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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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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關於愛,你還有很多沒思考過的事 但丁說:「愛具有移轉太陽和行星的力量。」 聖奧古斯丁說:「我的愛是我的引力,它去哪裡我就跟去哪裡。」 荷西‧奧德嘉‧賈塞特則如此定義:愛是靈魂的離心行為、是內心的放射(由內在走向他人);以經常的流動(連續性)走向它的對象(從愛者到所愛者),以溫暖的肯定圍住它的對象,與對象合一,並且積極地確定對象的存在(有別於「恨」)…… 關於愛,必須先知道它不是什麼 然後才可能知道它會是什麼 賈塞特關於愛的討論,由準確地定義「愛的本質」出發。如果你滿意地認為,太好了,關於愛的問題,哲學家提供了一個標準答案,那你就錯了!一路上,賈塞特又從文學、歷史、名人軼事、日常生活的觀察中,不斷糾舉出種種難分難解、卻又真實存在的「愛的難題」。諸如: 世人常認為,愛情以完美的幻想為沃土,一旦認清現實,愛情就幻滅了。果真是如此,不等於愛情永遠是「盲目」的嗎? 柏拉圖的名言「愛是傳遞和生產美的欲望」,這裡的「美」,究竟所指為何? 「墜入情網」是注意力「癱瘓」的不正常現象嗎? 愛是一種選擇,在選擇愛人時,男人與女人會洩漏自己深處不欲人知的性格? 所以當一個眾人公認的傑出女性愛上一個愚蠢而俗氣的男人時,原來他們並不像表面所看見的那般? 愛情是一種高度的藝術,不尋常的才能,它極少發生,一般人終其一生也難以企及? 西班牙當代思想家賈塞特,深入愛的不同階段,揭發愛的心理、男女本質、注意力、吸引力與激情…… 全書寫作風格自然,我們原以為看到的是一位哲學家、作家,最後卻發現讀到的是一個溫暖的人。 【目錄】 ◎談女性對歷史之影響 ◎觀桑提拉納公爵夫人之肖像有感 ◎莎樂美所代表的女性類型 ◎畫框隨想 ◎高爾夫球場上之對話──談印度教中「法」之觀念 ◎愛的面貌(未完成之殘稿) ◎前言 ◎斯湯達爾所言之愛 ◎墜入情網、狂喜忘我與催眠 ◎愛之對象的選擇 ◎沈默,最高的智慧

目錄

◎談女性對歷史之影響
◎觀桑提拉納公爵夫人之肖像有感
◎莎樂美所代表的女性類型
◎畫框隨想
◎高爾夫球場上之對話──談印度教中「法」之觀念

◎愛的面貌(未完成之殘稿)
‧前言
‧斯湯達爾所言之愛
‧墜入情網、出神與催眠
‧愛之對象的選擇

◎沉默,最高的智慧

內文試閱

愛的面貌(未完成之殘稿)〔摘文之一〕


  我要談的是「愛」,但我首先要談的不是各式各樣的愛情故事。這些愛情故事在男男女女之間發生,熱烈程度不一,有無數的元素涉入其中,使其進展錯綜複雜,乃至於在多數情況下,在這些故事中什麼都有,唯獨缺少在根本意義上可稱之為「愛」的東西。

  但丁認為愛足以移動日月星辰。姑且不談這種能擴及宇宙星辰的愛,除了男女之愛以外,我們也愛藝術、愛科學,母親愛孩子,信徒愛上帝。愛所能及的對象如此之多,範圍如此之廣,許多所謂的愛之特性與條件其實是源自於愛的種種不同對象,因此我們必須要小心,不要把這些特性和條件歸諸於愛的本質。

  這兩百年來,大家對「愛」的進行談得很多,對「愛」的本質卻談得很少。自古以來,每一位大哲學家都自覺有義務針對情感這個主題提出自己的一套理論,但我們這個時代卻並未嘗試以宏觀的角度針對情感提出有系統的理論。

  那些舊的情感理論對我們來說已嫌不足,我們必須把欲望跟情感加以區分,讓愛的獨特之處、愛的本質不至於從我們指縫間流失。在我們的內在經驗之中,愛的孕育能力最強,乃至於愛成為一切孕育能力的象徵。心靈的許多情感由愛產生,例如願望、思想、意志力的表現和行動。然而這一切雖是由愛而生,一如莊稼由種子而生,卻不是愛本身;愛其實是這一切的前提。凡是我們所愛的東西,我們自然也會去追求,不管是在哪一種意義上,也不管是以哪一種方式。然而,每個人都知道,我們也會去追求我們不愛的東西,那些不會讓我們產生感情的東西。想喝一杯醇酒不表示我們愛這杯酒;吸食鴉片的人渴望得到鴉片,卻也為了這種毒品造成的有害後果而憎恨鴉片。

  不過,要區分愛與欲望,還有一個更重要也更高尚的理由。想要一件東西的欲望說到底是想要擁有那樣東西,而不管是以何種方式擁有,擁有意味著那件東西進入我們的生活,彷彿成為我們的一部分。因此,欲望一旦達成就會自然消滅,隨著得到滿足而消失。相反的,愛卻是永遠的不滿足。欲望有種被動的性質,而且仔細加以檢視,當我心中有欲望,我想要那樣東西到我這兒來,我是萬有引力的中心,期待那些東西落到我這兒來。愛卻正好相反,我們將會看出愛是全然的主動。愛著一件東西的人走出自我,走向他所愛的對象,成為那樣東西的一部分。能讓一個個體走出自我,而走向另一個個體,大自然中最大的力量也許就是愛。在欲望中,我想把所渴求的對象拉到我這兒來;在愛中,我被拉到所愛的對象那裡去。

  聖奧古斯丁對愛做過極為深刻的思考,他在一種詩人的陶醉中說出:「愛是我的引力,牽引著我,不管將我拉向何方。」

  史賓諾沙認為愛與恨是「一種喜悅或悲傷,而且這種喜悅或悲傷有外在的起因。」根據他的說法,愛一個人或是一件東西就是感到幸福,同時心裡明白這種幸福來自那個人或那件東西。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他把愛跟愛可能產生的結果給弄混了。一個人能從所愛的對象那兒得到喜悅,這一點誰會懷疑?但我們也很清楚愛有時候是悲傷的,如同死亡一樣悲傷,是一種巨大的致命痛苦。更有甚者:真正的愛在痛苦和折磨中更能感覺到自己的存在,更能掂出自己的份量。愛中的女子寧願承受所愛之人帶給她的痛苦,也不要沒有痛苦的冷淡。葡萄牙修女瑪麗安娜‧艾爾科佛拉多寫信給對她不忠的情人,信中有這樣幾句話:「我衷心感謝你帶給我的絕望,我厭惡認識你之前的平靜生活。」「我很清楚要如何才能治療我的一切病痛,假如我不再想你,我就能立刻得到自由,可是這算是什麼藥!不,我寧願受苦也不要忘記你。唉,這豈是我所能決定?我從沒有一刻但願自己不愛你,而且你其實比我更值得同情,似我這般受苦仍舊勝過享受你在法國帶給你那些情婦的膚淺喜悅。」第一封信的結尾是:「祝你平安,永遠愛我,讓我再承受更大的痛苦!」百年之後,雷皮納斯小姐寫道:「我愛你,愛就必須如此:在絕望之中。」

  史賓諾沙錯了,愛不是喜悅。愛國者也許會為了祖國而犧牲生命,殉道者也可以為了愛而承受死亡。相反的,恨也能夠自得其樂,為了所恨之人所遭受的不幸而幸災樂禍。

  既然這些著名的定義對我們來說都嫌不足,最好是由我們自己來嘗試定義「愛」這個行為,仔細加以檢視,就像昆蟲學家檢視從灌木叢中抓到的一隻昆蟲一樣。我希望各位讀者正愛著某樣東西或是某個人,或是曾經愛過,此刻能夠抓住心中情感的透明翅膀,拿在內心的視線之前檢視。「愛」這隻蜜蜂既能釀蜜也會螫人,我將細數這隻顫抖的蜜蜂最普遍、最抽象的特徵,各位讀者可以自行判斷我所提出的公式是否和各位的內心經驗相符。

愛的面貌(未完成之殘稿)〔摘文之二〕


  就開始的方式而言,愛肯定和欲望相同,因為愛是由其所愛的對象而引發,不管這對象是人或物。那個對象朝我們的心靈伸出一根刺,刺激了心靈,讓心靈微微受了傷。也就是說,這樣一種輕刺的方向是從那個對象到我們這兒來,是一種向心的方向。但是愛的行為卻是在這種引發之後才開始的,說的更清楚一點,是在受到這種刺激之後才開始的。那個對象所射出的箭在我們心中造成傷口,而愛就從這個傷口中流出,主動朝那個對象流去;愛的流動方向跟刺激和欲望的流向正好相反。愛從愛人者流向被愛者──從我這兒流向另一人,其方向是離心的。這種在心靈上朝著一個對象移動是愛與恨的基本特徵,一種心靈的不斷移動,從自身朝向另一人的移動。這裡所說的移動並非我們的身體朝著所愛之人移動,尋求身體上的接近。這一切外在的行為固然是源自於愛,但在為愛下定義的時候,這些外在行為無關緊要。我所說的一切都是把愛的行為當成內心的經驗,當成心靈中的過程。

  當我們去愛,我們放棄了自身的平靜與安定,在虛擬的層面朝著所愛的對象移動。這種朝向對方的不斷移動就叫做愛。

  思考和意志的行為都發生在當下。醞釀的時間也許或長或短,但是在執行上卻不會持續,而是點狀的行為,轉瞬即逝。當我瞭解一個句子,我在剎那之間就瞭解了,然而愛卻會在時間中持續。當我們去愛,那不是一連串不會延長的瞬間,不是一個個燃燒之後熄滅的點,像一具感應器上的閃光。相反的,我們持續愛著所愛的對象。由此可得出愛的另一個特徵:愛是一種湧動,是一道由心靈物質構成的光,是一條河流,如同泉水般不斷噴湧。若要尋找一個比喻來彰顯愛的這種基本特徵,我們可以說,愛不是爆發,而是一種持續的湧出,一種心靈之光的發射,從愛人者向被愛者移動。

  至此,我們指出了愛與恨共有的三種基本特徵:一、愛與恨的方向是離心的;二、它們是朝向所愛或所恨之對象的一種虛擬移動;三、它們是持續的,或者說是流動的。

  接下來我們則要釐清愛與恨之間的根本差異。

  愛與恨的方向都是離心的,但是方向固然相同,兩者在意義上卻不相同,在用心上正好相反。恨與其對象相逆,具有負面的性格;愛順著其對象,肯定其對象。

  此外,愛恨這兩種情感行為還有一種共同的性質,比起兩者之間的差異更為深切。思考和意志缺少可稱之為「心靈熱度」的東西,但愛與恨卻有熱度。相較於思考著一個數學定理的念頭,愛與恨是炙熱的,其火焰的大小可以極為不同。凡是愛都會經過熱度有所變化的階段,日常用語中有所謂「冷卻的愛情」,而戀愛中人會埋怨情人的溫吞或冷淡。

  關於愛與恨的這種熱度,如果從其對象的角度來看,會比較容易理解。愛會對其對象做什麼呢?不管那對象是遠是近,是妻子、孩子、藝術、科學、祖國還是上帝,愛追求著所愛的對象。欲望會為了得到所欲求之物而感到高興,從所欲求之物身上得到愉悅,但是欲望不會付出,不會給予,不會呈獻任何東西。愛與恨卻是一種持久的作為。不論遠近,愛都將其對象籠罩在一種善意的氛圍裡,愛是愛撫,是讚美,是認可。恨則將其對象籠罩在一種惡意的氛圍中,啃噬其對象,像一陣炙熱的焚風使之乾枯,以虛擬的方式將之摧毀。我要再次強調這無需在現實中發生,我談的是在恨這種情感中的意圖,是那種讓恨之所以成為恨的內心行為。

  愛與恨這兩種情感的相反意圖也表現在別種形式上。在愛中,我們覺得自己跟所愛的對象合而為一。這意味著什麼呢?就其本身而言,並非身體上的合而為一,甚至不是身體上的接近。我們的朋友也許住在很遠的地方──當我們談到廣義的愛時,可別忘了友情──而我們沒有他的消息,儘管如此,我們還是以一種象徵性的方式與他同在。我們的心靈彷彿會神奇地伸展出去,能夠跨越距離,不管朋友人在哪裡,我們都感覺到跟他形成一體。當我們在朋友有難時對他說:「相信我,我會在你身邊。」就差不多是這個意思。這句話的意思是: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把自己的命運跟你的命運連結在一起。

  相反的,儘管恨也是不斷朝著所恨的對象湧去,卻在同樣這種象徵性的意義上把我們跟所恨的對象分隔開來。恨把我們跟所恨的對象遠遠地隔開,拉開了一座深淵。愛是心心相印,是和睦一致;恨是分歧不和,是形而上的抗拒,是跟所恨對象遙遙相隔。

  現在我們可以看出愛與恨是「有所作為」的,跟喜悅或悲傷這種被動的情感不同。我們會說一個人「是」快樂的,「是」悲傷的,而這種措辭有其道理:這的確是一種狀態,不是作為,也不是行動。單就其悲傷或快樂而言,一個悲傷的人或一個快樂的人什麼也沒做。相反的,愛卻在心靈那種虛擬的延伸之中抵達所愛的對象,致力於一種無形卻神聖的工作,這是世上最積極的工作:愛肯定其對象。讓我們想一想,愛藝術或是愛祖國意味著什麼。這意味著沒有一刻懷疑其存在的權利,意味著時時刻刻看清並認可藝術與祖國有存在的價值。這樣做不是像一名法官一樣,以不帶感情的方式根據法律做出決定,而是以另一種方式,在這種方式中有利的判決同時意味著情感上的參與和涉入。反過來,恨也不斷忙於在虛擬的層面殺死所恨的對象,意圖毀滅所恨的對象,壓制其生存的權利。恨一個人意味著單是由於對方的存在就覺得受到刺激,只有所恨之人徹底消失才能帶來滿足。

  在我眼中,最後這一點是愛與恨最根本的特質。凡是愛過的人,就肩負著讓所愛之對象存在下去的責任;在他能夠掌控的範圍之內,他不允許這世上有少了這樣東西的可能。而這就等於在我們能夠掌控的範圍內,在意圖之中不斷賦予這件所愛之物生命。愛是不斷地賦予生命,創造並維護著所愛的對象。恨是毀滅,是虛擬層面上的謀殺,那不是一次性的謀殺,而是不停地謀殺,把所恨之人從世界上抹去。

作者資料

荷西‧奧德嘉‧賈塞特(José Ortega y Gasset)

荷西‧奧德嘉‧賈塞特於西元一八八三年誕生在西班牙馬德里,他是西班牙共和政府的知識份子領導者之一。西班牙建立共和政權之後,奧德嘉當選為國會議員。他在馬德里大學擔任多年的形上學教授,並發行極具影響力的評論性雜誌《西方雜誌》(Revista de Occidente)。西班牙內戰爆發後,奧德嘉流亡國外,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居住過一段時間,後定居於葡萄牙里斯本。其後奧德嘉回到西班牙進行訪問,並於馬德里講學。其《人類與危機》(Man and Crisis)一書於西班牙出版,原書名為《論伽利略》(En Torno A Galileo)。奧德嘉之其他著作包括最著名的《群眾的反叛》(The Revolt of the Masses)、《人類與民族》(Man and People)、《唐吉訶德沈思錄》(Meditations on Quixote)、《歷史體制》(History as a System)以及《哲學是什麼?》(What Is Philosophy?)等。奧德嘉於西元一九五五年辭世。

基本資料

作者:荷西‧奧德嘉‧賈塞特(José Ortega y Gasset) 譯者:姬健梅 出版社:商周出版 書系:哲學人 出版日期:2012-04-16 ISBN:9789862721520 城邦書號:BP6016 規格:平裝 / 單色 / 224頁 / 15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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