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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每個台灣人平均擁有2.46張保單,
人壽保險滲透率更高居世界第一。
但保險,你真的買得省、買得對嗎?
保險金融達人依照人生五大週期,教你規畫CP值最高保單,
小錢就能擁有大保障!
面對低薪、低利率和超高齡時代,買保險更要把錢花在刀口上
●買「類定存保單」要注意的事?
只有儲蓄功能的「類定存保單」收益率絕對不會太高,但保單擺放超過6年以上,原則上會比銀行定存的收益還好。要小心,保險業務員如果告訴你,一年有4%以上回報率,可能是其他金融商品或投資型保單。
●青壯年為何適合買「投資型保單」?
投資型保險的「自然保費」機制,年輕就繳得少,能用小錢達到資產配置的好處。另一個特色是彈性保額,可以隨責任減輕而縮小死亡保障金額,保費也會跟著降低。
●如何選購「長照險」?
有長期照顧險、類長看險及失能扶助險三種。請注意,長照險與類長看險的理賠認定上,不是醫生說了算,最後判定權仍在保險公司。若預算有限,可優先購買純保障型的失能扶助險,理賠認定標準較明確,保費也較便宜。
●如何做好「醫療保險」規畫?
可優先購買「實支實付」醫療險。要留意保單條款,列舉式採正面表列,沒有列的就不賠;概括式則載明「超過全民健保給付之住院醫療費用」,較具彈性。
根據不同階段的需求和財務狀況,一次做好保險規畫,就能聰明理財、尊嚴老化、優質退休!
【本書特色】
1.金融保險專家30年經驗無私分享,徹底釐清十大迷思
保險不是以「買的張數多少」、「繳的保費多寡」來判斷夠不夠,而要符合自己的預算和需求。作者兼具法律與保險專業,打破「政府已經開辦長照2.0,不用再買長照險?」、「投資型保單不保證收益,一條牛被剝好幾層皮!」等常見迷思,幫助你重新認識保險,以及你真正需要的保險。
2.為人生五大階段貼心規畫CP值最高保單
針對學齡期到退休期等不同的理財與保障需求,解析儲蓄險、人壽險、意外險等不同險種,以實際案例介紹CP值最高的商品組合,做好風險、理財與資產規畫,打造完整的保險防護網。
3.增訂版特別收錄:四、五、六年級生要做的功課
台灣已於2018年進入高齡社會,到了2026年,老年人口將超過20%,進入超高齡社會。書中特別為40〜70歲的讀者不同的預算和需求,貼心說明醫療險、長照險、失能扶助險、年金保險等投保時機、規畫重點和注意事項。
【專家推薦】(依姓名筆劃順序排列)
吳澔如(法巴銀行亞太區委外管理主管)
李正之(台名保經董事長)
李佳蓉(磊山保經首席顧問)
李崇言(法巴人壽中國區總負責人)
李淑芬(錠嵂保經董事長)
李傳晧(精联保經董事長)
張烱銘(中國人壽保險資深副總經理)
莊中慶(台灣人壽總經理)
陳文勇(台灣人壽副總經理)
曾覺民(巨擘保經董事長)
黃志明(倍安保經董事長)
鄭祥人(前保經公會理事長)
戴朝暉(法巴人壽台灣區總經理)
薛淑梅(前第一金投信董事長)
目錄
推薦序︱保險,保你和家人一生平安︱鄭祥人
推薦序︱保險,是民生必需品︱李佳蓉
推薦序︱保險工作,是利人又利己的事業︱莊中慶
共同推薦
前言:有保險,有保庇?
一張圖看懂保單分類
PartⅠ 迷思篇:保險真的能保一生平安嗎?
迷思01︱保險都是騙人的,多存點錢比較實在!
迷思02︱我已經買好幾張保單,不要再找我買!
迷思03︱我一個人沒有家累、衣食無虞,不需要再買保險!
迷思04︱孩子還小沒賺錢,不需要買保險!
迷思05︱投資型保單不保證收益,一頭牛被剝好幾層皮!
迷思06︱保單應回歸保障功能,不該當定存買!
迷思07︱年金險種類多又複雜,綁約時間長、不划算!
迷思08︱有全民健保就夠了,何必再買醫療險!
迷思09︱政府已經開辦長照2.0,不需再買長照險!
迷思10︱買保險可以節稅,是富人專利!
PartⅡ 規畫篇:分齡保險術,買對需要兼顧理財規畫
規畫01︱學齡期保險需求及商品規畫
學齡期CP值最高保單組合
學齡期保險規畫常見問題:
Q1. 15歲以下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無法理賠?
Q2. 跟團出遊有旅行社投保的「責任保險」,就不用「旅行平安險」?
規畫02︱青年期保險需求及商品規畫
青年期CP值最高保險組合
青年期保險規畫常見問題:
Q1. 為什麼年輕族群適合買投資型保單?
Q2. 該買癌症險,還是重大疾病險?
Q3. 重大疾病險、特定/重大傷病險,哪種最「保險」?
規畫03︱壯年期保險需求及商品規畫
壯年期CP值最高保險組合
壯年期保險規畫常見問題:
Q. 投保醫療險,住院開刀就理賠?
規畫04︱空巢期保險需求及商品規畫
空巢期CP值最高保險組合
空巢期保險規畫常見問題:
Q1. 我有勞保退休金,為何還要買年金險做退休準備?
Q2. 要月領還是一次付清,年金險怎麼選?
Q3. 很夯的類全委保單,到底能不能買?
Q4. 保險公司因投資海外資產造成匯兌損失,是否會影響保戶權益?
規畫05︱退休期保險需求及商品規畫
退休期CP值最高保險組合
退休期保險規畫常見問題:
Q1. 如何選購長期照顧險?
Q2. 如何運用保單節稅?
Q3. 身故保險金給付不能免遺產稅?
PartⅢ 樂齡專篇:高齡台灣,四、五、六年級生要做的5項功課
功課01︱高齡台灣︱人口老化的趨勢及衝擊
功課02︱健康老化︱如何做好醫療保險規畫
功課03︱尊嚴老化︱如何做好長照保險規畫
功課04︱優質退休︱如何做好退休保障規畫
功課05︱資產傳承︱如何做好資產保全的保險規畫
結語
後記:一個優秀保險業務員的養成
附錄
內文試閱
(摘錄1)
PartⅡ規畫篇:分齡保險術,買對需要兼顧理財規畫
本篇將藉由人生不同週期,所存在的內外在場景和需求,讓讀者了解不管是保險、理財或資產規畫,都是一個動態的,而不是一勞永逸的靜態需求,必須隨著年齡、家庭結構、經濟能力、甚至是政府的醫療、老人福利等社會政策不斷檢視,並做最適當的因應,調整不同的規畫方向與商品組合,這樣才有辦法在風險來臨時降低衝擊造成的損害。
規畫01︱學齡期保險需求及商品規畫
Q. 跟團出遊有旅行社投保的「責任保險」,就不用「旅行平安險」?
2017年2月13日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載有44人(含司機)到武陵農場賞櫻,回程時在國道五號高速公路南港系統交流道翻覆,不幸造成33人死亡,11人受傷。其中李姓父、母及兒子、女兒四人全家同車出遊,三人死亡,僅兒子存活。事後因為旅行社僅有投保責任險,導致兒子(哥哥)無法領取女兒(即妹妹)的理賠金,而引起社會關注。
事實上,在蝶戀花事件中,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於法有據。根據旅行業管理規則,旅行業必須投保責任保險和履約保險才能出團,所謂的「責任保險」,必須是旅行社依法被訴請損害賠償,有法律上理賠義務時,由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內予以補償旅行社損失的性質。簡單說,「責任保險」是旅行社為自己買的「保險」,一旦不幸發生意外事故被告而負有賠償責任時,旅行社會以保險公司所支付的理賠金,來賠償給遊客。
雖然在蝶戀花事件中,旅行社雇用的司機過勞駕駛或車輛安全上有明顯疏失,但依《民法》侵權行為相關規定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僅限父母、子女及配偶,由於罹難的妹妹未婚,父母也在車禍中身亡,且無法判定死亡先後(法律推定同時死亡),因此,倖存的哥哥並非請求權人,保險公司依法不賠,並無問題。只是這些法律問題一般民眾並不清楚,才會引發社會的批評與責難。
旅平險投保訣竅
這次事件,也引發如果單身發生意外可能發生無法理賠的問題,那麼何必購買旅遊平安險的疑慮?是不是所有的旅遊平安險都會有相同問題,還是只有產險公司的旅遊平安險會有問題?
首先,要釐清的是,蝶戀花旅行社投保的是財產保險中的「責任保險」,才會發生上述理賠問題,與是由壽險公司或產險公司賣出的保單無關。單純是因為「責任保險」屬於產險範圍,只有產險公司才會進行銷售。
至於一般旅客自行購買的是「旅行平安險」,可以指定受益人(一般都是法定繼承人),則不論是由壽險公司或產險公司所賣出,都不會有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僅限父母、子女及配偶的問題。在蝶戀花的案例中,如果妹妹也有買「旅行平安險」,雖然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父母,當時與妹妹推定同時死亡,其身故保險金即可由次順位的哥哥遞補成受益人,就不會發生無法理賠的爭議問題。
目前可以銷售傷害保險(含旅行平安險)的保險公司,並不限人壽保險公司,產險公司也有不少個人傷害保險的套裝商品組合,有些組合商品「俗擱大碗」,民眾可以多方比較,選擇CP 值最高的意外險商品投保。
搞懂旅行社的「責任保險」與一般旅客投保的「旅遊平安險」有何不同後,要怎麼選擇旅行平安險?
我的建議是:如果只是在台灣旅遊,可以選擇壽險公司的旅行平安險;但如果規畫到海外旅遊,則建議可選擇產險公司的旅平險,以及產險公司所搭售的「海外綜合險」,萬一被保險人在旅行過程中行李遺失、班機延誤、現金被盜、信用卡被盜刷、旅行期間居家被竊盜、旅程取消縮短等等狀況,保險公司都會給予定額理賠金補償。例如2019年2月農曆春節期間,桃園機師公會無預警發起台灣航空史上首例機師罷工事件,數百名中華航空的機師響應罷工活動,導致數萬名旅客的航班及航程受到影響。如果在罷工活動宣布前即已購買含有旅遊不便險附約的旅行平安險,便可依保障項目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以補償損失。
另外,民眾常常忽略的是,平時在台灣看病就診方便,但在海外旅遊中,萬一在國外突發疾病,必須在旅遊地住院或門診,國外的醫療費用往往相當驚人,透過旅行平安險的保障,也可以補償因突發疾病而負擔高額的醫療費用。
最後要提醒的是,旅行平安險通常會附加「海外急難救助服務」,大家記得索取海外急難救助服務卡,萬一發生緊急事故,可透過免費服務電話請求保險公司支援協助,必要時還會協助安排病患搭乘專機回國治療。所以建議讀者既然已經花大錢出國旅遊,千萬不要省「旅遊平安險」小錢,以免因小失大。
規畫03︱壯年期保險需求及商品規畫
Q. 投保醫療險,住院開刀就會理賠?
全民健保自付額提高,加上醫療費用日益增加,不少民眾擔心未來醫療費用將只漲不跌,紛紛加保醫療險。但是,醫療險並不是買愈多愈好,但要如何規畫能不須砸大錢也能享受到好的醫療品質?
先來看一則真實案例:小陳是心血管疾病高危險群患者,長期在住家附近的A醫院進行各項病理檢查及治療,A醫院對小陳的病情症狀較了解且有詳細病歷紀錄。投保三年後,小陳因咳嗽、鼻塞、頭痛、腹痛、嘔吐、腹瀉等症狀至A醫院就診,醫師診斷後認為是非傳染性腸胃炎及大腸炎,需要立即入院治療,並要求小陳停止進食,僅以點滴補充養分。
小陳住院約一星期後出院,並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卻遭保險公司以小陳病況無須住院為由拒絕。保險公司依據A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書、出院病歷摘要及護理紀錄等資料,認為小陳住院期間只有服用藥物治療、記錄呼吸狀況及觀察,並沒有其他積極性的治療行為,而且小陳入住單人病房,生活均可自理,沒有持續住院的必要。
此一爭議,最後由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委員會裁定:認為小陳住院期間僅進行口服用藥,並無其他積極性治療,檢查結果也無重大異常,可以門診追蹤治療方式即可,並無住院治療之必要,保險公司不必理賠。
這個案例說明:醫療險的理賠認定是以有「積極治療」事實為依據,即使買了好幾張的醫療險保單,也可能因為保險公司認定非屬必要之住院,而通通不予理賠。
有住院、動刀不一定理賠
根據統計,台灣民眾醫療支出愈來愈大,總支出從1995年的3,821億元激增至2013年的9,627億元,平均每人的醫療支出也從1萬7,971元增加至4萬1,242元,呈現倍數成長,若以2015年每人平均餘命已超過80歲,及每人平均每年醫療保健支出達4 萬餘元來估算,每人一生至少會花掉近330萬元的醫療費用。
醫界推估,2015年總醫療支出已達1兆1千億元,扣除健保給付6千億元,等於民眾自費醫療近5千億元;雖然台灣有健全的健保制度,然而,仍無法弭平醫療費用之缺口,自行投保醫療險就成為分攤風險的方法之一。
有些人自認買齊了所有醫療險,就有了萬全保障,即使住院也不須擔憂醫療費用問題,反正保險公司「都會理賠」,事實上,如果沒搞清楚自己買了哪些健康險,對於理賠限制也模模糊糊,往往花了大錢卻得不到保障,這樣的案例屢見不鮮。
保險公司定義的廣義健康險,可以分為以下4 類:
1. 住院醫療險:保障範圍最大,只要因疾病或傷害住院治療或手術,即可依投保約定的規定申請保險金。依給付方式不同而分為實支實付型及日額給付型。
2. 重大疾病險:被保險人罹患重大疾病時,由保險公司依約一次給付保險金。早期保障範圍只有7 項重大疾病,後來又擴大至20 種以上,又稱為特定傷病險。目前又有保險公司推出健保署核定的「重大傷病卡」為理賠給付依據的重大傷病保險,保障的範圍達22大類、300項以上疾病。
3. 癌症險:被保險人罹患癌症時,由保險公司依約給付一次罹癌保險金,及後續治療的住院、手術、化療及門診等保險金。
4. 長期照顧險:符合長期照顧狀態時,由保險公司提供看護、療養等保險金給付。又可分為長期看護險、類長期看護險及失能扶助險3 類。
到底醫療險是不是買愈多愈好?要如何買超值的醫療險?醫療險的種類有哪些?醫療險又有哪些不賠的除外條款?要如何避免買到重複的醫療險?上述種種疑問,讀者應該要釐清之後,才不會買了醫療健康險無法理賠時再來後悔。
規畫05︱退休期保險需求及商品規畫
Q. 如何運用保單節稅?
從小我們就被教育「納稅」與「服兵役、受國民教育」是好國民的三大義務。「納稅」是國民的義務,但「節稅」則是國民的權利,千萬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這裡我們要談「保單節稅」,並不是要教大家如何「逃稅」或「漏稅」,而是合法的以保單規畫做為節稅的工具和方法。
在迷思篇中,已建議讀者要掌握節稅規畫三原則:合法、簡單、變現性。在此三原則下,找尋可用的管道或工具,以達成三個目標:減少課稅資產總(淨)值、降低適用課稅稅率、預留未來繳稅稅源。
對個人財富、資產影響最大的三種稅目是所得稅、贈與稅及遺產稅,以下就分別說明如何應用保險做為此三種稅的節稅方法或工具。
善用保險所得稅扣除額
在個人所得稅方面,現行稅法規定每人每年有2.4萬元的商業保險保費扣除額,若一家四口,合計就有9.6萬元的免稅額。如果再累計可全額扣除的勞、健保等社會保險保費,每年可扣除的金額省下的稅也是一筆不小的金額,尤其高所得稅率的客戶,節稅效果更大。未來政府有可能會再把年金保險獨立出來增列扣除額,讀者宜善加利用此稅制優惠。
唯利用保險費列舉扣除額節稅,必須留意以下幾點原則:
1. 非直系親屬不能列入:只有要保人之父母、子女的保險費可以列入;
2. 非撫養親屬不能列入:舉例來說,若子女已成年並自行報稅,就不能列舉扣除;
3. 地下保單不能列入:未經政府核准在台販售的保單皆不可列舉扣除;
4. 列舉扣除限人身保險費:壽險、傷害險、醫療險、旅行險、年金險等都可列入,但地震、火災或車險,以及投資型保單中投資部分的保費等就不能列舉扣除;
5. 保單必須提早購買,因為當年投保的保單,隔年五月報稅才能列舉扣除,因此一般都會建議保戶要提早規畫。
利用規畫保單贈與
依照贈與稅法規定,父母(祖父母)每人每年對子女(孫子女)有220萬元免稅贈與額度,雖然許多父母或祖父母已經有分年贈與的節稅概念,但卻又擔心每年的免稅贈與現金會讓子孫們養尊處優,而不願再踏實工作。因此,如何應用政府分年贈與的德政,又可以讓孩子心態不要改變,確實相當頭痛。
再者,如果是採現金贈與給未成年兒女,這些錢累積到小孩成年可以自主運用資金,或者做為出國唸書、創業基金時,短則數年,長則可能一、二十年,一直放在銀行存款,以目前的偏低的存款利率,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恐怕抵不過通貨膨脹的速度,只會愈放愈薄;如果拿去買股票、買基金又擔心虧錢,確實會傷透腦筋。
那到底該如何規畫分年贈與最恰當呢?
2015年底有位開記帳事務所的朋友,他的客戶因為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搭建鐵皮屋出租給水果行、汽車修理廠、倉儲業者,每月租金收入相當可觀。這客戶有兩位小孩分別是18及16歲,看著客戶每年高額現金進銀行戶頭,朋友建議客戶應該及早進行節稅規畫,否則以後遺產稅可能相當可觀。
客戶聽了覺得有道理,也分別諮詢會計師、土地代書及財務顧問。但專家們的提議,不論是設境外公司、買公設保留地,或買股票利用孳息信託贈與等提議,客戶覺得,專家的提案對他而言都太難、太複雜,也未必合法、安全。
最後依保險顧問的建議,每年各贈與現金220萬元給子女,並直接以子女為要、被保險人規畫了10年期分年繳的類定存保單,預計做為子女未來的購屋基金。這樣一來,保單成了最好的節稅工具,也不必擔心「錢財露白」,讓子女怠惰或奢侈浪費。
不過要特別提醒讀者的是,如果每年有申報2.4萬元的保費列舉扣除額時,保單中途辦理解約,領取解約金,則必須以「其他所得」列入當年度所得補繳所得稅,計算的額度即為該保單過去年度申報保費列舉扣除總額。但若過去未使用保費列舉扣除額時,所領回解約金即不必再列入所得申報。
(摘錄2)
PartⅢ 樂齡專篇:高齡台灣,四、五、六年級生要做的功課
功課02︱健康老化︱如何做好醫療保險規畫
事先做好可支配保費的預算分配
未來要過怎樣的退休生活及品質,是我們可以控制的,例如每天花多少錢在三餐飲食上、一年花多少錢在旅遊休閒上,但唯獨疾病或意外事故的發生時間和醫療費用是我們無法掌控的。常聽到有人提倡「自己準備好醫療費用,不需要買醫療險」的想法,這其實是相當危險的觀念,因為,本來準備好各項用途的錢,可能因為未預期發生的事件,而必須挪為他用,等到將來真正要用到醫療或照顧時,恐怕就會捉襟見肘而陷入無錢就醫的困境。
但過於擔心未來的不確定風險,而犧牲各項退休生活計畫,「過猶不及」地把錢全部用在健康保險的保費支出上,也不是明智之舉。如果要建構完整的醫療保障防護網,保費支出也非一般民眾負擔得起,必須作取捨的抉擇。因此,如何判斷風險的高低來分配預算做為保費支出也是一門學問,當然,這也會與個人投保時間的早晚而有所差別。
四、五、六年級生如何安排合理的保費支出?我的建議如下:
四年級生(60〜70歲):
此年齡層被保險人已接近退休或已退休年齡,主要保費來源是現有的存款或退休金,我們常聽到的合理保費支出「1/10原則」已不適用,投保商品的順序也須改變,因為此年齡的醫療險費率高,因此對於保障計畫便必須有所取捨,如果可支配的保險預算有限,要掌握「保大(病)不保小(病)」、「保定期、不保終身」兩大原則,並把一次性給付的重大傷病險、癌症險、意外險、失能扶助險的保費預算列為優先支付項目。
其次再規畫實支實付及日額型醫療險,最後再考慮退休養老相關的儲蓄險、年金險;除非尚有房屋貸款債務、子女教育或孝養父母責任者,否則終身壽險或定期壽險的保費支出應做為最後的考慮,因為,如果規畫死亡壽險計畫,此時因保險年齡大、危險保費高,可能會吃掉大部分的保費預算,而影響未來醫療保障防護計畫。
五年級生(50〜60歲):
此年齡層離退休大概還有10年左右的時間,可以利用還有固定薪水收入時,規畫10〜15年期繳費終身醫療險,但也是要掌握「保大不保小」,可以優先購買終身保障型的失能扶助險、重大傷病險及癌症健康險。
實支實付醫療險、日額險醫療險、定期險規畫,則以定期型或一年期附約方式規畫。如果還有貸款或家庭養育、教育責任需負擔者,再加保意外死殘、定期壽險做為身故保障,但所有年繳保費合計仍以不超過年收入的10%為原則。
這樣的規畫內容,並非一勞永逸,一旦五年級生從職場退休,不再有固定工作收入時,就必須重新再檢視整體的保障內容,與可用資金預算後,看是否需要重新調整。
六年級生(40〜50歲):
此年齡層離退休還有20年時間,但家庭經濟負擔也是比較重的階段,例如子女教育、房屋貸款、父母奉養等固定開銷,因此,保費預算應優先把萬一突發疾病或意外死亡的保障先規畫充足,如果可用預算夠當然可以購買終身壽險,但如果預算不夠,則建議購買有保證續保的短年期或一年期定期壽險。
如果有閒置資金作投資、理財,則可考慮搭配高危險保額的變額萬能投資型壽險,達到同時滿足保險與投資的需求,也是不錯的選擇。至於健康醫療險的保費則一樣先掌握「保大不保小」的原則,再利用終身醫療與定期醫療搭配組合出最適合的保障計畫。
如果因為保費預算有限,保障還有不足的部分,可利用產險公司的健康醫療險補足,但產險商品是一年期保單,並沒有保證續保功能,有些商品則是有最高續保年齡限制。因此,除了意外傷害險以外,絕不能因為保費相對便宜,而只購買產險公司的健康險。
(摘錄3)
功課04 優質退休︱如何做好退休保障規畫
「以房養老」是一個好的政策嗎?也許有些人會認為這是一項政府的德政,但如果進一步深入探究,就會發現其實並不然。
假設房屋所有權人無子嗣或其他繼承人,在不考慮資產活化效益下,或許這是政府的德政,但從實際成效看,對於非都會區的房屋所有人,因為銀行不願意承作,依然無法解決困境,而那些居住在偏鄉或部落的弱勢高齡者,因為社會救助、老人福利資源不足(例如民間公益團體無法深入部落協助失依老人),明明有房子卻無法獲得社會救濟,因此「以房養老」無法普及到偏鄉地區,協助更需要幫助的失依老人,基本上就不能算是一項成功的政策。
再者,對於有子女或繼承人的高齡者,如果這些家庭成員因為繼承房屋同時也承受了銀行貸款的本息,恐怕接受的意願不會太高,甚至引發家庭不和諧的紛爭而卻步。
舉一個我參與處理的案例:兩年多前,一位曾在公營銀行服務的朋友,因為患有小兒麻痺不良於行,必須藉輪椅、拐杖代步,年輕時在台北市區買下一間公寓,退休時雖已還清房貸,但手上現金不多,單身獨居,日常生活起居靠關係親密的三位姐姐利用假日空閒幫忙照顧,包括房子整理、環境清潔、食物及生活用品添購。直到兩年前,他發現姐姐們年事已高,不忍讓她們來回奔波,加上自己存款不多,擔心未來生活可能得靠姐姐們接濟,於是找我討論該如何處理。
當時我們初步得到的結論是:房屋是未來生活上最大的負擔,因為姐姐們無法再來幫忙家事,可能得聘請幫傭來打理房子和照顧自己的生活起居,如此將多出一筆開銷,更會加速手上現金的消耗,於是讓房子「資產活化」可能是最好的方法。
最後我們討論了三個方案:「向銀行申辦以房養老」、「拿房子抵押貸款買保險套利」、「賣掉房子買保險、去住安養中心」,並做了三種方案的優劣比較分析。
幾經討論和模擬試算分析後,「以房養老」反而是最不優的方案,因此,他選擇了「賣掉房子住安養中心」方案,將售屋所得購買了有生存金給付的「利率變動型增額壽險」,將每年度末保單給付的生存金用來支付安養中心的費用,也省去了房屋折舊、稅金、聘雇幫傭及未來繼承分配的問題。
目前,我這位朋友已無後顧之憂地在安養中心過退休生活,也因為安養中心有了同年齡層的朋友互動,精神上顯得比以往更快樂。
作者資料
吳鴻麟
現任捷安達國際保險經紀人公司董事長 畢業於政大法律系,之後在政大保險研究所、台北大學商學院、台灣大學管理學院進修,並取得財務金融及商學碩士學位。 曾任元大銀行資深副總經理、元大保代總經理、第一保代總經理、安聯人壽副總、全球人壽副總等。精通法律、財務金融及商業行銷管理。 具有美國壽險管理師(FLMl)、美國客服管理師(ACS)、美國註冊財務策畫師(RFP)、台灣壽險管理學會正會員、考試院人身保險經紀人、財產保險經紀人、不動產經紀人、華語領隊及導遊、英語領隊專門職業人員考試合格等專業資格。 目前同時是台灣金融研訓院菁英講座、台灣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證券暨期貨發展基金會、台北金融發展中心、各大學金融專業課程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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