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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的歌+我的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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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別人的歌+我的詞

  • 作者:林夕
  • 出版社:亮光文化
  • 出版日期:2022-09-14
  • 定價:450元
  • 優惠價:85折 3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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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別人的歌》,既是林夕出道時寫的一首流行歌的名字,以此為書命名,不但概括了書中文章的主題,是那些寫於年青時代,多年前有關歌詞、歌曲、樂壇的,時間使一切變得好奇妙。林夕說這批文章比較特別,都是在『講流行曲的是非、講歌詞創作的閒話,入行幾年後幾乎沒寫過寫歌的一切。難得,所以有價值。』 再者,當寫關於寫歌詞的一些雜事,因為時代久遠,說著的,寫下的,彷彿都是別人的歌。如同他的自述: 「今日的我重遇當年的我,換了一個人似的,說是別人的歌太傳神了。」 誠如序中寫道:「張愛玲說過,忙著談戀愛,就沒空戀愛,忙著寫歌詞,就沒時間也沒心情講歌詞。比如寫小說的人,很少會說寫小說之道,太理性的腦袋,孕育不了自然順產的生命;想太多寫太多構思橋段的竅門,作品也會流於機械化,缺少靈氣。至少,為了保持傲嬌孤冷有型的形象,還是少說為妙。」 一個寫了三十多年歌詞的詞人,現在還很努力地寫;在『我的詞』這章裡,回顧自己寫的一批國語歌詞;林夕說文章「是超越旋律,在歌詞未曾盡情處追加:延伸、補白、聯想、註釋、眉批,我手眉批自己的詞,這舉動未必絕後,肯定空前。」。 本書更難能可貴的是,還刊有林夕那些年,寫在原稿紙上的歌詞手稿多幅。 不敢說,這是林夕寫歌詞的唯一,但,編入書的,仍然可貴。

目錄

第一回 不填不愛 真人真事 詞與曲的戀愛關係 聽歌學…… 夢中見 誰敢小覷它 怎麼分 當時已惘然 行 條條大路 外章—一場誤會 關於歌詞與詩的隔膜 第二回 如果可以堅持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 火氣 不近人情的聽眾 不讓一句無驚喜 被押韻壓死 從〈決絕〉談一韻到底 改名學 改名前後 歌名 兆 量身訂造 外章—病詞源 外章—骾於喉頭的話 外篇—盧國沾 盧國沾的嘆息之.一 盧國沾的嘆息之.二 盧國沾的嘆息之.三 盧國沾的嘆息之.四 第三回 無詞以對 年青的歌詞 詞之輪迴 Linda 姊妹 塵緣細說 高麗旋律——韓國情 無政府狀態歌詞 外篇—黃霑 黃霑給我們的啟示.上 黃霑給我們的啟示.下 第四回 像我這樣的一個聽眾 聽歌學品味? 好戰分子 不聞新人笑 流行民歌 唱片另一面 封套.包裝.推薦 聽帶聽碟聽鐳射 填詞人林夕是怎樣的觀眾 外篇—鄭國江 心中有劍.鄭國江 第五回 不是鱔稿...... 關於傳說 Raidas 這個字 天問 羅文——該反璞歸真了 張國榮告別高峰 哥哥的禮物 關於葉振棠 日本創作歌手 當時是尋常 外篇—卡龍 卡龍本色 第六回 非關音樂 無論是一個字,一種觀念,無止境重複,就只落得一個悶字。 你現在可以嗎?行就行,不行就拉倒。 都說感動人先要感動自己。 如果我換過別的衣裳,你對我會不會一樣。 當時的月亮,一夜之間就化做了今天的月球。 以為突然,卻是理所當然,只不過不知其所以然。 誰說心是我們最自由的地方? 拿下了你這感情包袱,或者反而相信愛。 至少還可以選擇就好。不是人就是物,至少有個靠山。 脆弱的泡沫破滅,氣洩出來,留下了骨氣,示範了堅強的力量 說真的,事到如今,我依然很懷念我們的背包。 沒有誰是不能被取代的。 多少義兄妹各懷情人就此關注彼此一生。 淚本發乎情卻也不講情。 失戀不是皇牌,打出手就有恃無恐。 因為,到那一刻那個境界,愛情已延伸,或還原。 別上了比喻的當。 其實,每個人所受,的確都是獨一無二的。 天下最無解的就是浪漫 可怕就在於從不犯傻的愛,也不曉得是可厭可貴可愛。 猖狂的,豈止盜賊。 萬物萬事有時,只是有時候以為身不由己忘了時候。 很多道理我都知道,流完淚水就能做到。 承認自己會難過,比堅持快樂更需要勇氣。 選擇笑一下自己。先調侃嘲諷自己,用溫柔體貼的語氣。 真正勉強不來的,是鼓勵自己要很努力去愛上一個人的幸福。 「睡」與知己不一定相剋,反而往往相生。 最美的告別,應該像低迴又溫婉的小調。 一覺醒來是最美好的時光,我竟然用來讀報看新聞? 總是對最親近的人,才最有性格地發火。 所謂辜負,都是浪漫的蹉跎 以後可能會把心事隱瞞,覺得說了又怎樣。 我做想做的事情,忙碌也是一種逍遙。 第七回 從寫新詩到填詞

序跋

《別人的歌》序言 | 自問自說:講流行曲的是非、講歌詞創作的閒話 「這本書的文章寫於一九八四到一九八九年之間,多年來從沒收錄成書,為甚麼忽然又要挖掘出土?」 「是啊,三十多年前的舊文,對我來說,也算是文物了, 這批文物比較特別,都是在講流行曲的是非,講歌詞創作的閒話,入行幾年後就幾乎沒寫過寫詞的一切。難得,所以有價值。」 「你經常有很多話要說,是眾所週知的,那為甚麼後來又捨得不寫流行曲這題材呢?」 「主要是在出道前後,還要寫很多專欄,算起來,有清新週刊、香港週刊、新時代、好時代 、青年週報、年青人週報、快報、鬼世界,嗯,應該還有遺漏的,後來又要上班,又要寫詞,實在忙不過來,專欄都停掉了,還怎麼寫?」 「但是,你在二〇〇六年又開始寫大量專欄,怎麼也不寫寫關於歌與詞那些事兒呢?」 「張愛玲說過,忙著談戀愛,就沒空戀愛,忙著寫歌詞,就沒時間也沒心情講歌詞。比如寫小說的人,很少會說寫小說之道,太理性的腦袋,孕育不了自然順產的生命;想太多寫太多構思橋段的竅門,作品也會流於機械化,缺少靈氣。至少,為了保持傲嬌孤冷有型的形象,還是少說為妙。」 「書中除了寫流行曲現象,也有自己講自己作品的,怎麼書名會叫《別人的歌》呢?是標誌初出茅廬時代的你嗎?」 「 老實說,今日的我重遇當年的我,換了一個人似的,說是別人的歌太傳神了。」 「書中收錄了好幾篇評論前輩作品的文章,還長篇大論,算不算犯了同行大忌,當時是吃了誠實豆沙包嗎?」 「不,無須任何東西壯膽,一向百無禁忌。何況那些詞評都是分析為主,分析這一句為甚麼有這個效果,哪幾個字又為甚麼覺得不如理想,每評一句每論一點,都有自己的理據,而不是喜歡就說誰秒殺誰誰誰,不喜歡就罵人垃圾行貨,現在好像都忘了甚麼叫賞析,欣賞前先分析,好好壞壞,究竟好在哪裡又壞在哪裡呢?傳統不是同行相輕就是互相恭維,我最討厭這樣和稀泥。事實上,後來與黃霑相交,我自首說寫過文章評你有時會偷懶喔,他老人家反應也只是哈哈哈一笑置之,這就是海量。那幾大篇講盧國沾、黃霑、鄭國江、卡龍歌詞的文章,原刊登於『業餘填詞人協會』出版的刊物《詞匯》,當時我也是協會一分子,本來那個專欄叫『九流十家雜談』,想仿效《人間詞話》,盡數當代詞人,後來只寫了這幾位,就專注做寫詞人,不當詞評人了。」 「聽你吹捧自己如何賞析別人的歌詞,卻意猶未盡,有話未完,只得殘缺孤本存世,不可惜嗎?」 「當然可惜,寫詞人評詞,會懂得與旋律媾合與搏鬥時種種不足為外人道之處,跟純粹評論者角度很不一樣。當時九流十家若有機會細說一遍,也算是行家講行家的史上唯一了。今日即使有緣下筆,所謂如得其情,哀矜勿喜。太了解備受不同限制的苦衷,會多了幾分體諒,少了年少氣盛時的銳利,當然,也包括對歌詞的要求。」 「重新翻開三十年前的舊東西,青澀之餘,有一股發霉味道嗎?」 「通常看舊時日記,都會出現滴汗臉紅徵象,一個人的觀點若多年來如一,可能是夠堅持,也可能是沒長進,但我覺得稚嫩之中不失早熟,是有點黴菌,但人畜無害。」 「那這本書裡有甚麼看法,你很想在這裡推翻,否定當天的你呢?」 「有。比如〈聽歌學〉那篇,說到『聽歌不過為了幫助抒發情緒』,『一向害怕將歌詞變成負載硬性重型思想及學問的工具』。年輕人還是太年輕了,歌詞既然可以是文學體裁,又有甚麼不可以寫?嫌甚麼思想學問過硬,就不會用文字潤滑劑把外圍的核心弄個可口的賣相,讓人吃藥如吃蛋糕嗎?當然,能幫助人情緒排洪也功不可沒啦。」 「好的,謝謝當日的你接受今天的你訪問,我們先休息一下,下一節更精彩,可以專心看書了。」 別人的歌+我的詞 「上文提到,下一節更精彩,想不到真的再有下一節呢。」 「這一版《別人的歌》,再添新一章,文字來自二〇一四年《非關音樂》專欄,現在回顧這一批國語歌詞,又有了自我文物保存味道。」 「明明都是圍繞歌詞而轉,何以說非關音樂?」 「哎呀,音樂即使是太陽,但歌詞也可以自轉,與歌手甚至作曲人脫離一下關係,都是個人心跡,文字資產歸於個人名下,為其自得、為其負責。」 「喔,失敬。那,這一章,莫非是自我解剖作品,釐清聽眾——不,為讀者揭露歌詞曾經埋下的疑團?」 「作品要有被誤解的勇氣,跳出來為創作初心表態,非我作風。我……」 「我知道,我就是我,別再我下去了,能不能簡單直接講一下甚麼是『+我的詞』呢?」 「OK。『+我的詞』,就是超越旋律,在歌詞未曾盡情處追加:延伸、補白、聯想、註釋、眉批,我手眉批自己的詞,這舉動未必絕後,肯定空前。」 「Well,厲害,那就看著辦吧。感恩師父,讚歎師父。」

內文試閱

〈改名前後〉 以前常常未填詞先有歌名。連寫甚麼都未有頭緒,便先想到個美麗有型的名字。例如〈像我這樣的一個女子〉、〈沒有路人的都市〉,大多很長很長,但也因而比較生動。交詞時往往擔心要另改短小精悍的名,要抗辯,惟有引用外援:He ain't heavy. He's my brother, What have I done to deserve this. 這類名字因句構完整,感覺更加細膩。或者外國人對於正名的觀念和中國的不同,不一定簡短濃縮、方便提匾的才算好名。而我們的名字,書名店名歌名,卻大都以二三四字為宜。因此我常渴望製造些七八九字的好歌名,如〈今天我非常寂寞〉之類,別具型格。 如今也常常未填詞先有名。但名字卻先在歌譜中最突出最搶耳的幾句裡發掘出來,例如〈抱緊我〉的抱緊我、〈點解〉的點解,這些空位一旦填下去,歌名定了,詞意也就塵埃落定,萬一要改,便全軍盡墨,得捲土重來。然而這些歌名及歌也往往比較容易流行,因為在最響的地方不斷把歌名唱出來。 〈別人的歌〉原先叫〈夜店〉,但大家覺得夜店過於小家,不夠大將風範,而歌中最突出的一句分明是「別人的歌」,那時我還覺得「別人的歌」也太過細碎不夠大體,然而後來聽得多了,歌也流行了,印象又慢慢改變,變得大起來,證明歌名也需要熱身,未唱未印時用歌名學分析其前程是一回事,播多了聽多了習慣了之後,又是另一回事。 〈填詞人林夕是怎樣的觀眾〉 演唱會有很多種聽眾。我算是哪一種呢?以前總自以為是:馴良忠貞,有忍耐力,而且勤力。 因為每次赴會之前,我都會溫習歌手的重要代表作,次要曲目以至冷門遺珠。我以為這是很認真的態度。 誰知不是的。今次安全地帶演唱會我便來不及溫習(他們的新唱片共新歌三十六首,膽量勇氣和誠意非頻出混音的single者所能及),結果只攜帶了舊日的記憶紀錄上陣。但這次他們的表演竟然以新歌為主。結果,大半場我都是手足無措地局促在陌生的旋律之間。但覺玉置浩二的魅力減弱了,音符也爬行得非常艱澀,聽著,竟有點沉悶吃力——除非,碰上熟習的舊拍子老相好,聽覺可以本能地作出反應,才有他鄉遇故知的感覺,才得以讓耐力回氣。 這樣又怎能算是好的聽眾? 所謂故知,所講舊拍子,只不是因為熟習,因為故,不因為知。而投入也只是發洩較為方便的緣故而已。 因此,更佩服那些全神貫注忘形欣賞古典音樂的人,特別是那些首演的新作。 相比之下,我顯然是個典型的流行曲聽眾和觀眾,冷靜地急躁。當然,還不至於不合格,因為有太多衝動而急躁的觀眾。 他們大都急於投入——於滾瓜爛熟的旋律——一遇到拍子整齊而明顯的歌便奮勇拍掌,不顧歌曲本身的氣氛,只顧製造必然的熱鬧氣氛,不惜氣力,拍碎溫柔或淒涼的意見。〈戀愛預感〉、〈月半彎〉幾段可拍性很高,故常首當其衝。 其次是曲末急躁的掌聲。或者我比較懶慢鎮定,慣於待時而動;而且喜歡炫耀又喜歡看人炫耀,尤其歌星唱到句尾時故意拉長尾音,簡直是現場表演的生命。可惜很多時都給禮貌或衝動的掌聲震斷,或鬱鬱而終或無疾而終。唉,你是個怎樣的聽眾呢! 〈無論是一個字,一種觀念, 無止境重複,就只落得一個悶字。〉 〈悶〉王菲原唱 | 1997 「是不是不管愛上甚麼人,也要天長地久求一個安穩,難道真沒有別的劇本。怪不得,能動不動就說到永恆。」 王菲這首歌寫完之後,歌名還是茫無頭緒。這可算是比較少發生的情況,按一般工序,邊寫歌詞已經邊想著一個不會讓人覺得悶的歌名。後來把歌詞唸來唱去,多虧了「天長地久」這個熟語啟發,即時敲定,命名為「悶」。 天長地久跟海枯石爛地老天荒一樣,無論只是一個字眼或是概念,在歌詞世界或是現實生活著,也真是可熟到爛透了。無論是一個字,一種觀念,無止盡重複,就只落得一個悶字。 王菲這首〈悶〉,可以視為一則反悶宣言。在那個古老時代,最古老打動人的愛情故事,劇本裡不能或缺的對白就是我希望和你天長地久地老天荒一生一世。後來,聽得耳朵都長了繭了,不管這個願望有多誠懇,也打不動人了。於是悶了。這個悶還有另一層意思,與劇本重複無關,是劇本的結局其實還沒有寫完,留下尾巴,準備拍續集用的。主角終於長長久久在一起了,地真的老了天也荒蕪了,之前的幸福,因為重複,竟然也悶了。 不曉得是舊時代的人比較安分、不夠「長進」,還是這個強調創新的時代,人們抵受悶的能力偏低,總是停不下來,很容易就喊悶。 根據我毫不科學的觀察,我會覺得,現在有人與你一交往,便以天長地久為目標,開口閉口永遠、永恆,即使那只是歌詞,供人吟唱的台詞,也肉麻到不行,寫出手也怕讓人覺得你是個重複自己的悶蛋。如果不是須要披著一層「浪漫」外衣的歌詞,是真人對白,可能不只悶,還頗有驚慄效果,怕甚麼?怕悶。那麼早就宣判終身對牢一張臉,就像預知今後每餐只能吃飯,不能吃麵,一直吃到撐死為止。 我們怕重複,但其實生命中許多動作行為都在重複。重複睡覺、呼吸、進食,可從來沒聽過有人訴苦,說每晚都要睡上一覺,人生真沉悶。進食也一樣,沒有人會在某一個傍晚,忽然像發現了甚麼祕密一樣,忽然大聲喊:「慘了,又要吃晚飯了。」 大概因為餓了要吃睏了要睡是生存最基本需要,沒有條件喊悶。而談戀愛或者與同一個人一直相處下去的安穩感覺,雖然也很基本,但還是夠不上吃喝拉睡的必需程度。 悶有很多種,其中一種是百無聊賴,沒有特別想做的事,對任何事也提不起勁,結果,空白的時間太多。根據這種悶,還可以寫另一首叫〈悶〉的情歌:一個人看電影吃飯,很悶,於是找到了伴陪他看電影吃飯,直到這個伴陪吃陪看的方式悶了,又再換另一個伴,一直循環往復下去,而不能容忍一個人空下來,其實看戲吃飯並非無趣,這個人也不是怕悶,只是在吃喝玩樂過日子的時候,太需要有觀眾聽眾在旁做見證。 悶字是把心關在門裡,有些人既享受關起門來吃飯,但吃飯的伴,猶如伴飯的菜,連續三頓都是牛肉麵,心就恨不得飛出門外,找尋新鮮菜式。有些人只感覺著,能有道大門守護著,日子過得放心,把心安放在門內,關得緊緊的,心反而開了。 這個世界永不會悶的原因,正是一些人握在手裡的悶,反而是另一些人求之多年而不可得的幸福,真有趣。 〈沒有誰是不能被取代的。〉 〈十年〉陳奕迅原唱 | 2003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 兩個人手牽手,一直走,走到只剩下了自己一個人的時候,還在走,途上新鮮的風景好像都跟自己無關,只專心做一件事:懷念。 而且是不甘心地不服輸地不情願又身不由己地懷念。 懷念本來可以是很美好的事情:那個人走失了,就對著那個背影泰然一笑,然後禮成。如果每個新「分」的人,都能夠豁達到這個份上,感情世界也就天下太平了。 看來,聽來,還是自傷自苦地懷念的人多。傷苦一下下沒關係,那可能是愛過的證據之一。真要固執地臭著臉一個人走,在同一條路上走到黑,這種懷念法,甚麼時候是個頭啊。 其實,也沒關係。走到黑了,黑到承受不起,一個打火機擦出來的光,也如天亮。大太陽下,不妨走到高處,以旁觀者的眼睛,紀錄片攝影的鏡頭,俯瞰兩個人走過的路,之後,再把那個人還沒出現的路徑,也一一追蹤,並砌成一幅完整的地圖,看啊看,看吧,原來誰誰誰都只是應「運」而生的角色。 十年之前,或者五年,或者兩年前,那個人無名無姓無面目無味道,是活在虛蕪世界的無名氏,無從愛起。 那時候,我們可能單身,在生活中單打獨鬥得縱使有些累,畢竟沒有讓「愛過」成為負擔,可以輕身上路。更可能的是,我們與另一個人在談戀愛,時間地點布景道具等細節不一樣,卻有著相同的程序:認識,告白或者省略告白,然後……。 不是這個人,就是那個人。那個人還來不及認識,便已碰上另一個人,發生大同小異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有些是我們自己的選擇,有些由不得我們做主;有些因為條件符合,有些全憑無以名狀的感覺,共同點是:他們最初都是陌生的無名氏。 陌生的人陌生的街頭,跟誰一起走不是走?走得下去的,誰不是從陌生走到熟悉?走失了那個熟悉的人,覺得不甘心不服輸,就先把那個人打回無名氏的身分好了。這樣與其他陌生的這個那個人一比較,說不定,會覺得當面為故事選角時,選了那個人,同時也就失去了更多無名氏紅起來愛起來的機會。 許多故事很吸引人,冷靜殘酷地看仔細了,才發覺只是情節精采,誰來當主角都沒有分別。有些劇情,的確不是依靠人物的性格遭遇而發展出來的。這好比「最佳電影」的主角,不一定會同時摘下「最佳男主角」一樣道理。 這故事,那段歌詞,最後不外乎告訴我們一個平日不大忍心看清楚的事實:「沒有誰是不能被取代的。」 我們不甘心地懷念的,有時候也搞不清楚是那個恰巧當上了主角的人,還是故事的情景。 當情節不幸但又屢見不鮮地進入了感傷的地步,別埋怨那個人。 〈十年〉最後一段:「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淚,不是為你而流,也為別人而流。」就是這個意思。 倘若流淚是一個故事結尾無可避免的動作,為誰而流都一樣,是我們自己有流淚的必要。 如此滴下的淚,當然比較透明,不摻雜那個十年前的陌生人,讓懷念還原為單純美好,如詩。

作者資料

林夕

畢業於香港大學文學院,主修翻譯,曾任港大中文系助教、快報編輯、亞洲電視節目部創作主任/節目部副經理、音樂工廠創作總監/總經理、商業電台廣告創作及製作部主管/商業電台創作顧問/商業電台顧問。現全職寫字。

基本資料

作者:林夕 出版社:亮光文化 出版日期:2022-09-14 ISBN:9786269544578 城邦書號:A2930010 規格:平裝 / 單色 / 368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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