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筆人
- 作者:C.J.杜朵(C. J. Tudor)
- 出版社:皇冠
- 出版日期:2018-07-09
- 定價:420元
- 優惠價:9折 3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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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故事大師史蒂芬.金盛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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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切故事的起點,
究竟是從我們開始畫粉筆人的時候?
還是粉筆人自行出現的時候?
又或者是,那具無頭女孩的屍體被發現的時候?
把恐懼鎖在一個封閉的箱子,然後將它塞進腦袋裡的黑暗角落。艾迪以為只要這樣就可以忘了恐懼,但回憶卻不時找上他。
他還記得十二歲的時候,和米基、蓋肥、阿普、妮妮一票死黨一起在那個封閉的小鎮找樂子。他還記得「粉筆人」,他們用粉筆塗鴉當作秘密暗號:火柴人加上圈圈代表「遊樂場見」,一堆線條和三角形代表樹林……每個人都有專屬的顏色,藉此區隔是誰留下的訊息。他們騎著腳踏車穿梭在小鎮的大街小巷裡,美好的夏天和童年的冒險彷彿永遠不會結束,直到那一天。
遊樂場的黑色柏油地上畫著不屬於任何人的白色粉筆塗鴉,這個粉筆人不太一樣,她身穿洋裝,還有長長的頭髮。她想帶他們去哪裡?當艾迪一夥人循著粉筆人的指引走進樹林深處,悲劇等待著他們,一名女孩被分屍,身體散落各處,唯獨缺少了頭。
三十年過去了,當他們各自踏上不同的人生旅程,艾迪卻突然收到一封匿名信,信裡畫著一個吊死的火柴人,還附上一截粉筆。而同樣的信,另外四個人也收到了,其中米基更在收到這封信後不久就慘遭殺害。
現在該是面對恐懼的時候了,艾迪知道他不得不重返過往記憶的巷道,這條路特別幽暗,糾結了太多秘密與謊言,而且,一路上還有好多、好多「粉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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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得令人毛骨悚然,如同一把架在你後頸的冰冷刀刃!——「傑克‧李奇」系列驚悚天王/李查德
非常引人入勝,帶有史蒂芬.金筆下令人心神不安的懷舊童年色彩。——《穿條紋衣的男孩》作者/約翰.波恩
我已經很久沒有熬夜看書了,《粉筆人》害我徹夜未眠!——《只有她知道》作者/費歐娜.巴頓
絕佳的初試啼聲之作!構想精細,非常具有原創性,我從第一頁開始就深受吸引。我喜歡故事以高超的寫作技巧在一九八六年到現代之間來回擺盪,打造出令人難忘也出乎意料的結局,令人讚歎、緊張,非常毛骨悚然,這本書會久久停留在你的腦海之中!——暢銷作家/克萊兒.道格拉斯
C.J.杜朵寫出了一本非常具有原創性的小說,這本驚悚小說的懸疑氣氛不僅來自過往發生的一切,更從人類心靈容納巨大謎團及恐懼的暗處滲透出來,這本書會讓你一路緊張到最後一頁!——暢銷作家/喬伊斯.梅納德
C.J.杜朵認識我們每個人心底那個十二歲的孩子,這個孩子會因為他對樹林的直覺或他衣櫥裡的東西而把自己嚇個半死。《粉筆人》在現在與過往的橋上擺盪,徘徊於童年陰影與私密恐怖的真實犯罪事件之間,粉筆人冰冷的手從來沒有離開過你的後頸。——暢銷作家/提姆.強斯頓
我已經好久沒有讀過這麼令人印象深刻的處女作了,步調經過審慎衡量,角色引人入勝,還有從序曲就開始蔓延到整本書的詭譎氣氛,結局讓人感覺非常新鮮,值得大受讀者歡迎!——暢銷作家/詹姆斯.奧斯瓦爾德
C.J.杜朵的《粉筆人》是一本驚人的處女作、極具吸引力的驚悚小說,強力捕捉到過往及童年友誼之間難以抹滅的羈絆。結局肯定會出乎你的意料,千萬別錯過這本書!——暢銷作家/大衛.貝爾
極具迷幻效果,《粉筆人》是一本夢幻小說,充滿夢魘,氣氛詭異得讓人難以忘懷,充滿光明與黑暗。這個故事讓人心跳加速,血液凝結,暗黑之星就此誕生!——暢銷作家/A.J.芬恩
非常棒的一本書!充滿轉折的驚悚小說,結局有夠詭異,我給五顆星!——暢銷作家/莎拉.賓博
一個架構精巧,以精湛手法訴說秘密、謊言與變態執迷的故事,包括一名心神不寧的主角、難以猜出的恐怖兇手,以及位於故事核心那頭憤怒的野獸。——暢銷作家/約翰.佛登
一趟錯亂的旅程,深刻、迷人,滲出懸疑的氣氛,閱讀過程非常愉快!——《紐約時報》暢銷作家/史帝夫.貝利
錯綜複雜的好故事,讓我一路猜到最後一刻!——《人魚之歌》作者/薇兒.麥克德米
《粉筆人》是一部複雜的懸疑小說,只要讀者給這本書足夠的注意力,這本書也會回饋讀者絕佳的閱讀經驗。——暢銷作家/湯瑪斯.佩里
這本書讓我熬夜到早上五點,寫得非常好,我很喜歡!——暢銷作家/金柏莉.錢柏斯
讓人無法放下這本書,架構高明,手法精湛!——暢銷作家/拉格納.尤納森
緊張刺激,絕佳的說故事手法!——暢銷作家/亞莉.蘭德
內文試閱
序曲
女孩的頭枕在一小叢橘色與咖啡色的樹葉上。
她杏仁形狀的眼睛向上看著梧桐樹、山毛櫸及橡樹編織成的天篷,但這雙眼睛並沒有看到微微從樹枝之間透照進來的太陽光束,及灑落在林地上的金黃色光芒。這雙眼睛沒有眨啊眨的,瞳孔也沒有像黑色的甲蟲一樣骨碌碌地轉動。這雙眼睛除了黑暗以外,什麼都看不見。
在不遠的地方,一隻蒼白的手從一小疊樹葉裡伸得長長的,彷彿是在求救,或是在安慰她並不孤單,但兩者都不成立。她其他的身體部位散落各處,埋藏在樹林其他隱密位置之中。
附近傳來樹枝斷裂的聲音,在靜謐之中,聽起來有如爆竹,灌木林裡的一群鳥飛了出來。有人過來了。
來者蹲在看不見的女孩身邊,手溫柔地撫順著她的頭髮,撫摸她冰冷的臉頰,手指興奮地顫抖著。然後,來者捧起她的頭,將黏在她脖子不平整邊緣上的樹葉撥掉,然後小心翼翼地放入包包裡,包包裡還裝了好幾根斷掉的粉筆。
考慮了一會兒,來者伸手進去,替她闔上雙眼,然後拉上包包的拉鍊,站了起來,提著包包離開了。
幾小時後,警方跟鑑識小組抵達,他們編號、拍照、相驗,最後終於將女孩的屍體送去停屍間,屍體在停屍間擺了好幾個禮拜,彷彿是在等待尋獲所有的部位。
但一直沒有找到。警方展開大規模搜尋,進一步問話也呼籲大眾協助,儘管所有的警探及全鎮的人都投入努力,他們依舊沒有尋獲她的頭顱,而樹林裡的女孩終究還是死無全屍。
二○一六
故事要從頭說起。
問題在於,我們對於故事的起點有所爭議。是從蓋肥在他的生日時,收到的一桶粉筆開始算起?還是我們開始畫粉筆人的時候?是粉筆人自行出現的時候?還是那場恐怖的意外?又或是當他們找到第一具屍體的時候?
任何稱得上是開頭的時刻,任何一個,我猜你都可以說事情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的。不過說真的,我覺得一切的根源都能追溯回遊園會那天。那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天,顯然是因為華爾滋咖啡杯女孩,但也是因為從那天起,事情就開始變得不對勁。
彷彿我們的世界是一個雪景玻璃球,某位路過的神用力搖了搖我們這顆球,然後放回原處。雖然泡沫跟雪花最後會停下來,畫面卻變了,不會跟之前一樣。雖然從玻璃外頭看不出什麼巨大的差異,但裡頭真的都不一樣了。
我也是在這天第一次遇到哈洛倫老師,事情就是從這裡開始發展,我覺得已經是個不錯的開始了。
一九八六
「艾迪,今天會有暴風雨。」
我爸喜歡用低沉、充滿權威的語氣預報天氣,就跟電視上的人一樣。他總會說得信誓旦旦,但他的預測通常都不準。
我看了窗外湛藍的晴天一眼,天光大好,還得稍微瞇起眼睛來。
我吃得滿嘴起司三明治,說:「爸,看起來不像有暴風雨啊。」
「因為根本不會有暴風雨。」老媽忽然靜悄悄地走進廚房,就跟忍者一樣。「BBC說整個週末都會是豔陽高照的好天氣……還有,艾迪,滿嘴食物就不要講話。」她補了一句。
老爸「嗯嗯嗯」了一聲,這是他每次跟老媽意見相左卻又不敢反駁她的反應。
沒有人敢反駁老媽。老媽以前跟現在都滿可怕的。她很高,有一頭深色的短髮,棕色的眼睛可以散發趣味,或在生氣時整個發黑冒火(而且她有點像綠巨人浩克,你不會想惹她生氣的)。
媽是位醫生,但不是一般的醫生,她不會替病人縫腿或給你打針之類的。老爸有次告訴我,她「協助惹上麻煩的女性」。他沒解釋是哪種麻煩,但我猜如果你需要醫生協助,應該可以說是大麻煩。
老爸也有工作,但他在家裡工作。他是一名作家,替雜誌與報紙撰文,不算全職工作。有時,他會抱怨沒有人給他工作,或者會一邊苦笑,一邊說:「艾迪,這個月沒讀者啦。」
小孩子會感覺他並沒有一份「真正的工作」,「老爸」不是這樣的。「老爸」應該要穿著西裝、打上領帶,一早就出門工作,晚上回家吃飯。我爸則在書房工作,穿著睡衣或T恤坐在電腦前,有時甚至頭髮也不梳。
我爸看起來也不像其他的老爸,他有一口濃密的大鬍子,還把長髮綁成馬尾。就算冬天,他也會穿剪破的牛仔褲跟褪色的T恤,衣服上還有很古早時代的樂團名稱,好比說「齊柏林飛船」(Led Zeppelin)或「何許人」(The Who)之類的。有時,他也會穿涼鞋。
蓋肥說我爸是「要命的嬉皮」,他大概說得沒錯,但那個時候,我會覺得這是種侮辱,我會推他,他會把我抓起來往地上摔,然後我就帶著新的瘀青跟流血的鼻子拖著腳步回家。
當然我們後來就和好了。蓋肥的確是個豬頭,他就是那種肥男孩,永遠都是嗓門最大、最討人厭的人,但他也因此嚇跑真正的惡霸。不過,他也是我的其中一位好朋友,也是我認識的人裡最大方、最忠誠的。
「怪物艾迪,你要關照你的朋友。」他有次嚴肅地對我說:「朋友就是一切。」
怪物艾迪是我的綽號,這是因為我姓亞當斯,寫法很像電影《阿達一族》(The Addams Family)主角這家人的姓氏,但阿達家的兒子叫帕斯利,而且艾迪.怪物其實是電視劇《怪胎一族》(The Munsters)裡的角色,但那個時候感覺很合理,而且做為綽號,怪物艾迪讓人難忘。
怪物艾迪、蓋肥、牙套米基(因為他戴牙套)、阿普(大衛.霍普金斯)跟妮妮,這就是我們的小圈圈。妮妮沒有綽號,因為她是女生,但她總是假裝她是男孩。她罵起人來跟男生一樣,爬樹爬得跟男生一樣高,就連打架都打得跟多數男生一樣好。不過,她看起來還是個女孩,漂亮的女孩,有一頭紅色的長髮,白皙的皮膚上有很多小小的咖啡色雀斑。是說我沒有看得這麼仔細啦。
禮拜六的時候,我們會聚在一起。通常週六我們都會見面,跑去某人家或去遊樂場玩,有時也會去樹林。這個禮拜六很特別,因為有遊園會。遊園會每年都會在河邊的公園舉行,今年是我們能夠自己去玩的第一年,大人不會盯著我們。
自從鎮上到處張貼宣傳海報後,我們已經期待了好幾個禮拜了,會有碰碰車、流星三六○、海盜船跟轉轉軌道船,看起來超棒的。
「那個,」我盡快吃完起司三明治,說:「我兩點的時候要去公園外面找其他人。」
「好,走大馬路過去。」媽說:「不要抄捷徑,也不要跟你不認識的人交談。」
「不會的。」
我從椅子上溜下來,準備出門。
「還有,帶你的腰包出門。」
「噢,媽!」
「你會搭遊樂設施,皮夾會從口袋掉出來。腰包,不准爭。」
我開口卻又閉上嘴,感覺到臉頰燙燙的,我討厭死那個蠢腰包了,肥觀光客才用腰包,在大家面前,這樣看起來不酷,特別是在妮妮面前。不過,當老媽用這種口氣講話的時候,的確沒辦法跟她爭。
「好啦。」
才怪,但我看到廚房時鐘已經朝兩點逼近,我真的必須出門了。我跑上樓,抓了那個蠢腰包,把我的錢放進去,五英鎊,很大一筆錢了,然後我趕緊下樓。
「晚點見。」
「玩得愉快。」
我腦袋裡曉得我肯定會玩得很愉快。陽光普照,我穿了我最喜歡的T恤跟帆布鞋。我已經聽得到遊園會音樂微弱的震動鼓聲,也聞到漢堡跟棉花糖的味道了,今天肯定會超完美。
我到的時候,蓋肥、阿普跟牙套米基已經在柵門邊等了。「嘿,怪物艾迪,腰包不錯喔!」蓋肥高聲地說。
我的臉脹成紫色,給了他一記中指。阿普跟牙套米基對蓋肥的玩笑話笑了起來,然後人最好的阿普,總是當和事佬的阿普,對蓋肥說:「至少同性戀不會帶這種包,哪像你的短褲,豬頭。」
蓋肥笑了笑,拉起褲管,開始跳起他的小舞來,將他矮胖的腿抬得高高的,彷彿他是芭蕾舞女伶一樣。蓋肥就是這樣,你真的沒辦法羞辱他,因為他就是不在乎,或者,至少他希望大家覺得他不在乎。
雖然阿普替我講話,但我還是覺得腰包看起來很蠢,我說:「總之,我沒有要繫在身上。」
我解開皮帶,把皮夾放進短褲口袋裡,然後到處張望,公園外面有一片濃密的矮樹籬。我把腰包塞進樹籬裡,這樣就算有人經過也不會看到,但也沒遠到我晚點找不回來。
「你確定要把東西留在那裡?」阿普問。
「對啊,要是你媽咪發現怎麼辦?」牙套米基用他那賊惺惺的高聲嘲諷語氣說。
雖然他是我們這一幫的,還是蓋肥最好的朋友,我卻從來就不喜歡牙套米基。他有一種態度,就跟裝在他嘴巴裡的牙套一樣冰冷醜陋。不過,想到他哥哥是誰,也許就不足為奇了。
「我不在乎。」我說謊,聳聳肩。
「誰在乎啊?」蓋肥不耐地說:「我們可以忘記那要命的腰包,進去了嗎?我想先搭轉轉軌道船。」
牙套米基跟阿普開始移動,通常我們都會聽蓋肥的話行事,大概是因為他體型最大,嗓門也最大吧。
「但妮妮還沒到。」我說。
「那又怎樣?」牙套米基說:「她每次都遲到。我們進去吧,她會找到我們的。」
牙套米基說得沒錯,妮妮的確每次都遲到。話又說回來,這樣不對,我們應該要待在一起,在遊園會落單不安全,況且她又是個女生。
「再等她五分鐘啦。」我說。
「你是認真的嗎!」蓋肥驚呼,他模仿有「網球皇帝」之稱的約翰.麥肯羅(John McEnroe)口氣,這是他最棒的模仿,當然也很爛。
蓋肥很愛模仿,通常都模仿美國人,而且都模仿得很爛,所以惹得我們大笑。
牙套米基沒有我跟阿普笑得這麼開心,他不喜歡我們跟他唱反調。不過,這不打緊兒,因為當我們就快笑完的時候,一個熟悉的聲音說:「什麼事這麼好笑?」
我們轉過身去,妮妮朝我們走上坡來。跟平常一樣,我每次只要看到她,肚子裡就會有奇怪的騷動感,彷彿我忽然肚子超級餓,或覺得有點想吐。
她今天把紅色的頭髮放下來,在她背後的頭髮亂糟糟的,都要碰到她磨損的牛仔短褲邊緣了。她穿了一件無袖的黃色罩衫,脖子附近有小小的藍色花朵圖案,我在她脖子上看到銀色的光芒,一條細細的鍊子,她肩上還背了一個麻布包。
「妳遲到了。」牙套米基說:「我們在等妳。」
彷彿這是他提議的一樣。
「包包裡是什麼啊?」阿普問。
「我爸要我來遊園會發這個垃圾。」
她從包包裡拿出傳單給我們看。
歡迎來聖多馬教堂讚美主,這是天底下最動人的旅程!
妮妮的老爸是我們的教區牧師,我其實從來沒有上過教堂,我爸媽不來那套的,但我很常看見妮妮她老爸在鎮上到處奔走,他帶著一副圓形的小眼鏡,光頭上也有雀斑,就跟妮妮的鼻子一樣。他總會微笑打招呼,但我覺得他有點可怕。
「我的兄弟,這樣真是一狗票臭烘烘的短命仔啊。」蓋肥說。
一狗票「臭烘烘」或「飛上青天」的短命仔是另一個蓋肥喜歡講的話,通常都會接在「我的兄弟」之後,他還會用很正統的英國腔講這種話,誰曉得為什麼。
「妳不會真的去發吧?」我問,忽然想像今天一整天就這麼浪費掉了,跟著發傳單的妮妮到處亂走。她瞪了我一眼,有點讓我想起我媽。
「當然不會,你這傻蛋。」她說:「我們拿一點到處扔,就像別人不要、扔掉一樣,然後把剩下的丟進垃圾桶裡就好了。」
我們笑了起來。天底下最開心的莫過於做些不該做的事情,還糊弄大人。
我們亂扔傳單,清空包包,然後開始咱們的正事。先是轉轉軌道船(真的超棒),然後去開碰碰車,蓋肥撞我撞得超大力的,我都覺得我的脊椎斷了。接著是太空船(去年玩很刺激,今年有點無聊),再來是豪華溜滑梯、流星三六○跟海盜船。
我們去吃熱狗,蓋肥跟妮妮跑去釣鴨鴨,他們學到慘痛的教訓,那就是你每次得到的獎品並不是你想要的東西,他們笑著走回來,拿贏到的填充玩具互相打來打去。
到這個時候,今天下午已經過得差不多了,興奮跟腎上腺素已經慢慢減退,加上我開始發現我身上的錢大概只夠再搭兩、三趟遊樂設施。
我伸手去拿皮夾,我的心臟卻跳拍了,皮夾不見了。
「見鬼!」
「怎麼了?」阿普問。
「我的皮夾不見了。」
「你確定?」
「我當然見鬼地確定!」
但我還是摸了摸另一邊口袋,兩邊都空空如也,糟糕。
「呃,你上次看到錢包是什麼時候?」妮妮問。
我努力回想,我知道上次搭乘遊樂設施的時候還在,因為我還有特別看,而且,我們之後買熱狗的時候也在,我沒有去釣鴨鴨,所以……
「熱狗攤。」
熱狗攤在遊園會的另一頭,跟轉轉軌道船、流星三六○是反方向。
「見鬼。」我又說了一次。
「走吧。」阿普說:「咱們去看看。」
「有什麼用?」牙套米基說:「掉到現在,肯定有人撿走了。」
「我可以借你一些錢。」蓋肥說:「但我也所剩不多。」
我很確定他是在騙人,蓋肥的零用錢總是比我們多,他也總能擁有最棒的玩具跟最新、最閃亮的腳踏車,他爸是我們這邊公牛酒吧的老闆,他媽是雅芳小姐。蓋肥是很大方,但我曉得他真的想多搭幾次遊樂設施。
我還是搖搖頭。「謝了,但沒關係。」
才怪,我感覺到眼淚在眼睛後方燙燙的。重點不是掉錢,是感覺很蠢,感覺今天就這麼毀了,而且我曉得老媽一定會很生氣地說:「我是不是跟你說過了?」
「你們先走吧。」我說:「我回去看看。沒必要浪費每個人的時間。」
「酷。」牙套米基說:「來,咱們走吧。」
他們緩緩離去,我看得出來他們鬆了口氣,掉的不是他們的錢,毀的不是他們的一天。我開始走原路跨越遊園會,朝著熱狗攤前進,熱狗攤對面就是華爾滋咖啡杯,所以我用咖啡杯做為路標。這麼老派的嘉年華會遊樂設施,就在遊樂園的中央地帶,是不可能錯過的。
音樂震耳欲聾,從老舊音響傳出來,有點走音。木頭打造的咖啡杯轉啊轉的,七彩的光束照射出來,搭乘的人歡叫不已,木頭軸心轉得越來越快。
我走近的時候,我開始低頭,小心前進,掃視地面,垃圾、熱狗包裝紙,沒有皮夾,當然沒有。牙套米基說得對,肯定有人撿走了,拿走我的錢。
我嘆了口氣,抬起頭來,我先看到白先生。他不叫白先生,廢話,我後來才曉得他是哈洛倫老師,是我們學校新來的老師。
實在很難讓人不注意到白先生,首先,他很高,也很瘦,他穿了洗白的牛仔褲跟寬鬆的白色襯衫,還戴了一頂大草帽,看起來很像我媽喜歡的古早七○年代歌手大衛.鮑伊(David Bowie)。
白先生站在熱狗攤附近,用吸管喝著一杯藍色的雪泥飲料,看著華爾滋咖啡杯。好吧,我以為他是在看咖啡杯。
我發現自己朝同一個方向望過去,這時,我才看到那個女孩。雖然我還在氣我掉了皮夾,但我同時也是一個十二歲的男孩,荷爾蒙開始冒泡成熟,我晚上不睡覺在房裡可不總是躲在被子裡開手電筒看漫畫書而已。
女孩跟一個金髮朋友站在一起,這位朋友我好像有印象(她爸好像是警察什麼的),但我的腦袋立刻忽略她。這是一個很悲慘的事實,因為美女,真正的美女總會跟月蝕一樣,吞沒身邊的每一個人、每一樣東西。金髮朋友的確很美,但咖啡杯女孩才是真正的美人胚子,雖然我後來聽說了她的名字,但我還是喜歡稱她為咖啡杯女孩。她又高又瘦,有一頭深色的頭髮,還有長長的美腿,在陽光下,這雙腿看起來很光滑,閃著小麥色的光芒。她穿著一條迷你百褶蛋糕裙跟寬鬆的背心,衣服上還有潦草的「放輕鬆」三個字,裡面是一件螢光綠的小可愛。她把頭髮塞到耳後,一個金色的圈圈耳環在陽光下閃耀。
這麼說我有點不好意思,但我一開始並沒有多留意她的臉,但當她轉頭跟金髮朋友交談時,也沒讓我失望就是了。她的臉蛋美得讓人心痛,她雙唇豐滿,還有杏仁形狀、微微上揚的雙眼。
然後這張臉就不存在了。
作者資料
C.J.杜朵(C. J. Tudor)
著有《藏身之地》和《粉筆人》,而《粉筆人》獲得了「國際驚悚作家獎」的最佳處女作獎,以及《Strand》雜誌獎的最佳處女作獎。這些年來,她做過的工作包括撰稿人、電視節目主持人、配音員,以及遛狗人。她現在很高興能全職寫作,也並不懷念在泥濘田野中追逐濕狗的日子。她和伴侶與女兒住在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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