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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這些,消費從此不吃虧:消保鬥士教你如何捍衛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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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書已絕版已絕版,無法販售
  • 懂這些,消費從此不吃虧:消保鬥士教你如何捍衛權益

  • 作者:李鳳翱
  • 出版社:商周出版
  • 出版日期:2013-12-06
  • 定價: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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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當食安風暴讓全民人心惶惶, 知名化妝品牌擦出大爛臉,搶手嬰幼兒玩具塑化劑超標, 哪些東西可以買?買了以後發生問題,又該如何保護自己? 讓耕耘消費者保護工作20餘年的資深律師, 教你聰明消費、安心購物,從此不再花錢買罪受! 從玩具衣物到購屋買房, 從就醫看病到跟團出遊, 這些從零頭到鉅額的花費, 都有可能造成比金錢損失更嚴重的安全問題! 消費權益,絕對不僅關乎金錢上的得失,更是每個人都必須具備的常識! 想想看,這些問題,你是否知道該如何處理── ◆網拍商品過了七天猶豫期才發現瑕疵,難道該自認倒楣嗎? →錯!民法上業者仍應負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孩童誤吞玩具,難道都是家長自身的責任? →錯!商品製造人及經銷商也必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書作者透過在消基會耕耘的專業與豐厚經驗, 為讀者剖析食、衣、住、行、育、樂各方面的消費問題, 例如業者需依法提供何種服務或證明?事前可以做哪些檢查,避免誤買黑心物品? 全面公開各種「購物眉角」的細節, 讓你少一點機會買到黑心商品,多一點安全享受購物愉悅! 【專業推薦】 ◎林世華(中華民國網路消費協會理事長) ◎柴松林(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張智剛(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歐陽莉(《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總編輯) ◎盧信昌(台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系教授)

目錄

推薦序 共同追求更美好的消費環境 盧信昌
推薦序 一本醞釀了二十五年的消費自保指南 歐陽莉

01告別黑心建商──買房前一定要避開的一案公司
Tips 避免購屋糾紛的自保要點

02預售屋的廣告陷阱──保留證據、看懂設計圖,聰明對抗不實宣傳
Tips 合法夾層預售屋辨識方法

03識破建築面積灌水的魔術──搞懂公設比例、空間計算,每一寸都要計較
Tips 確認公共設施問題的四個關鍵

04避開狀況百出的中古屋──看屋檢查不手軟,讓傾斜、漏水無所遁形
Tips 購買中古屋要留意的契約規定

05別為便宜法拍屋,付出高昂成本──選擇點交、找對仲介的自保守則
Tips 法拍屋資訊與相關法律保障

06慎防房仲賺價差──資訊透明化,揪出兩面手法的不肖仲介
Tips 規範無良仲介的法條依據

07別讓你的錢成為交易人質──要約書代替斡旋金,當心仲介花招
Tips 關於仲介收費的明文約束

08層出不窮的裝潢糾紛──從材料檢查、監工到驗收,全都輕忽不得
Tips 降低施工糾紛的契約要項

09無法慎終追遠的陰宅糾紛──從確認合法性到現場探勘的重要
Tips 快速查詢合法陰宅業者與相關法規

10買車不當冤大頭──年分、配備、貸款、保險,處處是學問
Tips 購買汽車前一定要了解的權益

11拒買一修再修的瑕疵車──交車之前停看聽,求償法條要弄懂
Tips 留存證據,並確保瑕疵賠償時限

12把網購風險降到最低──七天猶豫期不可少,事後勤檢查不嫌多
Tips 保障網購權益的必做功課

13遠離美麗毒糖衣──別把螢光劑和化學染料穿上身
Tips 如何對抗販賣含毒衣物的業者

14越洗越不乾淨的送洗矛盾──從化學洗劑到衣物走樣的處理方式
Tips 洗衣糾紛中業者的應負責任

15戕害嬰幼兒的隱形殺手──別讓黑心玩具,玩掉寶貝的健康
Tips 判斷嬰童用品安全與否的標準

16透視機能衣的真相──發熱衣不熱、涼感衣不涼,怎麼辦?
Tips 選擇防曬衣與涼感衣的數值參考

17食品添加物不能說的祕密──合法與害命的一線之隔
Tips 如何揪出不合格的食品與黑心業者

18揭穿食物的「假身世」──如果有機食品只是無稽之談
Tips 選購有機產品的要領

19塑膠王國的危機──無所不在的塑化劑陰影
Tips 減少塑化劑危害的「五少五多」法

20別變成維修廠眼裡的肥羊──送修不怕被坑的必備觀念
Tips 汽車維修契約的六個要項

21揭開惡質中古車商的奧步──小心里程數曾經被動過手腳
Tips 購買中古車前的停看聽

22別被專櫃小姐催眠了──宣稱神效的保養品,不一定適合你
Tips 保住面子一定要有的法律常識

23從快樂出團到開心賦歸──緊抓單據相機,有舉證就有賠償
Tips 開心啟程前一定要做的確認步驟

24擺脫資訊不對稱的醫病關係──看懂同意書,更要學會索取病歷
Tips 處理醫療糾紛的法律根據

內文試閱

01告別黑心建商──買房前一定要避開的一案公司

  民國九十一年,國內發生三三一大地震,位於土城的「大慶信義福邨」大樓嚴重傾裂半毀,成為危樓。後來經過查證,是因偷工減料所致,住戶於是提起訴訟,法官也判賠受災戶八千五百餘萬元;但被告「大慶建設」主張,當初的建案是由「高慶建設」推出,於是拒賠並提出上訴。

  事實上,高慶建設已於發生地震半年多後解散,成了所謂的「一案公司」,幸而五十多名受災戶留有當初的售屋廣告,上頭印有「投資興建:大慶建設關係企業.高慶建設」,且契約書封面也印有「大慶建設」字樣,讓被害人得以舉證。至今,因大慶拒絕賠償,住戶也只能繼續與其抗爭。

  買房子前,首先要注意的,就是這種可怕的「一案建設公司」。什麼叫做「一案公司」呢?就是建商在推出建案之前,專門成立一家公司來負責處理這個建案,如果你簽約購買這樣的房屋,一旦房子沒蓋好或有其他糾紛,他大不了就宣告倒閉,即使你打贏官司,也往往無法拿到實質賠償,爛攤子完全得由你承擔。

  正常來說,正派經營的建設公司不可能只推出一個建案,會專門成立一家公司來負責一個建案,有些的確是不肖建商預謀落跑的手段,但通常是建商為了分散風險之故。因為台灣流行預售屋,從推出建案到房屋興建完成的時間很長,中間可能產生各種風險,所以建商要另外成立公司來負責;萬一出狀況,責任也由「一案公司」來扛,不會連累到母公司。這樣的風氣其實不只存在於建築界,就連科技公司也普遍如此,最後商人規避了風險,承受惡果的卻是倒楣的消費者。

Point1>識破「一案公司」的產生背景

  根據不動產資訊的長期研究資料顯示,台灣「一案公司」建案的平均市占率將近四分之一,房地產景氣越好,本業不是建築的企業越是一窩蜂搶進,一案建商的比率就越高。這兩年房市火紅,甚至有業界的非正式估算指出,有近七成都是「一案公司」,建築品質及售後服務的風險也隨之提高。

  最常採取「一案公司」做法的,往往是手上擁有許多預售屋建案的建設公司,為了分散風險所採取的策略。第二種,是母公司雖然有名氣,但原本不是從事營建事業,便透過釋出土地等方式與「其他建設公司」合建,而這所謂「其他建設公司」很可能就是一案公司;第三種則是地主,以個人名義獨資,或者與「某建設公司」合建,這個「某建設公司」也很可能是一案公司。

Point2>注意真正的簽約對象到底是誰

  我遇過許多關於「一案公司」的糾紛,消費者事後很無辜地說:「售屋小姐明明一再跟我強調,這房子是某某著名的老牌建設集團蓋的,或者說是上市公司的關係企業,但我一看契約,明明號稱是『京X』公司,蓋章的卻是『金X』!」

  我聽了只好告訴苦主:「就像以前那個衛生紙廣告一樣,差一個字就不是純潔囉!」

  畢竟,事前如果沒有做好功課,錯買「一案公司」的建案,一旦產生瑕疵或保固等後續問題,只能向該「一案公司」主張;若要向所謂某某集團主張,基於契約的約束,求償的過程必定非常艱辛且困難重重。如果是小問題,有信譽的「母公司」或許不太會卸責;但遇到類似海砂屋、輻射屋等重大風險,因為涉及金額過高,他們絕對會推得一乾二淨。

  要避免落入「一案建商」的陷阱,首先必須慎防廣告或銷售人員的舌燦蓮花。賣房子的人常標榜,這個建案是某某集團或上市公司、甚至某幾個上市公司聯手合作,從營建、鋼鐵到代銷公司都很有名,看起來聲勢相當浩大;但你千萬別忘記,列名契約裡的才是最終的負責者,真正跟你簽約的公司才算數!消費者千萬不要被響亮的名號所迷惑,一定要注意真正的簽約對象究竟是誰?

  我有個客戶買房子時,對方明明標榜是「X陽建設」,結果準備簽約的時候,卻變成了「X城建設」,還宣稱兩者是關係企業。然而,我們去查證公司持股,卻查不出它們的關聯;問銷售人員可不可以擔保,他們又改口表示恐怕不行,結果當然就不買了。

  其實,我們一度查到這個建案是合建戶,但即使你心知肚明背後的對象是誰,只要簽約者是「一案公司」,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風險,最好不買為宜,或等蓋好成為新建案再決定都不遲。

  總而言之,你認為應該負責的公司,在契約上就應該是那一家公司才對;如果不是,你就要提高警覺,簽約的建設公司或許就是為了這個建案才設立,也有可能隨著這個建案的結束而結束。

Point3>從經濟部資料庫找出端倪

  房屋是高價值的不動產,消費者購買經驗有限,通常並不熟悉打交道的公司是不是「一案建商」,所以要勤查資料,第一步可以先上經濟部網站查詢這家公司或分公司的成立時間、資本額。建築業目前沒有高資本額限制,一百萬就可以成立一家公司,如果這家公司的資本額低,又在推出建案之前不久才成立,就可以合理研判它可能是「一案公司」。

Point4>確認建商的保險內容

  接下來,就要詢問建商有沒有保險?保的是哪種險?保險金額多少?並針對這些內容,要求對方拿出保險合約或相關文件證明。一般建設公司保的往往是「意外險」,鮮少像國外那樣採取對消費者相對有利的「履約保證保險」。

  事實上,我們簽約買屋,最關心的是房子必須蓋好,不要變成漏水屋、輻射屋、海砂屋或者是公共設施有瑕疵,而履約險就是讓保險公司確保房子不會淪為無人善後的「孤兒屋」。台灣沒有強制投保履約險,一般的保險內容又無法解決房屋興建完成後不良的狀況,這是建商機巧的技倆,也是尚待彌補的制度缺憾。

Point5>詢問過去的實績或正在進行的建案

  再來,還要詢問建商以前有無實績?在哪裡蓋過房子?口碑好不好?同時記得自己上網查一下,也要注意建商提出的「實績」,會不會是張冠李戴的結果。當然你可以反過來問建商,除了這個建案,現在手上還有哪些建案在進行;沒事時特地到現場實際走一趟,就知道對方說的是真是假。

  你可能會抱怨,為什麼我買個房子要這麼累?難道沒有簡單一點的方法嗎?但仔細思考,平常我們購買幾百、幾千元的商品都要貨比三家,購置房地產動輒幾百、幾千萬,甚至有的價值上億元,難道不應該先查清楚再做決定嗎?而且,你查得越勤、問得越詳盡,對方知道你是行家,也就比較不敢信口開河,也有某種程度的保護作用。

  其實,「一案建商」的弊端不是無解,而是看政府有沒有決心從制度面來解決。國外的履約保證保險制度,等於讓保險公司協助消費者過濾和管控風險,資格越老、紀錄良好的公司,保險公司審定的保費越低;而紀錄不好或新公司的保費則相對較高。事前有保險公司審查,事後出問題由保險公司處理,再加上「先建後售」的市場習慣,「一案建商」的糾紛一定會減少。

  台灣的建商很會製造搶手氛圍,總是宣稱後面還有很多組客人,如果你不馬上簽約,一定會立即被別人簽走。但事實真的是如此嗎?買氣是真的那麼熱,還是他們自己安排、炒作出來的?聰明的消費者應該打破迷思,冷靜想想:就算這個建案真的很搶手,如果後來出狀況卻求償無門,是不是比沒簽下這棟房子還損失更多?想要維護自己的權益,步步為營才是上策!

懂這些,保障消費權益
避免購屋糾紛的自保要點:

  一、購屋糾紛高居消費申訴排行榜第一名,業者提供不對等訊息、消費者匆促付訂簽約卻後悔莫及的案件層出不窮。購買預售屋之前,可以先參考行政院內政部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了解自己應有的權益。

  二、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十一條之一,業者提供的定型化契約,所用條款應本著「平等互惠原則」,而且必須提供三十日以內的合理審閱期。以預售屋為例,契約審閱期至少是五天。

  三、有的業者為了規避事先審閱期,會引誘你簽署加註「已審閱」或「放棄審閱」的相關條款。在你還沒有仔細審閱契約之前,千萬不要簽署,以免喪失權益。

  四、簽約前,應該透過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s://gcis.nat.gov.tw/welcome.jsp)的「公司登記查詢」,來確認建設公司的相關資料。

  五、台灣沒有強制建商投保房屋履約保證保險,但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已納入「不動產開發信託」為主的履約保證機制,消費者應該要求建商確認履約保證的範圍。

延伸內容

共同追求更美好的消費環境
◎文/盧信昌(台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系教授)

  消費者保護工作是一條孤獨而漫長的道路,在消費權益與活絡工商經濟之間必須拿捏得宜,方能贏得各界的支持與配合。在各類的消費糾紛中,必然要對產品製造和販售流程多加掌握了解,才能做出具體深入的評斷主張;然而,隔行如隔山,專業知識往往多元龐雜,皓首也難以窮經,若沒有相當的資質與決心,實在難以涉獵其間。

  因此,社會大眾對參與消保運動人士的能力、擔當與決心期待甚高。可喜的是,在一次次的消費衝突與重大事件當中,李鳳翱律師總能一秉初衷、戮力以赴,為消費權益的法理基礎提出主張,援引法條解釋,來爭取行政機關的作為配合;最終,總能適當化解多方角力與利益衝突,共同尋找出改善消費環境的進步之路。

  誠然,許多消費者難免會因為一時的不察、盲從或貪念,造成回頭太難的傷害;但李律師不計個人利害,總能放下身段,樂於從消費者的角度出發設想。在消保法的立法過程中,諸多旅遊糾紛與食品安全的維護,甚至幾次的災害與空難事件,不管是凌晨時分,或多麼紛亂的現場,李律師總是在第一時間身先士卒,就產品的採樣、法理見解和理賠爭議等面向,為消費者發聲,終而促成權責單位的興革作為。

業者的輕忽,造成影響龐大的消費紛爭

  某些廠商,無論是在供應鏈上的脫軌不慎,或是輕忽管理工作的挑戰,都會加速消費紛爭的出現;更會因為掩飾問題,而複雜化和擴大傷害。舉例而言,晚近所興起的消費金融,不管是現金卡、信用卡,其服務不僅在滿足借貸的需要;更涉及到交易便利下的客戶吸收與不當誘引,以及信用查核等問題,因而會擴大銀行與消費端資訊不對稱的後果。

  但金融業者擁有背負成長的壓力,兼有司法資源的使用優勢;再加上援用外包催收而誤判經營成本和風險性,以為可以靠高昂的利息收入有效轉嫁,卻低估了產品設計與授信審核工作的重要性。最後,引發了卡奴事件和重大金融危機,事後看來,當時我們的消保立場還可以更堅持一些。

  在多年的消保涉獵與參與之下,如今李律師將糾紛案例與其解決爭議的第一手經驗彙集成冊,文筆雖然和為人般一派的輕鬆詳實;但信手拈來的,卻都是幾番血淚教訓,和不提當年勇的濟世熱情。

  本書當可見證消費文明的發展軌跡,與台灣轉趨成熟的工商經濟;也可以作為消費爭議的入門導讀。為了追求更美好的消費環境,讓我們一起來領略李鳳翱律師的風采,對於有切身利害的消費者、關心消保議題的各界朋友,以及從事法務工作的企業內律師,都會有相當的激勵啟發與參考價值。
一本醞釀了二十五年的消費自保指南
◎文/歐陽莉(《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總編輯 )

  李鳳翱律師,一位五年級生,自考上律師執照執業以來,便身繫服務社會的職志,參與消基會(貢獻消費者保護工作)、董氏基金會(協助菸害防制工作)、主婦聯盟(協助消費者保護的延伸工作──共同購買,為消費者找到環保、無毒、質優的好商品)和溫世仁基金會等影響社會深遠的社會團體,貢獻一己之力。

  李律師參與的社團不算多,但都採深耕、戮力的投入方式參與會務,心思縝密、堅守民間公益組織理念的李鳳翱律師,不為利誘、不畏強勢,秉持公正、超然、客觀、專業的理念,捍衛著消費者權益,可以說,他大量減少執業中的律師業務,幾乎全程參與了消基會的發展和工作。

  自九十四年五月參與國內各個公益平台至今,李鳳翱律師宣誓要「打擊黑心商品」、「維護婦女、兒童消費安全和品質」,以及全力推動「食品履歷」制度,讓國人食無憂、居無懼、行無礙,早日實踐安居樂業的理想消費環境。

從標示過敏原到禁用免洗筷的全民健康把關者

  在李鳳翱律師擔任消基會董事長一職時,消基會在九十三年十一月到九十五年十月間,頻繁地關注消費商品的品質與服務,包括:過敏原標示的建立、落實長途客運行李票證、鮮花入菜農藥殘留標準建立、室內空氣品質標準設立、預付型消費風險控管機制的建立、網路安全保障、拜拜用線香及紙錢檢測發布、基因改造食品調查探討、黑心商品查緝、食品履歷制度建立、反垃圾郵件立法建言、促進金融卡債疏解與合理制度推動、ETC收費機制建言、免洗筷退出市場以建立綠色消費環境……等諸多工作。

  以上種種消保業務的推動,也獲得政府機關、企業經營者的善意回應,與採取適當的改善措施,為我國消保工作往前邁進了一大步。

  除了召開記者會,以媒體之力對政府、業界和消費大眾進行警示、觀念溝通和社會教育功能之外,李鳳翱律師更積極參與政府機關、社會各界邀約的公聽會、研討會以及講演活動,深入社區、校區及家庭,與消費者進行面對面的溝通和互動。

  消保之路是一條漫漫長路,舉凡食、衣、住、行、育樂、醫療、金融、保險等各個範疇,處處皆有必須開發和努力之處,因此,「點幾盞燈,為乾坤祈福;擊三聲鼓,代天地行威」──為安全消費及安心消費的環境繼續努力,正是李鳳翱律師此生不會改變的終身志業。

  今天,他結合近二十五年的法學專業和消保工作經驗,出了這本《懂這些,消費從此不吃虧》一書,相信對消費者來說,是一本相當實用的「消費指南」,也是一本萬一發生糾紛的自救錦囊;當然,相信看過這本書的消費者,因為已經懂得消費智慧,所以,自然具備趨吉避凶的能量了。

  就讓我們隨著李律師諄諄之語進入消費國度裡,習得一招半式吧!祝您展讀愉快!

作者資料

李鳳翱

民國五十二年生,中興大學(現為台北大學)法律系、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曾任消基會董事長、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現任董氏基金會法律顧問、消基會名譽董事長,以及均衡法律事務所所長。耕耘消費者權益長達二十餘年,擁有「消保鬥士」之美譽,具有豐富的消費糾紛處理經驗。

基本資料

作者:李鳳翱 出版社:商周出版 書系:新商周叢書 出版日期:2013-12-06 ISBN:9789862722787 城邦書號:BW0521 規格:平裝 / 單色 / 224頁 / 14.8cm×21cm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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