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誰說創業不能教?
作者身為專業會計師,將多年來創業輔導經驗,淬錬成10堂課!
透過這本書,濃縮最有價值的創業實務教戰,提供新創企業成長
各個階段的解決方案,引領創業家實踐創業的夢想。
對於有志於創業的年輕人來說,常常會有很多困惑。如何開始自己的新事業?如何尋找創業機會?如何籌措資金?該從哪裡開始起步?怎樣計劃和實施?……如果不清楚這些問題,肯定會一片茫然。即使建立了自己的企業,也會有許多從未遇到過的問題讓剛剛開始的事業陷入危機。我們需要知道暗礁在哪裡,並做好應對的準備。
透過這本書,濃縮最有價值的創業實務教戰,提供新創企業成長各個階段的解決方案,引領創業家實踐創業的夢想:
本書作為一部創業實戰指南,針對創業家,細緻、全面地介紹了創業規劃、創業流程,並結合案例圖表進行分析,希望藉此可以幫助讀者弄懂創業和營運過程中的每一步。清楚了解各種創業經營的專業知識,包括事業投資架構規劃、募集創業資金、損益兩平分析、獎酬辦法、勞動法令的設計,乃至於營業稅的申報、租稅優惠的減免……等。為讀者剖析,當老闆應該具備的基本知識與注意的各個細節,讓你不僅是當老闆,還是當一個成功企業的老闆!
名人推薦
徐煥清│中華民國全國青年創業總會總會長
傅慧娟│創夢市集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蔡瑞煌│國立政治大學資管系特聘教授
(推薦依姓氏筆劃排序)
目錄
推薦序
作者序
序論 創業的十堂必修課
第一章 創業的起點─新創事業組織及投資架構
創業組織該如何選擇?公司或行號?
公司組織面面觀
如何開公司?公司設立流程介紹
境外公司與OBU帳戶
投資架構與反避稅制度
第二章 留住好人才─談員工股權獎酬及勞動法令須知
勞保、健保與勞退規定
員工股權獎酬
第三章 如何找資金─創業募資面面觀
債權融資
股權融資
政府補助及投資方案
群眾募資
第四章 與投資人共舞─新創企業估值與募資的協議過程及文件條款
股權融資的協議過程
新創企業估值
股權融資的重要文件
新創募資的盡職調查
第五章 創業家的第一堂會計課─新創企業的會計帳務與財務報表
企業的語言:會計
新創企業的帳務處理
企業財務儀表板:財務報表
第六章 創業家的第一堂稅法課─新創企業不可不知的稅務知識
開公司,有哪些稅?
營業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
所得稅扣繳
個人股東股利所得稅
第七章 少繳稅的小撇步—新創企業不可不知的租稅優惠
募資與投資的租稅優惠
研究發展的租稅優惠
攬才與留才的租稅優惠
技術移轉的租稅優惠
第八章 數字管理學─新創企業的經營決策與績效管理
利潤管理
存貨管理
資本支出決策
資金管理
經營績效管理
第九章 新創企業的公司治理—董事會/股東會運作實務
董事會/股東會簡介
董事會/股東會的召集程序
第十章 邁向下一個里程碑—資本市場介紹
創櫃板
興櫃
上櫃
上市
結語 創業心法—艾蜜莉會計師的私房創業學
內文試閱
第一章 創業的起點─新創事業組織及投資架構
創業組織該如何選擇?公司或行號?
事業組織設立,是許多人創業夢想的起點。
在你準備摩拳擦掌創業的同時,除了尋找創業資金來源、找尋合適的創業夥伴、調研市場及開發客戶,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成立事業經營的主體。有了公司或行號這個事業主體後,你的事業才能正式展開,包括與上游供應商簽訂供貨合約、與客戶簽訂銷售契約、簽訂事業合作夥伴等,讓營運真正地步上軌道。
因此,創業者常見的一個問題是:「我們應該要設立公司還是行號?」或是「公司與行號有什麼不同?」
公司與行號,在事業名稱專用性、出資者責任、法人人格、營業稅、所得稅及盈餘分配、組織轉換等,都有極大的差異。創業家在創業前,應考量事業營運涵蓋的地理範圍、營收規模、營運風險等因素,決定設立公司或行號。以下就公司與行號之各項差異,做細部說明。
一、事業名稱專用性
如果創業主想設立的是小型商店,市場及客戶具有區域性,未來的規模也不會迅速擴張,因此不需要全國性的專用名稱,此時可以考量選擇設立行號。行號又分為獨資及合夥組織,獨資主的經營掌握權力比合夥組織強,但合夥組織的資源通常會比獨資組織來得多。
但如果創業主的事業企圖不侷限在區域性的生意,而是著眼全國甚至是跨國的生意,此時選擇公司組織較佳。由於公司的名稱全國不得重複,所以不必擔心今天在一個縣市做出名聲及品牌後,到其他縣市擴點又要換另一個事業名稱。
二、股東(出資者)責任
就股東(出資者)責任的角度,行號組織不管是獨資或合夥,出資者都是負無限清償責任。而公司股東僅就其出資額或所認股份負有限清償責任。因此,若從事的產業特性具有高度營運風險,或是事業規模較大時,創業主應審慎評估有無必要將其身家財產繫於一旦,承負無限清償責任的風險。
三、法人人格
行號及公司另一項差異,就是有無法人格。依《民法》26條,法人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行號非法人組織,無獨立之法人人格,故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共有。公司為營利法人,擁有獨立之法人人格並獨立為法律行為,故公司財產屬於公司本身單獨擁有,與股東財產分離。
四、營業稅
行號若每月營業額在新台幣20萬元以內者,為小規模營業人,可以申請免用統一發票適用營業稅率1%。公司組織及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的行號,依規定需使用統一發票,原則上適用營業稅率5%。故當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時,公司或行號在營業稅層面,原則上沒有差異。
五、所得稅及盈餘分配
公司每年度需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所稅率為20%。行號組織自107年起的所得額,直接歸併到資本主的營利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因綜所稅率最高至40%,從所得稅整理規劃的角度,若事業成長到一定規模時,企業主以行號經營所負擔的整體稅負可能會較高。
六、組織轉換
因為行號組織與公司組織適用的法令不同,前者是商業登記法,後者是公司法。若行號成長到一定程度時,期望轉換成公司組織,在法令上是不允許的。但有限公司可以轉換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一般的股份有限公司與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互相轉換。
公司組織面面觀
公司組織的種類
公司的組織可區分為四種: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無限公司及兩合公司,目前以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最為普遍,為了賦予企業更大自治空間、多元化籌資工具及更具彈性之股權安排,公司法於104年增訂「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節,自104年9月4日起施行。公司法於107年修正時,更將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許多特點,擴大適用至所有非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本節將主要針對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含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1)進行探討。
有限公司只需要一人即可成立,架構相對單純,但也較缺乏彈性。股東原則上每人一票(表決權),但得以章程訂定按出資多寡比例分配表決權。有限公司增資、新股東加入、減資或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等程序,均需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變更章程、合併及解散等事項均需要股東表決權2/3以上之同意;如果股東(董事)要轉讓其出資額,則需要其他股東表決權過半數(2/3以上)之同意。因此有限公司較適合沒有對外募資需求或股東人數較少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至少須有兩名以上的發起人(或是一名政府或法人股東),提供較具彈性也相對複雜的股權設計工具,如複數表決權、否決權、保障或限制董監席次、股份轉讓限制等,會在接下來的章節介紹。
創業者可以根據實際合作的模式,選擇適合自己的公司形態,或是考慮初期先採取有限公司,之後視情況需要再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點在於:股東原則上僅須負「有限清償責任」,僅就出資額或是所認股份負責,舉例來說,公司資本總額為400萬元,某股東認購300萬元,而當公司虧損500萬元而決定解散時,該股東只需就所認購的300萬元負責,即使股東個人尚有資產,也不必出資彌補虧損。
…………………………………………………………………………
1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是指股東人數不超過50人,且有股份轉讓限制之非公開發行公司,是政府為促使商業環境更有利新創事業,而自104年9月4日起正式施行。由於閉鎖性的封閉特性,相較於傳統的公司組織,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更強調契約自由和公司自治的精神,賦予企業自治空間、多元化籌資工具及更具彈性之股權安排等,增加創業公司的設立彈性。
作者資料
鄭惠方
現任: ●惠譽會計師事務所主持會計師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會計師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稅制稅務委員會委員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工商服務委員會委員 ●《艾蜜莉會計師教你聰明節稅》作者 ●「艾蜜莉會計師的異想世界」版主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學研究所碩士 ●輔仁大學會計學系學士 經歷: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資誠企業管理顧問(股)公司經理 ●太古汽車集團經理 ●青創總會、政大創立方、創夢市集、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工研院、資策會、外貿協會、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等單位之講師/顧問
注意事項
- 本書為非城邦集團出版的書籍,購買可獲得紅利點數,並可使用紅利折抵現金,但不適用「紅利兌換」、「尊閱6折購」、「生日購書優惠」。
- 若有任何購書問題,請參考 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