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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暮光之城》書迷必讀之作。
☆火速售出11國版權。
☆紐約時報暢銷小說前15名。
☆美國書商協會(ABA)最佳選書。
☆亞馬遜網站逾八成讀者給出4星以上好評。
烏黑的頭髮、漆黑的瞳孔,
在沉默的夢境裡,那名美麗少女總是凝視著少年。
少年不確定這是夢還是現實,
但他明白他們必須相愛。
范恩.威斯頓應該死於那場五級強度的超級颶風才對,但是他沒有。他從瓦礫堆中甦醒過來,完全失去記憶——他只記得有個神祕的黑髮女孩站在風中。從此他每晚都夢到那名女孩,他一直希望夢中情人真有其人。
奧德拉確實存在,但她不是人類。她是行風者,在風中行走的空氣精靈。她熟悉風的語言,甚至能把風轉化成武器。她也是范恩的守護者,她曾經鄭重宣誓,將獻上生命來保護他。
在超級颶風再次肆虐之前,奧德拉只有幾天時間能喚起范恩的記憶。隨著范恩的能力日漸恢復,他意識到他們命中註定要相愛,也命中註定要分開……
【強力推薦】
「突破吸血鬼、狼人等傳統奇幻設定的精采大作,值得推薦給《暮光之城》的書迷。」
──《校園圖書館期刊》
「步調明快、奇幻而浪漫的愛情小說。破碎的過去與分歧的未來,皆不足以阻止這對電力四射的情侶。」
──《青少年之聲雜誌》
「迷人的角色描寫讓這本小說更臻完美。」
──《科克斯書評》
「與眾不同的超自然設定、犀利又幽默的文筆,十分引人入勝。」
──《書單雜誌》
「強烈而浪漫──旋風般的愛情故事。」
──貝卡.費茲派翠克(紐約時報暢銷書《暗夜天使》作者)
「有趣、節奏明快、俏皮而浪漫。雪儂.梅森傑的青少年小說處女作令人耳目一新。」
──綺兒絲登.懷特(紐約時報暢銷書《異生物調查局》三部曲作者)
「刺激、浪漫、有趣,絕無冷場的閱讀樂趣。」
──莎拉.威利(《九命少女》作者)
官方宣傳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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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試閱
第一章 范恩
我能活著已經很幸運了。
至少每個人都是這樣告訴我的。
當地新聞記者甚至有種說這叫奇蹟。我是「范恩.威斯頓:奇蹟男孩」。彷彿警察在瓦礫堆找到不醒人事的我,是某種宇宙奧秘的一部分。
「風災後倖存的家庭」——那樣才算是奇蹟吧!相信我,七歲就成了孤兒根本不是什麼「奇蹟」。
能夠存活下來,我並非不知珍惜。我確實珍惜。我了解我差點活不成,但變成「奇蹟男孩」是最糟糕的部分。
問題。
相同的問題糾纏我整整十年。
怎麼會?
五級颶風把我捲走——那等於是自然界的巨型調理機。我被捲到六公里外,然後這個超級龍捲風又把我丟回地面。結果我身上只有幾道割傷和瘀青。這怎麼可能呢?就連我爸媽的屍體都支離破碎到難以辨認了。
警察不知道。
科學家不知道。
所以他們都來問我。
但是我根本不知道。
我想不起來。關於那天,關於我的過去。關於一切。
嗯,任何有用的事,我通通想不起來。
我記得恐懼。
我記得風。
然後就是——空白一片。彷彿我摔到地面的時候,連帶把腦子裡的記憶全摔掉了。
除了一個例外。
一個孤零零的記憶——我甚至不確定那是記憶,還是我大腦受創所產生的幻覺。
一張臉,在狂風中注視我的臉。
一個女孩。黑色頭髮,比頭髮更漆黑的黑眼珠。淚珠從她的臉頰滾落。然後一陣刺骨的寒風把她吹走了。
從那個時候開始,我不斷夢到這個女孩。
第二章 奧德拉
是我的錯。
我知道律令。
我知道召喚風有多麼危險。
但我不能讓蓋文死掉。
在那個時候,守護威斯頓一家幾乎耗盡我們全家的時間和精力。不斷的擔心,不斷的逃跑,不斷回頭去看逼近的風暴。我們躲在荒郊野外的兩間小屋。觀察,屏息以待。心中的恐懼比天上的烏雲還厚。
我熬過那段艱難的日子,全靠小屋旁邊那幾棵枝葉繁茂的楊樹。我會爬到樹上尋找藏身之處,在枝椏高處小心取得平衡,任由微風吹過我的皮膚。我可以忘掉樹下那個世界,全心傾聽微風的呢喃。
傾聽先人的傳承。
我從來不對風說話。我只是傾聽和學習。
但是風的旋律不足以填滿寂寞的日子。於是我把目標轉向樹上的小鳥。
蓋文的鳥巢位於最高的大樹上,而且藏在最頂端的細枝中,足以遠離掠奪者的攻擊。幸好我的身材纖細,雙腿靈巧。要爬上脆弱的樹幹高處看鳥巢並非難事。鳥巢裡面有三隻毛絨絨的小傢伙。那是蒼鷹——驕傲高貴的鳥類,即使牠們目前只有灰色絨毛,只會張嘴等媽媽回巢哺餵,還是不減其傲氣。
以前我沒有辦法單靠自己和小鳥溝通。我一向需要媽媽的指引,才能讓小鳥完全了解我、回應我、信任我。但威斯頓的事就夠她忙了。而且蓋文很不一樣。
當我爬上樹梢去看鳥巢時,牠不像牠的雛鳥兄弟那樣尖叫、驚慌退卻。牠只是睜大眼睛,眨也不眨地看著我。我知道牠敢讓我伸手抓住牠。之後每天等牠的媽媽離巢去覓食,我就爬到樹上去看牠。
我一直在數日子,看看蓋文什麼時候能飛,心中又期待又害怕。我渴望見證牠的第一次飛翔,看牠享受乘風翱遊的自由。但是一想到從此失去唯一的同伴,我就覺得傷心欲絕。牠是我唯一的朋友。
勇敢的蓋文是第一隻跳出鳥巢的雛鳥。
看到牠躍出鳥巢,我的心臟幾乎停止跳動。只見牠的橘紅色眼睛直盯著地平線,眼神專注而堅定。
牠的翅膀一度抓住氣流,飛行的快感讓牠發出勝利的啼聲。然後一陣強風打得牠失去平衡,往地面直墜。
我很想說我來不及多想,我只是憑直覺行事。但其實我知道其中的風險。
牠往下掉的時候,我們的眼神相遇了。然後我選擇救牠一命。
我召喚了風——這是我的第一次召喚。風托住蓋文小小的身軀,把牠送到我張開等候的掌心。牠舒服的窩在我的手心,好像牠都知道。牠知道我會救牠。
我把牠帶回家給爸爸看。我沒有告訴爸爸蓋文是怎麼來的。我有很多機會可以說的。媽媽問了許多問題,我只要實話實說就好了。
如果我說實話,爸爸就不會死了。
但是我沒有。我什麼也沒有說——隔天晚上雷登的風魔找到我們,召喚三種力量最強的風,形成一個無人能擋的龍捲風。
然後一切都太晚了。
第三章 范恩
對為期三個月的冬季來說,住在柯契拉山谷其實並沒有那麼糟。然後熱浪來襲,半數以上的居民連忙跳進豪華名車或私人飛機,前往他們第二、第三或第四個家避暑。鎮上只剩下一些老人、瘋子,以及我們這種人——被排除在鄉村俱樂部之外,受困在「不富有」區域的居民。
很遺憾,我們家只有一棟房子,而且位於加州百慕達丘的椰棗樹林中。這裡號稱地球最炎熱的地方。今天的氣溫四十二度。像這樣的日子,當地居民會坐下來閒聊,享受「熱浪稍減」的美好天氣。因為兩天前的氣溫高達五十二度。我感覺不出來其中的差別。因為我不是當地人。
收養我的家庭一辦好正式手續,我就搬到加州來了。那時我剛過八歲生日。對於我這個內布拉斯加人來說,即使在加州住了九年,只要氣溫超過三十七度,我就覺得自己好像被塞進烤箱中。大家一直告訴我,我會漸漸習慣這種天氣。但我發現情況一年比一年糟。感覺太陽快把我曬化了。最後范恩會消失於無形,只剩地上一灘水而已。
像今天這樣的炎熱夏日,我會盡可能避免離開黑暗洞穴,也就是我的臥室。這是我拒絕艾薩克今晚拉我去湊對約會的主要原因。他安排的約會總是慘不忍睹。
還有一個我不想約會的原因——但是我試著不去想她。
「拜託啦!兄弟。」艾薩克哀號連連。短短二十分鐘之內,這已經是他打來的第三通電話了。「我保證這會像上次一樣。」
他說的「上一次」是指他把我和史黛西.柏金斯湊成一對。她顯然是素食者。沒關係,那是她的選擇。不過事先沒有人告訴我。結果我帶她去澳美客牛排館吃飯。然後她就問女服務生菜單上有沒有「無傷害動物」的選項。
接下來的情況更糟。特別是我還是點了一大塊牛排。沒有什麼比生氣的素食者更可怕了。
「我沒興趣。」我告訴艾薩克。我拉上百葉窗,倒在床上呈大字狀,盡可能讓身體的每一個地方都吹到電風扇。微風吹動的感覺比冷氣好,也比一頭跳進游泳池更舒服。彷彿我的身體在渴望風的流動。
「別這樣。漢娜是雪比的表妹。只要她一來鎮上,她們兩個就形影不離。我已經三個星期沒約會,簡直快要瘋掉了。」
「把她推給別人。我可不想被你亂湊對,好讓你和女朋友去卿卿我我。那種約會爛透了。」
「你知道我願意為你做同樣的事——如果你有女朋友的話。」
「不去。」
「可是——你都十七歲了,你甚至還沒吻過女孩子。那是怎麼回事?」
我什麼話也沒說。因為他說得對。其實要約女孩子出去很簡單。讓她們點頭答應約會更是容易。但我和女孩子在一起就是諸事不順。要不是我自己把約會搞砸,就是剛好發生一些狀況。例如飲料灑到女孩身上,鳥屎掉到她們頭上之類的。我發誓我遭到詛咒了。
「拜託,范恩——別叫我求你。」艾薩克最後說。
我很想掛他電話。我最不想要的就是再來一次爛約會。但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所以我找了一件比較不皺的T恤穿上,再噴點水抹抹一頭深棕色短髮。一個小時後,我就見到從加拿大來的漢娜了。我指出她的名字和加拿大剛好押韻,但是她的嘴角連一絲笑意也沒有。而且我們見面不過才十五分鐘,她已經抱怨幾萬次天氣太炎熱了。
「起司工廠還是雅德屋?」我們沿著低淺的人工河道散步,我指著岸邊的餐廳問她。
其實這種季節還營業的餐廳不多,少數幾家都是為了賺觀光客錢的。像這裡的河岸餐廳就是。我也搞不懂為什麼觀光客看到一條假河流和連鎖餐廳會那麼興奮。尤其在這麼炎熱的天氣,任何正常人根本不會想到外面的。我的T恤早就被汗水濕透,像抽真空似的緊緊貼在背上。而且我們什麼都沒有做,不過是從停車場走進商城而已。周遭沒有一絲微風可以讓人涼快一點。
漢娜拭去額頭上的汗珠。「我不太喜歡起司蛋糕。也許就另一家餐廳吧?」
我咬住嘴唇。他們不只賣起司蛋糕,也有其他主餐的——但我沒心情和她爭辯。「那就雅德屋吧!」
我們一進入熱鬧的餐廳,強力的冷氣立刻迎面吹來。漢娜和我同時如釋重負的吐了一口氣。
我們之間的尷尬消失了。發明冷氣的人真應該得一座諾貝爾獎。我敢打賭如果幫中東地區的每戶人家裝冷氣,讓他們不時冷卻一下,情勢就不會那麼緊張了。我應該寫封電子郵件建議聯合國的。
女服務生領我們到一張六人座的大桌子入座。倒不是說坐別張桌子就會比較浪漫。餐廳的音樂很吵,圍在酒吧前面喝啤酒,看運動轉播的客人更是不時為自己支持的球隊加油喝采。這裡實在不是約會的好地方。這也是我會建議這家餐廳的原因。也許我不把今晚當成約會,這樣就不會發生任何衰事了。
「看來你有粉絲了。」漢娜指著坐在前方不遠的三個女孩。我轉頭去看,那三個女孩臉紅了起來。
我聳聳肩。
漢娜笑了。她的牙醫肯定以那口整齊的白牙為榮。「艾薩克說你太謙虛了。現在我明白他在說什麼了。」
「他是這樣說的嗎?」我刻意學漢娜的口音。
「啊!我正在想你什麼時候會拿我的口音作文章。」
「嘿,我已經很克制了。我至少等妳講了三或四個『呃』才開口的。」
她拿起糖包丟我的頭。
我繼續說加拿大笑話,直到服務生過來幫我們點餐。聽到漢娜點了起司漢堡,我著實鬆了一口氣。我討厭那種在男孩子面前不肯吃東西的女生。好像認為要是男生看到她們在吃東西,就會覺得她們很胖似的。
漢娜不會這樣。她很有自信。她不是最漂亮的,但是她很可愛。蜜色肌膚,粉紅嘴唇,還有一頭大波浪金髮。我相信此刻餐廳有不少傢伙很樂意和我交換座位。
問題是我有我要的「型」。艾薩克總說我太挑了。但是他不懂。老實說我自己也不懂。只是每次我遇到女孩,就會拿她和某個人比較。我知道這樣很蠢,但我就是忍不住。
但我們坐在那裡吃漢堡,喝著冰塊比汽水多的冷飲。我向漢娜解釋沙漠區的人都是這樣喝汽水的——我很訝異我真的挺喜歡這次約會的。我喜歡漢娜的笑聲,她的笑容也一樣迷人。我喜歡看她把頭髮撥到耳後的樣子。
就在這個時候,我看到她了。
黑髮。
黑眼珠。
黑外套。
她倚著餐廳中間的吧檯。從我這邊只能看到她的一點點側臉。我拼命眨眼,確定自己沒有眼花。
我沒有看錯。她把頭髮紮成一條緊實繁複的辮子。但絕對是她沒錯。
她的頭往我的方向一偏,我們四目交投。我的心跳得好厲害。除了心跳聲,我已經聽不到周遭的吵雜聲了。全世界只剩下我,還有她。我們就這樣注視著對方。
她瞇起眼睛搖搖頭——彷彿想告訴我什麼事。但我不懂她的意思。
「范恩?」漢娜問。我嚇得差點跳起來。「你還好吧?你的樣子好像見到鬼了。」
漢娜笑了,但是我沒有笑。她說的其實很接近了。
漢娜隨著我的目光望過去,眉頭微皺。「你——認識她?」
所以漢娜也看到她了。
她是真實的。
「失陪一下。」我沒等漢娜回答就逕自站起來。
服務生領了一大群人經過我們這桌,遮住我望向吧檯的視線。我極力忍住推開他們的衝動。等他們一離開走道,我急忙往前衝。但那個女孩不見了。
我衝向大門,完全不管漢娜在後面喊我,不管餐廳的人全盯著我看。不管推開大門迎面而來的熱浪。結果——什麼也沒有。
外頭沒有人。自然更沒有身穿外套,黑髮、黑眼珠的可愛女孩。迎面而來的是沙漠焚風,以及餐廳空蕩蕩的中庭。作者資料
雪儂.梅森傑(Shannon Messenger)
從小生長在充滿沙塵暴和巨大昆蟲的沙漠地帶。當她的家庭總算遠離沙漠的酷熱,她一點也不感到難過。她主修藝術、編劇和電視製作,但她發現她真正的興趣是寫書給兒童和青少年看。她也是《失落之城守護者》的作者。她和先生住在加州南部。他們養了許多貓,深信In-N-Out的起士漢堡是最完美的食物。 更多內容請上shannonmesseng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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