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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對生活在當代社會的知識分子而言,
「紐約」是一門值得在大學裡開課的學問。
這不是一本旅遊書,而是一本生活書,
讀了這本書不會讓你想去紐約旅遊,
卻會像是真正在紐約生活過,而且是好多年……
這不是一本觀光手冊,這本書甚至批評時報廣場空洞、威廉斯堡虛偽;這也不是一本餐館指南,這本書甚至對紐約千萬商家名稱隻字未提--當今社群媒體發達,這些「資訊」根本無消重複出版成書,只要使用網路搜尋幾個關鍵字,彈指就能查出如何從甘迺迪機場搭地鐵進城、哪一家早午餐的班乃迪克蛋做得最好。
本書命名為「紐約學」,絕非要以權威之姿領導讀者詮釋紐約;反之,本書期盼集結眾人的力量將紐約當成一門學問研究:大蘋果之所以迷人偉大不只因為有無與倫比的建築橋梁和大排長龍的美食甜點,這座城市更是許多都市問題、文化表現、人性明暗的縮影,值得更深層的解讀與評論。
【誠心專序推薦】
傅天余(也曾愛上紐約的文青導演)
【會心一笑推薦】
伍臻祥(作家、老紐約、知識分子)
目錄
推薦序
自序
part 1
金童
三不管地帶
小東京
村子裡的跨國企業
西四街與布里克街
克里斯多福街
雀兒喜男孩
K-town
百老匯
東96街
嬉痞客
part 2
地鐵社會學
地鐵奇遇
街頭奇遇
街頭對峙
行人最大
計程車政治學
長翅膀的老鼠
我的曼哈頓概論
part 3
族群分工
獨立咖啡館經濟學
變臉店員
別說中文
大圓桌
初次約會
part 4
哈德遜河岸慢跑
法國女子的咖啡館
法國男子的咖啡館
盧老闆的中國快餐館
威爾桑莫
管理員沃德先生
偷報賊
甜酸大蘋果
內文試閱
小東京
歷經重重關卡,她,終於如願以償頂著「遠赴紐約攻讀碩士」的頭銜來到這座都市叢林。這不是她首次負笈紐約,幾年前打著遊學練英文的名目初踏大蘋果時,她即明瞭留學美國別無他城。
這座五光十色的城市能給予求學之外的物質享樂和視野拓展。
她,記得那天從語言學校下課後,當地親友引領到東村的聖馬克斯街用晚餐,那一頓,比其他觀光客慕名而至的餐廳都要令她印象深刻||怎麼也想不到在太平洋的另一頭也有宛如新宿巷弄直接搬來的居酒屋,從狹窄店面到呼喊「以拉蝦」的店員以及烤盤上茲茲作響的串燒,使她想起某年春天和父母一起去東京賞櫻花。真要走出店門瞧見洋人面孔,才驚覺原來自己還在紐約。
她,於是認定東村是紐約最好打牙祭的去處,下雨濕冷的午後上完「行銷策略與管理」,她憑著遊學紐約時的模糊記憶,穿過艾斯特街和那座黑色巨型方塊,隨機找間店點了豚骨拉麵配一小碟炒飯暖胃,紀念在台北的日子總和三五好友一起到忠孝東路後巷吃一碗醬油拉麵。回家路上,她意外瞧見路邊還有小店賣章魚丸和鯛魚燒,興奮地惦記心底,準備下回再來嚐嚐味道。
她,開始讚嘆紐約無所不有,包羅萬象。從前在日本漫畫看到的炒麵麵包,東村的日式烘焙坊有賣;日本頻道介紹的天津丼,東村的中華料理館能吃到。在台北最知名的和風洋食,甚至比不上東村隨便一家日式食堂的咖哩蛋包飯;大蘋果雖然沒有摩斯漢堡,但東村不乏更精緻的米漢堡舖。
她,逐漸明白原來聖馬克斯街為中心的幾條街區紐約客稱「小東京」,因此東九街有地道的生魚片、壽喜燒不足為奇,內行點必須去蕎麥麵屋品嚐冷麵浸泡醬湯的滋味,上清酒吧在爵士樂伴奏中微醺紓壓。
她,抱怨中國城太骯髒,法拉盛太遙遠,要購買雜貨塞滿冰箱,還好東村有日本超市,白米麵條品質更勝唐人街,肉片海鮮也沒有老外處理的騷味,最後還能帶包眼熟的日本進口零嘴結帳,或者一份鮭魚飯糰和秋刀魚便當做明天午餐。
她,煩惱西方人不了解東方人的髮性,不懂得如何用英文精確表達打薄、燙捲、挑染,但又不敢輕易信任中國城,冒著頂上鳥窩行走曼哈頓街頭的風險。所幸東村聚集許多日式美髮工作室,裝潢明亮,態度親切,從此成為忠實顧客,還得意和日籍設計師變成朋友,告訴對方自己遊遍阪神、京都、北海道,從小受大和文化薰陶。
她,雖然生長台北盆地,爸爸是本省的鹽田草根,媽媽是外省的飄洋過海,卻不曾蹲坐路邊喝一碗肉羹湯,或是滿頭大汗地吸大滷麵。家族週末聚餐享用懷石料理,年度旅行去沖繩群島或伊豆半島。也難怪她在紐約各處的唐人街找不到一絲認同,反而覺得東村最熟悉親切。
她,行走東10街耳邊時不時傳來「台灣口音」,除了因為台籍學生最愛唸的紐約大學在東村有數棟校舍,落腳紐約的台灣人大多與她長成背景雷同,大家最往東村消磨消磨。台人聚集下,她發現東村的涮涮鍋和燒肉店之間根本就開了幾間台灣小吃店,趕緊叫了一份排骨便當配珍珠奶茶懷念家鄉。
她,曾試圖去格林尼治村的餐酒館裝洋派,但羅列食材的菜單一個字都看不懂也懶得查,更不曉得每一桌都有專屬的服務生,隨便伸手要求加水卻遭臭臉。她於是帶著受挫的心靈回到東村,用日本服務生的滿臉笑靨撫慰心靈,再自信地點上一盤絕對不會出錯的豬排蓋飯。
她,不是來自廣東的偷渡移民,一輩子藏匿中國城的燒臘店洗碗盤、做外送,但在紐約的那幾年卻怎麼也走不出東村,對她來說那是座最安穩舒適的文化避風港。
她,不曾鼓起勇氣探索西村或雀兒喜,更不用談布魯克林或哈林。對她而言,除了學校和自宅,東村就是她在紐約的一切;若有親朋好友造訪也一律帶去東村,東村於是聲名遠播,連外地人都曉得那裡可以吃到鹽酥雞和美而美。
她,即便對東村哪裡美味瞭若指掌,卻不解為何聖馬克斯街上總有或躺或臥、骯髒發臭的落魄青年,看得她渾身不自在。她會注意到出沒東村的除了「自己人」,還有臉部刺青、五官穿環、髮根剃得直見頭皮的逆骨,但不會知道原來今天的小東京曾經危險破敗,還是紐約龐克文化精神指標。一如她所認知的東村,其實僅僅那幾條街,連以批判理論和文化研究為主題的「聖馬克斯書店」都不曾進去挑一本書裝憤青。
她,曉得東村東邊是字母城,晚上治安不好不要去,卻也錯過曼哈頓最狂放不羈的夜生活;南邊是下東城,看起來破舊髒亂有點可怕,殊不知東村以前根本是下東城的一部分。不過她會到北邊的聯合廣場,只因為周遭建築比較高聳新穎。
回到台北,她,對這座曾經嚮往的城市一問三不知,一句「紐約其實沒什麼」打發眾人,頂多最後補充:「東村還不錯」。
百老匯
好萊塢明星大紅大紫後喜歡到紐約百老匯演個一季舞台劇鍛鍊功力。舞台不若螢光幕可靠剪輯特效掩蓋缺失,忘詞就是忘詞,走音就是走音,若能通過此等考驗,儼然證明自己是實力派而非花瓶一枚。
百老匯其實是一條貫串曼哈頓頭尾的大道,也是島上少數蜿蜒曲折的道路,在14街、23街和34街三條主街分別與南公園大道、五大道和六大道交會,形成聯合廣場、麥迪遜廣場及先鋒廣場。到了42街則和七大道交錯構成時報廣場,紐約主流劇院以之為中心座落周邊,從40街一路延伸到54街擴張成所謂「劇院區」,「百老匯」也因此演變成紐約劇場的代名詞。
然而不論上演戲碼紅遍全球,這些劇院一個個都蜷縮在中城的狹窄街道,外觀除了招牌閃爍,其餘毫無廳堂氣派可言;內部即便散發出些許老劇院的風華韻味,裝潢仍嫌陳舊過時;座位安排也明顯密集擁擠,規模完全不能和林肯中心相提並論。
此外,也不是每一齣百老匯舞台劇都讓人拍案叫絕,有的故事俗爛老套看得呵欠連連,有的對白冗長沉悶毫無亮點,有的曲目難以入耳恨不得立刻離開現場…喜愛「高級藝術」的友人因此批評百老匯一如庸俗的大眾娛樂令他不敢恭維,和粗製濫造的電視肥皂連續劇其實沒什麼差別。
而看戲必經的時報廣場(Times Square)也被紐約客戲稱為「時報恐怖」(Times Scare),無時無刻充斥觀光客走走停停,沿路廣告霓虹璀璨耀眼卻浮誇空洞,周邊店家更只有毫無特色的大型連鎖和紀念品店,擺明只賺觀光財。不要談平日沒事,就連跨年紐約客也不會到時報廣場倒數,甚至避之唯恐不及;我和友人去觀戲時也會特別繞路,免得人擠人壞了興致。
時報廣場從來不是曼哈頓最迷人的街區,在紐約犯罪率最高的70、80年代毒蟲流鶯橫行,謀殺強暴樣樣來,直到90年代才隨著整體治安改善而成為今天「世界的十字路口」——搭乘夜班飛機俯瞰曼哈頓,劇院區如顆發亮的鑽石光彩奪目。
但時報廣場擁擠喧鬧仍是不爭的事實,周圍除了劇院和辦公大樓就是飯店,因為只有短暫停留紐約的人才會想落腳42街與七大道。而在「只有你找房子,沒有房子找你的」曼哈頓,劇院區的房租也因此相對低廉,不知情的人才會炫耀自己住在時報廣場。
時報廣場再恐怖,音樂劇再通俗,百老匯還是在演藝界有特殊地位。不論是舞台出身又回鍋的休傑克曼,還是拿下奧斯卡後首次挑戰的湯姆漢克斯,都曾在百老匯現場擔綱演出,企圖讓演技更上一層樓。我也幸運地在友人搶到票下,一睹過馬修波迪克和布萊恩科蘭斯頓本人的風采——後者當年還拿下音樂劇界的奧斯卡東尼獎最佳男主角,身為影集《絕命毒師》戲迷的我也曾在劇院外癡癡等候他出現,最後順利得到簽名與合照。
但百老匯也並不總是張開雙臂迎接好萊塢。
電影《鳥人》的男主角因拍攝漫畫英雄動作片走紅,沉寂多年後試圖藉由自導自編自演舞台劇東山再起,結果被尖酸刻薄的《紐約時報》劇評直指他只是想靠百老匯進行宣傳操作的「明星」,而非真正的「演員」。《鳥人》也將百老匯的後場角力一一搬上檯面:製作人賭上身家財產籌措資金、經紀人宣傳手法無所不用其極、小牌演員為了出頭滿腹委屈、《紐時》虛偽劇評字句操一齣戲生殺大權…。
百老匯絕對不是像時報廣場表面那樣繁華絢麗,反倒如同劇院外的街角暗巷一般骯髒複雜。
地鐵奇遇
別以為走進地鐵暫時逃離了地表喧囂,紐約要你連在地底都不得安寧。老鼠亂竄月台軌道、流浪漢伸手乞討…算什麼!這些早已司空見慣。四則奇遇,才夠領教紐約客的感官每天怎麼在地鐵被「綁架」。
馬戲秀
路線:J
行經:布許維克與南威廉斯堡
甫進車廂,映入眼簾,三位黑人少年,臉蛋已是輪廓剛硬的男人,身子仍是毛沒長齊的男孩,血脈賁張,蠢蠢欲動。
門關,列車啟動,果然,音樂隨即大做,但音響不給面子,跳針。
列車進入下一站,門開,我與友人趕緊換車廂求得一站寧靜,僅僅一站,因為列車再進下一站,門開,來了,三位黑人少年扛著音響,也換車廂。
門關,少年大聲呼喊要抓住你的注意力,少年調高音量要帶動現場氣氛,少年開始又跑又跳又爬又盪,一人起舞,兩人饒舌,輪流交替,靈活如三隻猴子在叢林嬉戲。
那段橫越威廉斯堡大橋的八分鐘,車廂是馬戲帳棚,扶手是鋼索吊柄,即便雙腿迴旋時就要揮到乘客臉,即便倒掛鋼管旋轉而下時掉了球鞋,少年面不改色,忘情表演。車外東河波光瀲灩依舊,車內卻上演一場與世隔絕、無人知曉的馬戲秀。
音樂終止,少年汗流浹背,氣喘如牛,拿下鴨舌帽,反轉,期待幾枚銅板或幾張「綠背」進帳。遺憾無人買單。少年摸摸鼻子,瀟灑地說了一句:「換下一節車廂吧。(not this train.)」
但紐約客冷漠如冰,難道在上一節車廂有所斬獲?
口水大戰
路線:3
行經:上西城與時報廣場
甫進車廂,喧鬧震耳欲聾。一端黑人男子,手捧聖經,大聲朗誦,宣揚教義;另一端拉丁大媽,對空氣又哭又罵,扭動身軀,揮舞雙臂,若有蟲子爬上身;兩造不在對話,今天各有主題要談。其他乘客,瞎了眼看不見,聾了耳聽不見,忽略一切。
可慘!剛好是輛快車,從72街到42街,30條街,列車不靠站,換不了車廂。
拉丁大媽一度走到我與友人身旁咆哮:「中國人@#$%^&*」但聽不懂,真的,不是聽力不夠好,瘋言瘋語本無邏輯可尋。我緊盯大媽一舉一動,隨時提防任何攻擊,卻也硬憋著笑,笑這場面多荒謬。
列車快速奔馳,雙方音量也一起飆升,好似相互較勁,看誰能博得乘客哪怕幾秒關注。忽然,一在看書白人女子,冷冷瞄了拉丁大媽一眼,淡淡吐出一句:「妳沒事的。(you will be fine)」大媽神奇地逐漸冷靜,但臉妝已被莫名淚水染花;黑人男子也停止傳教,尷尬一笑,大概發覺自己在拉丁大媽的無理取鬧中敗陣。
列車進站,門開,黑人男子拍拍屁股下車,惟拉丁大媽仍在月台邊逗留;門關,大媽回不了車廂,隔著車窗痴呆望向車內。霎時,所有乘客放下戒備,鬆一口氣||紐約客從來不是無動於衷,只是強裝鎮定。
車廂歸於平靜,列車繼續行駛。下一站上車的乘客,永遠不會知道上一站的我們經歷了什麼樣的口水大戰。
車廂空著必有其因
路線:1
行經:時報廣場與雀兒喜
列車進站,一節一節滿載乘客,不意外,在這週六夜晚戲院散場時。列車停靠,喜出望外眼前這節恰好空空如也,可真幸運。然一坐定,即見對面一邋遢白人老爹打盹,以及他的「家當」佔滿座位整排;其他乘客,不可思議地看我,好似誤闖什麼禁地。
這氣氛不對,縱使在紐約地鐵和流浪漢比鄰而坐稀鬆平常,仍馬上起身走到車廂另一端,邊走,開始陣陣惡臭撲鼻而來,不是垃圾的酸腐,不是汗液的濃鹹,原來是老爹拉了肚子。難怪這節車廂乏人問津,大家都逃跑了。
所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惡臭的確慢慢消散,就別換車廂了吧… 不!即便不聞其臭,仍是不斷吸入呼出老爹的排泄物,越想越令我作嘔。
列車進入下一站,門開,馬上起身走到車廂另一節;擦身而過乘客不知情,走進打盹老爹那節車廂,見空座喜出望外急著坐定,我暗忖:「我們等會見」。
不明一袋
路線:D
行經:中城
列車進站,鄰座白人老頭起身,走向車門,卻留下不明一袋在原位。
身旁白人女子與我同時發現,兩人瞪大雙眼,互看,一秒內,猜測、起疑、不安,狂飆高升;恐怖攻擊、爆炸、死傷,記憶猶存。
白人女子:「那是他留下的嗎?」
我:「應該是。」
白人女子立刻回頭呼叫:「先生!你的東西忘了。」
老頭緩緩走回,我小心翼翼提起那一袋交還。
老頭:「謝謝你們。」
幸好只是年紀大忘東忘西。
我和白人女子再度對看,相互微笑,好一次地鐵上的守望相助,也落實紐約地鐵宣導短語:「看見不明物,上報不明物。(see something, say something)」。
延伸內容
彼時的城市,此時的人生
◎文/傅天余
事情是這樣的。
上世紀九零年代我在紐約讀研究所,那時網路初興,還沒有臉書,沒有line,人們還讀很多小說,我在NYU附近靠第六大道的克里斯多福街上一棟搖搖欲墜的十八世紀老屋,租下一間兩坪大小、地板傾斜的閣樓,在那裏讀書窩居了三年。
那是撥接網路的古早年代,我跟隔著太平洋的情人靠寫mail,用messenger聊天,約好時間打很貴的國際電話,成本很高的維繫著遠距愛情。那時我仍是個懷有文學夢的女青年,相信寫下來印成字才是保存記憶最穩妥的方法。於是畢業前以結案報告的心情寫了一本書,關於那些發生在格林威治村的故事,出版了結,然後投入生活與生存的遊戲至今。
果然我是對的。
前陣子好友突然臉書敲我,說認識一個年輕男生聲稱受我多年前那本書影響(天啊不是絕版很久了?!),去了紐約,進了同一間學校念書,也住進了我當時住的西村。
於是約了一場輕鬆的網友見面會,在富錦街小餐館吃飯聊天,席間我不停張大嘴,訝異早已印象模糊的昔日生活片段,在這個年輕男生腦中以清晰無比的HD畫質被保存著。我簡直快哭了,真感動有這樣一顆年輕聰明的高品質硬碟,幫我這健忘的人記住了那段美好的時光。
更訝異的是,男生說他也寫了一本關於紐約的書。
於是我讀到了黃致鈞的這本紐約學,一本因為我多年前寫的書而出現的另一本書。作為他口中的書寫啟發者,我深感害羞與榮幸。
紐約作為文青的終極夢土,是那個時候年輕的我專注熱戀的對象,我發動所有神經專注的深入它體會它,然而畢竟只是暫時的地址,緣份結束後內心並沒有太多眷戀。這些年來我其實只有重回紐約幾次,都是因為工作的短暫停留。
定居台北的這些年,除了工作必須的移動,我的宅女台北生活差不多只有兩條街,富錦街與赤峰街。
讀著屬於致鈞的紐約故事,有熟悉有陌生,如今人們對於紐約的心理距離,以及對紐約的想像,肯定已經跟當年的前網路時代完全不同了。但我赫然發現,這些年來我其實繼續過著與紐約時代很像的生活。自己所選擇的幾處生活居所富錦街赤峰街,氣氛也與那時住的西村愈來愈像---濃厚生活感、有意思的小店、可以待很久的咖啡館、要爬樓梯的老公寓,當然還有因為年輕雅痞熱愛而不斷上漲的房租。
恍然大悟,其實我最鍾愛的正是彼時那樣的生活,紐約格林威治村的日子,就是我經歷過生活最好的樣貌。那時的情緒都已代謝掉了,記憶也只剩模糊的氣味,然而有什麼永遠在身體裡留了下來。
無數個年輕的身影經過又離去,紐約是由無數這樣的記憶堆疊而成,一轉身,自己的青春也成為那個偉大城市牆角的一小塊磚。而我真開心有人還用這種古典美好的形式,繼續述說這個城市的故事。我相信致鈞以文字留下的記憶,某一天也將會有另一個人跟著他的細膩書寫,去尋找屬於自己的紐約。
於是可以狡猾的想,暫時的地址將成為永恆的眷念,而我將永遠不離開西村。
2015/10/22 台北作者資料
黃致鈞
臺北人,紐約客。從小以藝術與空間感見長,大學卻主修寫作批判的輔仁大學新聞傳播學系,後又取得量化實證的紐約大學政治經濟學碩士,現替英國老牌雜誌撰寫研究報告維生。自許成為知識分子,以四海為家。 賜教信箱:cch388@nyu.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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