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紐約時報》小說類暢銷排行榜第一名
◆授權20多國語文翻譯,全球銷售9,000,000冊
◆美國知名小說作家,《紐約時報》讚譽為當今法律驚悚小說第一人
◆好萊塢賣座電影《無罪的罪人》原著,影星哈里遜福特主演
是怎樣的憤怒和瘋狂,讓人有了殺戮的能力?
再公平的審判,也無法減去多少無緣無由的不幸。
現在,我試圖解釋為什麼有一個女人會遭到殘忍殺害,
儘管我知道這樣的行為根本沒有太多理性,也實在無須太多辯解。
但我一直認為那應該是為了我們兩個吧。為了我們的關係,也為了我們好。
或許還有很大一部分,是為了要叫我感到悔恨和慚愧!
他是以法為己任的檢察官,背負著制裁違法亂紀的使命。
他見過無止境的墮落,遭遇過呼天搶地的抗駁,但他總以為那是因為犯罪者無法面對自己的醜惡。
直到一場驚天動地的命案發生,一切證據竟都指向他是凶手,他成了自己口中罪無可逭的被告。
而且他知道,警察、檢察官、辯護律師、乃至於法官,沒有人認為他會說實話。
在自己的審判過程中,他逐漸明白了,很多時候訴訟只是一連串的詭計與設計;
人之所以犯錯並不完全是人格瑕疵所造成,更多是關於誘惑……
內文試閱
法庭內禁止使用攝影器材,所以穿過旋轉門以後,只剩下平面與廣播記者還在追,一直將錄音機放在我們面前,大聲地追問我們根本不會回應的問題。狼狽越過走廊進入電梯後,我伸手牽著芭芭拉,她一直靠著我。
「妳還好嗎?」我問。
芭芭拉表情很僵硬,嘴上則回答還好,還補了一句說羅森保沒有電視上看來帥。我告訴她,每個記者都一樣。
傳訊我的是肯鐸郡高等法院首席法官艾德加.蒙弗瑞,我剛進入檢察署的時候他正好離職。蒙弗瑞法官一直受人敬重,很大一個原因在於他其實家財萬貫,父親本來經營連鎖電影院,後來慢慢改裝為旅館與廣播電臺。但蒙弗瑞法官自然努力表現得不受財富影響,擔任檢察官約十年以後才開始自己執業,不過僅一、兩年以後就獲得法官的職位。上任以後,蒙弗瑞確實表現得正直能幹,唯一缺憾可能是給人不夠靈光的印象,可是去年也順利當上首席法官。所謂的首席算是一種行政職位,基本上負責傳訊被告進行罪狀確認程序,以及在初期階段協調與接受認罪。
踏進蒙弗瑞法官的洛可可式法庭以後,我找了一個前排的位置坐下。芭芭拉今天一襲漂亮的藍色套裝,卻不知道為什麼刻意戴了帽子,邊緣還有一片黑色薄紗,放下來就成了面罩。我本來想告訴她說,葬禮可還沒到,但芭芭拉從來沒欣賞過我的黑色幽默。在我們周圍有三個本地電視臺的素描師,狂舞著手畫下我的側臉,他們背後則是一大群記者及喜歡看熱鬧的民眾,大家都等著看法官當庭宣讀謀殺罪狀時,我會露出怎樣的神情。
一直等到兩點鐘,尼可終於從掛衣間那兒過來,湯米緊緊跟在後頭。記者也尾隨著一起入了旁邊的小玄關。尼可看似一點顧慮也沒有,很隨性地回答各種提問。主任檢察官是吧,真神氣呢,我心想。芭芭拉抓著我的手,看見尼可時掐得用力了一些。
第一次見到尼可是十二年以前,那當下我就看得出來這人除了是移民第二代,還是個腦袋精明得要命的混蛋。我高中以來就對這樣的形象很熟悉,而且一直以來都留意地不希望自己也變成同樣的人。他們與其說是聰明,不如說是過分世故,此外就是狂妄自大加上喋喋不休。在檢察署是新人的時候,我沒有太多選擇,一度與尼可走得非常近,會一起去午餐、互相幫忙寫公文等等。然而幾年以後我們漸行漸遠,畢竟兩個人天生的個性就差異頗大。曾經在最高法院擔任過助理的我,在其他人眼中是中規中矩的檢察官,尼可則如數十年來檢察署內的許多檢察官一樣,是帶著背後複雜政治人脈進去的。我以前偷聽他講電話的內容,便知道他曾經是某個組織的主事者,組織的頭子是他表哥郡議員艾米利歐.唐聶提,當然尼可的檢察官職位也是這位表哥透過雷蒙弄到手的。不過後來雷蒙也不再繼續聘用政治圈子來的人了。郡政府大樓裡面由上至下,尼可說不定認識一半以上,他花錢去打高爾夫球或出席餐會,請人喝酒也從沒手軟過。
不過尼可作為律師的表現比想像中要好,寫訴狀的品質也不差,只是平常不願意花時間待在圖書室而已。上法庭面對陪審團,尼可也相當厲害。他在法庭上的那架勢我觀察了好多年,與許多檢察官並無二致:毫不幽默、冷淡疏離,而且咄咄逼人,就這一點他可是絕對不輸其他人。我都用一個高潮迭起的故事來解釋。上次提起這往事是說給桑迪和傑米聽,因為他們問起我最後一次與尼可合作出庭的經驗。
那差不多是八年前的事,當時我們兩個才剛剛被分配到重罪法庭,都迫不及待希望能有陪審團審判的經驗。所以我們從別人那兒接手一件麻煩得要命的強暴案,老實說放手給我們做的那位前輩還真是好眼光。
「尼可要被害者露希爾.法隆上去作證,」我說。露希爾是個黑人,下午四點鐘上酒吧時遇見被告弗瑞迪.麥克,而她的老公因為失業所以在家照顧四個孩子。被告弗瑞迪與露希爾聊了起來,然後說要載她回家。這個弗瑞迪有四次前科,其中包括強暴與傷害,只不過陪審團當然不知道這些背景。那天他正好飢渴了些,一時控制不住就採取了最直接的方式來得到想要的東西。辯護律師海爾.勒納事前打點得很好,陪審團裡一個黑人也沒有,於是十二個白人中年男子望著一位黑人婦女,聽她說自己背著老公在外面浪蕩的時候給人如何欺負。
事前尼可與我花了好幾個小時的時間,替露希爾準備上臺作證,卻一點用處也沒有。在法院露臉時,露希爾的樣子糟透了,她身材胖卻又穿了緊身衣,實在不是很體面,還這麼在法庭裡口齒不清地訴說自己遇上什麼悲慘的事情。由於她的丈夫也在前排,結果露希爾居然當場瞎掰出一個完全不一樣的故事,變成弗瑞迪從酒館出來以後兩人才恰好相遇,對方上前問她路云云。眼見她快要釀下大禍,尼可只好直接轉向實際犯罪行為部分。
法隆太太,麥克先生對妳做了什麼?
他做了。
到底做了什麼呢,太太?
他說他做的事。 法隆太太,他與妳性交了嗎?
是,先生,他做了。
他將性器官放入妳體內嗎?
嗯嗯。
刀呢?
在這裡。我喉嚨的地方。他把刀按在這裡,我一吸氣就覺得脖子會裂開。
好。
尼可說完想著下一個題目,我從後面傳紙條給他,他看了說沒問題,還說是忘記了。
他性高潮了嗎,法隆太太?
啊?
他性高潮嗎?
不對,先生,他不姓高巢,他姓麥克。
尼可自己一點笑容也沒有,但是審理該案的法拉古法官後來笑得得躲在桌子底下以免失態,還有一個陪審員滾下了椅子。尼可絲毫不為所動。「事後呢,」我對桑迪和傑米說:「尼可居然說他以後再也不要與我一起出庭,因為我沒有一本正經,所以陪審團也難以認真看待這個案子。」
今天尼可看上去心情愉悅,權力的光芒環繞四周。他領口又別了花,身子站得跟旗杆一樣直,漂亮的體態在嶄新的黑色西裝襯托下更是出眾,散發出相當引人注目的朝氣。他來來回回與記者對話,也不忘在嚴肅的問答中摻入些個人評論。我想這算是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吧。這一季媒體上的英雄人物非他莫屬。他解決了本年度最驚人的謀殺案,每一家報紙都大大刊出他的照片,上星期我也讀到兩篇專題報導指出尼可說不定有意參選市長,只不過選舉日明明還是兩年之後的事情。尼可當然表態說自己追隨勃卡羅市長,但明眼人看得出那些風聲究竟出自誰口。
不過另一方面,桑迪卻堅持認為尼可在這件案子裡面的表現算是公正的。雖然尼可對媒體放話的頻率超過我與桑迪認為合宜的程度,但看得出來,消息並不完全是他或者湯米刻意洩漏的,畢竟警方那邊也總是有人多嘴。換個角度看,就調查進度而言,尼可對桑迪相當坦白,各種物證都完整告知,起訴通知也沒漏掉,還同意我並沒有潛逃風險,所以才可以採用簡易保釋程序。更重要的是,截至目前為止,他似乎並沒有打算對我提起妨礙司法的控訴。
頭幾次討論案情的時候,桑迪就主動指出其實檢方可以指控我惡意隱瞞資訊,也就是干擾司法調查。
「魯斯迪,陪審團很容易就會相信那天晚上你真的去過卡洛琳的公寓,也很可能認為你在面對雷蒙、湯米、尼可及梅道葛這幾位檢察官的時候,有機會說實話但堅持不說。再加上你確實請利普朗薩先生不要調閱你家的通話明細,這些事實的影響很大。」
桑迪提起這件事時情顯得相當憂心,將雪茄叼在嘴角不停地說了下去。他的眼神是不是閃爍了一下呢?桑迪確實是我平生所見城府最深的人,什麼也沒有說,卻足以使我意會到為什麼話題會轉到此處:他是在詢問我,要不要用這個條件來跟尼可談判呢?只是妨礙司法的話,刑期不可能超過三年,至多一年半就可以出獄,這樣當然趕得及在兒子長大之前回到他身邊,而且不到五年就可以取回執照,繼續在法律界工作。
我並沒有失去這一層分析能力,只不過我還是壓抑不住情緒上的抗拒。我希望可以尋回原本的生活,一點都不要改變、不要讓步。我不願意下半輩子都背負一個烙印,一旦認罪就彷彿手腳完好卻被壓上手術檯截肢。也許更糟糕也不一定。
不認罪。我對桑迪這麼說。
不認,當然不認。當然。他這麼說,望向我的眼神卻滿是不解,後來也就不再提起了。
「妳還好嗎?」我問。
芭芭拉表情很僵硬,嘴上則回答還好,還補了一句說羅森保沒有電視上看來帥。我告訴她,每個記者都一樣。
傳訊我的是肯鐸郡高等法院首席法官艾德加.蒙弗瑞,我剛進入檢察署的時候他正好離職。蒙弗瑞法官一直受人敬重,很大一個原因在於他其實家財萬貫,父親本來經營連鎖電影院,後來慢慢改裝為旅館與廣播電臺。但蒙弗瑞法官自然努力表現得不受財富影響,擔任檢察官約十年以後才開始自己執業,不過僅一、兩年以後就獲得法官的職位。上任以後,蒙弗瑞確實表現得正直能幹,唯一缺憾可能是給人不夠靈光的印象,可是去年也順利當上首席法官。所謂的首席算是一種行政職位,基本上負責傳訊被告進行罪狀確認程序,以及在初期階段協調與接受認罪。
踏進蒙弗瑞法官的洛可可式法庭以後,我找了一個前排的位置坐下。芭芭拉今天一襲漂亮的藍色套裝,卻不知道為什麼刻意戴了帽子,邊緣還有一片黑色薄紗,放下來就成了面罩。我本來想告訴她說,葬禮可還沒到,但芭芭拉從來沒欣賞過我的黑色幽默。在我們周圍有三個本地電視臺的素描師,狂舞著手畫下我的側臉,他們背後則是一大群記者及喜歡看熱鬧的民眾,大家都等著看法官當庭宣讀謀殺罪狀時,我會露出怎樣的神情。
一直等到兩點鐘,尼可終於從掛衣間那兒過來,湯米緊緊跟在後頭。記者也尾隨著一起入了旁邊的小玄關。尼可看似一點顧慮也沒有,很隨性地回答各種提問。主任檢察官是吧,真神氣呢,我心想。芭芭拉抓著我的手,看見尼可時掐得用力了一些。
第一次見到尼可是十二年以前,那當下我就看得出來這人除了是移民第二代,還是個腦袋精明得要命的混蛋。我高中以來就對這樣的形象很熟悉,而且一直以來都留意地不希望自己也變成同樣的人。他們與其說是聰明,不如說是過分世故,此外就是狂妄自大加上喋喋不休。在檢察署是新人的時候,我沒有太多選擇,一度與尼可走得非常近,會一起去午餐、互相幫忙寫公文等等。然而幾年以後我們漸行漸遠,畢竟兩個人天生的個性就差異頗大。曾經在最高法院擔任過助理的我,在其他人眼中是中規中矩的檢察官,尼可則如數十年來檢察署內的許多檢察官一樣,是帶著背後複雜政治人脈進去的。我以前偷聽他講電話的內容,便知道他曾經是某個組織的主事者,組織的頭子是他表哥郡議員艾米利歐.唐聶提,當然尼可的檢察官職位也是這位表哥透過雷蒙弄到手的。不過後來雷蒙也不再繼續聘用政治圈子來的人了。郡政府大樓裡面由上至下,尼可說不定認識一半以上,他花錢去打高爾夫球或出席餐會,請人喝酒也從沒手軟過。
不過尼可作為律師的表現比想像中要好,寫訴狀的品質也不差,只是平常不願意花時間待在圖書室而已。上法庭面對陪審團,尼可也相當厲害。他在法庭上的那架勢我觀察了好多年,與許多檢察官並無二致:毫不幽默、冷淡疏離,而且咄咄逼人,就這一點他可是絕對不輸其他人。我都用一個高潮迭起的故事來解釋。上次提起這往事是說給桑迪和傑米聽,因為他們問起我最後一次與尼可合作出庭的經驗。
那差不多是八年前的事,當時我們兩個才剛剛被分配到重罪法庭,都迫不及待希望能有陪審團審判的經驗。所以我們從別人那兒接手一件麻煩得要命的強暴案,老實說放手給我們做的那位前輩還真是好眼光。
「尼可要被害者露希爾.法隆上去作證,」我說。露希爾是個黑人,下午四點鐘上酒吧時遇見被告弗瑞迪.麥克,而她的老公因為失業所以在家照顧四個孩子。被告弗瑞迪與露希爾聊了起來,然後說要載她回家。這個弗瑞迪有四次前科,其中包括強暴與傷害,只不過陪審團當然不知道這些背景。那天他正好飢渴了些,一時控制不住就採取了最直接的方式來得到想要的東西。辯護律師海爾.勒納事前打點得很好,陪審團裡一個黑人也沒有,於是十二個白人中年男子望著一位黑人婦女,聽她說自己背著老公在外面浪蕩的時候給人如何欺負。
事前尼可與我花了好幾個小時的時間,替露希爾準備上臺作證,卻一點用處也沒有。在法院露臉時,露希爾的樣子糟透了,她身材胖卻又穿了緊身衣,實在不是很體面,還這麼在法庭裡口齒不清地訴說自己遇上什麼悲慘的事情。由於她的丈夫也在前排,結果露希爾居然當場瞎掰出一個完全不一樣的故事,變成弗瑞迪從酒館出來以後兩人才恰好相遇,對方上前問她路云云。眼見她快要釀下大禍,尼可只好直接轉向實際犯罪行為部分。
法隆太太,麥克先生對妳做了什麼?
他做了。
到底做了什麼呢,太太?
他說他做的事。 法隆太太,他與妳性交了嗎?
是,先生,他做了。
他將性器官放入妳體內嗎?
嗯嗯。
刀呢?
在這裡。我喉嚨的地方。他把刀按在這裡,我一吸氣就覺得脖子會裂開。
好。
尼可說完想著下一個題目,我從後面傳紙條給他,他看了說沒問題,還說是忘記了。
他性高潮了嗎,法隆太太?
啊?
他性高潮嗎?
不對,先生,他不姓高巢,他姓麥克。
尼可自己一點笑容也沒有,但是審理該案的法拉古法官後來笑得得躲在桌子底下以免失態,還有一個陪審員滾下了椅子。尼可絲毫不為所動。「事後呢,」我對桑迪和傑米說:「尼可居然說他以後再也不要與我一起出庭,因為我沒有一本正經,所以陪審團也難以認真看待這個案子。」
今天尼可看上去心情愉悅,權力的光芒環繞四周。他領口又別了花,身子站得跟旗杆一樣直,漂亮的體態在嶄新的黑色西裝襯托下更是出眾,散發出相當引人注目的朝氣。他來來回回與記者對話,也不忘在嚴肅的問答中摻入些個人評論。我想這算是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吧。這一季媒體上的英雄人物非他莫屬。他解決了本年度最驚人的謀殺案,每一家報紙都大大刊出他的照片,上星期我也讀到兩篇專題報導指出尼可說不定有意參選市長,只不過選舉日明明還是兩年之後的事情。尼可當然表態說自己追隨勃卡羅市長,但明眼人看得出那些風聲究竟出自誰口。
不過另一方面,桑迪卻堅持認為尼可在這件案子裡面的表現算是公正的。雖然尼可對媒體放話的頻率超過我與桑迪認為合宜的程度,但看得出來,消息並不完全是他或者湯米刻意洩漏的,畢竟警方那邊也總是有人多嘴。換個角度看,就調查進度而言,尼可對桑迪相當坦白,各種物證都完整告知,起訴通知也沒漏掉,還同意我並沒有潛逃風險,所以才可以採用簡易保釋程序。更重要的是,截至目前為止,他似乎並沒有打算對我提起妨礙司法的控訴。
頭幾次討論案情的時候,桑迪就主動指出其實檢方可以指控我惡意隱瞞資訊,也就是干擾司法調查。
「魯斯迪,陪審團很容易就會相信那天晚上你真的去過卡洛琳的公寓,也很可能認為你在面對雷蒙、湯米、尼可及梅道葛這幾位檢察官的時候,有機會說實話但堅持不說。再加上你確實請利普朗薩先生不要調閱你家的通話明細,這些事實的影響很大。」
桑迪提起這件事時情顯得相當憂心,將雪茄叼在嘴角不停地說了下去。他的眼神是不是閃爍了一下呢?桑迪確實是我平生所見城府最深的人,什麼也沒有說,卻足以使我意會到為什麼話題會轉到此處:他是在詢問我,要不要用這個條件來跟尼可談判呢?只是妨礙司法的話,刑期不可能超過三年,至多一年半就可以出獄,這樣當然趕得及在兒子長大之前回到他身邊,而且不到五年就可以取回執照,繼續在法律界工作。
我並沒有失去這一層分析能力,只不過我還是壓抑不住情緒上的抗拒。我希望可以尋回原本的生活,一點都不要改變、不要讓步。我不願意下半輩子都背負一個烙印,一旦認罪就彷彿手腳完好卻被壓上手術檯截肢。也許更糟糕也不一定。
不認罪。我對桑迪這麼說。
不認,當然不認。當然。他這麼說,望向我的眼神卻滿是不解,後來也就不再提起了。
作者資料
史考特‧杜羅(Scott Turow)
世界知名作家,創作了多部關於法律的暢銷之作,他的作品被譯為二十五種語文,全球銷量達25,000,000,並曾獲改編成電影及戲劇。杜羅現在與家人居住在芝加哥城外。 杜羅也是美國一家知名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憑著專業知識和擷取題材的便利性,成為美國暢銷法律小說作家。杜羅根據自己當律師和檢察官的閱歷和知識,迄今共寫出八部小說和兩部非小說作品,其中四部小說被改編成電影,包括他的處女作《無罪的罪人》(Presumed Innocent),主演者為影星哈里遜福特。另一部《個人傷害》(Personal Injuries)曾被《時代》雜誌評為「一九九九年最佳長篇小說」。 《紐約時報》書評曾多次盛讚他是當今法律驚悚小說第一人,作品的藝術性已不能單以類型小說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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