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人。手札
- 作者:喬佛.德洛姆(Geoffroy Delorme)
- 出版社:小樹文化
- 出版日期:2021-12-28
- 定價:400元
- 優惠價:85折 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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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不是我馴服了鹿,而是鹿馴服了我」
七年野地生活全紀錄
🐾一段與森林動物的真實相遇🐾
法國讀者讚譽年度最佳圖書
🍁找回對自然的感動與渴望🍁
★法國電台Europe 1、France Inter推薦
★法國電視台TV5MONDE、TMC、Arte推薦
熱愛大然的年輕人,為何拋下現代生活的一切,
義無反顧獨自生活在法國一座森林之中?
與鹿一起甦醒、一起覓食、一起玩耍、一起入睡,
一起逃離人類社會。
從小,喬佛就覺得自己與人類世界格格不入。當陽光灑落在教室裡,耳邊盡是學校老師與其他同學的交談聲、嬉戲聲時,他的心早已離開教室,跟著窗台上的鳥兒一起進入野生動物的世界。
某一天晚上,當野生世界再次呼喚著喬佛時,他決定跟蹤院子裡的狐狸,一起踏入未知的森林。夜晚的森林世界,充滿白天無法看到的驚奇生活,喧鬧的動物之歌正在響起——貓頭鷹呼嘯、野豬嘶嚎,以及接連不斷的鳴叫與嘶吼。對喬佛來說,比起有著堅固磚牆的房子,森林更有家的感受。
逐漸被森林動物接受的喬佛,在某一天遇見了好奇又大膽的野鹿「達達」,從一開始的防備、試探,到彼此接受,喬佛與森林中的鹿成為朋友,一起覓食、一起玩耍,也一起入睡。跟著鹿經歷四季的變化、經歷生與死,也一起經歷因為人類開墾、棲地減少,而造成的生存困難。
七年的野地生活,讓喬佛見證了真實的動物世界,也看見因為開墾與狩獵,他的動物朋友面臨何種艱困的生活。為了生存,人類與動物只能站在對立面嗎?
【專文推薦】
★巴代|卑南族小說家
★林雋|作家
【感動推薦】
★李偉文|作家、牙醫師、環保志工
★李崇建|作家
★徐明佑|華德福資深教師
★袁孝維|臺大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教授暨國際長
★番紅花|親職作家
★程延Apyang Imiq|作家
【法國媒體讚譽】
「令人感到驚奇的故事。」
——亞恩.巴特(法國TMC電視台「Quotidien」節目主持人)
「令人沉醉的紀實,謙遜而又溫柔。」
——伊莉莎白.奎恩(法德公共電視台Arte「28 minutes」節目主持人)
「讓人沉浸在野生動物的世界。」
——丹尼爾.費維(法國國際廣播電台「Le temps d’un bivouac」節目主持人)
【法國讀者感動推薦】
「今年最棒的書籍!這本書非常觸動人心,文字富含情感,並且完美描述出森林以及與之相處的鹿。推薦給喜歡自然、森林與動物的人。」
——Isabelle★★★★★
「有著出色故事的精彩書籍。溫柔但堅定的呈現出我們應付的生態責任。」
——Philippe★★★★★
「我從報紙上發現這本令人感動的書,作者的觀點獨特,讓我們看見人類世界如何影響森林野生動物的生活。這本書真的讓人沉浸其中,推薦給想要了解與保護環境與動物的人。」
——Charlotte★★★★★
「簡樸的文字描述出一個不平凡的冒險,讓我們看見人類內心也有善良的一面。我希望這本書可以喚醒許多人以不同的方式來看待世界,儘管與我們文化傳遞的訊息相反,但人類與動物的關係,不僅僅是掠食與被掠食者。是時候換個角度來看世界了……」
——Nathalie★★★★★
內文試閱
前言
眼前的那個人是男還是女?一旦超過三十公尺,我的雙眼便失去了辨識這種細節的能力,而這樣的狀況為時已久。那個人身旁似乎有隻動物在玩耍。哎呀,是隻狗,拜託!不行不行,我得阻止他們前進,不能讓他們嚇跑我的朋友。
我和我那群朋友一樣都具有地盤意識,誰要是進到我的領域,就會被視為潛在危險,讓我覺得隱私受到侵犯。我的地盤擴及方圓五公里之地,如果有外來的人、獸進入,我便會尾隨在後、悄悄監視、調查對方的意圖。如果對方出現得太頻繁,我就會設法把牠趕走。
我從低矮的樹叢中走出,決定阻止那個人繼續前進。一股紫羅蘭的香甜味突然飄散過來、刺激著我的嗅覺,看來,前方那位過客是位女性。我循著林中小徑前進,並且意識到自己已經連續好幾個月不曾和人類交談。我在森林裡離群獨居了七年,平常只和動物溝通,最初幾年還往來於人類社會和野生世界,但愈到後來,就愈決定徹底離棄所謂的「文明」,只願和我真正的家人——鹿——朝夕相處。
本以為我早已忘記關注自己的外表,但走在林中小徑上,此時此刻的我仍不禁自問:我看起來如何?我的頭髮現在是什麼德性?多年來,我這一頭亂髮早就忘記了什麼叫做梳子。平時,我只會用針線包裡的小剪刀亂剪一通。還好我沒有鬍子,光是這一點就值得慶幸。我身上的衣服呢?褲子上沾滿了土塊,脫下之後大概可以像雕像一樣自己站著。不過,至少今天的褲子是乾的。剛開始在森林裡生活的時候,我還會時不時拿出小圓盒裡的鏡子看看自己的樣貌。日子一久,溼寒的空氣終於讓鏡子變得黯淡,我也就無從得知自己的模樣了。
迎面而來的是一名女子,我得表現得禮貌一點,別嚇到人家。但另一方面,我又忍不住在心裡告訴自己:「要對陌生人保持警戒。」我該說些什麼好呢?說「日安」嗎?對,說日安滿好的。不不,還是說「晚安」好了,因為白天差不多快結束了。
「晚安……」
「晚安,你好。」
當時的我還很小,才剛上小學一年級。我坐在溫暖的教室為未來的人生打基礎——學習閱讀、寫字、算數,還有學會如何在社會上表現得體,但我總是忍不住望向窗外、忍不住觀察崇高的野生世界,觀察麻雀、知更鳥、山雀等出現在眼前的各種動物,羨慕牠們的運氣真好,能這麼自由。我和其他小朋友一起被關在教室裡,他們似乎樂在其中,但是年僅六歲的我卻已經開始渴望這份自由。我當然想像得出在野外生活有多麼艱苦,也知道這個單純祥和的世界其實危機四伏,但是這段觀察過程早已在我的心中埋下了一顆叛逆的種子,此時的我已經隱約感覺到他人想把我囚禁在以「人類視角」為主的世界。愈是窩在教室的窗前,我愈遠離所謂的「社會價值」。野生世界之於我,就像磁鐵之於指南針,施展著強烈的吸引力。
開學幾個月後發生了一件看似平凡的小事,卻讓我剛萌芽的叛逆種子再次茁壯。
某個晴朗的早晨,我一進到教室就得知全班當天要去游泳池。我比較膽小,一聽到這個消息就開始擔憂,來到游泳池的時候,早就嚇得驚慌失措了。我沒有學過游泳,第一次看到這麼多水,一股出自本能的恐懼頓時湧上心頭。其他小朋友都顯得很自在,只有我硬著頭皮、咬緊牙關。
紅髮女教練拉長著一張嚴厲的臉,要我進入泳池中,但我拒絕了,她板起了面孔並高聲命令我下水,卻再次被我拒絕。於是,教練踏著沉重的步伐走到我面前、抓起我的手,接著猛然把我扔進水中。我不會游泳,無可避免喝了好幾口水,身體也開始往下沉。我伸手發出絕望的求救訊號,卻瞥見教練也跳進了水中、朝我游了過來。我嚇得要命,還以為她打算殺了我!在求生本能的促使下,我居然像小狗一樣開始划水、游向泳池中央並潛入水面之下。我穿過分隔成人池與兒童池的浮標下方,一心只想快快抵達對岸。
抵達泳池邊緣後,我沿著梯子爬了出去,接著急忙衝向更衣間、穿上長褲和T恤。而在這個時候,教練也爬出了游泳池正四處找我。我聽見教練踏在潮溼地面上的腳步聲,她沿著兩排更衣室的走道朝我的方向走了過來。接著,我聽到她打開第一間更衣室的門,然後用力甩上。此時的我躲在左邊第三間更衣室,心跳幾乎快要停止了。接著她打開了第二間更衣室的門,然後同樣粗魯的關上。不論誰聽到這一連串狂暴的碰撞聲,都會以為她想把每扇門都砸破。
心慌意亂之間,我匍匐在地板上,從更衣室隔板下方一間又一間往另一頭鑽,直到最後一間,然後趁教練還在別間更衣室搜尋的短短幾秒鐘起身、衝向另一頭的出口。逃離游泳池後,我在路上邊跑邊哭,視線被淚水和泳池的氯水弄得模糊,直到碰上了一個看起來很眼熟的叔叔。這位叔叔是校車司機,他看到我一個人跑出游泳池便跟了上來、牽起我的手。我一邊啜泣,一邊跟他解釋事情的經過,告訴他無論如何,我都不願意再回到游泳池。司機叔叔盡量安慰我,而他的聲音和話語也稍微安撫了我。
我的小故事到此結束,班導後來也得知了事情的始末。回程的路上,我獨自坐在校車最後一排,老師和其他同學都盯著我,彷彿我是一頭危險的野生動物。經過這次風波後我正式休學,改透過國家遠程教育中心提供的課程在家自學。
自此以後,我遠離了外面的世界,獨自在房間裡學習,沒有朋友也沒有老師。還好家裡有非常大量的書籍,提供我許多閱讀良伴(冒險家尼古拉‧凡尼耶、探險家庫斯托、動物學家戴安‧弗西、「黑猩猩之母」珍古德等等),為我講述了大自然與野生世界的種種。我還狼吞虎嚥了許多科普著作(像是《大自然日復一日》、《強者的法則》、《林中夥伴》),並試著將學到的珍貴資訊套用到我家的花園。我家的院子裡種了蘋果樹、李樹、櫻桃樹、小檗樹籬、栒子樹、火刺木和好幾株玫瑰叢,夠我探索消遣了。很快的,照顧這些植物便成為我脫離現實世界的主要管道。
有一天早晨,幾隻烏鶇鳥在我房間對面的樹籬中築巢,這個發現讓我下定決心,在幼小的心中發誓要守護它。我開始像停車場的警衛一樣在樹籬四周巡邏、趕走貓咪,不讓牠們循著氣味向這麼容易取得的獵物下手。無論早晨或傍晚,只要大人一放鬆對我的注意力,我就像貓科動物一樣,躡手躡腳的從窗戶溜到外面,趕去看望那羽翼一族。因為日日相見,牠們也慢慢習慣我了。我把麵包屑、蚯蚓或昆蟲放在盤子裡,讓鳥爸爸和鳥媽媽前來啄食,並把食物帶回去給雛鳥。日子一天天過去,鳥兒也愈來愈信任我,我漸漸能進到樹籬當中,在只有相隔二十公分的近距離觀察雛鳥啾啾叫的模樣。
牠們逐漸成長,終於大到準備離巢了。那一天,鳥爸爸在一群雀躍小鳥的前方開路,有幾隻還不小心跌落到地面,而鳥媽媽則跟在隊伍的後方。牠們一家圍著樹籬跌跌撞撞的前進,不時向我這裡靠近,好像是想向我介紹一番似的。僅僅九歲的我興奮的心跳加速,這是我與野生世界的首次接觸。我拿起相機拍下雛鳥的樣子,讓第一次的經驗成為永恆,還把相片寄給遠程教育中心的克莉格老師。
這段期間,我不斷在家附近擴大勘查範圍。我家樹籬後方有一排圍籬,下方有一個洞,可能是狐狸挖出來的,瘦小的我可以輕易鑽過去,於是我懷著冒險的決心,出發探索鄰近的田野。剛開始在月光微弱的黑暗裡夜遊時,雖然我的心渴望自由,卻仍有一股淡淡的恐懼,即使滿懷著小小探險家的熱情,行動起來還是小心又謹慎。但最後,我還是抵擋不住大自然強烈的吸引力,決定全心踏入野生世界。
在這片全新的遊樂場,我的各種感官一一復甦。我專注於腳下的步伐,在腦中記下各式各樣的路徑和地況。當黑夜降臨,我便以觸覺取代視覺,讓身體主動熟悉周遭的地形,甚至閉著眼睛也能前進。這種用身體記憶的過程,就跟半夜摸黑爬起依舊能找到電燈開關的道理相同,唯一的差別只不過是我將它運用在大自然當中。我發現周遭的氣息也經常改變,比如在夜間,蕁麻的味道特別強烈,土地的氣味也大不相同。每當我嗅到小聖萬池塘的溼氣時,就知道漫遊的行程即將結束,如果再往前進,就會抵達森林護管員之家,繼續往下走的話,就會進入未知的森林。歐夜鷹在我的上方盤旋,發出嘶啞又單調的奇特鳴聲。我的恐懼消失了,一個人依然能優游自在。
我的內心深處有一種追求自由的本能,讓我一有機會就想逃離。對我來說,世上只有一條規則值得遵守,那就是大自然的法則。我從不折斷枝葉,連枯枝都不願觸碰。我發明了一堆近乎荒謬的繁複儀式,例如我從來不從大樹左邊繞過去,因為我有種莫名的迷信,覺得如果從右邊繞過大樹,就比較可能發生值得記住的事情。我用這種方式建立自己的想像空間、精神世界,以及大自然與我的關係,一方面透過理性學習,另一方面又充斥著孩子對神祕主義的執著。
有一段時期,一隻狐狸經常到我家院子裡一棵枝葉茂密的樹下過夜。某個冬夜,我決定跟蹤牠。我跟著牠穿越田野來到森林護管員之家,我看著牠繼續小跑進入了前方的空間。潛入未知世界的時候來了,我決定跨越原本設定的邊界,繼續跟隨那隻狐狸。前進一百公尺後,我終於在森林邊緣發現了狐狸巢穴的入口。
這是我第一次離家這麼遠。不變的風向把田野中的氣味席捲而來,天色霎時變得昏暗,萬物的聲響也倏然變化,在林間深處迴盪出形形色色的生命之音。我又往前邁出幾十公尺,任憑腎上腺素大量分泌,在神祕又未知的氣氛中享受著小小的刺激感,之後才轉身走向回家的路。
其實我完全毋須擔憂,所有動物都明白,危險不可能來自森林,田野才是應該提高警覺的去處。森林讓我無限癡迷,每天晚上,我都想往林間深處再走遠一點,但我總是小心翼翼,不想突兀的闖入這個世界。
有一天晚上,我和一隻赤鹿碰個正著。那時是夏末之際,我並不陌生公鹿發情的叫聲,但我不敢靠近赤鹿群。對於一個十歲小孩來說,這種夜半嘶吼實在是令人害怕,所以忽然與這隻雄赤鹿邂逅,真讓當時的我嚇呆了。牠在我眼前不到十公尺的距離,體型雄壯魁武、全身散發出威猛的氣勢,每向前邁出一步,地面便隨之震動。我驚訝的盯著牠,方圓幾百公尺以外大概都可以聽到我的心正狂跳著。
突然間,牠轉身面對著我,開始發出嘶鳴,四周的母赤鹿聽了也跟著回應,牠們的叫聲不若雄赤鹿低沉,但聲勢一樣浩大,就像立體音響的低頻震動著我的胸腔。
許久之後,雄赤鹿終於掉頭離去,我也轉過身,藉機向牠表明我不是為了牠而來。因緣際會下,我們在林中相遇,之後便分道揚鑣。我悄悄回到家裡,爬上床、蓋上被子的時候,我突然意識到這隻赤鹿方才給年輕的我上了一堂重要的課──動物無意傷害我。想著想著,我立即渴望重新回到森林裡。不過我必須耐心等待,因為我知道野生世界不會這麼輕易就對外敞開大門。
從此以後,每晚家人一入睡,我便會跨過房間的窗戶來到外面的世界。我鑽到烏鶇鳥入住的樹籬後方、穿過圍籬下的小洞,接著越過歐夜鷹的田野抵達昏暗的森林,進入包羅萬象的動物世界。當初帶我進入森林的狐狸隨後也讓我認識了牠們的鄰穴獾,抬起頭,我還能見到各種貓頭鷹。啊!如果森林裡真有什麼讓人毛骨悚然的動物,非貓頭鷹莫屬了,牠天不怕地不怕,靜靜的掠食,在森林風吹草動的呢喃細語中無聲無息的飛翔,如果好奇心被撩起,牠還會大膽的趨前探視。第一次碰上貓頭鷹時我才剛看完《侏儸紀公園》這部電影沒多久,心中餘悸猶存。那隻貓頭鷹悄悄落在離我兩公尺遠的枝梢上,並趁我毫無防備時突然發出「嗚嗚」聲。我嚇得往後一跳,卻被樹樁絆倒、跌了個四腳朝天,一個人愣坐在泥巴上。
不過夜晚的森林實在精彩萬分,許多動物都在入夜後開始活動,然而有些動物卻似乎從早忙到晚、永不停息。就拿松鼠為例吧!這群小動物原本讓我納悶極了,牠們白天在我家院子裡遊蕩,夜間依然忙個不停,什麼時候才有時間睡覺呢?後來,我翻到一本介紹森林世界的書,看著精美的插圖才恍然大悟,原來我在夜間觀察到那群忙上忙下的小型囓齒動物並不是松鼠,而是年幼的睡鼠,因為牠們也有一條毛茸茸的尾巴,才被我誤以為是松鼠。
童年種種似乎一再告訴我:野外生活正在等我加入,只要一擺脫人間的束縛,森林馬上會張開雙臂歡迎我。我對這個自己所下的預言深信不疑,有時候晚上入睡前,甚至會緊握雙拳、祈求自己在半夜變成一隻狐狸,等到清早窗戶一開,便馬上逃向夢寐以求的廣大森林中。可惜,現實生活沒有這種精彩的劇情,平常我幾乎是獨自生活,沒有朋友與同學陪伴、沒有寒暑假,也無法參加學校的課外活動,除了經常一個人在夜間出遊,白天不是坐在書桌前自學,用書信與遠方的老師溝通,就是騎著腳踏車在院子裡亂轉。偶爾有機會出門,比如上街購物,店員看到我總是會問在家自學的情況,我一概回答自己很滿意現狀。然而在內心深處,我很清楚事情不太對勁,但是我沒有辦法跟其他孩子比較,所以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事實上,長久下來,這種強加於我的生活慢慢變成了一種精神折磨。所以我在十六歲的時候決定:從此以後,我不僅要在夜間出遊,白天的時間也要待在森林裡面。高中畢業考的那一天,我把准考證扔在玉米田裡,用這種方式反抗學校制度,這也是我做過最叛逆的行為。幾年前,我愛上了繪製大自然插畫,很想繼續學習。但是所有人都要我申請「商業活動與宣傳系」,老實說,我連這個系名的意思都看不懂。最後我實在懶得爭論下去,不得已申請了「銷售能力系」,因為其中有一堂函授攝影課,能讓我感到一絲的安慰。
我對野生動物世界的熱情始終未減,渴望能繼續接觸。因為經常在森林裡走動,我發現森林裡的動物已經能辨識出我的氣味、體態和動作,接受我進入牠們的生存環境,並容許我成為森林的一員。然而,我必須花大量的時間與野外世界相處,所以我總是用長期的攝影功課當作藉口,一頭栽進森林長達數日,甚至數週。回到家裡,大家都覺得我的活動不能算是工作,警告我不可能以此維生。但是對我來說,賺錢不是最重要的,我追求的是精神上的平衡,像森林裡的動物一樣時時刻刻活在當下,才是我在這個世界真正的位置。牠們讓我明白一件事:想得愈多,就愈感到不安且覺得置身於危險之中。過去經歷的困難、未知的將來,還有我不願妥協、不肯放棄每一個當下的態度,這一切都讓我感到自己正在逐漸枯萎。只有觀察周遭的大自然、沉浸在野生動物的世界當中,我才能透過不同的方式喚醒內在心靈、變得更明智。
連續好幾個月,我完全失去了時間概念,每次一進到森林,就忘記自己究竟度過了幾個小時還是好幾天。因此,我的生活更緊湊,內心也充滿了強烈的喜悅、驚奇與祥和。但是我並沒有因此失去現實感,還是會不時幫當地小報提供體育攝影,把賺到的錢用來買衣服跟食物,以免陷入窮困潦倒的境地。當然,沒有人相信我能獨自生存,也沒有人鼓勵我。大家都試著勸我,覺得「人群」才能保護我,一個人絕對難以存活。不過,他們愈想留住我,我便離他們愈遠。直到這一天,我決定與世隔絕、移居森林。
《拉封丹寓言》裡有一個故事貼切的描述了我當時的感受,這個寓言叫做〈狼與狗〉,故事是這樣的:
有一隻狼瘦成了皮包骨,因為所到之處,每隻看門的狗都謹守崗位,因此他找不到任何食物。
有一天,他遇見了一隻迷路的狗,這隻大狗彬彬有禮,長得又肥又壯。狼一看到,恨不得撲上去將他撕裂吞噬,但是看到對方的體格,又怕自己打不過對方。
於是狼上前謙虛的恭維狗先生,讚美他體格強壯又魁武。狗說:「狼先生,想要像我一樣肥又壯並不難,其實一切全在於你自己!依我的看法,你還是離開森林吧!別像你那群窮途末路的同伴一樣,一個又一個餓著肚子等死,平時有一餐沒一餐的,就算難得能好好享受一頓食物,光是為了吃那一口,都必須拚死拚活。學學我,我保證你能過上好日子。」
狼問:「我該怎麼做呢?」
狗回答:「你可以做的都是一些舉手之勞的小事,比如看到拄著棍子的窮人和乞丐,就上前追咬他們,又比如在家懂得討好主人,你就能餐餐享受雞骨頭、鴿骨頭等殘羹佳餚,而且平常還能被主人疼惜的撫摸。」
狼聽了心花怒放,感動得眼淚都流了出來。
於是他跟著狗一同上路。走到一半,狼忽然瞥見狗的脖子上失去了一圈毛髮,他忍不住問:「你的脖子怎麼了?」
「沒什麼。」
「怎麼會沒什麼?」
「真的沒什麼。」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大概是因為狗鍊戴久了所以掉毛吧!」
狼大吃一驚:「戴狗鍊?你是說,你平常不是想去哪裡就能去哪裡嗎?」
狗回答:「不能,但這又有什麼關係呢?」
狼說道:「關係可大了!這種飯我才不吃!就算你給我全天下的金銀財寶,我也不稀罕。」
說完,狼便扭頭離開了,至今依然在外流浪。
我想,這個故事的寓意是:寧可當自由自在的窮人,也不做備受束縛的富翁。
延伸內容
【推薦序1】也是一段人鹿戀?
◎文/巴代
我從來沒有隨意翻閱一份書稿,在幾頁之內便產生強烈的同感與一口氣讀完的念想,並產生出想為它寫點文字的感動。《鹿人。手札》便是這樣一本書。那樣的同感與共鳴來自於我族口傳故事中,關於人與鹿之間流傳百千年的情韻流動,也來自於我個人參與部落大獵祭最初的森林經驗。這樣的情韻與經驗,我不曾在台灣關於自然書寫出版品中閱讀與經歷過,而遠在法國的森林,在喬佛.德洛姆的筆下,居然鮮活的呈演在行文中。在猶豫該不該摘錄原文作為吸引讀者往下翻閱時的現在,請容我先說說關於卑南族的〈人鹿戀〉傳說與個人森林經驗作為呼應。
在卑南族kasavakan(台東建和部落),流傳著一個關於人鹿戀的故事:
位於半山腰的部落附近,一對夫婦生養著一個美麗的女孩,夫妻甚為疼愛這女孩,但日常農忙無暇多照顧,也就任女孩隨意活動。還好部落附近沒什麼危險的地形與動物,女孩總在父母下田工作時在附近四處冶遊,偶而追逐蝴蝶時出現在父母的小米田,又一閃而逝。一天,那母親看見女孩手上拿著一條琉璃珠串,女孩說那是一位朋友送給她的禮物,牠是一隻高大雄壯的鹿,那母親並不以為意,只當女孩頑皮,胡亂編織故事。
一日吃晚餐時間,那父親憂愁的說,小米田出現了不少蹄印,像是有動物出沒,他想去獵殺那頭動物。小女孩一聽,急忙說她有一位雄鹿朋友偶爾會出現在小米田附近,但已經約定好了不會進入小米田,如果父親看見牠,千萬別獵殺牠。那父親知道那頭鹿是女兒的玩伴,便答應了。第二天一大早,那父親帶著弓到小米田準備埋伏,卻見到一隻有著三叉角的雄鹿在小米田旁遊走嚼草,他不加思索的立刻搭箭拉弓,連射了兩箭命中鹿的要害。那雄鹿驚詫的抬頭看著那父親,頸部噴濺的血液,讓牠蹣跚移動幾步便倒了下來,那父親見狀興奮的跑回部落喳呼,讓人一起幫忙抬到家裡。
女孩早預感到一股不祥,早早醒來等在院子裡,看見那頭鹿,她霎時昏了過去。醒來時,她啜泣責備父親沒有遵守約定。女孩絕望的說,既然都殺了雄鹿,她也不好再怪罪父親,她請求父親答應一件事,將雄鹿擺在屋簷前,把鹿頭擺正、叉角朝上,她想從屋子上方好好看牠一眼。說完,便趁眾人調整鹿的姿態時從屋後爬上了屋頂,她傷心欲絕的看著那頭仍然睜著眼的雄鹿,忽然一躍而下讓鹿角穿胸而死。她的父母傷心極了,復又看到女兒房間裡到處掛著的琉璃珠串,才知道女兒與雄鹿交往已久且用情至深。
〈人鹿戀〉的故事淒美,人鹿之間的溝通,族人深信那是可以進行的,只是如何進行?但是多年來,我未能從部落長老口中得到答案。本書作者喬佛.德洛姆以他在森林七年的生活體驗,先後與雄鹿達達、小威接觸、交往、溝通、成為朋友與鹿群家人的經驗,給了我一個具象與細緻的答案。他以生動、平實又謙遜與飽滿情感的文字,敘述著鹿的氣味與行誼,解析著鹿群語言結構的特質,描繪著鹿群迷人又難以理解的生活習性與藥理知識。這使得我個人經驗中,森林擁擠的喬木與灌木叢交疊的影像,在鹿群的活動下忽然變得開闊與透視似的,在人眼與鹿眼交相的視野下,一切顯得舒緩與可預測。彷彿我也聽懂了鹿的言語,牠們指責我童年時期某日,不帶同情的,只顧著好奇張目瞪著大鍋裡,一個有著三叉角的台灣水鹿頭顱,正隨著水溫逐漸增高而沿著鍋邊流動。當然,喬佛的鹿並沒有真正的指責我,但喬佛的森林描述,卻把我帶進部落大獵祭時期的森林經驗,那種夜裡瀕臨失溫,又不得不提高警覺防著野生動物夜裡覓食、移動時可能帶來危險的記憶,隨便一隻飛鼠滑翔而過搧起的風,也教人感到悚然。
最後,我決定不摘錄原文來誘惑讀者,因為本書多數的頁面中,隨處可見醒目又讓人忍不住筆記的段落,我相信讀者隨意翻閱,便會墜入其中。我得說,這是一本優秀的自然書寫作品,既真實、細緻又警醒人與動物,人與自然,甚至人與人之間所應該存有的信任、尊重與善意。
【推薦序2】奔向森林,找回對自由的渴望
◎文/林雋
接受社會、融入社會,成為社會的一員,在社會化的過程中勢必會流失部分的「自己」。換句話說,社會化是被包裝為成長的妥協,捨棄自己成全他人,有時只是希望自己不被當成異類,時常被說以自我為中心的我,何嘗不是如此。在成長的過程中,喬佛完全保留了真實的自己。
《鹿人。手扎》除了是作者友情的告白,也是森林的陳情書,在喬佛筆下的麆鹿,比人類更近似人類,並不是人類無情,而是動物更有情。
喬佛的書寫是溫柔的,但他的下筆卻極為深刻,對於森林生態細膩的勾勒如鹿穿越森林,節奏輕巧如梟振翅,但那些蹄痕卻無法掩飾,那是他寫作的勁道,他隱居在森林中,卻在文字與影像之中展露著強烈的存在感。萬物皆擁有著同等地位,即使是最不起眼的小蟲子也散發著耀眼的光芒,若他是導演,任何風吹草動在他的文筆轉化之下,皆能成為一齣視聽享受的電影。
喬佛的攝影是柔中帶剛的,書中留下的攝影作品雖量少卻質精,在他的觀景窗中,鹿不再躲藏,任何一個野生動物攝影師都知道,要以中長焦鏡頭拍下動物的肖像,即使是現代相機狙擊槍一般精準的對焦能力,也十分困難。而令這些照片難能可貴之處,是鹿在喬佛面前能夠自由自在的生活。我相信喬佛的鹿友們是真的對他卸下防備。
喬佛也稱他在森林的生活有如冒險一般,不僅享受著生的樂趣,也必須時刻和死亡拔河,雖然家人無法接受,但他熱愛這樣的人生,甚至可以為了和鹿共同生活,並且完全成為鹿的同類,他漸漸不再回家補給物資,只為了不讓身體沾染人類的氣息。
用七年的歲月細心聆聽,在我看來,喬佛的純潔引領他走向自然,在森林中他找到可以相濡以沫的同伴,他看到了一群具有靈性的物種。動物不需要言語便可以展露有情的一面,而人類卻自以為是的認為能透過科學去計算森林可以容納的物種數量,卻不知道森林本就有一套調節機制,使得動植物間達到相互依賴的平衡。
同樣是喜愛戶外的人,我很能理解喬佛所寫的「我的內心深處有追求自由的本能,讓我一有機會就想逃離」,熱愛自由,只要感受到束縛,便會極力反抗。我有同感也有同情,正是因為生活在一個備受壓迫的環境,才能寫出自由的可貴,正因為無法壓抑心中的渴望,才義無反顧奔向森林。他用行動告訴人們,即使不當物質的奴隸,也可以自在活著。
喬佛用「被馴服」來比喻他和鹿之間的關係,文中的強調再三,不免讓我思考,原來我們人類不自覺的會認為自己的智慧駕馭在萬物之上。像我們常會說「我的狗」、「我的貓」,如果語言反應思想,那麼其他的動物對人類而言是否只是附庸的角色?而這樣的高傲彷彿根深柢固在人性之中,喬佛談人類對待自然的方式,一切其來有自。
喬佛長時間待在森林也使他看待事物的視野比凡人更為寬廣,他寫森林的溫柔,也寫森林的殘酷,大自然的演化遵守著汰弱留強的鐵律,對動物、植物或是人都一樣,如果不謹慎應對,用輕浮的態度進入森林之中,很快就會被森林反噬。從喬佛的故事裡,我知道他可以為了這唯一的目標全心全意付出。他專注、有決心,且不怕艱難,進入森林前,他花費時間學會辨識植物,學習在森林的生活方式。如果有人可以寫出一本關於鹿的森林史,也唯有喬佛能辦到。作者資料
喬佛.德洛姆(Geoffroy Delorme)
自然攝影師與作家、鹿科研究者。喬佛‧德洛姆親眼見證了野生世界,為人類與野生動物之間建立溝通與理解的橋梁。為了仔細觀察並了解鹿的生活,他離開人類社會,獨自與鹿一起生活七年,學習並了解鹿的行為,最終被野生動物接納,進入牠們的生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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