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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歷險記(美國文學之父馬克‧吐溫跨越三個世紀經典雙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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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既頑皮又聰明,行為不羈又勇於冒險—— 文學史上最知名的男孩 也是美國文豪馬克.吐溫筆下的「美國人原型」 風靡超過三個世紀、跨越成人與兒童藩籬的必讀經典 【本書特色】 ◎全球不斷改編影視舞台作品 ◎福克納口中「美國文學之父」馬克.吐溫最知名作品 ◎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蔡秀枝教授細膩解說,從湯姆到哈克,完整剖切馬克.吐溫創作軌跡 ◎名家譯者宋瑛堂全新譯本,譯後專文透露詮釋過程 【內容簡介】 湯姆是鎮上最頑皮的男孩—— 翹課游泳是家常便飯,與其他孩子打群架一定有他的份, 寶莉姨媽被他傷透了心,女孩們也為他牽掛不已。 他也是鎮上最機智的男孩—— 大膽用計騙來一群孩子為他完成油漆苦差事, 急中生智為差點挨老師鞭子的心上人及時解圍。 他也是鎮上最勇敢的男孩—— 意外成了令人膽戰心跳的殺人案證人, 更從伸手不見五指的山洞裡花了數天死裡逃生。 湯姆不僅是文學史上最知名而迷人的頑童, 是文學愛好者永遠眷念的夏日童年形象, 更象徵著無所畏懼、勇往直前的美國性格。

目錄

湯姆歷險記 譯者後記 文◎宋瑛堂 解說|永遠的夏日童年 文◎蔡秀枝 馬克.吐溫年表

內文試閱

  夏日的星期六早晨,全世界亮麗清新,活力滿盈,人人心中自有一段樂章,心境年輕者,音符從唇舌間飄逸而出。每一張臉孔皆洋溢著喜悅,每一步伐皆雀躍。洋槐樹盛開中,空氣瀰漫著花香。村外的卡迪福丘居高臨下,綠意盎然,離村子恰好夠遠,宛若桃花源,如夢似幻,安寧而誘人。   湯姆拿著一把長柄刷子,拎著一桶白白的灰漿,走在人行道上。他審視著圍牆,欣喜之情一掃而空,一股深沉的憂鬱籠罩心田。這道木板圍牆高近三公尺,長三十公尺。對他而言,人生頓時變得空洞,活著簡直是一份重擔。他唉聲嘆氣,用刷子沾灰漿,開始刷最上面的木板,重複刷一遍,同樣的步驟再重複一遍,然後對照尚未刷成白色的部分。相形之下,漆過的部分好渺小,沒漆過的圍牆猶如遼闊的大陸。他在木箱上坐下,垂頭喪氣。吉姆提著錫桶子,從院子門蹦蹦跳跳走過來,唱著民謠《水牛城女孩》。湯姆原本討厭去村裡的壓水井打水,這時反倒不怎麼排斥。他記得,壓水井那邊常有人群聚集,總有白人和黑人小孩、黑白混血兒,不分男女排著隊,休息著,交換玩物,斗嘴,打架,鬧著玩。他也記得,雖然壓水井近在一百多公尺外,小黑奴吉姆去打水,從來不在一小時之內回來,而且還是有人去催他,他才回家。湯姆說:   「這樣吧,吉姆,如果你過來塗一點漆,我可以去幫你打水。」   吉姆搖搖頭說:   「不行,湯姆少爺,老太太她叫俺去打一個水,不許俺跟人瞎混。她說她猜湯姆少爺會叫俺塗漆,所以叫俺只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她說她會自己過來看你漆。」   「唉呀,你別管她講什麼啦,吉姆。她就是習慣講那種話嘛。水桶給我,我快去快回,一分鐘就好,她才不會知道。」   「不行啦,湯姆少爺。俺怕會被老太太她敲破頭的。她真的會。」   「她!她從來不打人 ——頂多戴著針箍拍一下頭而已啦,誰怕?她愛講狠話,不過話講得再狠也不會痛,她不哇哇叫就不要緊啦。吉姆,不如這樣吧,我送你一個好東西。我送你一顆白彈珠!」   吉姆的心意動搖起來。   「白彈珠啊,吉姆!而且是霸王珠喔。」   「哇!棒透了,真的不是蓋的!可是,湯姆少爺,俺實在非常怕老太太她——」   「你願意的話,我甚至可以露我受傷的腳趾給你看。」   吉姆畢竟是凡人,禁不起誘惑。他放下水桶,接下白彈珠,凝神彎腰看著纏腳趾的繃帶被拆開。一眨眼的工夫,吉姆突然屁股一陣痛麻,提著水桶飛奔離去,湯姆則奮力刷著漆,一旁是農忙完畢的寶莉姨媽,手拿著一只拖鞋,眼神耀武揚威。   奈何湯姆的活力好景不長。他開始嚮往今天計畫好的活動,愈想愈懊喪。不久,無事一身輕的男孩們即將踏著輕快的步伐,準備去遊山玩水,路過一定會盡情譏笑他被罰做工——一想到這裡,他不禁怒火中燒。他掏出全身的家當,一一檢查——幾個小玩具、幾顆彈珠、垃圾,或許足夠找人交換工作也說不定,但若想換取半小時的海闊天空,多一倍也不夠看。他只好把貧瘠的財產收回口袋,不再妄想收買他人。心灰意冷之際,他靈光一閃!靈感來得太妙、太精采了。   他拿起刷子,默默做工。此時,班.羅傑斯搖搖擺擺走進眼簾——被其他男生奚落都沒關係,湯姆最怕被他嘲弄。班的腳步像在跳格子,足證他的心情輕鬆,充滿希望。他啃著蘋果,嘴裡發出悠揚的嗚聲,穿插著低沉的叮咚咚、叮咚咚,假想自己是蒸汽船。接近湯姆時,他放慢速度,占據路中央,以大角度向右舷傾斜,隨即吃力打直,動作和姿態誇張——因為他模仿的是密蘇里號大汽輪,自認吃水深達三公尺。他身兼汽輪和船長,還要揣摩輪機鈴,因此必須想像自己站在上層甲板,一面發號施令,一面執行:   「停船啊,兄弟!叮鈴鈴!」船幾乎停擺,他徐徐靠向人行道。   「把船頭調過來!叮鈴鈴!」班的雙臂僵直貼身。   「右舷向後!叮鈴鈴!咻!吱咻哇!咻!」說著,右手比劃著大圓圈,代表直徑十二公尺的明輪。   「左舷向後!叮鈴鈴!咻咻咻!」左手開始畫圓圈。   「停止右舷!叮鈴鈴!停止左舷!右舷前進!快停啊!讓你的外面慢慢轉過來!叮鈴鈴!咻咻咻!快用船頭的繫索!動作快!過來——快用斜繫纜繩——還愣什麼愣!用纜繩環套住那樹樁,守好——可以了,鬆開!停止輪機,兄弟!叮鈴鈴!咻的咻的咻的!」(揣摩氣閥排氣聲)。   湯姆繼續刷漆,不理蒸汽船。班凝視片刻後說:「嗨,喂!你挨罰了,對吧!」   不應。湯姆以藝術工作者的目光,審視著自己剛塗下的一筆,然後刷子輕輕一揮,再像剛才審視效果。班搖擺著身體,來到他旁邊。想吃蘋果的湯姆口水直直淌,但他堅守工作崗位。班說:   「哈囉,老弟,今天還做工啊?」   湯姆突然轉身說:   「啊,是你啊,班!我怎麼沒注意到。」   「對啊!我正要去游泳。你不想去游一游嗎?可惜你寧願做工,對不對?你當然想做工!」   湯姆稍稍打量著他,說:   「這怎麼算做工?」   「什麼話?那怎麼不算做工?」   湯姆繼續刷,漫不經心回答:   「也許算吧,也許不算。我只知道,這很適合湯姆.索耶。」   「少來了。你想說的該不會是,你很喜歡做工?」   刷子繼續揮灑。   「喜歡?有啥好討厭的,我倒看不出來。男生漆圍牆的機會豈是天天都有?」   此言讓情況出現轉機。班停止啃蘋果的動作。湯姆以文雅的姿態反覆揮灑,退一步鑒賞成效,東添一筆西加一劃,再次評審效果。這一舉一動,班全看在眼裡,愈看興趣愈濃,也更加沉醉。未久,他說:   「這樣吧,湯姆,讓我刷一刷。」   湯姆考慮著,正要同意卻及時變心。   「不行……不行……不太好,班。是這樣的,寶莉阿姨很重視這一面圍牆,畢竟這牆就在路邊,假如是後院的圍牆,我倒無所謂,她也不會在意。她對這圍牆確實是很重視啊,非謹慎刷一刷不可。能照她要求好好塗漆的男生嘛,我猜是一千人當中才有一個,說不定是兩千之一。」   「不會吧!真的嗎?少來了!讓我試試看嘛。一下下就好,假如我是你,湯姆,我就會讓你刷刷看。」   「班,說真格的,我很願意;可是,我阿姨她……呃,吉姆想刷,阿姨也不讓他刷;席德想刷,阿姨也不肯。我不給刷的原因,你現在明白了吧?假如我讓你刷,結果圍牆出了問題……」   「哎喲,我小心一點就好了嘛。讓我試試看。這樣吧,我可以把吃剩的蘋果核送你。」   「這……不行,班,不可以。我擔心……」   「整顆都送你!」   湯姆滿臉不情願,交出刷子,內心卻喜孜孜。前身是大輪船的班揮汗在豔陽下做工之際,退休畫家坐在附近的木桶上納涼,咬著蘋果,兩腿盪呀盪,腦子暗忖著撲殺更多無辜路人的詭計。他不愁沒人可下手;男孩子不時靠過來,本意是想冷嘲熱諷一頓,最後卻留下來刷牆。等到班累垮了,湯姆把機會讓給比利.費雪,換來一個狀況良好的風箏。等比利玩累了,換強尼.米勒,交換品是被纏在繩子下甩來甩去的死老鼠。同樣的事反覆登場,接連數小時。下午才過半,今早是貧童的湯姆現在堪稱是在金銀珠寶裡打滾。除了口袋裡原有的財產之外,如今他多了十二顆彈珠、殘缺的單簧口琴、可透視的藍瓶玻璃碎片、線軸砲臺、什麼鎖也開不了的一把鑰匙、一小段粉筆、一個玻璃瓶塞、一個錫做的玩具兵、兩隻蝌蚪、六個鞭炮、一隻獨眼小貓、一個銅製門把、狗項圈一個——不附贈狗——一個刀柄、四片柳橙皮、一個破舊不堪的窗框。   他全程過得愜意、開心、閒散,有很多人作伴,而且,圍牆還多了三層灰漿!若非灰漿用完了,他肯定能讓全村男孩破產。   湯姆告訴自己,人生不見得空洞嘛。懵懂之中,他發現了人類行為的一大法則——亦即,想讓成人或兒童覬覦某件事物,只需把他覬覦的事物弄得難以得手即可。假如湯姆像本書作者一樣是個滿腦子智慧的大哲學家,他如今當知,工作的內涵是人非做不可的任何事物。反之,玩樂的內涵是做不做都無所謂的事物。明白這道理後,他應能理解,製作人造花,或踩著踏車是工作,打十柱滾木球或攀登白朗峰是娛樂。在夏天,英國富紳願趕著四匹馬,駕駛四輪大馬車,照僕役的路線行進二、三十公里,因為這項特權所費不貲;反之,假如有人肯對他們支薪,這活動會變成工作,他們必定會辭職不幹。   這現象發生在湯姆置身的世界裡,兩者的轉變何其大,令湯姆反思片刻。隨後,他趕赴司令部回報。

延伸內容

【推薦序】永遠的夏日童年(《湯姆歷險記》解說精采摘錄)
◎文/蔡秀枝(國立臺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教授)      ◎為成年人寫的懷舊童書      筆名馬克.吐溫(Mark Twain)的薩繆爾.朗赫恩.克萊門斯(Samuel Langhorne Clemens)在寫完《湯姆歷險記》時,認為這是一本專門寫給成年人閱讀的書。馬克.吐溫以故鄉密蘇里州漢尼拔(Hannibal, Missouri)做為故事裡聖彼得斯堡(St. Petersburg)的背景,以幾個童年好友做為湯姆和伙伴們的角色藍本,將一八四○年代美國南北內戰前的美好時光永遠地寫入了他的書裡。馬克.吐溫對於那個時代的記憶成就了本書的懷舊氛圍,也把想像的聖彼得斯堡成功地銘刻在永遠的夏日時光與田園牧歌(pastoral)般的少年日常生活與歷險之中。      因為湯姆的故事是透過這樣一位成人敘事者來講述,所以敘事裡對於湯姆和同伴們許多自認理所當然的想法,雖然未必能自始至終地提供成人的觀點來解讀,但在進行故事的敘事時,敘事者卻能或多或少地呈現出少年在看待和判斷人、事與物時在觀點上的限制。另一方面,對於故事中湯姆的姨媽、柴契爾法官、學校老師、教堂牧師、印第安喬等成年人,敘事者也會在敘事中偶爾幽微地憑藉少年或成人的觀點旁敲側擊。然而即使不去理會或者不理解這些細微的敘事手法的區別與作用,也完全無礙於年輕讀者對《湯姆歷險記》的喜愛與欣賞,因為整本書裡,湯姆的日常生活與歷險都切合了他們的生活經驗,並道出了真正屬於少年的關懷與擔憂。      ◎以翻轉和逆向的思維面對成人世界      湯姆之所以能帶給讀者如此多的愉悅,主要得之於他天賦的靈活思維與逆向操作,讓他總是能在不其然之間翻轉顛覆大人世界裡的成規與看法,引人會心一笑。例如寶莉姨媽罰他油漆圍牆,他卻能將懲罰轉換為特權,並因此讓一群小孩願意拿出心肝寶貝來和他交換油漆圍牆的機會。只是一個概念的轉換,便能將大人小孩都討厭的「工作」改換為必須要付出高貴代價才能得到的「特權」。湯姆的逆向思維讓油漆圍牆的工作變成特權與遊戲,翻轉了成人世界的既定觀點,也替他賺進許多孩子口袋中珍藏的寶貝物件。      死亡作為存在的終結,永遠向人們昭告身為人的無能為力。死亡也是一個始終籠罩著聖彼得斯堡的陰影。但是鎮上人們為了湯姆、喬.哈普爾和哈克舉辦喪禮的段落卻再一次刷新了人們對死亡的概念,並且因為他們三人的「死而復生」,而把對死的畏懼轉為同慶得生之喜悅。湯姆利用這個喪禮作為他們再次活蹦出現、反轉死亡悲劇的契機。誤認他們已死,讓寶莉姨媽與喬.哈普爾的母親反省,自己平日只看到孩子的缺點與過錯,卻不曾去發現他們的美德。所以當他們再度出現在教堂,悲淒的喪禮轉變成為死而復生的現場時,被欺騙的教眾與他們的姨媽和母親幾乎願意再被戲弄一遍,彷彿今日生還的孩子們與他們的美德完全值得先前的悲傷與眼淚,以及現今對神的加倍禮讚。      ◎同質的城鎮與現實的不可能      經由湯姆的日常生活作息與探險,聖彼得斯堡猶如牧歌裡的悠然景致,在在呈現出舊日時光的美好與單純。馬克.吐溫筆下的聖彼得斯堡其實是一個同質性很高的白人城鎮,而城鎮中代表著盎格魯─薩克遜血統的姓氏,例如:索耶、哈普爾、柴契爾、道格拉斯(Sawyer, Harper, Thatcher, Douglas)等,正標示著城鎮人們血統的同質性。雖然一八四○年代的美國保有蓄奴制度,但是在這個城鎮的日常生活裡,黑人奴隸的存在卻不常得見,或只是被敘事者略為提起就帶過(例如:寶莉姨媽家裡的吉姆是有顏色的男孩,或者湯姆去提水時,會遇見黑的、白的、男孩、女孩,或者,湯姆從一個黑人那裡學到一種新的吹口哨方法等),基本上這些黑人奴僕的存在雖然偶爾被提及,卻不會特別引起閱讀者的注意。在這樣同質化的白人社會群眾的描摹裡,黑人偶爾的出現被忽略、湯姆所處社會環境的複雜性與政治性被簡化,如此敘事也因此失去了某種程度的社會真實性。有關聖彼得斯堡的敘事雖然有著偶爾一見的黑人,卻避開了奴隸的字眼,而書中犯下殺人罪的大惡棍印第安喬,則是一個混血兒,受到人們的鄙視,他後來又假扮為西班牙人,異族身分同樣被人們視為外來者,容易被懷疑有犯罪嫌疑。當湯姆和哈克在夜半的墓園看見印第安喬與醫生起衝突時,印第安喬提到他曾到醫生父親家中乞求食物卻被羞辱,並被以流浪漢的罪名送入監獄,所以他發誓要報仇。印第安喬這段扭曲的心路歷程與殺人的起因雖然在墓園的對話中出現,但是也僅止於此。因為他的身分設定已經被簡化為「外來者」與「異族混血」的位置。      成人世界有著不同的價值觀與因之而來的社會規約和束縛。兒童在成長的過程中經歷並學習社會化,隨著成長而脫離童稚。《湯姆歷險記》裡,正值少年的湯姆沒有這些成人的束縛。聖彼得斯堡停留在一八四○年代永恆的美好夏日裡,所以湯姆的憂愁、思慮和所惹的禍事大都是屬於童稚的單純事件而不涉及複雜的社會或政治規約。他偷吃果醬、逃避寶莉姨媽給他的懲罰、帶小甲蟲在教堂裡引起騷動、翹課偷溜到賈克森氏島露營等等,都只凸顯了他為了逃避無聊的規矩和管教而展現的機敏,甚至引發了成人對成規與執念的反省,但是卻從來不會動搖整個社會的政法結構,或文化層面的基底意識,而這也是為什麼雖然湯姆常常為了達成他的目的與想法而讓姨媽惱怒、甚至誤以為他已喪生而悲痛欲絕,卻最終都能獲得姨媽的諒解與釋懷。《湯姆歷險記》是一個簡化、浪漫化、捨去了可能的種族、文化、政治、法律、宗教等衝突的高度同質化社會,反映了少年們易浮動的思慮、情緒與對未知生活與世界的探險精神,也保留了成年人對於逝去童真年代的一種同質化的、浪漫的懷舊夢。      (完整解說全文收錄於書中)

作者資料

馬克.吐溫(Mark Twain)

(1835.11.30-1910.4.21) 美國著名的作家、演說家。1835年出生於美國密蘇里州,四歲時跟著家人搬到密蘇里州的漢尼拔小鎮定居;這裡後來成為《湯姆歷險記》的故事背景。 馬克.吐溫一生創作了大量作品,涵蓋小說、劇本、散文、詩歌等,作品以幽默、諷刺、機智的反應而廣受歡迎;被認為是最具美國本色的作家,更有「文學中的林肯」之稱。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威廉.福克納更稱馬克.吐溫為「第一位真正的美國作家,我們都是繼承他而來」。 馬克.吐溫的代表作有《湯姆歷險記》、《哈克貝利歷險記》、《百萬英鎊》等。他在《湯姆歷險記》的序文中寫道:「本書中記載的冒險故事大多真實發生過,有些是我的親身經歷,有些則是我朋友的故事。湯姆和哈克都是根據真實人物而寫成,湯姆不單是一個人,而是結合了我認識的三個男孩的特質,是三人的化身。」

基本資料

作者:馬克.吐溫(Mark Twain) 譯者:宋瑛堂 出版社:麥田 書系:GREAT! 出版日期:2019-05-02 ISBN:9789863446378 城邦書號:RC7046 規格:平裝 / 單色 / 320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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