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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我,你為什麼殺人:司法精神醫學專家眼中暴力犯罪者的內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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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平凡一如你我的每個人,都可能成為殺人凶手? 毒死久病妻子的深情丈夫、扼殺新生兒的未婚媽媽、陷入妄想幻覺的弒母暴徒…… 司法精神鑑定醫師執業生涯中最真實的九則案例回顧, 探測罪犯與凡人、瘋狂與理智、異常與健全之間,最幽微模糊的距離 臺北市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院長 楊添圍醫師——專文導讀 法操司想傳媒——推薦 「不,不,不!這不可能發生,不可以發生,沒有發生。就這樣,沒有什麼好說的。如果有什麼討厭的事,我最會的就是置之不理,然後那件事對我來說就真的不存在了。」 ——坦妮雅.葛羅特鮑姆,二十歲,實習售貨員,兩度殺死自己剛生下的嬰兒藏在家中櫥櫃裡。 「妳懂嗎?我突然就懂了!我明白了那件事其實已經進行了好幾年……我媽和我爸那幾年都在設法對我下毒。他們必須接受懲罰。」 ——哈尤.許尼特格,二十四歲,大學生,砍殺母親二十六刀致死,被逮捕時正準備刺死父親。 當兇殘變態的罪案發生時,如何判斷犯人是因精神疾病身不由己,或是清醒理智地執行犯罪計畫? 探討犯罪者的心理狀態與成長環境,是幫助我們更了解邪惡的成因,或是導致「你我都推了一把」的卸責? 作者娜拉.塞美是司法精神醫學專家,為了協助法庭判斷犯罪行為人的責任能力,她與殺人搶匪、強暴犯、恐怖情人……等形形色色的犯罪者對談,深入他們的內心世界,探觸他們的生活史與作案動機,並以冷靜不偏頗的態度,帶領讀者瞭解她經手過的案例,思索那些原本平凡普通、甚至親和討喜的男女老少,在何種狀態下會採取血腥殘酷的暴力手段,一夕間毀滅掉自己與別人的人生? 旁觀者心想「受害者也有責任」的時候,思考模式其實跟暴力罪犯如出一轍? 所謂正常人與犯罪者之間,有多少令人不安的共同點? 推理小說、犯罪影集時常渲染變態殺手的喪心病狂、邪惡殘虐,報章媒體也喜歡將謀殺犯描繪成「禽獸」或是「怪物」,但是,在作者敘述的九個案例中,我們卻一再看到,許多惡行重大的暴力罪犯的性格、舉止、成長背景、生活方式和一般人基本上並無二致。這些人外表尋常,一如你我,為何他們會是犯下駭人罪案的凶手?是什麼樣的原因驅使這些人走上末路? 「我堅決反對把那些犯下嚴重罪行、深深傷害了他人的人視為泯滅人性的妖魔。我在做精神鑑定時,面對的從來不是怪物。事實上,作為人類,我們彼此間的共同點遠遠多過差異。而正因如此,正因為我們都是用同一種木材刻成的,只在細微的紋理上有所差別,我們必須認出那些犯下醜陋罪行的人也是人——從而在其中也認出我們自己。」——摘自後記 【本書特色】 ◎本書簡明易懂地闡釋刑事法律中責任能力的概念及其之於精神鑑定工作的重要性,並以實例解說精神疾患對能力程度判定的影響,釐清大眾對於精神障礙者犯罪的迷思。 ◎作者以現實社會常見的暴力犯罪案例,取代犯罪心理學科普書中常出現的離奇極端的連環凶殺題材,寫法冷靜、踏實而不浮誇,多了專業人士的審慎,少了獵奇報導的譁眾取寵。 ◎書中案例涉及照護殺人、恐怖情人等愈來愈受重視的社會問題,並探討這些現象與精神疾患、異常人格之間的交互作用,有助於關心社會現況的讀者從精神醫學角度了解時下議題。

目錄

導讀:精神鑑定的他山之石 前言 黑暗的幻想——忠實可靠的丈夫突然殺死患有多發性硬化症的妻子,是照護壓力逼這對曾經恩愛幸福的夫妻走向絕路? 名錶愛好者——為了蒐集名錶,殺害行將就木的老人奪取財物,對自戀型人格者來說,也是很合理的? 保密至死——即將分娩的未婚媽媽為什麼持續否認懷孕的事實,不惜殺嬰也要假裝胎兒不曾存在? 在死後合為一體——僅僅一句話,就讓固執專一的中年男子成為以殺人和自殺挽回分居妻子的絕望凶手? 假如她死了,我會好過一點——為什麼離婚、保護令和親友支持系統都阻止不了恐怖情人實現終極的佔有慾? 他反正已經死了——入室行竊的流浪漢「隨手」勒殺了恰好在家的老人,是成長環境或是腦部神經結構讓他感受不到絲毫悔意? 我不知道我還想不想出去——他知道他毀了那三個女人的人生,而仍堅信自己對於衝動束手無策,他還值得享有回歸社會的機會嗎? 強暴程式——獨居女子堅稱死在她刀下的鄰居曾透過電腦程式對她進行性侵害,如此荒誕的殺人動機會在法庭上引發什麼風波? 懲罰是必要的——優秀的大學生性情丕變、殘忍地謀殺了親生母親,為什麼即使有求診於精神科的紀錄,仍不能防患這樁人倫悲劇於未然? 後記

內文試閱

  貝爾妲.屈克曼是個八十七歲的老太太,生活優渥,獨自居住,她女兒每週都會來探望她好幾次,一如在這一天。當警察抵達貝爾妲.屈克曼的家,她告訴警方這天早上貝恩德.齊騰巴赫意外來訪,她的語氣雖然憤怒,但是敘述得中肯而清楚。齊騰巴赫是一間居家照護機構的工作人員,將近一年前,她在一次大腿骨折之後曾經使用過該機構的服務。她盡可能縮短齊騰巴赫服務的時間,告訴該居家照護機構的主管,說她對於照護服務雖然感到滿意,卻並不滿意這名職員那種自負而強勢的態度。      而齊騰巴赫今天來按她家門鈴,在門口說他想跟她談一談,要請她捐款成立一個基金會來協助需要居家照護的人。貝爾妲.屈克曼不喜歡齊騰巴赫,可是這似乎事關一件有意義的善舉,所以她讓他進門,心想聽他說說也無妨。      「我坐在我的單人高背沙發上,請他坐在我對面的沙發上。起初他也坐下了,問我過得好不好,是不是還能夠獨自料理生活。然後他忽然站起來,朝我走過來,站在我的沙發後面,以致於我根本看不見他了。我試圖朝他轉過身去,這時他忽然說:『錢放在哪裡?我需要錢。馬上就要!』」      貝爾妲.屈克曼深深吸了一口氣,淚水湧進她眼睛。「那像是個命令!我︙︙我完全嚇呆了,真的對他感到害怕。他從後面抓住我的臉和脖子,我害怕他會傷害我,畢竟家裡就只有我一個人。」為了避免這個不速之客使用暴力,貝爾妲.屈克曼跟他說他可以從寫字檯中間小抽屜裡的祕密夾層拿走她為不時之需所準備的一千馬克,然後離開。齊騰巴赫鬆開了她,走到寫字檯那兒去拿錢,可是接著又朝她走過來,再次站在她的高背沙發後面,緊緊摀住她的口鼻,使她無法呼吸。她自覺活不了幾秒了,隨即失去了意識。她也記得一些細節,例如齊騰巴赫在她面前戴上了毛線手套,再從她背後用戴著手套的手勒住她。      要找到齊騰巴赫對警方來說毫無困難,因為他有依照規定在戶政機關登記住址,並且仍在那間照護機構工作。刑警在他家裡找到他,針隊此一犯行指控質問他。他們走進的是一間乾淨的小公寓,陳設很簡單,看來只有生活中必要的東西。針對這番駭人的指控,齊騰巴赫的反應出奇冷靜而且務實。他穿上外套,跟著警察走。警察把他帶到警局問話,而他們所聽到的回應大大不同於他們原本的預期。      根據檔案資料,齊騰巴赫表明他放棄先跟律師商談,就直接證實他襲擊了貝爾妲.屈克曼。他的敘述與那位老太太的陳述完全相符:他去她家按門鈴,編造了居家照護基金會的故事以獲准進門。他說他也料到貝爾妲.屈克曼會讓他進去,因為他並不是陌生人。他直截了當地承認他猜想這個老太太家裡有錢,也去找過,說她「給了他」寫字檯裡那一千馬克,這是他的說法。他說他就「收下」了那筆錢。他也證實了貝爾妲.屈克曼的觀察無誤,說他戴上毛線手套,走到她背後,緊緊摀住她的口鼻。他說作案動機是缺錢。接著齊騰巴赫請求警察讓他喝杯咖啡、抽根菸,在短暫休息之後,他說:「我還要告訴你們一件事,你們大概根本還不知道。貝爾妲.屈克曼不是唯一一個。你們可以去查。威廉.許密德肯斯、魯德威希.布拉斯曼和古斯塔夫.史托特邁爾已經死了,他們全都在過去這五個月裡死亡、下葬。這是我在報上的訃聞讀到的。他們全都是我的被害人,都是年齡在八十五歲到九十二歲之間的老年人。」      這怎麼可能?怎麼可能有人殺死了三名高齡長者卻沒有引起注意和調查?還是說齊騰巴赫在對屈克曼太太犯下的嚴重罪行之外又編造出三名死者?難道這是一種想出風頭的特殊方式?      齊騰巴赫向那幾名吃驚的警察仔細敘述他如何去那三位獨居長者的家裡,殺死他們並且拿了錢離開。其中兩人還是接受居家照護的顧客,所以他不必編故事也很容易進門。至於已經改用另一家照護服務機構的布拉斯曼,他就編造了一個故事,和他告訴屈克曼太太的故事相同。      「許密德肯斯是我的第一個被害人。我一向在早上和晚上去照顧他。早晨我協助他起床,幫忙他梳洗穿衣,也替他把早餐的麵包切成小塊,晚上我再協助他準備就寢。在大約五個月前我又去到他家,我想那是個星期五,晚上我協助他準備好就寢,所以當時我們已經在臥室裡。他坐在床緣,而我決定猛然推他一把,讓他仰躺著倒在床上。然後我拿起他的枕頭,壓在他臉上大約五、六分鐘。我觀察他是否還有生命跡象,可是當我鬆開手,他已經死了。我摸不到脈搏,摸過他的腕關節、腳關節和頸部,檢查了他的瞳孔,用我一向放在罩衫口袋裡的手電筒照進他的瞳孔。他的瞳孔已經放大,對光線不起反應。於是我明白他死了。接著我搜遍他的住處,拿走我找到的錢,另外我還找到一支金製懷錶,式樣也許有點舊,但是我喜歡它,就也一起拿走了。」接著他敘述他如何將被害人在床上盡可能擺成自然的睡眠姿勢,他打的如意算盤是別人會以為這個老人家是自然死亡,而事情果真如他所料。第二天早晨,當照護機構的另一名工作人員到許密德肯斯家裡來,發現他已經死亡,被請來開立死亡證明的醫生證明他乃自然死亡。因此這樁殺人罪行起初根本沒有引起注意,而許密德肯斯就此下葬。齊騰巴赫敘述的另外兩樁殺人罪行也很類似,只不過在對另外兩人動手時,他已經戴上了毛線手套,好讓他能不留痕跡地悶死被害人。他也讓他們以睡眠的姿勢躺在床上,而在他們身上他的計畫也成功了:看似高齡長者在睡夢中安詳去世的表象不會引起進一步的調查。      警察想多了解一下犯案的動機。      「我的收入不夠用,」齊騰巴赫坦率地說,「我一直想要過更好的生活,想要享受人生,就像俗話說的大手大腳過日子。我尤其喜歡手錶,而我心想那是個弄到錢的機會,又不至於引人注意,也不會有人發現錢不見了。」      如今得把一共三具屍體挖出來重新驗屍,幸好這些屍體都是在幾個月前才下葬的。而在這三具屍體上都發現了遭人摀住呼吸道開口而窒息的明顯跡象,與齊騰巴赫的敘述完全相符。      此外還必須沒收齊騰巴赫所購得的那些手錶,而警方找到了好幾支價值數千馬克的男士精鋼手錶。      可是,齊騰巴赫怎麼會在這麼長的時間裡都沒有引起別人注意?他的第四個被害人僥倖活了下來並且能明確說出他的姓名,這純屬偶然。否則他還會殺死多少老人家?或者說出於他的財務算計還「必須」殺死多少老人家?以滿足他對於自己物質生活的想像?會有人只因為想要買錶而去殺人嗎?我腦中閃過一句也許並不貼切的俗話:「常汲水的瓦罐遲早會打破。」。無論如何我會問他對這整樁連續殺人事件是怎麼想的。      我開車前往監獄,在門房處遞出了我的身份證件,出示了檢方的委託書,說明我登記了要來替齊騰巴赫做精神鑑定,然後獲准進入監獄。我先在會晤室裡等了一會兒,利用這段時間再瀏覽一下我替此案所做的筆記,並且替接下來要進行的檢查寫下關鍵字,然後齊騰巴赫就由一名獄警帶進會晤室。門關上了,但沒有鎖。      我向齊騰巴赫先生作了自我介紹,請他坐在我對面,按照慣例向他說明將要問的問題以及鑑定醫師的義務,並且確定他願意接受檢查。此外,我詳細地告訴他,身為精神鑑定醫師,我的任務只在於檢查他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或精神障礙,有可能在他犯案之時降低他的責任能力,也告訴他我本身不會進行偵查工作。      「這番談話對你來說完全是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參與的,你可以隨時結束或中斷談話,我提出的問題你也可以不回答。這在司法上不會對你有任何不利。但是你不能向我透露需要我保密的事,因為身為鑑定醫師我必須對司法部門坦白,不像一般醫生有替病人保密的義務。」      齊騰巴赫表示願意進行這番談話,接下來似乎也很樂意回答關於自己的事。      於是這第一次晤談進行了六小時,中間短暫休息過兩次,讓齊騰巴赫去抽根菸。第二次見面時,我再和他仔細討論過之前談話的內容,並且補充了一、兩點。我和他談話的時間一共將近九小時。      齊騰巴赫身材高大,用人工日光浴把皮膚曬成了褐色,體重略微過重,但還稱不上肥胖。他那件薄荷綠襯衫在肚子上方繃得緊緊的,褲腰在皮帶扣環上方微微向外凸出。以男士皮帶來說,那條皮帶相當時髦,扣環很大,有品牌商標的圖案。他把一件紅色毛衣的袖子隨意在肩上打了個結,從外表上來看,要說他此刻是在一間旅館裡正要往露台上走也可以。他的鞋子擦得很亮,手腕上戴著一支彩色的Swatch,不是警方在他住處沒收的那幾款手錶,一頭黑髮剪得很整齊。整體說來,在幾秒鐘之內,他給人的印象是他很在乎外表的時髦與講究,以表現出他個人的品味。他在椅子上盡可能坐得很挺,上半身微微向後靠,擺出一副相當自信而放鬆的姿勢。      「我會告訴妳事情的經過。」他說,露出友善殷勤的微笑,「我知道自己會被判處無期徒刑。我的律師已經告訴過我了。」      我請他談談他的童年,他也樂意照辦。      「我是一九六五年在埃森出生的,母親是海爾佳.齊騰巴赫,父親是泰歐.齊騰巴赫。我母親今年六十五歲,父親六十七歲。我父親退休前是郵差,母親以前是家庭主婦,不過後來她在養老院擔任志工,照顧那些老太太,讀點東西給她們聽,和她們一起唱唱歌。我還有一個哥哥名叫史提方,他比我大一歲,是公車司機。」貝恩德.齊騰巴赫這樣說起他的生平。他在一間租來的三房公寓裡成長,那個城區的房租不像埃森市南區的房租那麼貴。他和哥哥共用一個房間,直到哥哥去服兵役而搬出家裡。「我和我哥一向很合得來,和我爸媽也一樣。」然後他又補了一句:「雖然他們只是很普通的人。」他的語氣聽起來帶點不屑,彷彿他「居然」和他父母那種「普通人」合得來是件令人驚訝的事。      「你所謂的『普通人』是什麼意思?」我問。      「喔,就是很小家子氣……總是在節省,總是要替將來打算,不用奢侈品,總是很樸素。我爸媽總是帶著敬畏地仰望那些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像是醫生、律師。他們自己在人生中從來沒有更上一層樓的目標。我想要的一向比他們更多。」      齊騰巴赫描述了一段不引人注目的童年,在單純、儉樸、有秩序的環境中。他描述他在該去上幼稚園的年紀上了幼稚園,在六歲時進入小學就讀,後來轉到實科中學,十六歲時畢業。他說他從小在朋友圈裡就喜歡發號施令,在學校裡,大家覺得他自以為無所不知,那些對他持批評態度的同學認為他裝腔作勢。「以前就一直有人跟我說我比其他人優秀。而我也是個具有領袖特質的人,這話沒有說錯。」      「是指別人說你比較優秀,還是說你自己這樣認為?」我想弄清楚這一點。齊騰巴赫考慮了一會兒。      「嗯,一直都有人跟我說我有那種力爭上游的基因。」      在更進一步的詢問下我得知,由於齊騰巴赫講話的口氣,同齡的孩子寧可避開他,因此他在課餘時間往往是形單影隻,雖然他未必喜歡這樣。我問他還是兒童和青少年時對此有何感受。      「我一向喜歡自己忙自己的。也許我就只是比許多同學更成熟,我一向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那你想要的是什麼呢?」      「我想要幫助其他人,想要當個有用的人,但我也想要居於領導地位。也就是說,我不想一輩子都只待在基層。我從母親那裡知道,照顧老人家給了她很大的滿足,所以我想成為護理師。要讀醫學我不夠用功,而且只有實科中學畢業也不能去讀醫學,但是成為護理師一向是我的願望,然後有朝一日成為教學醫院的護理部門主管。」而齊騰巴赫果然中學一畢業就馬上接受了護理職業訓練,十九歲就完成了職訓,然後才去服兵役。服兵役期間,在受過基本訓練之後,他就也在軍醫院裡服務。我從檔案資料中得知,齊騰巴赫在接受職業訓練以及服兵役期間就曾經和同事、同袍及上司起過衝突,因為他相當強勢,舉止不總是與他的教育程度和職位相稱。我問起這件事,而齊騰巴赫說起由於他的能力,當他還在受訓期間就常有已經結訓的護士來請教他。      「要知道,我真的很用功,讀了很多書,不單是我們本來就得仔細研讀的書籍,而是也讀了醫學系學生要讀的書,尤其是外科醫學和內科醫學。在這方面我知道的很多。」他說他在工作團隊裡也總是盡力爭取「安排值勤班表要公平」,因此偶爾會和護理站的主管起爭執。「有一次我和一個助理醫師真正起了衝突,因為他捨不得多開止痛藥給剛動過手術的病人。那惹出了麻煩。」      「對誰來說?」我追問。      「對我來說。他們威脅要把我解雇,但是後來我克制住自己,因為我不想妨礙我的受訓。如今每個人都知道疼痛治療對於療癒的過程有多麼重要。那時候我就說過了!」      根據齊騰巴赫對他自己以及受訓期間行為的描述,他在結訓後那間醫院並沒有雇用他也就不令人意外。不過結訓之後他也得先去服兵役。在軍中齊騰巴赫很快就學會了那種果斷的語氣,並且欣賞軍中層級分明的組織,他能夠夢想自己位在組織的頂端。在服役時齊騰巴赫也曾和上司爭執,不過那時他比較配合。服完兵役之後,他在波洪找到一份護理師的工作。他搬出家裡,搬進位於埃森和蓋爾森基興交界處的一間小公寓。身為有證照的護理師,當時他每個月可以賺到大約兩千馬克,在一般外科的男性病房工作。那間十分樸素的公寓每月租金含暖氣費在內只要三百三十馬克,另外他每個月還有幾筆固定的保險費支出,再加上他買了第一部車的開銷,扣掉這些支出,他每個月還是有大約一千四百馬克可以自由支配。到了月底他通常就把錢花完了,因此有時不得不向父母借點錢。他主要把錢花在服飾和人工日光浴上,還有去那些號稱是城裡高級聚會場所的狄斯可舞廳酒吧。他享受護理站同事欣羨的目光,因為他顯然能夠符合那些場所的守門人放行的標準。      「他們就只是納悶我怎麼能夠負擔得起。可是我既沒有小孩,也沒有存錢買房子這類支出,所以就還負擔得起。」不必值班的週末他會從城市的北邊搭計程車到南區那些時髦的聚會場所去,因為他絕對不想酒後開車。他說:「我在外科部門看多了車禍受傷的人,我可不想酒駕肇事。」言下之意對酒後開車的人很不以為然。在像埃森這樣佔地遼闊的城市裡,以這種方式搭計程車,車資累積起來肯定相當可觀。      「妳不也是醫生嗎?那麼妳在接受訓練期間一定也見過。」他說,藉由指出我們可能都有的經驗背景,他一方面試圖和我建立起親近的溝通關係,另一方面也想藉此表明我們是兩個在專業上平起平坐的人。      我帶著友善的嘲諷回答他,說我之所以選擇司法精神醫學是因為在這一行比較少碰見車禍受害人。「喝酒不開車」這種態度當然百分之百正確,可是他這種有責任感的自我要求和他被指控犯下的罪行是多麼矛盾。畢竟齊騰巴赫供認由於貪財而殺死了三名長者,而掘出屍體檢驗的結果也證實了他對自己的指控。      「跟妳說,我從青少年時期開始就喜歡手錶。」他突如其來地說。在其後的談話中可以聽得出來,他覺得在他的生活中明顯有享用奢侈品的餘裕。他父母親在他們兄弟出生時分別替他們買了人壽保險這件事就正中他下懷,齊騰巴赫因此在二十五歲時拿到了兩萬五千馬克。「那真的是一筆大錢。」他說。他用這筆錢買下生平第一支有深紅色錶圈的高級手錶,花了大約三千馬克,再買了一套米色西裝、一件白色西裝外套和一雙繫有鞋帶的雙色男士皮鞋,亮米色亞麻布面配上深米色皮革,這套行頭總共花掉他一千三百多馬克。幾天之後,他穿上這套西裝,配上那雙相稱的鞋子,戴上他的手錶,前往一家賣B M W汽車的經銷商。他挑了一輛配備齊全、狀況良好的中型二手車,是帶有金屬色澤的深綠色,付了一萬五千馬克的頭期款,其餘的部分就貸款支付。      「我爸媽氣壞了。」      為什麼呢?我問,想要更加了解養育他成人的父母的價值觀。      「他們一向都是節儉、樸素的人。他們也認為每個人在生活中都各有自己的地位,必須要知足。因為我從一開始就說過我想要追求更高的地位,他們一直都抱持著懷疑的態度。他們看不慣我在外表上也要與眾不同。我爸說:『我們存錢存了二十五年,而你把錢都揮霍掉了。』起初我很氣他這樣掃我的興,可是接著我心想,我的事我自己決定,就這樣,沒什麼好說的!畢竟也得考慮到我爸媽還是經歷過戰爭的那一代,他們的人生經驗不同。」齊騰巴赫如今需要更多錢,他決定除了護理師的工作之外也在肯姆納德湖畔一間遊客餐廳擔任兼職服務生。「我心想,這樣能夠拿到小費,可以賺得更多。但我不想在那些我平常會去光顧的場所工作,在那些地方我是另一個人。於是我在波洪市找了這樣一份工作。」這樣一來他每個月一共可以賺到大約兩千五百馬克,而有許多年的時間,他必須把賺來的外快拿去付汽車貸款。直到那時,齊騰巴赫對於交女朋友並沒有太大的興趣,只偶爾有個一夜情。      「我寧可暫時保持單身。」      二十九歲時他在常去的狄斯可舞廳認識了柯內莉雅.歐薇貝格,她十九歲,是一家時尚服飾店的售貨小姐,和他一樣喜歡名牌和時尚商品,她以為這個比她年長的男友是個職場上的成功人士。他開始和她交往,但總是在她的住處和她碰面,從不曾邀她回家。整體說來,她對他幾乎一無所知。「在妳家是這麼舒適,比起我那個單身漢住的小房間好多了。」因此也沒人發現齊騰巴赫仍繼續住在一個陳設簡陋的住處,除了一張床、一小排廚具、一張桌子、一把椅子和一個有輪子的立式衣架之外幾乎什麼也沒有,那個衣架是他在一家商店結束營業時便宜買到的。警方去他家搜索時找到了兩支高級精鋼男士運動錶,一支刻著W. S.縮寫字母的金製懷錶、兩支彩色的Swatch、一套小型音響、包括抒情搖滾和七零年代老歌的音樂C D、還有一整疊關於手錶和帆船遊艇的時尚雜誌。      擁有那輛B M W、相當多樣化的服裝和那支引人注目的運動型手錶,他得以在女友面前自稱是醫院裡一個大部門的護理主管。兩年之後,齊騰巴赫由於擅自更改了醫師開立的藥物並且被人發現而和雇主發生激烈爭吵,他被當場解雇。      「事過境遷之後,我會說我那樣做很蠢。」他說。當我針對這件事問起他的責任感,他表面上承認自己越權的錯誤,但卻認為就事情本身而言他是對的。不過他運氣很好,因為在很短的時間內他就在一間居家照護機構找到了工作,該機構替需求程度不一的老年人提供居家照護。這甚至還提高了齊騰巴赫的收入,因此他不必再去兼差當服務生,賺的錢也沒有減少。由於這時候汽車貸款已經還清了,他又有更多錢來買他喜愛的手錶,而他想花更多精神在這上面。「另外我也想更寵我女朋友一點。我跟柯內莉雅說我自行創業了,現在擁有自己的護理事業,說我現在是老闆了……」他騙她說他每個月賺一萬兩千馬克,因此他有時送她一件洋裝,有時送她一個皮包或一雙鞋子,並且經常帶她去高檔餐廳用餐。「反正那筆保險金還剩下一些。我在她面前假裝我現在真的賺很多錢,然後邀請她去蔚藍海岸度假,去了尼斯、坎城、摩納哥……所以錢很快就花完了,而我甚至還欠了債。所以我當然得弄到更多的錢。」齊騰巴赫先生直視著我,彷彿想問我是否明白其間的關聯。「但我也不想降低生活水準,後來我就有了這個主意,想說我不是在照顧這些年紀很大的老人嗎?以他們的年紀,他們也可能就這樣死掉。對九十歲的人來說這也不會令人感到意外。於是我思索著在我的病人當中有誰看起來是有錢人。」彷彿想要進一步說明他這個想法的邏輯,他又補充道:「老人家常常會把現金放在家裡,而不信任銀行。當然也有些老人家是靠養老金過活的窮人,這些人我就不抱指望了!」說到這裡他的語氣變得輕蔑中帶著包容。「我把這些人排除在外。」他停頓了一會兒,然後說:「我也徹底迷上了一支勞力士潛艇錶。」接著逐一說起那家公司出品的各款手錶,有點離了題,陶醉地談起他渴望擁有的那款手錶。彷彿要再度測試我能否與他平起平坐,他說:「我不知道妳是否明白我在說什麼。」我發現齊騰巴赫的虛榮心特別強,這種人往往會提出這種確認性質的問題,藉此想向對方表明不是每個人都具有和他們一樣的水準,而如果對方反正聽不懂,他們就也不想白費唇舌。同時他們也希望藉此展現出優越感。也就是說,溝通的願望擺盪在表現出優越感和與內行人建立起親近關係之間。除此之外,他的一切敘述都清楚、冷靜、中肯,沒有明顯流露出情緒,同時在接觸中始終帶有從事服務業的人那種職業性的友善殷勤。齊騰巴赫所做的敘述在某種程度上談的是他如何高明地謀殺高齡長者以資助他的生活方式。有時他會在那張不甚舒適的椅子上調整坐姿,始終維持著一種更像是受過訓練的詢問處人員的姿勢。      「如果你已經下定決心要弄到錢,即使是使用非法的手段,而你需要的錢其實還要更多,那麼你為什麼沒有─嗯,舉例來說─去搶銀行呢?」我感興趣的是他的道德觀。大家都知道「人為財死」,可是他的考量是什麼?他內心是怎麼衡量的?讓他最後決定去殺人?我問他這個問題並不是想要勸他說搶銀行在道德上會是比較優越的作法。不過,有時從未犯過罪的人也會犯下搶銀行這種罪行,他們乃是由於種種情況和錯誤而陷入財務窘境,讓他們覺得走投無路。是否有什麼外在壓力影響了他的所作所為?在犯下那一連串罪行之前他是否有過精神不穩定的時期?是否曾經精神崩潰?還是說那是犯罪上合乎邏輯的考量,畢竟也有幾次讓他達到了目的?「喔,我不相信自己有能力去搶銀行。那裡到處都是監視器,而且都有高度保全。不,要搶銀行我也得要有武器,而我並沒有武器……再說那樣一來你會是在公共場所作案。在那些老人家裡就只有我和他們。我列了一張表,考慮過該如何進行。我只想讓那些人失去意識,拿了他們的錢就走。」      我向他指出,剛剛他自己才說過年紀大的人很容易就可能過世。      「對,這的確也可能發生。但那不是我的本意。」這會兒齊騰巴赫試圖向我解釋,說他本來只想讓他的被害人失去意識,而那三樁死亡事件在某種程度上乃是不幸的意外。      要評估這個說法將是法庭的任務,但是以我身為鑑定醫師的觀點,這很難令人相信,更別說是三次了。      「我買了毛線手套,以免留下痕跡,並且可以摀住那些老人的口鼻。」      「可是你身為護理師,肯定知道單是摀住一個老人家的口鼻就有風險,可能導致他……」我沒有說下去。      「喔,不,這一點我並沒有那麼確定。」      「可是你剛剛才說過,你自認完全有能力更改病患的藥物。現在你說你不確定,這怎麼會符合你的職業經驗呢?我還是不完全了解你的意思。」      「這樣說也沒錯。」齊騰巴赫在椅子上稍微挪動了一下。「有可能我也許想過對方會死,但那不是我在每一件案子上的本意。」他深深吸了一口氣,流露出一絲不耐,彷彿我這樣問是在吹毛求疵。      我提出質疑:「既然那些人認識你,也知道你的名字,那麼如果他們還活著的話,就能夠描述作案的人是你。」接著又說:「這就是在第四個被害人身上的情況。此外,你讓被害人以一種盡量自然的姿勢躺著,使得別人起初根本不會發現他們是在遭受暴力的情況下死亡。」      「可是我考慮過,如果他們醒來,別人會以為他們腦筋不清楚了。老年人常常會覺得有人偷他們的東西。誰會相信他們呢?」接著他又說:「再說︙︙妳知道,年紀那麼大的人已經享受過一切,不再需要什麼。我絕對不會在提款機前面搶走一個年輕母親的錢,因為她需要那些錢來養家和照顧小孩。可是那些老人家很節省,生活很樸素,不再買什麼新的東西,每個月都領到養老金,存了錢也不會花……」      「你認為這些錢應該歸你所有嗎?」      「什麼叫做應該歸我所有?不,當然不是,可是我就是拿了。」      齊騰巴赫無疑令人印象深刻,由於他作案計畫的陰險,同時像做生意一樣完全就事論事,但在直接的交談接觸中並未表現出精神醫學上所謂的麻木不仁。他徹底考慮過他的作案計畫,而且事實上他的盤算幾乎成功了。直到第四個受害人屈克曼太太出乎他意料地沒有死亡,而只是暫時失去意識,在清醒過來之後能夠清楚地敘述齊騰巴赫曾經來過並且粗暴地強索金錢。而她女兒起初果真以為她頭腦不清楚而不願相信她所說的話,一如齊騰巴赫的預料。      後來在開庭審判時,那個果敢的老太太以證人的身分說:「在那一刻我看見了死亡。我深信他想要殺了我。」以一個仍舊硬朗的老太太略微沙啞的嗓音,她冷靜而清楚的分析在大審判廳專注而震驚的靜默中迴盪。      「那麼你一共搶到了多少錢呢?」我問他。齊騰巴赫在腦中做起心算:「在許密德肯斯那兒是……四百五,在布拉斯曼的錢包裡有兩百,然後─噢,那是很多錢─在他臥室裡有將近八千,在史托特邁爾那兒幾乎沒拿到什麼錢,我想是一百馬克吧,然後在屈克曼那兒是一千。」他計算著,「一共是九千七百到九千八百馬克,另外在許密德肯斯那兒我還拿了那支金錶。」齊騰巴赫用這筆錢買下那支潛艇錶,花了大約七千馬克,用剩下的錢預付了另一款手錶的訂金,另外還訂購了同一個品牌的一款男士金錶。      「那支金錶價值多少?」      「大約兩萬馬克。不過我是那家錶店的老主顧,講好了我可以分期付款,每個月付一千六百馬克。」      「那你打算怎麼湊到接下來每期要付的金額?」      齊騰巴赫沉默不語,揚起了眉毛,直視著我,嘆了一口氣。「妳知道,基本上我知道這件事總有一天會引起別人的注意。可是我也還是希望有朝一日我有了足夠的錢,就可以罷手了。」說著淚水湧進他眼眶。過了一會兒,我問他為什麼落淚。      「現在我該怎麼辦?我的人生已經毀了。」      身為司法精神鑑定醫師,碰到這種案例我能說什麼呢?齊騰巴赫很顯然沒有精神疾病,智力功能也沒有受損。根據他針對自身以及他的想法與行為所說的話,他是個虛榮心很強的人。還在青少年時期齊騰巴赫就展現出一種虛榮心和支配慾,反而使他受到同齡孩子的排斥。從小他就感到他生長的那種小康環境對他來說並不夠,顯然瞧不起撫養他長大的父母。同時,在他願意努力掙取的物質生活與社會成就和快速滿足物質願望的享樂原則之間存在著明顯的不對稱。齊騰巴赫沒有前科,但是他狂妄自負,這一點從一個例子中就能看出來,當他還在受訓期間就大幅干預醫院的用藥,差點讓他丟了受訓職位。最後他因為擅自更動醫師開立的藥物而丟了工作。他對職業生涯懷有自大的幻想,例如成為一所教學醫院的護理部門主管,卻缺少必須具備的專業資格和人格特質。他把領導地位和強勢作風混為一談。他的人際關係很薄弱,這一點和他表面上殷勤自信的舉止看似有所矛盾。其實齊騰巴赫和任何人都沒有情感關係,就連他和那個年輕女子的感情也純屬表面,事實上並沒有什麼人性上的東西使他們相繫。後來在開庭審判時,針對他這個人她也說不出什麼來。他們的關係由休閒活動構成,以一起享樂為目的。由於她年輕貌美,在某種程度上對他來說是個相稱的配飾,而他則符合她對於成功與財富的青少年式想像。對於他的被害人他完全沒有同理心,對他們沒有一絲同情或尊重。老人家容易受騙,由於他們認得他的臉孔而先給了他信賴,這些都是他作案計畫的一部分。在整番談話中,他們對他來說就只是有錢的人,在他眼中他們已經活得夠老了,現在大可以把錢交給他。      我向法庭說明了一種「自戀型人格違常」的特徵,這種人格違常最能夠「解釋」何以有人會犯下這種罪行。一如每一種針對人格違常所做的診斷,在這個案例中,思考模式、內心感受、行為以及人際關係的形成也都可以一直追溯到少年時期,並且因此在社交、職業或生活的其他領域造成不良影響。顯著的自戀表現於自以為了不起、自以為重要,力求別人認可自己的優越,卻未必建立在令人信服的合理基礎上。這種人對於自己的出色、偉大、名氣、成就或外貌充滿了幻想。在人際關係中他們是剝削者,主要係從成本效益的角度來看人際接觸。其特徵是缺少同理心,並且傾向於舉止傲慢。在許多人身上都看得出有一點自戀,因此在這裡要先請各位讀者不要緊張。自戀性格如果以健康的形式表現出來,能夠讓人擁有健康而正面的自信,讓人願意有所成就並且堅定地追求目標,也能讓人承擔起責任並且成功地塑造自己的人生。人生中的一切事物一向都在於劑量的多寡。另一方面,顯著的自戀則會導致肆無忌憚的自我中心和過度的自我表現,在這個案例中成為連續殺人罪行的溫床。

延伸內容

【推薦文】他山之石:德國的精神鑑定
◎文/楊添圍醫師(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院長)    德國,並不遙遠      繼受德國法系的臺灣刑法體系,於刑事責任與刑案精神鑑定制度,有相當多類似之處。如鑑定人的選任,仍以司法官意見為主,制度上並沒有自由選任鑑定人的設計。鑑定人與證人一樣,可接受交互詰問,但是地位仍類似輔助檢察官或法官之輔助角色。尚且,對於責任能力的判斷,即英美法所謂終極問題(ultimate issue),鑑定人可以提出結論,未如英美法所禁止。德國與臺灣相同的是,最後判斷取決於法官,而非陪審團。      最大的差異或許在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而無罪或減刑後,若有再犯之虞,在德國可能於司法精神醫院中長期保安監護;而臺灣,則至多在受委託之精神醫療院所監護五年。      我國與德國對於責任能力,都採取所謂「混合性立法」。簡言之,要有生理性符合的疾病或診斷,為首要條件;其次,這些疾病或缺損狀態,必須影響到,個人執行行為的自由意志,法學上稱為,「辨識能力」或「控制能力」兩者。      德國現行刑法第二十條規定:      行為人於行為之際,由於病理之精神障礙、深度的意識障礙、心智薄弱或其他嚴重的精神異常,以致不能識別行為之違法,或不能依此辨別而行為者,其行為無責任。      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行為人於行為之際,由於第二十條所列各原因,致其識別行為之違法或依其識別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減輕其刑。      我國立法理由中就載明參照德國之法制,而於二○○五年修定刑法第十九條: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對照來說,德國所稱病理之精神障礙、深度的意識障礙、心智薄弱或其他嚴重的精神異常,即是我國所稱之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      而後段,兩國所稱之辨識或識別行為違法,就是「認知辨識能力」;依其識別或辨識而行為,就是「情緒或行為之控制能力」。    精神異常認定有所不同      就德國鑑定實務而言,其精神異常狀態(insanity)的認定(我國: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似乎較臺灣更為廣泛或寬容。就其四大疾病因素而論,德國所稱「病理之精神障礙」,包括我們熟知的嚴重精神疾病,如思覺失調症、躁鬱症、嚴重憂鬱症、妄想症,以及各種原因造成的精神病狀態。而「深度的意識障礙」,包括:夢遊、極度情緒衝動以及深度催眠等與精神病狀態嚴重度類似之情形。「心智薄弱」,則指智能障礙或發展性遲緩。若僅限於這三類,則與我國精神醫學界的共識,相去不遠。      但是,德國之「其他嚴重的精神異常」可包括:嚴重的人格疾患,性偏好異常,以及嚴重精神官能症。雖然,德國在鑑定實務上,多認為,其他嚴重的精神異常,必須在社會功能呈現顯著影響(正如作者在文中多次強調),而且,至多可造成責任能力減輕而無法免除刑責。但臺灣通常認定此類疾病,完全不符合刑法所稱之「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不構成責任能力的減損。      換言之,即使具有精神醫學診斷,確定有精神疾病,也無法稱其一定符合刑法所稱之「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因為,在這字詞裡,隱涵著法律要件的限定。    鑑定後處遇大不同      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而無罪或減刑後,若有再犯之於虞,在德國則可能在專屬司法精神醫院中長期保安監護,實則近年來,由於出院條件更加緊縮,住院時間有逐漸延長之趨勢。而且,對於治療無明顯效果的病患,或者是性侵害犯罪者,還有所謂保安監禁的制度。      也有論者認為,德國以治療為前提,精神障礙或異常者,首應接受治療而非處罰,因此在制度上,採取比較寬容的態度;但是,一但具有社會危險性,其治療處分的意義,就被保護性收容所取代,因此,長期收容或監禁的情形,也逐漸成為常態。      在臺灣,由於刑法第八十七條之規定,則最多在受委託之精神醫療院所監護五年。這也引發,若社會危險性無法減低,最高五年監護,是否能減少公眾安全威脅的議論。      在生硬的責任能力與兩國法律術語後,且讓大家回到故事敘述的情境裡。    白話本鑑定報告書      作者以淺顯的文字,敘事的方式報告個案,然後用被鑑定人與自己的對話,逐漸展露個案的樣貌。每一篇,都像一份白話文的鑑定報告書。在故事之外,作者也每每表明自己的專業態度。如何不預設立場地對待被鑑定人,怎麼多想一些,避免遺漏被鑑定人可能有的精神問題,同時,也不時揭露出,自己思考的邏輯與鑑定的方法、作為。作為讀者,應該會感受到一位專業鑑定者的細膩與自我要求;身為精神鑑定醫師,則是時時與作者的想法產生共鳴,更是不斷地對於其專業堅持,倍感折服。      作者說,案例不是那麼聳人聽聞,但是具代表性。實則,從殺害重病配偶,殺害老人謀財以滿足自戀需求、母殺子女、憂鬱狀態自殺殺人、尾隨跟蹤殺害前妻、遊民入侵住宅殺人、性侵犯重覆犯罪,到思覺失調症兩例殺人案件,每每都是司法精神鑑定的重要議題,更可能延生出一本本的專論與研究。      正如,美國司法精神醫學專家Malmquist所言:了解殺人,是精神醫學的任務。    橫眉冷對千夫指      在「懲罰是必要的」案例中,作者試圖與一般人的想像對話:有條理,有計畫,怎會是精神異常?。兇手在表面上,控制能力並未完全欠缺,實際上,是有條理、有計畫的行動。但是,關鍵的問題是,病人沒有能力和自己的病態動機,保持距離,無法控制自己的動機。無法區辨事件是真實,還是自己的想像。同樣的情境,也出現在「強暴程式」案例裡。      另一方面,由於失去感情共鳴能力,這兩位思覺失調症患者,卻對加害人表現出冷漠或無法理解對方痛苦的態度。也正是這種行為與情緒上的異常脫離,正是思覺失調症不為人理解的主因之一。      作者在一開始就提醒,精神鑑定醫師的任務,不在於評估犯行,也不在於評估犯罪動機,而只在於檢查坐在他面前,被指控犯下一樁罪行的被鑑定人,在犯案時,是否患有某種程度的精神障礙。鑑定醫師必須能夠描述被鑑定人的「控制能力」或「辨別能力」由於哪種精神疾病、何種方式受到減損,既使這樁罪行引起了民眾的憤怒與仇視,即使就連略為暗示犯罪行為人的責任能力受限都會激怒大眾,但是,「司法精神鑑定醫師在做出鑑定時要始終本著知識與良知,不把公眾的期待納入考量」(出自〈黑暗的幻想〉一章)。    鑑定醫師的原則與堅持      其實,同樣身為司法精神鑑定醫師,我在這本書中,看到的不只是一個個尋常卻又滿是悲劇的案例,更多的是,支撐一位精神鑑定醫師的原則。      本書原名相當清楚,人人都可能成為兇手。作者前言就說,讓人成為兇手的原因往往十分平凡:自我憎恨、嫉妒、寂寞或是恐懼。因此,她他選擇了乍看之下,平凡無奇卻值得深入咀嚼的案例,而不是轟動一時、驚世駭俗的連續殺人犯。      在後記裡,作者說,「我堅決反對把那些犯下嚴重罪行、深深傷害了他人的人視為泯滅人性的妖魔。我在做精神鑑定時,面對的從來不是怪物。事實上,作為人類,我們彼此間的共同點遠遠多過差異」。還說到,「破壞性行為是人類固有可能性,我們就是這樣。但是正因如此,正因為我們都是用同一種木材刻成的,只在細微的紋理上有所差別,我們必須認出那些犯下醜陋罪行的人也是人,從而在其中也認出我們自己。」      這樣的反省,並不孤獨,也不遙遠。我不由得記起,美國精神鑑定大師Robert Simon這段文字:      「我們常認為虐殺與惡行,和正常人無關,而無視於一個基本假設:我們都是人類,有能力達成許多層次的行為,有些是好的,有些,我們相當清楚,是壞的。雖然大多數人可以遏制他們施虐、破壞的黑暗面,但是這一面卻日以繼夜地以不同程度出現與運作著。原始人類以為,月缺時,部分月亮也消失。今天,我們知道,月亮的黑闇部分,雖不可見,但依舊存在。」      感謝臉譜出版,得以先睹為快,而閱讀過程更帶給筆者諸多感動。相信讀者可以對於司法精神鑑定,有深一層認識與體會,更可以在各種案例中,感受到一位鑑定醫師的專業與真誠,還有她如何協助法庭裁判,卻又如何面對與詮釋人人困惑難解的人性邪惡。因此,我相信,這本書的出現,會讓許多精神鑑定的同儕們,獲得繼續堅持的能量和激勵。    參考文獻:    1. 張麗卿(2011):司法精神醫學-刑事法學與精神醫學之整合。台北,元照。 2. Norbert Konrad & Birgit Völlm (2014): Forensic psychiatric expert witnessing within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in German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w and Psychiatry 37: 149-154.

作者資料

娜拉.塞美(Dr. med. Nahlah Saimeh)

1963年出生於德國的明斯特/威斯特法倫,醫學院畢業後完成精神醫學及心理治療的專科醫師訓練。她的專業領域是司法精神醫學,近十多年來任職於此一領域的主管階層,目前在一所高度戒護的司法精神病院擔任院長。身為司法精神鑑定醫師,她的鑑定對象以暴力犯罪者與性犯罪者為主,她負責研判犯罪行為人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並且針對其威脅性與再犯可能作出預測。 相關著作:《告訴我,你為什麼殺人:司法精神醫學專家眼中暴力犯罪者的內心世界》

基本資料

作者:娜拉.塞美(Dr. med. Nahlah Saimeh) 出版社:臉譜 書系:臉譜書房 出版日期:2017-07-06 ISBN:9789862355947 城邦書號:FS0074 規格:平裝 / 單色 / 304頁 / 14.8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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