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內康二
明星大學心理學系心理學科教授。
身心障礙學博士,持有心理師、臨床心理師執照。專業為應用行為分析學。
生於1977年。筑波大學博士課程修畢。於明星大學任職專任講師、副教授後,晉升教授。積極利用應用行為分析學方法,解決學校或公司中一般難以改善的行為問題。「所有行為都有其意義。」由此觀點出發,致力分析一般「無法理解為什麼要那樣做」的行為。
著作包括《支援發展啟示的36個目標與171個方法》(共生社會研究中心)、《利用圖卡與自閉兒溝通──PECS與AAC》(二瓶社/合譯)等書(以上書名皆為暫譯)。
身心障礙學博士,持有心理師、臨床心理師執照。專業為應用行為分析學。
生於1977年。筑波大學博士課程修畢。於明星大學任職專任講師、副教授後,晉升教授。積極利用應用行為分析學方法,解決學校或公司中一般難以改善的行為問題。「所有行為都有其意義。」由此觀點出發,致力分析一般「無法理解為什麼要那樣做」的行為。
著作包括《支援發展啟示的36個目標與171個方法》(共生社會研究中心)、《利用圖卡與自閉兒溝通──PECS與AAC》(二瓶社/合譯)等書(以上書名皆為暫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