姆歷險記》裡刻畫的、在道德統領下井然有序的白人社會。
◎再次禁錮,再次釋放
哈克決定協助吉姆脫逃獲得自由時,達到了書中情感與人性光輝的高點。但是自從第三十三章湯姆出現、來到費爾普斯莊園、展開他解救吉姆的計畫後,一直到書籍的終章,讓本書在此處呈現出一種反高潮。最諷刺之處,就是湯姆自始至終都知道華森小姐臨終前已經釋放吉姆了,他早就自由了。湯姆主導的解救大戲根本是一齣狠心的鬧劇,只為了滿足自己的浪漫英雄情懷並展現自己的機智,就不斷拖延時間、折磨吉姆(還有哈克),只是為了能夠將早已經得到自由的人拘禁著,然後再度「釋放」。
很遺憾地,在這樣冗長又繁瑣的救援過程中,吉姆幾乎失去了他早先作為一個逃跑的、具有獨立自主精神的黑人形象。他一反在航行中所表現的聰明與鮮活的人格特質,變成一個普通的、符合白人刻板印象的黑奴。事實上吉姆聰明鮮活的黑人形象之所以得以出現並存在,是因為在吉姆與哈克的晝夜相處裡,哈克是將他當作一個人、一個朋友來看待的。可是湯姆卻只是殘忍地利用他不知道自己已經是自由人的事實,去壓榨他成為自由人之前的最後剩餘價值(明明吉姆早已不是奴隸),來配合他的英雄主義情懷。所以在這樣的英雄救援者與卑微奴隸的戲碼中,吉姆又再度被湯姆貶抑回「黑鬼」的身分。
無獨有偶地,馬克.吐溫在《哈克歷險記》新書推售時,也同樣採取了利用吉姆這個角色最後剩餘價值的手法。《哈克歷險記》於一八八四年十月在英國和加拿大出版上市,美國版則是由馬克.吐溫自己在一八八四年創立的印刷公司於一八八五年二月出版。為獲銷售佳績,在書籍即將上市前,馬克.吐溫決定重拾十多年來不曾再做過的旅行演講,並且在他的演講中加入了《哈克歷險記》中湯姆的救援行動片段,因此所到之處都成功地取悅了聆聽演講的觀眾。換言之,一八四○年代的湯姆對已經獲得自由的吉姆所做的事,馬克.吐溫在一八八四年與一八八五年的旅行演講中,再次將它們搬上演講舞台。《哈克歷險記》裡刻畫的現實世界中,那些略顯殘忍的黑奴救援情節所展示的再次禁錮與再次釋放,帶來的可能是馬克.吐溫旅行演講裡因為某些滑稽情節而讓(白人)觀眾感到的小小愉悅,更甚者,也可能是讀者對於文學故事與歷史事件間往返復現的、對於黑人脫離奴隸身分與爭取自由的過程中漫長又屢遭屈辱的慨嘆。
(完整解說全文收錄於書中)作者資料
馬克.吐溫(Mark Twain)
(1835.11.30-1910.4.21) 美國著名的作家、演說家。1835年出生於美國密蘇里州,四歲時跟著家人搬到密蘇里州的漢尼拔小鎮定居;這裡後來成為《湯姆歷險記》的故事背景。 馬克.吐溫一生創作了大量作品,涵蓋小說、劇本、散文、詩歌等,作品以幽默、諷刺、機智的反應而廣受歡迎;被認為是最具美國本色的作家,更有「文學中的林肯」之稱。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威廉.福克納更稱馬克.吐溫為「第一位真正的美國作家,我們都是繼承他而來」。 馬克.吐溫的代表作有《湯姆歷險記》、《哈克貝利歷險記》、《百萬英鎊》等。他在《湯姆歷險記》的序文中寫道:「本書中記載的冒險故事大多真實發生過,有些是我的親身經歷,有些則是我朋友的故事。湯姆和哈克都是根據真實人物而寫成,湯姆不單是一個人,而是結合了我認識的三個男孩的特質,是三人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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