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
- 作者:柯姆.托賓(Colm Toibin)
- 出版社:時報出版
- 出版日期:2015-12-04
- 定價:380元
- 優惠價:9折 3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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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2006年IMPAC國際都柏林文學獎
◆2005年法國最佳翻譯小說獎
◆2005年浪達同志文學獎
◆2004年英國布克獎最後決審名單
◆2004年《紐約時報》年度十大最佳小說
◆2004年《洛杉磯時報》年度最佳小說
柯姆.托賓生涯最重要代表作
一代大師孤獨一生的轉捩點,深入作家壓抑赤裸的內心世界
刻劃亨利.詹姆斯寫出《慾望之翼》之前長達五年的低潮迷惘
非凡結合史實與逸事,如真似幻,文筆優美、絲絲入扣
大膽剖析內心世界,他的痛苦絕望,同性戀情帶來的困擾
以溫煦動人的文筆描繪一代大師坎坷壓抑的藝術心靈
一八九五年,當時已被後輩作家稱為「大師」的美國小說家亨利.詹姆斯,遇上首部劇作在倫敦首演失利的挫敗,陷入中年低潮。長達五年時間,他隻身在歐洲大小城市中流浪,自我放逐,期間先後經歷表妹蜜妮、妹妹愛莉絲,以及摯友康斯坦的死亡。這段進入二十世紀以前最後五年的時光,儘管生活相對平靜,內心卻波瀾起伏:渴望創造傳世傑作,卻屢屢遭逢絕望;出生仕紳的他,性格孤僻,始終對自己的同性情欲感到不安。在托賓筆下,亨利.詹姆斯經歷一生最漫長的低潮,是他藝術與自我蛻變的轉折,也預見他放逐異鄉、孤獨一生的縮影。
本書是愛爾蘭作家柯姆.托賓,創作生涯至今最重要的代表作,榮獲IMPAC國際都柏林文學獎,並入圍布克獎決選。托賓的作品:冷冽、精準、複雜又深沈,他筆下人物的「沈默」,已成為個人風格。托賓在本書中機智內斂地結合史實與逸事,選擇詹姆斯在密集寫出晚年高峰代表作《鴿翼》、《奉使記》、《金碗》之前消沉的五年歲月,對時代氛圍的掌握極為準確,並且精準使用大師豔驚當世、典範流傳的意識流手法刻畫詹姆斯的內心活動。托賓描寫「大師」敏感纖細的內心且隱藏於作品後高度壓抑的私人情慾生活,臻至虛構文學的頂峰,最好的傳記作家不敢也無法達到的目標,打造出一個為寫作而孤寂痛苦的靈魂,逐步揭開一位文學大師為了追求完美所付出的代價和生命中的失落。
【名人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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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姆.托賓的《大師》帶讀者幾乎觸及了亨利.詹姆斯赤裸裸的靈魂,也與真正的藝術面對面。這是一本空前絕後的偉大創作。」
——麥可.康寧漢(《時時刻刻》作者)
「亨利.詹姆斯成為文學大師,在於他能將凡俗日常淬鍊為藝術;托賓做的也一樣。」
——李欣穎(台大外文系副教授,摘自導讀〈中年藝術家的肖像〉)(全文收錄書中)
「寫出大師苦悶抑鬱的內心——女人愛他,他不愛女人,但是他又不能愛男人。托賓彷彿祭出「降靈會」,把詹姆斯的幽魂請到二十一世紀……」
「托賓的《大師》提供讀者另一種認識亨利.詹姆斯的路徑,寫出大師苦悶抑鬱的內心……托賓總是偏愛採用含蓄的小說技法,口語來說就是「憋」。他筆下的人物幾乎都是彆扭的憋功高手。」
——紀大偉(摘自總導讀〈國族、性別、托賓小說的含蓄美學〉)(全文收錄書中)
「本書必讀。柯姆.托賓的卓越小說向亨利.詹姆斯致敬,而我們更有幸拜讀。」
——愛莉絲.希柏德(《蘇西的世界》作者)
【媒體推薦】
鮮活但內斂的手法,結合了部份史實和難以言說的親密關係,逐步揭開一位文學大師為了追求完美所付出的代價和生命中的失落。
——「國際IMPAC都柏林文學獎」評審團
文筆優美而充滿哲思……令人驚嘆其藝術方面的成就。
——《紐約時報》
深刻機敏,筆觸奔放的上乘作品。
——《衛報》
大放異彩的亨利.詹姆斯……托賓的精彩作品讓這位大師重生了。
——《泰晤士報》
悉心研究精雕細琢的文學奇作。
——《紐約客》
《大師》讓我們親密透視亨利.詹姆斯的真實世界。
——《倫敦書評》
只要是亨利.詹姆斯的崇拜者,無不被《大師》的雋永字句深深吸引——作者讓角色的心理與文字巧妙結合交融,造就難得一見的文學大作。
——《週日電訊報》
《大師》中的詹姆斯栩栩如生,其人生彷彿在讀者眼前鮮活躍動,遠勝任何大師本人的傳記。
——《君子雜誌》
少有當代小說家能在文學作品中探索深沉透徹的人性心理,但托賓再次展現細膩手法,令人折服。
——《旁觀者》
托賓熟練地捕捉了詹姆斯命運的繁複、沉默,還有他對愛情的私密想望及他毅然戒斷情事的決心……托賓大膽地向這位至今文學界仍奉為《大師》的偉大作家致上崇高敬意。
——《愛爾蘭時報》
以犀利的洞察力、尖銳側寫一位無法勇敢接受愛戀的男子沉澱多年的內心怨懟。
——《新政治家》
扣人心弦……托賓在字裡行間展現睿智機巧,以隱喻手法呈現人性心理的微妙,淋漓盡致。讓讀者看出這位偉大的小說家如何刻畫人類意識的細微差別與當時社會的多元繁複。
——《週日泰晤士報》
《大師》如一尊偉大的亨利.詹姆斯雕像……托賓以自己獨特的文筆,再次造就了得意之作。
——《觀察家》
引人入勝,絲絲入扣的迷人小說……在托賓巧手下,小說中的詹姆斯更是特立獨行,《大師》是了不起的成就。
——《獨立報》
目錄
「中年藝術家的肖像」 文/李欣穎(台大外文系副教授)
「國族、性別、托賓小說的含蓄美學」 文/紀大偉(政大台文所助理教授、作家)
第一章 一八九五年一月
第二章 一八九五年二月
第三章 一八九五年三月
第四章 一八九五年四月
第五章 一八九六年五月
第六章 一八九七年二月
第七章 一八九八年四月
第八章 一八九八年六月
第九章 一八九九年三月
第十章 一八九九年五月
第十一章 一八九九年十月
導讀
國族、性別、托賓小說的含蓄美學
◎文/紀大偉(政大台文所助理教授,著有小說《膜》、《感官世界》、《晚安巴比倫》。)
愛爾蘭跟台灣的歷史遭遇類似。愛爾蘭跟英國的關係就像台灣跟中國的關係一樣一言難盡。昔日愛爾蘭文學經常被迫當成英國文學的支流,一如台灣文學往往被迫當成中國文學的一部分。「英國」文學巨匠,如王爾德、喬伊斯等人,其實都是愛爾蘭人而不是英國人。早在本地學界還沒有承認「台灣文學研究」的正當性之前,釵h本土學者便迂迴地藉著研究愛爾蘭文學來間接關心台灣,例如台大外文系吳潛誠教授(他也曾經參與時報出版社某些國外大師名作的翻譯)就明確指出追求民族自決的愛爾蘭就是台灣的隱喻。除了國族議題之外,愛爾蘭和台灣也都關切同志人權;兩地的同志運動剛好都是在1990年代勃興。今年愛爾蘭採用公投(門檻極高的民主方式)通過同志婚姻合法化,讓全球瞠目。
托賓(1955-)是當今英語世界最具聲望的小說家之一,也是愛爾蘭最富盛名的同志作家。我認為他值得台灣讀者留意的理由大致有三。一,他的小說重要課題之一就是如何在大國(英國)隔壁做個小國小民、好國好民(這裡的小國是指愛爾蘭)。二,愛爾蘭一方面虔信天主教,一方面又力求突破傳統、追求進步人權;身為虔誠教徒又身為出櫃同志的托賓在作品中整合新(指同志身分)與舊(指宗教信仰)。 三,「鄉土文學」、「新鄉土文學」、「後鄉土文學」等等詞彙是台灣文學的熱門議題。托賓正好偏好將小說聚焦在愛爾蘭鄉鎮的小老百姓風土人情。
托賓最著名的小說是入圍布克獎的《大師》(2004),書名所指大師是美國小說家亨利. 詹姆斯(Henry James, 1943-1916)。「老字號同志」詹姆斯在英語文學界的地位崇高,但他的長篇鉅構很少被譯介到台灣。台灣讀者比較熟悉詹姆斯作品改編的電影,例如《慾望之翼》(即《鴿子的翅膀》,The Wings of the Dove,1997年上映)。各國讀者為圖方便,透過改編電影認識(或誤解)詹姆斯,而托賓的《大師》提供讀者另一種認識詹姆斯的路徑:《大師》將詹姆斯當作小說主人翁,寫出大師苦悶抑鬱的內心——女人愛他,他不愛女人,但是他又不能愛男人。《大師》在英語世界造成熱烈迴響,簡直取代書市早就存在的多種詹姆斯傳記。托賓彷彿祭出「降靈會」,把詹姆斯的幽魂請到二十一世紀。托賓動手寫《大師》出於他的用央A以及創意:他本來就寫了一系列研討詹姆斯的散文,但他偶爾發現,與其將這一系列散文整理成一本以詹姆斯為中心的文集(這一類獻給文學大師的散文集在各國都汗牛充棟、不足為奇),還不如藉著「把詹姆斯寫成小說主角」來貼近大師。用台灣口語來說,《大師》就是詹姆斯的「cosplay」。
《大師》跟托賓其他小說相似,重點都在小人物如何處理吞下肚子裡的委屈情緒。托賓把大師詹姆斯寫得平凡渺小,跟他在其他作品突顯的寡母、感染愛滋的同志、耶穌的聖母瑪利亞(對,他也把聖母寫成凡人)等量齊觀。托賓喜歡讓小老百姓擔任小說主角(詹姆斯和聖母瑪莉亞也都被請下神壇),選擇素樸小鎮作為小說場景,避免灑狗血的情節、炫耀文學技巧的大儒L。也就是說,托賓小說在乎內心世界(也就是人心)而非外在世界(在人心之外的浮華人生)。國內外作家一寫起內心世界就經常祭出「戲劇性獨白」、「意識流」、「夢境、噩夢、囈語」等等技法,彷彿一定要使出奇技淫巧才能夠顯示出人心的乖戾,但是托賓完全捨棄這些早就過時的矯情手法。托賓以看似沒有敘事技巧的手法陳述小說人物看似平靜無波的日常生活,但是平凡生活底下埋藏波濤洶湧的無奈感。
入圍布克獎的《黑水燈塔》(1999),應該也是台灣讀者最能輕易享受的托賓小說。小說主人翁是家庭事業都得意的職業婦女,某日突然從陌生男子得到來自親弟弟的口信:弟弟因為愛滋併發症發作,生命垂危,想見姐姐最後一面。主人翁才赫然醒悟自己安穩的生活其實建立在兩種自以為眼不見為淨的行為上面:一方面她長久沒有理會弟弟的下落(原來弟弟早就放棄跟老家的人來往,改而依賴同志社群的朋友——在姐姐眼中的陌生人),另一方面她也早就拒絕跟自己的母親、外婆聯絡(這三代母女早就鬧翻了)。因為同志身分而被放逐(或,「被自我放逐」)的弟弟選擇「回家」等待死亡,於是外婆、母親、主人翁三代母女終於面對如何和解的課題。
在《黑水燈塔》之後的代表作就是《大師》。《大師》的書名和主人翁(詹姆斯)可能讓讀者敬畏,但是這本書其實通俗、容易消化。各界評論家已經發現一個弔詭現象:越是不熟悉詹姆斯小說的讀者,就越能夠盡情享受《大師》這本奇書。《大師》之後的力作《布魯克林》(2009)主人翁是1950年代愛爾蘭小鎮少女。因為當時年輕人在愛爾蘭境內難以找到工作,少女因緣際會抵達紐約的布魯克林區,成為百貨公司櫃姐。今日,各國正在風靡各種移民故事(例如台灣近年熱門的《灣生回家》),《布魯克林》也透過天真少女的眼睛敘說了移民故事以及移民行動必然牽涉到的族群之間張力。
入圍布克獎的《馬利亞的泣訴》(2012)書名直譯是「馬利亞福音」。聖經包括馬太福音等等(以男性角度發言的)「四大福音」,而托賓故意要採用聖母馬利亞的角度述說女性角度、母親角度的另類福音。托賓推出這本書,可能因為他本人是虔誠教徒,也可能因為他總是盡量讓女性角色(尤其是母親)擔任小說要角,更因為他想要為馬利亞「爭取發言權」。在宗教藝術中,聖母的形象很主流;弔詭的是,在聖經的詮釋中,馬利亞卻很邊緣、缺乏發言機會。《我的母親諾拉》(2014)是另一本讓女人說話的托賓小說,主人翁是新寡的母親,一般認為是托賓母親的化身。評論家們也認為,這本書藉著描繪寡婦的重生,來為近當代的愛爾蘭命運立傳。
國族和性別是托賓小說的常見課題。這兩個課題宛如揮發性高的液體,容易讓人熱血沸騰,但是托賓總是偏愛採用含蓄的小說技法——口語來說就是「憋」——低調處理國族與性別,並不輕易釋放這兩者帶來的壓力。他筆下的人物幾乎都是彆扭的憋功高手。在過度講究閱讀爽快的今日書市,托賓反而要讓讀者感受悶燒之後餘波盪漾的惆悵。內文試閱
蜜妮在三月過世,就在他倆最後一次見面後的一年。他人還在英格蘭。知道她的離世,他感覺自己的青春也就此流逝,他知道到了最後,她也同樣恐懼死亡。想必她寧可放棄一切,只要能讓自己繼續活著。隨後幾年,他總是渴望知道如果她還在,會對他的小說和故事有什麼看法,他也想知道她對於他的人生抉擇又有何話可說。失去了她深刻直接的回應,格雷、荷姆斯與威廉也都悵然所失。他們全都殷切想知道,蜜妮對他們的看法與想法。亨利更納悶她現在過著什麼樣的人生?她心思細膩,尋求挑戰,又該如何應付這個處處為她設限的世界?他唯一的安慰是,至少他比這世界更瞭解她,人生沒了她儘管痛苦,卻是他必須付出的代價,因為青春年少的他曾有幸與她相處。人生依舊運轉,他知道她的音容終將引領他的智慧,這是他賴以寄託與追求光明的準則。
說蜜妮.檀波在他心頭流連不去,還不如說他終究無法離棄她。走到哪他都能看見她,無論是回到父母的家,或是後來他到法國與義大利旅行,到處都有她的身影。在宏偉大教堂的暗影下,他看見了她,她那玲瓏高雅又深富好奇心的身影,只要看到藝術品,她便驚訝得說不出話來,然後努力想找出適合當下情境的言語,豐富自己全新的感官人生。
在她死後不久,他寫了一篇故事《旅伴》(Travelling Companions),內容描述威廉從德國前往義大利,在米蘭大教堂巧遇她,看見她站在達文西畫作〈最後的晚餐〉前方。他喜歡讓她撐著一把有紫蘿蘭花邊的白色洋傘,動作眼神與嗓音透露她的聰慧。他現在能掌控她的命運了,她已不在人世,他能讓她體驗她會想經歷的,為她那提前結束的殘酷人生加點戲。他不知道前輩作家是否也曾經這麼做,或許霍桑還是喬治.艾略特,也曾經讓死者復生,日以繼夜,猶如魔術師或煉金師,抵禦命運、時間與其他難以克服的因素,創造另一個神聖的生命。
他忍不住猜想如果她還活著,現在會在做什麼,她的人生又會是如何?在他妹妹愛莉絲面前是不准提到蜜妮的,因為妹妹忌妒蜜妮擁有的一切:她獨具一格的美與魅力,她的自信,她的深刻與嚴肅,她對男人的影響力。後來,愛莉絲甚至忌妒蜜妮先過世了。
威廉很喜歡揣摩蜜妮的人生,討論這個話題時,他與亨利都同意她不知道自己該嫁給誰,如果她還活著,她一定會太理想化,過度魯莽或甚至矯揉造作。兄弟倆都同意蜜妮的婚姻絕對會失敗,想必她這麼複雜的一個人,一定早已體會這一點,知道自己身無分文又過度聰明,這將是生命難解的悲傷課題。他與威廉都認為就多數層面而言,狹隘的人生無法侷限她的靈魂。她的性格與行為,在亨利看來,似乎都指向同一個結論——她的生命終將鬱鬱寡歡,讓她提早香消玉殞。
他常想像她嫁給格雷,或荷姆斯,或威廉,她的地位將微不足道,終日在婚姻中奮戰,卻怎麼樣也贏不了。在《可憐理查》(Poor Richard)中,他讓她去了歐洲,終生未嫁。到了《黛絲.米勒》(Daisy Miller),他筆下的她魯莽衝動,從不按牌理出牌,最後死在羅馬。而《旅伴》的她嫁了人,他也描述她與伴侶在浪漫義大利相遇的情節。他絕對不會讓她落入家庭雜務俗事的窠臼,更不可能讓她在無趣男子的陰影下苟活。
一直到他看了《丹尼爾的半生緣》(Daniel Deronda),他才頓悟自己之前沒注意到的一件事——一位活潑的女子毀於一場窒悶的婚姻,這可是很能大書特書的題材。恰巧這段時間他也在看特羅洛普的《費尼斯.芬》,雖然他只是打發睡前時光,但洛拉.甘乃迪夫人的婚姻卻令他大受震撼,他很好奇其他讀者是否也會同情這位勇敢聰明的女主角,面對不幸的命運,幻想終有一日能奔向自由人生的渴望。
他開始寫作。當時他已經在英格蘭住了幾年,感覺自己應當能用更客觀的角度看美國。他想讓美國清新自由的精神融入她的生命,隨時準備好擁抱人生,對他人與自己抱持開放的態度。他將他筆下的年輕女孩擺在他奶奶位於亞伯尼的大房子,場景裡只有奇怪擁擠又陳舊的房間,後來,有錢的托榭太太出現了,她立刻下令要拯救依莎貝.亞契,帶她到英格蘭冒險,那裡也是他筆下許多女主角最想望的地方。到了英格蘭,他安排了三位追求者:一是直來直往的嚴肅男子;另一位男子溫柔高尚;第三位可能因為生病或個性不合或語氣尖酸而不適合當她丈夫,後來卻成為她的莫逆之交。
他在佛羅倫斯寫作,每天早上他在河畔旅館醒來時,或稍後到了貝洛斯瓜多時,他總認為自己身負重責大任:他必須讓蜜妮能漫步這些可愛的街道,讓和煦的托斯卡尼陽光撫觸她溫柔的臉龐。但不只如此,他想要更細膩描述她的道德特質,手法必須空前絕後。他想讓這位身無分文的美國女孩開創一個能自在紮實呼吸的宇宙。他給了她金錢、追求者、別墅與宮殿,她身旁更有了新朋友,體會更不一樣的感官享受。他從來不覺得自己這麼有力量過,這是他的責任;他在佛羅倫斯的街道與碼頭散步,腳步輕盈踏上貝洛斯瓜多的蜿蜒山丘,這種輕盈活力都讓他寫進了書裡。他的文字優雅自然,彷彿蜜妮正呵護著他,俯瞰著他。他設想並寫下某些場景後,偶爾甚至不確定它是否曾經發生,抑或他想像中的世界終於取代了現實。
但多年來,蜜妮卻是再真切也不過,比任何他認識的新朋友或是遇見的人更為真實。她屬於他誓死守護的那一部份本我,他隱藏的自我,在英格蘭沒人知道或瞭解他的這一面。在英格蘭天空下好好守護她容易多了,這裡的人不會像他想念表妹這樣緬懷死者,在這裡就只有當下,只需注意禮節規章。在這裡,他賦予她力量,讓她走路有風,而那風中迴盪著一首繚繞悠長的老歌,那哀愁的音符更與他如影隨形。
直到他看見荷姆斯,才想起這位老朋友有多麼喜歡英格蘭人;荷姆斯在萊依一下了火車,就不斷說自己見了哪些人,而這些人又是如何如何,例如茱莉亞死後,萊斯里.史提芬的重聽更嚴重了,還有瑪歌.坦納結婚之後整個變了一個人,以及他的新密友凱斯唐夫人多麼吸引人。亨利甚至懶得開口,他也知道如果自己真的說了話,話題也會立刻被岔開。荷姆斯神采奕奕,儘管過了這麼多年,他更成熟英俊,甚至更帥氣了。或許,亨利心想,這全得歸功凱斯唐夫人。
「恐怕,」亨利終於找到空檔,「恐怕萊依沒有什麼爵士啊,夫人的。這裡安靜得很。真的,非常非常安靜。」
荷姆斯用力拍了他的背,面帶微笑,彷彿才剛發現亨利站在眼前。擔任法官之後,他反倒變得更不收斂了。亨利心想,也許當下五十多歲的美國人都是這樣吧,但他想到自己的大哥威廉與威廉.迪恩.哈威,他知道應該只有荷姆斯會有這種表現。他企圖想對荷姆斯解釋自己現在手邊正在寫的兩篇小說,過去幾個月來,除了自家僕人外,他不太跟外界連絡。但荷姆斯正專心欣賞田園風光,根本無暇聽亨利說話,在那當下,亨利慶幸荷姆斯只會來普因特丘住上一晚。他從威廉與哈威那裡得知荷姆斯現在是美國大名鼎鼎的法官,他所提出的法律理論在法界與政界都是方興未艾的熱門話題,約莫相當於達爾文在科學界與宗教界的地位。亨利還記得他曾經問威廉到底是什麼理論,威廉直截了當說荷姆斯啥都不信,還將自己的觀點搞得合情合理,甚至流行了起來。威廉說,他的立場就是他沒有立場。哈威的口氣就沒有威廉這麼犀利了;他只解釋荷姆斯想讓法律近乎人情現實,而非死板的教條道德。就像達爾文,哈威說,荷姆斯同樣開發了一種「贏家」理論,但最吸引人的還是他尖銳坦率卻又平凡簡淺的論點。
他與荷姆斯走過萊依街道時,荷姆斯嘴上正說著自己總覺得該搬到英格蘭來住。當然啦,如果他真的搬了過來,英格蘭人可不會全心歡迎他,荷姆斯補充。亨利聽得點頭稱是,不過他的心思馬上就跑到別的地方了。
他們在露臺吃晚餐,飯後靜靜欣賞靜謐暮光下的遼闊平原。荷姆斯伸展他的雙腿,似乎準備好好在這裡渡過悠閒的夜晚,但亨利只希望時間快轉一小時,讓他有機會告退。他們之間的話題沒有重點,彼此都小心避開會讓兩人意見相左的議題,例如似乎曾與荷姆斯吵架的威廉,還有被冷落在波士頓的荷姆斯夫人,以及亨利的小說。他很清楚其實荷姆斯對這些都很有意見。兩人討論的不外乎美國社會與友人間的八卦,政治與法律等等,很快就沒話說了。亨利發現自己問了太多老朋友的問題,荷姆斯也回答了太多次自己根本沒見到他們,或他們根本不熟,還說也許亨利知道的比他還多。
晚霞餘暉流連不去,兩人沒怎麼說話,亨利覺得應該無話可說了。他挪動椅子,想好好看看荷姆斯,眼前的這個男人對人生心滿意足,亨利甚至感到一股厭惡。
「時間實在太快了,好奇怪,」荷姆斯說。
「是啊,」亨利也伸了懶腰。「我還以為在英格蘭的時間會過得比較慢,結果搬到這裡,住了這麼久之後,我才知道那全是虛幻。現在就看義大利的時間會不會慢一點了。」
「我在想那年我們一起過的夏天,」荷姆斯說。
「是啊,」亨利說。「燦爛又野心勃勃的夏天。」
亨利等著荷姆斯開口說光陰飛逝或一切宛若昨日之類的話,還思考自己該如何回應這種俗不可耐的內容。他已經準備好通報威廉,告訴大哥荷姆斯真是個令人受不了的談話對象。
「我清楚記得那個月的每一分每一秒。比昨天還記得清楚,」荷姆斯說。
兩人再度陷入沉默;亨利不知道他還要等多久才能客氣告退。荷姆斯清清喉嚨,彷彿準備說話,但卻又住了嘴。他嘆了口氣。
「我總覺得時間不斷往後退,」荷姆斯轉向亨利,確保亨利在聽他說話。「那年夏天一結束,一切全都歷歷在目,我能清楚回憶,彷彿過往籠罩了我身邊的所有事物。有時我感覺自己像在水底,只能看見模糊的輪廓,絕望想浮出水面呼吸。我不知道戰爭對我做了什麼,我只知道自己活下來了。但我現在知道,當時的恐懼、震驚與英勇只是文字描述罷了,它們並沒有教會我什麼——其實凡事皆如此——當你一天又一天重複體驗,你也將永遠喪失了部份的自己。南北戰爭後,我變得渺小,我很清楚,我的靈魂,我的生活方式與感受多多少少都癱瘓了,但我卻不知道是哪些部份出了問題。沒有人看得出哪裡出了錯,連我自己也沒辦法。那年夏天,我只想改變,不再當個旁觀者。我想要參與,我想盡情享受人生,就像那美好的三姊妹。我渴望重生,就像現在,時間的過去對我是有幫助的,讓我更能好好活著。我二十一、二歲時,體內沒了任何平凡正常的情緒與感受,從那時起,我就不斷想要彌補,我要過好人生,我要跟其他人一樣,好好生存。」
荷姆斯的聲音幾乎是生氣了,但奇怪的是,卻又疏遠低沉。亨利知道要他抒發這些心情會有多麼辛苦,他也知道荷姆斯所言不假。兩人再度陷入緘默,但這一次,空氣瀰漫了悔恨與頓悟。
亨利不認為自己該說什麼話。他不需要告白什麼。他打的仗是私密的,僅限於自己家中,並深深埋藏在他的心底。他不用提起,也無須解釋,但當荷姆斯描述心情寫照時,他深有同感。有時,他感覺自己的人生屬於別人,一個還沒開始寫的故事,一個尚未成形的主角。
他以為荷姆斯話已經說完了,他也準備再待一會兒,畢竟荷姆斯剛才的告白言猶在耳。但他緩緩瞭解到,荷姆斯看著他,一面斟滿白蘭地的動作,原來,對方覺得今晚時間還長,荷姆斯還有話要說。他等著荷姆斯開口。終於,他說話了,但語氣已然轉變。他又回到那位公眾人物,那位世人景仰的法官。
「你也知道,」荷姆斯說,「《一位女士的畫像》是一本能紀念她的好書,雖然結局實在不怎麼樣。」
亨利看見天色逐漸昏暗,沒有回答。他並不想討論自己小說的結局,但他還是很欣慰荷姆斯終於提到了這本書。
「沒錯,」荷姆斯說,「你完全掌握了她的高貴優雅。」
「我想我們大家都很欣賞她,」亨利說。
「她就像我的試金石,」荷姆斯說。「真希望她還活著,我想知道她對我的看法。」
「的確,」亨利說。
荷姆斯喝了一口酒。
「你會不會後悔她病重時,沒帶她去義大利?」他問。「格雷說她問了你好幾次。」
「我不覺得她曾經開口『問』我,」亨利說。「當時她的病情已經加劇了。格雷的消息不正確吧。」
「格雷說,她問了你,但是你沒有說要幫她,也許到羅馬過冬天可以救她一命。」
「什麼都救不了她,」亨利說。
亨利察覺荷姆斯語氣的尖銳與刻意,彷彿在凌遲質問他,這位老朋友對他毫不留情。
「她沒得到你的回應,就此知道自己活不長了。」荷姆斯這句話彷彿已經演練許久。他清清喉嚨繼續。
「最後她知道走投無路,知道自己活不長了。她當時孤苦無依,也深信自己就要這樣獨自死去。你是她的表哥,本來就可以帶她旅行。你無牽無掛,而且你人已經在羅馬了,根本花不了什麼工夫。」
後來,兩人沒再交談,夜深了,陰鬱暗夜似乎無所不在。亨利要僕人不用拿來檯燈,因為他們都要離開了。荷姆斯喝著酒,雙腿不斷轉換動作。亨利不記得自己後來怎麼回房休息的。
到了早上,亨利還在思索昨晚他早該如何為自己辯解,或他該如何結束那段對話。顯然這件事已經在荷姆斯心上醞釀好幾年了,他也一定與格雷密謀過,這兩位律師堅定立場,在家鄉對他評頭論足。現在,荷姆斯就可以回家告訴格雷自己是怎麼說的了。
早餐時,荷姆斯冷靜得很,彷彿昨晚那段話就是一次艱困卻又深思熟慮的判決。現在,他總算可以無愧於心了。他說自己下週末要回來,亨利還在考慮該怎麼找藉口。他不太想再見到荷姆斯了。
接下來那一星期,他工作得很認真,儘管手痛確實厲害。他不到露臺閒坐,只有在吃飯與睡覺時才離開書桌。過了幾天後,他寫信給荷姆斯說他得趕稿,可惜不能再陪他渡週末了。他告訴荷姆斯希望能在他回美國前,在倫敦再見上一面。
有好幾天,他沉浸在這封信帶來的孤寂中,但是他忍不住不斷回想他與荷姆斯的對話;他想要寫幾封信給荷姆斯,但是根本沒有動筆。他深信他們對他的指控極不公平、無憑無據,荷姆斯竟能冷酷提起那段往事,真是太令人惱怒了。
他無法確定表妹在生命的最後幾個月,與格雷通信的內容到底是什麼。他知道格雷把她的信全留在身邊,亨利自己在倫敦的公寓也有幾封蜜妮最後一年寫給她的信。他知道她並不怪他,但他真希望自己能知道她倒底是用哪些文字描述自己想去羅馬的心願。他緩緩停下手邊工作。只要是清醒的時刻,他的心思都在回憶住在倫敦與義大利的那些時光,還有她的那些信。他想還是去把信給找出來吧——他記得很清楚自己將信收在哪裡——然後好好打開信再仔細研讀揣思一番,他無法擺脫這些念頭,他知道自己一定得回倫敦一趟。他會像幽靈一樣飄入自己在肯辛頓的公寓,走到櫥櫃前拿出信,看完信後再回到萊依。
等火車時,他好擔心會遇到認識的人,這樣就得假裝自己要回倫敦辦事。他很怕開口說話,就算告訴僕人他要出門,或是與計程馬車的馬夫說話或是買車票,都讓他緊張兮兮。他真希望自己能就此隱形一兩天。回倫敦的路上,他心裡不斷在想,那些信可能根本沒什麼,看了也許連他也搞不清楚,到頭來也許根本與他現在所知的內容差不了多少。
當他走出車站時,他突然驚覺在那次戲院的大災難後,他是過著如此平淡的人生。他努力追求的恬澹生活,如今隱約就要消逝了。當他打開公寓櫥櫃時,他覺得一定會發生什麼事,他努力說服自己不要想太多,不要太焦慮,但一點用都沒有。
信很容易就找到了,他很驚訝它們竟然這麼輕巧簡短,信紙的摺痕讓墨水都糊了,有些字跡已經難以辨識。然而,那是她的信沒錯,上面還有日期。他將信唸出來:
我會很想念你的,親愛的,但是我更高興知道你過得很好,正在享受人生。如果你不是我表哥,我會寫信請求你娶我,讓我跟著你走,但當然,這不可能,所以我只好安慰自己,告訴自己你也不可能接受我的表白。
他繼續看下去:
如果我明年冬天真可以去羅馬,可能跟你見到面嗎?
接著是最後的幾封信之一:
親愛的,你想想,如果能在羅馬相聚,會有多麼開心!光想到這裡我就快樂得要發瘋了。我願意放棄一切,只為了到義大利過冬。
他將信放到一旁,雙手抱著頭。他沒有幫她,沒有鼓動她,而她也竟然從沒直接開口。如果她曾經堅持,現在他平靜下來想,他一定會袖手旁觀保持距離,或用盡全力積極勸阻她不得到歐洲。就在那一年,他也才剛成功逃入明亮燦爛的舊世界,這是他畢生渴望。他正在創作故事,吸收所有感官接收到的刺激,構思自己的第一本小說。他再也不是詹姆斯家族的一員,他有明確的抱負,奔放的想像力,身處溫暖的環境。他媽寫信要他盡量花錢,享用自由的饗宴。他不想要見到病懨懨的表妹。就算她身體健康,他也不確定自己需要她的陪伴,畢竟,她那麼機智聰明,絕對會比他更受歡迎。當時的他需要觀察芸芸眾生,用自己的眼光打量評估世界。如果她在場,肯定會牽著他的鼻子走,他會用她的雙眼看世界。
他走到窗邊望著大街。就算是現在,他也覺得自己有權拒她於千里之外,他要善用自己的才華,深耕自己的本質,走出自己的一條路。然而,她的信的確令他內疚哀傷,更不用說他現在知道她找上外人——或至少格雷——討論他的冷漠與拒絕。荷姆斯說她「知道自己活不長了」,這話迴盪在他心底,令他羞愧,他的無情與生存意志在他內心交戰。最後,當他環顧室內時,深覺有個銳利難耐的念頭瞪視著他,兇猛殘暴,對他低語,其實他慶幸她死了,她沒了生命,他才知道該怎麼應付她,但她溫柔乞求他幫忙時,他竟斷然拒絕了。
那天下午,他坐在起居室的椅子上,沉澱自己的思緒,卻又放任它恣意游動。他不知道自己該不該把信給燒了,總之未來留著這些信也沒什麼好處。他將信先擺在一旁,回到櫥櫃前,找到之前一直遍尋不著的紅色筆記本。他知道自己想看什麼,就在前幾頁,就在幾年前,他仍舊清楚記得自己親筆寫下的大綱,但細節早已模糊。他將筆記本拿到亮一點的地方。
荷姆斯造訪他之後,他終日惶惶不安,腦海裡那位垂死的美國女子形象逐漸清晰。她家財萬貫,眼前的人生有無窮的可能性,她可以到歐洲過得精彩,就算時間短暫也好。
他筆記裡有一位年輕的英格蘭人,身無分文卻聰明帥氣,他拯救這位美國女孩,表現得像他愛她,助她生存,但這一切都是有條件的,只不過那位垂死女孩並不知道內幕。男子真正的愛人,也成了這位富家千金的好友。
他看著自己的筆記,很是震撼,這些內容竟然如此露骨冷血。年輕人假裝愛著美國女孩,只為了她的錢,那是狡詐的愛情,而他的真愛還能在旁坐視不管,知道只要拿到錢,兩人就可以遠走高飛了。他覺得這故事過於庸俗醜陋,卻後勁十足。
他又拿起那些信,看著蜜妮乾淨的筆跡,這雙手只想見證世間的美好。他看見她抵達歐洲,這是她人生最後的巡禮。他給她錢,他會讓她繼承一筆遺產,同時也看見了男主角,此人對她呵護備至,轉過身時卻是一個隨時準備背叛她的大壞蛋。故事之所以醜陋庸俗,是因為人起心動念也是如此,但萬一人心本就善惡不明,美醜不分呢?突然間,他坐直身軀,然後站起來走到窗邊。那一霎那,他看見了另一個女人,他瞥見了她奇異獨特的道德,她犧牲大我,讓垂死女孩認識了愛情,就算她心機算計在身,但現實中,這兩個女孩卻成了讓天秤維持穩當的兩種力量。
他的角色全有了,他們三個人,他會擁抱他們,堅守他們的本我,讓他們隨著時間演化,成為更繁複成熟的角色,不流於庸俗醜陋,他們將更豐富,坦然承受人生的可能。他再度走過房間,收好信件與筆記本,將它們全部放回櫥櫃,關上櫥櫃門。他不需要它們了。他現在需要的是工作,收拾心情,他決定立刻返回萊依,準備就緒,再次深刻探索他表妹蜜妮.檀波的生與死。
作者資料
柯姆.托賓(Colm Toibin)
一九五五年出生於愛爾蘭。著有十部長篇小說,三度入圍布克獎決選,包括處女作《黑水燈塔船》、《大師》、《馬利亞的泣訴》,其中《大師》榮獲IMPAC國際都柏林文學獎。《布魯克林》榮獲柯斯達文學獎。《諾拉‧韋布斯特》榮獲豪森登獎,以及《阿垂阿斯家族》和最新著作《The Magician》,另有兩本短篇小說集。 托賓作品授權超過全球三十多國,內容多描繪愛爾蘭社會、移民生活,探索角色個人認同、性別認同。先後在史丹福大學、德州大學、普林斯頓大學,以及曼徹斯特大學教授寫作。定期為《倫敦書評》、《紐約書評》、《倫敦書評》供稿,撰寫時事及文學評論。在哥倫比亞大學任教多年後,於二○一七年起接任利物浦大學校長。二○一七年榮獲戴頓文學和平獎。二○一九年榮獲愛爾蘭圖書獎終身成就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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