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從前從前……:
一本關於幸福的書
從前從前,有個年輕的丹麥女子,決定要寫一本關於幸福的書。
寫作期間,她到法國南部度假,應邀參加一場大型晚宴,地點是俯瞰大海的一棟豪宅,賓客是相當時髦的一群人,個個爭奇鬥豔,一切好像都很完美。餐前酒提供極佳年分的香檳和葡萄酒,還有各種奇奇怪怪你不一定能想像得到的異國雞尾酒。
大家討論的話題不出生活的享樂:到遙遠異地旅行、入住世上最漂亮的飯店,在最時尚的餐廳、最棒的座位用餐,還有藝術與文化等。他們談生活中所有美好的事物,那是人人夢寐以求的人生。後來,話題轉向這位女子寫的有關丹麥人的書。同桌其他賓客對書名《像丹麥人一樣快樂》(Heureux comme un Danøis)感到驚訝,有位男士說:「妳怎麼會選這個主題?我想不出那個國家的人有什麼理由可以這麼快樂!」
年輕女子試著解釋,丹麥人對彼此與國家體制的無比信任,以及他們為社會整體利益、為公益付出的熱忱。丹麥的教育體系在促進每個學生培養獨特的人格,並且賦予每位國民找到一片天的自由,讓人人知道那有多麼重要。重點不在於出人頭地,而是要找到適合自己的一席之地。女子告訴在座者,丹麥人無意培養一群超級精英,他們的優先要務是使全國人民都過得很快樂。說完後,她一時多嘴,加了一句:為了維持那種社會所需要的經費,丹麥的稅賦高居世界第一,所得達39萬克朗(krone)以上的人,邊際稅率將近60%。
聽到這裡,剛才那位男士忍不住大叫:「太可怕了!」又說:「別想說服我們相信,那樣的制度能讓任何人幸福,沒有人願意為別人付錢。總而言之,沒有精英的國家,不會有未來。」另一位女士也說:「我看過電視上的政治劇《城堡》(Borgen)影集,那些人都活得很痛苦,這根本就說不通!」
故事到此為止,言歸正傳。
全球最幸福的國度
我完全清楚,丹麥模式不會令人人叫好,我寫這本書的目的也絕對不是要說服大家,丹麥模式優於任何其他模式,我只是希望分享個人經驗和我對世界的看法。
我出生在世界上最快樂的國家卻不自知,我不知道自己有多麼幸運,卻決定離開它去追尋我想要的人生。如今,在離開丹麥很長一段時間後,我想要從10個簡單的關鍵觀念,來討論一個看來已讓人民享有幸福超過40年的模範社會。
世界各地的觀察家都同意,丹麥人是地球上最快樂的人民之一。自1973年,歐洲最早開始針對這項主題進行各種調查以來,丹麥屢屢高居國際幸福排行榜第1名。在2012年及2013年著名的《世界幸福報告》(World Happiness Report)中,丹麥都是榜首——該報告是聯合國調查各國幸福度的「聖經」;相較之下,法國在2013年排名第25名。
丹麥在其他調查中得第一的,還有2012年歐盟官方民調「歐盟氣壓計」(Eurobarometer)的調查、2011年蓋洛普世界民意調查(Gallup World Poll)的全球幸福指數,以及2008年的「歐洲社會調查」(European Social Survey)等。對一個人民普遍傾向於謙虛的小國而言,這是很了不起的紀錄。
但是,這要怎麼解釋呢?為什麼這一小群人口才560萬左右、一年12個月有9個月都很寒冷,而且冬天一到下午3點就天黑的國家,人民卻還覺得如此滿足?它的稅賦也是名列世界前茅:所得稅接近60%,汽車稅170%,加值稅25%。為什麼?實在是很奇怪。
當被問到對「丹麥是世界上最快樂的國家」有何感想時,丹麥人經常回答:「喔,我聽過這件事。我不知道這是不是真的,但這裡的生活確實很棒。」他們不喜歡自誇,當然更不會炫耀自己是世界上最快樂的人民。謙遜、樸實,是丹麥文化的基本價值。再說,丹麥的生活也並非事事稱心如意,那裡酒類與抗憂鬱藥的消耗量居高不下,自殺率也很高。但這是否意味著丹麥人的幸福是謊言?絕非如此。基於本書要與讀者一起探討的10個重要觀念,絕大多數的丹麥人是真心滿意自己的人生,只是在丹麥跟在其他國家一樣,人生很複雜,不能一概而論。
我的出生地奧胡斯(Århus),是丹麥的第二大城市,人口約25萬。我在世界上最幸福的國家長大之後,帶著從那裡獲得的知識與經驗,決定出走到異鄉生活,尋找自己的幸福。年僅18歲的我,想要親身去理解,別人教給我與我自己認為的生命真相,其間有何差別?與現實人生交手,往往是驗證個人參考標準和信念的好方法。當年的我並不知道,丹麥模式是國際上的幸福標竿,也把丹麥的制度視為理所當然,覺得那是常態。
不過,我並未就此不質疑這個制度的主要信條,反而自問過許多問題,包含人人平等是否真的是好事?大家都一樣,不是會導致平庸嗎?一味強調樸實、謙虛,豈不限制了人們的潛能?還有,福利國家難道不是國民推卸自身責任的託辭?當時,我也仔細思考了幸福的概念,並思索應該到哪裡尋找它。我需要在現實生活中測試自己的想法,以便給自己最好的機會,變得獨立、自由、忠於自我。
那是一條漫長的路。我和其他國家與文化的接觸,使我更明白並增強了我所認識的丹麥人幸福觀。行走於亞洲、美國和歐洲各地,打開了我的眼界,使我看到自己周圍的寶藏。令我傾心的國度,也是我目前的定居地:法國,以其文化和人民的豐富內涵,啟發我尋找屬於自我的平衡。於是,今天我在法國,憑藉著後見之明的優勢,寫作關於丹麥的幸福。
幸福的定義
在探討丹麥的幸福祕訣之前,先讓我們對「幸福」的真正涵義有個共識。只用幾句話來說明幸福是什麼並不容易,因為視個人的語言和文化不同,有關幸福的定義與幸福的同義字可謂不可勝數,比方說,有歡樂、愉悅、福祉、喜樂、滿足……等一長串。但是,要怎麼形容幸福最為貼切?
科學上有十分務實的觀點,在醫學影像專家的眼中,「幸福」是一種腦部不同部位特定、可測量的活動。從字源學上得到的資訊是,「幸福」(happiness)的英文單字來自中世紀的英文名詞「hap」,意指「機會」或「運氣」。也有哲學家洋洋灑灑的各種主張,從文藝復興時期法國蒙田(Montaigne)及17世紀荷蘭斯賓諾莎(Spinoza)主張樂觀,到19世紀德國叔本華(Schopenhauer)及20世紀奧地利佛洛伊德(Freud)認為不可能有幸福,還有把幸福連結到享樂的古希臘哲學家伊比鳩魯(Epicurus),或是連結到信仰的17世紀法國神學家帕斯卡(Pascal),或像19世紀德國哲學家尼采(Nietzsche)連結到權力。
最重要的是基本定義,英國經濟學家理查.萊亞德(Richard Layard)陳述得很好:幸福是「感覺愉快、享受生活,並且希望這種感覺繼續下去。」我喜歡這個定義,因為它簡單,而且與大多數人能夠產生共鳴。當然,我們也別忘記一個重要的區別,那就是國家集體的幸福(由各項著名的幸福調查測量所得)與個人的幸福確實存有差異。
影響個人幸福的因素有很多,我不確定是否可能以真正客觀的方式來測量,就算分辨幸不幸福的人往往並不難,但那依舊是非常私密且主觀的感受。精神科醫師、社會學家、神經科學家和教育學者等專家都同意,在幸福這件事上,不見得人人生而平等,我們可能天生的幸福潛力就比較好或比較差。有人甚至主張,基因要100%為我們的基本幸福度負責,一個人幸不幸福是命中注定的。他們認為,是每個人遺傳的基因,有系統地管理著我們的幸福度。
上述這種看法稱為「定點理論」(set-point theory),有一項1996年的調查支持這個說法。該項調查的對象是三百對雙胞胎,有一起長大的,也有被分開扶養的。調查結果指出,80%的幸福情緒取決於基因。幸好,還有其他研究發現,這個比例是比較中庸的50%。舉例而言,精神治療師西瑞.簡森(Thierry Janssen)說,人的幸福能力50%受染色體影響、10%受外在因素影響、其餘40%取決於自己,因此在追求個人幸福方面,我們仍保有相當大的努力空間!
至於各種國際調查測量的集體幸福,因為標準各異,所以必須小心解讀。有很多人試圖為集體幸福下定義,像是喜馬拉雅山脈中的小國不丹,國王在1972年轉化正統的「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一詞,首創「國民幸福毛額」(Gross National Happiness, GNH)指數,它依據四項標準:永續公平的社經發展、環境保育、文化的保存與推廣,以及良好治理。儘管不丹曾遭受經濟危機的負面影響,這個概念仍替它贏得「幸福國」的稱號。
另一個例子是著名的羅馬俱樂部(The Club of Rome),它因各成員國「共同關切人類與地球的未來」而於1968年成立。羅馬俱樂部評估幸福最有名的是:1972年的報告《成長的極限》(Limits to Growth),該書主張以經濟指標來衡量生活品質。
無論用哪種方式,這些全球性的調查研究難免會有失精準。一來,集體幸福不可能是個人幸福相加所得的總和。其次,有許多因素可能會影響個人回答調查中所問的問題,如:「一般來說,你是否滿意自己的生活?」當場要回答這個問題並不容易,因為舉凡天氣、國家代表隊在重要比賽中是否獲勝,或是任何個人控制不了的好事或壞事等因素,都可能會影響當時的答案。甚至我們也可以推論,非常不快樂的人會懶得或不想參加這類調查。
從事大規模調查的機構,如聯合國、蓋洛普和歐盟統計局(Eurostat)也發現,就連問題的順序也可能會影響答案。舉例來說,如果前面的問題與政治或貪腐程度有關,受訪者在回答是否滿意自己的生活時,較容易做出較為負面的答覆。國際排名也可能會遭受批評,指稱未將文化差異納入考量,因為同樣的價值觀在不同國家,不一定代表相同的現實狀況。雖然存有這些小瑕疵,也儘管這種大規模的調查或許無法表現出一國集體幸福的真實全貌,但大量的民眾受訪意味著最低限度,就一般平均的幸福度或一國全體人民的福祉而言,它提供了一個相當不錯的指標。
為了擴展我對這項主題的觀點,我聯絡了任教於奧胡斯大學(University of Århus)的丹麥籍教授克里斯欽.比亞奇可夫(Christian Bjørnskov),他投入時間和精力研究這項主題已有多年,他也是幸福研究所(Happiness Research Institute)的創始成員(沒錯,真的有這個研究所存在。)丹麥有一群無私的學者組成智庫,專門致力於研究這個令人高興的題目。我們花了一整個早晨,在奧胡斯的卡薩布蘭加咖啡館(Café Casablanca)討論集體幸福。比亞奇可夫教授說,有一些基本的普遍因素會提升國家的幸福度,如民主政治體制、一定程度的國家繁榮、運作良好的司法體系,以及沒有戰爭等。他估計,有三、四十國符合這些標準。在這些因素為基礎下,還有其他因素會影響幸福感,特別是對他人的信任和選擇個人生活方式的自由(及可能性)。
無論有哪些變數、受到哪些微妙的影響,幸福是普世的權利。在1776年7月4日,甚至白紙黑字寫於波士頓起草的美國《獨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中:「我們認為下述真理不言而喻: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所以,我覺得分享丹麥人的某些幸福祕訣很重要,這些祕訣很簡單,並非遙不可及。我決定,一方面不能忘記這項主題是多麼複雜、牽涉廣泛,但同時採取非常簡單的方式,借用從我認識的人身上得到的啟發,以及自身的見聞與體驗,來討論如何獲得幸福。
從前從前,有10個成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的簡單方法。
祕訣1
我對周遭的人有信心:
信任
人們愈是信任彼此,就會愈感到幸福。
丹麥擁有全世界最高的信任度。
那是丹麥一個燦爛的夏日,人們走出戶外,盡情享受珍貴難得的溫暖與陽光。我帶著母親開車到郊外去,購買晚餐要用的蔬果。一路上,只見賣馬鈴薯、碗豆、胡蘿蔔、覆盆子和草莓的路邊攤。那些蔬果全都是附近農場種的,這沒什麼稀奇,只有一個細節並不尋常:在丹麥,那些攤子都無人看管。
每個攤子上都放著一個小罐子,要買農產品的錢就投到裡面。農民們甚至貼心地放了一些零錢,好讓要找錢的顧客有錢可找。到了收攤時,農民們再來收取賣得的錢。我小時候便是如此,至今大家仍然遵守這個原則。或許,這令人難以置信,但是沒有人想要偷竊,這個制度是怎麼運作的?
氣溫下降,信任升高
丹麥教授傑特.提葛.史文森(Gert Tinggaard Svendsen)最近出版了一本關於信任的著作,他在書中比較了86個國家,看看哪些國家的人民彼此信任,哪些則否。他的判定結果如何?78%的丹麥人相信周遭的人,這創下世界紀錄。
在史文森教授研究的其他國家,平均信任度僅25%或更低。所以,下列這點毫無疑問:丹麥享有世界上最高的信任度。有趣的是,所有北歐國家在這項調查中都名列前茅,而巴西則排名倒數,信任度僅達5%。其他南美國家和非洲國家與巴西同屬墊底;法國和葡萄牙則低於平均值,法國有70%以上的人不信任同儕。
這項研究顯示,丹麥人對體制——包含政府、警察、法律和公務員等——的信任度高達84%。是否因為史文森教授是丹麥人才這麼寫的?不大可能。其他研究者如法國亞恩.艾爾剛(Yann Algan)和皮耶.卡胡克(Pierre Cahuc),也證明丹麥人很少質疑國家的體制。比方說,僅2.2%的丹麥人表示不相信本國的法律制度,英國卻有將近15%、法國20%、土耳其25%的人表示不相信。此外,在《富比士》(Forbes)雜誌全球十大最佳政府排行榜上,丹麥高居第一位。這個排行榜的評比標準有:政府權能、清廉、社會秩序與安全、人民權利、政府透明度、法規執行力,以及民刑事司法公正等。
這種調查結果對社會關係重大,舉例而言,如果你懷疑身邊每個人都在耍詐,那你情不情願繳所得稅?很可能不情願,因為你會覺得繳稅像笨蛋,而非好國民在做的事。通常當人們相信別人也會照做時,會比較願意遵守規定,因此福利國家唯有建立在個別人民的互信上才可能持久。
信任不但對社會運作有極大的影響,也左右著個人的幸福。世界各地有無數的研究人員、社會學家、經濟學家和哲學家,曾經試圖找出幸福的明確原因。他們幾乎一致同意:人與人之間的信任,絕對是幸福等式中的一項關鍵要素。關於這個主題的最終定論,聯合國著名的《世界幸福報告》說得很清楚:人們愈是信任彼此,就會愈感到幸福。法國研究者艾爾剛和卡胡克也證實:相反地,建立在不信任上的社會,幸福的傾向也連帶偏低。奧胡斯大學的比亞奇可夫教授有同樣的結論:「丹麥的高信任度,是其高幸福度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是不負責或信任?外套、皮夾與嬰兒
在哥本哈根歌劇院(Copenhagen Opera House)裡,外國人看到丹麥人把外套放在無人看管的衣帽間,總不免感到十分詫異。那是幾百人憑直覺相信彼此的一個實例,他們知道在散場後,自己的衣物仍會留在原地,他們甚至連想都不曾想過,東西會不見。
我住在丹麥時,也從來沒有過這種念頭。有一天,我哥哥從超市回來,他告訴我,他在一箱蘋果中發現500克朗。他說:「一定是有人掉的。」所以,他通知超市一位主管,把撿到的錢交給他。失主在打烊時回來找那500克朗,主管便把錢還給她,結果她留下100克朗給家兄做為酬謝。
這個小故事在非丹麥人看來也許十分荒唐,你可能會說:「太天真了!那個主管顯然是把錢占為己有。」這類反應我能理解,我在丹麥國外旅居了19年,親眼目睹過不信任多於信任的情形,而且很不幸地,經常是基於無話可說的理由。
試想:你在街上丟了皮夾,找回來的希望有多大?答案可參考《讀者文摘》(Reader’s Digest)所做的一次實驗。主持這項發人深省實驗的人,在世界各地的城市街道上丟下了1100個皮夾,裡面各有相當於50美元的當地貨幣,以及皮夾主人的聯絡資料。這項實驗的目的,是要看有多少人會納入私囊,又有多少人會物歸原主。在丹麥人口約13萬的歐堡市(Ålborg),皮夾100%全部找了回來,而且一毛錢都不少。所有城市的平均值是略高於50%,實驗結果顯示,在許多國家,包括墨西哥、中國、義大利和俄羅斯,找回失物的機率非常低。
信任能夠使人心安,所以是可能改變人生的要因之一。有一次,家母在巴黎被偷走300歐元現金,她在丹麥投保的公司問她,能否證明她那天領過那個金額的錢。可惜,她沒有留下提款機收據,而那又是唯一直接可取得的證據。但即使沒有證據,那家公司還是相信她,賠償了全額損失。數年後,我在巴黎遭到同樣的厄運,我投保的法國保險公司,接電話者只是一再重複同一句話:「妳是在開玩笑吧?」
再舉一例:我念書時,在哥本哈根一家咖啡館打工三年,賺取學費。那家店以店外停滿娃娃車著名,原來是請產假的新手媽媽們在店內與朋友聊天,把嬰兒車放在外面。非丹麥人往往覺得不可思議,但在丹麥,父母留在店內,把小baby放在餐廳和咖啡館外很正常。從一個角度看,是沒人管那些嬰兒,但從另一個角度看,是大家都在管,因為再重複一次:人人信任周遭的人。
這種習慣幾年前曾在紐約造成醜聞,有個年輕的丹麥婦女把嬰兒留在餐廳外的娃娃車裡,自己和孩子的爸在餐廳裡面吃飯。結果,餐廳打電話報警,那位母親因疏忽罪名被捕。美國當局把嬰兒留置了三、四天,才交還給她母親。這名母親對紐約市提起訴訟,結果獲得約一萬美元的賠償。
信任的力量與「懶惰羅伯」
2012年8月,丹麥財經報紙《柏森日報》(Børsen)主辦了一場討論信任的大型會議。暢銷書《高效信任力》(The Speed of Trust)的作者小史蒂芬.柯維(Stephen M. R. Covey)是這個主題的專家,自然受邀到場發表演說。一開始,他讚揚丹麥是信任的模範國度,然後他把重點放在與缺乏信任相關的重大代價上,如一個組織的成員若彼此猜忌,就必須設置昂貴的監督、法制及安全機制。
小柯維提到美國投資名人華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t),以及他購併的一家大公司:食品批發商麥克蘭(McLane Company),它是沃爾瑪(Wal-Mart)的物流事業部,年營收總計達230億美元。通常這種規模的購併案,不但需要好幾個月的時間,還要付出巨額的律師、顧問及稽核師等費用,因為雙方都要從裡到外被查個清楚。但這樁購併案,雙方彼此看得很順眼,也相互信任,所以在兩個小時即談成交易,並握手為證,省下幾個月的準備時間和數百萬美元的開支。在小柯維看來:「不信任將使交易成本加倍。」
丹麥前經濟部長瑪格莉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也出席了這場會議,她在將近一個小時無提示稿的演講中也主張,信任是省下各種耗費的源頭之一。她舉例解釋,相信失業者比處處提防著他們要省錢得多。在此要指出一點:丹麥人非常以國內的社福制度為傲,2009年為丹麥《日德蘭郵報》(Jyllands-Posten)所做的一項調查證實,那確實是他們最感到滿意的,滿意程度甚至超越丹麥的民主、寬容及和平。但他們也知道,每個國民均參與和貢獻,不舞弊、不詐欺,攸關社福制度的成敗。求職者的誠信,不僅被視為事關其本身的利益,也涉及大家共同的利益。維斯塔格承認,即使是在丹麥,最起碼的監督仍然有其必要。
2012年9月,丹麥曾經爆發爭議。一個媒體稱為「懶惰羅伯」(Lazy Robert)的年輕人,令整個國家蒙羞。「懶惰羅伯」公開表示,他寧可占著領失業救濟金的便宜,也不要做無聊速食連鎖店的工作。怎麼有人可以故意利用社福制度卻不感到羞恥?「懶惰羅伯」顯然不是唯一抱持著這種態度的人,但這對丹麥人來說是很大的侮辱。法國人對此或許較不在意,某天有個年輕法國女生告訴我,她住在美國時的各種刺激冒險經歷。我問她:「聽起來真的很精彩,但妳沒有綠卡怎麼生活?」她回答:「我靠失業救濟金!」語氣一點也不慚愧。又有一次,晚宴時坐在我旁邊的人驕傲地告訴我,他靠失業救濟金休了一整年的假。他只是想無所事事一陣子,好好思考人生,享受一點自由時間!
無論如何,參加《柏森日報》那場會議後,我帶著滿臉笑容離開。我為自己的國家感到高興,也提醒自己,別忘了付750歐元的出席費。沒錯,主辦單位並未要求預付費用,他們相信參加者會後會付款。丹麥前總理波爾.尼魯普.拉斯穆森(Poul Nyrup Rasmussen)曾說過:「你很少看到丹麥人一手拿刀,另一手不拿叉的。」
不當交易與不義之財
我在巴黎從事第一份工作時,特別打電話給父親,告訴他有家印刷廠商給我極為優惠的條件。「我們要印宣傳手冊,他給的條件實在太棒了!不但收費比別家低,還在我夢寐以求的地方有間很棒的公寓,願意以非常合理的價錢租給我。他實在很好心,對嗎?」家父回答:「對。可是,哪天如果他要漲價,妳要怎麼辦?妳租他的房子,若房租低於市場行情,妳的處境其實有點危險,妳不覺得嗎?」
答案顯然是「沒錯」,所以後來我沒有接受那項提議,選了另一家印刷廠。我在第一時間的反應是基於一個想法:既然他的價格比別家物超所值,不如就把合約給他,尤其他又好意要把房子低價租給我,看起來那是雙贏的局面。實際上,它可能問題叢生,若是我接受了他的提議,就會失去和他做生意的獨立、公正立場。我會因為個人動機而代表公司和那個特定廠商維持合約,但我只是一個員工。
當我告訴別人這件事時,得到各種不同的反應。有人——老實說,多半是南歐人——說:「妳好笨!想想看,住在那間公寓該有多好?」也有人——經常是丹麥人——很生氣地說:「太可怕了!他是想賄賂妳。好陰險的提議,還好妳沒有接受。」貪腐(corruption)在字典上的定義是:「為了個人利益而濫用權力。」我這個小插曲,正是絕佳的例子。
其實,貪腐在丹麥,還有芬蘭和紐西蘭,均屬全球最低。打擊貪腐的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2012年12月發布了最新年度的貪腐調查報告。在176個受調查國家中,丹麥位居貪腐最少的第1名。歐洲主要國家的排名為:德國第13名,英國第17名,法國第22名,西班牙第30名。義大利遠遠落後,排第42名。人民以尊重體制和秩序著稱、公民意識也很強的日本,卻排到第18名。美國第19名,新興國家如巴西(69名)、中國(80名)、印度(94名)及俄國(133名),則仍在努力與嚴重的貪腐奮戰。排名墊底的國家有阿富汗、北韓和索馬利亞。
一般來說,丹麥政府機構和商業部門的貪腐非常少。丹麥人根本不會容忍這件事,超過九成的丹麥人說:「在工作上接受賄賂是不正當的。」同意這句話的人,在法國略高於50%,在葡萄牙75%,美國80%。
懲罰貪腐對以儆效尤十分重要。丹麥最有名的貪腐案之一爆發於2002年,當時的法魯姆市(Farum)市長彼得.布里克斯托德(Peter Brixtofte),也是人氣很旺的政治人物,被控濫用職權及公共財。這樁醜聞始於媒體揭露,一張兩萬歐元的餐廳帳單(內含多瓶貴得離譜的葡萄酒),被布里克斯托德申報為「各種市政會議」的開銷。接著,其他舞弊事證浮上檯面,包括一些圖利市長友人的事件。此案深深震撼了丹麥人,布里克斯托德的政治生命也很快告終。經過數次上訴,最後他被判兩年有期徒刑。
丹麥外交部轄下的國際發展署(Danish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y),於2004年開始實施「打擊貪腐行動計劃」(Action Plan to Fight Corruption),並制訂行事規範,建立零容忍政策。這些規範適用於發展署本身的援助人員,以及利害關係人、合作夥伴及援助受益人。他們甚至設置反貪腐熱線,提供民眾匿名舉報貪汙事件。
當一個國家與政治人物、政府機關及金融機構的關係,是建立於信任之上,國民就享有更好幸福生活的基礎。我認為,這是丹麥人普遍幸福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