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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比宗教大:我熱愛耶穌,為什麼卻討厭宗教?
- 作者:傑弗森.貝斯齊(Jefferson Bethke)
- 出版社:啟示
- 出版日期:2014-05-07
- 定價:300元
- 優惠價:7折 210元
- 優惠截止日:2024年12月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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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推爆臉書與推特,概念影片創下YouTube48小時700萬次破表點閱率!
◆與《格雷的50道陰影》並列於美國最大連鎖書店,全球3000萬人熱烈討論!
◆攻佔《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今日美國報》、《出版人週刊》暢銷排行榜TOP3!
如果宗教這麼偉大,為什麼它引發了這麼多戰爭?
它能蓋巨型教堂,為什麼卻無法餵養窮人?
你追隨的是真實的耶穌,還是被發明出來的耶穌?
如果你曾對宗教抱有懷疑、不解,甚至失望,
把宗教說的先放一邊,聽聽耶穌是怎麼說的!
二○一二年,當時二十三歲的傑夫寫了一首熱情而強烈的詩〈為何我討厭宗教卻熱愛耶穌〉,他和朋友把這首詩拍成影片,上傳到YouTube,沒想到短短48小時之內竟然吸引了七百萬個人點閱,一年的點閱人數更高達兩千三百萬以上!影片引起的共鳴和回響不計其數,不分教徒和非教徒,從無神論者到各方宗教領袖都認真關注和討論,傑夫也從此一頭闖進文化交談與人生思辨的領域。
在本書中,傑夫再次重申他在詩中想傳達的概念:律法與慈愛的距離、強求與恩典的對比、外在表現與內心平安的差異,以及絕望與希望的分野。書中所說的「宗教」並不是指人的信仰,而是錯誤僵化的教條、自以為義的宗教人士,以及那些以宗教之名傷害他人的行為。他在書中對耶穌、宗教、人生提出許多疑問和詮釋,為讀者展現了年輕世代的精神探索方向。
本書不只有深刻的省思,也有溫暖的治癒。傑夫說,他也曾經誤解宗教的意義,有過一段混亂糟糕的日子,他認為自己其實並不夠格來寫這本書,但是他說:「既然我嘗過了恩典的滋味,自然忍不住想告訴別人。」因此,他決定分享自己的故事與想法,希望這樣的經驗與讀者的生命產生聯繫,一同領受神的恩典與救贖,最後進入愛與療癒的世界。
【名人推薦】
朱約信(豬頭皮)(搖滾傳教士)
何飛鵬(城邦出版集團首席執行長)
張日亮(天主教輔仁中學校長)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
銀色快手(荒野夢二書店主人)
盧俊義(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依姓氏筆畫排列)
【各界好評】
「作者說,他只想把自己的信仰歷程分享給大家(或許還對那些他認為的假基督徒假基督教會補幾腳)。但願有人看了之後,能再給耶穌一次機會、能多認識耶穌一點點,能重新思考自己的世界觀。當代的基督(天主)教會若都有作者這般的反省,相信就不會再有歷史上發生過的悲劇了。」
--朱頭皮(搖滾傳教士、知名音樂創作人)
「對於那些對基督宗教徹底感到失望的基督徒,本書提供另一個出路。讓耶穌的話語、耶穌的作為,過濾掉宗教信仰中屬人而不屬靈的各種事物,重新拾回耶穌所願意我們擁有的真自由。」
--張日亮(天主教輔仁中學校長)
「一本很有意思的書,乍看之下似乎是要挑戰主流的基督教價值,但其實是要我們看到「信仰」的窘境,我們可以試著反省信仰如何和生活真正鑲嵌為一體。」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
「作者以風格鮮明的文字,在書中點出現行宗教體制存在的許多盲點,以及容易被一般人忽略的深刻反省。讓我們透過這本書,重新和耶穌建立新的連結。」
--銀色快手(荒野夢二書店主人)
「這是一本認識基督宗教信仰的好書,特別用在教會小組或團契中,當作讀書分享、討論信仰的好教材。」
--盧俊義(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作者所問的問題,都是你在人生中必須回答的問題。如果你喜歡思考、問問題,或是正在追求什麼,請拿起這本書看吧!」
--安.福斯坎(AnnVoskamp)(暢銷書《一千次感謝》作者)
「不論你幾歲,這本書都將開闊你的視野,讓你更想追隨那有史以來最偉大的領袖。」
--麥可.赫卡比(MikeHuckabee)(前阿肯色州州長,知名節目主持人)
「本書會讓你不禁停下來傾聽內心深處的聲音,不受宗教噪音的干擾。」
--鮑伯.高夫(BobGoff)(《紐約時報》暢銷書作者)
「如果你厭倦了蒼白、冰冷的宗教,請來看看這本充滿活力的書,它會讓你認識全新、活生生的基督。」
--羅素.摩爾(RussellD.Moore)(美南浸信會倫理暨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
「傑弗遜不多談教理與規則,直接用聖經原則帶領我們認識耶穌。」
--里卡多.卡卡(RicardoKaka)(足球明星、皇家馬德里隊中鋒)
「本書另闢蹊徑,以日常口語及生活經驗來回答生命裡的大哉問。」
--坎迪斯.卡梅隆.布雷(CandaceCameronBure)(演員、《紐約時報》暢銷書作家),
「傑夫的勁爆影片吸引了眾多受夠了宗教道德教條、不滿宗教以外在表現來評判人的人,他的這本書談得更深!」
--賈斯汀.霍爾康柏(JustinHolcomb)(馬爾斯山教會牧師)
「作者以勇敢、誠實、真誠的態度,帶我們離開廉價、膚淺的「靈性」,真正獲得耶穌給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
--皮特.威爾森(PeteWilson)(靈性成長書作者、牧師)
「讀本書時,你很難不重新反省以往的偏見、習俗與傳統,在此同時,你也將深深愛上耶穌。」
--猶大.史密斯(JudahSmith)(西雅圖城市教會主任牧師)
「這本書既適合現代社會、又有聖經基礎,讓讀者在生活中輕易發現神的美善!」
--蘭德里.費爾(LandryFields)(NBA球星、多倫多暴龍隊小前鋒)
「本書是所有想與耶穌建立真正關係的人的必讀之書。」
--布拉德.羅米尼克(BradLomenick)(感召力教會領袖培育中心主任)
目錄
前 言 為何我討厭宗教卻熱愛耶穌
第一章 有請真實的耶穌現身
第二章 為什麼我認為耶穌討厭宗教(而且你也應該如此)
第三章 基要派、偽君子,以及其他所謂的「基督徒」
第四章 宗教製造敵人/耶穌帶來友誼
第五章 對宗教來說,人有分好人和壞人/對耶穌來說,只有需要恩典的壞人
第六章 宗教是人向神討東西的工具/追隨耶穌能讓人得到神
第七章 宗教認為苦難是神對你的懲罰/神已為你的行為懲罰過耶穌了,所以苦難是祂的恩典
第八章 宗教說:如果你……神就愛你/耶穌說:神一直很愛你
第九章 宗教指向一個黯淡的未來/耶穌許你一個光明的未來
第十章 為什麼耶穌愛教會(而且你也應該愛)
結 語 你認識耶穌嗎?
第一章 有請真實的耶穌現身
第二章 為什麼我認為耶穌討厭宗教(而且你也應該如此)
第三章 基要派、偽君子,以及其他所謂的「基督徒」
第四章 宗教製造敵人/耶穌帶來友誼
第五章 對宗教來說,人有分好人和壞人/對耶穌來說,只有需要恩典的壞人
第六章 宗教是人向神討東西的工具/追隨耶穌能讓人得到神
第七章 宗教認為苦難是神對你的懲罰/神已為你的行為懲罰過耶穌了,所以苦難是祂的恩典
第八章 宗教說:如果你……神就愛你/耶穌說:神一直很愛你
第九章 宗教指向一個黯淡的未來/耶穌許你一個光明的未來
第十章 為什麼耶穌愛教會(而且你也應該愛)
結 語 你認識耶穌嗎?
內文試閱
你信什麼教?
別隨口說說,我想問的是:你真正信仰的是什麼? 我想問的不是你在臉書資訊欄填的東西,也不是你在申請表上勾的選項。我想問的是:你將信心放在何處? 是什麼東西給你動力? 什麼是你所真正認同的? 我相信我們每一個人對這些問題都有一套制式答案,但只要認真思考一下,就會發現裡面多的是謊言。
如果你我有共同之處,我想你大概也從小認為有神存在(無論「神」指的是什麼),對吧? 但不久之後,你會發現現實似乎跟這個概念越來越不協調,「相信有神存在」的想法似乎也越來越遙遠。雖然為了保持自我認同,我有段時間還是堅持自己是基督徒,但上中學之後,連我都覺得這很荒謬,因為現實世界似乎不需有神照看。我還是會跟人家說我是基督徒—但只有在這樣講對我有利的時候。除此之外,我真的不想理祂了。
我想,我真正信仰的宗教大概跟大多數美國青年一樣,是一種披上基督宗教外衣的道德感。我相信遙遠的某處有個神,祂希望我們都做個好孩子,如果我們做到了,祂會說祂多愛我們,把我們的照片貼在冰箱上,然後給個獎品──這樣皆大歡喜,不是嗎?
我曾自認是基督徒:周遭每個人都說自己是基督徒、我媽帶我去教堂、家裡也擺著本聖經。因為這些,我也以為自己是基督徒。說自己是基督徒,似乎比否認更能拉近我跟朋友、家人、社會的距離。對我來說,當個基督徒讓日子更好過,但我從沒有真的愛過、服事過耶穌。
對美國人來說,這樣的經歷不是很常見嗎? 大多數美國人都自認是基督徒。我們說自己是基督徒,因為這聽來似乎不賴,讓我們看起來有道德,可以讓父母不擔心、不來多管我們,而且還不會下地獄呢!──當然,前提是我們真的相信有地獄。
我媽跟我算是常去教會,至少懂得儀式、會唱聖詩,不過,我從不覺得自己是「教會模範生」。沒錯,我是聽了不少講道,知道耶穌為我們死,可是我的生活過得很糟、很痛苦,糟到我根本不覺得耶穌跟我有什麼關係。我的父母從沒正式結婚,我由我媽獨力帶大。她是個很好的人,盡她所能為我做了一切,讓我獲得可能獲得的每個機會。然而,因為她身體殘障、精神狀況也不好,並不能常去工作。這代表我們一直得住有房租津貼的廉價租屋,並依賴社會福利、救濟和食物券過活。於是我們常常搬家(從幼兒園到中學,我總共轉了八次學),而且每次住的都不是什麼好地方。
我記得自己去教會的事,我很喜歡在那玩遊戲、做壁報、唱歌,但總覺得這些跟我的生命很疏離。其他的孩子似乎都很愛一起做這做那,但我在人群中總覺得不太自在。於是,我假裝我也樂在其中,想說我如果能比那些好孩子做得更好,那我大概就能融入了。所以如果約翰得了個金牌,那我一定要得個白金牌。
我變得既驕傲又「虔誠」,而且這種態度在我青少年時期越來越嚴重。我上中學時,覺得自己實在太優秀了,因為我不抽煙、不喝酒,也沒有發生性行為,我一直覺得我比那些人來得好。我夠常去教會,所以我覺得對神來說我夠好了;我夠常看耶穌的故事,所以我根本不需要祂了。
有趣的地方就在這:我以為我是個好孩子,但實際上根本不是。從國中開始,我就是個問題人物,對學校、對我媽、對自己的人生,全都漠不關心。我成績很爛,因為打架、偷竊被退學,而且耽溺色情八年之久。
升上高中後,我變得更加頑劣,作業從來不寫,高一留級。去學校的目的只是為了跟朋友打混、跟女生聊天。我媽知道我的朋友會帶來壞影響,於是再次搬家,跑到大約半小時路程的鎮上去住。
從某方面來說,這是很棒的新開始。我很快就跟那裡的「乖孩子」打成一片,他們既不抽煙也不喝酒,而且我很喜歡他們。我也愛上棒球,還加入校隊。我的生活在這個階段就是棒球跟朋友,一切看來不錯。
不過也就是在那年,我媽跟我講了一個就當時來說很糟的消息。她默默走進我房間,叫我坐下,然後跟我說她是同性戀。她跟我說她一輩子都在抗拒這件事,而幾個月前她邀來我家住了幾個月、說是臨時有困難的那個朋友,其實就是她的情人(因為她們大吵了一架,所以她才決定明說)。
我覺得被我媽背叛了,對自己從沒想過「為什麼另一個女人會突然跑來我家住」也覺得尷尬不已,我媽是同志的事實,更讓我覺得十分丟臉。我朋友要是知道會怎麼想啊! 我當時非常自我中心,成天想的都是我、我、我。我可是個好基督徒孩子啊,怎麼可以有個同志媽媽? 沒錯吧?
那天之後,我媽放棄了傳統基督信仰。保守基督徒怎麼對待同志,現在也怎麼對待她。我那時的想法是:好吧,既然耶穌對她沒幫助,那對我大概也沒什麼幫助,於是我也放棄了神。我覺得很痛苦、很孤獨,想逃避一切卻又無能為力。我離開宗教、變得叛逆,我想叛逆如果能讓我感覺良好,那我就叛逆好啦。我崇拜的對象成了女生、朋友、名聲,想說只要得到更多女生、喝更多啤酒,那我就更「酷」,難道不是這樣嗎? 不過,我馬上發現這種生活就像喝鹽水。如果你真的渴到不行,當然會想喝它,但喝了之後只會變得更渴。每次跟女生交往沒多久我就煩了,然後再換一個。
最重要的是,我開始討厭我媽、瞧不起她。家裡的氣氛越來越沉重、痛苦,我們住__在一起卻很少說話。我更常去派對,也變得更冷漠,不再尋找好女孩,轉而尋找隨便的女孩。我玩世不恭、縱情享樂,但內心深處依舊揣揣不安。我玩得很瘋,瘋到常常忽略這種感覺,但夜深人靜、躺在床上快睡著的那幾分鐘,還是足夠讓我的靈魂安靜下來,告訴我這樣下去絕對不行。
我聽很多人說,我這代人最怕的兩件事一是死亡,二是公開說話,但我不認為如此,我覺得我們最怕的是靜默才對:我們不關電腦、不關手機、不登出臉書、也不安安靜靜坐著。為什麼呢? 因為不這樣的話,我們就非得面對真實的自己。對我們來說,靜默就像一隻隱形的怪物,令人恐懼不已,它咬我們、撕裂我們,把我們所有的不滿足赤裸裸地攤開。靜默可怕極了。
然後我畢業了,過了個愉快的暑假,進了聖地牙哥的一所基督教大學──完全靠自己。之所以去念那所大學,並不是因為它是教會學校,而是因為他們棒球隊很強,而且運動場很好。校園和棒球場就在海邊,一棒敲出全壘打,幾乎能把球打到海裡去。毫不讓人意外的是:我第一學期就被留校察看、踢出棒球隊、被我第一個認真交往的女友甩了。由於棒球和女生是我的生活重心,如此一來我覺得重要的東西都沒了。一切只能用「悽慘」來形容,我生平第一次覺得自己「不夠好」,我崩潰了。
一開始時,我責怪上帝讓我生命中有痛苦,但慢慢地,我開始聽見祂恩典的低語。
我當時並不知道,神之所以要擊垮我,是因為祂愛我、想修復我。作家路易斯(C.S.Lewis)說過:「神在我們的喜悅中低語,在我們的良心裡說話,在我們的苦痛裡大吼:苦痛是祂的擴音器,要喚醒這耳背的世界。」
因為這樣,我終於開始傾聽。但老實說,那過程真是一團糟。
回頭想想,我想不起是哪天腦中靈光一閃,突然發現了這些事的意義。那段日子大概持續了三、四個月,我彷彿一直站在耶穌伸手可及之處,但祂的恩典並未讓我清醒一點,我老是覺得自己一無所有了。我媽說我小時候很聒噪,不管看到什麼東西都要問「為什麼」(我祈求耶穌:這項特質可別遺傳給我小孩!),事實上,我到今天還是老樣子,而當我終於被恩典吸引時,這項特質也起了很大作用。因為在那時,我確實需要探究,需要找出答案,更需要知道恩典是真實的。
我還記得我有天走進圖書館,問館員學生一次能借幾本書,他跟我說十五本,於是我扛了十五本跟耶穌、基督宗教、護教有關的書回宿舍。透過其中幾位作者,神的恩典漸漸融化了我心中的瘡痂,我原以為自己夠瞭解宗教、夠瞭解新約了,但這個時候,我開始認識了一個很不一樣的基督宗教。比方說我終於發現:
聖經不是本規定,而是封情書。
我不是個雇工,而是個孩子。
聖經想談的不是我的表現如何,而是耶穌為我們做了什麼。
恩典並非在遠處等待未來的我,而是現在就給了真實的我:艱苦掙扎的我、一團混亂的我、耽溺色情的我、對一切毫無所知的我、沒安全感的我。神在我的泥沼中愛我,沒等我洗淨自己就愛我。這個真理改變了我的人生,我也深信這一定能改變你的人生。
在我持續與恩典碰撞之後,我再也不覺得自己夠認識耶穌了。我的困難並未憑空消失,但我覺得在痛苦的漩渦之中找到了錨。然而,即使成了全新的基督徒,我還是不知道該做什麼? 言行舉止該怎麼樣?該參加哪個查經班?甚至該聽哪張CD都不知道。我朋友很多,但認真的基督徒少之又少。剛開始試著跟隨耶穌的那半年,我其實覺得很孤獨,一直不知道該怎麼「實踐」基督信仰。但無論如何,至少我很多晚上都靜靜地待在宿舍讀聖經,這比我上學期成天混派對好多了。
雖然我基督徒朋友不多,但我念的好歹是所基督教大學。所以我決定觀察別人怎麼「做基督徒」,原封不動學下來。我取下耳環、不再穿籃球衫、竭盡所能學會最流行的福音歌曲,也開始聽宗教電台。我覺得只要做夠多基督徒會做的事,我的人生就能重獲平安。可是這招行不通。
在那半年裡,我做了每一件我認為基督徒該做的事,但那些我以為會隨之消失的欲望(如情欲、驕傲、愛享樂),卻還是沒有消失。耶穌不是會讓我的人生更好嗎? 我開始覺得被耍了。但事實上,我的「基督教」其實只是再次複製美式宗教:努力工作、多做好事,然後你就會感覺良好,神也會認為你很「好」。
我明白我跟錯了耶穌—這並不是說有個「假」耶穌,而是說我所追隨的「耶穌」,其實只是那位真耶穌的假象。之所以發現這點,是因為有天我聽宗教電台的時候,廣告時間他們播了段十五秒的電台介紹,裡面有孩子的笑聲、喜樂的音樂,還有一句廣告詞:「您可信賴本台音樂,適合全家聆聽,獲得平安!」
我還記得自己當時的想法:讓全家平安? 耶穌真的會讓全家平安嗎?
我剎時明白:是我們創造了這個「會讓全家平安」的耶穌。但只要我們誠實一點,我們應該會問:一個無家可歸、最後還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傢伙,怎麼會是能讓全家平安的神呢? 而且保羅不是說了嗎? 如果我們要以他為榜樣追隨耶穌,我們會受到跟他一樣的待遇。
我們失去了真正的耶穌,至少,我們用他換了個更新潮、更安全、更體面,但也毫無作用的耶穌。我們自己創造出一種基督宗教的次文化,而其中的習俗、規矩、儀式、典範、產物,卻都與聖經中那個簡樸、具革命性的基督信仰無關。這樣的「耶穌」要是活在我們的次文化裡,絕不會被釘上十字架—他人太好了嘛!
我們總說自己是和耶穌站在一起,但有些時候,我們反倒更像耶穌斥責的人。他怎麼斥責當時的宗教領袖(文士、法利賽人),也就會怎麼斥責今日許多美國宗教領袖。
大多數時候,我們並不是因為愛耶穌而受迫,而是因為驕傲、傲慢、不愛真正的耶穌而惹人嫌。我們愛論斷人、愛吹毛求疵,而且拘泥小節、墨守成規,但在此同時,我們卻又宣稱自己跟隨的耶穌好寬恕、可靠而充滿愛—無怪乎很多人討厭我們。
有時我們因為傳揚耶穌宣講的福音而惹人嫌,但另一些時候,人家討厭我們純粹是因為我們是渾球。拜託大家不要一邊當渾球,一邊還以為自己是因為傳福音而受迫。如果我們誠實地想想聖經是怎麼說的,再看看今日美國的基督宗教是什麼樣子,我們應該不得不承認:我們確實是用自己發明的耶穌,取代了那個真實的耶穌。
神創造我們的目的,並不是要我們一年去當一次食物銀行志工,然後自我感覺良好;也不是讓我們一個月只看一次色情刊物,就得意洋洋地說自己「得勝」;更不是讓我們蠻不在乎地從一個乞討的遊民身邊走過,心裡想著:討了錢還不是去買酒喝。神創造我們,並不是要我們需要祂時才找祂,把祂當成廿四小時待命的牙醫。
聖經裡的耶穌是個激進的人,他傳布激進的信息,也以激進的方式改變人們的生命。在聖經裡,耶穌可不是位帶來平安的人,沒人知道該拿他怎麼辦。自由派說他太保守,保守派又說他太自由。你想想:他的第一個神蹟是將水變成酒;後來又把那些將他父親的殿變成賊窩的人趕出去,勇猛得跟職業摔角手有得拼;當時社會的規範以及性別、種族藩籬,他全都不放在眼裡;他自稱是上帝之子,自稱將審判每一個人,決定他們該上天堂或下地獄;他還說過這樣的話:「如果你們不吃人子的肉,喝他的血,你們就沒有真生命。」總之,他是個危險人物,而且是個怪人。
我不知道你是在哪間教會長大的,但這句話聽起來實在不像我們認識的耶穌說的,反倒更像出於食人魔之口。耶穌也赦罪,這很危險,因為只有神能赦罪,而宗教人士說他只是凡人。
我們不喜歡這種危險的耶穌,因為這樣的耶穌不能帶來什麼好處。於是,我們自己創造出一個平安的耶穌:
聖誕節時,我們不為耶穌所賜的禮物慶祝,只為自己拿到的禮物慶祝。
復活節時,我們不慶祝耶穌復活,戰勝魔鬼、罪惡與死亡,只關心早午餐要吃什麼。
我們不稱耶穌為神,只說他是個善良的好人。
我們不跟人說他們是罪人、需要救主,免得他們不來教會、不給奉獻。
很多方面,基督宗教變得好像只跟印著去世總統的綠紙有關。二○一○年時,美國人在聖誕節花掉一千三百五十億元,復活節則花了一百三十億元。誰想得到一個兩千年前在馬槽出生的小孩,現在會變成我們放縱物欲的藉口呢?
我們已經把耶穌弄得面目全非,教會也已變成一門生意。耶穌成為一種行銷方式,我們以他之名開書店、做T恤、做手鐲、做汽車貼紙、做桌上遊戲。二○○七年時,有個女人還做了印上耶穌圖像的鬆餅在eBay 上賣,上了全國新聞。
別誤會我,我不是說這都不對,在某種程度上,這些東西沒什麼問題。比方說,你現在手上就拿了一本這樣的書。我自己也買了一大堆有關宗教的書──老實說,我太太還嫌我買得太多,說這樣下去我們會破產。但即便如此,有個問題還是不斷糾纏著我:我們真的知道自己在幹什麼嗎? 我們是不是把這些東西看得比耶穌還重要? 為什麼美國基督宗教的樣貌,跟聖經裡那個充滿活力、不受控制、不可預測的基督宗教那麼不同?
我想,我們之所以會對這種樣貌的基督宗教感到不滿,正是因為它不是。
我們有宗教,卻沒有耶穌。
我們有好榜樣,卻沒有上主。
我們有神學論辯,卻沒有活生生的道。
我們有善行,卻沒有善的根源。
我們有愛,卻沒有本身就是愛的神。
我們把「恩典」變得平庸(以為恩典就是「做好事上天堂」),讓神變成一條數學算式(如果表現良好,神就愛我),把耶穌當成鄰家大哥(「嗨,你好!」)。可是耶穌從不打扮得整整齊齊輕聲細語,他是個會咆哮的猛獅。
在路易斯的經典小說《獅子,女巫,魔衣櫥》中,那幾個孩子問海狸先生:獅子亞斯藍(代表耶穌)安全嗎? 海狸先生回答:「安全?你們沒聽海狸太太怎麼說嗎? 誰有說過『安全』? 他可不安全,但我告訴你們:他很善良,他是王。」
真正的耶穌也是這樣,並不安全。他的話、他的人生、他的十架,在在說明他完全不是個安全人物。他的恩典既危險又猛烈、狂暴、不受控制也不乖巧。可是,很多踏上傳教之旅的人卻往往祈禱「一路平安」,難道只有我一個人覺得這很弔詭嗎?
在聖經裡找到真正的耶穌十分重要。一旦找到了,我相信你會跟我當初一樣吃驚。
高年級時,我成了宿舍助理──這代表我成了照顧宿舍同學的「爹」。要是你忘了帶鑰匙,我得幫你開門;要是你違反規定,我得記你點(還好這種情況不多);如果你有情感或課業問題,我得輔導你。每天處理同學的事,讓我慢慢瞭解他們對神、對耶穌、對宗教、對基督徒的看法是什麼。
在此同時,令我不斷感到訝異的是:大多數大學生都很不了解耶穌。我常聽人說「我才不跟隨耶穌,我還想繼續喝啤酒咧!」、「我幹嘛要愛耶穌,他恨同志!」,每當我聽到這些,我總會愣一下,心想:這怎麼回事? 我愛耶穌,但我還是照喝啤酒,也不恨同志啊! 我常問人家對耶穌的看法,其中最妙的一個是我棒球隊隊友說的:「我喜歡耶穌,也喜歡佛陀,我算是基督佛教徒吧。」聽到時我得費盡全力才不笑出來。基督佛教徒是怎樣? 那不就像對乳糖過敏的起司愛好者嗎?
大學校園是個很歡樂的地方,學生們大多沒什麼壓力,對任何事都提出質疑,成天跟朋友膩在一起。不過,大多數學校也都有陰暗面,身為宿舍助理,我常會看到同輩的人有多少煩惱。學生常做出錯誤決定、受到情感傷害,或是遭遇其他痛苦。
這些痛苦都被隱藏起來了,大一就被強暴的女生,或是厭惡自我、深陷憂鬱的男
生,在大堂討論課時,全都把傷痛隱藏起來,表現得若無其事。這也難怪,人想證明自己的能力時,才不會露出脆弱的一面。可是,等他們受了一天挫折,遍體鱗傷地回到宿舍,他們的痛苦便清清楚楚地呈現出來。這時,他們願意坦承自己過得並不好、覺得很空虛,更迫切地期待、渴望、追尋著什麼。
有個朋友的姊姊只因為告訴家人她是同性戀,全家人就疏遠她,因為老爸「不想要個同性戀女兒」;另一個朋友說她討厭自己,因為她把處子之身給了前男友,而她甚至從沒跟人說過她交過這個男友;還有一個朋友是課業、家庭兩頭燒,因為她父親棄家而去,母親又得工作,年幼的妹妹只能由她負責照顧。
我親眼看到許多同輩喝個爛醉,甚至自殺--要不是救護車及時趕到,他們真的就這樣沒命了。
我不禁在想:我跟他們有什麼不一樣嗎? 不過兩年以前,我也曾與憂鬱奮鬥,也曾想過要自殺,對自己浮濫約會感到罪惡、羞恥。我大一那年狂喝啤酒、成天跟女生廝混,彷彿整個世界是為了取悅我而存在,我自我中心,只想到自己,從沒想過要逃離這些情緒、心理、靈性上的傷害,任由靈魂被它們摧殘。然而在內心深處,我其實只是個嚇壞了的小男孩,對生命充滿不安全感,只期盼有人能對我說「我夠好」就可以了。
當然,我們沒人願意坦白承認自己就是這樣,在我十九年的生涯中,我也從沒承認過,可是實情難道不是如此嗎? 我們所做的一切,不都是為了尋求肯定? 我這代人是最孤單、最沒安全感的一代,為了知道自己被愛,我們甚至願意犧牲一切。
但大家不知道的是:我們其實都被深深愛著。
身為一個追隨耶穌的人,我知道他多仁慈,多努力修復我、治療我、找尋我,因此,我也深深希望能與這些同學分享他的愛。不過,我幾乎每次都碰壁,每當我跟他們談起耶穌,他們的回應都像一個模子印出來的。在我這些朋友心中,耶穌形象全毀,幾乎等同於髒字。他們常拿一些耶穌幾乎沒談過的議題回應我,把這當成排斥耶穌的最大理由。更諷刺的是,他們反對耶穌的理由,往往也正是耶穌反對當時宗教人士的理由。
有時他們排斥的不是耶穌,反而正是耶穌所排斥的那些東西!
有天晚上我坐在床上想: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討厭同志」、「不喝啤酒」、「不刺青」這些東西,竟然變成基督宗教的核心價值了? 我突然靈光一閃,發現朋友們會有這種偏見並不是他們的錯,他們之所以會張冠李戴、產生混淆,是因為身邊的人這樣說,小時候去的教會這樣教,電視上的牧師也這樣講。他們會以為基督宗教就是如此,根本是教會的錯。我就讀過這樣一句話:「一百個沒得救的人裡,可能有一個是因為讀聖經,其他九十九個則是因為看到基督徒的表現」。
唉。
我很肯定的是:如果看看現代基督徒的樣子來寫一本聖經,那內容一定大不相同。我的朋友之所以沒辦法把耶穌和宗教分開,是因為他們並不是從聖經裡認識耶穌,而是從基督宗教來認識他。也就是說,他們排斥的其實是宗教。有人抱怨他們試過信基督教,可是根本沒用。但依我說,無論你的心有沒有被耶穌轉化,都別試基督宗教。這種試法,只會讓你更快對宗教失望。這行不通的,從來沒成功過。
也是在那時,我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如果我在言談中把宗教和耶穌做個對比,他們的態度就不一樣了。這樣做之後,他們會稍稍改變立場,用不一樣的方式看耶穌,不再斷然排斥他,反而開始認真尋找、思考、探究那名叫「耶穌」的人。也就在那時,我開始寫〈為何我討厭宗教卻熱愛耶穌〉。
就定義來說,「基本教義派」(fundamentalism,簡稱基要派)指的是「遵循基礎真理,或依基礎真理而活」,在這種意義下,我們大多數人都是基本教義派。然而,這個詞在當代美國文化裡卻有負面意涵,也曲解了「基督徒」的真義。為明確起見,我在這節裡提到「基要派」時,採用的是今日常見的負面意義。
那麼依我們現在的文化標準來看,基本教義派是怎麼樣的人呢? 基本上只要你碰上就一定會知道。大家對他們的刻板印象就是穿得整整齊齊的、彈管風琴、在森林小屋裡猛讀《末日迷蹤》(Left Behind)系列小說。基要派就是在「賴瑞金脫口秀」(Larry King)裡自稱代表「基督徒」意見,卻讓大家聽得戰戰兢兢的那種人,看起來卑劣、頑固、充滿恨意,有時還很蠢。
基要派很愛在聖經之上附加許多規則。雖然只要好好詮釋聖經,就會知道裡面極少、或根本沒有段落說喝酒、刺青等等有罪,但某些基要派就是堅持這些是罪。他們扭曲經文,讓人以為能不能與神同在,僅僅取決於你皮膚裡有沒有墨水、有沒有喝發酵過的葡萄汁,而且還講得振振有詞,好像很有道理似地。那麼關於關懷窮人、幫助被迫害者呢? 只要你不發誓,誰在乎啊?
嗯,在耶穌行第一個奇蹟、把水變成酒之前,他們實在應該提醒耶穌一下酒對信仰有害。
有些基督徒確實真心愛耶穌,但也深信基督徒不能刺青、喝酒,我的一些朋友、家人,還有我認識的一些牧師都是如此,我無意嘲笑這樣的人。我想點出的是:有些人似乎把個人信念看得比生死救贖大事還重。「基要派」從負面意義來說,就是自我中心,光用外在表現來論斷人,以一個人的作為來判斷他是好是壞。他們自己建構了一套道德觀,然後成了這套價值觀的奴隸,最後變得不快樂又虛偽。
聖經裡有些段落讓我不禁好奇:耶穌當初說這些話時,是不是已經預見今日文化了呢? 例如馬太福音(瑪竇福音)裡有一段,是耶穌譴責當時的猶太教基要派:「你們這班偽善的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要遭殃了! 你們連調味的香料,如薄荷、大茴香、小茴香等物都獻上十分之一給上帝,但是法律上真正重要的教訓,如正義、仁慈、信實,你們反而不遵守。」
竟然有人以為獻上一點香料就能討神歡心,有時想想覺得挺好笑的。
問題是:我們跟他們有什麼不同嗎? 也許很多人是典型的基本教義派,只是自己沒發現而已。我們美國基督徒所做的事,難道不會讓別的文化的人當笑話嗎?
我們向神獻上所謂良好的基督徒言行,卻忽略了更重要的正義與仁慈。
我們全力立法規範同志社群該怎麼過活,卻沒帶給他們恩典、仁慈與尊重。
我們成天在談十一奉獻,但隔壁的單親媽媽卻連房租都付不出來。
我們每天早上嚴守靜默,卻幾乎沒有與耶穌好好對話。
我們不罵髒話,但也沒為附近無家可歸的遊民祈禱。
這全是基本教義派會做的事! 事實上,這根本就是基督宗教的恐怖扭曲。死守這些規則的人沒有喜樂,也無法吸引任何人走向耶穌。
別隨口說說,我想問的是:你真正信仰的是什麼? 我想問的不是你在臉書資訊欄填的東西,也不是你在申請表上勾的選項。我想問的是:你將信心放在何處? 是什麼東西給你動力? 什麼是你所真正認同的? 我相信我們每一個人對這些問題都有一套制式答案,但只要認真思考一下,就會發現裡面多的是謊言。
如果你我有共同之處,我想你大概也從小認為有神存在(無論「神」指的是什麼),對吧? 但不久之後,你會發現現實似乎跟這個概念越來越不協調,「相信有神存在」的想法似乎也越來越遙遠。雖然為了保持自我認同,我有段時間還是堅持自己是基督徒,但上中學之後,連我都覺得這很荒謬,因為現實世界似乎不需有神照看。我還是會跟人家說我是基督徒—但只有在這樣講對我有利的時候。除此之外,我真的不想理祂了。
我想,我真正信仰的宗教大概跟大多數美國青年一樣,是一種披上基督宗教外衣的道德感。我相信遙遠的某處有個神,祂希望我們都做個好孩子,如果我們做到了,祂會說祂多愛我們,把我們的照片貼在冰箱上,然後給個獎品──這樣皆大歡喜,不是嗎?
我曾自認是基督徒:周遭每個人都說自己是基督徒、我媽帶我去教堂、家裡也擺著本聖經。因為這些,我也以為自己是基督徒。說自己是基督徒,似乎比否認更能拉近我跟朋友、家人、社會的距離。對我來說,當個基督徒讓日子更好過,但我從沒有真的愛過、服事過耶穌。
對美國人來說,這樣的經歷不是很常見嗎? 大多數美國人都自認是基督徒。我們說自己是基督徒,因為這聽來似乎不賴,讓我們看起來有道德,可以讓父母不擔心、不來多管我們,而且還不會下地獄呢!──當然,前提是我們真的相信有地獄。
我媽跟我算是常去教會,至少懂得儀式、會唱聖詩,不過,我從不覺得自己是「教會模範生」。沒錯,我是聽了不少講道,知道耶穌為我們死,可是我的生活過得很糟、很痛苦,糟到我根本不覺得耶穌跟我有什麼關係。我的父母從沒正式結婚,我由我媽獨力帶大。她是個很好的人,盡她所能為我做了一切,讓我獲得可能獲得的每個機會。然而,因為她身體殘障、精神狀況也不好,並不能常去工作。這代表我們一直得住有房租津貼的廉價租屋,並依賴社會福利、救濟和食物券過活。於是我們常常搬家(從幼兒園到中學,我總共轉了八次學),而且每次住的都不是什麼好地方。
我記得自己去教會的事,我很喜歡在那玩遊戲、做壁報、唱歌,但總覺得這些跟我的生命很疏離。其他的孩子似乎都很愛一起做這做那,但我在人群中總覺得不太自在。於是,我假裝我也樂在其中,想說我如果能比那些好孩子做得更好,那我大概就能融入了。所以如果約翰得了個金牌,那我一定要得個白金牌。
我變得既驕傲又「虔誠」,而且這種態度在我青少年時期越來越嚴重。我上中學時,覺得自己實在太優秀了,因為我不抽煙、不喝酒,也沒有發生性行為,我一直覺得我比那些人來得好。我夠常去教會,所以我覺得對神來說我夠好了;我夠常看耶穌的故事,所以我根本不需要祂了。
有趣的地方就在這:我以為我是個好孩子,但實際上根本不是。從國中開始,我就是個問題人物,對學校、對我媽、對自己的人生,全都漠不關心。我成績很爛,因為打架、偷竊被退學,而且耽溺色情八年之久。
升上高中後,我變得更加頑劣,作業從來不寫,高一留級。去學校的目的只是為了跟朋友打混、跟女生聊天。我媽知道我的朋友會帶來壞影響,於是再次搬家,跑到大約半小時路程的鎮上去住。
從某方面來說,這是很棒的新開始。我很快就跟那裡的「乖孩子」打成一片,他們既不抽煙也不喝酒,而且我很喜歡他們。我也愛上棒球,還加入校隊。我的生活在這個階段就是棒球跟朋友,一切看來不錯。
不過也就是在那年,我媽跟我講了一個就當時來說很糟的消息。她默默走進我房間,叫我坐下,然後跟我說她是同性戀。她跟我說她一輩子都在抗拒這件事,而幾個月前她邀來我家住了幾個月、說是臨時有困難的那個朋友,其實就是她的情人(因為她們大吵了一架,所以她才決定明說)。
我覺得被我媽背叛了,對自己從沒想過「為什麼另一個女人會突然跑來我家住」也覺得尷尬不已,我媽是同志的事實,更讓我覺得十分丟臉。我朋友要是知道會怎麼想啊! 我當時非常自我中心,成天想的都是我、我、我。我可是個好基督徒孩子啊,怎麼可以有個同志媽媽? 沒錯吧?
那天之後,我媽放棄了傳統基督信仰。保守基督徒怎麼對待同志,現在也怎麼對待她。我那時的想法是:好吧,既然耶穌對她沒幫助,那對我大概也沒什麼幫助,於是我也放棄了神。我覺得很痛苦、很孤獨,想逃避一切卻又無能為力。我離開宗教、變得叛逆,我想叛逆如果能讓我感覺良好,那我就叛逆好啦。我崇拜的對象成了女生、朋友、名聲,想說只要得到更多女生、喝更多啤酒,那我就更「酷」,難道不是這樣嗎? 不過,我馬上發現這種生活就像喝鹽水。如果你真的渴到不行,當然會想喝它,但喝了之後只會變得更渴。每次跟女生交往沒多久我就煩了,然後再換一個。
最重要的是,我開始討厭我媽、瞧不起她。家裡的氣氛越來越沉重、痛苦,我們住__在一起卻很少說話。我更常去派對,也變得更冷漠,不再尋找好女孩,轉而尋找隨便的女孩。我玩世不恭、縱情享樂,但內心深處依舊揣揣不安。我玩得很瘋,瘋到常常忽略這種感覺,但夜深人靜、躺在床上快睡著的那幾分鐘,還是足夠讓我的靈魂安靜下來,告訴我這樣下去絕對不行。
我聽很多人說,我這代人最怕的兩件事一是死亡,二是公開說話,但我不認為如此,我覺得我們最怕的是靜默才對:我們不關電腦、不關手機、不登出臉書、也不安安靜靜坐著。為什麼呢? 因為不這樣的話,我們就非得面對真實的自己。對我們來說,靜默就像一隻隱形的怪物,令人恐懼不已,它咬我們、撕裂我們,把我們所有的不滿足赤裸裸地攤開。靜默可怕極了。
然後我畢業了,過了個愉快的暑假,進了聖地牙哥的一所基督教大學──完全靠自己。之所以去念那所大學,並不是因為它是教會學校,而是因為他們棒球隊很強,而且運動場很好。校園和棒球場就在海邊,一棒敲出全壘打,幾乎能把球打到海裡去。毫不讓人意外的是:我第一學期就被留校察看、踢出棒球隊、被我第一個認真交往的女友甩了。由於棒球和女生是我的生活重心,如此一來我覺得重要的東西都沒了。一切只能用「悽慘」來形容,我生平第一次覺得自己「不夠好」,我崩潰了。
一開始時,我責怪上帝讓我生命中有痛苦,但慢慢地,我開始聽見祂恩典的低語。
我當時並不知道,神之所以要擊垮我,是因為祂愛我、想修復我。作家路易斯(C.S.Lewis)說過:「神在我們的喜悅中低語,在我們的良心裡說話,在我們的苦痛裡大吼:苦痛是祂的擴音器,要喚醒這耳背的世界。」
因為這樣,我終於開始傾聽。但老實說,那過程真是一團糟。
回頭想想,我想不起是哪天腦中靈光一閃,突然發現了這些事的意義。那段日子大概持續了三、四個月,我彷彿一直站在耶穌伸手可及之處,但祂的恩典並未讓我清醒一點,我老是覺得自己一無所有了。我媽說我小時候很聒噪,不管看到什麼東西都要問「為什麼」(我祈求耶穌:這項特質可別遺傳給我小孩!),事實上,我到今天還是老樣子,而當我終於被恩典吸引時,這項特質也起了很大作用。因為在那時,我確實需要探究,需要找出答案,更需要知道恩典是真實的。
我還記得我有天走進圖書館,問館員學生一次能借幾本書,他跟我說十五本,於是我扛了十五本跟耶穌、基督宗教、護教有關的書回宿舍。透過其中幾位作者,神的恩典漸漸融化了我心中的瘡痂,我原以為自己夠瞭解宗教、夠瞭解新約了,但這個時候,我開始認識了一個很不一樣的基督宗教。比方說我終於發現:
聖經不是本規定,而是封情書。
我不是個雇工,而是個孩子。
聖經想談的不是我的表現如何,而是耶穌為我們做了什麼。
恩典並非在遠處等待未來的我,而是現在就給了真實的我:艱苦掙扎的我、一團混亂的我、耽溺色情的我、對一切毫無所知的我、沒安全感的我。神在我的泥沼中愛我,沒等我洗淨自己就愛我。這個真理改變了我的人生,我也深信這一定能改變你的人生。
在我持續與恩典碰撞之後,我再也不覺得自己夠認識耶穌了。我的困難並未憑空消失,但我覺得在痛苦的漩渦之中找到了錨。然而,即使成了全新的基督徒,我還是不知道該做什麼? 言行舉止該怎麼樣?該參加哪個查經班?甚至該聽哪張CD都不知道。我朋友很多,但認真的基督徒少之又少。剛開始試著跟隨耶穌的那半年,我其實覺得很孤獨,一直不知道該怎麼「實踐」基督信仰。但無論如何,至少我很多晚上都靜靜地待在宿舍讀聖經,這比我上學期成天混派對好多了。
雖然我基督徒朋友不多,但我念的好歹是所基督教大學。所以我決定觀察別人怎麼「做基督徒」,原封不動學下來。我取下耳環、不再穿籃球衫、竭盡所能學會最流行的福音歌曲,也開始聽宗教電台。我覺得只要做夠多基督徒會做的事,我的人生就能重獲平安。可是這招行不通。
在那半年裡,我做了每一件我認為基督徒該做的事,但那些我以為會隨之消失的欲望(如情欲、驕傲、愛享樂),卻還是沒有消失。耶穌不是會讓我的人生更好嗎? 我開始覺得被耍了。但事實上,我的「基督教」其實只是再次複製美式宗教:努力工作、多做好事,然後你就會感覺良好,神也會認為你很「好」。
我明白我跟錯了耶穌—這並不是說有個「假」耶穌,而是說我所追隨的「耶穌」,其實只是那位真耶穌的假象。之所以發現這點,是因為有天我聽宗教電台的時候,廣告時間他們播了段十五秒的電台介紹,裡面有孩子的笑聲、喜樂的音樂,還有一句廣告詞:「您可信賴本台音樂,適合全家聆聽,獲得平安!」
我還記得自己當時的想法:讓全家平安? 耶穌真的會讓全家平安嗎?
我剎時明白:是我們創造了這個「會讓全家平安」的耶穌。但只要我們誠實一點,我們應該會問:一個無家可歸、最後還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傢伙,怎麼會是能讓全家平安的神呢? 而且保羅不是說了嗎? 如果我們要以他為榜樣追隨耶穌,我們會受到跟他一樣的待遇。
我們失去了真正的耶穌,至少,我們用他換了個更新潮、更安全、更體面,但也毫無作用的耶穌。我們自己創造出一種基督宗教的次文化,而其中的習俗、規矩、儀式、典範、產物,卻都與聖經中那個簡樸、具革命性的基督信仰無關。這樣的「耶穌」要是活在我們的次文化裡,絕不會被釘上十字架—他人太好了嘛!
我們總說自己是和耶穌站在一起,但有些時候,我們反倒更像耶穌斥責的人。他怎麼斥責當時的宗教領袖(文士、法利賽人),也就會怎麼斥責今日許多美國宗教領袖。
大多數時候,我們並不是因為愛耶穌而受迫,而是因為驕傲、傲慢、不愛真正的耶穌而惹人嫌。我們愛論斷人、愛吹毛求疵,而且拘泥小節、墨守成規,但在此同時,我們卻又宣稱自己跟隨的耶穌好寬恕、可靠而充滿愛—無怪乎很多人討厭我們。
有時我們因為傳揚耶穌宣講的福音而惹人嫌,但另一些時候,人家討厭我們純粹是因為我們是渾球。拜託大家不要一邊當渾球,一邊還以為自己是因為傳福音而受迫。如果我們誠實地想想聖經是怎麼說的,再看看今日美國的基督宗教是什麼樣子,我們應該不得不承認:我們確實是用自己發明的耶穌,取代了那個真實的耶穌。
神創造我們的目的,並不是要我們一年去當一次食物銀行志工,然後自我感覺良好;也不是讓我們一個月只看一次色情刊物,就得意洋洋地說自己「得勝」;更不是讓我們蠻不在乎地從一個乞討的遊民身邊走過,心裡想著:討了錢還不是去買酒喝。神創造我們,並不是要我們需要祂時才找祂,把祂當成廿四小時待命的牙醫。
聖經裡的耶穌是個激進的人,他傳布激進的信息,也以激進的方式改變人們的生命。在聖經裡,耶穌可不是位帶來平安的人,沒人知道該拿他怎麼辦。自由派說他太保守,保守派又說他太自由。你想想:他的第一個神蹟是將水變成酒;後來又把那些將他父親的殿變成賊窩的人趕出去,勇猛得跟職業摔角手有得拼;當時社會的規範以及性別、種族藩籬,他全都不放在眼裡;他自稱是上帝之子,自稱將審判每一個人,決定他們該上天堂或下地獄;他還說過這樣的話:「如果你們不吃人子的肉,喝他的血,你們就沒有真生命。」總之,他是個危險人物,而且是個怪人。
我不知道你是在哪間教會長大的,但這句話聽起來實在不像我們認識的耶穌說的,反倒更像出於食人魔之口。耶穌也赦罪,這很危險,因為只有神能赦罪,而宗教人士說他只是凡人。
我們不喜歡這種危險的耶穌,因為這樣的耶穌不能帶來什麼好處。於是,我們自己創造出一個平安的耶穌:
聖誕節時,我們不為耶穌所賜的禮物慶祝,只為自己拿到的禮物慶祝。
復活節時,我們不慶祝耶穌復活,戰勝魔鬼、罪惡與死亡,只關心早午餐要吃什麼。
我們不稱耶穌為神,只說他是個善良的好人。
我們不跟人說他們是罪人、需要救主,免得他們不來教會、不給奉獻。
很多方面,基督宗教變得好像只跟印著去世總統的綠紙有關。二○一○年時,美國人在聖誕節花掉一千三百五十億元,復活節則花了一百三十億元。誰想得到一個兩千年前在馬槽出生的小孩,現在會變成我們放縱物欲的藉口呢?
我們已經把耶穌弄得面目全非,教會也已變成一門生意。耶穌成為一種行銷方式,我們以他之名開書店、做T恤、做手鐲、做汽車貼紙、做桌上遊戲。二○○七年時,有個女人還做了印上耶穌圖像的鬆餅在eBay 上賣,上了全國新聞。
別誤會我,我不是說這都不對,在某種程度上,這些東西沒什麼問題。比方說,你現在手上就拿了一本這樣的書。我自己也買了一大堆有關宗教的書──老實說,我太太還嫌我買得太多,說這樣下去我們會破產。但即便如此,有個問題還是不斷糾纏著我:我們真的知道自己在幹什麼嗎? 我們是不是把這些東西看得比耶穌還重要? 為什麼美國基督宗教的樣貌,跟聖經裡那個充滿活力、不受控制、不可預測的基督宗教那麼不同?
我想,我們之所以會對這種樣貌的基督宗教感到不滿,正是因為它不是。
我們有宗教,卻沒有耶穌。
我們有好榜樣,卻沒有上主。
我們有神學論辯,卻沒有活生生的道。
我們有善行,卻沒有善的根源。
我們有愛,卻沒有本身就是愛的神。
我們把「恩典」變得平庸(以為恩典就是「做好事上天堂」),讓神變成一條數學算式(如果表現良好,神就愛我),把耶穌當成鄰家大哥(「嗨,你好!」)。可是耶穌從不打扮得整整齊齊輕聲細語,他是個會咆哮的猛獅。
在路易斯的經典小說《獅子,女巫,魔衣櫥》中,那幾個孩子問海狸先生:獅子亞斯藍(代表耶穌)安全嗎? 海狸先生回答:「安全?你們沒聽海狸太太怎麼說嗎? 誰有說過『安全』? 他可不安全,但我告訴你們:他很善良,他是王。」
真正的耶穌也是這樣,並不安全。他的話、他的人生、他的十架,在在說明他完全不是個安全人物。他的恩典既危險又猛烈、狂暴、不受控制也不乖巧。可是,很多踏上傳教之旅的人卻往往祈禱「一路平安」,難道只有我一個人覺得這很弔詭嗎?
在聖經裡找到真正的耶穌十分重要。一旦找到了,我相信你會跟我當初一樣吃驚。
高年級時,我成了宿舍助理──這代表我成了照顧宿舍同學的「爹」。要是你忘了帶鑰匙,我得幫你開門;要是你違反規定,我得記你點(還好這種情況不多);如果你有情感或課業問題,我得輔導你。每天處理同學的事,讓我慢慢瞭解他們對神、對耶穌、對宗教、對基督徒的看法是什麼。
在此同時,令我不斷感到訝異的是:大多數大學生都很不了解耶穌。我常聽人說「我才不跟隨耶穌,我還想繼續喝啤酒咧!」、「我幹嘛要愛耶穌,他恨同志!」,每當我聽到這些,我總會愣一下,心想:這怎麼回事? 我愛耶穌,但我還是照喝啤酒,也不恨同志啊! 我常問人家對耶穌的看法,其中最妙的一個是我棒球隊隊友說的:「我喜歡耶穌,也喜歡佛陀,我算是基督佛教徒吧。」聽到時我得費盡全力才不笑出來。基督佛教徒是怎樣? 那不就像對乳糖過敏的起司愛好者嗎?
大學校園是個很歡樂的地方,學生們大多沒什麼壓力,對任何事都提出質疑,成天跟朋友膩在一起。不過,大多數學校也都有陰暗面,身為宿舍助理,我常會看到同輩的人有多少煩惱。學生常做出錯誤決定、受到情感傷害,或是遭遇其他痛苦。
這些痛苦都被隱藏起來了,大一就被強暴的女生,或是厭惡自我、深陷憂鬱的男
生,在大堂討論課時,全都把傷痛隱藏起來,表現得若無其事。這也難怪,人想證明自己的能力時,才不會露出脆弱的一面。可是,等他們受了一天挫折,遍體鱗傷地回到宿舍,他們的痛苦便清清楚楚地呈現出來。這時,他們願意坦承自己過得並不好、覺得很空虛,更迫切地期待、渴望、追尋著什麼。
有個朋友的姊姊只因為告訴家人她是同性戀,全家人就疏遠她,因為老爸「不想要個同性戀女兒」;另一個朋友說她討厭自己,因為她把處子之身給了前男友,而她甚至從沒跟人說過她交過這個男友;還有一個朋友是課業、家庭兩頭燒,因為她父親棄家而去,母親又得工作,年幼的妹妹只能由她負責照顧。
我親眼看到許多同輩喝個爛醉,甚至自殺--要不是救護車及時趕到,他們真的就這樣沒命了。
我不禁在想:我跟他們有什麼不一樣嗎? 不過兩年以前,我也曾與憂鬱奮鬥,也曾想過要自殺,對自己浮濫約會感到罪惡、羞恥。我大一那年狂喝啤酒、成天跟女生廝混,彷彿整個世界是為了取悅我而存在,我自我中心,只想到自己,從沒想過要逃離這些情緒、心理、靈性上的傷害,任由靈魂被它們摧殘。然而在內心深處,我其實只是個嚇壞了的小男孩,對生命充滿不安全感,只期盼有人能對我說「我夠好」就可以了。
當然,我們沒人願意坦白承認自己就是這樣,在我十九年的生涯中,我也從沒承認過,可是實情難道不是如此嗎? 我們所做的一切,不都是為了尋求肯定? 我這代人是最孤單、最沒安全感的一代,為了知道自己被愛,我們甚至願意犧牲一切。
但大家不知道的是:我們其實都被深深愛著。
身為一個追隨耶穌的人,我知道他多仁慈,多努力修復我、治療我、找尋我,因此,我也深深希望能與這些同學分享他的愛。不過,我幾乎每次都碰壁,每當我跟他們談起耶穌,他們的回應都像一個模子印出來的。在我這些朋友心中,耶穌形象全毀,幾乎等同於髒字。他們常拿一些耶穌幾乎沒談過的議題回應我,把這當成排斥耶穌的最大理由。更諷刺的是,他們反對耶穌的理由,往往也正是耶穌反對當時宗教人士的理由。
有時他們排斥的不是耶穌,反而正是耶穌所排斥的那些東西!
有天晚上我坐在床上想: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討厭同志」、「不喝啤酒」、「不刺青」這些東西,竟然變成基督宗教的核心價值了? 我突然靈光一閃,發現朋友們會有這種偏見並不是他們的錯,他們之所以會張冠李戴、產生混淆,是因為身邊的人這樣說,小時候去的教會這樣教,電視上的牧師也這樣講。他們會以為基督宗教就是如此,根本是教會的錯。我就讀過這樣一句話:「一百個沒得救的人裡,可能有一個是因為讀聖經,其他九十九個則是因為看到基督徒的表現」。
唉。
我很肯定的是:如果看看現代基督徒的樣子來寫一本聖經,那內容一定大不相同。我的朋友之所以沒辦法把耶穌和宗教分開,是因為他們並不是從聖經裡認識耶穌,而是從基督宗教來認識他。也就是說,他們排斥的其實是宗教。有人抱怨他們試過信基督教,可是根本沒用。但依我說,無論你的心有沒有被耶穌轉化,都別試基督宗教。這種試法,只會讓你更快對宗教失望。這行不通的,從來沒成功過。
也是在那時,我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如果我在言談中把宗教和耶穌做個對比,他們的態度就不一樣了。這樣做之後,他們會稍稍改變立場,用不一樣的方式看耶穌,不再斷然排斥他,反而開始認真尋找、思考、探究那名叫「耶穌」的人。也就在那時,我開始寫〈為何我討厭宗教卻熱愛耶穌〉。
就定義來說,「基本教義派」(fundamentalism,簡稱基要派)指的是「遵循基礎真理,或依基礎真理而活」,在這種意義下,我們大多數人都是基本教義派。然而,這個詞在當代美國文化裡卻有負面意涵,也曲解了「基督徒」的真義。為明確起見,我在這節裡提到「基要派」時,採用的是今日常見的負面意義。
那麼依我們現在的文化標準來看,基本教義派是怎麼樣的人呢? 基本上只要你碰上就一定會知道。大家對他們的刻板印象就是穿得整整齊齊的、彈管風琴、在森林小屋裡猛讀《末日迷蹤》(Left Behind)系列小說。基要派就是在「賴瑞金脫口秀」(Larry King)裡自稱代表「基督徒」意見,卻讓大家聽得戰戰兢兢的那種人,看起來卑劣、頑固、充滿恨意,有時還很蠢。
基要派很愛在聖經之上附加許多規則。雖然只要好好詮釋聖經,就會知道裡面極少、或根本沒有段落說喝酒、刺青等等有罪,但某些基要派就是堅持這些是罪。他們扭曲經文,讓人以為能不能與神同在,僅僅取決於你皮膚裡有沒有墨水、有沒有喝發酵過的葡萄汁,而且還講得振振有詞,好像很有道理似地。那麼關於關懷窮人、幫助被迫害者呢? 只要你不發誓,誰在乎啊?
嗯,在耶穌行第一個奇蹟、把水變成酒之前,他們實在應該提醒耶穌一下酒對信仰有害。
有些基督徒確實真心愛耶穌,但也深信基督徒不能刺青、喝酒,我的一些朋友、家人,還有我認識的一些牧師都是如此,我無意嘲笑這樣的人。我想點出的是:有些人似乎把個人信念看得比生死救贖大事還重。「基要派」從負面意義來說,就是自我中心,光用外在表現來論斷人,以一個人的作為來判斷他是好是壞。他們自己建構了一套道德觀,然後成了這套價值觀的奴隸,最後變得不快樂又虛偽。
聖經裡有些段落讓我不禁好奇:耶穌當初說這些話時,是不是已經預見今日文化了呢? 例如馬太福音(瑪竇福音)裡有一段,是耶穌譴責當時的猶太教基要派:「你們這班偽善的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要遭殃了! 你們連調味的香料,如薄荷、大茴香、小茴香等物都獻上十分之一給上帝,但是法律上真正重要的教訓,如正義、仁慈、信實,你們反而不遵守。」
竟然有人以為獻上一點香料就能討神歡心,有時想想覺得挺好笑的。
問題是:我們跟他們有什麼不同嗎? 也許很多人是典型的基本教義派,只是自己沒發現而已。我們美國基督徒所做的事,難道不會讓別的文化的人當笑話嗎?
我們向神獻上所謂良好的基督徒言行,卻忽略了更重要的正義與仁慈。
我們全力立法規範同志社群該怎麼過活,卻沒帶給他們恩典、仁慈與尊重。
我們成天在談十一奉獻,但隔壁的單親媽媽卻連房租都付不出來。
我們每天早上嚴守靜默,卻幾乎沒有與耶穌好好對話。
我們不罵髒話,但也沒為附近無家可歸的遊民祈禱。
這全是基本教義派會做的事! 事實上,這根本就是基督宗教的恐怖扭曲。死守這些規則的人沒有喜樂,也無法吸引任何人走向耶穌。
延伸內容
信仰離生活有多遠?
◎文/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有些牧師經常會在主日崇拜講道時,提醒大家不要當一個只會到教會「坐」禮拜的基督徒。這樣的話語,從小到大聽無數個牧師說過,顯然,這是教會普遍又「長」見的現象。
牧師們不厭其煩地諄諄教誨,是為了要告訴大家信仰與生活必須合而為一,到教會是要「作」禮拜敬拜上帝,與神親近,而不是要當只會「坐」禮拜的形式主義者,或者,像是個有口無心的唸經小和尚。
大大小小、老老少少,不分教派的牧師都喜歡舉這個例子,可見許多人的信仰與生活是有點距離,而且還被框限在「教會」的條條框框的形式裡。
教會是個「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的溫暖所在,這也是許多人喜歡到教會的原因,教會不但給你安慰,也會告訴你人生的方向。
但即時如此,有些牧者或會友的言行也會讓人對教會失望,甚至因此想離開教會、離開基督教。看到這種狀況,總是讓我疑惑:你究竟信的是上帝?還是教會?就算你是因為某些人才接觸到信仰,但要信的應該是上帝、是耶穌,而不是人吧?
教會畢竟是人的組成,維持運作的方式除了人為的組織結構,還有高道德的信仰價值,但也因為這個道德是有「高度」的,人們若不能真的承認自己的軟弱,把一切交給上帝,只是靠著規範「硬撐」,受到的檢驗與質疑也會格外地強烈,而當你把信仰建立在這種虛無飄渺的道德基礎上,其實,這樣的信仰是十分脆弱的。
我也蠻討厭聽到「信仰與生活」這樣的講題,因為「信仰」和「生活」本來就該一體,這樣說,不就是意味著兩者實則分離?對許多基督徒來說恐怕真是這樣,信仰與生活相隔十分遙遠,所以才要時時提醒,但更慘的是,我們自以為信仰與生活其實很貼近。
記得有一回,我擔任「華人流行福音音樂詞曲大賽」的評審,來自台灣各地的幾十個隊伍熱烈參與,讓人相當感動。我仔細地聆聽每個音符,認真地看著每句歌詞,越聽、越看,卻覺得越奇怪。因為大部分參賽作品的曲調並不怎麼「流行」,反而像是教會裡常唱的敬拜讚美歌曲,歌詞看起來也不怎麼「福音」,因為大多數是「讚美」、「羔羊」、「靈裡」等教會裡的慣用語。沒有故事、沒有情節,只有華麗的「屬靈」辭藻,缺乏能讓人共鳴的生活經驗。
這讓我百思不得其解,不是說好了是華人「流行」「福音」音樂嗎?為什麼距離大家的生活那麼遙遠?不是應該唱出社會的流行曲調,怎麼只是哼著教會裡流行的旋律?難道,大家真以教會就是社會?還是真不知道教會離社會其實很遙遠?
世界上最遙遠距離是教會以為和社會很近,但卻不知道正逐漸遠離。
所以,我常在想,如果一個教會在社區裡待了三、四十年,假使有天它搬走了,社區裡的居民卻可有可無,甚至無感覺,這個教會存在於社會的意義是什麼?
《耶穌比宗教大》是一本很有意思的書,作者用幽默的文字突顯了教會在信仰裡的荒謬之處,乍看之下,似乎是要挑戰主流的基督教價值,但其實是要我們看到「信仰」的窘境,我們可以試著反省信仰如何和生活真正鑲嵌為一體。
讓耶穌完成你生命中的美好計畫
◎文/銀色快手(荒野夢二書店主人)甫接到編輯寄來的稿件,心中甚是惶恐,怕不能勝任提筆作序這項重責大任,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想法呢?原因在於自身對於基督信仰仍有許多不明白的地方,更遑論替讀者諸君引薦這部極具震撼性、帶著衝擊性的作品,又深覺有義務要把好消息傳給更多的人,吸引更多心裡願意聽、大腦願意想的朋友,好好地去思索耶穌存在於這個時代的意義為何,我們有太多的疑惑需要從祂身上獲得答案。
假使我們的生命沒有耶穌而得完全,難免會在諸多試探和磨難中跌倒,失卻信心和生存的勇氣,而耶穌說,祂是要來醫治人心的,要來赦免一切不潔之罪,讓心靈得到真正的自由。聖經上的諄諄教誨,身為迷途羔羊的我們認真聽進去了嗎?
明明喜愛耶穌卻討厭宗教,感覺像是極為矛盾互斥的兩件事,想必傑夫初次在Youtube上傳影片,發表他對耶穌的看法,肯定引起不少爭議吧。習以為常的教會生活似乎箝制了人們對於宗教的反思,而宗教本身發展至此,似乎已經到了無可挽回的瓶頸之地,現在是該有人來重新帶領我們去思考宗教的本質為何,重新去認識基督耶穌傳給我們的福音裡面究竟藏著什麼重要的訊息。
很多人問過我:「你的夢想是什麼?」也有許多朋友會在臉書上寫著給自己加油打氣的話語,最常看到的是希望能夠「做自己」。聽起來好像有點空泛,什麼是「做自己」呢?是成為自己理想中的模樣,還是我行我素、不管他人的想法呢?
不管是哪一個,如果沒有真正認識耶穌,明白祂在我們人生中扮演的重要角色,瞭解祂在我們身上個別的計畫,那麼就不可能真的「做自己」,只會變成欲望的奴隷,或是自以為是的蠢傢伙。因為我們看重的是世俗觀點中的標準和價值,並非我們在神的眼中真實的模樣,但耶穌知道一切的計畫,祂知道自宇宙渾沌初生、開天闢地以來,直到世界終結為止所有的進程。人們口中的善行偉業,在神的面前不過是件污穢的衣裳,而我們應該怎麼做,才能得到救贖、免除各種試鍊帶來的痛苦和恐懼呢?
作者以他風格鮮明的文字,在書中點出現行宗教體制存在的許多盲點,以及容易被一般人忽略的深刻反省,像是「宗教為何會導致戰爭?」、「教會可以建大教堂,卻不能餵養窮人」、「宗教會宣講恩典,所做的卻是另一回事」。
如果宗教不能解決問題,無異於噴在棺木上的香水,只是虛有其表的行為粉飾,完全觸及不到問題的真實核心;許多人只在教會儀式上做基督徒,日常生活上經常言行不一致,做出完全不像是一個基督徒應有的作為,白天去教會作禮拜,晚上卻出入酒吧夜店,縱情聲色和享樂,就算把聖經背到滾瓜爛熟那又如何?只不過是形式上的空殼,全然看不見靈性的成長。
傑夫並進一步指出「宗教」和「耶穌」的差異:「宗教給人束縛,耶穌卻是教人得自由」、「宗教令人盲目,耶穌卻讓人看見」、「宗教是以人為中心,耶穌是以神為中心」、「宗教是去尋求神,信耶穌是神來尋找人」。因為耶穌替我們在十字架上受罪,因為耶穌為我們背負沉重的軛,因為耶穌深愛著每一個人,所以耶穌是我們和天國之間的橋樑,是痛苦和憂傷時得以受醫治的病院,我們應該做的就是要追隨祂、學祂的樣式,分享祂滿滿的愛,給予更多需要的人。
我們知道有耶穌同行的日子,常有喜樂在我們之中。
你現在人在哪裡?做什麼工作?佔據著什麼位置?還有夢想嗎?有幾個可以談心的好朋友?生日的時候誰會為你慶祝?跨年之夜跟誰一起許下未來的願望?有沒有人值得你想念?走頭無路的時候有沒有人拉你一把?別說你迷了路,不爭氣地掉下眼淚。沒有人看見柏油路的縫隙裡一朵小花開了,沒有人聽見冬夜裡下的第一場雪。
知道嗎?其實你並不孤獨。有位又真又活的神,在兩千年前就思考過所有的問題,並且願意成為你的朋友、你的家人、你唯一的導師,在你需要的時候給予溫暖,在寒夜裡緊緊地擁抱你,當你前進時,為你點亮你腳前的燈。
這就是耶穌,祂早已認識我們,而我們都是神的孩子,領受著豐盛的祝福。
只要願意尋找,就必尋見!
讓我們透過這本書,重新和耶穌建立新的連結。讓祂在我們的生命中作主,完成美好的計畫,過著愉快又充實的人生,直至進入神的國度。
固守耶穌的話、認識真理而獲得真自由
◎文/張日亮(天主教輔仁中學校長)根據〈若望福音〉的記載,「耶穌對那些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如果固守我的話,就確是我的門徒,也會認識真理,而真理必會使你們獲得自由。」(若八31-32)用以上這段話來描寫作者傑弗森‧貝斯齊的心路歷程可說是蠻貼切的。
貝斯齊試著從平信徒的觀點,來檢視他從小所信仰的宗教內涵,並試著從自己的親身經驗來與內在的心靈世界對話。作為一個平信徒,或套句現代的流行語「素人」基督徒,從自身參與教會的經驗,由滿足外在的形式,諸如上教堂、參加讀經班、不碰酒精、批評同性戀等等,同時面對現實世界人的軟弱與困難,造成內心的拉扯與衝突,尤其舉出母親親口告訴他自己是同性戀時,接納親情與遵守教條二者的衝擊實例,開始對教會失望,採取了自我放逐、日漸墮落、追求情欲,卻又經歷到內心徹底的空虛,在一切的自我防備都卸下後,聆聽內心的呼喚,轉而回到聖經本身。
貝斯齊再一次回去讀聖經,讓聖言本身如實呈現,除去教條、教規與講道者詮釋聖經的影響,加上自己的人生閱歷,突然對耶穌的話語有了全然不同的體會。瞭解耶穌的話直指人心,充滿接納、愛、關懷與慈悲,強調天父對人的包容與無條件的愛,遠甚過對犯罪行為之人的指責、排斥與批判。
貝斯齊對於其所信仰基督宗教的描述,讓筆者聯想另一段聖經,「耶穌說:禍哉,你們這些法學士!因為你們加給人不堪負荷的重擔,而你們自己對這重擔連一個指頭也不肯動一下。」(路十一46)令人諷刺的是,當年耶穌所嚴厲批判的法利賽人,如今卻以基督徒的面貌呈現,加給那些離婚、同性戀者、犯罪者難以承受的負擔。
作者體會到必須回復聖經中耶穌的本來面目,他是來召喚罪人而不是義人,透過自我的十字架犧牲是來成全律法而不是廢除,並在在彰顯天父愛的面容,遠勝過判人是非法官的角色。
對於那些對基督宗教徹底感到失望的基督徒,本書提供另一個出路。回到聖經本身,回到耶穌本身,讓耶穌的話語,讓耶穌的作為,過濾掉宗教信仰中屬人而不屬靈的各種事物,重新拾回耶穌所願意我們擁有的真自由,因為耶穌比宗教還大。
一本信仰耶穌基督過程的好書
◎文/盧俊義(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教會不是建築物,而是人。
教會不是無生命的空間,而是活生生的有機體。
讀到作者傑弗森‧貝斯齊所寫這本《耶穌比宗教大》書中的話,很快使我想起有一年我參加所屬長老教會總會,用很長時間在討論「甚麼是『教會』」這個議題。之所以會討論這個議案,是因為當時每年從神學院畢業的傳道者少,而卻有許多機構,包括學校、醫院、社服機構、校園學生團契等都需要專任傳道者投入,但礙於總會有明確規定:傳道師需要至少在「地方教會」牧養兩年以上,且通過「牧師」資格考試之後才可以到機構去服務。有些教會代表希望能修改這條規定,因此提案到總會年會來討論,結果是討論了大半天,都是繞在「教會」這個名詞的解釋上。
後來主持會議的議長裁定停止討論,只有提議才可以發言。這時,有一位年輕的議員舉手提議說:「屋頂上有十字架的,就是『教會』。」當此議一出,隨即獲得甚多議員紛紛舉手表示「附議」。於是很快就通過了這議案。但就在議長宣佈要將表決結果列入記錄時,有位年老的長老突然舉手要求議長讓他針對此議講一句話。徵詢過所有議員的同意後,這位年長的長老站起來這樣說:「我同意『教會』就是屋頂上有十字架的。但這種房子『墓仔埔』最多。」
結果許多原本看似準備要離開議場的議員,都因這位年長議員的話而安靜地坐了下來,整個會場突然靜默不語,沒有人講話。這時議長宣佈:「議事錄暫且停止宣讀。大家今晚好好省思一下,明天才再來討論看怎樣做成決定。」然後他帶大家一起禱告後,宣告休會。
傑夫(作者的小名)在這本《耶穌比宗教大》書中,共計分成十章,主要在討論一個主軸問題:真實的基督信仰應該有的樣式。他從個人的信仰經歷述說開始,從他小時候上教會去,到離開信仰,然後重新回來認真追求,並且親身體會到真實信仰對他生命改造所帶來的影響和意義。書中提到許多現有基督教會扭曲了真實信仰意義的實例。就像他所說的:「我們確實是用自己發明的耶穌,取代了那個真實的耶穌。」從這句話就可以看出傑夫確實做了許多信仰反省,也批判了現有基督教會存在錯誤的信仰現象。
就像作者所說的,他不是神學家,也不是牧師,但書中一再舉出他對聖經的觀點和瞭解,而他的見解,比起我們身為傳道者的看法更貼近聖經的本意。就像他在書中提到的問題:「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討厭同志』、『不喝酒』、『不刺青』等這些東西,竟然變成基督宗教的核心價值?」他強調這就是教會的錯!很有意思的是,例如他認為不應該把音樂、藝術、文學等這些作品特別給予歸類為屬於基督宗教的,應該要把「基督宗教」的字眼拿掉,在他的觀點裡,任何能感動人心的作品,都有上帝特別的用意在其中,那是上帝在對人啟示、講話的一種方式。但往往因為這些宗教字眼反而將上帝對人的啟示恩典給遮蓋了起來。
在這本書中,傑夫用極大篇幅在討論基督教會最大的癥結,就是把信仰給予「宗教化」,這樣反而讓人對基督信仰感受不到生命的真諦。特別是他在書中指出今天的基督教會就是因為已經「宗教化」了,才會想盡辦法為了要吸引更多人進入教會,卻教導出錯誤的信仰認知。他清楚地指出:
耶穌應許的不是世俗的成功,而是他自己;
耶穌應許的不是富裕,而是在他之內的富裕;
耶穌應許的不是一帆風順,而是與我們同在。
另一方面,他也指出今天基督教會真正的問題,是將耶穌「聖誕老人」化了,只想要向耶穌要東西,或是期待耶穌聽人祈禱之後,就會賞賜給人所需要的東西,而這種現象也是今天在台灣經常看見的現象,總讓人以為信耶穌,你的困難、欠缺都會得到滿足,就像有的基督教會告訴信徒有信心,就會撿到鑽石,或是生病時只要虔誠地向耶穌祈禱就會得到痊癒等等,其實,這是非常錯誤的信仰認知。就像他在書中結尾時所說的:
教會是讓人坦承脆弱的地方。
教會是讓人拿下面具的地方。
教會是讓你做自己的地方。
他說教會不應該是「一座好人博物館」,而應該是「一所收容破碎之人的醫院」,因為屬於耶穌的教會,並不是在「炫耀他出色的員工」,而是要「醫治受傷的兒女」。這也是我一再強調的,認識耶穌基督,應該是從人生命的苦難開始,若是沒有這樣的認識,就很難進入基督宗教信仰的門道。
這是一本認識基督宗教信仰的好書,特別用在教會小組或團契中,當作讀書分享、討論信仰的好教材。
作者資料
傑弗森.貝斯齊(Jefferson Bethke)
小名傑夫的傑弗森,不是牧師、神學家或諮商師,只是一個想要活出生命意義的美國年輕人。 2012年,傑夫在YouTube上發表影片〈為何我討厭宗教卻熱愛耶穌〉,吸引了3000萬的超高點閱人數,更掀起廣泛而深刻的宗教文化論戰。他以此主題陸續寫成《耶穌比宗教大》、《耶穌跟你想的不一樣》,迅速攻佔各大暢銷榜,再次引發熱議,儼然成為新世代的信仰代言人。 除了寫作,傑夫和妻子艾莉莎也經營YouTube頻道和播客,長期分享有關信仰與兩性關係的議題,多支影片都創下了破百萬、甚至千萬的點閱人次。 相關著作:《與耶穌一起,談愛情:神對戀愛、婚姻與性的美好心意》《耶穌跟你想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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