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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平等至關重要: 從種族歧視、性別議題、貧富不均、政治制度,探討「不公平的善意」與「平等的邪惡 」
- 作者:托馬斯.斯坎倫(T. M. Scanlon)
- 出版社:麥田
- 出版日期:2021-01-05
- 定價:380元
- 優惠價:79折 300元
- 優惠截止日:2024年12月2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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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當代政治學泰斗、哈佛大學講座教授托馬斯.斯坎倫的不平等思辨公民課
【公平推薦】
朱家安 哲學雞蛋糕腦闆、沃草烙哲學主編
吳宗昇 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張烽益 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
葉浩 政治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劉瑞華 清華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權力金字塔的頂端,到底有多少人在掌控?
作者以易讀的講稿形式,討論現實社會中何謂「不平等」,
若未能處理「不平等」的情況,將造成何種嚴重的後果!
▍不平等造成了羞辱性的地位差異
種姓制度和其他污名化地位差異的社會制度,是歷史上最該反對的不平等。在這些制度下,某些族群被歸類為低等人。他們被排除在人們最嚮往的社會地位和職業之外,甚至被貶為只能從事其他族群認定最為屈辱且低賤的職業。這種制度的邪惡之處在於分等特性:其最該被反對之處是視某些人為低人一等的賤民。而這正是平等主義在根本上絕對無法接受的事。
▍不平等給予富人過大的權力掌控窮人
如果有一小群人控制社會上大多數的財富,他們就會得到過大的權力控制其他人要在哪裡和該如何工作,可以買到什麼,以及大致上的生活樣貌。範圍更縮小一點,一旦有人握有國家重要的公共傳媒,就能得到過分的權力,足以控制社會上的其他人如何看待自身及其生活,以及如何理解社會。
▍不平等有損經濟機會的平等
當家庭收入和財富嚴重不平等,個人出身在什麼樣的家庭,也就決定了他在競爭市場中獲得成功的希望。這將導致經濟機會的平等難以實現,甚或根本不可能達成。雖然機會平等普遍被視為嚴重問題,但相關的討論卻不多。
▍不平等破壞了政治制度的公平
收入與財富的嚴重不平等,也會破壞政治制度的公平性。富人會比其他人更有能力影響政治討論的過程、也更有辦法親自擔任重要的政治職位、並更有機會影響其他擔任公職的人。這可以視為控制權問題的一種特殊情況:操縱政治體系是把經濟優勢轉換成控制權的一種方法。但就諸多層面而言,政治體系的公平性遭到破壞是很嚴重的道德問題,比如法律和政策的正當性都會受到影響。
▍政府有義務提供福利並平等關懷受益者
有些反對不平等的理由是著重於不平等產生的途徑。基於平等關懷的理由就屬於此類。這類反對理由所關注的是,某個機構或主體本應照顧特定族群內所有成員的福利,卻只讓某些人享受到這些福利,或是讓某些人享受到比其他人更完整的福利。
▍收入與財富的不平等,來自於不公平的經濟制度
在一九六五年,美國前三百五十大企業的高階主管平均薪酬,是旗下勞動者平均薪資的二十倍。而在二十世紀最後的十年間,這個比例飛快成長,於二〇〇〇年達到最高峰的三百七十六倍。更不用說在同一段時間裡,一般勞工的年薪只不過增加了可憐的百分之十點五而已。
在本書中,作者揭露了貧富差距的兇手,深化了「為何不平等至關重要」的經典討論。
斯坎倫是美國著名哲學家,專左右當代哲學發展。他認為人們有很多種理由反對不平等,可能是因為不平等帶來的影響、因為不平等扭曲了人與人的關係,或是產生不平等的體制不合理。本書討論它們在社會體制的合理化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各式各樣「不公平」所造成茲事體大的影響。
斯坎倫四十多年來對平等觀念(或者更確切地說對不平等觀念)的思考,濃縮成這本令人印象深刻、發人深省卻又十分簡潔的著作。——喬納森.沃爾夫(Jonathan Wolff),政治哲學家、牛津大學公共政策系教授
關於道德的現實主義從不意味著我們現在相信的就是真理……正如作者所觀察到的:「找出道德合理性的條件是一項永無止境的任務。」道德哲學應該對答案感興趣,但更應該對全面理解問題感興趣。——湯瑪斯.內格爾(Thomas Nagel),哲學家、紐約大學法學教授、英國國家學術院院士
本書有助於我們理解道德和政治理論中的平等觀念。系統性地駁斥了那些對平等由來已久的指控。我很喜歡這本書,也從中受益匪淺。——唐.赫佐格(Don Herzog),密西根大學法學教授
不平等的現實正前所未有地衝擊著全世界人民的政治意識……斯坎倫的著作更進一步理解這個主題,更深入地理解不平等最令人擔憂的地方,思考對不平等的政治有哪些相關議題。——馬丁.歐尼爾(Martin ONeill),哲學家、英國約克大學講師
目錄
序言
第一章 前言
第二章 平等關懷
第三章 地位不平等
第四章 程序公平
第五章 實質機會
第六章 政治公平
第七章 平等、自由與強制
第八章 應得
第九章 收入不平等
第十章 結論
參考文獻
內文試閱
第一章 前言
現今美國和全世界所盛行的極端不平等,普遍來說在道德上大有商榷之處。但我們其實不太清楚為什麼——不清楚是出於哪一方面的道德緣由來反對不平等,甚至是盡可能減少或消弭不平等。所以本書的目的便是為了更進一步釐清這些緣由。
其中將富人的資源重新分配給窮人的理由,只不過是因為如此可以讓窮人過得更好,而且富人相對而言不必犧牲太多福祉。這個理由為重新分配的政策提供了極其有力的支持,卻沒有從根本上反對不平等,也就是說,不反對某些人所享有的福祉和其他人存在差距。這理由或許有力,然其只是提升了窮人的福祉。如果只因為有些人過得比窮人更有餘裕,便足以成為重新分配的根本理由,那簡直跟美國傳奇銀行大盜威利.薩頓(Willie Sutton)被問到為什麼要搶銀行時的答案沒什麼兩樣:「因為那裡有錢。」
相反地,平等主義式的(egalitarian)的理由,則是反對某些人和其他人所擁有的之間存在差距,並主張減少這些差距。在接下來的篇幅中,我會特別關注這類理由,但原因並不是因為這比改善窮人處境的理由更重要——通常沒有比較重要——而是因為這些理由更是令人難以理解。
我們很難以正當理由說明 為什麼要關注平等。以羅伯特.諾齊克 (Robert Nozick)來說,他曾指控,關注平等無疑是在關注一種特定的分配模式,並藉由干涉個人做出選擇、承擔風險和簽訂合約的自由,才能維持平等,否則便會干擾此模式。他反問,我們憑什麼該以持續干預個人自由為代價,來維持這種專斷的分配呢?
一旦有人以這種抽象的方式來表達自由和平等難兩全的觀點,平等似乎立即屈居下風。人們有明確的理由反對自由遭到干涉:沒有人會想要被剝奪自己所珍視的選項,或是任人指手畫腳。由此,反對不平等的理由就沒有這麼清晰了。人們有充分的理由期待自己的生活過得更好,但基於什麼理由得關注人我的生活之間存在多少差距呢?因此常有人指控,要求促進平等只不過是「沒錢的人」在嫉妒「有錢人」而已。
在涉及平等與不平等這方面,所謂平等主義式理由存在廣義和狹義之分。只要反對某些人和其他人所擁有的資源存在差距,就是廣義上的平等主義式理由。這些理由包括反對差距所造成的結果,雖然有時人們之所以反對這些結果,理由跟平等一點關係也沒有。舉例來說,有大量實證性的證據顯示,不平等對窮人的健康有非常嚴重的影響,這為減少不平等提供了強而有力的工具理性(instrumental reasons),而在此所謂的不平等在廣義上屬平等主義式,狹義上卻不是,因為關注不健康的理由本身並非平等主義式的。唯有以「為何平等本身值得追求」,或是「不平等本身值得反對」為基礎,才算是狹義平等主義式的理由。反對經濟不平等(即貧富差距)的可能理由之一,是掌握更多資源的人,會因此得到更多令人難以想像的權力,並得以掌控握有較少資源的人。如果這種掌控讓人無法接受,是因為支配者與被支配者間的不平等關係,那麼,這種反對理由就同時屬於廣義和狹義的平等主義。反之,如果反對被控制只是因為喪失機會,那這種反對理由也只在廣義上是平等主義式的。
諾齊克所指控的,對平等的關注是對維持特定分配模式的關注,主要想挑戰的正是狹義平等主義式的理由。至於那些關於嫉妒的反對意見,無論是否真有好理由反對不平等,則是不分廣義狹義。
只要是廣義平等主義式的理由——也就是反對某些人和其他人所擁有的資源存在差距——就有可能支持那些不會讓誰過得更好,至少會讓某些人(有錢人)過得更糟的作法,因為這麼做仍屬於減少不平等的範疇。只是這種行為中顯而易見的不理性,成了所謂「屈就反對意見」(leveling down objection)的依據。此一反駁也成了拒絕平等主義、支持優先主義(prioritarianism)的理由。後者的觀點是,我們只該關注如何改善最劣勢者的處境,而非富人與窮人之間的差距。
要評估這些挑戰,我們需要清楚闡述人有什麼理由關心平等與不平等。我們也需要這類闡述,以便了解那些加劇不平等的法律及制度(institution)其失當之處,以及如何證明我們應該改變這些制度以促進社會更加平等。即便窮人能過得更好,或是貧富差距能夠縮小,都是好事一樁,但要仰賴重新分配的手段來達成這些目標,仍然有可能是錯的。威利.薩頓說到底終究是個搶匪,就算動機良善的羅賓漢也是一樣。
我相信確實有反對不平等的理由足以抵擋這些挑戰——老實說,甚至有很多不同的理由。本書的任務就是探究這些理由的本質。之所以把這個任務描述為探究反對不平等的理由,而非支持平等的理由,是因為這樣才有可能囊括更廣泛的考量,而這些考量並非全然屬於狹義平等主義式。正如我們接下來將看到的,某些對不平等最有力的反對理由,反對的其實是不平等的結果,而且並非所有反對理由都是出於平等的價值。
辨別這些反對不平等的理由有何差異的另一個重點是,這有助於了解我們所面對的不平等有何差異。那百分之一人口和我們普通人之間的不平等是一回事;幸福快樂和一貧如洗之間的不平等又是另一回事。種族不平等、性別之間各種形式的不平等、不同國家人民之間的不平等,也都是各不相同的問題。這些形式各異的不平等亦受制於道德上成分各異的反對理由。之後我會再進一步詳談這類理由。
在本書中,我會預設一個重要的平等概念,但不會為其論證,即所謂「基本的道德平等」(basic moral equality)——無論種族、性別和生活的地方有何差異,每一個人都有其道德上的價值。愈來愈多人接受這基本的道德平等並且受其庇蔭,這或許是幾世紀以來最重要的道德進步。
基本道德平等如今已廣為接受,就算有些人拒絕更實質的平等主張也不例外。比如諾齊克就接受這個概念。當他寫下「個體擁有權利」,指的正是所有個體。他只是拒絕同意在道德上,我們應該讓眾人在財富、收入或任何特定方面的處境上平等。而我在書中要關注的,便是後面這一種實質平等(substantive equality)。我的問題是:在什麼時候、什麼理由下,有些人在某些方面過得比別人差,會是道德上該反對(objectionable)的?在本章接下來的篇幅中,我會區分幾種反對不平等的理由,而其中多數理由,我將在之後的章節裡詳細檢視。
地位:種姓制度(caste system)和其他汙名化地位差異的社會制度,是歷史上最該反對的不平等。在這些制度下,某些族群被歸類為低等人。他們被排除在人們最嚮往的社會地位和職業之外,甚至被貶為只能從事其他族群認定最為屈辱且低賤的職業。這種制度的邪惡之處在於分等特性(comparative character):其最該被反對之處是視某些人為低人一等的賤民。而這正是平等主義在根本上絕對無法接受的事。
這種基於種姓、種族或是性別的不平等,一如我所說的,在歷史上都不乏法律或是根深柢固的風俗民情撐腰。在一些案例中,甚至可見民情普遍相信,某些種族的成員沒有完整的道德地位,甚至還可能相信他們「不是完整的人」,從而否定我說的基本道德平等。但這類信念並非我所關注的重點。我想,十九世紀大英帝國的階級制度並沒有認為下層階級不是完整的人,也不認為他們的遭遇在道德上無關緊要,而只是認為他們不適合、或是無權擔任特定的社會或政治角色。
基於我此際所討論的理由,經濟不平等也可能該被反對,因為收入和財富的極端不平等,也意味著窮人不得不活在合理看來形同屈辱的生活條件裡。正如亞當.斯密所言,如果一個社會裡有部分人窮到蔽衣蓬戶、恥於拋頭露面,這樣的社會絕不是我們想要的。這種社會的邪惡之處同樣也在於分等——不只是因為有人衣衫襤褸、戶不遮風,而是有人得生活在低於社會普遍能接受的標準下,並且活得像是賤民一般。「普遍能接受的標準」便暗示著,唯有基於社會的普遍共識是,對一個人而言,被社會接受的必要性為何,經濟不平等才會造成影響。因此我們應該反對的,是經濟不平等和社會規範的某種結合方式。我會在第三章進一步討論這種不平等。
控制權:反對不平等的理由,也可以是因為不平等給予某些人過大的權力控制他人生活。比方說,如果有一小群人控制了社會上大多數的財富,他們就會得到過大的權力控制其他人要在哪裡和該如何工作、可以買到什麼,以及大致上的生活樣貌。範圍更縮小一點,一旦有人握有國家重要的公共傳媒,就能得到過分的權力,足以控制社會上其他人如何看待自身及其生活,以及如何理解社會。我會在第六、七、九章,討論這兩種形式的控制。
機會平等:當家庭收入和財富嚴重不平等,個人出身在什麼樣的家庭,也就決定了他在競爭市場中獲得成功的希望。這將導致經濟機會的平等難以實現,甚或根本不可能達成。雖然機會平等普遍被視為嚴重問題,但相關的討論卻不多。在第四、五章,我將會深入這個問題,以及其中所涉及的不平等。
政治公平:收入與財富的嚴重不平等,也會破壞政治制度的公平性。富人會比其他人更有能力影響政治討論的過程,也更有辦法親自擔任重要的政治職位,並更有機會影響其他擔任公職的人。這可以視為控制權問題的一種特殊情況:操縱政治體系是把經濟優勢轉換成控制權的一種方法。但就諸多層面而言,政治體系的公平性遭到破壞是很嚴重的道德問題,比如法律和政策的正當性(legitimacy)都會受到影響。我會在第六章討論這種反對不平等的理由,及其和不平等的影響力或取得影響力的機會不平等之間,有多大的關聯。
以上,我列出四種反對不平等的理由,並釐清有些反對經濟不平等的理由並非只是出於嫉妒,同時釐清這些理由的訴求,並不是漫無目的地屈就。人們擁有正當的理由來反對地位差距帶來的汙名、令人髮指的控制形式、不公平的社會制度,即便消除這些情況未必能夠提升他們自身的福祉。公平的政治制度和平等的經濟機會固然能讓窮人過得更有餘裕,卻不是爭取讓制度變得公平的唯一理由。即便最後不會因此過得更好,窮人仍有理由爭取機會平等,爭取公平的對待。(更進一步的問題是,如果機會平等意味著窮人生活的經濟水準更差,他們是否還有充分的理由爭取機會平等?)
平等關懷:有些反對不平等的理由並不像我前述所列,是基於其影響結果,而是著重於不平等產生的途徑。基於平等關懷(equal concern)的理由便屬於此類。這類反對理由所關注的是,某個機構或主體(agent)本應照顧特定族群內所有成員的福利(benefit),卻只讓某些人享受到這些福利,或是讓某些人享受到比其他人更完整的福利。
例如,假設市政當局有義務提供所有居民平整的道路和衛生設施。那麼除非有特殊理由,否則應該反對只讓某些特定人士獲得比較優質的公共設施。舉例來說,若市府打算更經常性的為富人、市長友人或某些宗教團體成員所居住的社區修整道路,卻忽略貧窮社區的話,就應該起而反對。不過,並非只要市政當局花更多錢提供某些人某種服務,都會違反平等關懷的要求(requirement)。比方說,若有某些地區因為地質因素,較其他地區更難維持道路耐用度,以更多的經費支出維持這些地區的道路,就不該遭受這種反對,因為這麼做的理由,並不是要給予當地居民比其他居民更多的利益(interest)。我會在第三章討論這類要求,並探討該如何理解,以及為何這之中是以平等的理念為基礎。
公平的收入分配:一九六五年,美國前三百五十大企業的高階主管平均薪資,是旗下勞動者平均薪資的二十倍。而在二十世紀最後的十年間,這個比例迅速飆長,於二○○○年達到最高峰的三百七十六倍。到了二○一四年,經營者的薪資仍是勞工的三○三倍,「比六○、七○、八○或九○年代的任何時期都還要高。」此外,「從一九七八到二○一四年,(高階主管)的薪資在計入通貨膨脹後,總計成長了百分之九百九十七,幾乎高達股票市場成長率的兩倍,更不用說在同一時期,一般勞工的年薪只不過增加了可憐的百分之十點五而已。」
我們顯然應該反對這樣的不平等。理由並不是因為這代表人們沒有受到平等的照顧,也不是因為某個主體有義務提供某些福利,卻沒有平等提供。反之,若想獲得這些福利,有賴個人以某種方式參與經濟活動。反對的理由毋寧說是,根據前述數據,這種會加劇不平等的經濟制度是不公平的。這樣的制度不公平的原因之一,在於其缺乏前文所提及且將在第四、五章更詳細討論的機會平等。不過,當前的反對理由不一。其被認為不公平之處在於讓經濟體中特定的角色或職位獲得不平等的高薪,而不是讓人們缺乏競爭這些職位的機會。這引出了另一個問題:這類薪資平等的需求條件是什麼?我會在第九章進一步討論。
總結目前的討論,我提出六個理由來反對各種不平等,並追求消弭或減少不平等:
⑴我們有理由反對不平等,因為造成了羞辱性的地位差異。
⑵我們有理由反對不平等,因為給予富人過大的權力掌控窮人。
⑶我們有理由反對不平等,因為有損經濟機會的平等。
⑷我們有理由反對不平等,因為破壞了政治制度的公平。
⑸我們有理由反對不平等,因為不平等起因於,政府有義務提供福利並平等關懷受益者的要求遭到違背。
⑹我們有理由反對收入和財富的不平等,因為這是來自不公平的經濟制度。
機運平等主義(luck egalitarianism)的觀點認為,但凡非自願的不平等都是壞事,但我此處所列出的反對不平等的理由,都是預設不平等的群體之間存在某種形式的關係或互動。當我說我們應該反對地位不平等時,是預設群體間存在某種關係致使羞辱感或是自尊低下變得合乎情理;在互不往來的人之間,這種反對理由就不適用。從控制權來反對不平等,也只在不平等包含或導致某種形式的控制時才適用。從違背平等關懷來反對不平等,預設了某個主體或代理機構有義務提供該福利。至於從干預經濟機會、政治平等或收入分配的公平來反對不平等,則是預設了參與其中的群體或從屬的的制度適用於公平的要求。一旦脫離了這些關係或制度因素來思考,該不該反對不平等就沒有那麼清楚明瞭了。
這些反對不平等的理由,很多都只適用於具有某種義務的制度,或是能被要求符合正義(justice)的制度,或許會導致讀者以為我的立場,是像湯瑪斯.內格爾 (Thomas Nagel)所謂的「政治性的正義觀」(the political conception of justice)一樣,認為正義只適用於一個國家的國境之內。然而,我的主張在一些重大面向上,無不跟他的觀點有所差異。我所描述的反對理由中,並非所有理由都預設在一共同制度上,就算牽涉到制度,這些制度也不需和國家同時存在,或是由國家來執行。我在第八章中討論的那些經濟制度,就不受到國家邊界的限制。
也許還有一些支持平等或反對不平等的理由,是我未羅列出來的。我會聚焦在我所列的這些理由上,除了因為我認為這些比較重要之外,更是因為其背後的價值觀亦存在一些有趣的規範性(normative) 問題。而並非所有反對不平等的理由都會觸及這種問題。例如我前面提過,反對不平等的理由包括人們會因而不健康。我們或許可以據此要求社會更平等,因為不平等會導致社會不安定,或是平等有藉由凝聚團結力和為共同利益努力的意志,促進經濟效能。如果這種主張所依據的實證假設(empirical assumption)正確,我們便有好理由視不平等為壞事。不過我不會討論這些理由,因為在我看來,其價值並沒有任何令人難以理解之處。比方說,不健康本來就不是好事。所以這些理由是否能用來反對不平等,純粹是實證的問題。
當然,我們也可以認為當今社會上的嚴重不平等,其實是正當行使個人自由的結果;必須反對的,是那些意圖消弭不平等而干涉個人自由的措施。我會在第七章討論這種反對意見,並檢視其中可能是以什麼樣的自由觀為基礎。另一種合理化經濟不平等的說詞,是某些個人應得更多的報償。我會在第八章探討這種應得(desert)的概念,並思考這是否能成為合理化或是反對經濟不平等的理由。
第九章會探究前面所列的第六種反對不公平理由,是出於何種不公平概念,並討論反對不公平以及其他我曾探討過的反對理由,如何適用於近年在美國和其他已開發國家所興起的不平等現象。而第十章將總結本書的所有主題。
作者資料
托馬斯.斯坎倫(T. M. Scanlon)
著名哲學家,哈佛大學講座教授,專攻倫理學與政治哲學。他拓展了盧梭、康德與羅爾斯的契約理論;也是繼羅爾斯之後,當代道德契約主義代表人物。曾任哈佛大學哲學系主任。與湯瑪斯•內格爾一同創辦了享譽全球的哲學刊物《哲學與公共事務》。著有《我們彼此負有什麼義務》、《寬容之難》、《道德之維》等書。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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