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詐騙
目前位置:首頁 > > 商管理財 > 行銷企劃 > 銷售
大賣推手:前索尼音樂執行長第一手告白,半世紀淬煉巨星打造術
left
right
  • 不開放訂購不開放訂購

內容簡介

◆《紐約時報》非文學暢銷排行榜第3名 ◆亞馬遜網路書店傳記類暢銷榜 音樂教父第一手告白 巨星打造方程式+暢銷直覺養成術 在沒有YouTube的年代,明星是如何養成? 「拉丁風暴」現象又是如何開始的? 跨越黑膠唱片到數位時代,他是音樂產業史上最成功的總裁; 捧紅瑪麗亞.凱莉、席琳.狄翁、夏奇拉、 珍妮佛.羅培茲和、葛洛麗雅.伊斯特芬…無數巨星! 湯米摩托拉是音樂產業界極具權威的大賣推手。 眼光獨到,包括瑪麗亞.凱莉(Mariah Carey)、席琳.狄翁(Celine Dion)、夏奇拉(Shakira)、珍妮佛.羅培茲(Jennifer Lopez)和葛洛麗雅.伊斯特芬(Gloria Estefan),都是他慧眼識英雄發掘並一手捧紅的超級巨星,風靡一時的「拉丁風暴」(Latin Explosion),更是他精心策劃的傑作。曾經與他合作的超級巨星和樂團還包括布魯斯.史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比利.喬(Billy Joel)、巴布.狄倫(Bob Dylan)、碧昂絲(Beyoncé)、麥可.傑克森(Michael Jackson)、芭芭拉.史翠珊(Barbra Streisand)、狄克西女子合唱團(Dixie Chicks)、珍珠果醬(Pearl Jam)、史密斯飛船(Aerosmith)、東尼.班尼特(Tony Bennett)和奧茲.奧斯朋(Ozzy Osbourne)等。 本書是湯米.摩托拉的自傳,他娓娓道來一個出身於紐約市布朗克斯(Bronx)的孩子,大學休學生,一路上參與無數歷史事蹟,成為一名創造力與爭議性兼具的唱片公司執行長的故事。帶你進入權力、金錢和名利的世界,細數湯米與無數天王天后之間的精彩互動,以及在音樂產業發生巨變時身處高位的心路歷程,一一細數從貓王艾維斯.普利斯萊(Elvis Presley)到iPod的歷史發展。 這位巨星與金曲背後的推手,成功的關鍵,正如其所打造的巨星霍爾與奧茲所言:「我每天都跟他吵架,我認為藝術家該怎麼做,但湯米永遠從商業和金錢著眼。」他縱橫音樂界半世紀,淬鍊的熱賣秘訣有: ◎自己不紅,換跑道捧「對的人」 以藝名提迪.華倫泰出道,培養了耳力和品味,出兩張唱片不紅,就音樂專業參與製作、銷售、挖掘新星。 ◎要賣的人和商品,他最懂 知道旗下藝人想要什麼、如何迎合他們的需求、如何塑造他們、哄他們,讓他們感覺自己很厲害,知道何時該拒絕,如何拒絕。 ◎破框:不要複製、要原創 他聽出「霍爾與奧茲」的獨一無二,以民謠混合節奏藍調的全新的音樂形式出道,音樂史上成為超級組合! ◎什麼都來,不設限 因為預算有限,幫藝人開卡車、搬吉他和喇叭、架設燈光和音響,因此學會做每件大小事,缺人,他隨時派上用場。 ◎異業合作的先聲 積極為歌手爭取企業贊助:獲得代言費與巡迴演唱的贊助,同時,唱片還可以在贊助商的銷售據點販售,進一步鞏固行銷網。 ◎當你確定你是對的,就必須大聲說出來 為確保葛洛麗雅.伊斯特芬單飛專輯的經費足夠,他強勢對國際部門施壓,以獲得全球的全力支援。他說:「有時候,你的想法,不一定非得達到共識不可。」 ◎緊迫盯人,絕不放手 在車上聽瑪麗亞.凱莉的試唱帶,驚為天人,立刻開車掉頭簽下她;珍妮佛.羅培茲第一次到辦公室,當天就訂下A咖合約。不達成協議絕不放手。 ◎影劇催生金曲,賣遍全媒體 席琳.狄翁純淨美聲搭配迪士尼動畫片《美女與野獸》,獲得免費大量行銷。 ◎打破流言的方法:現場唱給你聽 評論家不禁開始質疑瑪麗亞.凱莉的聲音是錄音室加工,以《MTV原音重現》實力粉碎傳言,飆出的高音直達雲霄、深入人心。 ◎運籌帷幄,給每個人最好的舞台 巨星雲集之下,為免互相競爭資源(如壓縮彼此在電台播放的時間),他變更專輯發行的時程,確保每一位歌手在全世界都有足夠的空間,接著便傾全力為每一張專輯進行宣傳。 ◎合兩種語言巨星之力,掀起拉丁風潮 讓拉丁天王天后出英語專輯,也讓英語世界巨星以西班牙語唱歌,讓專輯銷售量以倍速不斷累積。 【本書特色】 1. 音樂教父傳授巨星打造方程式、暢銷直覺養成術 摩托拉是音樂產業史上最有權力、最具遠見、最成功的總裁之一,眾所皆知的音樂界大亨。他將無數美夢打造成現實,捧紅無數線上巨星,公認為創造「拉丁狂熱」風潮的幕後推手。摩托拉首度次自現身說法打造超級巨星的方程式,不但讓樂迷經驗,對行銷人、企畫人、商管讀者也深具啟發性。 2. 訴說現代音樂產業的歷史與展望 這位流行音樂推手道出權力、金錢、名望構築的娛樂界,與數不盡的音樂名人攜手打天下使人神往,他也見證整個音樂產業的驟然改變,箇中祕辛,令人好奇。 3. 巨星雲集推薦 獲勞伯.迪尼洛、比利.喬、珍妮佛.羅培茲等線上巨星推薦。且每篇末都有與摩托拉合作過的巨星/製作人談合作經驗與摩托拉的觀點,趣味性及臨場感滿載! 4. 揭密星光熠熠之下的陰暗面 揭露轟動娛樂界事件背後的真相,包括與瑪麗亞凱莉的婚姻、為她打造歌唱事業的過程,處理麥可傑克森大起大落的情緒,與前老闆同時是師父的耶尼科夫之間的權力糾葛。 5. 影音連結重臨現場 為體貼讀者,本書使用QR code以附錄方式將書中所有金曲用附錄方式快速連結Youtube,一點即可欣賞。 【巨星雲集推薦】 勞勃.狄尼洛(金獎男主角) 比利.喬(流行樂天王) 珍妮佛.羅培茲(拉丁天后) 克里夫.戴維斯(傳奇音樂製作人) 哈維.溫斯坦(好萊塢知名製片) 西蒙.高維爾(《美國偶像》評審) 湯米這個人頂尖聰明、創造力十足,又深諳人情世故,而且他成功了!他的故事是典型的美國人的成功故事,一個紐約市布朗克斯出身的窮小子,埋頭苦幹,然後成功了,當上索尼音樂的執行長。我以他為榮。 ——勞勃.狄尼洛(Robert de Niro,金獎男主角) 湯米知道挨餓的滋味是什麼,他是一隻搖滾動物,深諳街頭生活的藝術,內心燃燒著一把火。這種人怎麼樣也壓抑不了,他會在逆境中成長茁壯。 ——比利.喬(Billy Joel,流行樂天王) 湯米曾經在我的人生與職業生涯扮演重要的角色,他是音樂產業的領導者,做事目標明確,對音樂產業的貢獻無人能及。他一手捧紅的超級巨星多不勝數,比任何人都多,這些偉大的歌手和不朽的歌,都是湯米創造出來的。 ——珍妮佛.羅培茲(Jennifer Lopez,拉丁天后) 開啟歌手的職業生涯,打造一代巨星即將問世的氛圍,然後按部就班、循序漸進,以獨特的風格在國內打響知名度,再進軍全世界,成為國際巨星,湯米是執行這一整套做法的箇中好手。 ——克里夫.戴維斯(Clive Davis,傳奇音樂製作) 湯米摩托拉具有鋼鐵般的意志與膽識,當全世界一面倒地不看好《芝加哥》的電影配樂時,湯米力挺到底,這張專輯最後獲得葛萊美獎,銷售量達四百五十萬張,跌破眾人的眼鏡。 ——哈維.溫斯坦(Harvey Weinstein,好萊塢知名製片) 我認識幾個傳奇人物,湯米摩托拉是其中之一。我認為,湯米的成就,在於改變音樂和音樂產業的風景,他讓音樂產業變得更有趣,少了一點商業氣息,多了一點特立獨行……。他激勵我從不同的角度思考,也因此改變我的人生方向。他了解巨星的力量和全球化的重要性,並藉以創造出天王與天后。 ——西蒙.高維爾(Simon Cowell,《美國偶像》評審)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青澀年少 第二章 初生之犢 第三章 前奏 第四章 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第五章 撥雲見日 第六章 出奇制勝 第七章 無事生非 第八章 無可救藥 第九章 孤注一擲 第十章 無言的結局 第十一章 十億美元的歌 第十二章 拉丁風暴 第十三章 木馬屠城 第十四章 第三回合開始

序跋

前言
  本書的每一章,都以一整頁的歌名做為開頭,編排並無先後順序。每一首歌都曾深深鼓舞著我、塑造了我,一同譜出我的生命樂章。   這些歌、這些旋律、這些歌詞,有些儘管簡單易懂,卻都曾經幫助我成就事業、成就今日的我。   看完這本書,你便已縱覽整個音樂庫的收藏,這些音樂,對我的一生具有重大且深刻的影響,從貓王到iPod的這段時期,無疑是音樂史上最輝煌的一頁。有些章節末的「親朋好友老實說」,則從不同的角度來詮釋這段輝煌時期的種種事蹟。   我知道各位很想知道我與瑪麗亞、麥可、布魯斯和比利.喬之間的關係,而活躍於這段無可複製的音樂黃金時期的偉大歌手們,我與他們的關係又是如何?這些我都會一一揭露。   在沒有YouTube的年代,明星的養成過程如何?「拉丁風暴」現象是如何開始的?音樂分享網站Napster出現之初,音樂產業如何變得分崩離析?我可以感覺到強震即將發生,索尼內部也擬訂許多重建的計畫,包括與蘋果合作發展數位尖端科技,但最後卻無疾而終,也許你會想知道其中的緣由,這件事我也會詳加說明。   索尼音樂在我擔任董事長的十五年期間,總共賣出八十億片CD與錄音帶,總銷售額達六百五十億美元,這些數字的背後牽涉到些什麼樣的策略?我得花點時間一一解釋。   但是,在談論這些之前,請容我帶領各位走訪我的故鄉,我的音樂啟蒙之地——紐約市布朗克斯區,一切都從一百八十七街與亞瑟街(Arthur Avenue)的交會處開始。

內文試閱

第九章 孤注一擲
  為電影配樂,給公司帶來極大的獲利,但是這一切,與索尼旗下的哥倫比亞電影公司的關係並不大,當初華特、盛田、大賀和我策劃收購製片廠時所期待的增效作用,的確在《費城》一片中看到成效,但卻僅此而已。不過,我們一連串的成功,從凱文.科斯納(Kevin Costner)自導自演的《與狼共舞》(Dances with Wolves),到席琳.狄翁在《美女與野獸》中演唱主題曲,到《桃色交易》和《費城》,讓我們思考要設立一個獨立的配樂部門,這在音樂產業中算是獨創的做法。在這樣的構想之下,索尼電影原聲公司(Sony Soundtrax)於是誕生,由格蘭.布蘭曼(Glen Brunman)擔任總裁,成為我們最賺錢的部門之一。席琳狄翁幾年後在《鐵達尼號》(Titanic)中演唱的主題曲,銷售額便超過十億美元。   有時候,將這些點連結起來,可能獲得料想不到的結果,如《小人物大英雄》(Hero)的主題曲。   有一晚,瑪麗亞和華特亞方在錄音室工作,他們正在創作下一張專輯的歌曲,我吃晚餐前先去找他們。   那一天稍早,我接到哥倫比亞電影公司的人打電話過來,他們正在拍攝由達斯汀.霍夫曼(Dustin Hoffman)和吉娜.戴維斯(Geena Davis)主演的電影《小人物大英雄》,史詩唱片將負責配樂的部分,我們談到要由葛洛莉雅來唱這部電影的主題曲。   我跟瑪麗亞和華特亞方說了故事的大概,請他們幫忙寫主題曲。華特亞方隨手彈了幾個音符,並哼了一下前奏,我看他們似乎方向掌握地不錯,便先行離開去用餐。   當晚,我大約十一點回到錄音室,兩人還在工作,他們已經大致把歌寫好,要我聽聽看。瑪麗亞一開口唱,我便直打寒顫,唱到一半,我再也受不了了。   「停!停下來!不要再唱了!。」   兩人滿臉疑惑地看著我。   「怎麼了?」   怎麼了?沒有怎麼了,只是感動到不敢再聽下去。   他們繼續滿臉疑惑地盯著我看。我聽這首歌的感覺,就像第一次聽法蘭克.辛納屈哼唱〈My Way〉的感覺,或是聽芭芭拉.史翠珊第一次唱〈People〉的感覺,或是看著艾爾頓.強(Elton John)為〈Candle in the Wind〉譜曲的感覺,我有強烈的預感,五十年後,人們還會持續聽瑪麗亞唱這首歌。   「這可能是我聽過最好聽的歌之一。」我說,他們聽了很高興,但我繼續說:「這首歌太好聽了,放在電影裡太可惜,也不應該由別人來唱,瑪麗亞,這是妳的歌,由妳來唱,就放在妳的下一張專輯裡,人們會永遠記得這是妳唱的歌。這首歌將成為妳的歌唱生涯中最令人難忘的作品之一,有可能是最令人難忘的一首歌。它將成為一個典範,一首經典之作。」   瑪麗亞臉上的笑容立刻一掃而空。「這首歌又不是寫給我自己唱的,我怎麼能唱這種歌?這首歌太樸實了,不像我的風格。」   瑪麗亞一直希望能改採嘻哈風,我可以理解她的想法。她從小聽福音歌曲和節奏藍調,嘻哈則是她這個世代流行的音樂,是她的風格中很重要的一部分。雖然她答應要寫〈Hero〉,但她完全不想要自己唱。   「瑪麗亞,聽我說。」我努力說服她:「把它寫得像是妳自己的歌,用你的風格來唱,放進妳的熱情與靈魂,讓它成為妳的歌。」   她拗不過我,便開始跟華特.亞方進行修改,完成這首她自己要唱的歌,也把歌錄好了。我們請來當時最優秀、曾經為我們製作多首暢銷曲的混音師米克.古索斯基(Mick Guzauski)為這首歌進行混音,我還記得我全程坐在他的旁邊看他工作。   很難想像瑪麗亞對這首歌沒有強烈的情感,她唱這首歌的模樣,像是整個靈魂都灌注了進去。歌詞、旋律、唱歌的人、製作的技巧,一應俱全,無可挑剔。不僅如此,任何人聽到這首歌,都會產生很深的感觸,它所傳達的訊息強烈又普及。   它所表現的情境,可以是一個將父親視為英雄的年輕女孩、一個正經歷磨難的青少年、任何願意挺身對抗惡勢力的人,任誰聽了都會產生共鳴,一個六歲的女孩,和一個七十歲的老人,都可能因為聽了這首歌而為之一振。瑪麗亞和華特所創造的這首歌,包含一切所需的元素,一旦我們將索尼這部機器打開,它將一飛衝天,成為人人仿效的經典之作。   除了瑪麗亞,每一個人都看到了。不知道為什麼,她聽自己的錄音竟然變得焦躁不安,我相信,在她的內心深處,她是喜歡的,只是在面對嘻哈族群時,她會因為這首歌而感到困窘,我認為,這才是她焦躁不安的原因,而不是真的不喜歡這首歌或這張唱片。重點是,沒有人硬把歌詞塞進她的嘴裡,這首歌出自她的靈魂,只是與她想要走的路線不同罷了。她的這張專輯《Music Box》涵蓋多種曲風,只是她不希望〈Hero〉成為其中的一部分。   但是,從我的角度來看,〈Hero〉正是她所缺乏的那一塊拼圖,有了這塊神奇的拼圖,她的歌將觸及所有的人種與族群,現在,全世界都將與她的音樂結合。   通常,一名歌手要打通所有的族群和音樂形式,幾乎不可能,不是被歸類為流行樂,就是成人當代音樂,或節奏藍調,或嘻哈音樂,沒有人能夠橫跨所有的電台形式和族群。任何正在擴展職業生涯的歌手,都會希望唱這樣一首歌,它讓瑪麗亞完成夢想的拼圖。索尼上下所有的人都愛死這首歌,說我一意孤行、妄想獨斷,絕非事實,每個人都認為這首歌很棒,應該放進瑪麗亞的專輯當中。依我看,不將〈Hero〉納入《Music Box》專輯,就好像沒有人聽過東尼.班尼特唱〈I Left My Heart in San Francisco〉一樣。瑪麗亞不太高興,但是〈Hero〉還是收錄進她的專輯當中,她說我控制慾強的例子,想必又多了一個。   我想,當時她並不知道我的用心良苦,之後應該就知道了,也許是在〈Hero〉暢銷全球之後,青少年開始寫信給她,說這首歌打消了他們自殺的念頭,聽了這首歌之後,他們才領悟生命的價值;也許是在科索沃(Kosovo)募款活動中,她受邀與帕華洛帝(Luciano Pavarotti)合唱〈Hero〉的時候;也許是在九一一世貿大樓恐怖攻擊之後,人們希望她演唱〈Hero〉來幫助受害者療傷止痛的時候;也許是她受邀在歐巴馬總統(Barack Obama)就職典禮中演唱〈Hero〉的時候;也許是她接受電視專訪時,要求為肚子裡的雙胞胎播放這首歌的時候。   她寫這首歌的時候還是個孩子,也許是在長大成人之後,才逐漸了解我的苦心。
第十一章 十億美元的歌
  有一部電影將於六個月後發行,叫做《鐵達尼號》(Titanic),由年輕的李奧納多.狄卡皮歐(Leonardo DiCaprio)和凱特.溫斯蕾(Kate Winslet)主演,未演先轟動。導演是詹姆斯卡麥隆(James Cameron),負責配樂的詹姆斯霍納(James Horner)已經製作好電影原聲帶,裡頭沒有歌曲,只有管弦樂的配樂,但是霍納認為,他們需要一首主題曲。   卡麥隆不同意,拍這部電影,他不想因為過於商業化而招致批評,但話說回來,他也想要取悅電影公司的主管們,他知道,一首電影的暢銷曲的確能夠增加票房的收入,因此勉強同意。   我們曾經以《美女與野獸》的片頭曲開啟席琳狄翁的歌唱事業,如今,她已經是全球最紅的錄音室歌手之一,霍納指明要席琳來唱這部電影的主題曲,而且非席琳不可。我帶著幾名索尼的主管去看沒有加上配樂的試映會。嘿,他們想利用我們公司最大的資產來增加票房收入,我們好歹要先看看電影演些什麼。   走出試映會會場,我的內心興奮不已,但我很快便發現,跟我一起出席的大部分主管並不如我那般興奮。許多人認為,電影太過冗長,有人則根本就不喜歡,我們一起喝咖啡閒聊時,還聽到有另外一群人看衰。   我忍不住對我的主管們說:「你們都瘋了,難道看不出來?這是羅蜜歐與茱麗葉在一艘沈沒的船上,開什麼玩笑,這一定會造成轟動,超級轟動。」   當詹姆斯霍納彈這首歌給席琳聽的時候,她並不怎麼喜歡。現在的情況是,這部電影的導演不希望在電影中放入歌曲,而被指明唱主題曲的歌手也不喜歡這首歌,她並不想唱。我和雷尼得說服席琳至少錄個試聽帶來聽聽。   對於那一晚發生的事情,我的記憶猶新。席琳專程搭機來紐約錄製試聽帶,我們一行人,我、霍納、雷尼和席琳,一同走進暢銷工廠的大間錄音室,席琳單獨進入人聲錄音區。她很快地把歌走一遍,然後說:「好,我準備好要唱了,開始吧!」她戴上耳機,原聲帶的配音開始播放,席琳開口唱,我的全身開始起雞皮疙瘩。一聽就知道,我正在聽一個經典歌喉的錄音。席琳唱完了,就這樣,一次到位,從頭到尾一氣呵成,沒有修正,一氣呵成。這捲試聽帶,就是你聽到的錄音,全世界就只有這個版本。   我唯一的顧慮,是要放在電影中的哪個位置。我們回頭去找詹姆斯卡麥隆,請問他這首歌要放在哪裡。他的回答是:「真要放,就放在片尾工作人員表出現的時候。」   我很不客氣地回他:「沒有人會聽的,每個人都站起來準備走出電影院了。」   我們來來回回互不相讓,最後我方讓步了,畢竟這是詹姆斯卡麥隆的電影,他很輕易就勝出,不按他的方式,他就乾脆不放。我不得不依他,至少這是一個機會,我很清楚,這首歌會造成轟動。現在回想,我必須承認,詹姆斯卡麥隆的決定百分之百正確,這首歌放在電影中的任何其他地方都不恰當,如此催淚的歌一定要放在最後。當我走出完整版的試映會會場時,就已經知道,這首歌會比我原先想的還要轟動。   我們決定把全部的籌碼押下去。   當時,席琳正在錄製一張錄音室專輯,叫做《Let’s Talk about Love》,發行的時程與《鐵達尼號》原聲帶發行的時間相同。我們請華特亞方以霍納編的曲加上席琳先前錄製的原聲,製作成〈My Heart Will Go On〉,將這首歌放進專輯當中,如此一來,這首歌便會同時出現在兩張專輯當中。我的想法是,在同一天發行兩張專輯,時間訂在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公司裡大部分的人都質疑我的做法,他們說:「湯米,你在搞什麼鬼?兩張專輯會互相殘殺,你難道不知道?」   我的回答是:「不會,這部電影勢必賣座,兩張唱片的聽眾群不一樣。」   有一件事情他們並不知道,我擔任索尼音樂全球董事長已經四年,全球營運已歸我掌控,國際業務各自為政的情況已不復存在,公司的營運狀況與過去大不相同。過去的情況是,先在英國、法國或德國先發行看看,再試試比利時,然後亞洲……。今天,公司已經可以統一作業,同步執行同一策略與行銷作業,我們想在全世界發行一張專輯時,不再有內部障礙需要排除。現在,我們已經準備好發動行銷海嘯,而且我們的史詩唱片總裁寶麗.安東尼(Polly Anthony),絕對有辦法讓史詩的全體員工動起來,一同幫助席琳成功。我們的競爭者常想不通,為什麼我們的全球暢銷曲只賣五百萬張,索尼的暢銷曲卻能賣出兩千萬張?我們不是在變魔術,一切都是刻意設計的成果,《鐵達尼號》便是最好的例子。   在短短的十二個月期間,《Let’s Talk about Love》便賣出三千萬張,而且在全球各地都高居排行榜的第一名,在此同時,電影原聲帶也賣出超過三千萬張。更重要的是,〈My Heart Will Go On〉在隔年贏得「奧斯卡最佳原創歌曲獎」,並且抱回四座葛萊美獎。從營收的角度來看,兩張專輯共賣出六千萬張,為索尼音樂帶來十億美元的營收,而且是單一歌手所創下的紀錄。以今天的音樂產業現況來說,要有這樣的成就幾乎是不可能了。
第十四章 第三回合開始
  同一時間,有一條分界線似乎開始形成,蘋果的iTunes成為最受歡迎的數位零售商,而《美國偶像》節目則成為歌手曝光的新平台,比電台的影響力還要大。十年後的今天,幾乎每晚,各大電視台輪流播放五個不同的音樂選秀節目,提供歌手相互較勁的舞台。這樣說應該不為過:對某些人來說,《美國偶像》就是音樂產業的全部。   我還記得第一次看《美國偶像》,就愛上西蒙.高維爾那種尖銳、帶點無禮、卻直截了當的評論,他老愛跟稱讚的多、批評的少的寶拉.阿巴杜(Paula Abdul)鬥嘴,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碰撞出精彩的火花,西蒙絕對是一個藝術與版權專家,評論往往極為精準。另外,看蘭迪.傑克森(Randy Jackson)坐在評審席上,也讓我很開心,因為他曾經在索尼工作八年,看著他在節目中發光發熱,我也與有榮焉。這麼多年來,《美國偶像》的各個評審似乎都曾經是我人生的一部份,史密斯飛船主唱史蒂芬.泰勒(Steven Tyler)曾經與哥倫比亞唱片簽約,還有珍妮佛.羅培茲,我曾經花好幾年的時間培養她。   諷刺的是,在這些音樂選秀節目當中,角色已經有所改變,現在,評審成了明星,歌手反倒成為可以替代、可有可無的娛樂角色。例外的情形當然存在,如凱莉.安德伍(Carrie Underwood)和凱莉.克萊森(Kelly Clarkson),然而,包括《X音素》(X Factor)和《好聲音》(The Voice)在內的各個選秀節目,基本上並無不同,我敢打賭,你說不出一個在前年參加任何這類節目的參賽者的名字。對觀眾來說,參賽的歌手只是提供短暫的消遣,他們沒有偉大的創作、好聽的專輯、足以改變人生的歌詞,也沒有能夠鼓舞你去成就一番大事業的音樂,但是,你還是會想看珍妮佛羅培茲今晚會穿哪一套衣服,泰勒會耍什麼花招,西蒙如何挖苦小甜甜布蘭妮(Britney Spears)。這些節目以評審為中心,而評審明星們也使出渾身解數配合演出,充其量,我們只能說,這些是很棒的電視節目。   因為有了這樣的改變,我們經常會聽到以下的對話:   「喔,我喜歡這首歌,我要把它下載下來。」   「很好,誰唱的?」   「我不知道,我只是喜歡這首歌。」   不斷改變的文化,讓我們可以在瞬間聽到我們想聽的歌,只要在螢幕上輕輕一點,音樂立即傳進耳朵,就在我努力經營與環球唱片合資的卡薩布蘭加唱片(Casablanca Records)的同時,音樂產業正在經歷這些巨大的改變。我們經營地有聲有色,然而,數位化已經讓音樂產業完全改觀,形成一個全然不同的風景,渾沌未明的情況下,最大的獲利者並非音樂創作者,而是史提夫.賈伯斯和蘋果。對我來說,音樂產業正在經歷一場沙塵暴,但我無法想像,霍華德.史川傑(Howard Stringer)和拉克等人如何看待這些變化,他們應該連自己身處何處都搞不清楚吧。   蘋果把音樂產業的經濟型態整個翻轉過來,下載一首歌只要花九角九分,整個產業開始呈現失控的狀態。過去,唱片公司每賣出一片CD,可以賺三、四美元,如今卻是以每首歌三分、五分在賺,獲利遠不如過去。因此,唱片公司不再擁有龐大的財力與人力來培養新人、捧紅歌手,因為他們不再有能力提供精緻的錄音、一次又一次的重錄、精美的影像、不計成本的影帶拍攝和巡演的強力後盾,而這些正是歌手所需要的支援,有了這些,他們才有機會浮出頭來,成為下一個全球巨星,也才有可能在第一張、第二張或第三張專輯中出現銷售量達數百萬張的動人音樂。過去,我們有充分的時間把這些做好,歌手不一定非得在第一張專輯就成功不可,但是,在這個新的環境當中,經費大幅削減,創造出一種「一舉成名,否則就會被淘汰」的心態,許多公司開始不願意冒險,現有的經濟情況已經不容許他們再冒任何風險。一種破壞創造力的循環已經開始,不符合某一套公式或模式的歌手,公司就不願意簽下他們,因為公司不願意承擔風險,而這種情況,只會加速社會媒體和其他數位平台的發展,因為歌手只能從這些地方去尋找機會。   數位科技和新興的社會媒體平台,為歌手和歌迷提供絕佳的機會和自由,所有的障礙物都已經被移除,歌手不再需要到處寄試聽帶,或到唱片公司去敲門尋找面試的機會。世界各地的任何人,只要上傳自己的音樂到YouTube,被瘋狂傳閱,就有機會享有十五分鐘的盛名,但是然後呢?在這一片不斷改變的風景當中,被忽略的,其實是已經失去的:在俱樂部表演、製作專輯、鍛鍊技巧、打造形象、期望成為下一個布魯斯、比利、波諾或瑪麗亞的過程當中,所能獲得的寶貴經驗。   當然,史川傑和拉克都沒有創造超級巨星的經驗,在很短的時間內,掌管索尼音樂的拉克便敗得一塌糊塗。他不僅沒有能力培養藝人,還跟他們正面衝撞,更把外面的人得罪光光,從葛魯曼,到喬恩.蘭多,到史提夫.賈伯斯。賈伯斯曾經找安迪拉克商討如何在iPod上販售音樂,你只要翻到華特.艾薩克森(Walter Isaacson)所著《賈伯斯傳》(Steve Jobs)第四0一頁,便能了解事情的始末。賈伯斯說:「對於安迪,我只能說,他強烈的自我中心壞了事。他並沒有真正了解音樂產業,也從不兌現承諾。我認為,他有時候還蠻討厭的。」   後來,在拉克和史川傑的策劃下,索尼音樂與貝塔斯曼音樂集團(BMG)合併,這是一樁很爛的合併案,這讓這家德國公司的主管獨攬大權,索尼為了重新拿回控制權,不得不買下貝塔斯曼的另一半股權。之後不久,史川傑為了保全自己的顏面,同時顧及老友的社會形象,便將拉克解雇,踢到樓上去。   遺憾的是,偉大的索尼公司厄運從此開始。這家創立於一九五○年代的電子公司,以電晶體收音機發跡,一度成為全球電子業龍頭,過去幾十年來,不斷推出尖端科技產品,原本應該、也有能力成為另一家蘋果,或至少與蘋果共同擁有尖端音樂科技與產品,如今,卻落得如此下場。   顯然,就創造夥伴關係而言,史川傑和出井完全沒有大賀典雄的經驗與手腕,當初,大賀在推出CD時,與菲利普西門子建立了極為成功的合作模式。在《賈伯斯傳》當中,出井稱他與賈伯斯的合作嘗試是「一場惡夢」,史川傑還補充說:「老實說,談合作只是浪費時間。」   對這場革命完全不了解的史川傑,之後接任出井的職位。由眼光同樣偏狹短淺的人當權,往後的發展,就成了媒體筆下的悲慘景象了。   當微軟的Xbox銷售量超越索尼的PlayStation時,索尼一定覺得顏面盡失,因為PlayStation涵蓋所有的功能,不僅能用來玩電動遊戲,還是一部家庭娛樂器材。僅短暫維持一年的假日銷售業績,PlayStation便無人問津,掌握市場先機的機會就此溜走。這一家曾經創造知名單槍三束彩色映像管(Trinitron)的公司,在電視產業叱吒多年的全球品牌領導廠商,就這樣把平面電視市場拱手讓給松下(Panasonic)和三星(Samsung),被遠遠拋在後頭。在史川傑的領導之下,索尼公司近年來總共累積了六十四億美元的虧損,這些出現在全球各大報紙的新聞內容,再再顯示,少數缺乏遠見的在位者,將這家全球知名的偉大公司變成今日這般落魄的模樣,毫不令人意外的,史川傑也被掃地出門。唯一令人欣慰的,是在史川傑離開之前,他在適當的時機聘用了我的好友道格.莫里斯來掌管索尼音樂。   當這場音樂產業的沙塵暴發展到最嚴重的時候,許多人的心中都充滿了恐懼,如今,天空已逐漸明朗,我們都看到了,科技帶給音樂許多不可思議的好處。十年內,我們已經從iPod演變成iTunes,然後是臉書、iPhone、YouTube、iPad,到九百個電視頻道,到行動裝置上的社會遊戲,到串流、訂閱服務、數位收音機、推特(Twitter)、Instagram和Spotify。當年,我開著車去參加一場派對,離開前拿到瑪麗亞.凱莉的試聽帶,現在,在同樣的時間內,我可以聽到來自世界各個角落的數百名歌手的音樂。現在,每一個經紀人都可以精準地告訴你,他的歌手在臉書和推特上擁有多少追隨者,而且能夠立即與他們聯繫。音樂的販售方式也開始出現可行的模式,像是YouTube和網路收音機等新的模式,開始為唱片公司帶來收益,雖然不是很龐大,但誠如道格.莫里斯所言,這些終將匯集成為一條大河,成為音樂產業的未來。大多數人沒有看到這一點,因為他們只看到唱片的銷售一蹶不振,然而,現在所發生的諸多改變,終將把我們帶回最初的起點。   那便是:偉大的歌手和好聽的音樂總會爬上頂端。新的模式若能發揮作用,一切便都水到渠成。二00六年,愛黛兒(Adele)的朋友把她的試聽帶放上Myspace,這位英國歌手立刻吸引XL唱片公司(XL Recordings)的注意。他們把愛黛兒美麗的歌喉、好聽的歌、引發共鳴的歌詞、美妙的編曲、小號和偉大的節奏組,以及高明的行銷,全都組合起來,得到的結果,是兩千萬張CD的銷售量。認真的歌手,如愛黛兒和女神卡卡,演唱會門票總是銷售一空,連大型體育場都場場爆滿。孩子們隨時需要一個新的少年偶像,真正有才能的歌手,如小賈斯汀(Justin Bieber),自從在YouTube上被挖掘之後,便有機會往上爬,成為家喻戶曉的明星。任何人都可以把自己的音樂放上網路,但是小賈斯汀的才華,也是直到他與亞瑟小子簽約,在唱片公司的大力宣傳下才逐漸發揮。   因此,回想過去,我必須說,這一系列的發展其實很有趣。並不是說iPod出來之後,舊的遊戲規則就不再適用,必須改用新的遊戲規則,事實上,並沒有一條分界線明確區隔二者。對唱片公司來說,尋找藝人和音樂版權的過程依然不變,你找到一個火花,不論它出現在哪裡,臉書、YouTube、iTunes、Instagram,然後用力搧風,讓它發展成為燃燒全球的火焰。音樂的內容和偉大的歌手依然是主宰一切的王者,過去如此,未來也將如此。不同的是,現在人人有機會,音樂內容也就包羅萬象,在這樣的風景中,我們更需要有人幫我們篩選,找到這個寶貴的火花之後,還要懂得以專業的技巧替它搧風,幫助它發光發熱,就像當年的唱片公司一樣。

作者資料

湯米.摩托拉(Tommy Mottola)

音樂產業大賣推手。最為人津津樂道的事蹟,是發掘並培養多位歌手成為偶像級超級巨星。摩托拉十八歲入行,成為史詩唱片公司(Epic Records)旗下的歌手,並於二十年後回到史詩所屬的索尼音樂娛樂公司(Sony Music Entertainment),擔任全球執行長一職。他在任內為公司創造三倍營收,CD銷售量據估高達八十億張,總銷售額超過六百五十億美元。 湯米目前是摩托拉傳媒集團(Mottola Media Group)的負責人,這是一家位於紐約市的跨國娛樂傳媒公司。

基本資料

作者:湯米.摩托拉(Tommy Mottola) 譯者:陳俐雯 出版社:商業周刊 書系:紅沙龍 出版日期:2015-12-08 ISBN:9789869253802 城邦書號:5BWB0152 規格:平裝 / 單色 / 352頁 / 17cm×22cm
注意事項
  • 若有任何購書問題,請參考 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