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如何穿上他的沃荷:普普教皇的哲學絮語
- 作者:安迪.沃荷(Andy Warhol)
- 出版社:網路與書出版
- 出版日期:2017-03-03
- 定價:280元
- 優惠價:9折 2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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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排行
內容簡介
「我覺得現實生活才是假的。」
安迪.沃荷的複製與貼上哲學
在這本語錄式的自傳裡,A(安迪)喃喃絮語還有與他的B(朋友)們高談闊論不同話題,或小題大作或大題小作,坦誠地表達他對愛、美、性、工作、時間、死亡、經濟學、氣氛、成功、藝術、名氣、內褲、真實與虛無等等的看法,言語流露他的尖酸幽默、糾結又神經質。
這位普普教皇已然去世三十年,但他對流行文化洞見觀瞻,使得他的哲學超越時空,在現今網路媒體與物質消費的年代仍然鮮活、適切。
【沃荷跨時空語錄】
A說愛
我第一次買電視之後,便不再執著於與人親近。〉〉〉〉宅男
A說美
各種瑕疵全部刪除,它們並不屬於你想畫的那幅美圖。〉〉〉〉美圖秀秀
A說性
幻想的愛勝過現實的愛,不做愛最令人興奮。而最令人把持不住的引力,就是明明相吸,卻永遠不得碰頭的兩極。〉〉〉〉Cybersex
A說氣氛
也許到時候會有派對的實況轉播,任何人想要身歷其境,只要靠全息攝影就能達成,在家也能舉辦3D宴會,假裝自己人就在現場和大家一起出席,甚至可以自己租一個派對,安排自己坐在名人旁邊,想要哪個名人就安排哪個名人。〉〉〉〉虛擬實境
A說名
要是我也可以光靠對方的節目就完全摸透一個人,那就太棒了,如此一來我就可以洞悉他們的人生出了什麼問題〉〉〉〉真人秀
A說刺刺的感覺
我把大部分的時間都拿來和這個B或那個B講電話。我把這個行為,叫作「查勤」。因為我很想知道這些B們從前一天早上開始所做的每件事,我問他們去了哪些我沒去的地方,見了哪些我沒見到的人。〉〉〉〉臉書News Feed
【名人推薦】
尖銳、精準,沃荷一如往常開誠佈公,讀來育教又娛樂!
——楚門.柯波帝(Truman Capote)
目錄
前言
1) 愛(青春期)
捷克斯洛伐克男孩的成長歷程。暑期打工。感覺被冷落。有難同享。會傳染的疑難雜症。我自己的疑難雜症。室友。騙我會打電話給我的心理醫生。我的第一台電視。我的第一個據點。我的第一顆巨星。我的第一卷錄音帶。
2) 愛(壯年)
我最愛的六○年代女孩的興起與殞落。
3) 愛(老年)
人生四十才看清。我的完美嬌妻。電話上的夢幻女郎。嫉妒。微光與幻鏡。性愛與懷舊。變裝皇后。戀愛很難但做愛更難。性冷感。
4) 美
自畫像。甩不掉的外貌問題。甩得掉的外貌問題與甩掉的方法。乾淨之美。素樸之美。維持外貌之美。單調之美。
5) 名
光環。電視魔力。錯的人演對的角色。粉絲與瘋子。伊麗莎白.泰勒。
6) 工作
藝術作為一種商業vs. 商業作為一種藝術。我的早期電影作品。我為什麼愛廚餘。活著好辛苦。做愛好辛苦。如何雙眼直視傭人。糖果滿屋。
7) 時間
手上的時間。時間當中的時間。排隊。街上時光。機上時光。消失的化學物質。我為什麼扮醜。赴約的藝術。伊麗莎白.泰勒。
8) 死亡
死亡的一切。
9) 經濟學
羅斯柴爾德的故事。二十四小時藥妝店。買朋友。桌上型支票簿。一分錢、一分錢、一分錢。吉娜.露露布麗姬達的一分錢。
10) 氣氛
「空」間。藝術作為垃圾。畢卡索的四千名作。我的著色技巧。我的藝術末路。我的藝術重生。香水空間。鄉間的美好生活並不適合我。在曼哈頓連樹都比較努力。美好的樸素的美式午餐快餐店。安迪自助餐。
11) 成功
階梯上的眾星。為什麼人人至少都要有一個髮型師。小蝦(肖像)。烏蘇拉.安德絲。伊麗莎白.泰勒。
12) 藝術
大獎賽。新藝術。切臘腸。光鮮亮麗的風險。別碰我。冷掉的魚。
13) 頭銜
美式居家整理術。
14) 刺刺的
美式居家整理術。
15) 內褲魔力
禮拜六花光靈感後的購物之旅
序跋
前言
〈B與我:安迪如何穿上他的沃荷〉
醒來後我撥了電話給B。
B是誰? 誰能幫我殺時間誰就是B。
誰都可能是B,但我卻誰也不是。這是B與我的對話。
我需要B,因為我除了睡覺是一個人,其他時候都無法獨處,可是我卻又和誰都處不來。
每次醒來我都打給B。
「嗨。」
「A嗎?等等,我先關電視再撒泡尿,你等我。我昨天吞了點利尿劑,現在每十五分鐘就跑一次廁所。」
我等 B 撒完尿。
「說吧,」她終於回來了。「我剛起床,嘴巴好乾。」
「我每天早上睜開雙眼,心裡只想著:這日子有完沒完。」
「我醒來是為了尿尿。」
「我這個人不睡回籠覺的,」我說。「因為回籠覺似乎是個危險的習慣。人一整天的生活就像播不停的電視,只要一開播就不會中斷,所以我也一樣。等到一整天結束,我就是一部專為電視而拍的電影 。」
「我打從起床的那一 分鐘起,就開始看電視,」B說。「先看 N B C 藍網,再隨便轉台。我用不一樣的顏色看背景,看怎麼樣最能襯托電視裡人物的膚色。我還背了幾句芭芭拉.華特斯的台詞,到時候等你節目開成了,我當來賓的時候就能派上用場啦。」
B 所說的正是我這輩子最想達成卻還沒有實現的目標——開一齣自己的電視節目。節目要是開成了,我要把它叫作《一點也不特別》(Nothing Special)。
「我每天早上醒來,」她說,「就盯著壁紙的紋路看,灰色的壁紙上有花,花的周邊有黑點,然後我就想:這是不是比爾.布萊斯的壁紙呢?他的壁紙就像他的畫一樣有名。欸我告訴你,你今天啊,就去把紐約最好的抽屜襯紙找出來,然後做成文件夾,或者先拓成布料,再去找椅墊師傅做成沙發,然後把椅墊的鈕扣都打在有花的地方,最後再放上幾顆枕頭做裝飾。我告訴你,椅子比起畫布,可以發揮的空間大多了!」
「我那天一時驚惶失措買來的四十磅重的一袋米,現在還放在我床邊,」我說。
「我那袋也是,但我可是買了八十磅噢!而且那包購物袋的顏色和我的窗簾一點也不搭,搞得我快發瘋了!」
「我枕頭髒了。」
「是不是你半夜頭腳顛倒的時候月經來了。」B說。
「我先去把翅膀拿下來。」我總共有五個翅膀,雙眼下方各一個、嘴角兩邊各一個,額頭上再貼一個。
「你剛說什麼呀?」
「我說我要先把翅膀拆下來。」
B這是故意尋我翅膀開心嗎?「每天都是新的一天,」我說。「因為前一天發生的事我全都記不得。所以,我對我的翅膀心懷感謝。」
「我的老天爺,」她嘆了口氣。「每天本來就是新的一天啊。明天沒那麼重要,昨天也沒那麼重要,我的心裡就只有今天,而我每想到『今天』,第一件事就是想要怎麼省錢。我躺在床上,如果想和誰講電話就等那個人自己打來,省點電話費。」
「我一醒來就跳下床,移過來又動過去,一下踮著腳,一下跳著步,使盡招數就是怕踩到像地雷一樣滿地都是的櫻桃巧克力。不過每次都還是踩到,然後巧克力的觸感就會從腳底傳來⋯⋯」
「我聽不到啦,你說什麼?」
「我說,我發現我其實滿喜歡這種感覺。」
「我一起床就踮腳踏步,生怕一大清早就吵醒家裡的客人,怎麼知道還是一腳踩中了櫻桃巧克力,那滑溜溜的觸感真討厭,不禁讓我想起塗蜂蜜的時候,刀子每次沾得全部都是,滴來滴去,地毯都弄髒啦。你也知道蜂蜜多會滴,根本就應該裝在擠番茄醬的軟罐子裡才對——就是汽車餐廳裡常看到的那種罐子。」
「事到如今,腳趾間卡了顆櫻桃巧克力,搞得我既不能動、也不能踮腳尖、又不能跳步,要去廁所只好用爬的,先接近水槽,再慢慢靠著槽邊,用雙手把自己撐起來。」
「我跟你不一樣,」B說。「要是我腳趾卡了顆櫻桃巧克力,我會擺出瑜伽姿勢,把腳伸到嘴邊,先把剩下的櫻桃巧克力舔光光,然後再單腳跳去廁所,以免得沾得滿地都是。等到進了廁所,再把腿抬上水槽洗乾淨 。」
「我要是照鏡子,肯定什麼也照不到。大家都說我是面鏡子,鏡子照鏡子,哪裡照得出東西?」
「我照鏡子的時候,只知道鏡中的我,和別人看到的我不一樣 。」
「怎麼說呢,B?」
「因為我看自己的時候,是用我想要看自己的方式在看。我會專門為鏡前的自己擺出特定的表情,而不會擺出平常別人看我擺的表情,比如我才不會扭著嘴說:『錢?』」
「噢B,拜託,別又提錢了。」B這傢伙很有錢,所以只想著錢。
「有些評論家說我就是『虛無』的化身,想必這對我已經很低落的主觀存在感,一點幫助也沒有。但我後來心想,存在本來就是虛無,心裡也就舒坦了。不過明明站在鏡子前,鏡子裡卻什麼人什麼東西也沒有,這整件事還是讓我非常著迷。」
「我照鏡子的時候則是不停地想, 」B說,「怎麼可能啊?我這個人到底憑什麼曝光這麼多,到底憑什麼全世界最有名?看看我,我到底憑什麼啊!」
「其實每天照鏡子,我還是有看到東西 ——新冒的痘痘。有時候右上臉頰那顆才剛消,馬上在左下臉頰或者下巴緣、耳朵邊、鼻中央、眉毛裡或者眉心處就又冒一顆。我常覺得它們根本就是同一顆痘痘在我臉上玩大風吹。」我沒有騙你,要是有人問我:「請問您有什麼困擾呢?」我大概得回答:「皮膚不好。」
「臉上如果長了痘痘,我就拿嬌生棉球沾嬌生消毒酒精來搽,那個味道很好聞,很乾淨,很冷。等酒精乾的時候,我什麼也不想,讓大腦裡什麼東西也『沒有』,我想著『沒有東西』總是流行、總是品味良好。『沒有東西』很完美,畢竟啊,B,沒有任何事物是『沒有』的相反。」
「我可沒辦法什麼也不想,」B說,「就算睡覺的時候也沒辦法。我昨天晚上做了個很糟糕的夢,我的意思是最可怕的噩夢。我夢見我在某個地方參加聚會,雖然早訂好了回家的機票,卻沒人要載我去機場,所有人只想把我帶到一棟房子看慈善畫展,我只好跟著爬上樓把每幅畫都看一遍,但走在我前面的男人卻不斷對我說:『快回頭!那幅畫你還沒看過!』我只好說:『好的,先生!』 那是一道旋轉樓梯,彎出弧度的牆壁從地板到天花板全都漆成了黃色。那男人又說:『喏,就是那幅。』我則回他:『噢。』接著,我和另一名身穿灰西裝、手提公事包的男人離開,可是下樓之後,他卻在停車收費桿裡又投了十五分錢,而且他的車不是車,而是一張沙發。我一看,馬上就知道跟著他哪裡也去不了,趕快試著把路上的救護車攔下來,派對只好下次再去了。這時候,另一個男人又把我抓回去看畫,他說:『你還沒看完呢。』我說:『我全看過了。』他說:『但你還沒看到樓下那個男的剛剛幫他的車投十五分錢。』我說:『哈,那不是他的車,是他的沙發。我搭沙發是要怎麼去機場啊?』男人說:『你沒看到他從口袋裡拿出黑色的筆記本,然後在上頭寫下十五分錢嗎?他說這是他參加過耗時最久的聚會,他說他投錢是在減稅、是藝術創作,那就是他的作品,他的作品就是幫自己的沙發投十五分錢的停車費。』然後我就發現,我根本沒錢買機票——這張票我來來回回一共取消又訂了四次。最後我跑到海邊的木瓦屋撿貝殼,我想試試看能不能把自己塞進破掉的貝殼裡,所以我就開始塞,我告訴你啊A,我真的塞過了,我把頭頂和髮夾都塞進去,一綹頭髮和髮夾都成功塞進去了。最後,我又回到了剛才的聚會,我對大家說:『麻煩幫這位先生的沙發裝副螺旋槳,這樣我才能去機場 。』」
B 肯定有心事,不然怎麼會做這種夢?
「我昨晚也做了可怕的噩夢,」我說。「我被帶到一家診所參加慈善活動,主角是一群臉部嚴重傷殘的怪物——一出生就沒有鼻子,以及因為沒有五官所以得在臉上掛塑膠片的人。診所負責人不斷替我解說這群人的習性和面臨的問題,而我就站在原地,雖然一心希望這一切趕快結束,但還是得乖乖待在原地。這時候我醒了,醒來之後我心裡只想著:『拜託讓我想想別的事吧!我現在就翻個身,快想點別的事情吧,什麼都好!』我翻身再次進入夢鄉,結果又是一樣的夢境,真可怕。
「關鍵呢B,就在於什麼也別想,讓大腦裡什麼東西也『沒有』,因為『沒有東西』很刺激、『沒有東西』很性感、『沒有東西』不令人尷尬。我只有在排隊等著參加派對的時候,為了趕快入場,才會放下一心虛無,認真當個大人物。」
「可是五場派對裡,通常三場都無聊得要命,所以我總是先把車準備好,如果派對令人失望,我就先走為快。」
我大可以告訴她,如果有些事讓你失望,那這件事必定不會是空的、不會是「沒有東西」,因為「沒有東西」不會讓人失望。
「等酒精揮發了,」我說,「我就接著搽皮膚色的痘痘藥,不過雖然說是皮膚色,除了我自己之外,我倒沒看過誰的皮膚是這種顏色。」
「我搽藥都用棉花棒,」B說。「每次耳朵裡塞棉花棒的時候,我就興奮得不得了,我超愛挖耳朵,要是挖到耳屎可就更嗨了 。」
「O K,B,O K。反正現在呢,痘痘已經遮起來了嘛,但是我是不是隱藏好了呢?我必須在鏡子裡找答案 。嗯都在,全都在。凝視是冷漠的,優雅是散射的⋯⋯」
「你說什麼?」
「覺得無聊因而慵懶的態度,因為虛耗所以蒼白的臉孔 ⋯⋯」
「你在說什麼呀?」
「樣貌時尚的怪異感,被動消極的驚訝反應, 令人心醉神迷的祕密知識⋯⋯」
「你到底在說什麼呀?」
「喜悅廉價而鋪張,植物般的向光性正在揭露,粉白的惡趣味面具,看上去些微的斯拉夫⋯⋯」
「些微⋯⋯」
「兒童嚼口香糖般的天真,深植於絕望當中的華美,本質自戀的漫不在乎,完美的他者性質,氣弱,遊絲,陰影之下正在窺視的隱約不祥的光環,蒼白的,軟語的魔法般的存,那皮膚,那骨頭⋯⋯」
「等一下, 我要去尿尿。」
「白子般的粉白肌膚。像烤紙,也像爬蟲類。幾乎呈現藍色⋯⋯」
「別說了,我要尿尿!!」
「骨節突出的膝蓋。錯綜交錯的疤痕。細長而骨瘦的雙臂,蒼白得像是漂過。強而有力的手。恐怖電影裡針頭人的那雙眼睛。香蕉般的耳朵⋯⋯」
「香蕉?噢,A!」
「漸灰的雙唇。一頭柔軟卻又帶有金屬感的粗亂銀色白髮。下巴的筋絡在喉結兩旁拉出清楚的直線。萬事俱備了,B。該有的全都有了,我的剪貼本裡我是什麼,我就是什麼了。」
「A,我現在可以去尿尿了嗎?一秒鐘就好。」
「不行,B你先說,我的喉結是不是真的特別大?」
「不就是喉結嗎,吃顆喉糖就好了嘛。」
B尿完尿之後,我們交換了化妝技巧。我雖然不化妝,但照樣買化妝品,也常常想化妝這件事,畢竟化妝品的廣告到處都是,很難視而不見。然後B 就開始聊她那些 「護膚霜」,講了好久,久到我只好問她:「你喜歡別人射在你臉上嗎?」
「 有回春作用嗎?」
「你難道沒有聽說現在有些女人會帶年輕男子上戲院,先幫他們打手槍,再把精液塗在自己臉上?」
「塗在臉上?你說像塗護膚霜那樣嗎?」
「沒錯,抹了之後皮膚會緊緊的,一整個晚上看起來都特別年輕。」
「真的有回春作用?算了啦,我用自己的就好。至少這樣不用出門,在家就可以先全部搞定。刮腋毛、噴香水,再敷個臉,就準備萬全了 。」
「我不除毛也不流汗,我連屎都不拉,」我邊說邊納悶B會如何回應。
「那你肯定滿肚子大便,」她說。「哈哈哈。」
「我一照完鏡子就馬上把 B V D 內褲穿上,因為裸體對我的存在而言是一種威脅。」
「我倒不這麼覺得,」B說。「像我現在就一絲不掛地站在鏡子前,盯著乳房上的成長紋,不過我現在的視線已經轉到側身胸骨膿腫的疤,現在則又轉到我六歲在花園裡跌倒留下來的腿疤。」
「那我的疤呢?」
「你的疤?」B說。「我跟你說你的疤。我覺得你就是為了在廣告上露疤才拍《科學怪人》(Frankenstein)的,你啊還真會運用你的疤,不過話說回來,有得用幹嘛不用呢?疤痕算是你個人的一大優勢,它是一種證據,有證據總是好事。」
「證據?什麼的證據呢?」
「證明你以前被人開槍打過啊,證明你已經經歷過人生最大的高潮。」
「怎麼發生的?」
「一眨眼之間像道閃光就過去嘍。」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呢?」
「還記得那時候你在醫院,因為沒貼翅膀就被修女看見而有多無地自容嗎?不久之後,你就重新開始蒐集東西了。是修女讓你再次對集郵感興趣的,就像你小的時候或什麼的那樣,接著你對蒐集硬幣也開始感興趣。」
「但你還是沒告訴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我故意要B逐字逐句把事發經過說給我聽。每當別人開口提這件事,我都會專心聽,聽他們逐字逐句地說,然後聽完我就想,也許這一切真的發生過呢。
「你躺在地上,比利.年姆站在你旁邊一直哭,你一直叫他不要逗你笑,因為一笑就痛得要命。」
「然後呢?然後呢?」
「後來你進了加護病房,收到好多人的卡片和禮物,我也送了一份,不過你因為怕我偷吃你的藥,竟然不讓我探望你。我還記得你說,與死亡如此靠近,其實和與生命靠近是極其相似,因為生命即虛無。」
「對,沒錯,可事情是怎麼發生的呢?」
「當時,『男性根絕協會』的創辦人想找你把她寫的劇本拍成電影,但是因為你實在沒興趣,某天下午她竟然就跑去你的工作室。當天工作室人很多,你又在講電話,再加上你們倆也不特別熟,結果電梯門一開,她走出來就開始開槍。你媽急死了,你還以為她會因此死掉,至於你當神職人員的那個哥哥則是表現很好,還到病房教你做針網繡,但那工夫可是我在大廳裡教他的!」
所以這就是事發經過?
我總覺得B 和我一起做針網繡的畫面有點⋯⋯「化妝能成就一個人,再來就是衣裝,」我說。「我相信制服。」
「我愛死制服了!因為如果什麼都沒有,衣服自然也不可能成就一個人。人就應該每天穿一樣的衣服,這樣一來才能確定大家喜歡的不是衣服所成就的你,而是真正的你 。無論如何,我覺得一個人住的地方比他穿的衣服更有趣。我的意思是說,看人把衣物掛在椅子上比看人把衣服掛在身上好玩多啦,人們的衣服就該全都掛起來展示,當然,如果是不能讓媽媽看見的就要收好 。我怕死只有一個原因,就是怕我媽看見不該看的東西。 」
「怎麼說呢?」
「要是我媽來紐約處理我的後事,結果看到我那把按摩棒,又讀到我在日記裡是怎麼寫她的,那該如何是好?」
「我也相信藍色牛仔褲。」
「李維.史特勞斯做的褲子不管是剪裁還是樣式,比任何人的設計都來得好。尤其那條藍色經典款,更是無人能比。不過,新的牛仔褲不能買舊的,一定要買新的來穿到舊才能穿出味道,這種事情可沒有辦法靠人工漂白或其他人工處理 。牛仔褲上不是有個小口袋嗎?就為了個二十元金幣,特別縫出這麼一個小口袋,還真是瘋狂。」
「那法式藍牛仔褲呢?」
「不,還是美式牛仔褲最好,特別是李維.史特勞斯的褲子,而且一定要有銅製的小鈕扣,再為正式場合打上的鉚釘。」
「那你的牛仔褲都怎麼洗啊,B?」
「下水洗。」
「洗完會燙嗎?」
「不燙,不過我會加柔軟精。只有傑拉多.瑞弗拉才會燙牛仔褲。」
我們倆聊著藍色牛仔褲,卻聊得我心生妒恨——為什麼發明藍色牛仔褲的人不是我呢!要是我也能發明個什麼流傳千古、屬於大眾的東西多好。
「我死的時候,要穿著藍色牛仔褲。」我聽見自己這麼說。
「噢,A!」B胡亂脫口而出,「你真該當美國總統,我看你要是當上了總統,一定會找人來幫你當總統,對吧?」
「對。」
「總統讓你當再適合不過啦,你肯定會把所有的事情都用攝影機錄下來,還會以總統的身分開談話性節目,節目每天晚上都播,不過你不會親自出馬,而是會找幫你當總統的那個總統來讀你的日記,每天晚間新聞之前讀半小時,告訴觀眾總統今天又做了什麼事,這樣就不會有人說你不做事啦,也不會有人說你成天坐著啥也不管。總之每天不管做了什麼事都要報告,包括有沒有和老婆做愛,有沒有和狗狗玩——我看小狗就叫阿奇(Archie)好了,總統的愛犬好適合叫阿奇 ——還有哪些法案等著你簽署,而你又為什麼不想簽,以及國會裡哪些人總是不給你好臉色,你每天打了幾通長途電話,在總統餐室裡吃了什麼晚餐等等,全都一一報告,就連晚餐的發票也要亮出來,讓大家知道你都自己出晚餐錢。至於你的內閣呢,我想應該是不會找政治圈的人,像經濟部長你大概會找羅伯特.卡爾,因為他一定知道怎麼早早買進逢高賣出。我想你的身邊勢必一個政治人物也沒有,而且你不管到哪個國家都會錄影下來,然後把裡頭都是外國人的影片在電視上放給全國人民看,還有你不管寫信給哪個國會議員,一定都會複印一份然後寄給每家報社。」
「你會是個好總統,而且你不佔空間,辦公室頂多和現在差不多大小 。而且你又愛蒐集東西,所以應該會發動修法,讓自己可以把任期內收到的禮物都留下來。而且別忘了,你會變成美國第一位單身總統。最後等你總統當完就出書,出完書也就出名了,因為書名就叫《我試也不試,照樣輕鬆治理國家》(How I Ran the Country Without Even Trying),當然這書名如果聽起來不對勁,那就改叫《正因為有你,國家才治理得好》(How I Ran the Country with Your Help),改成這樣應該會比較暢銷。想想看,要是你現在就是總統,美國可就沒有第一夫人了,倒是會有第一先生。
「而且你當總統,白宮裡應該就不會有長駐女傭,而是叫某個B每天一早去打掃,然後那些天天來工廠排隊見你的其他的B,到時候也會全跑到華盛頓等著拜見你。你要是真的當上總統,肯定會把白宮變成和工廠一樣處處防彈,到時候訪客要見你,得先通過眾多髮型師那關才行,而且你勢必會帶一位超專屬髮型設計師在身邊,你看,她這不就穿好了充氣夾克,隨時準備好大打一仗嗎?你曉不曉得你有十足理由成為美國總統?能幫你入主白宮的大人物,你早就都認識了。上流社會也好、有錢人也罷,不管是誰想當總統,只要把這些人一一認識就不用愁了。我還真想不透你怎麼不立刻宣布參選呢!你要是參選,肯定沒人會再把你當笑話看。我告訴你,現在開始你每次照鏡子時,都要對自己說:『政治之路,邁向華府!』你就別再和那些羅斯柴爾德家族的人瞎混了,搭勞斯萊斯到蒙塔克(Montauk)度假有什麼好,比得上搭直升機去大衛營嗎?由你入主,那地方肯定不得了,當上總統後,大衛營就是你的了。你知不知道白宮是個什麼樣的機會?打從我認識你那天起,你這個人就政治得很,你做哪件事情不政治? 有時候政治就是一張上頭明明畫著尼克森的海報,標語卻寫著『票投麥戈文』。」
「我那幅想表達的是兩個人都能投。」
「好,那你的意思是就算海報上是賈斯培.瓊斯的頭,我也能把票投給安迪.沃荷?」
「當然可以。」
「那從現在起,就是『懇請支持安迪.沃荷』。」
「好啊,就這樣寫吧。」
「我們可以從頭建設這個國家,讓印地安人回到保留區織毯獵玉,再讓腐敗麗塔(Rotten Rita)和昂丁去淘金。想想看在白宮藍廳的牆上貼滿康寶濃湯罐的樣子,外國元首來訪的時候,視覺上就該有這般待遇,看看康寶濃湯罐,看看伊麗莎白.泰勒和瑪莉蓮.夢露的肖像——這才是美國,這才是白宮該有的陳設。而且端上桌的冰淇淋,得是朵莉.麥迪遜的。A,用別人看你的眼光看見自己吧。」
「別人看我像總統嗎?」
「噢,想想看,你戴著冬天的棕帽,而阿奇則是在你的辦公室躺在你的大衣上!」
「嗯嗯 。」
「你每天早上那些事——像是拿下翅膀——想想看如果背景換成白宮,那該是何等光景!」
「拜託你,我們聊了這麼久,我翅膀都還貼在臉上沒拆。」
「沖進馬桶吧。」
「好。」
「A,要是你沒選上總統,就去當海關官員吧。」
「蛤?為什麼?」
「還記得有一次你被海關翻行李,結果你的登機包裡全是點心棒、餅乾還有口香糖,被海關嘲笑了一番。你那陣子只靠甜食為生,我說你還真是我看過最愛吃甜的人。好啦,現在膽出問題了,飯前都得吞那些又白又大的藥丸,我早就叫你動手術把膽拿掉!」
「就講到這裡吧,我今天還沒染頭髮。」
「你每天到底花多少時間在頭髮、睫毛和眉毛的顏色上?我跟你講電話的時候,總能聽見另一個 B 在背景裡大叫:『我要把可立柔(Clairol)七號給丟了!』但我倒不覺得你該把染髮劑丟了,而是應該把兩邊的眉毛染成同一種顏色 。你每次躲在家裡不來工廠,我都覺得你是因為假髮送乾洗或送染了,所以才不來。其實啊,你那些假髮從後面看上去都是一個樣,蓬蓬鬆鬆的,讓人看了就想一把拍下去。有時候我還真想把你那頂假髮給扯下來,但怎麼也辦不到,因為我知道如果真的扯下來,會對你造成多大傷害。」
「B,再見。」內文試閱
1愛(青春期)
在我生命的某個階段,就在五○年代末期,我開始發現身邊朋友所面臨的許多問題,竟然也都跑到了我身上。當時有人無可救藥地愛上有夫之婦,有人向我坦承喜歡同性,而我非常欣賞的一個女人,則是出現嚴重精神分裂的徵兆。在那之前,大概是因為我從未把任何問題給確切定義出來,我從來不覺得自己有問題;可是在那之後,我卻發現身邊朋友所遇上的疑難雜症,竟然像細菌般一個又一個傳染到我身上來。
我於是決定去看心理醫師(當時我認識好多人都在看心理醫師)。我的想法是——如果我真有什麼問題,也應該想辦法先好好定義出來——而不是寄生在朋友的問題裡打轉。
我小時候曾歷經三次精神崩潰,每次都間隔一年,分別發生在八歲、九歲和十歲的時候。這三次發病——風濕性舞蹈病——都是在暑假第一天,年幼的我不曉得這是怎麼一回事,只知道我抱著查理.麥卡錫(Charlie McCarthy)人偶躺在床上,在電台廣播中度過整個夏天。床單上枕頭下,全是還沒剪下來的剪紙人偶。
我爸爸那時候經常到煤礦場出差,所以我很少見到他。我媽則會用濃濃的捷克腔英語,努力讀故事書給我聽,每回她讀完《迪克.崔西》,我總會說「媽媽謝謝」,可是其實她念的內容,我一個字也沒聽懂。我還記得我有一本著色簿,每畫完一頁,我媽就會給我一條賀喜(Hershey's)巧克力。
回想高中時期,我真的只記得那時候住在賓州的麥基斯港(McKeesport),每天上學都得走上好長一段路,途中還會經過捷克貧民窟,那些老祖母在沿路的曬衣繩上,掛著一件又一件的連身工作服 。我在學校雖然並不特別受人歡迎,但身邊還是有幾個好朋友。那時候我沒什麼好朋友,但我並不想這樣,每次看到其他同學互相傾訴心聲,總會覺得自己好像被冷落了。我想,大概就是因為我不是那種別人會想要談心的類型,所以總是沒人找我傾訴。那時候我和同學們每天都會經過一座橋,橋下全是用過的保險套。我說出心裡的疑惑,問大家橋些那些是什麼東西,同學就只是笑。
某年夏天,我在百貨公司找了份工作,替一位叫沃莫(Vollmer)的先生讀《時尚》(Vogue)和《哈潑時尚》(Harper's Bazaar) ,以及其他來自歐洲的時尚雜誌,幫忙尋找「靈感」。他當時每小時雖然付我五十分錢,但我卻不記得曾經替他找到過什麼新想法。我因為沃莫是紐約人而相當崇拜他,對當時的我來說,來自紐約可是一件不得了的事,但我當時倒也沒有因此想要去紐約闖闖的念頭就是了。
十八歲那年,我朋友把我裝進克羅格超市(Kroger)的購物袋,拎著我上紐約。那時候我還是希望可以和人親近一點,一心想著要和室友當好朋友,彼此互相傾訴心聲,但最後卻總是發現他們不想要朋友,只想多找個人分攤租金。有一陣子我和十七個人分租公寓,住在曼哈頓大道和一○三街路口的地下室,但十七個人裡,竟然沒有一個人願意和我分享生活困境。這十七個也全都是搞創意的小孩,所以我們的公寓多少也有點像藝術公社,照理說搞藝術的人問題應該不少才對,但卻從來沒有人找我傾訴。不過老實講,我那時候的工時很長,所以就算有人願意對我訴說,我搞不好也沒時間聽。無論如何,我還是因為沒有談心朋友,覺得自己孤零零的,有點受傷。
當時我白天四處找工作,晚上則是回家畫圖,畫賀卡、畫水彩,偶爾再到咖啡館看詩歌朗誦,這就是我五○年代的生活。
當時除了漫漫無盡的工時以外,那段日子裡我記得最清楚的就是蟑螂。我前前後後在紐約住了不少間公寓,但每一間蟑螂都好多。有一次我到《哈潑時尚》找當時的主編凱美爾.史諾(Carmel Snow)面試,結果一拉開作品集的拉鍊,裡頭就爬出一隻蟑螂,沿著桌腳窸窣而去。當下的那種羞恥感,我還真是永遠也忘不了。史諾應該是看我好可憐,也就答應僱用我。
我有過好多室友。現在我在紐約要是晚上出門約會,都還是會撞見老室友,而這些老室友看見我的約會對象,自我介紹起來也總是那一句:「我是安迪以前的室友。」我臉色頓時發白——當然我已經夠白了。等到一而再再而三在路上遇見老室友,我的那些約會對象也就開始納悶,明明我在他們心中就是個獨行俠,怎麼可能和這麼多人同居過?當然,現在很多人都覺得我就是六○年代的派對常客,一登場少說就有六個「隨扈」在側,到底我怎麼敢宣稱自己是「獨行俠」?——且讓我來稍作解釋:我的人生當中有幾段日子是我覺得最合群也最想結交摯友的時期,只可惜不能如願,所以即使我當時看上去總是獨來獨往,說穿了我其實非常想要有朋友在身邊。直到某一天,我心想算了,不如一個人就好,反正別人的心聲也沒什麼好聽的,結果這麼一想,反而許許多多我根本見也沒見過的人,全都找上門來,開始對我傾訴我已經打定主意不去聽的事情。總而言之,我一下定決心開始孤獨的那一刻,我身邊也多了一群各位口中的「追隨者」。
不管是什麼東西,哪天你不要它了,那東西就會自己找上門。我發現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
總之我開始覺得自己被朋友的問題傳染,所以我就在格林威治村(Greenwich Village)找了個心理醫師,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訴他。我講了我這一生以來的大小事情,也告訴他我原本其實什麼毛病也沒有,但現在卻開始染上朋友的問題。他聽完只告訴我會再透過電話約診,到時候再進一步聊聊,可是後來我始終沒有接到那通電話。現在回想,那傢伙明明說要打給我卻沒打,真不專業。那天看完心理醫師之後,我在路上經過梅西百貨(Macy's)順便逛了一下,殊不知等我走出來時,已經買了我人生第一台電視機。我把這台美國無線電公司(R C A)生產的十九吋黑白電視帶回當時位於東七十五街、恰好在高架地鐵底下的獨居公寓,心裡早就已經把心理醫師忘得一乾二淨。那台電視我從來不關,尤其是朋友打來談心的時候更是不關,因為電視讓我分心的程度,恰好能讓我不再被朋友的苦水與問題所影響。真是像魔法一樣呢。
我當時租的公寓就在雪莉女郎酒吧(Shirley's Pin-Up Bar)的樓上,當時一位叫作美寶.梅爾瑟(Mabel Mercer)的卡巴來(cabaret)爵士樂歌手常光顧這間店,有時還會上台演唱 〈你真可愛〉(You're So Adorable)。買了電視之後,我的居住安排也起了全新變化。我住的那棟大樓是五層樓高的樓梯公寓,我原本租的是五樓,後來看二樓空了出來,也就一併租了下來,所以現在我家雖然有兩層樓,只是並不連在一起。自從買了電視之後,我就比較常待在有電視的那層樓了。
我決定當獨行俠之後的那些年,我的名聲越來越廣,朋友也越來越多。工作上我表現得還不錯,不只有了自己的工作室,底下還有幾個幫手,後來幾經輾轉, 這些人也就直接在我的工作室裡住下了。那陣子一切都鬆鬆散散的,很有彈性,工作室裡白天晚上都有人,朋友來看我的時候也帶著朋友一起來。工作室裡的留聲機總是放著歌劇女高音瑪麗亞.卡拉絲(Maria Callas)的曲子;房子裡好多鏡子,好多錫箔。
那時候我的普普藝術宣言已經開始, 所以工作很忙,還有很多畫布要繃,每天從早上十點一路忙到晚上十點,回家睡一覺,隔天再回工作室。結果每每早上一進門,前一晚的人都還在,而且精神還很好,一直與瑪麗亞和鏡子同在。
我正是在這個時期開始意識到一個人能有多瘋狂。比如,竟然有個年輕女孩就在工作室的電梯裡住了下來,一整個禮拜說什麼也不願意離開,直到大家拒絕再送可樂給她喝為止。我其實也搞不清楚這件事究竟代表了什麼,但既然工作室的租金是我付的,我想怎麼說這都算是我的事了,只是別問我那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啊永遠也搞不清楚。
我的工作室位於第四十七街和第三大道上,地點相當好,總是可以看見前往聯合國總部抗議的人群。教宗當時也曾途經四十七街,往聖派翠克大教堂前進;赫魯雪夫(Khrushchev)訪美,也是打這裡經過。那是一條良好又寬敞的街道。這個時期,工作室已經開始有各界名人來訪,想窺探這裡夜以繼日的派對,像是傑克.凱魯亞克(Jack Kerouac)、艾倫.金斯堡(Allen Ginsberg)、彼得.方達(Peter Fonda)與丹尼斯.霍柏(Dennis Hopper)、巴尼特.紐曼(Barnett Newman)、茱蒂.嘉蘭(Judy Garland)、滾石樂團(the Rolling Stones)等等。另外地下絲絨(Velvet Underground)也開始在我工作室的某個角落練團,不久之後,我們就辦了一場跨媒材路演,還在一九六三年全國巡迴展出。感覺上,後來的一切似乎都在當時萌芽。
反文化、次文化、普普運動、超級巨星、藥物、燈光、迪斯可——所有我們認為「年輕、入時」的事物,似乎都在當時萌芽。無論何時何地都有派對正在進行:要是在地下室找不到,那麼派對就一定是在屋頂上;要是地鐵裡沒有派對,那麼一定會有一個在巴士上;要是船上看不見,那麼派對就一定是辦在自由女神像裡。當時人們無時無刻不為出席派對而盛裝打扮。那時候整個下東城才正要褪去移民色彩,脫胎換骨成為潮流勝地,地下絲絨當時常在史丹利的家(Stanley's the Dom)演出的歌曲也叫作〈為所有明日的派對〉(All Tomorrow's Parties)——「明天派對這麼多,窮女孩該穿什麼才好呢⋯⋯」這曲子是妮可(Nico)唱的,由地下絲絨伴奏,我好喜歡。
那些時日,所有東西都是奢華的,要是沒錢,根本負擔不起像帕拉佛納妮亞(Paraphernalia)等精品店,或是像泰格.摩斯(Tiger Morse)那樣的設計師所設計的服飾。泰格的衣服其實都是她自己從S・克萊(S. Klein)百貨和梅西百貨買回來的兩塊錢洋裝改造而成。衣服買來後,她會先把上頭的緞帶和花飾拆掉,再拿到自己店裡賣,這一賣標價就成了四百元。泰格對飾品也很有一套,隨便從沃爾沃斯百貨(Woolworth's)買個什麼東西,上頭再畫點碎花樣式,就能賣上五十塊錢。她總能分辨店裡的客人誰會真的掏出錢包,誰又只是隨便看看,而且出奇地準。我就曾經目睹她盯著一位穿得好看、長得也美的女士,結果一秒不到,她就和對方說:「真抱歉,店裡恐怕沒有適合你的東西呢。」她總是能一眼看穿客人。此外,只要是閃著光發著亮的東西她都買——第一位在衣服上放電池、發明電光裙子的人,就是泰格。
六○年代那時,所有人都對彼此充滿興趣,當然其中藥物也扮演了一定角色,無論是初登社交場合的上流名媛或是車夫、不管是女侍還是官人,所有人在忽然之間都眾生平等了。我有一個來自紐澤西州的朋友叫英格麗德,初踏入所謂的表演事業的她就給自己改了姓。她稱自己為英格麗德.超級巨星(Ingrid Superstar),我相當確定巨星這個詞就是她發明的,至少我常跟人說,誰要是能在英格麗德出名以前的報紙上找到「超級巨星」這個字,歡迎剪下來給我看。
那時候,我們兩個參加的派對越多,她的巨星名號就越常見報,不出多久,「超級巨星」這個詞就開始在媒體上流行。我幾個禮拜前還接到英格麗德的電話,她現在在做縫紉活,但「超級巨星」這名字卻仍然是進行式,是不是相當了不起?
六○年代的時候,所有人都對彼此充滿興趣。
七○年代的時候,所有人拋棄了彼此。
六○年代是喧囂的。
七○年代是十分虛空。
我第一次買電視之後,便不再執著於與人親近。當時的我已經受到太多傷害,是只有在你太在乎的時候,才會受到傷害的那種程度。我想我當初的確是把人際關係看得太重了,在那段還沒有人聽過「普普藝術」、「地下電影」或者「巨星」的年代,我讓自己太過在乎。
就那樣在五○年代末期,我和我的電視陷入熱戀,而且這段感情一直持續到今天,直到現在我的臥房裡一次都還可以同時擺上多達四部電視機。然而我和電視只是熱戀而已,若是要說論及婚嫁的對象,還要到一九六四年才真正有譜。那一年,我買了人生第一台錄音機。我的老婆——或說我的錄音機——和我至今已經攜手走過十個年頭。很多人都不懂我平常說「我們」的時候,其實講的就是我和我那台錄音機。
買了錄音機以後,我所剩的感情生活也都跟著結束,但我其實樂見這樣的發展。因為自此之後,對我而言什麼事都不成問題了——因為任何問題都可以錄下來,而問題只要一錄下來,就不再是問題了。一個有趣的問題就是一個有趣的錄音。這個大家都知道,並且願意為了錄音而表演。到最後哪些人講的問題是真的,哪些人又只是為了錄音而誇大其辭,你都分辨不出了。更棒的是,他們真的出了問題、或者只是在演戲,就連當事人都傻傻分不清了。
我想,在六○年代的時候,人們都忘記了感情應有的樣子,而且我不認為自此之後他們可以想得起來。我想,人一旦從某個特定角度看過感情的樣子,你就再也不可能覺得感情是真的。這大概就是我所經歷的轉變。
我其實也不曉得自己能不能愛,但六○年代過去之後, 我再也不去想「愛」了 。
然而,我卻開始對某些人著迷。六○年代的時候,有一個人比所有人都更讓我著迷,而我所經歷的那種著迷,也許和某種類型的愛,確實非常相似。作者資料
安迪.沃荷(Andy Warhol)
˙美國普普藝術的代表人物。出身捷克移民家庭,患有風濕性舞蹈症,從小體弱多病,提倡人到四十再開始男歡女愛。 ˙21歲赴紐約發展,24歲嶄露頭角,跨足插畫、設計、藝術創作、實驗電影、和音樂經紀等領域。他將濃湯罐頭與可樂瓶變成藝術,宣稱人人都可以是超級巨星。 ˙創辦「工廠」為名的工作室,採取門戶開放政策,讓年輕人自由進出,成為紐約地下文化的震央。發掘多位在一般人眼中難以界定才華的超級巨星,如艾迪˙薩琪維克(Edie Sedgwick)、布莉姬˙柏林(Brigid Berlin)以及非法利益合唱團(Velvet Underground)。 ˙最喜歡的食物:糖果;最好的伴侶:錄音機;最感興趣的特質:風趣健談的人;最喜歡的風格:簡潔普通;最棒的藝術:賺錢的商業;最想雇用的人:老闆;最崇尚的事:整形手術與昏暗的燈光;最不合時宜的事:懷孕;最忌妒的人:設計牛仔褲的李維與史特勞斯;最好的愛情故事:關同在一個籠裡的兩隻相思鳥;最美麗的三樣東西:不會夾腳的舊鞋、臥室及美國海關。 ˙獲得的評價包括:藝術界的普普教皇、評論家口中「空無一物的本體」,朋友眼中「灰姑娘與吸血鬼的綜合體」,媒體報導「最會賺錢的過世名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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