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的意義:帶回一個和出發時不一樣的自己
- 作者:克雷格.史托迪(Craig Storti)
- 出版社:時報出版
- 出版日期:2019-10-15
- 定價:360元
- 優惠價:9折 3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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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你可以選擇當個觀光客,盡情享樂;
或者做一名旅人,讓旅行改變一生。
【名人推薦】
金鐘獎主持人、作家 吳鳳
轉角國際專欄作者 阿潑
批踢踢世界自助旅行板板主 咖啡牛奶
《孤獨星球Lonely Planet》國際中文版總編輯 辜雅穗
作家、PChome董事長 詹宏志
旅行作家、知名節目主持人 謝哲青
世界冒險作家 CC謝昕璇
背包旅人 藍白拖
(依姓名筆劃排序)
◤旅行已死,多年前就被觀光殺死了!
「我們出國去,可是我們已不再旅行。」──菲德烈克.哈里森
「(觀光客是)從飯店到飯店,除了氣溫察覺不到任何差異的旅行雜種。」──喬治.歐威爾
◤旅遊是為了觀光,旅行是為了理解
「旅行不在於去過多少地方,而是對造訪之處了解多少。」
「旅人會逐漸了解,世上存在著各式各樣的『正常』,而他習慣的版本,只是其中一種。」
◤做個旅行者,而不是旅遊者
「旅人不知道該往哪裡去(因為不重要),而遊客不知道自己去過哪裡。」──保羅.索魯
「旅人們會對於某些事心懷敬畏,或對某些事心生警覺;……他們時而覺得驚奇有趣,時而挫折、懊惱和著迷,但他們絕不會無感。」
鄉愁是許多人都了解且承受過的情感;但另一方面,我承受的是一種鮮有人知的苦楚,它的名字是「旅愁」。當雪花消融,鸛鳥飛來,第一批汽船駛離,我總感覺到一股渴望遠行的難耐騷動。──漢斯.克里斯汀.安徒生(Hans Christian Andersen)
探索人類旅行DNA,發現不一樣的自己,做一名旅人,讓旅行改變一生!
目錄
各界佳評
致謝
前言 羅浮堡謀殺事件
第一章 旅行為何重要
旅行簡史
旅行和經驗
第二章 新地方
早年的驚喜
風景
風景中的人物
內在旅程
天氣
建築物
物件
地方的衝擊
第三章 新人群
沒有太大不同
可是為何我如此驚訝?
外觀
第一次接觸
他們和我們究竟如何不同
我們和他們如何不同?
新的正常
正常的多樣性
第四章 新世界
尋找一種心態
行動中的世界觀
和當地人接觸
世界觀採樣者
聖杯
第五章 該如何旅行
旅行的生命課題
關於語言
該怎麼旅行
旅行結束後
後記 驛動的心
附錄A 旅行的法則
附錄B 旅行狂想
附錄C 推薦讀本
參考書目
內文試閱
第一章 旅行為何重要
本書主要分成兩個部分:描述旅行具有的改變人生的影響力(第一至四章),以及解釋如何進行能真正改變你的人生的旅行(第五章)。我們會馬上開始討論這些主題,不過我們必須先定義一下何謂旅行,包括當代的普遍認知,以及在本書中提到的。
本書討論的是到異國以及不同文化去旅行,而不是在我們國內旅行。多數當代的旅行觀察家和學者都同意用來界定「真實」或「嚴肅」旅行(如此稱呼是因為有另一種娛樂、休閒性的旅行,亦即所謂的觀光旅遊)的幾個要素,同樣地他們也同意有必要界定旅行和旅遊的差異。倒不是因為其中一種比另一種優越,而是因為它們是結果迥異的不同體驗,人應該選擇能提供符合自己期待的結果的體驗類型。
旅遊有很大成分是逃離,而真實的旅行則是到來;旅遊主要是消遣性的,而旅行基本上是教育性的;遊客被當地人載著到處跑、接受他們服侍,旅人則想要認識他們;遊客想要放鬆,旅人則想接受刺激;旅遊的目的是到處觀光,旅行的目的則是增加理解。在招牌老頑固模式的保羅.索魯(Paul Theroux)觀察到,「旅人不知道該往哪裡去[因為那不重要],而遊客不知道自己去過哪裡」(斯威克)。羅賓.漢伯里.特尼森在他的《探險的牛津書》(Robin Hanbury-Tenison, The Oxford Book of Exploration)中指出兩者的鮮明差異:「世上有遊客也有旅人。前者出國去放鬆他們的身體和腦袋,沒別的。後者則是去看、去理解。」
我們所定義的旅行是指,以個人成長和自我精進為目的,到異國去旅行,遭逢不同的文化。或者像毛姆說的,充實自己的人格,帶回一個不一樣的自己。可是在大部分的人類歷史中,具有這層意義和目標的旅行並不存在,直到大約三百年前。了解旅行在這幾百年間的演化能讓我們正確地觀察旅行在當代所具有的獨特機會。反之,這個視角將能啟發當今的旅人抓住這些珍貴的機會,充分運用自己的旅程--簡單地說,啟發他們做個旅人而非觀光客。為了這目的,我們得先用點篇章來介紹一下旅行。
旅行簡史
從兩百多萬年前人類開始在地球上發跡以來,我們就一直是游牧流浪者。人們圍坐著柴火直到牛群回家的定居生活型態不只虛幻而且荒謬。人類無法這麼做,他們必須到處漫遊。──克里斯多夫.洛伊(Christopher Lloyd)
在歷史之初,人類的生活狀態就只是旅行--從到處遷徙或游牧的意義上來說。近兩百萬年來,狩獵採集者的生活,人類的命運就是追隨著牧草和季節的永不停息的遷徙。如果說在人類歷史的早期有可以用來代表旅行的字眼,應該就是「生活」、「生存」、「現況」,或者就是「我們的工作」的同義字。
「生存取決於機動性和機會主義,」布萊恩.費根(Brian Fagan)如此描述冰河晚期(16000至13000 BC):「那是一個小規模生活的世界,一個社會網絡散布極廣、許多族群偶爾聚集在一起的世界,最重要的是,那是一個許多小群體在遼闊的大地到處漫遊,充滿機動性的世界……」毫無疑問,這是遷移活動,但個人成長肯定不是它的目的。
許多觀察者舉出原始時期的遊牧優勢來解釋二十一世紀的旅遊熱,也就是說明這股早已超越旅行是生活要件的時代,一直延續到當代的道路吸引力。仔細想想,人類身為漫遊者有多久的時間──將近兩百萬年,相較於我們居住在城鎮或村落有多久──兩萬年不到,也難怪我們不時會為了得到它的樂趣而出發去旅行了。漫遊在我們的DNA中,幾乎就像人類對火的迷戀。法國作家貢特洪.德.朋善(Gontran de Poncins)曾經問一位愛斯基摩人,他的族人為何總是到處遷移。「有什麼辦法?」那人回答:「我們天生就不安分。」(《華盛頓郵報》專刊《圖書世界》﹝Book World﹞)
接著,大約在一萬五千到八千年前之間,人類學會馴養、繁殖某些動物,種植若干穀物,從此改變了人類的歷史。隨著農業的萌芽而來的是定居生活的誕生、留在原地的習性,以及永久性、最終是永久性部落的發端。不再遷移或經常改變落腳地變得越來越平常,而當定居生活和安土重遷成為常態,游牧和旅行也就變成了例外。
不只成為例外,旅行恨快就變得無比危險,因而顯然很不明智。動身上路(儘管當時並沒有真正的道路)必然意謂著你必須和部落分離,不再屬於、也無法依賴一個永久的血親團體的保護和善意。你是流放在外,一個陌生人,而沒人可以保護陌生人,沒人和陌生人有利益聯結,沒人會因為向陌生人表達好意而得到任何好處。如果你在石器時代或銅器時代動身上路,一定是因為其他人下的令,而他們會下這樣的命令,唯一理由就是他們不想與你為伍。簡言之,你會上路是因為大家認為你不適合待在居留地。
基督教的偉大創建故事之一,亞當夏娃的傳說,正是象徵人類從游牧到定居階段的這個生活境況的重大變遷的一則寓言。亞當和夏娃的故事首先是一個警世傳說,頌揚定居生活的優點,但主要是在暗示居無定所的危險。畢竟,伊甸園是定居生活的縮影,有著自給自足的豐富糧食和溫馴乖順的動物。亞當和夏娃因為他們犯下的罪而被逐出田園般的世界,遭到了流放。這則故事的寓意非常清楚:只有傻瓜會賭上定居生活提供的庇護和照顧。而這種愚行所受的懲罰──根據《聖經》用語,亞當和夏娃的「懺悔」(penance),就是旅行。就這樣,旅行或游牧從人類的生活常態演變成令人反感的東西。艾里克.李德在他所著《旅行者的思想》(Eric Leed ,The Mind of the Traveler)一書中提到,旅行(travel)一字的最古老來源可能是印歐字根per,「它的第二層意義明確涉及了活動:『穿越空間』、『到達目的地』、『外出』。」而per的原始含意──嘗試,探測,冒險,則是現今我們使用的「實驗」(experiment)和「危難」(peril)等字彙的來源。保羅.佛塞爾在「勞動」(travail)這個字當中找到它的另一個以及更近代的原型。「旅人是承受勞動之苦的人,」他寫道:「這個字是從拉丁文tripalium衍生而來,指的是一種以三根木柱組成,用來拉扯犯人肢體的刑具。」(1980,39)
荷馬史詩《奧德賽》或許是銅器時代足以顯示旅行是極度令人不快的,是一種磨難、英雄人物必須經歷的一連串試煉的這個觀點的最知名例子。奧德修斯並不想當旅人,也沒有積極尋求探險;他是在特洛伊戰爭後返家的途中遇上船難,一心只想盡快回到故鄉伊薩卡和心愛妻子潘妮洛普的身邊。對西方文學而言,很幸運的這趟旅程花了他十年之久。從奧德賽斯的角度來看,他那些史詩般的探險只是必須去征服的多餘阻礙,是天神設下的用來阻礙他投向家鄉懷抱的考驗。「對凡人而言,再也沒有比漂流人生更不幸的了。」荷馬寫道。(《拉帕姆季刊》(Lapham's Quarterly)
此外也要注意,銅器時代的另一個偉大旅人,吉爾伽美(Gilgamesh),是如何同樣發現自己的返回王國都邑烏魯克之路布滿了他必須征服的障礙。「他旅行到了世界的邊境,」史詩一開頭說:「最後疲憊但安然回到家鄉。他將她經歷的種種試煉刻在石板上。」(密薛爾,Stephen Mitchell,69)那些經驗是「試煉」而非探險。「當我們想到遠古時期的旅行,」彼得.懷菲德(Peter Whitfield)提到:
許多響亮、強有力的字眼便浮現我們腦海:《出埃及記》和《奧德賽》,史詩和北歐英雄傳奇,遠征和朝聖。這些字彙各有不同的意義,但全都傳達了旅行的一個原始含意──它是一種嚴酷考驗,一種挑戰,一種煎熬。旅行和磨難是不可分的。
所以說,旅行在石器、銅器和鐵器時代主要是指試煉、阻礙和冒險。當時的旅人與其說是英雄,還不如說是可憐人,因此旅行敘事的軌跡總是朝著歸鄉的方向。旅行不是離家到外地去,而是結束旅程返鄉。
總之,這種事態在上古時期持續發展,一直到黑暗時代,來到中古時期初期。當然,到了這時候,人已經很難在異鄉恣意來去了,但是這幾個時期的三類最常見的旅人──士兵(包括水手)、貿易商或商人和朝聖者,追尋的肯定不是自我精進。朝聖者或許是最接近的一種,但即使是朝聖者也不是為了個人成長而旅行,而是為了拯救自己的不朽靈魂。「各地之間的遷移活動非常熱絡,」保羅.佛塞爾在書中這麼描述古代世界和黑暗時代的旅行,可是說到「真實的旅行,從一地到另一地的遷移活動,應該帶有若干非功利性樂趣的衝動……若非如此,也許最好別說是旅行,而應該是預旅行(pre-travel)。」
到了中世紀初期,有了較多的道路和較多的人絡繹於途。「在一些幹道上,」中世紀史學家莫里斯.比夏(Morris Bishop)曾提到:「交通非常繁忙。」可是仍然沒有可以稱之為旅人的人。
所有人都上路了,為教團出外辦事的僧侶和修女;準備前往羅馬或者進行教區拜訪的主教們;閒晃的學生;尾隨著牧師和旗旌的吟唱朝聖者;教宗使者;吟遊樂手、江湖醫生和賣藥郎;小販和補鍋匠;臨時雇工和解除束縛的奴隸;退伍的士兵和乞丐、攔路搶匪……
E. S.貝茲在他的著作《漫遊一六○○》(E. S. Bates , Touring in 1600)中為十六、十七世紀間的智者不願出遠門的理由作了總結。
當時的道途充滿了危險,客棧雜亂,船隻經不起風浪,地圖糟到往往被當作送給敵人而非朋友的禮物……踏上旅途一定得在口袋裡放點吃的,萬一被狗攻擊可以丟給牠們,而且如果帶表,絕不可以有報時功能,因為這等於通報歹徒你身上有現金。(《拉帕姆季刊》)
等待自我
在文藝復興時期前,自覺意識和內在省察的規範[還]不十分普及,而且一直到十八世紀後期人們開始熱中於討論「人格」,才高度發展。──保羅.佛塞爾《旅行的諾頓書》(The Norton Book of Travel)
以自我精進為目的的旅行需要一個自我,而多數觀察家都同意,自我的概念一直到中世紀晚期才出現。當然,早在文藝復興時期以前就有個人的存在,但是並沒有我們今天所認知的個人主義。對現代人來說這很難理解,因為在現代觀念中,個人主義是個體性(identity)的基本要件。的確,少了個人主義的觀念,我們用來形容個體性──自我概念的句子是根本無法想像的。在自我之前人可能是別的東西,而這種身分並不完全涵蓋個體認同的觀點,這種念頭對現代人的腦袋來說簡直是難以想像。
如果這些前現代人(pre-modern)不把自己視為個人,那麼他們認為自己是什麼呢?首先,他們是上帝的子民,照著祂的形象被創造出來,並且被放在大地之上,來服侍、崇拜、服從於祂。他們存在的核心就是他們和神的聯結。當時人類的境況普遍被認為十分「惡劣、野蠻而短命,」湯瑪斯.霍伯斯(Thomas Hobbes)提醒我們在中世紀非常短命,反正當時活著不是主要議題。真正重要的是死後。「對真正的基督徒而言,」威廉.曼徹斯特(William Manchester)提到:「地上的生命幾乎無足輕重。活著時,他們恪守天主教信條,以捍衛自己在天國的永生。單純為了活著而活著,在上帝召喚他們回天國之前享受凡俗人生的這種念頭,在整個[宗教]結構中是大逆不道的。」
在中世紀晚期,個人主義也沒有因為人日常生活的嚴酷境況而受到鼓舞。人們普遍只求維持起碼的生計,而對多數人來說,這非得透過社群的安排才辦得到。親屬和部族就是一切,想要求生存也只能依賴群體。群體的福利永遠被擺在第一位,從而提供它的個別成員一丁點安全和防護。
威廉.曼徹斯特在《黎明破曉的世界》(A World Lit Only by Fire)一書中提到,在中世紀,多數人甚至連名字──自我的首要指標都沒有,因為沒這必要。「貴族擁有姓氏,」他寫道:「可是在基督教界只有百分之一不到的人出身名門。[對]其他人……渾名也就夠了。因為多數農民從出生到老死,一輩子都沒離開過家鄉,不太需要獨眼、魯西(Roussie,紅髮)、比歐那(Biona,金髮)這類暱稱之外的標籤。」
一如宗教界,當時的塵俗世界為個體出頭以及自我表現的可能性所提供的機會同樣微乎其微。「中世紀的思維當中最令人困惑難解,然而從許多方面看來最顯著的一個層面,」曼徹斯特寫道:「就是中世紀人的全然缺乏自我。就連那些最具創造力的人也都毫無自我意識……他們幾乎是無條件地隱姓埋名,而他們對此的默認態度也一樣。」
個人主義的誕生
大約在西元一○○○到一二○○年之間,某種根本的心理變化,某種形式的個人主義誕生在歐洲,而[這]主要奠定了西方思想的基礎。──彼得.華生《觀點:思想與發明史》(Peter Watson,Ideas: A History of Thought and Invention)
接著,大約在中世紀後期,狀況有了改變:一種關於人的熱望和興趣的根本性重組發生了,從對上帝和來生的執著轉移開來,回到人本身和現世的生命上頭。這樣的重大變革有不少原因,但其中最顯著的一個是對古希臘思想家和哲學家,尤其是亞里士多德的再發現,以及隨之而來的,足以和宗教啟示和信仰抗衡的邏輯和理性的復興。「一種世俗的思維被引入世間,」彼得.華生寫道:「最終永遠改變了人的理解。」
馬丁路德挑戰天主教會及其教條的無誤論(infallibility),大大鼓動了這個重大階段的個人主義運動。既然羅馬教廷不是全知的,那麼人勢必得自己決定什麼該信,什麼不該信(當然,是由《聖經》引導的)。但無論如何,個人在他或她的生命中扮演前所未有的重要角色的觀念已經興起。
印刷機讓書籍,也就是知識,成為越來越多人可以取得的東西,可說是個人主義誕生的第三個助產士。那些有能力閱讀的人──人數在中世紀晚期不斷增長,如今可以自我教育,不再需要依賴教會來告訴他們什麼是真實,什麼不是。路德的背教和幾乎同時發生的文字的普及,永遠剝奪了教會對知識的獨占,以及它對真理的壓制。人可以自己展開對於真相本質的探尋,然後自己決定什麼是真實。到了文藝復興時期(十五世紀初),已經騷動了兩百年的個人,可說越來越躁動不安,眼看就要站起來了。
「文藝復興時期的人可以說活在兩個世界之間,」華生寫道:
他懸在信仰和知識之間。當中世紀超自然主義的掌控開始放鬆,世俗和人的利益變得更加突顯。關於個人今生經驗的各種真相變得比晦暗的來生更為有趣。對上帝和信仰的依賴減弱了。現實世界自成一種目的,而不是為一個未來的世界作準備。
旅行的萌芽
在喬治一世、二世統治時期可能只有一個英國人會去旅行的同一地區,如今則有十個人會展開一趟歐陸旅行。──無名氏(1772)
個人在十五世紀末躍上歷史舞台,並沒有把人一夜之間變成真實或嚴肅旅人。事實上,自我的概念是真實旅行出現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還欠缺幾個要件:良好的道路、運輸工具、金錢,還有最重要的,閒暇。
前面提過,在中世紀晚期以前,多數道路不是維護不佳就是根本欠缺維護,更談不上安全。而且,一直到十七世紀末的幾十年間,歐洲大部分道路才設置了交通號誌。顯然當時使用道路的主要是已經熟悉路線的人,而不是路過的異鄉人。就算已經有了路況良好、安全而且設有標誌的道路,旅行的工具──馬、驛馬車、船隻或者後來才有的轎式馬車、四輪馬車,都尚未普及,只有商人和富人能使用,而在中世紀間這兩類人動身上路的數量確實相當龐大。如果你必須上路,你可以走路,可是在旅途中你不時需要錢來支付食物和住宿,而同樣地,除了名流之外,一般人不可能擁有閒錢。
可是對多數人來說,最欠缺的一個要件,否則應該會讓人們動念去旅行的一樣東西,就是閒暇。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時期的男男女女無法有整整幾天或幾週的空閒可以動身上路。維持起碼的生計是多數人的命運,幾乎終年不得休息,除了冬季人們非必要絕不出門的酷寒時節。
多數觀察者都同意,我們今天所認知的旅行──啟程去認識世界,開始於十六世紀的歐洲,一種名為歐陸壯遊(grand tour)的旅行方式。歐陸壯遊是「一種明確屬於現代的現象」,琳恩.維希指出:
而在十八[世紀]末期進入全盛期。儘管侷限於富裕之家的兒子,而且主要是以教育目的為出發點,到了十八世紀中期,歐陸壯遊已經風行於英國上流社會,而且相當程度結合了樂趣和教育,儼然成為大規模休閒旅行的第一個明確範例。
歐陸壯遊最早只及於北歐──法國、德國、荷蘭、瑞士,還有西班牙和義大利。但不久便擴及大部分地中海地區,包括希臘和土耳其。接著,由於在埃及和聖地陸續崛起的一些顯貴家族的後裔的加入,而變得更加壯偉。
歐陸壯遊的明確目標和現代旅行的自我精進目標極為接近。重點是藉由造訪所謂的「文明搖籃」,也就是知名古跡所在地──希臘、土耳其(特洛伊古城)和羅馬以及親眼目睹文藝復興的傑作,來完成一個人的正規教育(著重於古典文學)。對一個擁有財力和野心的年輕男子(在十九世紀前,旅遊主要是一種男性世界的現象)而言,歐陸壯遊是邁向權勢之路的必填選項。
彼得.懷菲德在《旅行:文學史》一書中提到,這個時期的旅行已不再只是一種:
行動的領域,一種軍事征戰、朝聖或商業的偶發元素,而是足以重塑人對世界的理解的一種智性的力量。旅行將持續轉變為一種思想的領域,一種可以引導人對這世界以及旅人自身的人格進行重新評估的體驗。
鐵路的興起讓旅行產生重大變革,而且主要多虧了英國商人湯瑪斯.庫克的努力,很快便讓它擴及勞工階層。前面提過,庫克於一八四一年夏天為一群戒酒協會成員組織了他的第一個從羅浮堡到萊斯特之間的十五哩行程的火車旅行團。當天場面十分盛大:一支銅管樂團在火車站演奏,好奇觀眾的人數幾乎和旅行者一樣多。一年後庫克組了他的第一個前往蘇格蘭的旅行團。到了一八五五年的巴黎世界博覽會期間,他已經定期安排他的同胞出國到歐陸旅行了。
歐陸壯遊和湯瑪斯.庫克是旅行邁入現代化的漫長旅程的最後兩步,而從庫克的立場來看則是旅行轉型為觀光的第一步。壯遊的遊客是第一批能讓我們現代人彷彿看見旅行中的自己的旅人。的確,換作是我們,說不定也會站上羅浮堡的月台,當然,不是為了參加戒酒會議,而是急著去見識廣闊的世界,充實我們的人格。
延伸內容
【前言】羅浮堡謀殺事件
依我看,人生最開心的事情之一是,準備出發到陌生國度去作一趟長途旅行。一鼓作氣甩掉習慣的枷鎖、日常工作的重擔、各種服務奉獻的幌子和家庭的奴役,人又會快樂起來,血流彷彿回到童年的澎湃快速。生命的曙光再度綻露。──理查.柏頓《勢在必行》(Richard Burton,The Devil Drives)
旅行時,你可以選擇:當個觀光客,盡情享樂,或者做一名旅人,改變你的一生。本書正是為了那些想要改變自己一生的人而寫。
幾世紀以來,一群旅行巨頭──知名旅行家和傑出旅行作家──歌頌著能帶來自我精進、個人成長的無上機會的旅行這件事所具有的改變人生的影響力。
‧《我有個想法,也就是藉由旅行,我可以充實自己的人格,讓自己有一點改變。》毛姆(W. Somerset Maugham)寫道:「我從一趟旅程帶回來的不全然是出發時的自己。」
‧亞歷山大.波普(Alexander Pope)寫道:「藉由旅行,寬大的人會敞開自己的心扉。」(佛塞爾一九八七,174)
‧十六世紀中國浪人明廖子(Ming-Liao-Tzu)宣稱他是為了「讓心靈自由、解放思想」而離家。(澤爾丁,307)
這片關於一種改變人生的經驗的前景收錄了所有用來描述旅行影響力的經典語句,它能拓展你的眼界,改變你的觀點,加深你的理解:旅行確實能讓你打開心扉。不過,儘管當你旅行時這些事都有可能發生,卻也無法擔保一定會。
本書是寫給那些想要深入了解旅行提供的各種機會,以及如何善加運用的人;那些想要充實自身人格,開拓心靈,帶回一個和出發時不一樣的自己的人;還有那些想要從旅行中學習的人。在本書中這樣的人被稱為嚴肅旅人。
的確,這些話說得容易:拓展你的眼界,改變你的觀點,充實你的人格。可是那到底是什麼意思?拓展了他的視野的人,和那些尚未拓展視野的人又有什麼不同?旅行究竟是透過什麼機制,達成這些奇妙的轉變?最重要的是,旅人該怎麼做,來確保帶回來的自己不是出發時的那個?這些都是啟發本書寫作,同時將在文中獲得解答的問題。
有些人,姑且稱他們旅行純粹主義者吧,他們會認為這項任務只是枉費心機,因為,要知道,旅行已經死了。早在多年前就被觀光給殺了。當然,你還是可以去到遠方的海邊,可是純粹主義者堅信,那已經不叫旅行了。
這些人完全明白自己在說什麼。他們會告訴你那個殺了旅行的人的身分,死亡日期,犯罪現場,凶器,目擊證人的數目,甚至主要幫凶的名字。那名罪犯就是商人湯瑪斯.庫克(Thomas Cook),日期是一八四一年七月五日,地點是位於英國密德蘭地區的羅浮堡(Loughborough)火車站,凶器是一趟火車行程,當時有五百七十名目擊證人,而庫克的共犯不是別人,正是普爾曼列車發明人,喬治.普爾曼(George Pullman)。
在那決定性的一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庫克說服密德蘭郡鐵路局官員提供一條路線──從羅浮堡到萊斯特這一段十五哩長的行程──的票價折扣,他則會提供充足的搭乘人數作為交換。官員答應了,最後庫克交出570名乘客,也就是準備到萊斯特參加地區性會議的哈伯勒戒酒協會及其姊妹組織的全部會員。「結果證明這段行程非常叫好,」琳恩.維希(Lynne Withey)在她的休閒旅遊史中寫道:「因此庫克連著三個夏天積極為戒酒協會會員以及該地區主日學校的孩童安排行程。」
而且庫克再也沒有回頭。接下來幾年,他安排了許多越來越長的旅程,一開始在英國境內,後來更擴及歐陸。眾所皆知,庫克的旅遊安排為旅行注入了四個新元素──速度、舒適、便利以及旅行團,而且在過程中創造了如今我們稱之為觀光的東西,一種高度衛生、無憂無慮的旅行方式,體貼地去除了任何可能會擾亂、困惑或妨礙到旅客,或者會令他們目瞪口呆的經驗。「攪動一池春水的人,」約翰.朱里亞斯.諾維奇(John Julius Norwich)寫道:
就是那個難纏的老戒酒客湯瑪斯.庫克,到了上世紀中,他已經發展出一種構想,就是盡可能把旅客和在異國普遍存在的各種不文明條件隔離開來,把他們包裹在團體預訂票(和)餐券的保護繭裡頭。
無論從哪方面來看,這是沒有外國人的旅行。時間久了,觀光變成數百萬人偏好的旅行方式,而且持續盛行一直到今日。
持平地說,我們也不能咬定旅行是在旅遊業在羅浮堡誕生那天被謀殺的,但是它確實受了傷,而且絕對變弱了。羅浮堡之後,旅行必須吞下自尊,從那天開始它不得不和旅遊業競相爭取那些想出國的人的心和意向。可是,就如本書所示,只要真實旅行的基本要素還沒消失──陌生地點、陌生居民和一個好奇的觀察者──旅行的可行性就會一直存在。而只要旅行仍是可行的,人的眼界就有機會得到拓展,心靈得到解放,思想得到增長。這麼說來,那天旅遊業並沒有在英國密德蘭地區殺死旅行,而只是讓它變得艱難,拋出許多讓今天的嚴肅旅人必須認知並且努力避免的障礙和誘惑。簡言之,今天出國闖蕩的人必須作一個自覺的抉擇:要當個觀光客,還是做個旅人。
如果你想改變人生,就做個旅人。【推薦序】
「《旅行的意義》針對人為何旅行、如何旅行以及旅行對人的影響等課題作了迷人、睿智而有趣的探索。我從未讀過類似的書。就如旅行活動本身,本書改變了我對世界的觀點,幫助我用新奇的角度去看熟悉的地景。」──2017《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旁觀者》(Spectator)雜誌年度好書《狂風所在》(Where the Wild Winds Are)作者尼克.杭特(Nick Hunt)
「克雷格.史托迪完成了一本不單檢視了旅行之美,也探究了其重要性的充滿智慧、令人著迷的著作。」──《旅行的樂趣》(The Joys of Travel:And Stories That Illuminate Them)作者湯瑪斯.斯威克(Thomas Swick)
「也許你去過泰姬瑪哈陵和萬里長城,但倘若你尚未讀過本書,你或許就不算真的旅行過。憑著深刻的經歷和洞見,克雷格.史托迪以清澄明晰、幽默感和宏大的歷史感指出旅行是何等重要。他以實例證明人可以超越單純的觀光,在任何新地域成為開明參與者的各種方法。對所有旅人,更別說跨文化主義者言,本書都是必讀之作。──美國國務院海外簡報中心(Overseas Briefing Center)前主任凡遜.席柏斯坦(Fanchon Silberstein)
「克雷格.史托迪令人折服地回答了『旅行為何重要』這個問題。他區分了旅行和觀光的不同,接著證明旅行能擔保人在出發和回來時不會是同一個人。數量豐富的引言生動闡明了他的觀點,讓這本引人著作的內容更顯充實。他的觀點是:旅行既是內在也是外在的旅程。」──跨文化教育訓練及研究協會(SIETAR)會長姍卓.M.富勒(Sandra M. Fowler)作者資料
克雷格.史托迪(Craig Storti)
克雷格.史托迪是美國跨文化溝通及跨文化適應領域的知名專家,一生有將近四分之一時間旅居國外。他著有《跨文化藝術》(The Art of Crossing Cultures)等多種權威著作,擁有三十年協助個人、組織與多種文化及背景的人士有效進行交流的豐富經歷。克雷格是一位見識廣博、閱歷豐富的旅人,曾落腳五十餘國,通法語、阿拉伯語和尼泊爾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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