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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內文試閱
序幕 可能發生的經過
在一月四號,星期六的傍晚,一個準備結婚的年輕男子到格魯斯維諾街的一棟房子去見他未來的岳父。這個年輕男子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只不過他比大多數的人略為有錢些。吉姆.安士偉個子很高,脾氣很好,一頭金髮。他有那種一般人都喜歡的隨和個性,對人了無惡意,他的嗜好就是看謀殺推理小說,就跟你我的嗜好一樣。他有時會喝得太多,有時候會出乖露醜,也跟你我一樣。最後,因為是他亡母的遺產繼承人,所以在別人眼裡是個黃金單身漢。
在看以下這件謀殺案時,最好把這些事實記在心裡。
這些就是他拜訪格魯斯維諾街十二號這件事背後的事實。在索塞克斯一場耶誕節的家庭派對中,安士偉認得了瑪麗.胡彌。他們之間的愛情來得突然而認真:早在初見面的十二個小時之後就談到這件事,而元旦那天,他們就訂婚了。為此安士偉的堂哥--雷金納上尉,也就是他們的介紹人,還想要向他拿五十鎊。他給了雷金納一張一百鎊的支票,還做了其他類似這樣的事。瑪麗寫信把他們訂婚的事告訴她的父親,她父親回信來祝賀她。
這實在很讓人高興。艾佛瑞.胡彌先生是首邑銀行的董事,也是這家銀行在聖詹姆士分行的舊任經理,可不是一個會對這類事情等閒視之的人。他這個人可以說是既正直又疑心很重。從他在北方一個工業小鎮開始他的職業生涯時就已經顯現出來。因此,在一月四號那天,吉姆.安士偉必須離開一天到倫敦去辦事,他就預備去見他未來的岳父。他只有一件事弄不明白。早上九點鐘,瑪麗到火車站給他送行的時候,他不明白她的臉為什麼那麼蒼白。
那天傍晚六點剛過的時候,他在往格魯斯維諾街去的路上還在想著這件事。他不必和艾佛瑞.胡彌聯絡,那任老人家自己在當天下午就打了電話到安士偉的住處,邀他到家裡來。他很客氣,但是令人感到冰冷而一本正經,讓安士偉模糊地覺得應該是很合於當時的情況:「考慮到我所聽說的那些事情,我認為我們最好把和我女兒有關的問題解決一下,今晚六點方便嗎?」
這實在不像「嗨,來見個面」,安士偉想道。這老傢伙至少該請他去吃晚飯吧。而且,他赴約也遲到了:一場白色的大霧阻礙了交通,他的計程車只能慢慢蠕動,回想起瑪麗害怕的面孔,他不禁狐疑。去他的,胡彌不可能是那樣一個討厭的人吧!如果他真是如此的話,他這個聽話的女婿準備告訴他該在什麼地方放手。然後他告訴自己說這太無聊了,他為什麼要緊張呢?尤其是在現在這個年代,要說還有哪個會因見到新娘子的家人而緊張的話,那只有在喜劇裡才看得到。
這可不是喜劇。
格魯斯維諾街十二號只是一棟很堅固、黃色砂岩所蓋成的房子,有著很不方便的窗前陽台,和他原先想像的一樣。一位很傳統的管家請他走進陳設很傳統的門廳,門廳裡迴響著一座大型掛鐘的滴答聲,鐘上的指針指著六點十分。
「我--呃--姓安士偉,」他說:「胡彌先生約我來的。」
「是,先生,請把帽子和大衣交給我好嗎?」
就在這時候,吉姆毫無來由地掉了手上的帽子。那是一頂常禮帽,一路滾到了門廳的那頭。他感到自己臉紅到脖子根,尤其是想到自己像個大傻瓜似地站在安靜的門廳裡,而那位管家十分鎮靜地過去把他的帽子撿了回來。他脫口就把心裡所想到的第一件事情說了出來。
「我的大衣就穿著,」吉姆.安士偉很唐突地說。在他說這句蠢話的時候,語氣很蠻橫,「帶我去見胡彌先生。」
「是,先生,勞駕走這邊好嗎?」
要把他帶去的那個房間在屋子後面。在他們經過大廳那道大樓梯時,他看到有人在上面看他。而他覺得那是一個戴著眼鏡,相貌可人的女子。那想必是艾蜜莉亞.喬丹小姐,瑪麗曾經說過她和她父親在一起有好多年了。他想著不知道那位老先生的弟弟,史本賽.胡彌大夫,是不是也在那裡對他檢視一番。
「--來見您,老爺。」那位管家說。
他的嚮導打開了一間大房間的門,裡面佈置得像間辦公室,只不過有個小櫃子。房間正中有一張很摩登的平桌面書桌,桌上還亮著一盞很摩登的檯燈,另外一個讓人覺得這裡像個辦公室(或者甚至像是一間保險庫)的地方,在那兩扇窗子上:兩扇窗都裝了遮板,而遮板看來是鋼鐵做的。這個地方是由上個世紀一間挑高而冰冷的後客廳改裝而成,黑色的壁紙上一度有過金色的花紋,另外還有幾把勉強可坐的椅子,在房門對面的那面牆,有一座白色大理石的壁爐,華美而毫無裝飾,房間裡唯一的裝飾品固定在這座壁爐上方的牆壁上:三支箭矢,擺成一個三角形。原先一度染成三種不同的顏色,而且好像刻有日期;可是每支箭後面的羽毛看起來都乾枯而扭曲了。在那三角形的正中是一塊銅製的飾板或是獎章。
瑪麗.胡彌的父親由書桌後面站了起來,燈光照在他臉上,他顯然剛剛才把棋盤收起來,把棋子放進盒子裡,他把盒子推到一邊。艾佛瑞.胡彌是個中等身材,骨架很大的男人,六十多歲了還活力十足,眼神沉鬱,僅剩的一些灰黑頭髮,小心地梳理得橫過巨大的頭顱。他穿了一套灰色蘇格蘭呢的西裝,裡面是高高的老式硬領,打了條歪七扭八的領帶。安士偉起先很不喜歡他那對突眼中的表情,但那種表情變了。
「這樣就可以了,戴爾。」他對管家說:「去把車子替喬丹小姐開過來。」他的聲音毫無表情。而他轉過來望著他的客人,臉上既不熱誠,也無敵意,同樣地沒有表情,「請坐,我想我們有很多話要談。」
胡彌等到房門關上了,然後靠坐在他書桌後面的椅子裡,看著自己的兩手,他的手指很粗,指頭圓鈍,但保養得很好。他突然繼續說道:
「我看你是在看我的獎品。」
安士偉的臉又紅了,只覺得有什麼事非常不對勁,就把眼光從他主人身後牆上的幾支箭矢那裡收了回來,他注意到三角形最底下的那支箭上滿是灰塵,黃棕色的,刻著「一九三四」的年份。
「你對射箭有興趣嗎?先生?」
「我小時候在北方,就拉四十磅的弓,像這裡的男孩玩板球和足球一樣。我發現在這裡還很流行。」那渾厚的聲音停了下來。艾佛瑞.胡彌似乎在考慮著每一個念頭,就好像他在繞著打轉,加以審視,有如一個人在看一棟房子似的。「我是皇家射箭協會的會員,也是肯特郡護林官協會的成員。這幾支箭都是射箭大賽的獎品,是肯特郡護林官協會年度大會裡的比賽,最先射中金標--」
「金標?」他的客人重複了一遍,覺得這樣的強調有點惡意。
「就是靶心啦,最先射中靶心的就成為下一年這個協會的護林官長。在十二年裡,我贏了三次。這些都還是很好的箭,可以殺得了人。」
安士偉強忍下瞪著對方的念頭,「很有用。」他說:「可是我說呀,先生,這是怎麼回事?我不是到這裡來偷東西的,也不是來殺人的,除非真有那個必要。重點是,我想要娶胡彌小姐,而--呃,事情怎麼樣?」
「那是很榮幸的事,」胡彌說著,第一次露出了笑臉。「我能不能請你喝一杯加蘇打水的威士忌?」
「謝謝你,先生。」對方很寬慰地說道。
胡彌站了起來,走到小櫃子旁邊。他拔開了酒瓶的塞子,加蘇打水調了兩杯很薄的酒,端著走了回來。
「祝你財源茂盛。」他繼續說道,表情有些改變。「詹姆士.卡普隆.安士偉先生,」他說,把這位客人的全名說了一遍,兩眼一眨也不眨地正視著他。「我很坦白地跟你說,那件婚事會有好處,可以說對雙方都大有好處。你也知道,我已經答應了,我完全找不到任何反對的理由。」安士偉湊著酒杯口說了句什麼--「我有幸見過已故的安士偉夫人,我知道你們家族的經濟狀況很穩定。所以我準備告訴你......老兄,老兄,你怎麼了?你瘋了嗎?」
安士偉看到他的主人把酒杯舉到一半就停了下來,臉上露出驚愕的表情。可是他眼前看來很怪異。好像有什麼燒灼著他的喉嚨,然後沿著他的兩肩,再往上到了他兩邊的太陽穴。他的頭開始發暈,眼前的一切都在打轉,書桌向前傾倒,他試著站起身來,知道自己一定是倒靠在桌子邊上,在他失去知覺之前,最後瘋狂的念頭是知道他的酒裡下了藥;但即使是這一點,也被他兩耳裡的轟響阻絕在外。 即使是在痛苦中,仍有著一連串不曾中斷的想法,「那杯威士忌裡有什麼東西」不停地在他腦海裡打轉,好像和他一起甦醒了過來。他坐起身子,感覺到他的背卡在一張硬背椅子裡,他的頭似乎一路旋轉著往天花板升了上去,在他能恢復視力之前,他必須先壓抑住胃裡那種作嘔的感覺。那花了一段時間,而亮光刺痛了他的眼睛,他對著光眨了好幾次眼。原來就是那盞有個弧形綠色燈罩的檯燈。
一陣全然的恐慌,繼之而來的是:模糊地想起自己置身何處。接著他一下子全記起來了。就在胡彌正在祝福那場婚事的當中,有什麼使得他的客人失去了知覺。胡彌想必放了什麼在他的威士忌裡,可是這太荒謬了。胡彌為什麼要放什麼在酒裡呢?胡彌人又到哪裡去了?
安士偉突然覺得他必須找到胡彌,就撐著讓自己站了起來。他頭痛欲裂;他的嘴裡像剛吃過薄荷糖,還流了些口水。只要他能跟誰說說話他就會沒事了。這種情形就像趕丟了一班火車,或是就在你能動彈之前,看著遊行隊伍的尾巴在街那頭消失不見。到底出了什麼事,他這樣子又有多久了?他身上仍然穿著大衣,讓他在掏錶的時候笨手笨腳的。他先前到這棟房子裡來的時候是六點十分。現在手上一隻看起來不像是真的錶,上面的時間是六點三十分。
他伸手撐住書桌,低頭望著地板來穩住他搖晃的視線。就因為這樣,他順著桌子底邊往左看過去,看到一隻老式的繫帶靴子,以及有幾吋拉得很緊的襪子。他走到書桌另外一邊時,還被這隻腳絆了一下。
「起來,」他聽到自己說道:「起來,你該死的!」
然後又是他自己的聲音,更加可憐地說:「從地上爬起來,說話!」
艾佛瑞.胡彌沒有起來,他朝左側躺在那兩扇窗和辦公桌之間,離書桌近到他那隻伸長的右手碰到桌子,就好像他想抱著桌子一樣。安士偉把他翻過來仰面躺著。有什麼隨著身體翻了起來,使得安士偉猛然後退,以避免被那個東西碰到。他也看到有血。一根細長、圓柱形的木頭從胡彌的胸口伸了出來,還有相當的高度。在那支有八吋插進了胡彌心臟的箭桿尾端附有三支污損而灰塵滿佈的羽毛。
那個人死了,可還是溫熱的,已死的那張陰鬱的臉上看來既吃驚又憤怒;高領和領帶都皺了;兩手都有灰塵,而右手掌上還有一道割傷。
安士偉想站起身來,同時又想跳開,結果差點朝後跌倒。然後他感覺到--雖然當時他並不知道那是什麼東西--他大衣底下的褲子口袋裡鼓鼓的。胡彌實在不可能這樣躺在他自己的地毯中間,身子扭曲得像隻母雞,衣服上全是血,那盞檯燈的光照著吸墨紙,照著淺棕色的地毯,照著那死人張著的嘴巴。
非常驚慌的年輕人四下環顧著那個房間,他身後的那面牆上是房門,他左邊的牆上是那兩扇有遮板的窗子,右邊牆前立著小櫃子,而在他正前方的那面牆上掛著那幾支箭--可是現在只剩兩支箭了。原先是三角形底邊的那支上面刻著一九三四字樣的箭,現在插在胡彌的身上。漆成暗棕黃色的箭上原本有三支羽毛;正中間那支藍色的羽毛不知是撕壞還是斷裂了。
在他的潛意識裡,從一進門就覺得這棟房子有什麼地方不對勁,他和胡彌的會面看來很是奇幻。那位灰撲撲的管家,在門廳裡滴答作響的大鐘,靠在樓上欄杆邊的女人,在在都似乎是陷阱或幻象的一部分。在他失去知覺的這段時間裡,有人進來殺了胡彌。可是凶手到哪裡去了呢?他顯然不在房間裡;房間裡空空的,連個壁櫥也沒有。
他再朝後退了一些,覺得在他手裡什麼地方有個響亮而始終不斷的聲音,原來是他那隻錶走動的聲音。他把錶放回口袋裡,走到了門前,可是他將門鈕轉動了好幾次之後,才發現原來門從裡面閂住了。
可是有人出去了呀!他慢慢地走到窗子邊。兩扇窗子上的鋼鐵遮板也都鎖上了,以一根平平的鐵條像門閂一樣緊緊地插進鎖孔裡。
接著他很快地在房間裡繞了一圈,沒有其他的出入口。他起先唯一沒有注意到的是一具兩根鐵管的電熱器,裝在白色大理石的壁爐裡。這樣也不可能由煙囟進出了;氣孔只有一吋寬,滿是油煙,沒有動過,電熱讓人覺得有熱風吹出來,使他注意到自己穿著大衣有多熱。而且,他剛才走得也太快。胡彌是自殺的嗎?胡彌是不是瘋了,所以安排了這場怪異的自殺之舞來嫁禍他人:像他最喜歡看的那類書裡常見的狀況?胡說八道!那,唯一另外的可能是--
可是一定不會有人相信是他幹的吧?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呢?何況,他很容易就能解釋清楚:他的酒裡下了藥。他確實沒有看見胡彌把什麼放進他的酒杯裡;可是威士忌的確有什麼人用什麼法子下了藥。他可以證明這一點。他突然清醒地回想起他甚至沒把酒喝完。在第一陣反胃的黑浪襲來的時候,他很本能地將酒杯放在他椅子邊的地板上。
現在他匆匆趕過去尋找。可是酒杯不見了,而且他在房間裡到處都找不到。胡彌給他自己調的那杯加蘇打水的威士忌也不見蹤影。
這時候他漸漸感到身陷恐懼之中,他去檢視了小櫃子。那上面有一個裝威士忌的雕花玻璃瓶,一個有虹吸管的蘇打水瓶,以及四只酒杯。酒瓶裡的酒滿到瓶塞;而蘇打水瓶裡一滴蘇打水都沒有吸出過;四個酒杯乾乾淨淨,擦得雪亮,顯然都沒有用過。
他後來回想起在這時候他大聲地說了句話,可是不知道說的是什麼,他說這話是為了遮沒他的思想,好像說得很快的話,就可以攔阻自己多想什麼。可是他必須想一想,時間不停地過去;他仍然聽得見錶的滴答聲,既然那扇門和兩扇窗子都是由裡面鎖上的,那他就是唯一能殺死胡彌的人。這就像他自己最喜歡的小說變成了一個噩夢。只不過,在現實世界裡的警察不會相信你的清白,他們會吊死你。而且當然可說有什麼精巧的機關讓其實身在門外的人能由裡面把門鎖上--可是他看過了這扇門,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他又回去再看看那扇門。那是一扇厚重的橡木門,緊緊地嵌在門框裡,抵緊了地板,門開關時還會刮到地板。甚至於沒有可以動手腳的鎖孔:門上裝著的是一把耶魯鎖,但是已經壞了,門鎖始終都維持在「開」的位置。現在這扇門是用一根又長又重的門閂閂住,而且由於很少使用而緊到他想試著拉動一下的時候,卻發現就連他也必須用很大的力氣才能拉動。
拉門閂的時候,他發現自己在看他的右手。他把手掌打開,再仔細地看了看:然後他走到燈光下再好好看清楚。他的手指,拇指和手掌上都有灰灰的塵土,在他握拳時覺得像有沙子的感覺,這是從哪裡來的?他很確定自己在進到這個房間之後沒有碰過什麼有灰塵的東西。他這時又感覺到褲袋裡有東西;很不習慣的一大坨;可是他沒有查看,因為他有些害怕會發現那是什麼。然後,他的視線由帶有催眠作用的檯燈燈光轉向地下的屍體。
那支箭因為長年掛在牆上,已經積了一層灰灰的塵土:唯一例外的是箭桿上有一道細線,想來是貼著牆的部分。箭桿上的積塵現在只有一處給弄亂弄髒了,大約在箭桿一半的地方,看來像是有人握過那裡。他彎身去看,即使是肉眼也能看到清楚的指紋。安士偉再看看他自己的手,伸在他的面前,好像被火燒了似的。
在那一瞬間,他說,他突然模糊地想到那個打給他的電話究竟是什麼意思?還有瑪麗蒼白的臉,以及在索塞克斯的某些談話,還有前夜匆匆寫就的一封信。可是那只像一片雲或是一個鬼影,一個在他耳邊經過的名字。他在艾佛瑞.胡彌的書房裡,站在艾佛瑞.胡彌的屍體旁邊,再也找不著了,因為有其他的事物要他注意。
不對,那不是脈搏在他頭裡躍動的聲音。
那聲音是有什麼人在敲門。
作者資料
約翰.狄克森.卡爾(John Dickson Carr)
卡爾是美國賓州聯合鎮人,父親是位律師。從高中時代起卡爾就為當地報紙寫些運動故事,也嘗試創作偵探小說和歷史冒險小說。1920年代末卡爾遠赴法國巴黎求學,他的第一本小說《夜行者》(It Walks By Night)在1929年出版。他曾經表示:「他們把我送去學校,希望將我教育成像我父親一樣的律師,但我只想寫偵探小說。我指的不是那種曠世鉅作之類的無聊東西,我的意思是我就是要寫偵探小說。」 1931年他與一位英國女子結婚定居英國。在英國期間,卡爾除了創作推理小說外也活躍於廣播界。他為BBC編寫的推理廣播劇“Appointment with Fear”是二次大戰期間BBC非常受歡迎的招牌節目。美國軍方因而破例讓他免赴戰場,留在BBC服務盟國人民。1965年卡爾離開英國,移居南卡羅來納州格里維爾,在那裡定居直到1977年過世。 卡爾曾獲得美國推理小說界的最高榮耀——愛倫坡獎終身大師獎,並成為英國極具權威卻也極端封閉的「推理俱樂部」成員。卡爾擅長設計複雜的密謀,生動營造出超自然的詭異氛圍,讓人有置身其中之感。他書中的人物常在不可思議的情況下消失無蹤,或是在密室身亡,而他總能揭開各種詭計,提出合理的解答。他畢生寫了約80本小說,創造出各種「不可能的犯罪」,為他贏得「密室之王」的美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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