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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晴——痞子蔡的情傷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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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貞晴——痞子蔡的情傷小說

  • 作者:蔡智恆
  • 出版社:麥田
  • 出版日期:2020-03-30
  • 定價:300元
  • 優惠價:9折 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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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回首當年,誰是傷妳最深的那一個…… 我們之間,到底還有多少珍貴的記憶被改變或遺忘? 雖然我們是一對不被祝福的戀人,但曾經的妳信誓旦旦說: 「不管要等多久,我們都要在一起。」如今妳卻能如此決絕的離開? 二篇故事,五個為情所傷所苦的戀人,演繹生命中最美但也最無奈的愛情…… 純愛小說教主蔡智恆,第一本書寫「情傷」的中篇小說集。◎〈貞晴〉 在涵貞之前,我有個女朋友,叫李晴蘭。 每當想起我和她曾是男女朋友這件事,總有陌生的不存在感。 這並不意味我和她的交往過程太平淡,相反的,火花還不少。 各種甜蜜歡笑或爭執衝突的記憶應該還在,卻莫名的陌生。 好像我坐在觀眾席裡,看著舞台上我和她相處的點滴。 但我明明是當事者,怎麼會變成旁觀者呢? 舞台上的我和觀眾席的我,到底哪一個才是真正的我? 一個是大學時代的舊情人李晴蘭,一個是出社會上班後認識的新歡林涵貞。 晴蘭擁有一頭俏麗的短髮,笑容清爽,彷彿一朵清新脫俗的蘭花。 她會事事順著我,會對我說:「我會為你把頭髮留長,讓你可以看到長髮女孩。」 涵貞長得像鄔瑪舒曼,健談有趣,人緣好,喜歡交朋友。 跟她在一起的日子,所有事情都是由她決定,大小事我都順著她。 晴蘭說:「如果你遇到像鄔瑪舒曼的女孩,我該怎麼辦呢?」 涵貞說:「我們完蛋了。你有女朋友,我們怎麼可以這樣?」 …… 人的記憶是否真的可以如此混淆? 我出軌了,但我卻完全忘記這件事…… 在晴蘭和涵貞之間,到底是我先背叛她?還是她先離開我? 這讓人錯愕的記憶混淆,讓我無法彌補我的背叛,妳的情傷…… 心理學上有一個很有趣的實驗叫麥格克效應(McGurk Effect):它顯示,如果我們看到螢幕上出現的嘴型是ba、ba、ba,但是耳朵聽到的是ga、ga、ga時,我們的大腦會把這兩種互相衝突的訊息中和起來,找出一個合理的解釋,然後我們聽到的聲音就變成da、da、da了。 大腦這個有趣的機制顯示:在遇到不一致或相互牴觸的訊息時,大腦會採用為自己行為合理化的妥協政策,經過整合,最後得到一個「合理」的答案。但那個答案卻不是事實。 大腦這種反應,其實反應了一般人的普遍現象:我們時時刻刻都在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以說服自己做的選擇是最好的。這種合理化的需求也會改變記憶,明明是你對不起她,幾年後就會變成她對不起你。大腦會替你的錯誤行為找藉口,也會扭曲別人的行為,甚至最後可能變成所有的善都是你,惡都是她。 你確定你的記憶是真的嗎?你確定你對她的認知和感覺是正確的嗎? ◎〈雨弓〉 只是因為在人群中 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沒能忘掉你容顏 夢想著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見 從此我開始孤單思念 ⋯⋯ (王菲〈傳奇〉) 我和她曾經無話不談,也曾經相知相惜,更曾經相約要廝守, 然而五年八個月的戀情,最後為何劃下句點? 她叫龔羽婷,龔羽倒過來念,就是雨弓,因此我暱稱她雨弓。雨弓就是彩虹,Rainbow。 雨弓是個漂亮的女人,有股神祕而低調的氣質。 她結婚十年,有一個五歲的女兒; 我至今談過二場戀愛,仍舊單身。 我和雨弓是怎麼開始的? 用「開始」形容並不恰當,因為我跟她不能也不應該開始。 「唯一」這東西並不存在於我和她之間,我和她只能待在陰暗角落,躲躲藏藏、偷偷摸摸、遮遮掩掩⋯⋯ 「不管烏雲有多厚,陽光總能突破困境,灑在海面上。」 我和雨弓曾經堅信我們的未來必能在倆人堅定的愛情下,突破陰霾、走出陽光,然而,終究難能如願。 到底發生了什麼?或者做錯了什麼? 其實沒發生什麼,也沒做錯什麼; 我們跟正常的情侶不一樣,我們得一直做錯事,才能繼續在一起…… / 蔡智恒首次書寫情感背叛的男女糾葛、婚外情的無奈掙扎;不一樣的情感書寫,一樣的痞子蔡風格:冷靜的文字表面下,是熾熱包容的初心。中年後的愛情書寫,不再風花雪月,但更顯生活磨礪後的幽遠韻味。

目錄

貞晴 雨弓 後記

內文試閱

時序剛過中秋,庭院裡兩組烤肉架下的炭火正盛,夜風卻透著涼意。 這裡是林涵貞的家,矮牆圍成的寬敞庭院很適合烤肉聊天。 以前的老同事每年一次聚在這裡烤肉,日子則不一定。 同事間的情誼不錯,即使後來好幾個人陸續離開那間公司, 也依然維繫著這種聚會。 每年在林涵貞的盛情邀約下,總會有八九個人到。 到今天為止,應該十年了吧。 這十年來我每次必到,是除了林涵貞外的全勤者。 倒不是我最熱情,而是找不到不來的理由。 在那間公司工作時,她是我同事,也是我女友,當然要到; 離開公司一年後,她成了前女友,但說好還是要維持朋友關係, 所以不來反而怪。 不管是女友時期還是前女友時期,我和她互動的樣子都差不多。 她是熱情好客的主人,而且公平對待每一個客人。 比方現在庭院裡大約十個人,圍著兩組烤肉架,三三兩兩坐著聊天。 而她在過去的半個鐘頭裡,移動的軌跡剛好可以順時針繞成一個圓。 這種聚會總是會喝點酒,其他人每次都帶來不同種類的酒。 最後通常有一兩個人會醉,不過我從沒醉過。 不是因為我酒量好,而是我喝得比較少。 涵貞常說想看我喝醉的樣子,但很遺憾總是讓她失望。 「嗶剝」一聲,有顆牡蠣開了。 涵貞拿夾子夾起那顆牡蠣放在我面前,順勢坐在我身旁。 『謝謝。』我說。 「說什麼謝呢。」她拍了一下我肩膀,「小心不要讓汁灑出來。」 剛烤好的牡蠣很燙,又要避免殼內蚵汁漏出,我小心翼翼剝開外殼。 但再怎麼小心還是灑了一半,我喝完剩下的蚵汁,再吃下蚵肉。 略微生了點,但可以接受這種鮮。 「你老是笨手笨腳。」她指著我褲子被蚵汁濺到的地方。 我低頭看了看,卡其色褲子有兩三處污漬。 她馬上去拿了條乾淨的濕布,擦拭我褲子上的污漬。 「等一下我幫你剝。」她邊擦邊說。 我有點尷尬,勉強笑了笑。 「這雙鞋怎麼還在穿?」她低頭看著我的鞋。 這雙鞋已經穿了十年多,原本棕色的鞋現在看起來是髒髒的土黃。 兩年前鞋底破了,但不知道為什麼我卻捨不得丟? 反而去鞋店黏個新鞋底就繼續穿。 『只要沒壞就能穿。』我說,『而且這雙鞋不用綁鞋帶,很方便。』 她看了我一眼,沒再說話。 我注視著炭火上的牡蠣,等待下一聲嗶剝。 有的牡蠣比較熱情,炭火追求沒多久,便張開雙臂; 有的牡蠣很自閉,即使炭火再熱、烤的時間再久,依然緊閉著外殼。 直到炭火滅了,硬撬開堅硬的外殼後,只見焦黑的蚵肉。 我想我屬於後者,涵貞是前者。 一直到現在,還是很納悶我和涵貞怎麼會成為一對? 就像漢堡和小籠包,很難將這兩者聯想在一起或搭配在一起。 我沒有猛烈追求過她的記憶,她也不是倒貼我。 整段從陌生到成為男女朋友的過程沒太多印象,好像只是水到渠成。 我想可能是近水樓台的緣故,同事之間日久生情, 最後不小心擦槍走火而成為男女朋友吧。 然而時間點很清楚。 十年前的2月,我進入那間公司時認識她,9月成為男女朋友。 我在公司待了四年後離職,離職後一年我和她分手。 算了算,分手至今差不多五年半。 每當想起我和她曾是男女朋友這件事,總有陌生的不存在感。 這並不意味我和她的交往過程太平淡,相反的,火花還不少。 各種甜蜜歡笑或爭執衝突的記憶應該還在,卻莫名的陌生。 好像我坐在觀眾席裡,看著舞台上我和她相處的點滴。 但我明明是當事者,怎麼會變成旁觀者呢? 舞台上的我和觀眾席的我,到底哪一個才是真正的我? 又一聲嗶剝,涵貞又夾了顆牡蠣放在我面前。 這次她幫我剝開牡蠣外殼,過程中她似乎燙了手,驚呼一聲。 但還是繼續謹慎剝開,然後把那片盛了蚵汁和蚵肉的牡蠣殼遞給我。 「再說謝謝我就揍你。」她說。 『妳好厲害。』我小心接下,『沒灑半滴。』 仰頭喝完蚵汁再吃下蚵肉,這顆的口感還是生了點。 她拿夾子逐顆檢視烤肉架上的牡蠣,如果殼開了便夾起放在盤子上。 約莫等半分鐘左右,再用手拿起盤中的牡蠣,剝開外殼。 有蚵肉的那片殼緩緩遞給我,另一片殼丟進垃圾袋。 整個過程的動作都非常小心翼翼,彷彿在拆解裝了生化武器的核彈, 生怕稍有不慎,漏出一滴液體就會立刻造成數萬人死亡。 我連續吃了好幾顆烤牡蠣,口感依然偏生。 她又從籃子裡夾起牡蠣,一顆顆放在烤肉架上,仔細排好。 這些牡蠣排得非常整齊,像排列整齊的軍人正要去閱兵。 涵貞那些精雕細琢的動作,對照她的個性,總會形成極大的反差。 『手燙傷了嗎?』我問。 「還好。」她說。 她把右手拇指靠近嘴邊,輕輕吹口氣,微微一笑。 涵貞是個大剌剌的女孩,熱情大方、開朗爽直。 她好強、愛面子,個性很倔,脾氣也不好,有時會暴衝。 如果跟她爭吵一定要先踩煞車,不然衝突會一路往上飆。 這並不表示她是俗稱男人婆的那種女孩,事實上她很有女人味。 她或許看起來粗枝大葉,甚至有些迷糊,但其實她很溫柔細膩。 當你以為她固執暴躁不顧他人感受時,她又會貼心撫慰你的心靈; 當她在人群中放聲談笑時,通常只需一瞥, 便能察覺隱藏在人群中,你的細微心情。 她好像能夠同時擁有兩種互相矛盾的特質,一種顯性、另一種隱性。 例如大家都說她豪放,我卻覺得她拘謹。豪放是顯性,拘謹是隱性。 又例如你可以說她潑辣,但她同時也愛哭、膽小。 潑辣是顯性,愛哭膽小則是隱性。 剛進那間公司時,我和她並沒有多少交集。 直到有次開會,會後她逐一檢視在場男同事的手掌,說要看手相。 輪到我時,我二話不說直接攤開手掌。 「嗯……」她煞有介事端詳了半天,「你很花心。」 『就這樣?』 「你不信嗎?你看你的感情線歪七扭八,而且還有很多支線。」 『一般人都這樣吧?』 「你看我的。」她攤開手掌讓我看。 她手掌的感情線又直又深,而且幾乎沒有其他細小的紋路。 「這表示我很專情又痴情。」她很得意。 『搞不好這只代表妳是愛情白痴而已。』 「真的嗎?」她嚇了一跳,「你怎麼看出來?」 『我隨口說說而已。』 「說說看嘛,為什麼是愛情白痴?」她似乎急了。 『會看手相的人是妳,不是我吧?』 她愣了愣後乾笑兩聲,伸手拍了一下我肩膀。 「中午一起吃飯。」她說完就轉身走了。 咦?一般不是應該先用疑問句:中午要一起吃飯嗎? 雖說我們是同事,但畢竟不同部門而且也不熟,交談只限於打招呼。 她剛剛拍了我肩膀,以及說出一起吃飯,似乎都很自然而且直接。 從此上班的日子我們每天中午都一起吃飯,但不是只有我和她, 通常還會有好幾個同事。 大家吃午飯時總是聊聊八卦或是抱怨主管,她常是主導話題的人。 她很健談,講話也有趣,有她在的場合氣氛都很好,不會乾。 她常會隨機點個人說笑,不會讓在場的任何人有被晾在一旁的感覺。 我的話不多,但她點到我時,我還是會侃侃而談。 可能是因為這種午餐聚會,我跟她才會越來越熟稔。 「喂,花心男。」她叫住吃完午飯準備離去的我,「你以前都會把 飯盒吃光光,但今天怎麼沒吃綠色花椰菜?」 她觀察力太敏銳了吧,剛剛大家圍繞方桌一起吃飯盒時, 我跟她之間還有兩個同事耶,而且那綠色花椰菜也才一小根。 『喔。』我想了一下,『可能今天胃口比較不好吧。』 「有差那一口嗎?」她用叮嚀的口吻,「綠色花椰菜對身體很好, 要多吃,不可以挑食。」 『好。』 有時吃完午餐準備要繼續上班前,我還會找她說說話。 『會痛嗎?』我問。 「什麼?」她很納悶。 『當妳從天上掉落凡間的時候。』 她愣了愣後便笑了起來,笑容很燦爛。 「這麼會甜言蜜語。」她拍拍我肩膀,「你果然花心。」 那個吃完午餐後的短暫空檔,是每天的黃金時段。 或許是那陣子我剛跟前一任女朋友分手因而心情低落, 但能跟她說說話,聽聽她的爽朗笑聲,看看她的燦爛笑臉, 心情就會大好。 「蚵仔好吃嗎?」涵貞看著烤肉架上的牡蠣。 『嗯。』我點點頭。 「你盡量吃。」她說,「我買了20斤牡蠣。」 『太多了吧?』我很驚訝。 「不會啦。」她笑了起來,「讓你吃個夠。」 夜色下她的笑臉依然燦爛,我看了一眼,視線卻緩緩轉開。 「要知道你喜歡吃什麼真的很難。」她說。 『嗯?』 「十年前第一次邀你來烤肉時,問你烤肉時愛吃什麼?問了好幾次, 你只會回答:什麼都好之類的屁話。直到逼你一定要講一個答案, 你才說蚵仔。」她說,「所以從此我每次都會買牡蠣來烤。」 這個我沒什麼記憶,但確實每次在這裡烤肉時都有牡蠣。 「有次吃鹹酥雞時,也是問了半天你特別愛吃什麼?你才說出米血。 所以我每次烤肉也有準備米血。」她說,「待會烤給你吃。」 這個我也沒記憶,但確實每次也都有烤米血可以吃。 「除了蚵仔和米血,你還喜歡吃什麼?」她問。 『什麼都好。』 「又是屁話。」 我沒變,她也沒變,偶而會說出不太適合氣質女孩的話語。 「到底……」她似乎自言自語,「愛吃什麼?」 『妳在問我嗎?』 「沒事。」她笑了笑,拿夾子撥了撥炭火。 其實我到底喜歡吃什麼?根本一點也不重要。 跟她是男女朋友的那段日子,每次跟她一起吃飯,我都是由她決定。 她想吃什麼,我就吃什麼,二話不說。 但她每次還是都會先問:「你想吃什麼?」 『妳想吃什麼就什麼。』我一定這樣回答。 每次每次,一直到分手,都沒例外。 要去哪玩或要做什麼,也是她決定。 晚上去哪?她說看電影,那就看電影。 看哪部電影、去哪間戲院、要不要買爆米花進場、爆米花什麼口味、 飲料要可樂或雪碧、大杯或小杯…… 都是她說什麼就什麼。 但我相信如果她說可樂我說雪碧,她一定馬上改成雪碧。 『妳喜歡就好。』是我最常對她說的話。 而且我不是嘴巴說說,一直都是這個原則,從沒改變。 她常說我很寵她、對她超好,就是因為這樣。 但說也奇怪,每當她這麼說時,我心頭總會湧上一股沒來由的心虛。 剛與她成為男女朋友的一年半內,我們幾乎沒發生爭執。 工作時的相處、放假時出去玩,大小事我都順著她。 即使她突然有調皮的念頭,我都會附和,而且付諸行動。 比方她曾提議蹺班,因為她想看大海,想跟海說說話。 於是我們在午休時間離開公司去海邊,讓她站在沙灘上朝海大喊。 我們在下班前悄悄溜回公司,但還是被發現了,挨了頓罵。 她很喜歡海,我們偶而一下班就跑去海邊坐在沙灘上看夕陽。 她會輕輕打開裝耳機的盒子,很溫柔的把耳機線慢慢展開, 然後把耳機的一端塞進她右耳,另一端她會輕輕塞進我左耳。 我牽著她的手,靜靜坐在沙灘上看夕陽,一起聽她手機裡的歌曲。 我們幾乎都不說話,只聽到隱約的海浪聲和耳畔響起的歌聲。 時間慢慢流逝,直到天黑我們才起身準備回去。 把耳機線收進盒子裡時,她會輕輕纏繞,一圈又一圈,緩慢而規律。 直到耳機安穩地躺在盒子裡像是從沒被動過一樣。 她拿出耳機和收回耳機時,所有的動作都很溫柔細心又輕巧。 我喜歡看她手指輕盈靈活的動作,好像手指正在跳芭蕾舞。 平時大剌剌的她,此刻卻纖細無比,我很喜歡這種反差。 有次我們並肩坐在沙灘上看夕陽聽音樂時,耳畔傳來: 「咳咳。花心男,我好喜歡你。很想跟你就這麼坐著,一直到老。」 原來是她預先錄了這段話做成聲音檔,然後從耳機播放出來。 我轉頭看著她,她的臉突然漲紅,我微微一笑。 「欠揍嗎?」她摘下右耳的耳機頭大聲說,「不可以笑我!」 這也是種反差。 我收起笑容,轉身面對她,然後伸出雙手環抱著她。 她在我懷裡伸出手,把塞在我左耳的耳機頭輕輕取下。 我們就這麼相擁著,靜靜聽著海浪聲,直到天黑。 她第一次幫我慶生時,我們一下班便買個蛋糕,然後開車直奔墾丁。 在四下無人漆黑的海邊,她大聲唱著生日快樂歌。 她餵我吃蛋糕,還笑說:今晚您是皇上,請容許臣妾餵您。 我們並肩躺在沙灘上,看著滿天星斗,聊了一夜。 偶而她會翻身在我耳邊輕聲細語,還要我閉上眼睛仔細聆聽。 她說些什麼我忘了,只記得她吐氣如蘭,我彷彿躺在天堂的白雲上。 天還沒亮我們再開車殺回公司上班,一整天工作時都是昏昏沉沉。 我至今仍對那晚星光下她的燦爛笑臉印象深刻。 我喜歡摟她入懷,用鼻尖輕觸她的鼻尖,給她一個愛斯基摩之吻。 她總是會露出微笑,這時她的雙眼和笑容特別迷人。 「我是愛情白痴,你不可以騙我。」她說。 『如果我騙妳呢?』我說,『妳會打我嗎?』 「不會。」她搖搖頭,「我會自認倒楣,躲起來哭。」 顯性的她也許會抓狂,然後興師問罪;但隱性的她,只會偷偷哭泣。 我又給了她一個愛斯基摩之吻,她又笑了起來。 看著她那極具魅力的笑臉,我常會進入一種不真實的恍惚狀態。 我常想為什麼她有那麼多互相矛盾的顯性和隱性特質? 又為什麼並不敏銳的我,總能挖掘出她那躲在顯性背後的隱性特質? 涵貞在烤肉架上放了一塊米血,就一根竹籤串著長方形的東西。 她靜靜烤著,翻了兩次面、刷了兩下烤肉醬。 「好了。」她握著竹籤遞給我。 我點了點頭,順手接過。 咬了一口,是豬血做成的米血,味道還可以。 「好吃嗎?」她問。 『嗯。』我點點頭。 「要不要再烤熟一點?」 『不用。』我說,『這樣剛好。』 如果是這種米血,要烤多久對我而言沒差。 有同事分別遞給我和她一罐啤酒,打開拉環,我們各喝了一口。 「你都只喝一小口。」她說。 我微微一笑,心想是妳喝太大口了吧,但沒說出口。 「你這樣要喝到什麼時候才能醉。」她說。 『為什麼妳老是想看我喝醉?』我問。 「我想看看你喝醉後,話會不會比較多。」 她說完後露出微笑,但沒有勸酒或逼酒的意思。 我並不是很沉默寡言的那種人,只是跟她在一起時不主動表達想法。 她有想法或意見,我會贊同或附和,即使那些想法很古怪。 交往一年半內我偶而會闡述我的想法甚至反駁她,之後便沒了。 勉強形容的話,在交往一年半之後,我像鸚鵡。 她住家裡,跟父母還有兩個妹妹住在一起。 我以男朋友身分去過她家幾次,也跟她妹妹們算熟。 她很重視家人,跟家人的感情非常好,連結也很緊密。 但她除了家人外,也很重視朋友,人緣又超好。 她有小學、國中、高中、大學等同學,還有同事, 又有因緣際會而結識的各式各樣朋友群。 我和她是同事,又住在同一座城市,應該隨時隨地都可以相聚。 交往一年半內也確實如此。 但一年半後,獨處的機會卻急遽減少。 通常都是因為她有家人或朋友的活動而無法與我獨處。 比方禮拜天跟朋友爬山或是跟我去郊外走走,她會選擇朋友。 她的回答總是:因為是男女朋友,所以來日方長。 這些我都知道,也能理解,但總不能十次中,十次都選擇朋友吧? 那麼下班後去海邊坐在沙灘上看夕陽呢? 「這樣回家就太晚了。」她說,「我家人已經在吃晚餐了。」 『那妳就別在家裡吃晚餐。』我說,『我們兩個人在外面吃。』 「不要。」她搖搖頭,「這樣對我家人很不好意思。」 只要我邀約,每次都被打槍,沒有例外。 被打槍的次數多了,我忍不住說:『這次應該陪我了吧?』 她聽到時臉色會變,然後口氣變凶:「為什麼我不能跟朋友去玩?」 我一再解釋,我說的是「程度」的概念,不是Yes或No。 意思是大多數的情況可以跟朋友相約,只要少數或偶而跟我一起。 但她的回答總是極端:「是不是都不要陪朋友或家人,只能陪你?」 『我沒有這個意思……』 「乾脆我每天都陪你,這樣可以嗎?」她加重語氣,「可以嗎?」 她已經動怒,我如果再講出任何話語,都是往火上加的油。 一旦陷入這種衝突,都是不歡而散,很僵的氣氛會持續好幾天。 我要再三道歉,也必須花很多時間和心力去化解,才能回復正常。 跟她在一起後的第二個生日剛好是假日,我問她能不能一起慶祝? 她說她和妹妹們要在家裡幫我慶生。 我說可不可以只跟她一起慶生? 「妹妹們要幫你慶生,那是她們的好意。」她臉色又變了。 我趕緊解釋說我知道,也很感謝,但如果能只跟她慶生會更好。 如果不行,那可不可以慶生後留一些時間讓我們兩人獨處? 「妹妹們很高興要幫你慶生,你如果嫌棄就不要慶生了。」她說。 結果這年的生日,我是在手機收到訊息:生日快樂。 從此我就成了鸚鵡,不管她說什麼,我都說好。 「明晚要跟幾個大學同學聚餐。」『好。』(雖然那晚是耶誕夜) 「星期六要跟家人出去玩。」『好。』(雖然那天是西洋情人節) 「後天跟朋友約好去台北。」『好。』(雖然那天是七夕情人節) 我相信如果她說要跟朋友去北極冰山裸奔,我也會說:好。 之後每年的生日,都是只在手機收到生日快樂訊息,直到分手為止。 我也很配合用手機回覆訊息:謝謝,我很開心。 我是隻訓練有素的鸚鵡。 總之在一年半之後,我和她相處的時間和空間,絕大部分都在公司。 她的分際很清楚,只要在公司,我和她就只是同事,不會特別親密。 甚至仔細比較的話,她可能跟其他同事更親密。 如果我是個愛吃醋的人,可能得常吃幾個男同事的醋。 處在這種同事關係的時空中久了,常常會令我錯亂。 我和她真的是男女朋友?還是其實只是熟一點的同事? 每個人的心,被愛情、親情、友情、事業、財富、名聲、權勢等等 七情六欲所占據。 也許一般人的愛情,平均占內心的30%,重感情的人可能有50%。 而涵貞,我想愛情應該只占她內心的10%。 最多10%,不會再多了。 涵貞繼續烤第二支米血,烤完又遞給我。 我吃完這支米血時,發現她已喝完那罐啤酒,然後又開了一罐。 而我手中的啤酒還剩一半。 她瞄了我一眼,我的鸚鵡本能讓我馬上喝一大口啤酒。 「我一直很想問你,你哪來的勇氣?」她問。 『嗯?』 「就你第一次來這裡烤肉時……」 『怎麼了嗎?』 「你哪來的勇氣吻我?」她轉頭看我。 我愣住了,說不出話來。 「說呀。」 『可能是因為我那時剛分手,妳又對我很好……』我有點吞吞吐吐。 「亂講。」她說,「你那時還沒分手。」 『啊?』我嚇了一大跳,『真的嗎?』 「嗯。」她點點頭,「你到底哪來的勇氣吻我?」 我又說不出話來。 在我的記憶裡,確實是因為剛分手,可能內心比較脆弱, 面對美麗又待我很好的她,一時情不自禁。 「當時你說我像鄔瑪舒曼……」她問,「是因為這樣嗎?」 聽到「鄔瑪舒曼」這個關鍵字,腦中靈光一閃。 我記起來了。 那時我和涵貞走出庭院,走到附近的小公園,深夜裡沒有人影。 我們聊了很多,聊到她說她的五官中她最討厭鼻子。 她說鼻子太大了,我說不會啊,很有鄔瑪舒曼的感覺。 我一直很迷鄔瑪舒曼,雖然鄔瑪舒曼的鼻子不算美,甚至有些大, 卻讓整個五官有股冷豔的感覺。 十年前那晚,涵貞微仰起臉,讓我細看她是否真像鄔瑪舒曼? 昏暗夜色中,她的雙眼卻明亮無比。 我注視她許久,越看越覺得很像鄔瑪舒曼,意亂情迷之下, 把她摟進懷裡,低頭吻了她。 我一直記得吻她時的甜蜜感覺和擂鼓似的心跳。 因為這一吻,我們成了男女朋友。 原來是因為她像鄔瑪舒曼,而不是因為我剛分手。 在涵貞之前,我有個女朋友,叫李晴蘭。 李晴蘭應該很常穿黃色衣服,以致於如果回想起她時, 腦海裡常莫名其妙浮現一朵黃花。 不過關於李晴蘭的記憶已經很模糊了,而且幾乎是破碎又零散。 我只確定十年前分手,分手後一個多月,我才跟涵貞成為男女朋友。 可是涵貞剛說我吻她時還沒跟李晴蘭分手? 涵貞記錯了吧? 我好像大二、大三或是大四認識李晴蘭? 跟她好像交往四五年、五六年還是六七年? 開始模糊、過程模糊,連結束也模糊。 甚至我開口念出李晴蘭這三個字,竟然有好像沒這個人的錯覺。 李晴蘭幾乎陌生到從沒出現在我的生命中。 在模糊的記憶中相對比較鮮明的,都是不愉快的記憶。 比方我記得因為工作的關係,我和李晴蘭得分隔兩地。 這讓已經習慣待在同一座城市的我們依依不捨。 「我會為你把頭髮留長,讓你可以看到長髮女孩。」分別前夕她說。 她一直是短髮女孩,跟她交往時我曾無心說出我喜歡長髮女孩, 沒想到她一直記著。 一段時間過後我們再見面,她的頭髮竟然比以前更短。 我心想或許她忘了,又或許她想暗示什麼? 分隔兩地的不安,加上她這種「暗示」,我覺得應該不妙了。 之後勉強維繫幾個月,我們之間就無疾而終了。 那年8月,七夕情人節當天,李晴蘭突然請了假坐車到我公司。 「我們以後不要再見面了。」一見到我,她就說。 然後她頭也不回轉身就走,留下錯愕的我。 我只記得這個分手的時間點,但為什麼會這樣我竟然忘了。 而跟李晴蘭分手痛嗎? 不知道,我竟然沒有因為這段而痛苦過的記憶。 涵貞拿起烤肉網,往烤肉架裡加了幾塊木炭,再把烤肉網放上。 「還沒想出答案嗎?」她說。 我回過神,愣愣地看著她。 「真的只是因為我像鄔瑪舒曼你才吻我?」她問。 『在我眼裡,鄔瑪舒曼很美……』我一口喝完剩下的啤酒。 說也奇怪,現在看她還真有鄔瑪舒曼的神韻, 然而我對「她像鄔瑪舒曼」這個想法幾乎沒記憶。 要不是她的提醒,我可能已經忘了我曾說過她像鄔瑪舒曼。 我不禁懷疑,會不會我第一次看見涵貞時就覺得她像鄔瑪舒曼? 我又看了她一眼,越看越像鄔瑪舒曼,但視線卻莫名其妙轉開。 彷彿潛意識裡很怕讓我覺得她像鄔瑪舒曼。 『……所以當時覺得妳很美。』我接下她遞過來一罐新的啤酒, 『因為是深夜而且四下無人,可能一時衝動又情不自禁才……』 我拉開拉環,喝了一口啤酒。 『我應該道歉嗎?』我說。 「要。」她說。 『喔?』我愣了愣。 「你只有當時覺得我很美嗎?」 『當然不是,抱歉。』我恍然大悟,『妳一直都很美,不管像不像 鄔瑪舒曼。』 她笑得燦爛,這種笑顏更容易聯結鄔瑪舒曼,我視線又稍微移開。 「我以為你可能覺得我很開放,甚至覺得我很隨便,所以才吻……」 『別亂說。』我打斷她,『別人可能認為妳豪放,但我認為妳拘謹, 而且矜持。』 「嗯。」她微微一笑,「一直以來只有你最懂我。」 我想否認,但沒開口。 「如果我長得像鄔瑪舒曼,會給人什麼感覺呢?」她似乎自言自語。 『冷豔。』我說。 「大家都說我熱情,只有你會用冷這個字來形容我。」她笑了起來。 『妳同時擁有熱情與冷酷這兩種互相矛盾的特質。』我說,『只不過 熱情是顯性,冷酷是隱性。一般人通常會感受到妳的顯性特質。』 「既然你覺得我冷,那時還敢吻我?」她笑了起來,作勢拿把刀, 「難道你不怕變成電影《追殺比爾》中的比爾嗎?」 『那時不懂事。』我也笑了笑,『要是現在就會怕了。』 我笑容剛停,腦中突然湧上一段驚慌的記憶。 那時吻了她後,瞬間有慘了、完蛋了的驚慌,甚至是恐懼。 咦?我明明是驚慌啊,但為什麼一直有甜蜜感覺的記憶? 而且為什麼我吻了涵貞後竟然會感到驚慌? 「這輩子只有你最懂我了。」她喝了一大口啤酒後,說。 我沒接話,也不敢看著她,拿起啤酒罐仰頭也喝了一大口。 最懂妳又如何?我們還是很輕易就分手了。 從初吻開始,我和涵貞當了四年半男女朋友。 前面三年半在同一間公司當同事,剩下那一年我離職,她還待著。 雖然這段感情有四年半,但最後那一年, 卻像籃球比賽的垃圾時間一樣,幾乎毫無意義。 其實離職應該不是重點,只代表不再是同事而已。 我和涵貞都在同一座城市,也還是男女朋友。 然而當同事有個好處,就是如果鬧不愉快,她不想理我時, 我還是可以在公司裡找機會化解,而且還有其他同事當緩衝。 可是如果不當同事呢? 離職後那一年,我們都是靠手機互通訊息。 剛開始她偶而會打我手機,聊聊生活近況,也抱怨工作中的不如意。 「我也想換工作。」她在手機中問,「你覺得好嗎?」 『換也好、不換也好。』我回答,『妳喜歡就好。』 「我想聽你的意見。」 我是鸚鵡,只會附和,不會有意見。 即使有,如果我表達的過程讓她誤解,那我是自討苦吃; 如果順利表達完整,那麼我建議A,她通常就會選B。 這些過往的經驗教訓讓我不敢開口,選擇當隻安全的鸚鵡。 因此我來來去去就那一句:『妳喜歡就好。』 「我知道了。」她最後說,然後掛斷手機。 我也知道了。我知道她不高興了。 之後她就隔比較長的時間再跟我聯絡,而且只用Line傳訊息。 她也不聊工作了,簡單跟我互傳個幾句就結束。 雖然很想主動約她碰面,但我早已當慣了鸚鵡,完全不敢有作為。 這一年的時間裡,我只跟她碰過一次面,就是那年的烤肉聚會。 她依然如大家眼中的她:熱情開朗,聚會的氣氛一如往常熱烈。 而她跟我的互動也沒比較熱絡或冷淡,與她跟別人的互動一樣。 離職滿一年那天清晨,我剛起床就看到她傳來的Line。 有好幾頁,手指得滑好幾下才看得完。 而在這之前,她大概兩個月沒傳Line了。 她說她想了一整夜,才終於打出這些文字。 整篇洋洋灑灑的文字,我只記得一段: 「我們就此分手吧。但分手後還是朋友,以後每年的烤肉聚會你一定 還要來哦,可以嗎?」 『可以。』我只回傳這句,這是當鸚鵡的本能反應。 我以為我跟她早已心知肚明,我們之間應該結束了。 畢竟在同一座城市的男女朋友搞得這麼清淡,其實已經盡在不言中。 不過她好強、愛面子,她得先說分手,才能讓人覺得是她先不要的。 也許是因為最後那一年垃圾時間的消磨,磨去了許多痛苦和難過; 因此我對於分手沒什麼感覺,也不覺得痛,頂多有些感慨而已。 對於剛結束四年半的戀情這件事而言,我很驚訝我的反應如此淡然。 分手至今五年半了,感覺始終淡然。 這世界很不公平,有些情侶要分開,需要很大的外力, 沒被硬扯開,就自然繼續在一起; 但有些情侶卻是需要很大的力量才能在一起, 沒用力在一起,就會自然分開。 我和涵貞屬於後者。 有些情侶分手是因為做了什麼,但有些情侶分手卻是因為沒做什麼。 我和涵貞還是屬於後者。 現場一陣小騷動,原來是有同事帶來兩瓶金門高粱,正準備開喝。 已經喝不少啤酒了,又加上這58度高粱,這麼混酒喝很容易醉耶。 大家互相舉杯致意,雖然是一小杯烈酒,但涵貞還是乾了。 我喝了一口,大概就四分之一杯。 「喂。」涵貞瞄著我的酒杯,「乾了。」 我只好再一口喝掉剩下的四分之三,有點嗆辣。 『妳喝酒慢一點,不然容易醉。』我趕緊再補充,『不是要妳不喝, 只是希望妳慢慢喝。』 「你每次勸我,都超級小心翼翼。」她兩眼盯著我,然後笑了起來, 「你好像很怕說錯話惹我生氣,你一定吃了不少苦頭吧。」 『算是吧。』我苦笑。 「辛苦你了。」她舉杯,「來,這杯我敬你。」 『隨意就好。』我也舉杯,『妳別乾杯。』 我說錯話了,要她別乾杯她就會乾杯。 我只好也乾杯,陪她又喝了一杯高粱。 「其實我一直很懷念那晚你吻我的情景。」她說。 我愣了愣,心想她喝醉了嗎? 「我也很好奇,那時為什麼沒有推開你?」她又說。 『為什麼?』 「應該是那時的我,就已經很喜歡很喜歡你了。」 很喜歡說了兩次,她會不會醉了? 「我們完蛋了。」她輕輕嘆口氣。 『嗯?』 「你忘了嗎?」她說,「那時你吻了我,我就說出這句話。」 我之前真的忘了,但現在突然想起她說這句話時夢囈似的呢喃。 「我那時心想:怎麼辦?你有女朋友,我們怎麼可以這樣?」 『我那時分手了啊。』 「你真的很盧!」她大聲說,「我剛剛就說了,你那時還沒分手!」 我大吃一驚。 十年前的2月我進那間公司,8月與李晴蘭分手, 9月第一次來這裡烤肉時吻了涵貞因而成為男女朋友。 我分手了才吻涵貞啊,怎麼會還沒分手? 『那年8月我就分手了,而9月才來這裡烤肉……』 「你傻了嗎?」她打斷我,「烤肉是6月的事,在端午節左右。」 『端午節嗎?』我張大嘴巴,久久不能合上。 「廢話。我媽那時還包了一串素粽給你,要你帶回去給你父母吃, 因為聽說你父母都吃素。」 『這……』 「後來你父母大讚粽子好吃,還問為什麼粽子那麼香?」她說, 「我跟我媽問了答案後,就告訴你:因為加了香椿。」 一聽到「香椿」,腦中響了聲雷,我想起來了。 我確實是在那年6月來這裡烤肉,包了香椿的素粽我也吃了一顆。 那顆素粽真的很香,原本不習慣吃素的我,也覺得超好吃。 那……那…… 那麼我吻涵貞時,晴蘭還是我女朋友啊! 晴蘭、晴蘭,這個我早已呼喚過千萬次的名字。 現在念出這名字,完全是熟悉而且自然。 這名字並不模糊,而是紮實地存在於我的生命中。 原來記錯的人是我,我竟然記錯了最關鍵的時間點。 這個錯誤時間點的記憶,本來像是腦中被構築的一堵高牆, 牆內似乎有很重要的記憶需要保護。 如今這堵高牆突然被推倒,牆內許多記憶紛紛竄出。 正確的記憶回來了,而且伴隨一股強烈的疼痛感。 當時吻了涵貞後,我感到一陣驚慌同時還有內疚,那晴蘭怎麼辦? 我竟然做了對不起晴蘭的事。 而晴蘭最後那句:「我們以後不要再見面了」,也深深刺痛了我。 因為我終於想起她那時傷心欲絕的眼神。 跟晴蘭分手痛嗎? 當然痛,怎麼可能不痛?而且是痛徹心扉。 「你還好嗎?」涵貞問。 『還好。』勉強說完後,我發覺臉部肌肉有些緊繃。 「對不起。」她說,「讓你想起痛苦的往事。」 『那都過去了。』我擠了個微笑。 「告訴你一個祕密。」她說,「那晚你吻我後,我哭了一夜。」 『為什麼?』 「因為我相信你一定很痛苦。」 我看著她,她露出很少見的憂傷神色。 涵貞一直很有正義感,愛打抱不平,有古代的俠女風範。 以前在公司時,遇到不公不義的事,她甚至會拍桌怒嗆主管。 這樣的她,發覺自己成為別人感情的第三者,應該很痛苦吧。 而痛苦的她,竟然只惦記擔憂我的痛苦。 「我是愛情白痴。」她說,「我從沒想過會成為第三者,我不知道 該怎麼辦,只知道我很喜歡你。」 『這不是妳的問題,是我造成的。』 「如果我當時推開你,你又能造成什麼?」 我一時語塞,答不出話。 「開始跟你交往時,我一直被罪惡感煎熬。那時很希望你趕快跟別人 分手,雖然這個希望也是另一種罪惡感,可是我真的很喜歡你。」 她說,「後來你果然分手了,但我的罪惡感卻更重。」 她將烤肉架上的米血翻面,然後刷上烤肉醬。 「每當跟你很親密時,雖然很開心,心裡也充滿幸福。但同時……」 她嘆口氣,「同時心裡也會有一種很厭惡自己的感覺。」 我覺得很愧疚,想開口說抱歉,卻開不了口。 「當你還在公司時,我曾經想過跟你分手,但始終下不了決心。」 聽她這麼說,我微微一驚,這件事我竟然完全不知道。 難道這是她突然很少跟我獨處的真正原因? 不過也沒差了,畢竟我離職一年後還是分手了。 「即使什麼都懂,卻還是無法停止自己無怨無悔的付出。」她說, 「這大概就是你以前所說的愛情白痴吧。」 說完後,她拿起烤肉架上的米血,遞給我。 我得修正計算結果,我跟涵貞的戀情不只四年半, 還要從十年前的9月提前到6月,因此再加上三個月, 正確答案是四年九個月。 在這四年九個月期間,涵貞能有多少沒有罪惡感的日子? 而她的心情又是如何跌宕起伏? 「還好我只有10%,不然我很難撐下去。」她說。 『什麼10%?』 「你曾說每個人的心都被愛情、親情、友情等等的鳥事占據……」 『我不會用鳥事這種字眼。』 「不要插嘴。」她瞪了我一眼。 『好。』 「反正你說愛情大概只占我這顆心的10%。」她指著她的心臟。 『我沒特別的意思,妳不要介意。』我趕緊解釋。 「或許10%太少,能讓你得到的或感受到的愛情並不夠。」她說, 「但那是我全部的愛情。」 『…………』 「我把那10%都給了你。」她右手放心口,「全部、毫無保留。」 她堅定的語氣直接擊中我的心,讓我心頭一震。 我凝視著這個在我眼裡很像鄔瑪舒曼的女孩許久…… 終於不再逃避視線。 回想起剛認識她不久時,我把她的名字寫成涵「真」。 「我不是真假的真。」她看到後糾正,「我是貞烈的貞。」 『一般應該會說貞節或貞操的貞,用貞烈來說明有點怪。』 「我喜歡烈這個字。貞烈、濃烈、剛烈、猛烈、壯烈等等什麼都好, 就是要轟轟烈烈。」她笑了起來,「我就是喜歡烈,越烈越好。」 如果情感是種液體,那涵貞的情感大概是勾芡後的濃湯。 我的心也許曾經因為晴蘭的緣故而抗拒涵貞,始終緊閉著外殼。 但在涵貞的濃烈情感熬煮下,我這顆自閉的牡蠣,也該打開了。 烤肉架上又一顆牡蠣開了口,涵貞拿夾子準備夾起。 『等一等。』我說。 「不吃了嗎?」 『不是。』我說,『再等20秒。』 「嗯?」 『牡蠣開口後,再烤20秒,就是我最喜歡的熟度。』 她似乎震了一下,手中的夾子緩緩搖動。 『而米血,我喜歡雞血做成的,不是豬血。』我說,『而且我喜歡的 方式是用炸的或是麻油煮的,不是用烤的。』 她靜靜看著我,過了一會,眼角泛著淚光。 『別哭了。』 「別人又看不到。」她瞄了一下四周,「反正只有你知道我愛哭。」 『可是快焦了。』我說。 她趕緊夾起那顆牡蠣,慌張間掉落,蚵汁灑了出來。 急忙剝開牡蠣外殼時,又被燙了手。 「焦了。」她說,顧不得燙到的手。 『這樣也不錯。』我一口吃下,笑了笑。 「謝謝你告訴我這些。」她說。 『說什麼謝呢。』我說。 「我可以說謝謝,你不能說。」 『好。』 「終於可以不必等你喝醉,就可以知道想知道的事了。」 『妳想看我喝醉,只是因為想知道我愛吃什麼?』 「是呀。」她破涕為笑,「我果然是愛情白痴吧。」 她凝視烤肉架上的牡蠣,當牡蠣開了,她便專注看著手錶計時。 20秒到了便夾起,用手指小心翼翼剝開,緩慢而平穩地遞給我。 這讓我想起她收耳機線時,手指像跳芭蕾舞般的輕盈靈活動作。 「好吃嗎?」她問。 『嗯。』我說,『這就是我的最愛。』 每吃一顆蚵仔,我們便重複這樣的對話,重複十幾次。 直到烤肉架上的牡蠣沒了,她眼眶泛紅,閃爍著淚光。 最後她笑了,很滿足的笑容,再看了我一眼後便起身離開。 我突然有種悲傷的感覺。 或許愛情只占涵貞內心的10%,但她將全部的10%都給我。 而我,就算我是那種很重感情的人,愛情可以占我內心50%; 然而在那50%中,我又給了她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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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痞子蔡的情傷小說——冷靜但卻有著熾熱包容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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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資料

蔡智恆

網路上的暱稱是痞子蔡。 1969 年出生於台灣嘉義縣,成功大學水利工程博士。 1998 年在網路發表第一部小說《第一次的親密接觸》,造成全 球華文地區的痞子蔡熱潮,從此被譽為「漢語網路文學旗手」、 「華人網路小說家第一人」。 Blog | http://jht.pixnet.net 相關著作:《第一次的親密接觸(25週年新增四萬字番外珍藏版+限量親筆簽名版)》《檞寄生(新版)》《回眸(全新作者親簽版)》《回眸(新版)》《貞晴——痞子蔡的情傷小說》《貞晴——痞子蔡的情傷小說(親筆簽名版)》《孔雀森林(新版)》《國語推行員(電影書衣版)》《夜玫瑰(新版)》《蝙蝠(新版)》《不換》《暖暖(新版)》《阿尼瑪》《蝙蝠》《鯨魚女孩‧池塘男孩》《回眸》

基本資料

作者:蔡智恆 出版社:麥田 書系:痞子蔡作品 出版日期:2020-03-30 ISBN:9789863447498 城邦書號:RB5015 規格:平裝 / 單色 / 256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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