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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鵝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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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奇風歲月》作者的傳奇巨作,末日史詩的絕對經典 美國公共電視網(PBS)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調查:200萬人票選「美國人最愛的100本小說」 美國公共廣播網(NPR)世紀票選:「史上最驚悚的小說TOP100」 來自同行對手的至高讚譽,史蒂芬金:「麥肯曼這個同行太厲害,他的書真的真的好看到爆!」 但小心,這不是溫馨懷舊的《奇風歲月》,而是一個恐怖至極、絕望殘酷的世界 然而,在這個驚心動魄的故事裡,你感受到的卻是「希望」的無限美好 史蒂芬金在自己的書裡向《天鵝之歌》致敬: 「根據全體學生票選的結果,他們最愛的書,是一本平裝本小說,叫《天鵝之歌》,作者是羅伯麥肯曼。我們館藏有好多本,都被借光光,架上永遠都是空的,而且那些書原本都是全新的,才過了幾個星期就全被翻爛。我把一本加上精裝書衣,鎖在典藏室,結果連那本也被偷了。」──《史蒂芬金的午夜禁語─圖書館警察》 蘇婉是一個九歲的小女孩,她的姓名聽起來很像SWAN,所以大家都叫她「天鵝」。她和媽媽相依為命,住在有如貧民窟的拖車屋園區。雖然日子過得清苦,但她每天的生活卻有著無與倫比的快樂,因為,她是如此迷戀花草,從早到晚挖土種花,那永遠綠油油的小手指彷彿有一種魔力,無論什麼花草在她手上就有了生命。 酷熱的夏天,她窗外的小花園裡卻長滿了冬天才會開花的紫羅蘭,整個園區的草地稀疏枯黃,唯獨她家四周綠草如茵,一片青翠茂密,破爛的拖車屋因而散發出一種異樣的生命氣息。那景象是如此奇特神祕,全園區的鄰居都覺得不可思議。 喬西是一個潦倒的黑人摔角手,很多年以前,他的太太就帶著兒子離開了他。他的生活就是永無休止的漂泊,住在簡陋的汽車旅館,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工作就是按照劇本上場表演被白人摔角手打敗,藉此換取微薄的收入餬口。 這一天,媽媽和天鵝來到野外,在一座加油站遇見了喬西。他綽號叫「黑色科學怪人」,因為他身高兩公尺,體重一百五十公斤,但天鵝看到他那巨大嚇人的模樣卻一點也不怕,反而睜著大眼睛望著他,像在仰望一座山,還問他是不是巨人。喬西看著小女孩美麗的藍眼睛,忽然覺得那就像自己小時候看到的夏日晴空,藍得如此清澈剔透,讓人感覺未來充滿無限希望。小女孩身上彷彿散發著魔力,讓他感覺心裡好溫暖,對她產生一種說不出的親切感…… 而就在這一刻,天鵝感覺到了……天空…太安靜了,安靜得一片死寂,空氣變得好沉重,好沉重,壓得她幾乎快站不住,幾乎喘不過氣……她感覺到了,危險正在逼近、從天空、從地面…鋪天蓋地的危險正從四面八方逼近,尤其是……她突然伸手指向遠處那片玉米田,害怕得幾乎叫不出聲音:「危險…那裡…」 沒多久,地面開始震動,發出尖銳刺耳的巨大聲響,接著,玉米田裡忽然爆出漫天泥土,一條又一條的火柱噴向天空,整個玉米田瞬間化為一團巨大的火焰,朝他們滾滾襲來。喬西嚇得愣住了,但很快就回過神來,立刻抓住天鵝和她媽媽衝向加油站的小店。就在他正要衝進地下室的那一瞬間,他感覺到四周忽然一片大亮,眼前只見一片刺眼的白,什麼都看不見,彷彿背後有幾千億瓦的燈光瞬間被點亮,幾千度的熾熱撲到他背後,他聽得到肩膀和後背發出肉烤焦的滋滋聲……那一瞬間,他忽然明白美國人最恐懼的大戰真的爆發了…… 後來,毀天滅地的火焰風暴終於平息,可是,地窖塌陷,他們被埋在瓦礫堆裡。小女孩的媽媽死了。喬西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他只知道,他必須找到出口,把小女孩帶出去。現在,小女孩只剩下他了,他必須守護她,想辦法在這個毀滅的世界活下去。 就在他們即將逃出去的前夕,喬西赫然發現,小女孩躺的地方竟然長出了嫩綠的草苗……她,會毀滅未來,還是有機會挽救人類滅絕的命運? 

內文試閱

地下室某個角落忽然傳來一陣吱吱聲,喬西嚇了一跳,趕緊翻身拿起手電筒打開。手電筒的黃光微弱昏暗,但喬西還是把光束對準那個角落,想看看那是什麼東西。 「那是什麼?」旁邊的天鵝也立刻坐起來。 「好像是老鼠。」喬西用手電筒對準那角落附近照了一圈,只照到滿地凌亂的木頭碎片和玉米桿,還有埋著黛玲的那個土堆。喬西趕緊把手電筒光束從土堆移開,那小女孩的心情好不容易才剛平靜下來。「嗯,可能是老鼠。這底下可能有老鼠窩。」喬西忽然開玩笑的大喊:「喂!老鼠先生!你的地下室借用一下可以嗎?」 「聽那個叫聲,牠好像受傷了。」 「牠聽到我們的聲音,說不定也覺得我們受傷很重。」喬西儘量不讓手電筒的光照到小女孩,因為他曾經在微弱的光線下瞥見過小女孩的模樣。他只看到過一次,卻再也不想再看第二次。她那頭美麗的金髮幾乎全燒光了,滿臉都是燒傷的紅色疤痕和水泡。他記得,她的眼睛原本是那麼湛藍清澈,美得讓人不敢逼視,而現在卻是眼窩深陷,眼神灰暗。當然他心裡明白自己也是那場爆炸的犧牲品,同樣被燒得不成人形。藉由手電筒照射下的反光,他看到自己整個手臂全是燒傷的灰暗疤痕。至於身上是否還有其他更嚴重的燒傷,他並不是那麼想看到。說不定他會看到自己整個人像斑馬一樣。但不管怎麼樣,最起碼他們兩個都還活著。從爆炸那天到現在已經過了多久了?他沒辦法計算,不過他估計他們已經在底下待了大概有四、五天。食物已經不是問題,而喝的也沒問題,因為他們有很多果汁罐頭。至於空氣,雖然感覺上還是相當污濁,但外面的空氣似乎能夠透過某種方式進入地下室。喬西覺得最令人頭痛問題是茅坑的臭味,只是目前他也無可奈何。也許過些時候他會想到更乾淨衛生的方式來處理他們的排泄物。也許他們可以利用那些空罐頭當容器,用完了就埋進土裡。 這時候,手電筒的光照到某個東西在動。 「你看!」天鵝喊了一聲。「在那邊!」 一隻很小很小的、渾身是傷的小動物正趴在一個小土堆上。牠朝天鵝和喬西的方向歪歪頭,吱吱叫了幾聲,然後就躲進碎石堆裡不見了。 喬西說:「那不是老鼠。那是一隻──」 「一隻地鼠!」天鵝替他說出來。「從前我看到過很多地鼠,牠們老是在拖車屋園區附近挖洞。」 「地鼠。」喬西嘀咕著那兩個字,忽然想到先前老普曾經說過:洞裡有地鼠! 天鵝很高興看到還有活生生的小動物在底下陪他們。手電筒的光照不到那隻地鼠,不過,天鵝她聽得牠就在那個土堆後面,正在嗅……她不敢再想下去,因為心裡承受不了。不過,至少媽媽已經解脫了,不必再飽受痛苦折磨。這樣很好。天鵝聽著那隻小地鼠到處嗅來嗅去。她很了解地鼠的習性,因為牠們一天到晚在她的小花園裡挖洞…… 她忽然想到:牠們一天到晚挖洞! 「喬西。」天鵝叫了他一聲。 「什麼事?」 「地鼠會挖洞。」她說。 喬西淡淡一笑,覺得那只是小孩子隨口說說──但轉眼間,他笑容忽然僵住,因為他明白她的意思了。如果這底下有地鼠窩,那麼一定會有洞通到外面!說不定空氣就是從那個洞進來的!喬西心臟怦怦狂跳。說不定老普知道地下室的某角落有地鼠洞,所以他一直重複說那句話,就是想告訴他們這件事。地鼠洞再挖大一點就會變成坑道。他心裡想,我們這裡有十字鎬和鏟子,說不定可以挖一條路出去! 喬西立刻爬到老普躺的地方。「嘿,老普!」喬西說。「你聽到了嗎?」他摸摸老普的手臂。 「噢,天哪!」喬西忽然輕輕驚呼了一聲。 老普的身體已經變得冰冷,直挺挺的躺在那裡,兩條僵硬的手臂攤在旁邊。喬西拿手電筒照向老普的臉,看到他臉頰和鼻子上全是紅斑,看起來就像怪異的胎記。兩個眼窩是深暗的咖啡色,乍看之下有如兩個黑洞。看樣子,老普已經死了一段時間,至少有好幾個鐘頭。喬西抬起手想幫老普合上眼皮,可是卻發現他根本沒眼皮。在爆炸的那一瞬間,他連眼皮都被燒成灰了。 地鼠又在吱吱叫。喬西轉身從屍體旁邊爬開,朝那叫聲的方向爬過去。他拿手電筒照進那堆碎石裡,看到那隻地鼠正在舔牠燒傷的後腿。地鼠一看到他,立刻竄進一片木板底下。那片木板卡在角落裡。喬西伸手去抓木板,可是木板卡得很緊。喬西開始耐住性子挖土,想把那片木板挖鬆。 喬西的動作讓那隻小地鼠氣得吱吱叫。過了好一會兒,喬西終於挖鬆了旁邊的土,拉開那片破木板。手電筒的光照到土牆上有個小圓洞,離地面大概有七、八公分。 「找到了!」喬西大叫一聲。他趴到地上,舉起手電筒照進洞裡。那小坑洞向上延伸了大概有一公尺,然後彎向左邊繼續延伸,脫離了光線照亮的範圍。「這坑洞一定可以通到外面!」他興奮得像是拆開聖誕節禮物的小孩。 他發現拳頭伸得進洞口,於是就把整條手臂伸進洞裡,摸到上面的土層,感覺那土層緊密又堅固。沒想到火焰的威力竟然燒到這麼深的土層裡,土層硬得像凝固的柏油。想把上面的土層挖鬆,恐怕會去掉半條命,不過還好有這個地鼠洞,挖起來會輕鬆得多。 但他忽然想到一個問題:他們真的要這麼快就出去嗎?外面的輻射塵可能會瞬間要了他們的命。天曉得外面現在變成什麼樣子。他們敢出去親眼看看嗎? 這時喬西忽然聽到後面有聲音。那是一種嘶嘶聲,聽起來像是有人肺部被堵塞了,拚命想呼吸。 「喬西?」天鵝也聽到那個聲音了,嚇得脖子後面汗毛直豎。幾秒鐘前,她就感覺到黑暗中有東西在動。 喬西立刻轉身,拿手電筒照向她的臉。天鵝那滿是水泡的臉正朝向右邊。接著,那恐怖的嘶嘶聲又出現了,喬西立刻把手電筒照向那聲音──眼前的景象讓喬西嚇得渾身汗毛直豎,感覺就像被一隻冰冷的手掐住脖子。 老普的屍體在顫動,那恐怖的嘶嘶聲就是從屍體裡傳出來的。喬西覺得很不可思議,沒想到老普竟然還活著。不過,不對!不對!剛剛伸手摸他的時候,他明明就已經死了!他已經死了! 接著屍體忽然抽搐了一下,開始慢慢坐起來,僵硬的手臂還垂在兩旁。他的頭一點一點的轉過來面向喬西,動作像玩具機器人一樣,兩個黑洞般的眼窩彷彿在尋找光源,那張燒傷的臉開始顫動,似乎拚命想張開嘴巴。此時此刻,喬西心裡吶喊著:要是那屍體真的張開嘴,我一定會當場嚇得魂飛魄散。 這時候,老普嘴裡咯咯作響,發出一陣嘶嘶聲,嘴巴張開了。 接著他開始說話,那聲音聽起來就像一陣風掃過枯乾蘆葦的沙沙聲,一開始很微弱,感覺很遙遠,聽不出他在說什麼。但過了一會兒,他越說越大聲,漸漸聽得出來他說的是:「保…護…」 他的眼窩正對著手電筒的光,彷彿眼珠子還在裡面。「保護…」那恐怖的聲音又說了一次。他那毫無血色的嘴說話似乎很費力。喬西嚇得整個人往後縮,而那屍體嘶啞著聲音說:「保護…那…孩子。」 這時只聽到嘩的一聲,屍體的眼窩忽然冒出火焰。喬西整個人呆住了,聽到天鵝也嚇得驚呼一聲:「啊!」接著屍體的頭燒成一團火球,而且繼續蔓延到整具屍體。屍體被青色紅色的火焰吞噬,不斷的顫動。喬西感覺到一股熱氣撲向他的臉,立刻抬起手遮住眼睛。過了一會兒,他手放下來,看到火焰裡的屍體逐漸縮小。屍體依然維持著坐姿,但已經不動了,全身都是火。 那火焰又持續燒了大約三十秒,然後漸漸熄滅,最後只剩鞋跟還在燒。 屍體已經燒成了灰,卻依然直挺挺的坐著。 最後,火滅了,灰燼整個崩落下來,而且已經徹底燒成灰,連骨頭也是。地面上只見一堆灰燼,很輕易就可以掩埋掉。 喬西愣愣的看著。灰燼粉塵在手電筒的光束裡飄揚。喬西心裡吶喊著:我一定是瘋了!當年在摔角台上摔得太厲害,腦袋都摔壞了! 天鵝躲在他後面,心裡很害怕,但她咬緊嘴唇拚命忍住沒哭出來。她告訴自己,我不會哭,以後永遠不會再哭。過了一會兒,那股想哭的衝動消失了,她轉頭看看那個黑巨人。她眼中還殘留著驚恐的神色。 保護那孩子。喬西一直在想那句話。可是,老普不是已經死了嗎?保護那孩子。保護蘇婉。保護天鵝。他不知道是什麼東西附在屍體上說出那句話,不過,不管是什麼東西,現在已經消失了。現在,這裡就只剩他和天鵝了。 他相信奇蹟,不過只相信聖經上那種神蹟,像是紅海從中間分開,或是水變成葡萄酒,或是一籃麵包和魚可以分給無數人吃。直到此刻親眼目睹奇蹟之前,他一直以為那種神蹟的年代已經消失很久了。不過,他和天鵝會在這個小雜貨店相遇,也許就是一個小小的奇蹟,而他們現在還能活著,當然也是一個奇蹟。更何況,死掉的人竟然能夠坐起來說話,除了說這是奇蹟,還能怎麼解釋? 這時候,後面那隻地鼠又開始翻土了。喬西他覺得牠應該是嗅到罐頭流出來的東西的香味。他忽然想到,這個地鼠洞說不定又是另一個小小的奇蹟。他不由自主的一直盯著那堆灰燼,而且他下半輩子將永遠忘不了那詭異的聲音──無論他這輩子有多長。 「妳還好吧?」他問天鵝。 「還好。」天鵝說得好小聲,聲音微弱得幾乎聽不見。 喬西點點頭,心裡想,如果有一種他無法解釋的力量要他保護這個小女孩,那麼,他當然要不惜一切保護她。過了一會兒,他終於回過神來,身體也不再那麼緊繃,於是就爬過去拿鏟子,然後關掉手電筒節省電力。在一片黑暗中,他鏟了一些土,把老普遺留的那堆灰燼埋起來。 ‧‧‧ 他們聊天的時候,喬西總是關掉手電筒。他不想看到小女孩那滿是水泡的臉和滿頭的髮渣。他總是努力回想她原先美麗的模樣。而另一方面,他也不希望小女孩看到他自己的恐怖模樣。 他已經埋了老普的骨灰。他們絕口不談那件事,然而,那句話總是像嘹喨的鐘聲一樣纏繞在喬西腦海中:保護那孩子。 他打開手電筒,看到天鵝全身蜷曲成一團窩在她的角落裡睡覺,睡得很熟。他注意到她臉上的水泡破了,滿臉都是乾掉的水泡液,額頭和臉頰上都是那種剝落的乾皮,看起來就像剝落的油漆片。而乾皮底下那紅紅的肉又冒出新的水泡。他輕輕碰了一下她的肩膀,她立刻睜開眼睛。她兩眼佈滿血絲,睫毛黏黏黃黃的,瞳孔在手電筒的照射下縮成一小點。喬西拿開手電筒。「睡飽了嗎?我們該開始挖了。」 她點點頭坐起來。 「如果我們兩個一起挖,速度會比較快。」他說。「我先用十字鎬挖,然後妳用鏟子把挖鬆的泥土鏟走,好嗎?」 「好啊。」她說。於是喬西開始爬向地鼠洞,天鵝跟在他後面。 這時候,手電筒的餘光照到一些他先前沒看過的東西。他把手電筒轉過去照著天鵝剛剛睡覺的地方。「天鵝?那是什麼?」 「在哪裡?」她視線看向手電筒照的地方。 喬西把鏟子和十字鎬放到一邊,伸手去摸。 天鵝平常睡覺的地方長出了好幾百株嫩綠的小草葉,那形狀完全吻合一個小女孩蜷曲的身形。 他摸摸草葉,赫然發覺那並不是草,而是一種幼苗。那小小的幼苗是……是新長出來的玉米嗎? 他拿手電筒照照四周,發現除了天鵝睡覺的地方,整個地下室沒有別的地方長出那種絨毛般的嫩綠幼苗。他拔起一株幼苗,仔細看看根部,這時他注意到天鵝皺起眉頭。「妳怎麼了?」 「我很怕聽到那種聲音。」 「聲音?什麼聲音?」 「一種痛苦的聲音。」 喬西根本聽不懂她在說什麼,只能搖搖頭。幼苗的根大概有五公分長,那柔嫩的細絲代表著生命。看起來,那些幼苗顯然已經生長很久了,但喬西搞不懂的是,泥土都被污染了,而且根本沒澆水,怎麼還會長出這種幼苗?自從他們被困在地下室之後,這是他唯一看到的綠色的小生命。但不管怎麼樣,這應該很容易就可以解釋。他猜,這些種子可能是被龍捲風吹過來的,不知怎麼就在這裡生根發芽了。大概就這麼回事吧。 不過,真是這樣嗎?喬西心裡想,沒半滴水,也曬不到半點太陽,竟然也能夠生根發芽,這大概就像老普的屍體自己燒起來一樣不可思議。 他把幼苗放回地上,天鵝立刻抓起一把泥土,全神貫注的搓了幾秒鐘,然後把那株幼苗重新埋起來。 喬西往後一靠坐下來,雙腿縮到胸口。「幼苗只長在妳睡覺的地方,妳不覺得很奇怪嗎?」 她聳聳肩。她感覺得到他緊盯著她。 「妳說妳聽到聲音……」他接著說。「那是什麼樣的聲音?」 天鵝又聳聳肩。她不知道該怎麼說。從來沒有人問過她這件事。 「可是我什麼都聽不到啊。」說著喬西又伸手去抓幼苗。 不過他還沒摸到,手就被天鵝抓住了。「我剛剛說過,那是一種痛苦的聲音。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那是什麼。」 「妳是在我拔幼苗的時候聽到的嗎?」 「對。」 老天,喬西心裡想,我恐怕要被送進瘋人院了!他看著地上那片綠色的幼苗,忽然想到,是不是因為她的身體躺在那裡,所以那些幼苗才會長出來?也許她的身體和土壤之間產生某種化學作用。這實在太離奇了,不過,事實擺在眼前不是嗎?「那聲音聽起來像什麼,像人的聲音嗎?」 「不是。不太一樣。」 「妳可以告訴我嗎?」 「你真的想知道?」 「是啊。」喬西說。「我真的想知道。」 「我媽說那是我自己憑空想像出來的。」 「是這樣嗎?」 她遲疑了一下,然後很堅定的說:「不是。」她手指輕撫著幼苗,動作非常輕柔。「有一次我媽帶我去一家酒吧聽樂團唱歌,打鼓的是華倫叔叔。那時候,我聽到一種聲音,聽起來很像那種痛苦的聲音。我問媽媽那聲音是哪來的,她說那是鋼棒吉他的聲音,一種放在大腿上演奏的樂器。 不過,那種痛苦的聲音不光只是那樣,聽起來更複雜一點。」她看著喬西的眼睛。「那又有點像風聲,或是很遠很遠的火車的汽笛聲。或者,也有點像閃電之前的雷聲。反正,那聲音聽起來很複雜。」 「妳什麼時候開始聽到那個聲音?多少年了?」 「我從小就聽到了。」 喬西不由得露出笑容,但天鵝卻誤會了,以為他在笑她。「你只是在逗我玩嗎?」 「噢,不是不是……我只是想,真希望我也聽得到那種聲音。妳知道那是什麼聲音嗎?」 「我知道。」天鵝說。「那是死亡的聲音。」 他的笑容僵住了。 天鵝抓起一把泥土慢慢搓著,感受著那種乾燥細碎的觸感。「夏天的時候,那種聲音聽起來最刺耳,因為大家都在割草。」 「可是……可是那只是草啊。」喬西說。 「到了秋天,那種痛苦的聲音會變得不太一樣。」天鵝假裝沒聽到他說話,自顧自接著說。「那聽起來很像有人嘆了一大口氣,然後,葉子就掉下來了。到了冬天,那聲音就不見了,因為所有的東西都睡了。」說著她甩甩手,把手上的泥土撒到地上。「等天氣變暖了,太陽一照,那些東西就會開始想要醒過來。」 「想要醒過來?」 「任何一種東西都能思考,都有感覺,只是各有各的方式。」她抬頭看著他。喬西忽然覺得,她那稚氣的小臉上,眼神竟是如此蒼老。「小蟲啊,小鳥啊,甚至花草,每種東西都有自己說話的方式,認知的方式。就看你聽得懂聽不懂。」 喬西嗯了一聲。她剛剛提到小蟲。他想起爆炸那一天,一大群蝗蟲從他車子裡飛過去。以前,他從來沒想過她說的那些事,不過他知道她說的都是真的。季節變換的時候,小鳥就懂得要遷移。螞蟻會互相溝通,同心協力建造蟻丘。花朵會綻放,會枯萎,但它們的花粉會散播出去活下來。大自然的一切都是依據某種偉大神祕的規律在進行,而他一直以為那是理所當然。那可以是很單純的,就像草會長出來,也可以是很複雜的,就像螢火蟲會發光。 「妳怎麼會懂這些東西?」他問。「是誰教妳的?」 「沒有人教我。我自己想通的。」她想起她的第一座小花園。那是她還在上幼稚園的時候,在遊戲場的沙池裡種了一些花草。過了幾年之後,她才明白,並不是每個人都像她一樣,手上抓著泥土會感覺到一種針刺般的麻癢。 同樣的,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夠判斷,蜜蜂揮舞翅膀發出嗡嗡聲的時候,究竟是想叮人,還是想表達什麼。她一直都知道,就是這樣。

作者資料

羅伯麥肯曼(Robert McCammon)

1952年生於美國阿拉巴馬州,畢業於阿拉巴馬州立大學,主修新聞。 少年時代,他沈迷於愛倫坡的作品,所以,他的作品有濃濃的超自然元素和哥特式小說的靈異色彩,瀰漫著美國南方風情,淡淡的懷鄉情緒,魔幻寫實的文學手法。 從1978年起,他從驚悚類型小說展開寫作生涯。到1985年,他開始成為「紐約時報排行榜」的暢銷明星。然而,他作品不多,一種題材都只寫了一本,而且每一部作品都超越了類型小說的侷限,展現出非凡的人物刻畫功力,比影像更逼真的描寫能力,對懸疑氣氛的掌控爐火純青。而且,即使後來躋身暢銷作家的行列,他依然堅持自己對寫作的信念。 他說:「我從來不是為錢而寫作,也永遠不會。我辦不到。我深信,寫作是為了要寫出『自己想看,而且會看得入迷』的書。我無法忍受重複。我只想寫自己從來沒有寫過的東西。寫作是為了創造出一個世界,創造人物,然後親手賦予他們生命。就像畫一幅人像,眼看著畫裡的人活起來了,那種快樂沒有任何東西比得上。」 1987年出版的《天鵝之歌》不但讓他成為紐約時報排行榜的暢銷作家,榮獲史鐸克獎,更在往後的三十年裡成為歷代讀者口耳相傳的「末日史詩」神作。2018年,美國公共電視網舉辦了一次史上規模最大的調查,總共有200萬人參與票選,《天鵝之歌》獲選為「美國人最愛的100本小說」之一。 1990年的《她的搖籃曲》是「刺激一九九五」大導演法蘭克達拉邦生平最鍾愛的故事,並耗費十年精心構思,完成改編劇本,是他畢生最想拍的一部電影。 1991年的《奇風歲月》在往後的三十年裡逐漸被美國中學採用為文學教材,和《麥田捕手》《梅崗城故事》《憤怒的葡萄》等書並列為經典。

基本資料

作者:羅伯麥肯曼(Robert McCammon) 譯者:陳宗琛 出版社:鸚鵡螺文化 出版日期:2019-07-11 ISBN:9789869435130 城邦書號:A2730011 規格:平裝 / 單色 / 1112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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